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检查
船舶SMS运行情况检查指南

船舶SMS运行情况检查指南[安检员知识更新培训材料]2510 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1 法定要求1.1 法规依据《国内安全管理规则》2.11.2 有关要求1.2.1公司应当制定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说明如何实现《国内安全管理规则》1.2所述目标,并保证船岸各级机构均能执行和保持此方针。
1.2.2 《NSM规则》5.1.1规定船长负有“执行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的责任。
1.2.3 《NSM规则》5.1.2规定船长负有“激励船员遵守该方针”的责任。
2 检查内容/方法2.1 对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的检查,主要通过询问的方式,了解船长及船员对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及其目标和措施的熟悉程度。
3 常见缺陷/纠正建议3.1 如船长或船员对此不熟悉或不了解,可要求其加强对体系文件的培训。
3.2 船长不熟悉方针、目标和措施/172515 公司的责任和权力1 法定要求1.1 法规依据《国内安全管理规则》3.21.2 有关要求1.2.1 对管理、执行以及审核监控安全和防污染工作的所有人员,公司应当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其责任、权力及相互关系。
1.2.2 公司应在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明确规定安全管理体系内所有人员的岗位责任和权限。
2 检查内容/方法2.1 对船员职责的检查,主要是通过询问的方式,了解船长和船员对自己在安全管理体系中的责任和权力的熟悉程度。
2.2 在询问过程中,不要求船员背诵体系文件中的相关条文,允许船员以适当的表达方式回答问题。
3 常见缺陷/纠正建议3.1 船长不熟悉其安全管理职责和权力/173.2 船员不能全面表述其安全管理责任和权力,可要求其加强职责熟悉3.3 船员不知道其安全管理责任和权力/172520 指定人员1 法定要求1.1 法规依据《国内安全管理规则》41.2 有关要求1.2.1 公司应任命指定人员,明确其责任和权利,并提供其联系方式,提供公司与船舶的联系渠道。
1.2.2 指定人员的责任和权利包括对公司船岸的安全和防污染工作进行监控,确保公司向船舶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岸基支持。
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在船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通 安全 , 防止船 舶污染 海洋环境 , 原交 通部 于 2 0 年 能力 的持续 提高 , 好地 执行安全 和环境 保护任 务 。 01 更
7月颁 布 《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船舶 安全 营运 和防止污 染 管 理规则 ( 行 ) ( 试 》 简称 《 M 规 则 》 , 于 20 年 1 Ns )并 03
符合 性 以及 实现 方针 目标 的有效 性进行 审查 。 于船 对
现场检查作 为海事 主管机关 的一种强有力 的监管 舶 安全管理 活动与体系 文件的符合性 的审查 以代 表船 无 其 体 手段 , 目的是 促进航 运公 司安全 管理体 系 的有 效运 为主 , 法覆盖 全部船 舶 。 次 , 系审核 的时 间相对 其
录用于应付 检查 , 实际操作并 不参照文件 执行 ) 现象 日 效性 。 系审核存 在一定 的局 限性 : 先 , 系审核 只 体 首 体
对强 制规定 的 益突 出 。 舶在 船舶安全 检查 中被滞 留或 发生水上 交 是对 公 司安全管 理体 系文 件 的覆 盖性 、 船
通事故 甚至 是重 大事故 的现象 时有发 生 。
第 3 第 期 21 9 水 邑 理 3卷 9 0 年 月 1
尹 如 奇 。 遵 健 潘
( 海海事局金 山海事 处 , 上 上海 20 2 ) 0 15
【 摘 要 】 为 充分发挥 现场检 查作 为海事主 管机 关监 管手段 的作 用 , 动航运 公 司安 全管理 推
体 系的 不断 完善 , 总结航运 公 司安全 管理体 系运行有 效性检 查 中的常见 问题 , 并有针 对性地 提 出 管 理建议 : 展监 管手段 , 高监 管的针 对性和 有效性 ; 强全 员培 训 , 面提 高现 场执 法人 员体 拓 提 加 全
内河船舶安全制度及操作性检查

内河船舶安全制度及操作性检查首先,检查内河船舶安全制度的健全性。
这一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是否存在并完善了内河船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这些规章制度应包括内河船舶航行管理、船舶装载及稳定管理、船员管理、船舶设备、尤其是导航设备、通信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管理等内容。
二是船舶航行安全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
内河船舶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确保航行安全。
运营单位应对经常性的事故或险情进行分析研究,将汇总的分析情况作为安全管理的依据,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三是内河船舶安全培训和应急预案。
内河船舶的船员应当经过相关的培训,掌握船舶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船舶设备,并能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
第二,在检查内河船舶安全操作性的有效性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一是内河船舶航行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检查是否按照规定定期进行船舶的检验、检查和维护,确保船舶设备的可靠性和完好性。
二是内河船舶的装载与稳定管理。
检查船舶是否按照规定进行载重计算并设置船舶航行指导标志,确保船舶航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三是通信设备和导航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管理。
检查船舶是否按照规定配备了航行中必需的通信设备和导航设备,并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综上所述,内河船舶安全制度及操作性的检查是保障内河航运安全的重要环节。
通过对内河船舶安全制度的健全性和操作性的有效性的检查,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内河船舶的航行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维护环境的安全和生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渔船安全检查情况汇报材料

渔船安全检查情况汇报材料尊敬的领导:根据上级要求,我对所负责的渔船进行了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一、船舶基本情况。
我所负责的渔船为“渔舟007号”,船龄5年,主要用于近海捕捞作业。
船长25米,型宽6米,型深2.5米,总吨位80吨,船员12人。
二、船舶结构和设备检查。
1. 船体结构,经过仔细检查,船体结构完好,未发现明显的破损和变形情况。
2. 船舶设备,发动机、舵机、船舶通讯设备等设备运行正常,无异常声音和异味。
救生设备、消防设备齐全,经过定期维护和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三、船舶安全管理情况。
1. 船员安全意识,船员均参加过相关安全培训,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安全管理制度,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3. 应急预案和演练,船舶配备了完善的应急预案,船员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了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四、船舶日常维护情况。
1. 船舶清洁卫生,船舶内外保持整洁,定期进行消毒和防腐处理。
2. 设备维护保养,船舶设备定期保养,保持良好状态,未发现漏油、漏水等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1. 船舶通讯设备更新,考虑到通讯设备的更新换代,计划对船舶通讯设备进行更新,以提高通讯质量和安全性。
2. 船员安全意识培训,加强船员安全意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船员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以上就是我所负责的渔船安全检查情况的汇报材料,希望领导能够审阅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感谢领导的关注和支持!此致。
敬礼。
渔船安全检查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检查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检查船舶安全管理体系(Ship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SSMS)是船舶运营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保证船舶的安全运行和防止事故发生。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检查是评估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是否有效、合规以及是否需要改进的重要手段。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检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 安全政策和目标的制定和实施情况:船东或管理者是否制定了明确的安全政策和目标,并且将其传达给船员,船员是否理解并能够实施相关安全措施。
2. 安全责任和权力的落实情况:是否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和权力,并且能够落实到实际操作中,包括对船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督导等。
3. 船舶安全运行的规程、标准和流程:船舶是否建立了相应的安全规程、标准和流程,并且能够按照这些规程、标准和流程进行日常的运营管理,包括船舶检查、维护、设备管理等。
4. 事故和事件报告和调查情况:船舶是否能够及时报告和调查发生的事故和事件,并且能够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安全培训和演练的情况:是否对船员进行了足够的安全培训和演练,并能够根据船舶特点和运营环境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更新。
6. 安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情况:船舶是否能够对各类安全设备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维护,包括救生设备、消防设备、导航设备等。
7. 审查和修正措施的实施情况:是否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定期的审查和评估,并能够及时纠正和改进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以上方面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可以有效地评估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营。
同时,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检查也能够为相关部门和组织提供参考,以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标准。
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常见问题及改进措施

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常见问题及改进措施船舶法定检验是保证船舶安全运行和保护海洋环境的重要环节。
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对于船舶法定检验的有效实施至关重要。
然而,实践中存在一些常见问题,妨碍了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本文将探讨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常见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期提高船舶法定检验的质量和效率。
一、常见问题1. 缺乏标准化的质量管理体系在船舶法定检验中,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非常重要。
然而,许多船舶企业在质量管理体系的搭建上存在问题。
一些企业缺乏标准化的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工作指导书,导致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工作的不规范和不系统化。
2. 人员培训不足船舶法定检验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
然而,一些船舶企业在人员培训方面投入不足,导致检验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操作能力不足,影响了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3. 责任不明确在一些船舶企业中,质量管理体系的责任划分不清晰。
缺乏明确的责任分工,导致质量管理体系无人负责或多人负责,责任不落实,难以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
4.缺乏内审和评审内审和评审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的重要环节。
然而,一些船舶企业缺乏内审和评审,没有建立稳定的督导机制,影响了质量管理体系的及时发现问题和持续改进能力。
二、改进措施1.建立标准化的质量管理体系船舶企业应建立标准化的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工作指导书,明确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和要点,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和系统化。
通过培训和示范,引导员工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加强人员培训船舶企业应加强人员培训,注重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能力。
通过定期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检验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操作能力,提升整个质量管理体系的水平。
3.明确责任分工船舶企业应明确质量管理体系的责任分工,制定明确的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
各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管理职责,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能够有效运行。
4.建立内审和评审机制船舶企业应建立内审和评审机制,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和审查。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的检查

一
理解公司的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针。 () 3 船舶是否配备合格 、健康 的船员 ,船员适
任证 书 、健康状 况是 否符 合要求 ;是 否进行 了船 员考 核 ,船员 的调 配是 否按公 司规定 的程 序进行 ;是 否 了
解 开航前 指令 的作 用 ,是 否按规 定进 行交 接记 录 。
( 4)是 否确 保船 舶 按需 要 得 到足 够资 源 和岸 基 支持 ,与公 司 的联 系渠道是 否 畅通 ,向公 司提 出的要 求是 否得 到落 实 。
( 船 长是 否完全熟悉 S ,是否 能正确理解并 5) MS
,
定 程度 上影 响 了检查 的效果 。本 文针 对 当前体
系检 查 的现状 ,结 合工作 实 际 ,简 要探讨 国轮安检 中 对船 舶体 系运 行有 效性 检查 的主要 内容 、检 查方 法和 缺 陷处理 。
有效 的,只是个别方面存在缺陷。如果发现的缺陷反 映的是体系要素中存在的面上 、系统方面的问题 ,则
可 以确认 体系方 面存 在较严 重 问题 ,影响 到 了体 系 的
有效运行 ,对体系方面的缺陷应该采取滞留措施 ,并 且应 当向体系证书的发证机构通报相关 隋况。
检查来反向检查体系运行方面的缺陷是一种有效 的方
近年来 ,海事管理机构逐步加强了对船舶安全管理体
系 运 行 的 监督 检查 ,并 且 在 立 法 层 面 上 逐 步 规 范 。 2 1年 部海 事局 出 台 了 《 00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船舶 安全 检 查规则 》 ( 以下 称新 规则 ),该 规则 的生 效实 施第一 次 明确地 把安全 管理 体 系运行 有效性 检查 作为 船舶 安 检 的内容 。随着新 规则 的实施 ,在对 国轮 体系 运行 的 检 查方 面积 累 了一 些 经验 ,但在 船舶 安全管 理体 系有 效 性检 查 时到底要 检查 哪些 内容 、如 何检查 以及 怎样 判 定 体 系 运 行 有 效 性 等 方 面 理 解 不一 致 ,做 法 不 统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检查(三篇)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检查《国际/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的全面实施,促进了船舶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也使海事管理部门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成为一项主要的监管内容。
xx年9月,徐祖远副部长在全国海事工作会议上强调,作为船舶安全监督管理的规律,要加强“四船一链”重要环节的监管,也就是要加强船公司、船舶、船员和船长的日常管理,其中船公司是主体、船舶是基础、船员是重点、船长是关键,要将这四者通过安全管理体系这根链条连接在一起。
因此,加强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是今后船舶安全检查的一个主要方向,但是,从目前船舶安全检查员队伍的情况来看,部分船舶安全检查员还不能完全适应这项工作的要求,主要表现在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进行检查还存在模糊认识,对检查的必要性认识不足;其次是对规则和体系掌握不深,有无从下手和不敢检查的现象;再次是对查处的缺陷如何要求整改把握不准。
针对这些情况,本人根据多年来公司体系审核和船舶审核的经验,对如何做好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检查进行探讨。
一、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安全检查的必要性1.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不能替代船舶安全检查公司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后,经过总经理批准发布,将会在公司船岸同步运行。
船舶为取得“安全管理证书”(SMC),在体系运行一段时间具备必要的条件后,向海事主管机关或其认可的机构(简称审核发证机构)申请初次/临时审核。
经审核发证机构批准,船舶审核组按照规定的程序,通过对被审核船舶的体系文件和安全管理活动进行审核,判断体系文件与《国际/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的覆盖性、对强制性规定的符合性;评价船舶的安全管理活动与体系文件的符合性,实现规定目标的有效性。
其目的就是利用外部强制手段来促进规则的有效实施,为被审核船舶提供改进体系运行的机会。
船舶安全检查是主管机关对到港船舶进行监督检查,确认其船舶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国内法规及规范的要求,船舶、船员是否持有有效证书,船员是否熟悉船上的应急及关键性设备的操作,并就检查中发现的缺陷提出处理意见,要求船方予以纠正,保证船舶状况不低于标准,确保船舶航行安全,防止造成水域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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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
情况检查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检查《国际/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的全面实施,促进了船舶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也使海事管理部门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成为一项主要的监管内容。
2006年9月,徐祖远副部长在全国海事工作会议上强调,作为船舶安全监督管理的规律,要加强“四船一链”重要环节的监管,也就是要加强船公司、船舶、船员和船长的日常管理,其中船公司是主体、船舶是基础、船员是重点、船长是关键,要将这四者通过安全管理体系这根链条连接在一起。
因此,加强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是今后船舶安全检查的一个主要方向,但是,从目前船舶安全检查员队伍的情况来看,部分船舶安全检查员还不能完全适应这项工作的要求,主要表现在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进行检查还存在模糊认识,对检查的必要性认识不足;其次是对规则和体系掌握不深,有无从下手和不敢检查的现象;再次是对查处的缺陷如何要求整改把握不准。
针对这些情况,本人根据多年来公司体系审核和船舶审核的经验,对如何做好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检查进行探讨。
一、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安全检查的必要性
1.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不能替代船舶安全检查公司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后,经过总经理批准发布,将会在公司船岸同步运行。
船舶为取得“安全管理证书”(SMC),在体系运行一段时间具备必要的条件后,向
海事主管机关或其认可的机构(简称审核发证机构)申请初次/临时审核。
经审核发证机构批准,船舶审核组按照规定的程序,通过对被审核船舶的体系文件和安全管理活动进行审核,判断体系文件与《国际/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的覆盖性、对强制性规定的符合性;评价船舶的安全管理活动与体系文件的符合性,实现规定目标的有效性。
其目的就是利用外部强制手段来促进规则的有效实施,为被审核船舶提供改进体系运行的机会。
船舶安全检查是主管机关对到港船舶进行监督检查,确认其船舶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国内法规及规范的要求,船舶、船员是否持有有效证书,船员是否熟悉船上的应急及关键性设备的操作,并就检查中发现的缺陷提出处理意见,要求船方予以纠正,保证船舶状况不低于标准,确保船舶航行安全,防止造成水域污染。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是针对公司管理进行的,而船舶安全检查是通过抽查船舶设备及船员的操作来反映公司的管理是否在船上得到了有效运行。
相比之下,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侧重于公司管理,船舶安全检查侧重于对船舶及设备性能检查和船员适任性检查。
因此,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与船舶安全检查的方法、周期和侧重点均不同,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不能替代船舶安全检查。
2.船舶安全检查结果是安全管理体系在船上运行结果的直接反映船舶安全检查大部分是对船舶硬件设施和船员操作性的检查,也是安全管理体系所覆盖的内容。
体系运行的好与坏,直接和船舶的保养、人员和设备的管理有关,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可以通过安全检查直接反映出来。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具有可追溯性,通过发现船舶保养、人员培训及应急操作方面的的缺陷,可以判断安全管理体系在船上运行的不足。
例如:在体系文件中规定了设备的保养周期和责任人,通过安全检查就可以验证设备的维护保养要求是否得到了落实,从而反映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3.船舶安全检查是对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有效监督船舶安全检查主要是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对船舶实施检查,硬件是指船体、机器、设备、船员,软件是指体系文件的运行情况以及船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通过对船舶硬件环境的检查可以反映出船上体系运行的情况,同时体系的有效运行又可以保证硬件环境处于良好状态。
对体系运行情况的认真检查,可以从源头上发现船舶一些缺陷产生的原因。
通过安全检查中对软件特别是体系运行情况以及船员实际操作能力的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情况,进行分析纠正,督促公司体系进一步完善。
船舶体系的中间审核约在初次审核后两年半进行,间隔期较长,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对船舶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
4.船舶安全检查是对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延续和补充由于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初次审核、中间审核和换证审核的间隔期很长(平均两年半时间),如果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容易使船舶产生麻痹松懈心理,往往会在审核前对台帐记录进行突击补充,形成“两张皮”现象。
而通过周期较短的安全检查,可以有效防止“两张皮”现象,从这个意义上说,
船舶安全检查是对体系运行的情况监督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对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延续和补充,十分必要,不可或缺。
二、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安全检查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不能以体系审核的方式进行船舶安全检查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审核是不同的,一是内容不同,前者侧重于船舶的局部现场管理活动,后者则针对船舶的全部管理活动,时间跨度更大,范围内容更广;二是性质不同,前者是对船舶安全管理活动是否符合强制性规定和公司管理文件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后者则是通过对船舶安全管理活动的检查,经过一定的程序,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对船舶安全管理活动和体系文件的一致性进行评估,最终确定船舶安全管理活动是否有效。
正因为如此,1999年11月25日,国际海事组织在通过《港口国监督程序》修正案的第882(21)号大会决议中特意做了说明,“还请各国政府在实施ISM规则的港口国监督时,应注意到对ISM规则的港口国监督应该是一种检查,而不是审核,其港口国监督**应经过必要的培训并具备一定的ISM规则的知识。
”所以,无论是对国际航行船舶还是国内航行船舶的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均应以《97安检规则》所确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除非有明显证据,不应对船舶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提出修改要求,且对这种修改要求应给予足够的时间,按照体系文件的规定经过一定的程序方能进行;另
外,也不宜随意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做出评价,对发现的问题或缺陷,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整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