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燃煤运行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燃煤锅炉作业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燃煤锅炉的日常操作、检修、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原则燃煤锅炉作业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四条安全责任燃煤锅炉的安全责任由机组负责人承担,具体责任分工如下:1. 机组负责人负责燃煤锅炉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2. 燃煤锅炉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3. 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要做好常态化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五条应急措施燃煤锅炉作业过程中,如遇到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证人员的安全,并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
第二章作业前的准备第六条工作票制度1. 进行燃煤锅炉作业前,必须填写工作票,详细记录作业内容、时间、地点、人员等情况;2. 工作票应由机组负责人审核,并指定专人进行操作;3. 燃煤锅炉作业结束后,工作票应及时归档。
第七条安全防护设施1. 操作人员在进行燃煤锅炉作业前,必须穿戴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2. 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3. 燃煤锅炉的职工进入作业现场前,必须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
第八条燃煤锅炉的清洁1. 在进行燃煤锅炉作业之前,必须对锅炉进行清洗,确保无杂物堵塞;2. 清洁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非专业人员进行操作;3. 清洁作业时,必须按照规范使用清洁剂,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4. 清洁作业过程中,必须添加防腐剂,延长锅炉的使用寿命。
第三章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第九条启动和停止燃煤锅炉1. 启动燃煤锅炉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严禁私自操作;2. 停止燃煤锅炉前,必须关闭供电和燃料供应,并进行冷却处理,确保锅炉的安全;3. 停止燃煤锅炉后,必须进行检查,确认没有异常情况,方可离开现场。
第十条燃烧调整1. 进行燃煤锅炉的燃烧调整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2. 调整锅炉燃烧时,必须根据锅炉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避免燃烧过程中产生安全隐患。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三篇)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燃煤锅炉的正常运行,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避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是我单位燃煤锅炉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的操作规范。
第三条燃煤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燃煤锅炉的结构、原理和运行规程,熟悉锅炉水处理的过程和要求,掌握常见故障的排除方法,并具备一定的维修技能。
第四条燃煤锅炉操作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严守操作纪律,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从事违章作业。
第五条职工在进行燃煤锅炉作业时必须认真研究相关技术文件,确保自己具备相关操作知识。
并且要参加相关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第二章燃煤锅炉的安全操作要求第六条燃煤锅炉的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以下要求:1. 遵守操作规程,熟悉燃煤锅炉的启动、停炉、补充锅炉水以及燃煤锅炉故障处理等操作流程;2. 保证锅炉的正常运行,确保锅炉能够按要求提供稳定的蒸汽或热水;3. 严格遵守燃煤锅炉的操作规范,不得随意篡改或调整锅炉的相关参数;4. 加强锅炉的日常巡检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5. 熟练掌握燃煤锅炉的检修、维护技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锅炉的定期检修和保养;6. 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与其他相关人员配合工作,确保燃煤锅炉运行的安全有序。
第七条在进行燃煤锅炉作业的时候,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 操作人员必须认真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并进行全面的安全交底;2. 锅炉操作人员需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穿着拖鞋、裸露脚趾开动环节点;3. 驾驶锅炉设备时,必须稳扶驾驶台扶手,并严禁操作人员单脚悬空、站在手动操作机构上操作;4. 锅炉操作人员在启动锅炉之前,要仔细检查各管路阀门的开关情况,保证锅炉的正常供水和排烟;5. 启动锅炉时,要确保给水泵的正常运行,排烟机的顺利开启,防止因水温高而引起的蒸汽反击伤人或烫伤;6. 当燃料堆积或堵塞时,要停止喂料设备,并经清理后才能重新喂料;7. 检修锅炉时必须关闭燃烧器和降低锅炉压力,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8. 当锅炉出现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运行,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9. 燃煤锅炉作业中不得随意改变锅炉水位、压力及燃烧的供油量,确保锅炉正常运行;10. 严禁在燃煤锅炉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确保锅炉周围的安全环境。
锅炉燃煤运行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锅炉燃煤运行安全操作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锅炉燃煤运行操作行为,保障锅炉运行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燃煤锅炉的运行操作。
第三条运行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锅炉操作资格证书,且接受过专业培训。
第四条运行人员必须熟悉锅炉的结构、原理、性能和操作规程,具备独立进行锅炉操作和故障处理的能力。
第二章设备安全第五条锅炉的安全阀应按规定定期检测和校准,确保其启闭灵活、可靠。
第六条锅炉的压力表、水位表、温度表、流量表等仪表应定期检查和校准,确保准确可靠,并保持清洁。
第七条锅炉的燃烧器必须定期检修,清洗喷嘴、调整火焰形状、清理输煤、送风系统等,确保燃烧稳定。
第八条锅炉的水位控制系统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水位控制准确可靠。
第九条锅炉的水泵、风机、引风机等配件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短路、漏电等现象。
第十条锅炉的破碎机、输煤机等机械设备必须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三章操作安全第十一条锅炉启动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部件完好,各阀门开关处于正确位置。
第十二条启动锅炉前,必须检查燃煤仓的燃料储量,确保燃料供应充足。
第十三条锅炉启动时,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操作,确保锅炉平稳启动。
第十四条锅炉正常运行时,运行人员必须全程值班,及时处理各类异常情况,保持锅炉在安全运行状态。
第十五条锅炉加煤过程中,必须保持适当的燃烧温度和压力,防止发生燃烧不完全或爆炸等事故。
第十六条锅炉水位过高或过低时,必须采取措施,调整水位至正常范围内。
第十七条锅炉运行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煤气泄漏、压力升高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锅炉运行,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八条锅炉停炉时,必须按规定过程进行,保证停炉操作安全可靠。
第四章环境保护第十九条锅炉运行时,必须严格控制气体排放,确保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法规。
第二十条锅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烟等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理,严禁直接排放。
第二十一条锅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等必须按规定进行收集、处理和处置,严禁乱倒乱排。
燃煤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篇)

燃煤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燃煤锅炉是一种常见的供热设备,使用燃煤作为燃料,通过燃烧产生高温热能,用于加热水或制造蒸汽。
由于燃煤锅炉的工作环境及工作条件较为恶劣,因此在操作使用时,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确保燃煤锅炉的安全运行,制定了燃煤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以下是燃煤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共计约____字。
第一章绪论第一节目的和适用范围第一章的目的是规定燃煤锅炉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燃煤锅炉的安全运行。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使用燃煤锅炉供热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节安全管理及人员责任1. 安全管理制度1.1 燃煤锅炉供热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
1.2 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对燃煤锅炉的操作、维护、检修以及安全事故的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2. 责任人员2.1 供热单位应配备经过专门培训的燃煤锅炉运行人员,并指定锅炉的专职责任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操作。
2.2 锅炉责任人员要熟悉燃煤锅炉的结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能熟练操作锅炉。
2.3 锅炉责任人员应了解锅炉的技术性能参数,掌握事故处理的基本方法和应急措施。
第二章锅炉的基本知识第一节锅炉的结构和工作原理1. 锅炉的结构1.1 锅炉主要包括炉膛、燃烧设备、炉排、过热器、省煤器等部件。
1.2 锅炉结构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2. 锅炉的工作原理2.1 燃煤锅炉的工作原理是燃烧煤炭产生高温热能,使锅炉内的水加热变为蒸汽或热水。
2.2 锅炉工作原理的掌握对于正确操作燃煤锅炉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节锅炉的性能参数1. 锅炉的额定参数1.1 锅炉的额定蒸发量、额定压力、额定饱和温度等参数应在锅炉出厂规格中明确标示。
1.2 负荷调整时,应按照锅炉额定参数进行运行。
2. 锅炉的主要测量和控制参数2.1 锅炉的主要测量参数包括水位、蒸汽压力、炉膛压力、燃烧器出口温度等。
2.2 锅炉的主要控制参数包括给水量、燃料量、风量等。
第三章管理及操作第一节设备管理1. 设备台账和检查记录1.1 提供设备台账,记录燃煤锅炉的设备信息并定期进行更新。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 操作规程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新版)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新版)(一)一般规定⒈司炉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劳动部门考试及体格检查合格,办理"司炉工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学徒工、实习人员应由师傅带领,不得单独操作。
⒉新装锅炉投入运行前,必须经过劳动部门和环保部门监测、验收,办理"锅炉使用证"、"锅炉烟尘排放合格证"后方可投用。
⒊操作人员应熟悉锅炉控制系统、各种仪表、装置、汽水、给水、燃烧、除尘及排污、排渣系统情况。
工作前必须巡视、检查设备的各部分运行情况和安全附件及通风除尘、给水设备等,并按规定认真进行交接,确认良好后,方可接班操作。
⒋锅炉房各种安全附件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期校验,保证性能良好,并保持铅封和校验标签完好。
操作控制柜及各种仪表处,应有足够的照明。
备用的照明设备或灯具,值班人员必须会使用。
⒌锅炉房内不准堆放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
⒍皮带机运煤时,应慎重检查,不准有爆炸物投入炉内。
⒎严禁在无安全措施情况下,进入煤仓捅煤。
⒏锅炉运行期间,房门不得锁住或关闭。
锅炉房属于厂级要害部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⒐锅炉房的除尘设备应保持完好,做到定期检查并清除尘埃。
操作时,应防止二次扬尘。
除尘设备严重失效时,应停炉检修。
锅炉燃煤运行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锅炉燃煤运行安全操作规程范本1. 前言锅炉燃煤运行安全操作规程是为了保障锅炉的正常运行和人员的安全而制定的,凡有关锅炉燃煤运行的操作都应严格按照规程进行。
本规程以确保锅炉和相关设备安全、提高运行效率为目标,以下为具体操作规程。
2. 锅炉启动操作2.1 在启动锅炉前,必须确认给水系统和燃烧系统的工作状态正常。
2.2 开启排污阀,将锅炉内部污水排净。
2.3 检查炉膛、烟道和烟囱是否畅通无堵塞,清除积灰。
2.4 打开给水泵开关和引风机开关,观察是否正常运转。
2.5 先点火,待炉膛内温度升高后再补充煤粉,确保煤粉完全燃烧。
3. 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操作3.1 锅炉运行期间,实时检查供气管道和煤粉输送管道是否有泄漏或破裂。
3.2 定期巡视锅炉炉膛和烟道,发现任何异常现象及时处理。
3.3 锅炉火焰应保持稳定,燃烧器调节应及时跟进锅炉实际状态。
3.4 定期检查锅炉水位,保持水位在正常范围内。
3.5 锅炉压力过高时,应及时降低燃烧强度或停炉。
3.6 锅炉运行期间,应随时检查并保证各安全阀正常运行,以防压力过高造成事故。
3.7 燃烧调整时,严禁操作人员独自擅自调节燃烧器。
4. 锅炉停炉操作4.1 锅炉停炉前应将燃煤系统顺利关闭,切断燃料供应。
4.2 锅炉燃烧系统停止后,关闭燃烧器并打开引风机和给水泵。
4.3 排污阀应打开,将锅炉内部的污水排净。
4.4 停炉后,关闭锅炉出口阀门,并检查所有设备和管道是否关闭,锅炉无残余压力。
5. 管理与维护5.1 锅炉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锅炉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合理、正常的运行状态。
5.2 锅炉设备管理人员应持续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相关知识,以更好地管理和维护锅炉设备。
5.3 锅炉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记录和汇总锅炉运行数据,并制定相应的统计和分析报告,为运行改进和设备维护提供依据。
6. 紧急处理措施6.1 锅炉异常响声或温度明显升高时,应立即切断燃料供应和电源,并通知相关责任人。
锅炉燃煤运行安全操作规程

锅炉燃煤运行安全操作规程一、常规操作1. 开门检查:在锅炉开始运行前,必须仔细检查锅炉的各项设备是否正常。
首先要检查炉膛、燃烧器、进气口等是否有异物堵塞。
检查锅炉的水位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如低于最低水位线则需及时添加水。
2. 点火操作:点火前必须确保燃煤供给系统正常运行,煤粉输送无异常。
点火时应先打开点火门和鼓风机,让燃烧器充满鼓风机送出的空气。
点火完成后,逐渐关闭点火门,减小鼓风机送风量,控制火势达到稳定状态。
3. 加煤操作:燃煤锅炉在运行期间需根据需要及时添加煤球。
加煤前必须关闭给料机,并确保炉膛内无火焰。
加煤时应避免过量投入煤球,以免引起火势失控。
4. 燃烧调节:锅炉运行过程中,需根据燃料耗尽情况以及热负荷的变化来调节燃烧状态。
一般来说,当锅炉负荷增加时,应适当增加供气量,保持一定的氧气含量。
当锅炉负荷减小时,应相应减少供气量,以保持燃烧的稳定性。
二、异常情况处理1. 炉膛爆炸:一旦发生炉膛爆炸,立即切断燃煤供给,关闭鼓风机和给料机,切断电源。
同时应及时排除炉内积存的煤粉,防止二次爆炸的发生。
爆炸后需仔细检查锅炉设备的损坏情况,必要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2. 水位异常:锅炉运行过程中,如果发现水位过高或过低,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节。
若水位过高,应调低给水阀或打开排污阀,排除多余水分。
若水位过低,则需及时添加水,同时检查给水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3. 过热:在锅炉运行过程中,如发现过热现象,应立即停止燃煤供给,关闭鼓风机和给料机,切断电源。
同时应打开旁通阀,排除锅炉内积存的剩余热量,以降低温度。
4. 烟气排放异常:锅炉在正常运行时,烟气排放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如发现烟气排放异常(如黑烟、呛人),应及时调整燃烧状态。
可以适当增加鼓风机送风量,或调整燃烧器出口角度,以改善烟气排放。
三、日常维护1. 清洗炉膛:定期对炉膛进行清洗,防止灰渣积存、污物堵塞燃烧器和烟道,影响燃烧效果和热量输出。
2. 更换燃烧器:燃烧器是锅炉运行中关键的组件之一,如果发现燃烧器损坏、磨损严重,应及时更换,以保证正常燃烧效果。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燃煤锅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燃煤锅炉作业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锅炉和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使用燃煤锅炉进行燃烧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相关资质证书,并熟悉燃煤锅炉的使用和操作规程。
第四条在燃煤锅炉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作业安全。
第五条在锅炉安全作业中,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合理调配人员,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第二章设备和设施第六条燃煤锅炉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安全标准和技术要求,不得超负荷操作。
第七条燃煤锅炉应设有可靠的保护装置,包括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等,确保运行安全稳定。
第八条燃煤锅炉的燃烧设施应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保持清洁,确保燃烧效率和安全。
第九条锅炉房应保持通风良好,排除有害气体和烟尘,在房间内设有合理的照明设备。
第十条锅炉房应具备防火防爆设施,禁止使用明火和易燃易爆物品。
第三章作业管理第十一条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锅炉操作人员应负责日常的检查维护工作,定期清洗和更换燃烧设备。
第十三条锅炉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随意更改操作参数。
第十四条锅炉操作过程中,应注意观察锅炉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第十五条锅炉运行中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机检修,严禁在故障状态下强行操作。
第十六条锅炉操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安全防护第十七条锅炉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鞋、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第十八条锅炉房内应设有灭火器、安全疏散通道等安全设施,确保应急情况下的安全。
第十九条锅炉操作过程中,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等危险行为,不得随意接近燃烧装置。
第二十条锅炉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适宜作业。
第二十一条锅炉房应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确保良好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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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作规程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锅炉燃煤运行安全操作规程(新版)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锅炉燃煤运行安全操作规程(新版)WLY/OHSOR-510-1036工艺(作业)活动危险源可能导致的事故或职业病是否重大危险源锅炉房烟囱避雷烟囱避雷装置腐蚀雷击否锅炉运行锅炉房通风不良中毒否锅炉引风机噪声过大听力受损否清扫炉顶未采取防护措施高处坠落否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锅炉爆炸是超压运行锅炉爆炸是缺水运行锅炉爆炸是满水运行水击是水质不达标锅炉爆炸是冲洗水位计时,玻管破裂烫伤否电气线路过热火灾否并炉、蒸汽输送,操作不当水击事故是炉膛正压燃烧灼伤否给水压力不足,造成回炉汽水共腾否锅炉排污作业烫伤否渣门清灰作业过程中,煤斗脱落机械伤害否炉膛清灰,通风不良窒息否炉膛清灰,炉拱结构变形坍塌物体打击否炉膛清灰,未使用防护用品擦伤否锅炉控制室电磁危害电磁辐射否蒸汽发生泄漏烫伤否转运煤渣防护不当烫伤、损害呼吸系统否上下锅炉防护不当摔伤、烫伤否对流管、水冷壁管腐蚀爆管否正压运行设备损坏、烧伤否1.岗位危险源岗位危险源一览表2.适应范围适用于燃煤锅炉的操作和维护。
3.锅炉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锅炉投运前检查:锅炉应取得有效的“锅炉使用登记证”和“锅炉检验报告”。
锅炉运行操作者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市(地)主管考试合格,领取压力容器操作合格证,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3.1锅炉升火前的检查应进行全面、详细地检查,使其达到完好并处于准备启动状态。
3.1.1锅炉本体检查;3.1.2锅炉安全附件及仪表的检查;3.1.3汽水管道的检查;3.1.4燃烧设备的检查;3.1.5辅助设备的检查给水设备、通风设备、水处理设备、脱硫除尘设备、除渣设备、省煤器和空预器;3.1.6工作场地及周围通道应清洁、畅通、照明充足。
3.1.7备有足够的合格的消防器材、防洪器材。
3.2锅炉投运前的准备3.2.1蒸汽系统:主汽阀及其旁路阀门关闭;3.2.2给水系统:给水阀、放水阀、省煤器的旁路管阀关闭;给水执行器、省煤器进口和出口阀开启;3.2.3排水系统:锅筒和各联箱的定期排污阀、连续排污二次阀关闭;膨胀器排污总阀、连续排污一次阀开启;3.2.4疏水系统:所有的疏水阀开启;3.2.5水位表:水位表的气旋塞、水旋塞开启,放水旋塞关闭(若水位表与锅筒或者水表柱之间有阀门时,也应全开);3.2.6压力表:三通旋塞应处于工作位置;3.2.7排空阀开启(无排空阀的可抬起一只安全阀阀芯)。
3.2.8关闭引风机风门,开启烟道内其他挡板。
3.2.9开启风机、除渣机等冷却水管阀;3.2.10开启脱硫除尘器的给水阀;3.2.11锅炉进水3.2.11.1开启给水阀,经省煤器向锅炉进合格软水到锅炉最低安全水位线上10毫米处;3.2.11.2进水期间,应检查人孔、手孔、阀门及法兰等是否泄漏。
若发现泄漏,应立即停止进水并予以处理;3.2.11.3上水应缓慢进行,当升到规定水位时,停止进水。
正常时水位应保持不变。
若水位有明显变化,应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消除;3.2.11.4锅炉进水时,不得影响运行锅炉的给水;3.2.11.5锅筒中原已有水,近分析化验水质合格时,可将水位调至规定水位出。
水位不需调整时,应校验水位的真实性。
如水质化验不合格死,则应根据水质化验人员的意见进行处理。
必要时可放掉锅水,重新进水。
3.2.12对炉膛烟道进行通风。
进行自然通风10分钟或机械通风5分钟,维持适当的炉膛负压。
4.锅炉的启动4.1点火:锅炉点火应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4.1.1点火时,严禁用汽油等易燃液体引火。
4.1.2维持炉膛负压。
4.1.3锅炉升火速度不能太快,以免造成锅炉热膨胀不匀,使锅炉和炉墙损坏。
锅炉自点火到送汽的时间,应根据具体炉型而定,一般为2-3小时。
4.1.4点火后应注意调整燃烧,保持炉内温度均匀上升,承压部件受热均衡,膨胀正常。
4.1.5点火后必须严密监视锅炉水位,并维持水位正常。
向锅炉进水时应经过省煤器。
4.2升压:4.2.1锅炉汽压升到0.05兆帕时,关闭排空气阀(或放下安全阀阀芯)。
4.2.2汽压升到0.05-0.1兆帕时,冲洗水位表。
冲洗水位表的程序如下:4.2.2.1开放水旋塞(下),冲洗水连管、汽连管和玻璃管(板)。
4.2.2.2关水旋塞(中),单独冲洗汽连管和玻璃(板)。
4.2.2.3开水旋塞(中),再关汽旋塞(上),单独冲洗水连管。
4.2.2.4开汽旋塞(上),再关放水旋塞(下),使水位表恢复运行。
水位应很快上升,并有轻微波动。
4.2.2.5操作时要戴好防护手套,湿手套不得接触玻璃管(板);脸部不要正对水位表,动作要缓慢,不要同时关闭汽旋塞和水旋塞;不要同时冲洗两只水位表;冲洗完后(关下旋塞时)水位表中;冲洗完后,应将两只水位计进行比较,水位应迅速上升,并有轻微波动。
4.2.3汽压升到0.1-0.15兆帕时,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
如压力表指针能够回到冲洗前的位置,表明纯水弯管畅通,否则因重新冲洗和检查。
4.2.4校队炉前压力表。
如果在一个锅筒上装有两块压力表,冲洗压力表完毕后,还要校队两块指示的压力数值是否相同。
其指示值的差不得大于0.065-0.075兆帕。
4.2.5汽压升到0.2兆帕时,对各种排污阀依次放水。
排水前,应先将锅炉进水至较高水位。
排水时,应注意水位变化,水位不得低于锅炉最低安全水位线。
并检查排污阀是否正常,放水完毕,应检查排污阀是否关严。
4.2.6汽压升到工作压力的2/3左右时,应对蒸汽管道进行暖管。
暖管时间一般为2小时,温升速度宜控制在2-5℃/min,对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0.69兆帕的锅炉,其暖管时间约为30分钟。
对锅炉至蒸汽母管间的主汽管,其暖管时间约为20-30分钟。
4.2.7暖管时,蒸汽管道应膨胀良好,支吊架正常。
若蒸汽管道发生振动或水冲击时,应立即关闭主汽阀,停止暖管,加强疏水,待振动消除后,再缓慢开启主汽阀,继续暖管。
4.2.8锅炉供汽前,应再次全面检查,对水位报警器进行试叫,验证其可靠性。
5.并炉供汽5.1并炉时,锅炉设备应情况正常,燃烧稳定;启动锅炉汽压稍低于蒸汽母管压力0.05-0.1兆帕,缓慢开大主汽阀,待听不到汽流声时,全开主汽阀(全开后回半圈)。
5.2并汽后,关闭主汽管上的疏水阀、旁路阀门。
5.3并炉或直接供汽时,应保持汽压、水位及炉温稳定,并缓缓增加锅炉出力。
若发生蒸汽管道水冲击时,应立即停止并炉或供汽,减弱燃烧、加强疏水,待正常后再重新进行。
5.4供汽后,应注意维持锅炉水位和各仪表指示的变化,开始做运行记录。
对锅炉及辅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点火到并炉供汽过程中的主要操作情况所发现的问题,记入有关记录薄中,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对其消除。
5.5并炉后每班必须进行下列工作:5.5.1冲洗玻璃水位计一次;5.5.2检查锅筒、集箱、省煤器排污阀而后疏水阀的严密性;5.5.3根据锅炉水质情况,所有排污阀排污一至二次,定期排污应在“负荷低、水位高”时进行;5.5.4对锅炉受热面自动吹灰6—8小时进行一次。
6.锅炉的正常运行6.1定期试验高低水位报警器和低水位、超压联锁保护装置。
试验时许保持锅炉运行稳定,水位表指示正确,当锅炉水位接近最高或最低安全水位时,水位报警器应鸣叫,水位信号应显示;当锅炉水位达到最低安全水位线时,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应动作,自动停炉;当锅炉压力达到保护值时,超压联锁保护装置应动作,自动停炉,否则,应停止试验,消除所发现的问题,并重新试验。
试验结果及所发现的问题应予以记录。
6.2根据生产车间用汽负荷变化及时调整燃烧,确保生产需求。
6.3缺水、满水事故的处理锅炉水位表中看不到水位线时,应立即停炉(压火),并停止上水;严禁盲目向锅炉进水或排水。
停炉后,采用“叫水法”查明水位。
查明水位后,分别按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6.3.1轻微满水应将自动给水调节器改为手动,部分或全部关闭给水阀门,减少或停止给水,必要时可开启排污阀,排出少量炉水,使水位降到正常水位线,然后恢复正常运行。
6.3.2严重满水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关闭给水阀门,停止向锅炉进水,彬打开省煤器再循环阀门或旁路烟道。
开启排污阀,加强排水,但要注意水位表内的水位,防止排水时疏忽大意,又造成缺水事故。
开启主汽管、分气缸和蒸汽母管上的速水阀门。
待水位正常后,恢复正常燃烧,当压力升至工作压力时,再投入正常运行。
6.3.3轻微缺水应适当增加给水量,必要时可投入备用给水管路。
6.3.4严重缺水严禁向锅炉进水,并立即采取紧急(熄火)停炉措施。
6.4汽水共腾事故的处理减弱燃烧,降低负荷,关小主汽阀。
开启连续排污阀、定期排污阀,加强给水,一降低锅炉的含盐量,改善炉水品质,增加对炉水分析次数,打开蒸汽管路和分气缸三的疏水阀门。
炉水品质未改善前,不允许增加锅炉负荷;待炉水品质改善,水位清晰时,可逐渐恢复运行。
6.5爆管事故的处理炉管轻微破裂,如锅炉水位尚能维持正常,裂口不可能迅速扩大时,应加强给水,减负荷运行,并立即启用备用锅炉,待备用炉升火投入正常运行后再按正常停炉处理。
炉管爆破,水位和气压迅速下降时,应紧急停炉。
如水位低于最低水位或不可见时,切忌向锅炉进水,但要维持引风机运行,待排尽烟气和蒸汽后停止。
停炉后,即关闭主汽阀。
6.6在运行中,安全阀严禁解列。
严禁用加重物,移动重锤,将阀芯卡死等手段任意提高安全阀的开启压力或使安全阀失效。
为防止安全阀因阀芯和阀座粘住而失效,应每周对安全阀进行一次手动放汽或放水试验,试验时锅炉汽压宜高于额定蒸汽压力的75%以上,并每季度对安全阀进行一次自动排汽试验。
6.7锅炉各压力表的指示每班至少对照一次。
若发现指示不正常时,应及时处理。
应定期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
每半年校验一次压力表。
6.8定期排污6.8.1先开慢排,再微开快排、预热排污管道,无水击时全开快排,进行排污;排污完后,先关快排,后关慢排,再将快排开关一次,放出两阀间的残水。
:从锅筒、每组水冷壁下集箱排除炉内的沉淀物,并补充连续排污的不足,改善炉水品质。
6.8.2排污时应缓慢进行,以防止水冲击。
如管道发生严重震动,应停止排污,待震动消除后,再进行排污。
为提高排污效果,在预热排污管后,可将二次阀可将二次阀反复开关几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