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学院贫困生资助及管理制度
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范本

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范本一、工作目标1. 支持贫困生保障教育权益,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
2. 提供经济资助和帮助贫困生改善生活条件,促进其全面发展。
3. 建立完善的贫困生资助制度,确保资助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资助对象1. 贫困生的定义: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确定贫困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特殊困难情况。
2. 贫困生资助对象范围:包括中小学、高等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等各级教育阶段的贫困生。
三、资助内容1. 经济资助:提供生活费、学费、书费等必要的经济资助,确保贫困生学习和生活的基本需求。
2. 奖励机制:根据贫困生的学业成绩、奖学金评比等,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补贴。
3. 贫困生扶助:对特殊情况下的贫困生给予额外的扶助,如资助交通费、医疗费用等。
四、资助申请和评估1. 贫困生资助申请:贫困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填写申请表格,提供真实有效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特殊困难情况的证明材料。
2. 贫困生评估:根据贫困生资助政策的要求,对申请的贫困生进行评估,确定资助的权益和范围。
五、资助管理1. 资助公示:公示资助的对象、金额和期限,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开透明。
2. 资金管理:建立专门的贫困生资助专项账户,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有效监督和控制。
3. 资助监督和考核:建立健全的资助监督机制,定期对资助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确保工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六、资助宣传和培训1. 资助政策宣传: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向贫困生和教育工作人员宣传贫困生资助政策和相关规定,提高他们的知晓度和依从度。
2. 相关培训:对从事贫困生资助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意识。
七、监督和评估1. 监督机制:建立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资助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工作的执行和效果。
2. 评估机制:定期对贫困生资助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和调整工作策略。
以上为贫困生资助工作的一份制度范本,具体工作细则和政策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软件学院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软件学院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保障经济困难生在获得公平的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基础上,能够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成为有用于国家和人民的人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郑州轻工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学生资助工作组织机构第二条软件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领导小组是我院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党总支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学院专兼职辅导员为组员。
年级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由两名辅导员担任组长及副组长,各班班长担任组员。
班级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由辅导员担任组长,三名班委和三名普通同学组成。
其职责是制订、落实有关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政策,协调指导全校各单位开展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第三条学院设立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职责包括:(1)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研究部署有关资助工作。
(2)提前做好困难生的调查统计,信息采集。
(3)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诚信教育,及时了解困难生思想状况,开展日常资助工作,及时宣传、贯彻资助的有关政策、法规,使每个困难生思想稳定,积极健康。
(4)定期通报资助工作进展情况,对资助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发现,尽快解决,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任务较好的完成。
(5)收集整理资助信息,建立资助信息网络,做好资助宣传工作。
(6)积极做好贷款毕业生的跟踪调查,敦促贷款毕业生及时还款还息。
(7)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有关学生资助的日常工作。
(8)认真做好资助工作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做到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第三章经济困难学生的划分级别第四条根据学生家庭收入状况可划分为:(1)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在扣除基本生活费用后,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费用、住宿费和国家规定应该由学生缴纳的费用的,为一般困难档。
困难学生资助各项管理制度(精选4篇)

困难学生资助各项管理制度(精选4篇)困难学生资助各项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资助管理的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学校学生资助项目包括: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国家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校内资助资金、贫困高一新生慈善爱心捐助等。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五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校长是学校资助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学校资助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教务处统一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资助经费来源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赠、学校自筹等。
第八条学校要严格按照各资助项目的评审办法,开展申请、评审、公示和核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九条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资助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资助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向上级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资助项目完成后,应当做好资金发放表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总结,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十条资助金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助项目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资助政策没有统一规定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规定,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
第十一条学校要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十二条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学生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学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学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基础教育条件逐渐改善,但是贫困生问题依然存在。
为了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各级学校纷纷制定了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本文将就学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展开探讨。
一、贫困生的定义及申请条件:贫困生是指经济条件十分困难、需要社会帮助才能继续接受学校教育的学生群体。
学校根据国家规定的贫困线及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贫困生认定标准。
一般来说,家庭年收入低于当地贫困线的学生可以申请成为贫困生。
二、贫困生资助内容:贫困生资助内容包括学费减免、生活补助、助学金、就业培训等方面。
学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将详细规定每个项目的资助范围、资助标准,确保贫困生能够得到全面的资助支持。
三、认定程序及申请流程:教育部门会根据学校制定的贫困生认定标准,组织专业人员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学校审批。
学校通过公示来确保认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贫困生可以通过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等途径进行申请。
四、贫困生资助管理:学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包括资助对象的管理、资助金额的核定及发放、资助责任的追究等方面内容。
学校要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便于对贫困生的资助进行监督和管理。
五、家庭经济情况的动态调整:学校在贫困生认定后并不会一劳永逸,而是会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以保障资助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调查和评估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环节。
六、贫困生自强助学计划:贫困生自强助学计划是学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贫困生通过自身努力提高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以获得更多的资助机会。
学校会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奖励措施来鼓励贫困生参与自强助学计划。
七、贫困生资助的公示和监督机制:学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及时公示贫困生认定结果、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并建立监督机制,通过学校内部审核和外部社会监督等方式,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八、志愿者服务团队的建设:为了更好地帮助贫困生,学校在落实资助计划的同时,积极组建志愿者服务团队,对贫困生进行一对一辅导、心理关怀以及就业指导等方面的帮助,助力贫困生更好地适应学习和生活。
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制度_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制度规定

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制度_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制度规定一、资助对象1.经济困难学生:指家庭经济状况较差,无法支付学习、生活等费用的学生。
2.特殊困难学生:指在经济困难的基础上,还有特殊情况需要资助的学生,如家庭成员患有重病、意外事故等。
二、申请程序1.学生需填写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家庭收入证明、低保证书、病历证明等。
2.学生的申请材料需经过学校相关负责人审核,由学生资助办公室进行综合评估。
三、资助标准1.资助标准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习成绩等综合考量。
2.资助内容包括学费、生活费、教材费等,资助金额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
四、资助形式1.学费资助:根据学生的经济情况,对学费进行全额或部分资助,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生活费资助: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每月固定的生活费补助,以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
3.特殊资助:针对特殊困难学生,提供额外的资金支持,用于应对特殊情况下的费用。
五、资助管理1.学校将设立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对资助申请进行评估和审核,确保公平公正。
2.学校还将定期对已资助学生的情况进行审核,确保资助对象符合资助条件。
3.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与学生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等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更全面的资助服务。
六、监督和评估1.学校相关部门将对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工作的透明、公正。
2.学生及其家长也有权对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学校渠道进行反馈。
七、违规处罚1.如果学生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不完整信息以骗取资助,将取消其资助资格,并追缴已发放的资助金额。
2.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保持相关记录。
以上是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的一些规定,旨在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这个制度的实施有助于促进教育公平,减轻贫困家庭的经济负担,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生活品质。
同时,这个制度也需要各级学校和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严格执行,确保其公正性和有效性。
学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贫困生群体在学校中逐渐增多,如何建立有效的贫困生资助管理制度成为了学校管理工作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贫困生资助管理制度是指学校为贫困生提供资金、物资等各种形式的援助,并对其进行帮扶和管理的一套规范和制度。
本文将分析学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现状及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学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学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促进教育公平、减轻贫困生的经济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建立贫困生资助管理制度可以帮助解决贫困生面临的经济问题,确保其正常学习和生活。
其次,该制度可以提高贫困生的自信心和自尊心,激发他们对学习的积极性,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最后,贫困生资助管理制度是落实教育公平的具体措施,有助于实现社会的公正与和谐。
二、学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制度的现状目前,学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制度不够规范,相关政策法规缺乏明确性,导致资助标准和申请流程不够清晰。
其次,追踪管理不到位,学校在资助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手段,无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此外,资金使用效益低下,有些学校在资助过程中缺乏科学管理的思维和方法。
三、加强政策法规建设建立完善的贫困生资助管理制度需要加强政策法规的建设。
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大立法力度,出台明确的资助政策,细化资助标准和申请流程,确保制度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此外,相关政策法规应与实际情况相结合,注重灵活性和可操作性,方便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执行。
四、建立科学的甄选机制在资助管理中,建立科学的贫困生甄选机制是至关重要的。
学校应根据贫困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合理确定资助对象,确保资助资源能够真正惠及到最需要帮助的学生。
同时,学校还应建立严格的评估体系,对资助对象进行全面的评估,以确保资助资源的有效利用。
五、加强资助管理的监督与评估为了确保贫困生资助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学校需要加强资助管理的监督与评估。
软件学院贫困生资助及管理制度

软件学院贫困生资助及管理制度第一篇:软件学院贫困生资助及管理制度软件学院贫困生资助及管理制度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体现学校、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帮助勤奋进取的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规范、认真做好贫困生工作,确保资助到位,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定原则1、家庭经济状况兼顾在校学业成绩、德育品行原则;2、组织鉴定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原则;3、公开、求是原则;二、资助对象及基本条件凡取得我院学籍全日制正式注册并建立贫困生档案的贫困生均可列为资助对象。
三、评定办法1、各班成立由团支书任组长,班长、生活委员及各寝室学生代表(由同学民主推荐,每大寝室一名,要求:思想进步、品学兼优、公正无私且综合素质较高)为组员的“贫困生工作小组”。
2、由学院学生工作组组织各班“贫困生工作小组”召开贫困生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贫困生调查摸底和资助工作。
3、困难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各班工作组对申请同学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核实,并组织全班同学依据相应获资助条件等对“拟推荐贫困生”依据相关条件进行民主评议。
4、各班工作组根据评议结果及反馈信息,按困难程度分档排序后上报学院学生工作组。
5、学院学生工作组根据相应助学金参评要求及各班民主推荐意见综合考虑后,确定推评资助名单,并在全院公示。
四、获资助贫困生条件(一)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2、家庭经济困难,确实无力承担在校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3、生活俭朴,无不良生活习惯和奢侈消费行为;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当年度未受学校纪律处分或院级以上通报批评;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7、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和爱心公益活动;8、认真履行资助方指定的要求和义务;(二)优先条件1、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学,可优先获得资助。
2、针对贫困生的各项奖学金(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等的评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软件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中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序考虑优先推荐。
学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扶贫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籍的贫困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
第三条贫困生资助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原则;3. 助学、助困、助教原则;4. 动态管理原则。
第二章贫困生认定第四条贫困生认定工作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学生申请: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学院审核: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步认定意见;3. 学校审批: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上报的认定材料进行复核,确定最终认定结果;4. 公示:学校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第五条贫困生认定标准:1.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 家庭突发变故: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3. 其他特殊情况:家庭经济困难,但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资助方式与金额第六条学校对贫困生实施以下资助方式:1. 奖学金: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等;2. 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等;3. 勤工助学:为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解决生活费用;4. 帮扶措施:针对特殊困难学生,提供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帮扶措施。
第七条资助金额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章资助管理与监督第八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贫困生资助工作。
第九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贫困生认定、资助发放、资金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全校师生对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定期对贫困生资助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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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贫困生资助及管理制度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体现学校、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帮助勤奋进取的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规范、认真做好贫困生工作,确保资助到位,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定原则
1、家庭经济状况兼顾在校学业成绩、德育品行原则;
2、组织鉴定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原则;
3、公开、求是原则;
二、资助对象及基本条件
凡取得我院学籍全日制正式注册并建立贫困生档案的贫困生均可列为资助对象。
三、评定办法
1、各班成立由团支书任组长,班长、生活委员及各寝室学生代表(由同学
民主推荐,每大寝室一名,要求:思想进步、品学兼优、公正无私且综
合素质较高)为组员的“贫困生工作小组”。
2、由学院学生工作组组织各班“贫困生工作小组”召开贫困生工作会议,
安排部署贫困生调查摸底和资助工作。
3、困难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各班工作组对申请同学情况进行认真细致
的调查核实,并组织全班同学依据相应获资助条件等对“拟推荐贫困生”
依据相关条件进行民主评议。
4、各班工作组根据评议结果及反馈信息,按困难程度分档排序后上报学院
学生工作组。
5、学院学生工作组根据相应助学金参评要求及各班民主推荐意见综合考虑
后,确定推评资助名单,并在全院公示。
四、获资助贫困生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家庭经济困难,确实无力承担在校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
3、生活俭朴,无不良生活习惯和奢侈消费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各
项规章制度,当年度未受学校纪律处分或院级以上通报批评;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7、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和爱心公益活动;
8、认真履行资助方指定的要求和义务;
(二)优先条件
1、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学,可优先获得资助。
2、针对贫困生的各项奖学金(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等的评选,符合申
请条件的学生根据《软件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中学
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序考虑优先推荐。
3、符合资助条件且困难程度高的学生,可优先获得资助。
4、除确因学习工作需要并报辅导员老师批准外,无手机、电脑贫困生可
优先获得资助。
5、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大致相同的学生可按以下条件优先考虑:
(1)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20%或上一学年进步突出的;
(2)积极参加校、院、班集体各类活动并取得较突出成绩的;
(3)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有突出表现的;
(4)担任校、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能列为本年度贫困生资助对象
1、本年度因违纪而受党、团组织或学校、学院处分者;
2、学习不努力,上学期有两门及以上必修课重修者;
3、上学年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计分在年级后10%者;
4、言行举止不文明,有打架、骂人等行为者;
5、组织纪律散漫,经常迟到、早退或旷课者;
6、有其他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者;
(四)原则上同一名学生每学年不得兼获两项及两项以上助学金。
年度已获3000元以上(含)的,原则上不再申请困难补助。
五、资助贫困生工作监督及处罚机制
资助贫困生遵循“弘扬正气、促进学风、扶贫与扶志相结合”的原则,既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又激励他们克服困难,发奋学习,报效祖国。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学院设立举报箱,并视情况予以处理。
受资助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降低、取消或追回资助款,无理不缴纳者取消大学期间获资助资格并通报批评。
1、违反校规校纪,受党团组织或学校行政处分者;
2、受到资助,因学习不努力、对自己要求不严格而成绩很差,一学期内
有两门及以上必修课课程重修或综合测评成绩为年级后10%者;
3、获资助后有请客、高消费、购买非学习、生活必需品等铺张浪费者;
4、弄虚作假,伪造经济困难证明或有其它不诚信行为者,追回已享受的
全部金额,并视其情节按有关规定处分;
5、其他不符合资助精神者,视情况而定。
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其他高额社会奖助学金(4000元及
以上)获得者,其奖学金必须首先用于交纳拖欠的学费。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软件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