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从业人员身心健康,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工。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确保从业人员身心健康和工作能力。
第四条公司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健康管理和培训条件,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第二章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健康检查结果和培训情况。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专项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当提交有效的健康证明,未提交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第八条从业人员在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影响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的疾病期间,应当暂停从事相关工作。
第九条公司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第十条公司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定期检查、更换。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加强从业人员心理健康管理,提供心理健康咨询和服务,帮助从业人员应对工作压力。
第三章从业人员培训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考试成绩和培训证书。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公司组织的培训,包括公司文化、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法律法规等内容。
第十四条从业人员每年应当接受定期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规定的要求。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选拔和培养优秀从业人员,提供晋升和发展机会。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技能考核,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应当设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负责人,负责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工作。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一个完善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体检制度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以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
对于健康检查的频率,可以依据从业人员的年龄、岗位、职业特点等因素进行科学设置。
体检项目应包括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化验等,如身体情形、身体结构、生物化学、功能测定等。
同时,应依据检查结果确定干部、技术骨干等“重点关照”的范围。
2.劳动卫生制度从业人员应有权恳求室温、湿度、噪声、通风、照明等方面的工作环境调整,确保工作环境符合最新的有关标准。
从业人员应在工作中重视身体保健和疾病防备,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显现身体不适时应适时向上级汇報并接受医疗救治。
3.应急救援制度在紧急情况下,从业人员应当能够快速作出反应,有效的组织施救。
为此,在组织中应当建立一套预案,以应对火灾、爆炸等突发情况,并设置相应的应急需求设备。
二、培训管理制度1.岗位培训制度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进行针对性、综合性的岗位培训。
新员工应当进行基础培训,既包括公司的经营理念,也包括工作流程和相关的专业学问,提高员工的综合素养和工作技能。
同时,在不断变化的工作环境和市场竞争中,员工需要不断更新本身的学问和技能。
公司应当激励员工参加进修课程、人才交流等活动,提高个人竞争力和公司的综合实力。
2.素养培训制度企业在员工培训方面不应只重视专业技能的学习,还要关注员工的素养特点方面的培训。
比如,员工的沟通本领、合作本领、解决问题的本领以及管理类的本领都应当得到提高。
企业可以邀请有阅历丰富的大咖来讲课,全员参加,达到共同进步、提高企业竞争力的目的。
3.认证机制对于那些成功完成培训的从业人员,企业应创建一个认证机制。
认证机制可以加强员工的积极性,让他们感到本身所付出的努力得到公司的确定与回报,从而提高整体员工素养,更好地适应公司的经营进展需要。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9个制度)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3)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4)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帐记录管理制度;(5)进货验收制度;(6)库房管理制度;(7)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8)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9)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 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职工作人员。
2、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 1、管理职责:对所有进入本店工作的员工将安排其到当地的防疫站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本店工作,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2、上岗体检: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员均须上岗体检,到本店制定的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
检查范围包括料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如果体检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进入本店开始上岗工作。
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将不予安排进入本店上岗工作。
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店内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的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的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
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店经理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安排员工到指定市防疫站进行统一年检。
6、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工作。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一、引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专业素养,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降低工作风险和事故发生率,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套企业内部管理规范。
本文将重点讨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方法。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包括体格检查、健康问卷调查、职业病体检、心理健康检查等,以及特定岗位上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健康监测。
企业可委托专业医疗机构负责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及时发现和防控潜在健康风险。
2.健康宣传与教育企业应向从业人员提供健康宣传和教育,包括职业病预防知识、劳动保护法规和政策等内容。
通过员工培训、内部公告、健康讲座等形式,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促进员工健康素养。
3.卫生设施和条件改善企业应提供良好卫生条件和设施,包括洗手间、饮用水源、空气质量等。
定期检查和维护设施,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减少从业人员感染病菌的风险。
4.职业病防护和康复针对特定岗位上的职业病,企业应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包括物理防护和个人防护。
对已经感染或患病的从业人员,企业应提供康复治疗和心理支持,确保他们的身体和心理康复。
1.岗前培训企业应为新员工提供全面的岗前培训,包括企业文化、工作规范、安全操作流程、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培训内容可通过线上学习平台、现场培训等形式进行,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素养和技能。
2.定期培训定期为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机会,提升其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培训内容可根据不同岗位的需求和市场变化进行调整,包括新技术的应用、行业趋势分析、管理理念等方面的培训。
3.培训效果评估企业应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了解从业人员对培训内容的理解程度和应用能力。
通过问卷调查、模拟演练、考试等方式,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成果进行客观评估,为进一步完善培训计划提供参考。
四、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的实施1.制定制度文件企业应制定明确的制度文件,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事项。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一、健康管理制度1.概述: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并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2.健康筛查:所有从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健康筛查,包括身体检查、职业病筛查等,确保身体健康状态符合相关的工作要求;凡有疾病情况或存在职业病危险因素的,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设备。
3.职业卫生培训:新入职人员应参加职业卫生培训,了解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操作规程,对危险因素有清晰的认识和防范意识;定期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意识和防护能力。
4.职业卫生控制措施:针对工作环境中的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风换气、噪声控制、防尘措施等,确保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5.健康监测:根据工作环境中的危险因素和职业病危害情况,制定相应的健康监测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监测和职业病例监测。
6.急救措施:制定紧急事故应对预案和急救方案,培训从业人员的急救技能和知识,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够及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减少事故伤害。
7.健康宣传:举办健康宣传活动,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宣教,提高从业人员对健康的重视程度,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习惯。
1.岗位培训:根据从业人员的具体岗位和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岗位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
2.新员工培训:新员工入职后,对其进行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帮助其尽快适应工作岗位并熟悉工作流程。
3.继续教育:定期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提供持续学习的机会,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4.培训考核: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确保培训的有效性和成果。
5.培训档案: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记录培训的内容、时间、成绩等相关信息,便于管理和查询。
6.培训需求分析:定期进行培训需求调查和分析,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7.外部培训资源:与专业培训机构合作,利用外部培训资源,提供高质量的培训服务。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患有医务院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中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2、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岗,待査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2、制订从业入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并加以实施,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加工操作规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诚信守法经营和职业道德教育;3、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査,依法将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4、制订食品安全检査计划,明确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并做好检査记录;5、组织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査食晶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6、建立食品安全检査及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等管理档案;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査与报告制度1、各岗位负责人应当每天开展岗位自査,指导、督促员工严格按照加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符合食品安全要求;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做好检查与汇报工作、每天在加工操作时段至少至;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冷却应在清洁操作区进行,并标注加工时间等;用于烹饪的调味料盛放器皿宜每天淸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菜品用的围边、盘花应保证清洁新鲜、无腐败变质,不得回收后再使用;4、供餐要求供应前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用具使用前应进行消毒;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不得反复使用: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5、餐用具淸洗消毒保洁要求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识;餐用具保洁设施应定期淸洗,保持洁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应规定洗净并消毒;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用具;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盛放调味料的器皿应定期清洗消毒;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次,对等虚假内容;4、严格查验食品的保质期,对过期食品应当拒绝收货,对临近保质期食品应当根据自身销售量确定采购量,确保在食品保质期内使用;5、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档案,如实记录查验负责人、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保留相关凭证;记录或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七、主要食品和食品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1、根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履行相应的信息追溯义务,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2、须进行信息追溯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粮食及其制品;畜产品及其制品;禽及其产品、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豆制品;乳品;食用油;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类别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3、须追溯的食品安全信息:采购的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配送日期,以及供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采购的追溯食品的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直接从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采购的追溯食用农产品的产地证明、质量安全检测、十、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1、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原件,并设罝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2、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具体内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许可经办人员、曰常监督管理人员、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本单位投诉举报电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和食品安全量化管理等信息;十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由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当立即停止相关食品的经营活动,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其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通知相关供货者和消费者;最后,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的2小时内,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卫生计生部门报告;3、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调査、取证工作,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4、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台帐,如实记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自己的健康。
人们的生产生活中所涉及的各种工作场所,都需要建立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保证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在下面的文章中,将重点讨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以期提高从业人员健康水平,并确保工作场所安全。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指为了保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工作场所所需建立的一系列规范和制度。
下面从以下三个方面来介绍该制度:(一)建立健康档案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是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基础。
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以下原则:1、与从业人员签订书面协议,征得其同意,明确档案内容,并保证档案安全,不得向任何单位或部门透露。
2、健康档案应有关部门的主管医师或高级职称医师作为评估医师,必要时应有多名医师协同评估。
3、软硬件设施应支持健康档案管理,保证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二)定期体检制度定期体检是保证从业人员健康的必要条件之一。
其中,各种职业技能的从业人员定期体检的周期和项目应根据不同的从业人员情况进行调整,也可根据从业岗位的特点进行定制化。
定期体检的项目包括身高、体重、心电图、B超、X光等多项检查,可以反映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
(三)健康宣教制度健康宣教是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健康宣教的目的是提高从业人员健康水平,预防行业危害因素对从业人员的危害。
宣教的方式可以包括讲座、培训、画展、病史分析、个体访谈等多种方式,可选用针对性强的宣教工具和方法。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在许多行业中,为了保证从业人员能够胜任工作岗位,并且同时符合行业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需要建立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下面从以下三个方面来介绍该制度:(一)设立培训计划通过制定培训计划,从业人员可以清晰地了解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和相关要求。
从业单位应根据从业人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
例如,为销售人员设计营销课程,为安保人员设计人身防卫技能课程等。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范文六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范文六篇第1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简称“五病”)等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经健康检查检出患有“五病”的,要立即调离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并详细填写调离记录。
四、餐饮服务单位应每天进行晨检工作,详细填写从业人员晨检登记表,如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上岗时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手套、口罩),头发不外露,不涂指甲油,不佩带饰物。
应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洗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从业人员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按规范清洗、消毒双手。
八、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
不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加工工具直接尝味。
不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
第2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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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淡色工作服,不能佩带首饰、假发、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喷洒香水、化妆、涂抹指甲油;离开工作岗位时,要换下工作服,不得将工作服穿离工作岗;工作服及工作帽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干净。
4、必须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常洗澡、换衣、修剪指甲、洗发,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5、上班时不能在工作岗位上嚼中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食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6、凡是参与食品经营的从业人员都应先取得工种为食品的健康证明,包括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和可能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
7、食品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组织单位参与食品经营的员工开展食品安全的培训活动,做到培训有计划(培训计划书),召开有记录(签到表、影像资料),每年培训不得少于40个小时。
&食品安全培训应当重点围绕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日常经营的各种规范制度开展。
9、从业人员健康证在有效期止30日前办理新的健康证明。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认真制定、落实、检查本单位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到位,协助本单位法人、负责人做好日常的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工作。
2、依法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商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把商品进货关。
3、建立健全商品进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存进货商品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进货商品的可追溯性和销售商品流向信息的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4、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做好建立培训档案工作;5、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并做好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6、积极配合有关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2、适用于本单位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3、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
负责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食品安全管理单位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4、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向本单位管理层提交自查小组名单,并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5、本单位起草的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应当含有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名单,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方案,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6、食品安全自查审核应当在适当的范围内予以公开,并保留相关的自查报告备查。
7、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b)组织的内部机构、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C)其他应该追加的情况。
9、定代表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单位食品从业人员都可以向本单位相关管理层提出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的建议,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批准实施。
0、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应当有本单位内负责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1、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前,应当召开一次简短的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要对照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
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2、自查结束后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
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
3、帮助受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并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4、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
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确定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
5、提交自查报告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存。
7、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需要检查时,应当及时予以提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制度和维护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卫生管理要求1.1食品经营者应保证经营环境、设施设备、人员满足食品经营卫生要求。
1.2食品经营者应对所经营食品安全进行承诺。
1.3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经营卫生管理。
1.4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
1.5经营单位应建立与食品经营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
2.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要求2.1采购2.1.1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
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
2.1.2应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
2.1.3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
2.1.4米购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QS标志c2.1.5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3.运输3.1应建立食品运输制度。
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
3.2食品运输应米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3.3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3.4运输包装材料或容器应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有害物质,达到相关食品卫生标准要求,且应具有一定的保护性,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能够避免内部食品受到机械或其他损伤。
4.散装的食品应该具备符合安全卫生和运输要求的独立外包装。
4.1冷藏食品的运输可采用冷藏车、保温车、冷藏列车、冷藏船、冷藏集装箱等运输工具。
一般情况下,允许冷藏温度接近的多种食品拼箱装运,但具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不得进行拼箱,避免串味或污染:a)不同加工状态的食品,如:原料、半成品、成品;b)不同种类的食品,如:水果和肉制品;蔬菜和奶制品;蛋制品和肉制品;c)具有强烈气味的食品和容易吸收异味的食品; d)产生较多乙烯气体的食品和对乙烯敏感的食品。
4.2冷藏食品运输包装应使用GB/T 191规定的温度极限”标志或用文字直接标明食品应保持的最低温度和最咼温度。
4.3冷藏食品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应符合GB 6388的规定。
4.4冷藏食品的运输包装尺寸应符合GB/T 15233和GB/T 16471的规定,采用托盘包装时还应符合GB/T 16470的规定。
4.5食品运输有冷藏、冷冻温度要求的,应符合GB/T 24616的相关规定。
5.验收5.1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5.2经营单位应设立验收机构。
食品应根据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或双方制定的合同(协议)进行验收5.3应查验索取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及认证证书,并备案。
5.4建立进货和验收记录,应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信息。
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
5.5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5.6货证不符的应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应检查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应存放。
6贮存6.1应建立食品贮存制度。
贮存管理人员应熟悉制度要求和各类食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6.2贮存场所应建在地势较高,干燥,交通方便的地区,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6.3贮存食品的场所应保持清洁,定期清刷,无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应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应有充足的自然光线或人工照明,亮度应能满足工作需要。
6.4食品常温贮存的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空气清新。
6.5食品贮存仓库和货架的设计应满足食品卫生要求,在食品贮存区域,不同类别食品应进行适当的物理隔离。
食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应在10cm以上6.6具有强烈挥发性气味和腥味的食品,要求不同冷藏温度的食品,需经特殊处理的食品,容易交叉污染的食品应专库储存,不应混放。
6.7上架食品应分类贮存。
6.8贮存的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6.9贮存有温度要求食品的场所应有降温或调节温度的设施。
贮存冷却物和冻结物的冷藏间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GB 50072的规定6.10应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定期检查库存食品的质量和数量,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7、销售7.1应建立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
明确销售人员在食品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
7.2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的销售场所。
营业场所应布局合理,与生活等区域分开。
7.3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施设备。
食品销售有温度要求的应配备销售冷冻食品必备的冷藏库(柜)、冷冻(库)柜等设施设备。
7.4销售场所应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和消毒的设施设备。
照明设备安装在食品的正上方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
7.5与食品表面接触的设备与用具,应无毒、无害或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质制造。
7.6销售场所应进行定期卫生检查和清洁,冷藏、冷冻库(柜)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清洗、清除异味,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
7.7销售冷藏、冷冻食品应按食品标签明示的温度进行控制,超出温度、湿度规定应及时采取措施。
7.8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