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关于公布临沂市第二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参照模板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2013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2013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3.09.29•【文号】国中医药人教发[2013]47号•【施行日期】2013.09.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2013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发〔2013〕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切实做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探索建立中医药学术传承和推广应用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根据《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2013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13〕135号)要求,我局确定了144名2013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专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是传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培养中医药传承人才的重要载体,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项目负责部门和依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开展评估、考核和指导工作,为建设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二、各建设项目依托单位要根据《2013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为工作室的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和必要支持,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各依托单位按要求填报《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附件2)一式5份(A4纸单面打印、普通装订),并加盖公章,于10月30日前寄送至我局人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同时将任务书电子版文档发送至受理电子邮箱。
项目任务书格式已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http://)上发布。
人事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人事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文字号】人发〔1996〕58号【发布部门】人事部(已撤销)卫生部(已撤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1996.06.14【实施日期】1996.06.14【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人事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人发〔1996〕58号)为进一步做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科学合理地评价和使用人才,培养造就跨世纪高层次中医临床人员和中药技术人员,在总结“八五”期间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九五”期间继续在全国遴选五百名老中医药专家为指导老师,每人选配一至二名继承人,按照规定的目标和要求进行培养,以达到继承学术经验和培养人才的目的。
现将《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有关实施细则和指导老师名额分配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另行下发。
1996年6月14日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以下简称继承工作),是指遴选有丰富、独到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老中医药专家为指导老师,选配具有相当专业理论和一定实践经验的中青年业务骨干为他们的继承人,采取师承方式进行培养。
其任务是:继承整理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培养造就高层次中医临床人员和中药技术人员。
二、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第三条指导老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受聘(包括返聘)担任教授、主任医师、主任药师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老中医药(含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专家。
老中药专家和少数民族地区的老民族医药专家中,少数未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但具有主任中医(药)师水平并具备其他各项条件的,也可作为指导老师的遴选对象。
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季度考核评估表

有鉴别率<65%的医案但是无老师批阅或无医案
随机抽查抽查,现场考核
病历中体现运用老师经验与专长,须有带教老师批阅
季度考核结论(在A/B/C/D栏中打√)通过:不通过:原因:
带教老师签字:
工作态度认真负责,遵守劳动纪律
工作态度认真,能遵守劳动纪律
工作态度较差,遵守劳动纪律不够
1、查相关记录
2、带教老师评议
2、
教
学
实
绩
跟师学习时间
每季度跟师26个工作日
每季度跟师25个工作日
每季度跟师24个工作日
每季度跟师不到24个工作日
1、查阅考勤
2、跟师笔记
独立临床实践
每季度临床实践34个工作日
每季度临床实践33个工作日
每季度临床实践32个工作日
每季度临床实践不到32个工作日
跟师记录
有跟师记录、有老师批阅、整理及心得体会
有跟师记录,有老师批阅、有整理笔记
有跟师记录有老师批阅
有跟师记录、无任何批阅
查阅随诊原始记录
记录按带教计划考核
医案记录
有鉴别率>85%,7份及以上记录完整,有老师批阅的医案
有鉴别率>75% 6份记录完整,有老师批阅的医案
中医医院老中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季度考核评估表
考核时间段:年月日至年月
指导老师姓名:继承人姓名:
考பைடு நூலகம்项目
评分标准
评分等级
考核方法
说明
A
B
C
D
A
B
C
D
1、
继
承
表
现
职业道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03.02.28•【文号】国中医药发[2003]9号•【施行日期】2003.02.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各直属单位:为加快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的培养,我局组织制订了《“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本项目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负责管理。
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可直接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取得联系。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26联系电话:************6591496965063322转6702或6701传真:************联系人:张为佳陈梦生附件:“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二00三年二月二十八日“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不断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中医药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中医药继承发展和中医药现代化的奋斗目标。
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人才是基础,一支高水平的中医临床队伍,特别是一大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是不断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的保障。
为了加快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的培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在“十五”期间实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拟在全国选拔200名具有扎实专业基础、较高临床水平和有培养前途的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人才进行重点培养,着力提高其中医临床诊疗水平,使他们成长为新一代中医临床优秀人才。
同时,通过项目的实施,带动整个中医临床队伍建设,促进中医药学术发展和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的提高,扩大中医药在社会上的影响和声誉。
医院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医院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考核管理办法为了继承整理我院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培养造就高层次中医药技术人才,继承与发展我院中医药学术继承工作,根据《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目标通过继承工作,使继承人在整理、继承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基础上,发展、创新中医药学术,培养造就一批热爱祖国、热爱中医药事业、中医理论深厚、中医药技术精湛、品德优良、医德高尚的高层次中医药继承创新型人才。
二、组织领导考核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考核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兼任,成员xx三、考核组成员职责考核组组长负责考核管理工作。
副组长负责考核日常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医务科负责学习计划、教学内容、学术水平、实践技能方面的考核与管理工作。
人事科负责思想道德、劳动纪律的考核与继承人档案的管理工作。
四、继承教学要求继承学习时间,连续3年。
按照《泸州市龙马潭区中医医院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教学协议书》签订时间起计算。
(一)学习方式与教学内容1、学习方式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采取跟师学习、独立临床实践、理论学习的形式进行。
其中:3年跟师学习不少于216天(每周不得少于1.5天),3年独立临床实践不少于290天(每周不得少于2天),集中理论授课时间5-6个月。
2、教学内容继承教学以跟指导老师临床(实践)和独立临床(实践)为主,要全面、系统地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等临证精华,提高临床诊疗技术水平。
经典理论学习要采取自学研修与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位继承人要以精读《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及温病学等中医经典为主,学习1部与所从事专业密切相关的专科经典。
中药专业继承人应学习《神农本草经》、《本草纲目》、《雷公炮炙论》、《炮炙大法》以及2008年出版的《中药大辞典》等经典的有关内容,并重点掌握1-2项中药技术。
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

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
以下是 7 条关于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
1. 咱先想想,那些经验丰富的老中医药专家,那可都是活宝库啊!他们的学术经验不传承下去,那多可惜呀!就像一本珍贵的秘籍,不传给后人,那不就浪费啦!比如李老中医,他的方子那可是超级有效的,不把他的经验传下来能行?咱们得赶紧实施这个继承工作,让这些宝贝经验代代相传!
2. 你说为啥要搞这个继承工作?嘿,你想想看呀,老专家们的本事就像璀璨的星星,不抓住可就溜走咯!好比张老专家的针灸手法,那简直绝了!要是没人学去,不就太遗憾了吗?所以啊,必须认真搞起来,让年轻一代把这厉害的本事都学会!
3. 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这可是无价之宝啊!要是不做好继承工作,那不就如同让宝藏深埋地下吗?就像王专家的独家推拿技巧,那是多少人的福音呀!咱们得赶快行动,让更多人受益呀!
4. 哎呀呀,这个继承工作太重要啦!老中医药专家们的智慧就像灯塔,照亮我们前行的路呀!比如说赵老的那套辩证论治思路,多厉害呀!不传承下去,大家不觉得亏吗?一定要加油干呀!
5. 全国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就像一场接力赛呀,一棒接一棒的传下去!陈老的那些用药心得,不接着跑下去怎么行呢?咱们可不能掉链子啊!
6. 你晓得不,这个工作的意义大着呢!那些老专家的经验就像是魔法棒,能创造奇迹哟!就像刘老的养生疗法,多神奇呀!不把它好好继承下来,我们能安心吗?赶紧动起来呀!
7. 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绝对是件超级重要的大事!这就好比给中医事业注入强大的动力呀!比如胡老的祖传秘方,不传承可不行呀!咱们一定要尽全力让这工作圆满成功呀!
我的观点结论就是: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刻不容缓,必须全力以赴去做好,让中医的瑰宝得以延续和发扬光大!。
某老中医药专家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材料(参考模板)

XX同志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XX,XX中医药大学教授,主任中医师,博士生导师,2001年评为XX省名中医,2004年评为XX省教学名师,XX省“十五”重点学科《中医内科学》学科带头人,第四、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家,中华中医药学会脾胃分会常务委员。
2012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成立XX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013年被评为“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优秀指导老师”。
主要事迹如下:XX教授,出身于中医世家,家学渊源,1965年7月毕业于XX中医学院中医专业,从事医、教、研工作51年,对父辈的脾胃学说研究创见多有继承和发挥,尤其对脾胃气机出入的认识,发前人所未发,将脾胃气化学说应用于临床,一方面可对一些疑难病症提出新治法、新思路,提高中医疗效;另一方面对于危重病症,以“保胃气”作为首要治疗目标,纠正目前临床普遍存在的“只重指标,不重整体疗效”的对症用药弊端。
XX教授善将经方与时方并用、中医与西医相结合治疗各种疑难杂病;善以脾胃为中心,灵活应用阴阳五行学说,解决临床诸多复杂病症;善用对药从而提高临床疗效。
尤对脾胃病颇有造诣,如对消化性溃疡、胆汁返流性胃、食管炎、胃癌癌前病变、溃疡性结肠炎、慢性肝病等,疗效肯定。
目前仍坚持每周6个半天门诊,月门诊量约500-600人次,深受广大患者欢迎XX教授提出脾胃气化学说,并广泛应用于临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由国医大师张学文作序的《XX脾胃气化学说与临证经验》,2016年5月由上海科技出版社出版,这是我国脾胃学术界首次针对脾胃气化提出的新学说。
该学说不仅溯本归源,从阴阳入手,将脾胃气化概括为“升降有度、纳化相因、燥湿相宜、出入有序”16字,其中以燥湿相宜为体,纳化相因为用,升降有度、出入有序为气化的运动形式;而且对于脾胃气机出入的认识,多有创见,是对中医脾胃理论的重要补充和发展。
“XX脾胃气化学说”2015及2016年二次列入国家继教项目,培训人数400余人;作为省级继续教育项目,共举办2次,培训人数400余人;“《难经》脉法研究与应用培训班”中培训人数共200余人,得到同行专家的高度肯定及学员的热烈欢迎。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届国医⼤师传承⼯作室建设项⽬实施⽅案的通知⽂号:国中医药办⼈教发[2015]24号颁布⽇期:2015-07-28执⾏⽇期:2015-07-28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有关省、⾃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学:为加强国医⼤师学术经验的传承与发展,发挥国医⼤师在中医药⼈才培养中的作⽤,推动中医药继承创新和⼈才队伍建设,我局将组织开展第⼆届国医⼤师传承⼯作室建设项⽬。
为做好项⽬的组织实施⼯作,制定了《第⼆届国医⼤师传承⼯作室建设项⽬实施⽅案》(以下简称《实施⽅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实施⽅案》是组织开展第⼆届国医⼤师传承⼯作室建设项⽬的指南和依据,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有关单位组织⼯作室⼈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
⼆、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有关单位要协调明确⼯作室的依托单位和⼯作室负责⼈,为第⼆届国医⼤师传承⼯作室建设项⽬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三、第⼆届国医⼤师传承⼯作室建设周期,由各⼯作室根据前期开展的全国名⽼中医药专家传承⼯作室建设项⽬完成情况,结合本《实施⽅案》要求⾃⾏确定,原则上不超过3年。
四、有关依托单位按《实施⽅案》要求,填报《第⼆届国医⼤师传承⼯作室建设项⽬任务书》(附件)⼀式5份(A4纸单⾯打印、普通装订),于8⽉17⽇前寄送⾄我局⼈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同时将任务书电⼦版⽂档发送⾄电⼦邮箱scjjc@。
五、在执⾏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与我局⼈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联系。
联系⼈:曾兴⽔黄峰联系电话:010-********邮箱:scjjc@附件:第⼆届国医⼤师传承⼯作室建设项⽬任务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2015年7⽉28⽇第⼆届国医⼤师传承⼯作室建设项⽬实施⽅案为贯彻落实《医药卫⽣中长期⼈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加强中医药继承与创新,深⼊开展第⼆届国医⼤师学术经验传承⼯作,我局2015年将组织开展第⼆届国医⼤师传承⼯作室建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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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临沂市第二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
指导老师及继承人名单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卫生局、市人事局下发的《关于印发〈临沂市第二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卫中发〔2008〕11号)要求,经市卫生局、人事局共同审核,现确定我市第二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20名)和继承人(33名),予以公布。
希望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上岗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按照《临沂市第二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管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计划,带教单位和指导老师做好带教、考核等各项工作,继承人要认真做好病案整理、月记、月工作记录等各项工作,其跟师学习月度考核、独立临床(实践)月度考核、年度考核、病案整理、月工作记录、统一采用附件二的格式。
各带教单位组织指导老师及其继承人签订《老中医药继承教学协议书》(一式三份),并于2009 年4月20日前报市卫生局中医科。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临沂市卫生局网站()下载。
全市第二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统一上岗带教,进岗时间为2009年5月1日。
附件1:临沂市第二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及学术继承人名单
附件2:病案整理本、月工作记录本、跟师学习月度考核本、独立临床(实践)月度考核本及年度考核表
二○○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中医药学术继承名单通知
抄送:省卫生厅
临沂市卫生局办公室2009年3月31日印发
共印50份
附件1
临沂市第二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
指导老师及学术继承人名单
指导老师:20名
单连美丁元廷崔连光周学云陈权张志发任继东徐磊刘加池秦元廷段道文陈勇王兆法朱发珍胡秀珍范玉义
孙勇刘乃存高泽起刘丰华
继承人:33名
李江涛李震孟凡志王德强周超周华元朱法永陈则润苗德光姚军苏红梅郑昊张宝华程振伟付庆霞周斌杨真志吴昌宏刘忠民朱元东陈燕张子强杜现臻肖波王明军刘秉周刘永春王平尹兰华李雪梅李晓云尹玉霞张红
附件2
临沂市第二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
病案整理本
继承工作带教单位:
指导老师:
继承人:
启用日期:
临沂市第二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
继承人病案整理表
1、病案整理可以是成功的病案,也可以是失败的病案,重点突出中医辨证论证内容,要言简意赅,避免堆砌资料,缀文冗长。
2、按语及体会要突出中医经典理论与临床实践的结合、中医临床诊疗的体悟,以阐发学术思想,探讨中医理论,提出新的观点,揭示治疗规律,突现关键,提取精华。
临沂市第二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月工作记录本
继承工作带教单位:指导老师:继承人:启用日期:
临沂市第二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跟师学习月度考核本
继承工作带教单位:
指导老师:
继承人:
启用日期:
跟师学习月度考核表
备注:
指导老师签字:带教单位意见:
年月日(盖章)
年月日
注:该表由带教单位有关考核人员按月如实填写
临沂市第二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独立临床(实践)月度考核本
继承工作带教单位:
指导老师:
继承人:
启用日期:
独立临床(实践)月度考核表
备注:
指导老师签字:继承人所在单位意见:
年月日(盖章)
年月日注:该表由继承人所在单位有关考核人员按月如实填写
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教学
年度考核表
继承人
指导老师
继承教学单位
年月日年度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