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筑施工“优秀项目经理”奖评审办法
南京市建筑工程“金陵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实施细则

优质工程奖评审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施工企业强化质量管理,增强质量意识,争创更多的优质、精品工程。
根据南京市建设委员会、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宁建法字(2004)820号文件精神,南京建筑业协会经过5年来实践,并结合实际情况,现修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南京市建筑工程“金陵杯”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金陵杯”奖),是南京地区建筑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第三条“金陵杯”奖评选由各在宁建筑施工会员企业提出申报,申报工程必须是南京建筑业协会质量分会评定的优质结构工程(或过渡期间的优良工程)。
第四条“金陵杯”奖每年评选一次,2月底开始申报,5月底评选结束。
获奖工程数一般控制在申报数的60%左右。
第五条“金陵杯”奖的评选由南京建筑业协会负责牵头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申报范围第六条申报“金陵杯”奖范围:一、住宅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m2(含)以上;二、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m2(含)以上;三、工业厂房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m2(含)以上或单跨在24m(含)以上;四、独立安装工程: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含)以上;五、无具体划分规模标准,但有较大影响,有纪念意义或建筑风格独特其工程质量突出的工程。
第七条为保证评奖工程的完整性,如主承建单位申报的工程,有合法分包方或配合方(包括安装、装饰、地基等单位)参建的其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量的20%左右,分包方或配合方应作为参建单位来申报。
第八条下列工程不列入申报范围:一、外地来宁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我市以外的工程;二、保密工程和竣工后被隐蔽、工程质量不能进行复查的工程;三、未按规定进行工程质量报监或安全报监的工程,发生过较大质量事故或较大安全事故的工程;四、已参加过“金陵杯”奖评选而未被评上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九条申报工程必须是南京市行政区域内上一年度9月30日前由建设单位已组织竣工验收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工程设计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二、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先进、合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三、施工现场必须达到标化合格或以上标准;四、住宅工程的入住率应达到30%以上。
优秀项目(安装)经理评比条例

优秀项目(安装)经理评比条例为规范各项目(安装)现场管理,提高项目(安装)经理和安装队伍的素质和修养,提高安装工程质量,降低现场安装成本。
根据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结合现场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优秀项目(安装)经理的评比条件(一)成本评比:组织管理的安装项目总成本不超前期制作安装的同型项目费用,以降耗最大的为优。
(二)安全评比:现场不出现安全事故,无交通肇事。
(三)质量评比:现场安装制造质量符合质量检验要求,并赢得顾客的好评(书面材料)。
(四)现场文化、纪律评比:现场安装队伍建设井然有序,有团队合作精神,体现公司优秀文化;现场不出现打仗斗殴事件,作息时间井然有序。
(五)工期评比:安装工期最短,以合同规定期限为基准(扣除公司内部部件延期到达现场的因素)。
(六)安装工作量评比:安装规模以合同额,现场制作安装产量、产值为参考值。
(七)劳动生产率比较。
(产值、产量比安装平均人数)(八)差旅、往返纪律情况:无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往返现象。
(九)物资设备管理评比:工具损坏、丢失管理,以损坏数量最少、价值最低、设备维修费用最低、帐目清楚为优。
(十)项目总结评比:项目结束后,项目经理对所负责的项目进行全面总结。
内容包括:成本费用、安装进度、安装质量、员工评价、设备管理情况、工资管理情况、物资管理情况。
(注:评比以年度内结束项目为参评项目,每年评价1个。
)第二条评比程序(一)安装项目结束后15日内,各项目经理负责提交上述10条中涉及到的材料(含项目总结),传回安装部。
(二)安装部负责整理分类后,组织财务部、生产部、矿热炉部、企管部门、人力资源部、保卫部、经理办进行评比。
(三)评比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奖励办法(一)被评为优秀安装项目的:项目经理,奖励3000元人民币;安装队长,奖励1000元人民币;参加项目安装的员工,每人奖励200元人民币。
(二)优秀的安装项目记入安装业绩档案,作为公司年度评比的首要参评对象。
优秀建造师(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模板】

XX自治区优秀建造师(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区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加强建筑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树立典范、营造良好执业氛围,表彰和鼓励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模范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建造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自治区自治区优秀建造师(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在XX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开展。
第三条自治区优秀建造师(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
第二章申报范围及条件第四条申报范围(一)参评人员所在企业为自治区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域外注册企业,工程业绩应在自治区境内。
(二)从业5年以上并持有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大专以上相关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五条申报条件(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恪守执业道德,独立主持过两个以上工程项目(单项工程为1万m2以上,住宅小区为5万m2以上)。
(二)负责承建的工程,近三年获得过二项盟市级或一项自治区级以上优质工程奖,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中国钢结构金奖”、“智能建筑精品工程”、“自治区草原杯”、“自治区优质样板工程”、“自治区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自治区钢结构金奖”、“XX安装工程优质奖”、“XX智能化优质工程奖”、“自治区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奖”等。
(三)创新能力强,重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学习与应用,积极开展绿色施工。
近三年获一项自治区以上工法、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奖,包括“国家级工法”、“全国建筑业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自治区级工法”、“自治区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自治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等。
(四)近三年所负责的工程项目无一般以上安全事故,并获得一项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或自治区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荣誉。
南京市建筑优质结构工程评审管理办法

南京市建筑优质结构工程评审管理办法南京市建筑优质结构工程评审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规范结构工程创优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优质建筑结构工程系指建筑工程的地基及桩基工程、结构工程以及附属在地下结构上的地下防水层完工并验收合格后,通过对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性能检测、质量记录、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观感质量等检查、评价、评审,达到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优良条件的精品结构工程。
第三条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对全市建筑结构工程创优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南京建筑业协会设立《南京市优质建筑结构工程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实施评审和仲裁工作,南京建筑业协会质量分会(以下简称质量分会)受其委托设立《南京市建筑结构工程创优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结构工程创优办》),负责全市建筑结构工程创优活动的具体工作,并制定《南京市优质建筑结构工程检查评审实施细则》,以规范优质建筑结构工程检查评审工作。
各郊区、县有关部门负责协助完成辖区内建筑优质结构工程申报、初查、初审工作。
第四条建筑结构工程创优活动将逐步替代单位工程创优活动。
过渡期结束后,不再进行单位优良工程评审,优质建筑结构工程即成为市优质(金陵杯)工程的必备条件。
凡未被评审为“优质建筑结构工程”的工程,不得申报、参加市优质(金陵杯)工程的评审。
第五条建筑结构工程创优活动除应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第六条各在宁施工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宁建工字[2007]32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的精神,按照《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要点》的要求,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参加结构工程创优活动,不断创造精品建筑工程。
第二章评审标准第七条优质结构工程检查评审的依据为国家及江苏省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一、国家标准GB/T50375-200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二、江苏省地方标准DBJ32/TJ04-2004《优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三、宁建工字[2007]32号文件《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中的相关规定和技术要点。
建筑施工企业奖励方案范本

建筑施工企业奖励方案范本建筑施工企业奖励方案一、背景和目的本建筑施工企业奖励方案的背景是为了提高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质量,激励员工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不断创新和提高自身能力,以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
二、奖励内容和方式1. 表彰奖励:每个季度评选出在项目实施中表现优秀的员工和团队,并颁发表扬信和奖励证书,同时给予一定的奖金。
2. 优秀员工月度奖:每个月评选出在项目施工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员工,并以现金方式进行奖励,奖金数额由企业管理层决定。
3. 优秀团队奖:每个季度评选出在团队合作中表现出色的团队,并进行现金奖励和宣传通报,以激励团队合作和共同进步。
4. 优秀项目经理奖:每年评选出在项目管理中表现突出的项目经理,并给予奖励证书和相应的奖金,以鼓励项目经理注重质量、安全和进度的管理工作。
5. 技术创新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于具有技术创新和工艺改进的员工和团队,进行奖励和认可,并向相关单位提交技术创新的申请,以提高企业在建筑行业中的竞争能力。
三、奖励评选和评定方式1. 奖励评选委员会:企业将成立奖励评选委员会,由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专家组成,负责评选出优秀员工和团队。
2. 评选标准:评选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团队合作精神、技术创新、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表现。
3. 评选流程:每个季度和每个月会有一次评选活动,企业将组织评选委员会对各项目进行考察和评定,评选结果由评选委员会决定,结果公示并向全体员工宣布。
四、奖励方案的执行和监督1. 奖励方案由企业高层管理层负责制定和领导,确保奖励方案的落实和有效性。
2. 监督机制:企业内设专门的奖励管理岗位,负责奖励方案的执行和监督,对奖励评选过程中的不公正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3. 奖励结果的公示:评选结果公示在企业内部通告栏和内部网站,确保奖励的公正和透明。
五、奖励方案的宣传和推广1. 内部宣传:通过企业会议、内部网站等渠道宣传奖励方案的内容和目的,增强员工的参与意识和归属感。
优秀工程项目经理表彰方案

优秀工程项目经理表彰方案一、前言作为一个专业和技术性很强的行业,工程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的完整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在全球范围内,对于工程项目的表彰和奖励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而作为企业的领导者,确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工程项目经理表彰方案不仅可以激励工程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中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更能有效提升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以及整体效益。
为此,我们制定了一套完善的工程项目经理表彰方案,旨在激励并表彰优秀的工程项目经理,激发他们的工作激情,全力以赴参与到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工程项目经理表彰方案的背景工程项目经理作为工程项目的领导者,是企业重要的战略资源和财富。
优秀的工程项目经理能够有效地协调各方资源,管理项目周期,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率,推进企业发展和整体实力提升。
在这样一个重要的岗位上,工程项目经理的表现直接影响了整个工程项目甚至企业的未来。
对于工程项目经理的工作成绩和表现,我们应该予以适当的表彰和奖励,以鼓励他们进一步发挥自己的优势,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
三、工程项目经理表彰方案的内容1.表彰对象:工程项目经理表彰方案的主要对象是公司内部的工程项目经理,挑选出那些在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人员,将他们视为表彰对象。
2.表彰时间:工程项目经理表彰时间设定为每年的年终,当全年的工程项目都已经完成,各项工作也已经进入总结阶段的时候,这个时候是最能够体现出工程项目经理的工作贡献的时候。
3.表彰原则:根据工程项目经理的工作绩效和表现,采用绩效导向的原则,对表现突出的工程项目经理进行表彰。
绩效导向的原则包括质量导向,效率导向和成本导向。
主要是根据项目的建设质量,工程进度,成本控制等指标进行评定。
4.表彰方式:表彰方式主要包括颁发奖励证书、发放奖金、颁发荣誉证书以及举行颁奖仪式等多种方式。
这些表彰方式不仅能够让工程项目经理获得一定的物质利益,更能够提升他们的职业自尊心和自信心。
项目经理奖励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奖励管理办法
1. 背景
为了激励和奖励优秀的项目经理,同时提高项目管理绩效,制
定本奖励管理办法。
2. 奖励对象
本奖励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经理。
3. 奖励标准
项目经理根据其在项目中的卓越表现和业绩,将根据以下标准
获得奖励:
- 项目完成情况:根据项目的进度、质量和成本控制情况评估。
- 项目组绩效:根据项目组的协作效率和团队表现评估。
- 客户满意度:根据客户对项目经理服务的评价。
奖励标准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公平公正。
4. 奖励形式
项目经理根据其在奖励评估中的表现,可以获得以下奖励形式之一或多种:
- 奖金:发放与项目经理业绩和贡献相对应的奖金。
- 奖状:为优秀项目经理颁发奖状以表彰其贡献。
- 晋升机会:给予在奖励评估中表现突出的项目经理晋升的机会。
- 特殊福利: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特殊福利或奖励。
5. 奖励程序
奖励程序如下:
- 奖励评估:每个项目经理的表现将定期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奖励等级。
- 奖励通知:项目经理将根据评估结果收到奖励通知,并了解获得的具体奖励形式。
- 奖励发放:根据奖励通知,相关部门将发放奖金、奖状或提供其他奖励形式。
6. 奖励监督与申诉
为确保奖励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公司将制定奖励监督与申诉机制,项目经理可以根据需要提出申诉,公司将进行调查和处理。
7. 生效日期
本奖励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项目经理奖励管理办法,如有任何调整或变动,将会另行通知。
工程项目经理奖励方案

工程项目经理奖励方案第一部分:前言和背景作为一名优秀的工程项目经理,您对于项目的成功有着非常重要的责任。
您需要确保项目按时交付、在预算内完成,并且达到客户的期望。
这个过程需要不懈的努力、灵活的应对和卓越的领导能力。
为了激励和鼓励您在项目中的卓越表现,我们制定了这份奖励方案,以表彰您的杰出贡献。
第二部分:奖励方案1. 绩效奖金:作为鼓励您在项目中的卓越表现,我们将为您设立专门的绩效奖金。
这个奖金将根据您在项目中的表现和成绩来决定,例如项目完成时间、成本控制和客户满意度等因素。
这将成为您让人信服的动力,在项目中持续努力。
2. 晋升机会:我们将考虑您在项目中取得的成绩,并予以晋升机会。
如果您在项目中展现出卓越的领导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我们将优先考虑您在公司内的职业发展,为您开启更广阔的职业前景。
3. 学习机会:作为认可您在项目中的表现,我们将为您提供学习机会,例如培训课程、学习交流等。
这将帮助您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为未来的项目工作做好准备。
4. 领导表彰:我们将在公司的内部和外部对您的卓越表现进行表彰,让更多的人了解您在项目中的努力和成绩。
这将成为您个人和职业发展的宝贵资产,让您更受人尊敬和信赖。
5. 其他激励措施:我们还将为您提供其他激励措施,如灵活的工作时间、充分的假期、优质的工作环境等。
这将让您更有动力、更有干劲地投入到项目工作中。
第三部分:实施和监督这些奖励方案将由公司的领导团队共同监督和实施。
我们将在每个项目的结束阶段对您的表现进行评估,并考虑适当的奖励措施。
我们还将听取您对于奖励方案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这些奖励方案能够真正激励您的工作。
同时,我们也将设立专门的考核机制,对奖励方案的实施和效果进行监督。
我们将考虑您在项目中的实际表现和成绩,确保奖励方案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第四部分:结语和展望作为一名优秀的工程项目经理,您的工作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和牺牲。
我们希望这些奖励方案能够激励您更加努力地投入到项目工作中,追求更卓越的成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京市建筑施工“优秀项目经理”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促进项目管理实现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项目经理队伍,以优质、高效地搞好工程建设。
根据国家和省级“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修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南京市建筑施工“优秀项目经理”奖(以下简称“优秀项目经理”奖)评选活动,由南京建筑业协会负责实施。
第三条“优秀项目经理”奖每年评选一次,9月下旬开始申报,11月公布评选结果。
第二章申报范围
第四条凡在宁施工的会员企业的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且符合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
本市施工企业在外地承建工程的项目经理,符合条件的也可申报。
第五条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参加“优秀项目经理”奖的评选(特殊情况除外)。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六条申报人须具备的条件:
一、合同明确且项目经理必须在岗;
二、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未发生较大工伤、质量事故,其时限延伸到评审日期;
三、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分配制度,无拖欠职工和民工工资现象;
四、在工程建设中无违法、违纪现象,无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况发生,其时限延伸到评审日期;
五、申报人自上一年度来,必须具备相应的优秀项目经理申报标准(见附件2)。
第七条文明工地奖范围内工程可分别使用,与代表工程同工地的文明工地奖时间不受年度限制,不同的则受二年期的制约。
QC成果奖应明确工程名称和课题,必须是由本市评选的一、二、三等奖,时效为二年,正、副组长可分别使用。
第八条配合主承建单位参加单项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其单项工程必须是获得参建工程的质量奖(不含优质结构工程)。
如本单位内部分包的单项工程,其完成的工作量达到20%总造价,且单项工程为优良,并签有内部分包合同的,符合申报条件者也可申报。
第九条申报人所提供的代表工程等资料,在上一年度评选时已使用过,不得再次重复申报。
第四章申报程序
第十条凡符合“优秀项目经理”奖评选条件的,由施工企业填报“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见附件3),并经本企业签署意见、盖章后,送交南京建筑业协会。
第十一条申报材料内容见附件1。
第五章评审程序
第十二条南京建筑业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登记、核实、汇总,并会同有关部门初审,根据评审条件提出初步意见,提交“优
秀项目经理”奖评审委员会审定。
第十三条“优秀项目经理”奖评审委员会由有关专家和企业评委组成。
评委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委员若干人。
第十四条评委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逐个评议,确定入选名单,并在南京建筑业协会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无异议,由市住建委、建筑业协会进行表彰。
第六章奖励
第十五条对荣获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获奖人员,由市住建委、建筑业协会联合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并给予通报表彰。
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对获奖项目经理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各施工企业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申报条件从严把好推荐关。
如发现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荣誉的,一经查实,评审委员会有权取消其所获荣誉,收回证书和奖牌,并通报批评。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10年起实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南京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1:南京市建筑施工“优秀项目经理”奖申报材料内容附件2:南京市建筑施工“优秀项目经理”奖申报标准
附件3:南京市建筑施工“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
南京建筑业协会
二00九年十二月
附件1
南京市建筑施工“优秀项目经理”奖
申报材料内容
一、申报表一式两份(1份与下列材料装订成册,另1份单列);
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造师证书)复印件1份;
三、工程质量奖、文明工地奖、其它奖项的获奖证书(或文
件)复印件各1份,省级(含)以上荣誉须带原件核实;
四、申报人事迹材料(约2000字左右的书面材料)1份;
五、代表工程质量奖的建设单位签署的工程回访保修单;
六、其它有关材料。
上述所有材料一律用A4纸,并按此顺序装订成一个册子。
附件2
南京市建筑施工“优秀项目经理”奖
申报标准
附件3:
南京市建筑施工优秀项目经理
申报表
申报人:
项目经理
资质等级:
资质证号:
申报企业:
联系人及手机:
南京建筑业协会制
项目经理主要业绩
注:同一个项目经理可填写本人在其它项目上获得的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