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电力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管理办法49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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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评选办法》(风电光伏部分)概述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评选办法》(风电光伏部分)概述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评选办法(2013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鼓励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追求卓越绩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决定继续开展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评选活动,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评选活动每年开展一次,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施,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现场复查工作,中电建协组织评审委员会负责审定工作。

第三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的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且符合国家级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工程项目,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和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

第四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申报材料预审查、现场复查和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参评工程的各个建设环节和建设理念应符合国民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要求及所倡导的发展理念,其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六条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工程开工时,应根据工程总体质量目标,制定创建优质工程计划,并在工程中组织实施。

(三)建设期和考核期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一般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四)投产并使用一年及以上且不超过三年的电力工程项目。

(五)容量和规模:1、单机容量125MW及以上的火力发电工程(含燃机);2、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上(线路长度50公里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3、装机容量150MW及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4、装机容量25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5、容量为1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6、工程造价1.5亿元及以上或建安工作量2000万元及以上的垃圾发电、生物质发电、储能工程等其他的电力工程;7、工程建安工作量1500万元及以上,且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单项工程,如燃料工程、管网工程、环保工程、海水淡化工程、直接空冷岛等电力配套工程。

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表彰办法-中国工程项目管理网

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表彰办法-中国工程项目管理网

附件1: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表彰办法第一条为提高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人才培养成长的激励机制,鼓励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益地搞好工程建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精神,决定不定期地对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进行表彰。

第二条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是我国建筑行业授予建筑业企业(包括:国有、民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施工承包、工程项目管理企业)项目经理的最高荣誉。

第三条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表彰推荐条件:(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在工程项目管理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失信和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和记录。

(三)注重抓好劳务管理层,坚持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务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且成效突出。

(四)具有一级建造师或相应工程类执业资格并从业十年以上,或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证书的项目经理。

(五)圆满完成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工程项目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加强项目成本核算,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有效地控制工程项目建设成本。

(七)工程质量管理高标准,严要求,施工组织精益求精,所承建工程近三年来通过竣工验收的,至少获得一项省部级以上工程质量奖。

(八)注重项目文化建设和环境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近三年来没有发生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以及环境污染,并获得一项省级文明工地奖。

(九)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积极推广应用项目管理软件集成系统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十)近三年来参加过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继续教育、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或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的新标准规范的宣贯培训。

(十一)对于长期从事海外工程建设的项目经理,可酌情放宽第(七)至(十)条中的相关条件标准,但需满足下述要求:1.具有5年及以上海外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且至少担任过两个以上(含两个)海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中一个要求为合同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海外工程项目;2.具备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知识和良好的外语水平,能够独立开展和主持涉外工程管理工作;3.重合同、守信誉,严格遵守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所承建工程项目,未发生过涉外不良影响。

全国电力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评审管理办法

全国电力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评审管理办法

附件:全国电力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育和造就一支电力行业优秀经营管理者队伍,树立先进典型和标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电力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电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开展评选全国电力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活动。

为规范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电力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是授予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电力企业、企业经营者的荣誉称号。

第三条评选工作每年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优中选优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设立全国电力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审定全国电力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评审结果,研究和解决评审工作的其它重大相关事宜。

评审委员会成员由中电联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专职副理事长、秘书长以及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有关领导组成。

中电联理事长担任主任委员,中电联党组书记、常务副理事长担任副主任委员并具体负责评审工作。

第五条评审委员会设立专家评审组,负责全国电力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的初审工作。

专家评审组成员由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辅业集团公司、省级电力行协及中电联的有关部门和分会的专家组成。

分管该项工作的中电联领导担任组长。

第六条评审委员会设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中电联行业与企业文化部,负责全国电力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的组织、评审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申报与推荐第七条电力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的申报对象为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辅业集团公司所属的企业,以及省级电力行协及中电联的会员单位(以下简称“申报企业”)。

第八条推荐单位为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辅业集团公司、省级电力行协及中电联分会。

第四章申报条件第九条申报企业及企业经营者应符合以下条件:(一) 近三年内没有发生本企业责任的人身、设备特、重大事故,没有发生本企业负主要责任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无重大污染事件发生,没有发生领导班子成员违法乱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事件及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电力建设国有企业项目经理绩效分级考核办法

电力建设国有企业项目经理绩效分级考核办法

综上所述,对于电力建设企业而言,工程项目的品质对于 企业目标的实现与提升经济效益有着重要意义,而发挥绩效考 核体系的激励与引导作用,有利于项目经理端正自身工作态度 以及提高综合素质,可以充分发掘出项目经理的工作潜能,有 利于企业自身的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 [1] 林鸿 . 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激励机制的运用 [J]. 企业改革与管理 ,2016.21:109-110.
(1)在公司总部掌握发放的各专项奖中分层次体现,原则 上按下表系数计发对应级别项目经理的专项奖奖金:
三级项
类别 实习项目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理
二级项目经理 一级项目经理
目经理
系数 0.8 ~ 0.9
1
1.1 ~ 1.2 1.3 ~ 1.5
(2)金牌项目经理享受部门经理助理或以上级别待遇,享 受期限为两年。
(3)相关福利发放及待遇按项目经理级别分层次体现。 (4)高级别的项目经理优先推荐享受评先评优及公司内外 的特殊奖项或奖励。 二、结语
(1-1)
V2= 项目合同额 × 调离时工程进度 ×Pi (1-2) 其中,Ti 代表任职时间系数,为项目任职时间与项目工期 的比值;Pi 代表职位系数,若只有一位项目中层,则系数视实 际聘任职务而定,项目经理对应的 Pi 值为 1,项目副经理、项 目总工及项目负责人对应的 Pi 值为 0.7;若有多名项目中层,则 每多聘一位项目中层,所有的项目中层对应的 Pi 值均在实际聘 任职务的职位系数的基础上扣减 0.2,直至扣减完毕;Vi 代表所 负责已完工项目结算价,若已经但还未进行结算则计为合同价。 调离时工程进度为当月业主确认进度。 对应的产值系数如表 1 所示。将历史产值排序后再进行等 级的划分,一般而言分为十个等级,最高等级对应的分值为 10 分, 每个等级相差一分,历史产值为零的情况则没有分数。

中电建协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国电力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的决定

中电建协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国电力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的决定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国电力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的决定中电建协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国电力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的决定中电建协〔2017〕1号各会员单位:根据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关于申报2016年度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的通知》要求,中电建协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全国电力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的评选活动,经申报、初评和评审等程序,完成了评选工作。

现决定,授予陈力杰等85名同志“2016年度全国电力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称号(名单见附件)。

同时,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中电建协将在2016年度全国电力建设优秀项目经理中推荐部分人员参加2016年度全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的评选活动。

希望获得荣誉的同志继续发扬成绩,百尺竿头,再立新功。

同时也希望电力建设企业广大的项目经理以他们为榜样,在我国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期间,为我国电力建设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6年度全国电力建设优秀项目经理名单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2017年1月4日附件:2016年度全国电力建设优秀项目经理名单(排名不分先后)1.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陈力杰2.中国电建集团河南工程公司高世刚3.西北电力建设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冯坤昌4.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何亚锋5.四川电力建设三公司段强明6.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储茂富7.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刘建兵8.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张光辉9.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王应庚10.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李文志11.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梁君12.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张军义13.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何永刚14.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周辉林15.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公司杨世泽16.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唐建明17.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张俊杰18.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魏利民19.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苏斌20.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柳伟21.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电力建设第三有限公司傅源荣22.中国电建集团河南工程公司南国强23.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赵新旺24.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戴克任25.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王建利26.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姚峰27.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王红军28.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鲁承刚29.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朱亚雄30.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吕贵宾31.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毛宗荣32.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林伟明33.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皮晶敏34.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张喜林35.江西省水电工程局魏道国36.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董刚37.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滕光荣38.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汪林39.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刘化才40.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王勇41.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王永42.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谢延强43.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徐鲁成44.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谢锟45.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赵建斌46.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石峰47.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张晓廷48.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杨旭东49.中国电建集团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朱瑞喜50.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齐红军51.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巫世奇52.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许曹金53.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宗成月54.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李辉龙55.上海送变电工程公司薄奇峰56.山东送变电工程公司韩荣国57.湖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甘博文58.浙江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周强59.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段树轩60.贵州送变电工程公司耿明科61.浙江省送变电工程公司陶文华62.黑龙江省送变电工程公司代宇威63.湖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刘彬64.上海送变电工程公司璩啸65.华东送变电工程公司张玉兴66.江苏省送变电公司陈泳67.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罗洪明68.广西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梁振69.贵州送变电工程公司王洪70.河南送变电工程公司陈东升71.北京送变电公司陈桂青72.宁夏送变电工程公司乔广社73.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王兆勇74.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于长伟75.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李玉玺76.内蒙古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李云77.江西省送变电建设公司胡华78.山东送变电工程公司于浩79.北京电力工程公司刘崇林80.河南送变电工程公司李武成81.广西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韦东杨82.北京电力工程公司孟建宏83.江西省送变电建设公司黄尧84.宁夏送变电工程公司吕国庆85.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杨殿彪。

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鼓励电力建设的工程项目法人、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生产等单位树立创优意识,加强质量管理,推动我国电力工程进一步提高整体质量水平,创造更多的优质工程,把我国电力工业建设成世界一流水平,为我国电力建设事业发展服务,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建设的,单机容量为300MW 及以上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火电工程以及在我国境内建设的电压为220kV 及以上的新建、扩建送变电工程。

其他电站和送变电工程参照执行。

第三条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每年评选一次,从获优工程中推荐最具代表性的项目申报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金奖或银奖)。

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评选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本着自愿申报、严格审查、重点抽查、资料核查、动态考核、客观公正评价的原则开展。

各主管单位或省电建协会(行协)应积极引导,以评优促创优,以创优促管理,以管理促精品。

评选工作要讲究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电力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二)建成移交生产运行时间已满一年且不超过三年。

工程建设和评审考核期间,未发生人身死亡责任事故和工程重大质量事故。

(三)工程实现了达标投产(通过了主管单位进行的达标投产验收或主管单位委托我协会进行的达标投产验收)。

(四)工程设计(主要指厂区布局、主要建筑及构筑物、生产工艺系统及设备选型)合理,符合国家、电力行业颁发的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五)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中质量管理严格,按国家、行业颁发的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及质量验评标准进行实测实量,认真进行施工和调试质量的检验及评定。

单位工程优良率,建筑施工达到 70% 及以上、安装施工达到 90% 及以上,工程项目质量总评分在 95 分及以上(由质检部门核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5.07.07•【文号】建监字第392号•【施行日期】1995.07.07•【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的通知(1995年7月7日建监字第392号文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现将《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告我部建筑业司、建设监理司。

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鼓励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在工作岗位上创出新水平、作出新贡献,高质量、高效益、高水平地搞好工程建设,决定评选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每次控制在200人以内。

第三条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评选条件:(一)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勇于创新,在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创造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

(二)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

(三)认真履行并完成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

(四)严格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抵制不正之风,在经济分配上能正确处理国家、集团与个人的利益关系。

(五)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控制,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前或按期实现合同工期,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六)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至少获得一项省级以上工程质量奖。

(七)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没有发生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第四条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的推荐工作,按建筑施工企业的隶属关系进行。

地方所属建筑施工企业的优秀项目经理,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含具有行政职能的全国性总公司,下同)和军队所属建筑施工企业的优秀项目经理,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设司(基建局,工程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审核推荐。

全国电力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管理办法

全国电力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管理办法

全国电力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管理办法附件1:全国电力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国电力建设(火电、送变电、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质量水平,表彰在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创新、经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项目经理,提高工程项目经理队伍素质,保证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有序、公正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电力建设优秀项目经理”为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奖项。

该奖项由中电建协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考核评定。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电建协综合部。

第三条凡具有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或建造师),并符合“全国电力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申报条件的项目经理,均可申报。

第四条“全国电力建设优秀项目经理”每年评选一次,由中电建协所属会员单位自主申报,经所在省电力建设企业(行业)协会或企业上级主管单位推荐,评审委员会考核评定,中电建协批准后,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五条评选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评选结果将在指定网站公示。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六条申报“全国电力建设优秀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勤奋敬业、敢于创新、立志献身于电力建设事业,并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二、连续三年(含三年)以上担任项目经理,申报时仍在从事项目经理工作;三、近三年所完成的工程建设项目合格率达到100%,优良品率95%以上,所建工程通过“达标投产考核”,并至少有一项工程获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政府或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

四、近三年内在所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无四级(含四级)以上安全事故;无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的质量事故。

五、已竣工工程与新开工程之间间隔时间不超过一年;六、坚持文明施工,强化现场管理,注意环境保护,在节约原材料等资源方面有突出成绩;七、重合同、守信誉、讲诚信、无不良记录,能够认真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八、积极推广“四新”应用,重视新科技在工程建设中的应用;九、严格执行四控制(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并取得明显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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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全国电力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加强项目经理队伍建设,展示电力建设企业项目经理的辉煌业绩,规范电力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电力建设优秀项目经理应在优化项目资源配置、加强安全文明施工、严格质量过程控制、提高服务履约能力、展现企业良好形象等方面有创新意识,为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较大贡献。

第三条电力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由中电建协组织实施,每年评选一次。

第四条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兼顾专业平衡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
第五条评选范围
中电建协会员单位的施工企业中,具有二级执业资格并在岗的项目经理。

第六条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勤奋敬业、勇于创
新,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二)认真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精神,模范遵守电力建设行业的各项管理规定,并在工程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三)具有符合国家倡导的质量管理理念,积极推广低碳技术项目管理方法,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

(四)电力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近三年负责承建的工程,均通过达标投产考核并至少有一项工程获地、市级(含)以上的优质工程奖;
2、近三年负责承建的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3、近三年负责承建的工程,无较大(含)以上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社会影响事件;
4、坚持文明施工、注重现场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四新”应用有成效;
5、有较强的履约能力,重合同、守信用、兑承诺;
6、所承建的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第三章申报要求
第七条申报人要如实撰写2000字以内的业绩材料,填写电力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并按申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的要求申报。

第八条申报表须经各省、市、自治区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电力行协)或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经年检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二)优质工程奖证书扫描件;
(三)获奖工程项目经理任职或聘用文件扫描件;
(四)近三年负责承建工程业主评价意见(见申报表);
(五)由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证明材料扫描件。

第四章评选程序
第九条由中电建协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的基础上,按电力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条件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经中电建协批准后发布。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条获电力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项目经理,由中电建协颁发荣誉证书,并在中电建协网站和年会上表彰。

第十一条获电力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项目经理,可在有关专业会议和施工现场宣传展示所获得的荣誉。

第十二条中电建协按优中选优的原则,向关联协会推荐参加全国优秀项目经理的评选活动。

第十三条建议获奖项目经理的所在企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十四条在推荐、评选工作中发现有以不正当手段骗取
荣誉,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和所获得的荣誉。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中电建协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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