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史基本满分的背诵心得及背诵资料
法硕备考资料:法制史背诵整理

法硕备考资料:法制史背诵整理法硕备考资料之法制史背诵版第一章奴隶制法律制度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一、中国国家与法起源于夏朝公元前21世纪夏启建立夏王朝时,中国的国家和法律制度即正式形成。
中国国家和法起源于夏朝的建立,其主要依据在于:1.夏启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世袭专制帝王。
2.夏已开始按地域划分统治区域。
这是国家产生依据3.夏朝已建立了完备的国家机器,包括军队、职官、监狱以及贡赋制度。
4.夏朝还形成了以国家强制力为直接后盾的法律制度。
二、中国国家与法起源的特点中国国家和法的形成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这主要是:A氏族起源色彩B集权统治C与道德结合D刑事法规发达第二节法制指导思想一、夏、商法制指导思想神权法思想一直是占统治地位的法制指导思想(一)王权神授(二)天讨与天罚二、西周法制指导思想西周统治者修正了传统的神权政治学说,并确定了周王朝新的统治策略,(一)“以德配天”:“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要敬天、敬宗、保民。
(二)“明德慎罚”:实施德教,用刑宽缓,统治者把道德教化与刑罚镇压结合起来,形成了西周时期“礼”、“刑”结合的法制特色。
(三)“刑罚世轻世重”:是指应根据时世的变化来确定用刑的宽与严、轻与重,具体内容是“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
(四)西周法制指导思想的影响“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法制观的历史影响是极为深远的,为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国封建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三、春秋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无占统治地位的指导思想,政治保守派从社会混乱不堪的现实出发,提出了新形势下的“礼治”路线,主张“为国以礼”,“以礼明是非”。
政治革新派则极力倡导“君臣上下贵贱皆以法”和“事断于法”坚决要求打破宗法的等级秩序与维护这种秩序的法律制度,试图创造新型的法制来取代奴隶社会的礼制。
第三节立法活动一、夏、商立法概况在夏、商两代,调节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除夏王、商王发布的各种命令以外,主要表现为不成文的习惯法。
中国法制史背诵知识点

中国法制史需要背诵知识点第一章中国法律起源和夏商法律制度1、禹刑:夏朝法律制度的总称。
2、圜土:夏、商、西周监狱的总称。
3、夏朝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1)“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4、商朝的主要立法:“商有乱政,而作汤刑”汤刑:商朝法律制度的总称5、奴隶制五刑:墨、劓、刖、宫、大辟(重点)6、商朝王位继承制度的发展变化:商朝末期:嫡长继承制——就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指的是父亲死后,将王位传给正妻生的长子,是中国古代的主要继承制度。
7、商朝立法指导思想:神权法(重点)第二章西周的法律制度1、九刑:西周实行的九种刑罚:墨、劓、刖、宫、大辟、流、赎、鞭、扑2、田里不鬻:西周初期土地所有权的一种制度,天下土地的所有权归周天子一人所有,诸侯和臣属对分封的土地只有占有、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
3、囹圄:西周监狱的名称4、《九刑》:西周成文刑书的统称。
“周有乱政,而作九刑”5、西周的司法机关:中央:大司寇——全国最高司法机关小司寇——中央直辖地区的司法机关士师——国都之内的司法官吏地方:乡士、遂士6、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则(1)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2)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重点)(3)罪疑从赦(4)刑罚世轻世重:“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刑罚手段的运用要以形势而定,要视治安状况的优劣而分别实施。
7.西周时期的“狱”指刑事案件,审理刑事案件称为“断狱”;“讼”指民事案件,审理民事案件称为。
“听讼”。
8.西周时期的“五听”指断案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即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说明西周时期已经注意到司法心理问题并将其运用到司法实践中。
一.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重点)①内容:1.“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一旦统治者失“德”,也就失去了上天的庇护,新的有德者就会应运而生,取而代之。
(2005年63题B项考)2.“德”的要求主要包括三个基本方面:敬天、敬祖、保民,也就是要求统治者恭行天命,尊崇天帝与祖宗的教诲,爱护天下的百姓,做有德有道之君。
法制史基本满分的背诵心得及背诵资料

法制史基本满分的背诵心得及背诵资料我是一名二战的学子,第一年的考试,我走过许多弯路,有许多方法也不得当,二战的我在这一年针对考试和自己的缺点重新制定学习方法,各科上颇有成效。
其中效果最好的是法制史,现在就简单谈谈法制史的学习方法。
首先谈我自己的情况。
一战时的我,讲书读的很透彻,法制史每一句话的含义,以及白话文的意思我都搞的很清楚。
但是我没有刻意背诵(因为本人是理科生,所以总是认为理解第一,而且记忆力不好,吼吼)。
然而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去考试,我的结果就是,选择题基本都对,大题基本不对。
不是因为大题不会,而是发现没有背诵,大题所需要你论述和解释的点你完全无法用语言来写出来。
所以二战的我,根据自己一战的失败,重新制定了学习方法。
通过新的学习方法的奏效,我只能说,世界上没有记忆力不好的人,只有懒惰的人(小小的批评一下我自己)以下便是我的心得:1、法制史没有重点,必须全书背诵。
之所以说法制史没有重点,从历年真题就可以看出。
每年网上各类音频视频都将重点放在了西周、汉朝、唐朝、清末这几个朝代,并不是因为考试大部分只考这里,而是这几个朝代的立法内容繁多,相对比较重点,是改朝换代领导其他朝代法制变化的。
而选择题往往每个朝代都会涉及一道题,而如果每个朝代同学们不认真阅读,仔细背诵,选择题很容易失分。
法制史一共就那么几个分,选择题一共就那么多道题,丢了两道以上,法制史这一科的分数便没有优势了。
若想法制史有优势,必须选择题只错一道一下,大题都是在你背诵的范围内。
2、全书背诵是建立在对书的理解基础上的。
综合课我认为需要理解的是法理的前半部分和法制史清末之前的部分。
因为清末之前的法制史很多立法,在分析上是以古文形式出现的。
而如果你对书上古文字句并不理解,不明白什么意思,就像是高中语文考你文言文填空和解释一样,只背诵课文是拿不到高分的。
很多同学和我反应法制史很难理解,第一步就出了问题。
我在学习的时候,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选择了听音频课程,但我只是听到了清末之前。
大一法制史必背知识点总结

大一法制史必背知识点总结法制史作为大一学生必修的一门课程,是我们进入法学领域的第一步。
通过学习法制史,我们可以了解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认识法律的本质和作用,为今后的法学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总结大一法制史课程中必背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帮助。
首先,我们来回顾一下大一法制史课程的主要内容。
大一法制史主要包括天启时代的体制变革、法典时代的立法成就、立宪时代的政治改革以及现代法制史的演变等部分。
通过了解这些内容,我们可以全面认识法制史的发展轨迹。
下面,我将从这些内容中总结一些必背的知识点。
第一,天启时代的体制变革。
天启时代是法制史的起始阶段,也是我国法律发展的重要起点。
在这个时期,我们要了解明朝君权的特点,以及明朝刑律的制定和修订。
同时,还要了解由明朝朝廷推行的吏治制度改革,如科举制度的建立和改革、官员考核制度的完善等。
这些都是天启时代的重要内容。
第二,法典时代的立法成就。
法典是法制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近代法律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在法典时代,我们要了解清朝立法的特点和影响,了解中国法典的历史演变,如《大清律例》、《大清会典》等。
此外,对于西方国家的法典也要有一定的了解,如《拿破仑法典》等。
第三,立宪时代的政治改革。
立宪时代是现代法制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法制史中的重要时期。
在这个时期,我们要了解晚清立宪运动的兴起和发展,了解《辛亥革命》的影响和意义。
同时,我们还要了解民主宪政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安排,如三权分立、人权保障等。
第四,现代法制史的演变。
现代法制史是法制史中的最后一个部分,也是最为重要的部分。
在这个部分,我们要了解西方法学的传入和影响,了解民事法和刑法等主要法律制度的变革,了解中国法学的现代化进程和当代法学的发展趋势。
通过学习以上这些必背的知识点,我们可以对大一法制史课程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同时也为今后深入学习法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此外,在学习中,我们还可以运用一些学习方法来帮助我们更好地掌握这些知识点。
司法考试:法制史与职业道德知识点精简记忆

法制史与职业道德知识点精简记忆前言:法制史与职业道德一直以来分值低,内容杂,法制史更是让人捉摸不透,所以以下内容是我们在茫茫学海中根据自己复习的心得总结,希望帮到大家。
第一:法制史轮换原则,关注热点,死背拿分第二:职业道德不违法,把握特征,要有法律思维中国古代立法口诀(很重要,很实用,红字要理解)文王慎罚德配天,敬天敬祖又保民,亲亲尊尊周公礼,出礼入刑不平等。
春秋书鼎成文法,法律公开头两次,法经系统第一部,盗贼网捕杂与具。
商鞅变法郡县制,已法治国用重刑,鼓励告奸搞连坐,陈胜群盗乱天下。
汉承秦制儒家化,德主刑辅用春秋,亲亲首匿汉宣帝,文景肉刑不彻底。
承继汉律儒家化,北魏官当魏八议,晋律五服来制罪,北齐明例现十条。
唐律疏议天下传,其实赵抄贞观律,礼律合一科条简,儒家经典来解释。
宋祖仁慈定刑统,律令合编首次印,建隆编敕神宗破,笞杖徒流都折杖。
明刑弼教大明律,重重轻轻共七篇,从重从新真重典,空前普及明大诰。
大清律例集大成,律修过渡改现行,废除凌迟民无刑,新律第一同九七。
建隆开始,仁宗并行,神宗破汉:德主刑罚→唐:礼律合一→明:明刑弼教教化为主到刑罚为主中国古代司法机关天子最高审判权,地方行政兼司法。
大小司寇佐周王,秦汉廷尉审案件,御史监督已出山。
北齐首现大理寺,行使中央审判权。
唐宋三司始成型,大理刑部御史台,审判复核并监督,死刑须报皇帝批。
宋朝提点刑狱司,宋慈洗冤讲证据。
明清三司重分工,刑部大理都察院。
清朝刑部权最大,立法司法兼行政,大理只得核死刑。
清末修律现代化,大理最高审判权,法部只能做行政。
总之:天子最高审判Ps:州县(笞杖)府省巡抚(徒刑)死刑复核上报!中国古代司法制度一、西周断狱听讼(刑民)二、汉代春秋决狱,论心定罪;秋冬行刑三、唐代讲证据,程序法定,老残证据定四、宋代翻异(翻供)别勘(回避)五、明代五年大审六、清代:重案复会审,秋审全国案,朝审京师榜,热审京笞杖(大热天打板子)。
情实死立决,缓决减军流,可衿为徒流,老单承留养。
中 国法制史背诵知识点

中国法制史背诵知识点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法律制度发展演变的学科,涵盖了从古代到现代的漫长历程。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背诵知识点,帮助您梳理和理解中国法制史的关键内容。
一、夏商时期1、夏朝的法律制度夏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其法律制度处于初创阶段。
习惯法占据重要地位,“禹刑”是夏朝法律的总称。
2、商朝的法律制度商朝在法律制度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汤刑”是商朝法律的代表。
神权法思想盛行,经常通过占卜来决定法律事务。
二、西周时期1、法制指导思想“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强调统治者要注重道德修养,慎用刑罚。
2、礼与刑的关系礼是积极的规范,刑是消极的处罚,二者相辅相成。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体现了等级差异。
3、刑事法律制度九刑:墨、劓、剕、宫、大辟、流、赎、鞭、扑。
定罪量刑的原则: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等。
4、民事法律制度土地制度:实行井田制。
婚姻制度: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三、春秋战国时期1、成文法的公布郑国子产“铸刑书”,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传统。
晋国赵鞅“铸刑鼎”。
2、李悝《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
包括盗、贼、囚、捕、杂、具六篇。
四、秦朝1、法制指导思想专任刑罚,重刑主义。
2、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廷行事。
3、刑事法律制度定罪量刑的原则:责任年龄、累犯加重等。
刑罚种类繁多,残酷严苛。
4、经济法律制度统一度量衡、货币。
五、汉朝1、法制指导思想的变化汉初:“无为而治”,约法省刑。
汉武帝时期:“德主刑辅”。
2、法律形式律、令、科、比。
3、刑事法律制度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废除肉刑。
亲亲得相首匿原则。
4、民事法律制度土地私有制度进一步发展。
六、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1、法律形式的变化律令科比格式相互为用。
2、法典的发展《曹魏律》、《晋律》、《北齐律》等重要法典的制定。
3、法律儒家化的加深“八议”、“官当”制度入律。
七、隋唐时期1、《开皇律》总结以往立法经验,为唐律奠定基础。
中国法制史大一必背知识点

中国法制史大一必背知识点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了解中国法制史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基础知识。
中国法制史是指中国古代至现代的法律体系的演变过程和法治思想的发展历程。
了解中国法制史,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中国的法律制度,认识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以及现行中国法律的渊源与基础。
在本文中,将介绍中国法制史的几个重要知识点。
一、夏商周时期的法律制度夏、商、周是中国古代的三个朝代,其法律制度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
夏代实行的是王族法权,以宗法制度为主导,法尚礼治。
商代实行的是分封制度,法律的实施主要通过分封诸侯来进行。
周代因周公制定了封建礼制,形成了刑德并济的法律思想。
这些都为后来的法制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秦汉法律的儒家影响秦朝统一六国后,实行了严厉的法家法治。
而汉朝开始儒家思想的兴起,法律制度开始受到儒家的影响。
儒家主张以仁、义为核心的道德伦理观念,对法律制度提出了规范要求。
汉代司法制度相对完善,刑罚分明,重视教育与改造犯人,对后世司法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三、唐宋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唐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法治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唐代法律制度健全,设立了律令、刑法等法律文书,法律条文较为丰富。
唐代法律也强调刑名分明,注重针对人情深浅而判罚轻重,司法公正与人性关怀并重。
宋代将唐代的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注重法律执行的细则和裁判程序,提出了“法者,治之纲纪,治有仪轨不得越”等观点。
四、明清法律与封建道德制度的矛盾明清时期,随着封建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法律与封建道德制度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
明朝实行隆武、慎刑之策,注重法律的温和,以教育改造犯人为主要手段,但仍然无法完全解决社会矛盾。
清朝继承了明朝的法制,进一步减轻了刑罚,但法律执行的不公与腐败问题日益凸显,导致社会动荡不安。
五、现代中国的法律制度建设中国的现代法律制度建设始于清末民初时期的洋务运动。
中国吸收了西方的法律制度,开启了现代法律制度建设的新篇章。
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建立,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标志着中国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现代化。
中国法制史完美背诵版

中国法制史完美背诵版1、法制指导思想:从神权法思想到?以德配天?思想1、礼化为法随着国家的形成,原始状态的礼逐渐由⽒族社会的习惯演化为具有法的性质和作⽤,成为确定⼈们在国家组织中等级地位的法。
2、刑起于兵,兵刑同制,军事武器成为刑具,军事处罚成为刑罚,军事长官转变成为司法官。
3、刑罚,是为了保证礼和其他规范实施的重要⼿段礼?与?刑?的关系(见教材P36)作⽤上:礼禁于将然,刑禁于已然。
地位上:刑是礼的必要的补充,出礼⼊刑。
适⽤对象上:礼不下庶⼈,刑不上⼤夫。
夏朝:《禹刑》。
(见教材P11)夏朝法律的总称。
《左传·昭公六年》说:?夏有乱政,⽽作禹刑?,以禹为名表⽰对夏族杰出祖先和开国之君的崇敬,是中国最早的奴⾪制法。
(⼆)商朝:《汤刑》。
(见教材P11)商朝法律的总称。
《左传·昭公六年》说:?商有乱政,⽽作汤刑?。
以汤为名也是表⽰对开国之君汤的崇敬。
(三)西周:1、周礼周公亲⾃主持⽴法活动,制定⼀整套典章礼仪制度与宗法等级秩序,即?周礼?,历史上称这次事件为?周公制礼?。
周礼是西周最主要的法律制度之⼀。
2、九刑(见教材P27)(1)《左传·昭公六年》:?周有乱政,⽽作九刑?。
(2)九刑有两种含意,⼀是指九种刑罚,即在奴⾪制五刑的基础上加上流、赎、鞭、扑;⼆是指《九刑》这部刑书。
3、吕刑(⼜称为?甫刑?)1(见教材P28)(1)制定背景:穆王命吕侯?训夏赎刑?⽽作。
(2)主要内容:①规定刑罚的种类及适⽤刑罚的原则;②赎刑是其核⼼内容;③其刑罚原则是?明德慎罚?。
(3)评价:在很多⽅⾯完善了周初的制度,其原则在后世的封建法典中⼤都被沿⽤并以此为基础作了进⼀步的发展。
4、主要法律形式:誓、命、诰等。
刑事法制1、刑罚:(1)奴⾪制五刑:墨、劓、髌、宫、⼤辟(见教材P15)①墨:⼜称黥刑,即在⾯部或额上刺刻特殊标志后,再染以墨。
②劓:割⿐⼦。
③髌:⼜称刖刑、剕刑,即断⾜或砍去犯⼈膝盖⾻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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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史基本满分的背诵心得及背诵资料我是一名二战的学子,第一年的考试,我走过许多弯路,有许多方法也不得当,二战的我在这一年针对考试和自己的缺点重新制定学习方法,各科上颇有成效。
其中效果最好的是法制史,现在就简单谈谈法制史的学习方法。
首先谈我自己的情况。
一战时的我,讲书读的很透彻,法制史每一句话的含义,以及白话文的意思我都搞的很清楚。
但是我没有刻意背诵(因为本人是理科生,所以总是认为理解第一,而且记忆力不好,吼吼)。
然而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去考试,我的结果就是,选择题基本都对,大题基本不对。
不是因为大题不会,而是发现没有背诵,大题所需要你论述和解释的点你完全无法用语言来写出来。
所以二战的我,根据自己一战的失败,重新制定了学习方法。
通过新的学习方法的奏效,我只能说,世界上没有记忆力不好的人,只有懒惰的人(小小的批评一下我自己)以下便是我的心得:1、法制史没有重点,必须全书背诵。
之所以说法制史没有重点,从历年真题就可以看出。
每年网上各类音频视频都将重点放在了西周、汉朝、唐朝、清末这几个朝代,并不是因为考试大部分只考这里,而是这几个朝代的立法内容繁多,相对比较重点,是改朝换代领导其他朝代法制变化的。
而选择题往往每个朝代都会涉及一道题,而如果每个朝代同学们不认真阅读,仔细背诵,选择题很容易失分。
法制史一共就那么几个分,选择题一共就那么多道题,丢了两道以上,法制史这一科的分数便没有优势了。
若想法制史有优势,必须选择题只错一道一下,大题都是在你背诵的范围内。
2、全书背诵是建立在对书的理解基础上的。
综合课我认为需要理解的是法理的前半部分和法制史清末之前的部分。
因为清末之前的法制史很多立法,在分析上是以古文形式出现的。
而如果你对书上古文字句并不理解,不明白什么意思,就像是高中语文考你文言文填空和解释一样,只背诵课文是拿不到高分的。
很多同学和我反应法制史很难理解,第一步就出了问题。
我在学习的时候,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选择了听音频课程,但我只是听到了清末之前。
老师将重点难懂难解释的地方讲明白后,我再全面撒网。
平时我看的武侠书和古代电视剧较多,所以看每朝每代立法的时候有时实在记不住,便联想这些电视剧和人物。
呵呵。
然而,每朝每代很多立法容易混淆,看了一个朝代就会忘了另外一个朝代,看了秦朝的立法原则,再看唐朝的就发现好多类似的还有不一样。
我的做法就是先上网查了历史顺序(就是夏商西周唐宋元明清),对年代更迭有了逻辑框架,在非常熟悉并明白书的基础上,自己总结了表格,对比背诵,最后我对我自己的实验获得了成功。
而我的表格并不是将重点归纳,而是在充分明白理解书的含义的基础上,将全书的内容变成表格。
所以,没有理解,那么背诵表格和背书还是一样难的。
3、明白法制史的出题规律,在读书时就知道哪个朝代出什么类型的题,才能有的放矢。
二战的我,优势在于对于法制史已经有了全部的理解(就是书上的古文、字句我都明白是什么意思了),然而我的缺点就是第一遍没有背诵,并且只是单纯的相信考研音频老师说的那几个重点朝代。
然而考试之后,再加上今年我对真题的研究,我发现了法硕考试的一些规律,这些规律在14年考研对我来说是99%的准确,我不知道明年是什么样子,但是如果我今年还考,我还是会按照这个套路来学习。
法制史选择题:法制史的选择题,基本是每朝每代都有一道。
而每个朝代即使是夏商这种书上写的内容相对不多的朝代,其实考点也非常多,能出的选择题不止一道,而法制史的选择题非常好拿分,而且如果错了2道以上,我认为就会给整个法制史拖后腿。
为了保证选择题的正确率,就证实了法制史没有重点,考试分析上每字每句都要明白。
而选择题不光是考的细,而且各朝各代往往很多立法是容易混淆的,例如秦朝的主要法律形式是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廷行事,而唐朝却是律令格式,看似类似,但各自的含义却有所变化。
再如秦朝刑事立法主要原则有自首减轻处罚,而唐朝却是自首减免刑罚等等。
如果不加以对比背诵,不对这些含义的深入了解,是做不对题的。
所以我根据自己的情况,将全书设计成了对比表格。
内容没有减少,却有种省了不少事儿的感觉。
法制史简答题:法制史的简答题规律更是一目了然。
我在看了十年的真题基础上,总结出了一套规律。
简答题只考清末(包括清末)以后的朝代,也就是近现代的法制史,而且没有重复出题。
所以在看清末以后的立法,我们主要需要按照简答题的形式来背诵,这样在背书的同时,不仅解决了选择题,也解决了简答题,给其他学科匀出时间。
这种情况就要求在看清末之后的立法前,将十年真题拿出来,翻到简答题,将所有考过的简答题从书上勾掉。
这个过程你就会发现,书上什么样的内容会出简答,什么样的内容还没有出过简答。
背诵的时候就要将重点放在没出过的地方,将这些没出过的地方全文背诵。
当然我不是出题人,我只是在研究了真题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
我当时是希望万无一失,所以在先背诵完那些没考的地方之后,又将考过的也背诵了。
但今年证明,我的想法是对的,又考了一道没有考过的内容。
但并不是说近现代法除了大题别的都不考,选择题还是考的,只是你要有针对性的在读书时解决简答题的问题。
法制史还有一道大题就是根据古文来问你各种问题,这就验证了我上面所说,法制史必须要将书上的古文弄懂,这样即使这道大题出的不是书上的原文古文,但是你一看就知道说的是神马。
因为考的内容肯定是书上讲过的啊,你光看试题古文字面就知道是什么了。
而这道题历年都出古文,那么你就知道,肯定是从古代法里出了。
而历年出的都是汉朝唐朝西周里的法史,那你就知道重点是哪个朝代了。
这就是我今年基本满分的心得。
总结起来就是三个方面:翻译明白书上内容+强化全书背诵+自己会押题,知道每个朝代的考试侧重类型是什么。
附上一个我自己自创的那个非常有成效的表格。
如果你觉得适合你,可以这样复习哦。
历代民事立法(一)继承和婚姻朝代婚姻、家庭制度继承制度商·嫡长子继承制:确立在商朝,西周逐步制度化和法律化西周·一夫一妻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母主持,媒人撮合,才符合礼法·同姓不婚:男女同姓,其生不蕃附远厚别·履行“六礼”程序: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七出、三不去:·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嫡长子继承制:确立在商朝,西周逐步制度化和法律化·“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从天子、诸侯、卿大夫到士,各级贵族的领地和世袭身份只能由正妻所生的长子继承·庶子只能由嫡长子分给部分利益,无所谓继承权·女子仅能在出嫁时得到一份嫁妆,但也是父兄的赠与,并非其法定的继承权唐朝(良贱) ·婚姻成立:·尊长的主婚权得到法律的确认和强化;“诸嫁娶违律,祖父母、父母主婚者,独坐主婚”·“婚书、聘财”为婚姻成立的要件;·同姓不婚、非同姓但有血缘关系的尊卑间不得为婚;·严禁与逃亡女子为婚;·监临官不得娶监临之女为妾;·良贱之间不得为婚。
·婚姻解除:·七出、三不去:1、允许女方以三不去拒绝离婚,但女有恶疾及奸罪者仍可休之;2、无子休妻必须是妻年50以上;3、妻无“七出”而休,丈夫徒一年半;妻有“三不去”而休,丈夫杖一百;·义绝:强制离婚条件,违者徒一年;·合离: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合离者,不坐。
·家庭制度:·注重维护家长的统治地位;“凡是同居之内,必有尊长”·家长的支配权;“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宗祧继承:通常采取嫡长子继承;若无子孙者,在同宗子辈中收纳养子。
·财产继承:·诸子均分制·兄弟中先亡者,其子继父分,即代位继承;但生前有遗嘱者,遗嘱优先;·女子出嫁后,不享有本家财产的继承权;在室女子可分得未婚兄弟聘财的一半之财,作为置办妆奁之用。
宋朝·家产兄弟均分制;·承认遗腹子(父亲死后才出生的孩子)与亲生子享有同样的继承权;·允许在室女享受兄弟继承财产权的一半;·继子(过继之子)与绝户之女同享继承权;(在室女享有3/4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4的财产继承权。
只有出嫁女的(已婚女),出嫁女享有1/3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3,另外的1/3收为官府所有)·绝户:家中无男性继承人,绝户立继有两种方式:·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凡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称“命继”。
元朝·诸色人同类自相婚姻者,各从本俗法。
汉族禁止“有妻更娶”,而蒙古人却可以一夫多妻。
·建立婚姻:·订立婚书(“嫁娶礼书”)·对媒妁进行规范化管理,只有经基层官员、地方长老等保举推荐的“信实妇人”才能充任媒妁,并由官府登记在册。
媒妁职业化倾向明显。
·户绝之家的女儿和寡妇享有继承权或有条件的继承权;·元以前,允许改嫁寡妇带走原有妆奁,不准寡妇带走的限于亡夫的遗产或应得份额。
离婚妇女or寡妇如果再婚,丧失原先从父母处得来的妆奁物及其他继承得来的财产,夫家财产更是不得带走。
明朝1、婚姻:·基本沿袭唐宋旧律;·“男女婚姻,各有其时”,即适龄者方许结婚;·双方家长的意思是婚姻订立的首要前提;·对义绝作出了新的解释,更认定侧重婚姻关系本身的状况。
2、家庭:家长权力进一步明确与扩大,包括教令权和主婚权。
家长对违反教令的子孙有权直接进行肉体惩罚。
·嫡长子继承制和财产的诸子均分制;·户绝财产由所有亲女继承,无女者入官;·奸生子的地位上升(元首次重视奸生子的地位);其分析家财田产,不问妻妾婢生,止以子数均分。
奸生之子,依子量与半分,如别无子,立应继之人为嗣,与奸生子均分;无应继之人,方许继承权分。
清朝·严格宗祧继承的法定顺序·独子兼祧:清朝独创,俗称“两房合一子”,一人可以继承两房的香火和财产。
即独子出继的两房应该为同父兄弟,而且须双方同意,并有全族的书面见证,才可一人承两房宗祧。
(如可继之人亦系独子,而清属同父周亲,两相情愿者,取具阖族甘结,亦准其承两房宗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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