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档之最高院关于逾期付(贷)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
合同范本逾期付款

合同范本逾期付款
逾期付款合同条款范本
1. 定义:
- “逾期付款”指买方未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全额支付货款的
行为。
2. 逾期付款通知:
- 卖方应在买方逾期付款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发出书面通知。
3. 逾期利息:
- 买方应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日支付逾期付款金额
的0.05%作为逾期利息。
4. 违约金:
- 买方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应支付未付款项的10%作为违约金。
5. 逾期付款责任:
- 买方应承担因逾期付款而产生的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逾期利息、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等。
6. 卖方权利:
- 若买方逾期付款超过60天,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赔
偿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7. 争议解决:
- 双方因逾期付款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至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 条款效力:
- 本条款与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其他条款与本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9. 适用法律:
- 本合同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 其他:
- 本条款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意: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建议由专业法律人士审核。
合同范本逾期付款

合同范本逾期付款甲方(债权人): [填写甲方名称]乙方(债务人): [填写乙方名称]签订日期: [填写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填写签订地点]第一条定义1.1 本合同所称“逾期付款”是指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向甲方支付款项。
第二条付款条款2.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金额,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
2.2 付款方式为:[填写付款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
第三条逾期付款利息3.1 若乙方逾期付款,应按以下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 逾期不超过30日,按日万分之五计算;- 逾期超过30日但不超过60日,按日万分之十计算;- 逾期超过60日,按日万分之十五计算。
3.2 逾期利息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日止。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乙方逾期付款,除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赔偿甲方因乙方逾期付款而产生的所有直接损失;-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逾期款项的[填写百分比]%。
第五条通知与送达5.1 双方应保证在本合同中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在变更后及时通知对方。
5.2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或其他文件,应以书面形式送达至对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地址。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7.1 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 [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注:以上内容为合同范本,具体条款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6]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6]7号](https://img.taocdn.com/s3/m/c8202906640e52ea551810a6f524ccbff121ca28.png)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
正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
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
(法复〔1996〕7号)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黑高法〔1996〕1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
本院曾于1994年3月12日以法函〔1994〕10号复函你院:经济合同法及其有关条例中规定的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该复函内容与实际情况现已不相适应。
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4〕256号通知印发的修订后的《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和《异地托收承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的有关规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但本批复下发前发生的逾期付款行为,其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则仍应按照本院〔1994〕10号复函处理。
此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一九九六年五月十六日
——结束——。
行业规定合同逾期支付的滞纳金收取比例

行业规定合同逾期支付的滞纳金收取比例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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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中的违约金与滞纳金范本

借款中的违约金与滞纳金范本借款是一种常见的经济行为,在借款协议中通常会约定借款人在特定条件下需支付的违约金与滞纳金。
违约金是指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务而产生的经济处罚。
滞纳金则是指借款人未按照规定时间支付利息或还款而产生的滞纳费用。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借款中常见的违约金与滞纳金范本,以便作为参考使用。
借款协议甲方:借款人(姓名/名称)乙方:出借人(姓名/名称)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借款利率:(年利率%)借款期限:(借款起止日至借款截止日)还款方式:(等额本息/分期还款/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等)一、违约金1. 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时间还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作为违约金。
逾期利息按照借款余额的(日利率%)计算,自借款到期日的次日起算,直至甲方收到全部应付款项为止。
2. 若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作为补偿。
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根据实际损失情况从借款金额中扣除或另行支付,并在合同生效后的(天数)内支付。
3. 借款人违约情况严重或违约金额巨大的,甲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借款人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等。
二、滞纳金1. 若借款人未按照规定时间支付利息或还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作为违约金。
滞纳金的具体数额根据实际滞纳天数和借款金额确定,计算方式为借款金额乘以逾期日利率乘以逾期天数。
2. 未按时支付利息或还款的,按照每日应付利息或还款金额的(逾期百分比%)计算滞纳金,自规定支付日期的次日起算,直至甲方收到全部应付款项为止。
3. 若借款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全额支付滞纳金,甲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借款人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滞纳金、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等。
三、其他条款1. 若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借款人无法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甲方同意暂停借款人的还款义务,并不视为借款人违约。
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范文

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范文
尊敬的XXX公司:
首先,我要对您的违约行为表示非常遗憾。
根据我们之间所签订的合同,您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完成付款,但是截至目前,您并未履行您的付款义务。
您的违约行为给我们的经营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和损失,为了保护我们的权益,我们决定向您追究违约责任,并要求您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根据合同的约定,您应按照付款期限每逾期1天支付违约金。
根据相应的计算公式,您迟迟未支付的违约金已经累计到一定的数额。
我们在此提醒您,您的违约行为严重影响了合同的履行和双方的合作关系,如果您再不立即支付违约金并履行付款义务,我们将不得不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来保护自身的权益。
违约金计算公式:
违约金=欠款金额×逾期天数×逾期利率
例子:
合同金额:XXXX元
付款期限:2024年1月1日
逾期天数:30天
逾期利率:0.1%
违约金计算:
违约金=XXXX元×30天×0.1%=XXX元
根据上述计算公式,您应支付的违约金为XXX元。
我们要求您在收到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违约金,并尽快履行付款义务。
如果您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支付违约金,我们将不得不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们希望能够通过本次违约事件的沟通和解决,重新确立我们双方的合作关系。
我们对您的信用和合作能力仍抱有一定的期望,希望您能够在未来的合作中更加注重合同的履行和付款的及时性。
最高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
最高院关于逾期付(贷)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最高院关于逾期付(贷)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疑问:借款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与工程款、租金、货款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是否一致?工程款、租金、货款在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情形下,是仅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还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加收30%-50%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已于1999年1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2月16日起施行。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98〕粤法经一行字第17号《关于逾期贷款如何计算利息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
本批复公布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案件中有关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问题,按照本批复办理。
本批复公布前,已经按我院1996年5月16日作出的法复〔1996〕7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审结的案件不再变动。
此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2000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7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一些法院反映,我法院法释〔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有关内容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公告》不一致。
工程合同纠纷逾期利息
工程合同纠纷逾期利息我们需要明确的是,逾期利息的计算通常基于合同中的约定。
如果合同中对于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利率以及起算时间等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或者市场利率进行计算。
以下是一个简化的逾期利息计算范本:假设工程合同总金额为1000万元,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为工程完工后30天内付清全部款项。
若甲方(发包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款项,应按照年利率5%的标准向乙方(承包方)支付逾期利息。
计算公式如下:逾期利息 = 逾期本金 × 日利率 × 逾期天数其中,日利率 = 年利率 / 365例如,若甲方逾期支付了60天,则逾期利息计算如下:逾期利息 = 1000万元 × (5% / 365) × 60 = 82,191.78元在实际操作中,逾期利息的计算可能会更加复杂,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1. 合同中是否有关于逾期利息上限的约定。
2. 是否存在部分支付的情况,这可能影响到逾期本金的计算。
3. 逾期期间是否跨越了不同的利率周期,例如央行调整了基准利率。
4. 是否需要考虑复利的效应,即逾期利息是否计入本金再次产生利息。
在处理逾期利息问题时,除了计算之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证据保全:确保所有与合同履行相关的证据都得到妥善保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付款凭证、工程进度报告等。
- 沟通协商:在发生逾期情况时,双方应积极沟通,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纠纷,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 法律途径:如果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在此过程中,专业的法律意见和代理是非常重要的。
值得注意的是,逾期利息只是工程合同纠纷中的一部分,处理此类问题时,还需考虑合同的整体履行情况,以及可能涉及的其他违约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由专业律师提供咨询和指导,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逾期付款条款合同范本
逾期付款条款合同范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定义1.1 逾期付款:指甲方未按照约定的付款期限向乙方支付款项的行为。
1.2 付款期限:指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当收到甲方付款的日期。
1.3 违约金:指甲方因逾期付款应向乙方支付的赔偿金。
第二条付款义务2.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向乙方支付款项。
2.2 甲方应在付款期限前将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2.3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支付款项的,视为逾期付款。
第三条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3.1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逾期付款金额× 0.1% × 逾期天数。
3.2 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3.3 甲方逾期付款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第四条逾期付款的解决方式4.1 甲方逾期付款后,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及违约金。
4.2 甲方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及违约金。
4.3 若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仍未能支付款项及违约金的,乙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争议解决5.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5.3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6.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6.2 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签署。
6.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名词解释1. 逾期付款:指甲方未按照约定的付款期限向乙方支付款项的行为。
关于复息、罚息、违约金的计算
利息的转换公式: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30。
月利率(‰)=年利率(%)÷12是以360和30转换,而非实际自然天数。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
需要注意的是,年月日换算中足年的按360天(非365或366天)计,足月的按30天(非当月的实际天数)计,不足月的按实际天数计。
计息公式为: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这三个计算公式实质相同,具体采用那一个公式计算,央行赋予了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的权利。
一、单利。
合同期限内的利息计算涉及到两个方面,即单利和复利。
在一份贷款合同中,双方当事人除了就本金的偿还方法、偿还时间做出约定,通常还会就利息的偿还方法和时间做出约定。
例如合同中“按季收息,利随本清”的约定。
这就要求借款方每过一个借款季度就要还一次利息,这种利息就是单利。
如果借款人未能在某一季度按时偿还该季度的利息,那么从利息逾期之日起,就要对这部分逾期的利息加收利息,即复利。
依据1999年《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短期借款的可以按月、按季结息,每月或每季末月20日为结息日;中长期借款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20日为结息日。
二、(金融机构)复利复利即“利滚利”,利息的利息。
虽无法律明确规定借款中约定民间借贷中复息的效力问题,但是在实践中是禁止民间借贷计算复息的。
金融机构贷款中支持复息。
在借款合同中约定按月或按季结算利息。
逾期支付利息的,利息转为下期本金中计算下期利息。
详见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规定,各类期限的贷款,在贷款期内,利息结算后逾期支付的,可以按合同规定的利率对利息计收复利,贷款逾期的,可以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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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逾期付(贷)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
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
疑问:借款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与工程款、租金、货
款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是否一致?工程款、租金、货款在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情形下,是仅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还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加收30%-50%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
复
法释[1999]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已于1999年1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2月16日起施行。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8〕粤法经一行字第17号《关于逾期贷款如何计算利息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
本批复公布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案件中有关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问题,按照本批复办理。
本批复公布前,已经按我院1996年5月16日作出的法复〔1996〕7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审结的案件不再变动。
此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
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
(2000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7次
会议通过)
法释[2000]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一些法院反映,我法院法释〔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有关内容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公告》不一致。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将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8号批复中“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的内容删除。
此复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1999-06-09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各全国性保险公司,国家邮政局: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1999年6月10日起,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
现通知如下:
六、降低逾期贷款和挤占挪用贷款利率水平。
金融机构(不含农村信用社)逾期贷款利率由现行的日利率万分之三(折年率为10.8%)降为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折年率为7.56%),挤占挪用贷款利率由现行的日利率万分之六降为日利率万分之五。
农村信用社逾期贷款利率由现行的日利率万分之四降为日利率万分之三,挤占挪用贷款利率由现行的日利率万分之六降为日利率万分之五。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2003]251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
现就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及计结息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三、关于罚息利率问题。
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四、对2004年1月1日(含2004年1月1日)以后新发放的贷款按本通知执行。
对2004年1月1日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仍按原借款合同执行,但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执行本通知。
五、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此前人民银行发布的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的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国人民银行
二OO三年十二月十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条、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第十七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计息。
第十八条、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最高院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付(贷)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一览表
《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