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池运输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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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38.3 运输标准

un38.3 运输标准

un38.3 运输标准
UN38.3(可充电型锂电池操作规范),是指在联合国针对危险品运输专门制定的《联合国危险物品运输试验和标准手册》的第3部分38. 3款,即要求锂电池运输前,必须要通过高度模拟、高低温循环、振动试验、冲击试验、55℃外短路、撞击试验、过充电试验、强制放电试验,才能保证锂电池运输安全。

请注意,UN38.3是电池安全性能检测报告,并可作为鉴定电池的合格性的依据。

该标准在国际上得到了广泛认可,并为确保锂电池的安全运输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此外,在UN38.3标准中,还对锂电池的包装和标签提出了要求。

例如,锂电池应使用坚固的外包装,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坏;标签上应包含有关电池的详细信息,以便在发生问题时能够迅速识别和处理。

总的来说,UN38.3标准为锂电池的安全运输提供了全面的指导和规范。

如果需要了解更多关于UN38.3标准的信息,建议查阅相关的国际法规和行业标准。

ulun38.3锂电池危险品运输标准

ulun38.3锂电池危险品运输标准

ulun38.3锂电池危险品运输标准1. 介绍ulun38.3是指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联合国建议危险货物运输模式规则》第38.3条,该规则是对锂电池危险品运输的具体规定。

由于锂电池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引发安全隐患,因此需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运输,以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2. 背景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锂电池已经成为各种电子设备的主要电源,如手机、笔记本电脑、无人机等。

然而,由于锂电池具有较高的能量密度和易燃性,一旦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故障,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所以对锂电池的运输进行规范化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3. 标准内容ulun38.3规定了锂电池的包装、标记和运输条件。

具体来说,该标准要求锂电池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特定的包装方式,并且需要标明相关的警示标识。

另外,该标准还对锂电池的运输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提出了具体要求,以确保锂电池在运输中不会出现安全问题。

4. 适用范围ulun38.3适用于所有种类的锂电池及其产品,包括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等。

无论是通过陆路、水路还是空运,只要涉及到锂电池的运输,都必须严格遵守该标准的规定。

5. 目的ulun38.3的制定旨在最大程度地减少锂电池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保障运输过程中的人员和财产安全。

通过规范的包装和标记要求,使得运输过程中的所有相关人员都能清晰地了解到包裹中包含锂电池,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6. 实施意义严格遵守ulun38.3标准,不仅可以确保锂电池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也有利于提高运输效率和成本控制。

在国际贸易中,各国对锂电池的运输安全要求越来越严格,因此遵守相关标准不仅是一项法定要求,也是增强企业信誉和开拓国际市场的需要。

7. 备注尽管ulun38.3为锂电池的运输提供了清晰的规范,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仍然需要相关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实际操作。

对于跨境运输的锂电池,还需要了解目的国或地区的具体要求,以确保运输符合当地的法规标准。

锂电池类危险货物水路运输指南

锂电池类危险货物水路运输指南

锂电池类危险货物水路运输指南锂电池,大家可能觉得它离我们很远,可没准就藏在你身边。

手机、电脑、电动自行车、甚至是你家里的吸尘器,它们的背后都少不了这个小东西的身影。

所以嘛,说到锂电池,咱们就得聊聊它的运输问题,特别是水路运输,这事儿可不是那么简单的。

你看,要是没处理好,出点差错,后果可真不堪设想,轻则损坏,重则着火爆炸,那场面绝对够惊悚的。

别说不信,这事儿可是真有可能发生的。

所以,今天咱们就来聊聊锂电池水路运输那些事儿,让大家对这个话题有个大概的了解。

首先得说,水路运输是全球贸易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不管是从哪个角度看,它都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运输方式之一。

但锂电池这玩意儿,可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它不同于咱们平时见的什么木材、煤炭啥的,锂电池属于危险货物,是有火灾、爆炸等风险的。

它可不是一般的商品,你放在箱子里,扔到船上就行,得有严格的要求,得按照规则来。

锂电池水路运输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呢?嘿,别小看这小小的电池,它的运输可不是随随便便的事儿。

锂电池必须得有专门的包装。

这包装可得真心仔细,要能防止短路、碰撞、泄漏等等。

那些专业的包装材料可不是随便哪里都能买得到的,你得去专业的供应商那里挑选。

再说了,锂电池可有不同的类型,像是一次性使用的和可充电的,运输规定也不一样。

所以,不同种类的电池得用不同的包装方式,不然出了问题,你可就麻烦了。

锂电池运输途中,船只得符合一定的安全标准。

你也知道,海上的天气那是变幻莫测的,一会儿大风,一会儿暴雨,船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非常重要。

如果船只摇摇晃晃,万一电池发生了什么,搞不好就酿成大事。

所以,船公司和运输方得确认船只符合运输这些危险货物的标准,不然真心不好说。

再说了,锂电池运输的时候,还要考虑到它的温度。

这个可不是开玩笑的,高温环境下锂电池更容易发生自燃或爆炸,这也是为什么运输途中必须保持合适温度的原因。

咱们也不能忽视了一个重要的环节,那就是文件和手续。

运输锂电池不是说你随便一装就完事了,得有各种许可证和声明。

作为非限制性货物运输的锂电池操作规范-2011.doc

作为非限制性货物运输的锂电池操作规范-2011.doc

附件3:作为非限制性货物运输的锂电池操作规范(2011版)第一部分:锂离子或聚合物电池(芯)一、锂离子或锂聚合物电池芯和锂离子电池(PI965 Section II)交运的锂离子或锂聚合物电池芯和电池,如果符合如下所有条件可按非限制性物品运输。

(一)、一般要求:1、每个锂离子或锂聚合物电池芯和电池,经测试证明其符合《UN危险物品运输试验和标准手册》第3部分38.3款(以下简称UN38.3测试)的所有要求。

2、生产厂家认为存在安全缺陷或已损坏,有放热、短路等危险的电池禁止运输。

3、回收或销毁的废弃锂电池芯或电池禁止运输,除非得到始发国相应政府主管部门和承运人所在国的批准。

4、电池芯或电池必须防止短路。

包括同一包装件内可能引起短路的导电材料的保护措施。

(二)其它要求:1、对于锂离子电池芯,瓦特小时率不超过20Wh。

2、对于锂离子电池,瓦特小时率不超过100Wh。

瓦特小时率必须被标注在锂离子电池的外部。

2009年1月1日之前生产的锂离子电池可以不标注瓦特小时率。

3、电池和电池芯必须单独装在密封的内包装内,然后装于坚固的外包装内。

外包装必须使用桶、方形桶和箱这三种包装类型,并且,每个包装件必须能承受任何取向的1.2m的跌落试验,而不损坏包装件内的电池或电池芯,并没有改变其中电池的位置以至电池与电池(或电池芯与电池芯)互相接触、没有电池自包装件中漏出。

4、每票货物必须随附文件并注明:包装件中装有锂离子电池或锂离子电池芯;包装必须小心操作,如果包装被损坏可能有起火的危险;包装件破损时应采取的特殊措施,包括检查和重新包装等措施;获得其它信息的电话号码4、每个包装件必须贴锂电池的操作标签(如图示)。

要求:锂电池标签上标明“锂离子电池”,并且要填写应急联系电话。

标签应位于包装的一侧,不能粘贴在包装拐角处。

5、在客货机或货机上运输时每个包装件的毛重不得超过10kg。

6、在货运单“Nature and Quantity of Goods(品名和数量)”栏填写“Lithium ion batteries”, “Not restricted as per PI965(非限制性锂离子电池,按照PI965运输)”7、无需填写《危险品申报单》。

锂电池运输规范说明

锂电池运输规范说明

锂电池运输所需的对应归类
• 锂电池运输首先需要提供对应的UN编号, 锂电池作为以下UN 编号,被分在 第9 类杂项类危险品中:
• UN3090,锂金属电池(Lithium metal batteries) • UN3480,锂离子电池(Lithium ion batteries) • UN3091,锂金属电池安装在设备中(Lithium metal batteries contained
锂电池运输鉴定报告和各测试内容
• T.4冲击试验 须经受最大加速度150gn和脉冲持续时间6毫秒的半正弦波冲击。每个电池须 在三个互相垂直的电池安装方位的正方向经受三次冲击,接着在反方向经受 三次冲击,总共经受18次冲击。 大型电池和大型电池组须经受最大加速 度50gn和脉冲持续时间11毫秒的半正弦波冲击。每个电池或电池组须在三个 互相垂直的电池安装方位的正方向经受三次冲击,接着在反方向经受三次冲 击,总共经受18次冲击。 T1-T4判定条件:重量损失在允许范围内、无渗漏、无漏气、无解体、无破 裂和无燃烧,并且每个试验电池或电池组在试验后的开路电压不小于其在进 行这一试验前电压的90%。电池和电池组即符合这一要求。有关电压的要求 不适用于完全放电状态的试验电池和电池组。
路的导电物质接触。 5. 电池安装在设备中运输的额外要求: • 设备应进行固定以防止在包装内移动,包装方式应防止在运输途中意外启动。 • 外包装应能够防水,或通过使用内衬(如塑料袋)达到防水,除非设备本身的
构造特点已经具备防水特性。 6. 锂电池应使用托盘装载, 避免搬运过程受到强烈振动,托盘的各垂直和水平
锂电池计量的标准
• 新的锂电池计量标准为: 额定瓦特小时(Wh), 如果已知电池的标称电压(V )和标称容量(Ah),就可 计算得到额定瓦特小时的数值:Wh = V x Ah安培乘以标称电压等于瓦时标 称电压和标称容量, 该指标要求标记在电池上。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锂电池货物操作规范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锂电池货物操作规范

包装说明
969 SECTION II 1.2M跌落试验,UN38.3试验 电池芯≤1g(克) 电池≤2g(克) 每个包装件中锂电池净重,客机及货 机<5kg, 且每个包装件中电池的个数<为设备 供电所需的电池最小数量+2块备用电 池数量。
锂金属电池 (ELM)
UN3091电池与设 备包装在一起
测试要求 额定能量 限制
UN3481电池安装 在设备中
包装说明 测试要求 额定能量 限制 包装限量
967 SECTION II UN38.3试验 电池芯≤20Wh(瓦特小时) 电池≤100Wh(瓦特小时) 每个包装件中锂电池净重,客机及货 机<5kg。
分类
包装说明 测试要求 968 IA UN38.3试验 电池芯>1g( 克) 电池>2g(克) UN规格 包装件净重 客机<2.5kg 货机<35kg 968 IB 1.2M跌落试验,UN38.3试验 电池芯≤1g(克) 电池≤2g(克) 但每个包装件内电池芯或电池 的个数及净重超过了section II 类锂电池的数量限制 —— 包装件毛重 客货机<2.5kg
额定能量 限制
UN3090电池
包装规格 包装限量
包装说明 测试要求 额定能量 限制 包装规格 包装限量
969 SECTION I UN38.3试验 电池芯>1g(克) 电池>2g(克) UN规格 每个包装件中锂电池净重 客机<2.5kg 货机<35kg
UN3091电池与设 备包装在一起
锂金属电池 (RLM)
制造要求
应遵守IATA DGR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 可使用非UN规格包装,外包装应为坚固的圆形桶、方 形桶、箱。 1、锂电池芯和电池应装入完全封装的内包装,然后再 放入外包装;应采取措施予以保护,防止发生短路;; 2、除安装在设备中的情况外,每个包装件均应能承受 1.2M跌落试验,且不损坏内装物,不致移动、相互接 触; 3、设备应在外包装内得到固定以免移动,并配备防止 意外启动的有效装置; 4、除非安装电池的设备已经对电池提供了等效保护, 否则设备应装在由合适材料制成坚固的外包装内,材料 的强度和设计应与包装容量和用途相符; 5、其它包装要求详见ICAO TI和IATA DGR包装说明 965-970的第一部分。 “合成包装件(overpack)”字样。(如适用) 1、每个包装件均粘贴填写完整的锂电池操作标签; 若锂电池安装在设备中运输,且单个包装件中不超 过四个电池芯或两个电池时,可不贴此签(且不必提供 随附文件)。 2、合成包装件上应粘贴上述标签,除非包装件内所有 标签清晰可见。 1、每票货物应随附文件(如声明、证明、函告、货运 单等形式)标注如下内容: 1)包装件内含锂电池芯或电池; 2)应小心操作,如包装破损,有易燃危险性; 3)包装件破损时应遵守的特殊程序,包括必要时的检 查和重新包装货物; 4)能获取更多信息的联系电话; 5)如使用货运单,应注明锂电池符合相应包装说明第II 部分的规定,例:“锂离子电池,符合ICAO TI和IATA DGR 包装说明965第II部分” 2、对于锂电池安装在设备中运输的情况,如包装件上 未粘贴锂电池操作标签,可不随附该文件(且不必粘贴 锂电池操作标签)。 1、额定能量应在电池上标明; 2、根据特殊规定A181,如包装件中既含有装在设备中 的,也含有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的锂电池,或既含有锂 金属电池,又含有锂领子电池,包装件应分别标注, 如“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金属电池”、“与设备包装 在一起的锂离子电池”;但不必考虑装在设备中的钮扣 电池。

UN38.3



态,5pcs 完全放 态,5pcs 完全放 5pcs 未放电状态,5pcs 完 cs 未放电状态,5pcs 完全放

T6
电状态。针对棱 电状态。针对棱 全放电状态。针对棱形电 电状态。针对棱形电芯,每
形电芯,每组改 形电芯,每组改
芯,每组改用 10pcs 电芯。 组改用 10pcs 电芯。
用 10pcs 电芯。 用 10pcs 电芯。
放电状态。
态。
T1
——
——
T2 10pcs 未放电状 10pcs 未放电状
4pcs 未放电状态,4pcs 完 4pcs 未放电状态,4pcs 完全
T3 态,10pcs 完全 态,10pcs 完全放
全放电状态。
放电状态。
T4
放电状态。
电状态。
T5

5pcs 未放电状 5pcs 未放电状 使用电池内的电芯测试: 使用电池内的电芯测试:5p
50 次充放电循环后完全 电状态,2pcs 在 25 次充放
放电状态。
电循环后完全充电状态。
5pcs 首次 50%
使用电池内的电芯测试:
电量状态,5pcs
5pcs 首次 50%电 5pcs 首次 50%电量状态,5 使用电池内的电芯测试:5p
在 50 次充放电
量状态。针对棱 pcs 在 50 次充放电循环 cs 首次 50%电量状态。针对
UN 38.3
确保航空运输安全,并满足客户对含锂电池货物的运输需求,根 据国际航协《危险物品规则》的相关规定,制定出可充电型锂电池操 作规范,即 UN38.3(UNDOT)的测试。
根据民航规章要求,航空公司和机场货物收运部门应对锂电池进行运 输文件审查,最重要的是每种型号的锂电池 UN38.3 安全检测报告。 该报告可由民航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也可由具备检测能力的电池 生产厂家提供。如不能提供此项检测报告,民航将禁止锂电池进行航 空运输.

电池运输的要求和标准

电池的运输有以下几方面的要求:1.包装与标识:托运电池的包装和标识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外包装应严密可靠,能够承受行车和堆垛的震动和振动,防止电池破裂和酸液泄漏。

标识应该清晰、明显,必须注明电池的种类、规格、净重、毛重、生产厂家、托运人和收货人等信息。

2.通风条件:托运电池的运输场所必须具备通风良好的条件,避免在低氧气环境中造成安全隐患。

托运车辆应当保持车厢内通风良好,需要注意不要混装化学品、易燃品等货物,以防短路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3.运单要求:托运人在填写运单时,必须如实填写托运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同时要注意填写电池的种类和数量,以方便承运人进行识别和分类。

运单和跟踪标签必须粘贴在包装上,以避免托运过程中电池丢失或被误交。

4.配件:在承运人动身前必须检查车辆上配架等部件是否完好,托运人应通过与承运人约定的方式进行包装,以保证电池不受损坏。

在托运过程中,为避免电池被损坏,还需要注意吊装和卸车的规范操作,切勿过度碰撞或摔落。

5.危险品分类:锂电池及锂电池组划归第9类危险品,所有锂电池(组)须通过UN38.3测试。

对部分第9类危险品锂电池运输提供了例外条款。

对运输样品作出了严格的限制。

所有缺陷的电池或损坏电池均禁止运输的限制。

6.禁止混装:禁止将电池与普货混装或电池与电池混装,比如电动车电池与配套电动车经同一配载容器配载后整车运输是常见的错误操作。

包装上需要张贴规定的锂电池标签和标记,电池外壳需要标注Wh数值。

如果电池上没有标注,那么电池外包装或者产品说明书上也必须标注。

7.文件准备:电池只要有电就属于危险品,需要提供危包证以及MSDS和UN38.3以及危险品鉴定报告。

被鉴定为不符合规定的电池需要向海关申请为退运货物或销毁。

请注意,具体运输要求可能因电池类型、目的地和运输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机构或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锂电池运输规范说明


锂电池和锂电池芯的区分
• 联合国检测和标准的手册里提到的电池和电池芯的技术定义如下: • “电池”用电路连接在一起的两个或多个电池芯,并安装有使用所必需的 装置,如:外壳、电极端子、标记和保护装置等。 • 单芯电池被认为是“电池芯”(在进行UN38.3测试时按电池芯处理)。“电 池芯”由一个正极和一个负极组成且两个电极之间有电位差的单一的、封 闭的电化学装置。无论在这些规则和联合国测试标准和手册之外,这种电 化单元被称作“电池”还是“单芯电池”,在我们的规则和联合国测试标 准和手册中,它们被称为“电池芯”而不是电池。在DGR中单芯电池应视为 电池芯而不是电池来做限制。 • 一般来说,直接使用最多锂电芯的为纽扣电池等; • 笔记本电脑、电动工具中的锂电池由数个(3~9个不等)电芯串并联组成; 动 力锂电池组由几十个至上百个不等的电芯串并联组成, 并附有保护线路装 置,为其提供电源; • 而手机, MP3使用的基本上是单个锂离子电芯或单个锂聚合物电芯, 加保护 线路装置组成电池。
锂电池计量的标准
• 新的锂电池计量标准为: 额定瓦特小时(Wh), 如果已知电池的标称电压(V )和标称容量(Ah),就可 计算得到额定瓦特小时的数值:Wh = V x Ah安培乘以标称电压等于瓦时标 称电压和标称容量, 该指标要求标记在电池上。
锂电池运输上特别的包装要求和文件要求
1.在不考虑例外的情况下,这些电池必须遵守规则里(DGR 4.2 适用的包装 说明)的限制进行运输。它们必须依据适用的包装说明指导装在DGR 危 险品规则所规定的UN规格包装里,并在包装上完整的显示对应编号。 2.符合要求的包装, 除标有适用的正确运输专用名称和UN 编号的标记外,还 必须贴9类危险性标签 。
• 自2013年1月1日起,锂电池的分类标准规定: 电池芯和电池的质量管理中, 必须包含DGR3.9.2.6管理要素。(详见下图1、图2)

IATA DGR)

1.4 电芯和电池应置于可完全封闭电芯或电池的内包装中。电芯和电池应被保护以防止短路。 包括在同一外包装内与可引发短路的导电物质的接触预防。
1.5 每个包装件内电池的最大数量:为设备提供动力的最小数量的电池外加 2 个备用电池。
1.6 每个包装件必须能够经受在任意方向的 1.2 米跌落测试。
1.7 每票货物都应随附文件(如 MSDS),至少可说明:包装件内有锂离子电芯或电池;包装 件必须小心操作,如破损有易燃危险性;包装件破损时应遵守特殊程序,必要时检查和重新包装;注 明获取更多池操作标签,如图 1 所示。
1.9 经生产商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锂电池,禁止航空运输(如:因安全原因被生产商召回的 电池或电芯)。
2. 按第 9 类危险品进行运输:
2.1 电池(电芯)必须符合 UN 38.3 测试要求。
2.2 贴第 9 类危险品标签。
2.3 配置安全排气装置,或者在正常运输条件下其设计本身可防止爆裂,并配置有防止外部 短路的有效措施。
2.4 为阻挡危险性反向电流(例如:二极管、保险丝等),含有电池芯或多个并联电池芯的 每个电池应采用有效的方法进行装配。
2.5 外包装应能够防水,或通过使用内衬(如塑料袋)达到防水,除非设备本身的构造特点 已经具备防水性;
2.6 设备应进行固定以防止在外包装内移动,包装方式应防止在运输途中意外启动;
1.2 若是电芯,额定瓦特小时不超过 20Wh。
1.3 若是电池,额定瓦特小时不超过 100Wh。对于在 2009 年 1 月 1 日之后生产的电池,必须 将额定的瓦特小时标注在电池壳的外部。对于在 2009 年 1 月 1 日前生产的电池,如果没有在外部标明, 允许在 2010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可以继续进行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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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hium Ion Batteries
Lithium Ion Batteries Packed with Equipment UN3481 PI 966 Section I
Lithium Ion Batteries Contained (installed) in Equipment UN3481 PI 967 Section I
LITHIUM BATTERIES - QUICK REFERENCE GUIDE NON-RECHARGEABLE Lithium Metal Batteries Lithium Metal Batteries Packed with Equipment UN3091 PI 969 Section I
V1 Effective 1 April 2016 Updated: 1 April 2016
Lithium Metal Batteries
Lithium Metal Batteries Contained (installed) in Equipment UN3091 PI 970 Section I
Per Cell: > 1g lithium Per Battery: > 2g lithium PAX Limit: FORBIDDEN CAO Limit: 35kg/pkg • DGD required • Class 9 and CAO labels required • PG II UN packaging required • IMP: RLM
Per Cell: ≤ 20Wh Per Battery: ≤ 100Wh Qty Limit per pkg: minimum number required to power the equipment + 2 spares PAX Limit: 5kg/pkg CAO Limit: 5kg/pkg Limit excludes weight of equipment • No DGD • Declaration on AWB • Separate lithium declaration document required • Lithium battery label required • Special packaging requirements apply • IMP: ELI
~ OR ~ UN3480 PI 965 Section II UN3481 PI 966 Section II
Per Cell: ≤ 2.7Wh
> 2.7Wh but ≤ 20Wh CAO Limit [PAX FORBIDDEN]: 2.5kg/pkg 8 cells/pkg Per Battery: > 2.7Wh ≤ 2.7Wh but ≤ 100Wh CAO Limit [PAX FORBIDDEN]: 2.5kg/pkg 2 batteries/pkg • No DGD • Declaration on AWB • Separate lithium declaration document required • CAO and Lithium battery labels required • Special packaging requirements apply • IMP: ELI
• • ~ OR ~ • •
Per Cell: ≤ 20 Wh Per Battery: ≤ 100 Wh PAX Limit: FORBIDDEN CAO Limit: 10kg/pkg • DGD required • Lithium declaration on DGD or separate document required • Class 9, CAO and Lithium battery labels required • Special packaging requirements apply • IMP: RLI
Per Cell: ≤ 1g lithium Per Battery: ≤ 2g lithium PAX Limit: 5kg/pkg CAO Limit: 5kg/pkg Limit excludes weight of equipment • No DGD • Declaration on AWB • If more than 4 cells / 2 batteries - Separate lithium declaration document required - Lithium battery label required • Special packaging requirements apply • IMP: ELM
UN3090 PI 968 Section IA
~ OR ~ UN3090 PI 968 Section IB
Per Cell: > 1g lithium Per Battery: > 2g lithium Qty Limit per pkg: minimum number required to power the equipment + 2 spares PAX Limit: 5kg/pkg CAO Limit: 35kg/pkg Limit excludes weight of equipment • DGD required • Class 9 label required • PG II UN packaging required • If shipped on PAX aircraft, outer metal / rigid metal intermediate required • IMP: RLM
Per Cell: > 1g lithium Per Battery: > 2g lithium Qty Limit / Equipment: ≤ 12g/cell or ≤ 500g/battery PAX Limit: 5kg/pkg CAO Limit: 35kg/pkg Limit excludes weight of equipment • DGD required • Class 9 label required • Special packaging requirements apply • IMP: RLM
Disclaimer: This reference is based upon IATA DGR 57 Edition. For complete information, please refer to IATA DGR.
th
LEGEND:
> ≤
Greater than Equal to or Less than
~ OR ~

IMPORTANT! • UN 3090, Section II, No BUP, No more than 1 package of cells / batteries in a • consignment / an overpack. • UN 3091, Equipment = device for which the lithium cells / batteries will provide electrical power for its operation. UN3091 PI 970 Section II
IMPORTANT! UN 3480, State of Charge ≤ 30%. UN 3480, Section II, No BUP, No more than 1 package of cells / batteries in a consignment / an overpack. UN 3481, Equipment = device for which the lithium cells / batteries will provide electrical power for its operation. UN3481 PI 967 Section II
Per Cell: > 20Wh Per Battery: > 100Wh PAX Limit: 5kg/pkg CAO Limit: 35kg/pkg Limit excludes weight of equipment • DGD required • Class 9 label required • Special packaging requirements apply • IMP: RLI
LEGEND:
> ≤ Greater than Equal to or Less than
LITHIUM BATTERIES - QUICK REFERENCE GUIDE RECHARGEABLE Lithium Ion Batteries
V1 Effective 1 April 2016 Updated: 1 April 2016
Per Cell: > 20Wh Per Battery: > 100Wh PAX Limit: FORBIDDEN CAO Limit: 35kg/pkg • DGD required • Class 9 and CAO labels required • PG II UN packaging required • IMP: RLI
Per Cell: ≤ 20Wh Per Battery: ≤ 100Wh PAX Limit: 5kg/pkg CAO Limit: 5kg/pkg Limit excludes weight of equipment • No DGD • Declaration on AWB • If more than 4 cells / 2 batteries - Separate lithium declaration document required - Lithium battery label required • Special packaging requirements apply • IMP: E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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