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审制
医院三审三校管理制度

医院三审三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医院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医院临床诊疗工作,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1. 规范医院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医院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2. 严格执行临床医疗程序和标准,提高医院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3. 保障患者权益,提高患者满意度,提升医院的社会声誉和信誉。
三、管理原则1. 科学决策,严格管理;2. 规范操作,精细管理;3. 倡导诚实守信,负责任的工作作风。
四、具体内容1. 三审制度(1)医院建立临床病历三审制度,由院长助理负责统筹病历三审工作,定期召开病历三审会议,对全院各科室的病例进行集中审查,确保病历书写规范、完整、真实、准确。
(2)病历三审采取一审、二审和三审相结合的方式,一审由临床医生负责,二审由主治医生负责,三审由住院医师负责。
对于病历内容存在疑点、不规范、不明确的情况,需及时反馈到相应责任科室进行整改。
(3)对于发现严重错漏的病历,医院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病历书写者进行严肃处理。
2. 三校制度(1)医院要建立临床医疗三校制度,由临床质控科负责全院范围内的临床医疗三校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2)临床医疗三校包括设备三校、药品三校和手术三校。
设备三校负责医疗设备的规范使用和维护,药品三校负责医疗用药的规范使用和管理,手术三校负责手术操作的规范流程和安全监控。
(3)每个月进行一次全院范围的临床医疗三校,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情况进行整改,确保医疗设备、药品和手术操作的安全和有效。
3. 管理评审制度(1)医院建立临床医疗管理评审制度,由医疗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全院范围内的医疗管理评审工作,评审医院各项管理规范和操作程序的执行情况。
(2)医疗管理评审包括内部评审和外部评审,内部评审由医院内部专业人员组成的评审组负责,外部评审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或相关专业机构负责。
(3)医院根据评审结果及时进行整改,对于发现的管理漏洞或问题,要立即进行改进,确保医院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三审制流程图

三审制流程图
三审制是指在审查一个案件时,进行三个审查阶段,以保证案
件的公正和合法性。
下面是三审制流程的图表:
1. 第一审(初审):
- 起诉阶段: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相关证据。
- 立案阶段:法院对原告提交的诉讼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案件并立案。
- 庭审阶段:法院组织庭审,听取原告和被告的陈述和辩护意见,并进行证据的调查和质证。
- 判决阶段:法院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2. 第二审(上诉审):
- 上诉阶段: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一方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并提交上诉状和相关证据。
- 受理阶段:上级法院对上诉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上诉并
开展审理程序。
- 再审阶段:如果上级法院认为有必要,可以对原判决进行再
审查,重新审理案件,并作出新的判决。
3. 第三审(终审):
- 终审阶段:如果在第二审阶段判决中,有一方不服判决结果,可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 受理阶段:最高法院对上诉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并进行
审理程序。
- 审判阶段:最高法院对案件进行审判,听取双方的辩护意见,并根据法律规定作出终审判决。
三审制流程图的目的是确保案件在多个审查阶段进行公正和合
法的审理,以保障司法公正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审制及工作制度

三审制及工作制度三审制和工作制度的出现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工作的公正和规范。
下面将对三审制和工作制度进行详细的解释。
一、三审制三审制是指在工作过程中进行三次审查,以确保工作的质量和准确性。
一般来说,三审制主要适用于需要高度准确性的工作,如法律文件、财务报表等。
三审制的三个审查阶段一般包括:1.初审:由主管领导或专业人员对文件进行初步审查,主要检查文件格式、结构和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复审:由专业人员对文件进行详细的复查,主要检查文件的逻辑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三审制有利于减少错误和失误,并提高工作的准确性和质量。
同时,三审制还可以减轻个人责任和风险,保证工作的公正和规范。
二、工作制度工作制度是由组织或企业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流程,用于管理和指导员工的工作行为。
工作制度对于组织的正常运行和高效的工作非常重要。
工作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工作时间:规定员工的上班时间、休息时间和加班时间等,以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2.工作流程:规定各个岗位工作的流程和要求,以确保工作的有序性和高效性。
3.工作责任:明确各个岗位和人员的职责和责任,以确保工作的落实和完成。
4.工作纪律:规定员工的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以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秩序性。
5.工作安全: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确保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6.工作评估:规定工作绩效评价的内容和标准,以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激励效果。
工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各个层级的领导和员工的共同努力,通过逐步完善和落实,确保工作的高效和顺利进行。
总结起来,三审制和工作制度的出现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工作的公正和规范。
三审制通过三次审查,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质量。
而工作制度则通过明确工作流程、责任和纪律等,确保工作的有序性和高效性。
这两者的实施能够有效地提升组织和企业的整体运行效率。
三审制和三校一读的定义

三审制和三校一读的定义三审制是指对稿件进行三次审查的制度,即初审、复审和终审。
初审由责任编辑负责,主要审查稿件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出版要求,是否具有出版价值;复审由室主任或副主任负责,对稿件进行更深入的审查,看其是否达到出版水平;终审由社长或总编辑负责,对稿件进行最后的审查,决定是否采用。
三审过程中,责任编辑、室主任和总编辑都要对稿件进行阅读,并写出审查报告。
三校一读是校对工作中的三个步骤,即初校、二校和三校,一读是通读。
初校是对排好版的稿件进行第一次校对;二校是对经过初校的稿件进行第二次校对;三校是对经过二校的稿件进行第三次校对。
每次校对都要进行通读,以便发现并纠正错别字、标点符号、格式等方面的问题。
三校一读是保证图书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编辑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在三审制和三校一读中,每个环节都有其具体的要求和标准。
例如,在三审中,初审要对稿件进行全面的审查,包括内容、形式、文字等方面;复审要更加深入地审查稿件的质量和价值;终审要做出最终的决定。
在三校一读中,每次校对都要仔细阅读稿件,注意发现并纠正问题;通读时要对整个稿件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没有遗漏的问题。
此外,三审制和三校一读还要求遵守一定的程序和制度。
例如,每次审查和校对都要有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在审查和校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最终的定稿要通过审核和批准才能正式出版。
这些程序和制度的遵守可以保证审查和校对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总之,三审制和三校一读是出版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它们保证了图书的质量和价值。
通过这些环节的实施,我们可以更好地审查和筛选稿件,提高图书的质量和水平,为读者提供更好的阅读体验和服务。
三审制度奖惩方案范本

三审制度奖惩方案范本一、总则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公司目标的高效实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三审制度奖惩方案。
本方案旨在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奖惩机制,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层和普通员工。
三、三审制度1. 初审:由各部门负责人对员工工作进行初步审查,主要审查员工是否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是否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是否达到要求等。
2. 复审:由人力资源部门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主要审查初审过程的公正性、公平性,以及对初审结果的合理性进行评估。
3. 终审:由公司总经理对复审结果进行终审,主要审查复审结果的公正性、公平性,以及对复审结果的合理性进行评估。
四、奖励1. 绩效奖金:根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给予优秀员工一定的绩效奖金。
2. 晋升机会:对于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晋升的机会。
3. 表彰奖励:对于在工作中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表彰奖励。
五、惩罚1. 警告: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质量不达标等问题的员工,给予警告处罚。
2. 记过: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员工,给予记过处罚。
3. 辞退: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员工,给予辞退处罚。
六、实施与监督1. 本方案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2. 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开展奖惩工作,并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有效管理。
3. 员工对本方案的实施有异议,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收到申诉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4. 本方案的修改权归公司总经理所有,总经理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方案进行调整。
七、附则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方案不符的,以本方案为准。
未尽事宜,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公司名称:制定日期:此方案旨在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奖惩机制,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三审三校制度培训

三审三校制度培训三审三校制度是图书质量保障的重要环节,也是图书编辑出版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以下是关于三审三校制度的培训内容:一、三审制度1. 初审(一审)初审是三审制度的第一步,由具备中级职称以上的责任编辑负责。
初审需要对书稿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内容、结构、语言文字、格式等方面,同时需要对书稿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初审结束后,需要写出审读报告,对书稿进行全面的评价,并提交给复审。
2. 复审(二审)复审是在初审的基础上进行的,由具有高级职称或编辑部负责人担任。
复审需要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同时需要对书稿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并对书稿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复审结束后,需要提交审读报告,并将书稿提交给终审。
3. 终审(三审)终审是三审制度的最后环节,由具有高级职称或编辑部负责人担任。
终审需要对复审意见进行审核,并对书稿进行全面审查,最终决定书稿是否可以出版。
如果终审认为书稿存在重大问题,可以要求修改或退回。
二、三校制度1. 一校一校由照排人员负责,对书稿进行全面校对,包括文字、标点、格式等方面。
一校结束后,需要将校对意见记录下来,并交给编辑人员进行修改。
2. 二校二校由校对人员进行,对一校中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审核和校对,并对书稿进行全面检查。
二校结束后,需要将校对意见记录下来,并交给编辑人员进行修改。
3. 三校三校由具有丰富经验的校对人员进行,对书稿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核对,包括文字、标点、格式等方面。
三校结束后,需要将校对意见记录下来,并交给编辑人员进行修改。
在三校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校对人员要认真细致地核对每一个细节,包括文字、标点、格式等;2. 校对人员需要对书稿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核对,包括内容的逻辑性、结构的合理性等方面;3. 校对人员需要将校对意见记录下来,并及时反馈给编辑人员;4. 编辑人员需要及时处理校对意见,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通过以上培训内容,可以使相关人员更好地掌握三审三校制度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方法,提高图书的质量和水平。
三审制要求

三审制要求
概述
三审制是一种对文档进行三次审查的过程,旨在确保文档的质量和准确性。
本文将介绍三审制的要求。
要求一:审查人员选择
三审制要求指定三名审查人员对文档进行审查。
审查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准确理解并评估文档内容。
一名审查人员可以是文档作者本人,另外两名审查人员应为独立的、无关的个体。
要求二:审查频率
文档的三次审查应按照一定时间间隔进行。
第一次审查应在完成初稿后,确保文档内容有初步的逻辑结构和合理性。
第二次审查应在完成修改后的草稿后,检查文档是否更加完善和准确。
第三次审查应在完成最终版本前,确保文档已经达到要求的质
量标准。
要求三:审查内容
三次审查应对文档的不同方面进行评估。
第一次审查应对文档的整体结构和逻辑进行评估,确认是否符
合文档的目标和读者需求。
第二次审查应对文档的内容和论据进行评估,确保信息准确、
完整,并能够支持文档的主旨。
第三次审查应对文档的语法、拼写、格式和排版进行仔细检查,确保文档无任何错误和不一致之处。
要求四:审查报告
每次审查完成后,审查人员应提供审查报告,记录发现的问题
和建议的改进措施。
审查报告应清晰、详细地描述审查人员的意见,并提供可行的
解决方案以改进文档的质量和准确性。
结论
三审制要求对文档的质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从审查人员选择到审查频率和内容,以及审查报告的编写,都需要严格遵守这些要求。
通过三审制的过程,文档的质量和准确性将得到有效的保证。
学校三审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通过实施三审制度,实现教育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学校整体教育教学质量。
二、三审制度内容1. 初审(1)初审责任部门:教务处(2)初审内容: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材选用、教学大纲、教学方案等。
(3)初审程序:① 教师提交相关材料至教务处;②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③ 教务处将审核意见反馈给教师,教师根据意见进行修改;④教务处再次审核,确保材料符合学校教育教学要求。
2. 复审(1)复审责任部门:学校教学委员会(2)复审内容:教学实施过程中的教学活动、教学效果、教学评价等。
(3)复审程序:① 教师在学期结束时提交教学总结报告;② 教学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教学总结报告进行审核;③ 教学委员会根据审核意见,对教学活动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④ 教学委员会将评价结果反馈给教师,教师根据建议进行改进。
3. 终审(1)复审责任部门:校长办公会(2)复审内容:教育教学质量、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水平等。
(3)复审程序:① 教学委员会将年度教育教学工作总结提交校长办公会;② 校长办公会组织专家对教育教学工作总结进行审核;③ 校长办公会根据审核意见,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评价,提出改进措施;④ 校长办公会将评价结果反馈给相关责任部门,要求落实改进措施。
三、三审制度实施要求1. 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三审制度,将其作为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
2. 参与三审的专家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公正性,确保审核工作的质量。
3. 教师要积极配合三审工作,认真修改完善相关材料。
4. 学校要加强对三审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四、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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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特殊三审制在我国的设立
内容提要:三审终审制度主要是英美法系国家的产物,本文从我国二审终审制存在的主要弊端以及特殊三审制的必要性和价值功能进行阐述,并结合我国台湾的三级三审制度,认为以特殊三审制取代两审终审制度,应是我国今后程序法制度改革的方向和目标。
关键词:特殊三审制二审制弊端立法建议
所谓特殊三审制,是指一审案件当事人认为二审法院对其上诉案件作出的改判系错误判决,可在一定期限内通过二审法院请求再上一级法院对该案进行第三审的一种特别的审级制度。
在建国初期,我国曾在部分地区实行三审终审制,这对及时减少和纠正许多二审错案,产生了积极的效果和作用,后来为了提高办案效率,改变因滥用三审制所给当事人带来的诉累,又改为二审终审制。
现在一些学者认为,目前我国的二审终审制已存在一些自身难以克服的弊端,有改造的必要,需要结合英美法系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实行的三审终审制来预防和纠正错案。
一、我国二审终审制存在的主要弊端
一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
我们知道,英美法系国家对上诉案件一般不就案件事实问题进行审查,只审理法律适用问题。
我国台湾地区实行的三级三审制度,其第三审的目的,在于创设判例,统一法律的解释和适用,而我国的二审案件除审理法律适用和是否遵循法定程序办案等问题外,还包括审查案件事实。
现在的问题是,每一件案件的事实虽然只能是一个,但二审认定的事实不一定百分之百正确,有些必然有所偏差,可二审改判的案件无论对或错均是终审判决,这样就无形之中剥夺了一方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使得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不到充分有效的保障。
二是二审监督渠道不畅,二审错案时有发生。
由于二审改判是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再享有上诉权,只有通过申诉求得解决。
但再审程序的提起又有较严格的规定,并不是当事人一申诉就能立即进入再审程序,而二审一旦错误改判,只有通过再审程序才能纠正,可问题的关键是要如何发现二审错案进入再审程序,缺乏有力的监督环节,因为监督环节不畅,导致错案无法及时发现,通过申诉进入二审的再审程序往往形同虚设,也使得二审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增大,致使极少数法官滥用二审改判权,产生不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容易导致无限申诉和无限再审的恶性循环。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国家法制化进程的推进,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将进一步多元化、复杂化,必然会有越来越多的各类案件诉之法院,象金融、证券、专利、知识产权、网络等新类型案件已开始大量出现,但由于立法不够完善,法律更新又有一个渐进的过程,致使一、二审法官对法律的认知、理解不一,二审法官因错误认识而导致改判的现象不可避免,导致一些案件当事人无限申诉,法院三番五次地拿来再审,使裁判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因不断再审而受到严重破坏。
二、特殊三审制在我国设立的原因及价值功能。
近年来,随着国家法制建设和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降低诉讼成本,争取最佳诉讼效果,不仅是当事人的期望和要求,也是人民法院追求司法公正的重要目标。
有专家评价说,依照迈克尔.D.贝勒斯的法律理
论设置的特殊的三审制,不仅是科学合理的特别审级和程序,而且将使我国的司法制度改革迈上一个新台阶,引起质的飞跃。
那我们是否有必要把英美法系国家和台湾的三审制完全照搬过来呢?笔者认为只能从我国的现实国情出发,借鉴其适合于中国国情的部分。
因为英美法系国家实行的三审终审制的程序较为复杂,对律师来说都是较困难的,更不用说当事人了,可台湾的三审制又是“花钱”的官司。
更何况,我国的律师(特别是法律工作者)质量和数量都不尽理想,而且许多当事人由于经济原因可能根本就请不起律师。
我们知道,对普通第三审程序、特殊第三审以及再审程序而言,目的都是要查明案件事实,作出公正判决,即具有相同的直接成本和错误成本,但使纠纷更能得到切实解决的程序利益不一致,普通的三审程序造成普遍直接成本的增加,再审程序的提起又有严格的限定,如申诉的期限为二年等。
所以特殊的第三审程序优越于其他改正二审错案的程序。
,结合我国的司法改革实践与具体国情,就是借鉴台湾审级制度中的特殊三审制。
特殊三审制在我国的设立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可以充分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特殊的第三审,使双方当事人再一次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使被改判者再次享有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辩解,并提供相关证据的机会,保障了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且更利于三审法院查清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彻底解决纠纷。
第二,可以弥补立法的不足。
我国加入WTO后,法律的废、改、立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而法官素质的差异,对新法的认知,也有一个渐进的过程,仅2001年最高法院就废止了177件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文件。
如果设立特殊的三审制,象最高法院的第三审,就可纠正中级法院(一审)和高级法院(二审)的理解偏差。
如同英美法系国家法官创制的判例法,可以弥补法律规定不完善的一些缺陷。
第三,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案,并预防和避免双重错案的发生。
设立特殊三审制,使案件在规定期限内直接进入三审程序,能够及时发现二审改判错案,并予以纠正,它是有效预防和监督二审错误改判的有力举措,也是避免双重错案,化解当事人之间和一审、二审法官之间双重矛盾的有效措施。
第四,可以摆脱地方干扰,进一步提高法官素质。
一方面,设立特殊的三审制,既能及时纠正二审错误改判,也能做到摆脱地方人、财、物的控制,确保司法公正,使法官做到真正居中裁判。
另一方面,设立特殊的三审制,既是对二审错误改判的补救制度,也是提高法官素质,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
因为设立特殊三审制后,可以促使法官自觉地提高自己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正确行使二审改判权,使那些素质较差的法官谨慎裁判,不敢贪赃枉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限制二审法官太大的自由裁量权,从而在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司法腐败的滋生蔓延。
四、设立我国特殊三审制的立法建议
具体来说,在修改宪法和三大诉讼法以及人民法院组织法时,应结合英美法系国家和台湾实行三审制好的经验和做法,并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考虑:
1、将各级法院的职责进一步细化。
在不改变现有法院的设置和组成的情况下,特殊的第三审只能在二级法院中存在,即最高法院和高级法院。
最高法院管辖不服各高级法院一审、二审判决而上诉的案件,以及不服高级法院的裁定而上诉的案件和刑事死刑复核案件。
高级法院除自己审理一些重大一审案件外,还管辖不服中级法院二审改判的案件,以及不服专门法院的二审改判案件。
基层法院管辖除上级法院管辖外的其他一切案件。
2、修改刑、民、行三大诉讼法,即增加特殊第三审程序的内容。
现行三大诉讼法均规定了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如果要确立特殊第三审程序,必须修改其内容,即在三大诉讼法中增加第三审程序的内容。
笔者认为,在目前条件还不具备全部修改的情况下,可以先就其中一部诉讼法进行修改并试运行,待条件成熟后再修改其他。
但在修改时,应考虑以下几点:
总之,特殊三审终审制度可以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价值的实现,是一个科学的,符合我国加入WTO后有发展规律的优良制度,我们应该加以肯定。
而在我国设立特殊三审终审制度,需要进行大量的研究和广泛的论证,既要借鉴国外的有益成果和先进做法,又要充分考虑我国的现实国情,唯有这样,才能使“特殊”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逐步形成一整套有中国特色的成熟、完整、可行的司法改革理论。
参考文献;杨荣新:《重构中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探讨》,载《中国法学》。
2001年第5期。
刘荣军.程序保障的理论视角[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周旺生立法学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