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解读《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若干具体政策的公告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若干具体政策的公告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2号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15-05-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等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的征收管理,现将有关政策明确如下:一、关于土地成本与其他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归集分摊开发项目中既包括普通住宅又包括非普通住宅的,应当分别计算土地增值税增值额和增值率,主要成本按照下列原则和方法计算分摊:(一)土地成本土地成本,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一)项“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第(二)项房地产开发成本中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土地成本按照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可售建筑面积比例计算分摊。
如果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别墅和其他多层、高层建筑的,应先按照别墅区的占地面积占开发项目总占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别墅区应分摊的土地成本;对剩余的土地成本,按照剩余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可售建筑面积比例计算分摊。
开发项目中既包含多层、高层建筑又包含的联排别墅、合院式别墅、单体商业服务建筑等独立占地建筑,土地成本可比照别墅,按照前款规定处理。
(二)其他房地产开发成本其他房地产开发成本,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项房地产开发成本中除“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以外的成本。
凡受益对象单一、会计核算准确且能够提供独立合同、独立结算资料的成本,应直接计入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扣除项目中;否则,按照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之间计算分摊。
园林、绿化等共同成本应按照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之间计算分摊。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09.12.22•【字号】青地税发[2009]196号•【施行日期】2009.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地税发[2009]196号)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市局机关各处室:《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业经市局2009年第8次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做好发票管理改革工作。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16号)和全市地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强化“信息管税”,着力构建发票管理长效机制,维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结合我市地税发票管理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发票管理改革的意义现有的发票管理制度、管理模式主要是基于手工操作构建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发票管理的要求也不断提高,特别是在“信息管税”的思路下,充分采集发票开具信息、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显的尤为重要。
而我局现有的发票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已不适应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税收征管工作质效的提升。
因此,实施发票管理改革对于加强税源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堵塞征管漏洞,强化财务监督,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发票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根据“简并票种、统一票样,网络开票、建立平台”的工作思路,我局发票管理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简并票种,提高发票业务的办理效率,方便纳税人使用;通过机具开票,提高发票信息采集水平,强化税收监控;通过数据比对,提高发票数据增值利用水平,实现“以票控税”;通过增强防伪,提高发票的辨别能力,增强真伪识别的准确性。
税税通网上办税厅使用说明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税税通网上办税厅功能操作说明青岛市国家税务局2016.6目录1. 首页 (4)2. 用户登录 (4)3. 常用链接 (7)4. 使用说明 (7)5. 我的邮箱 (8)6. 办税区 (11)1.网上申报 (11)2.重点税源 (12)3.出口退税 (13)4.税收调查 (13)5.税控收款机数据采集 (14)6.冠名发票信息采集 (14)7.代开专用发票 (23)8.普通发票验旧领用 (24)9.税务登记预申请 (28)10.涉税文书 (29)11.银税互动服务 (35)12.办税帮助 (36)13.电子税务登记证 (39)7. 自助区 (40)1.涉税查询 (40)2.政策查询 (46)3.办税指南 (49)4.个人信息 (49)8. 自助区 (54)1.我的预约 (54)2.我的提醒 (56)3.税法援助 (57)4.局长邮箱 (58)5.投诉举报 (60)6.效能评价 (61)7.依申请公开 (62)8.综合查询 (63)9.政务公开 (64)10.征求意见 (64)9. 咨询区 (65)1. 12366介绍 (65)2.网上咨询 (66)3.咨询热点 (67)4.知识订阅 (68)5. 12366知识库 (69)1.首页税税通网上办税厅为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税税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功能包含办税、自助、查询、咨询、互动和税企邮箱等部分,还集成了网页申报子系统、重点税源直报子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税收调查子系统、税控收款机数据采集子系统。
首页面包括:菜单区(左侧)和工作区(右侧),菜单区选中某一功能模块,在其右侧可以查看其子功能,工作区包括登录框,办税区,自助区,互动区,咨询区,日历以及一些其他功能。
2.用户登录进入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厅网站,地址为https:///dzswj/,如图:普通用户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网上办税厅”,其中“用户名”为纳税人识别号,“密码”是由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大厅办理开通税税通网上办税厅系统时分配给纳税人的登录密码,初始密码为6位随机数字,登录后会强制纳税人必须修改密码,密码要求至少8位,为字母、数字、符号的至少两种组成。
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需填报的表单清册

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需填报的表单清册
序号 表单名称 1.税务登记类 1.税务登记类 1.1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 政策依据 业务主管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 征 管 和 科 技 发 展 处 税发〔2006〕38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的通知》 (鲁 国税发〔2006〕111号)。
表单名称
业务主管部门
所得税处、 国际税 务管理处
征管和科技发展 处
国际税务管理处
6
序号
表单名称
2.12
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
政策依据 业务主管部门 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 办法 (试行) >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翻印[2010]105 号)。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 国际税务管理处 发〔2009〕3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 东省国家税务局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鲁国税发〔2010〕10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1条;《中华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 务总局令第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第四 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涉及简并纳税人涉税资 料业务操作处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 〔2008〕 56号) ;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 务院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涉及简并纳税 人涉税资料业务操作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鲁国 税发〔2008〕2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 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07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 号)第16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 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 号附件)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 ; 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的 通知》(鲁国税函〔2004〕37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 征管和科技发展 处
青岛个体户税费申报及缴纳操作流程

青岛个体户税费申报及缴纳操作流程
一、个体户税费申报
1.登录税务局网站
(1)输入个人纳税人识别号
(2)输入密码并登录系统
2.选择申报表
(1)点击“申报表下载”进入申报表下载页面
(2)选择需要申报的税种及期限
3.填写申报表
(1)下载对应的申报表
(2)按要求填写个体户相关信息
(3)保存并提交申报表
二、个体户税费缴纳
1.查看欠税情况
(1)登录税务局网站
(2)点击“个人纳税信息查询”
2.选择缴费方式
(1)网上缴费
1)进入网上缴费页面
2)输入缴费金额及银行卡信息
(2)纳税服务大厅缴费
1)携带相关证件前往纳税服务大厅
2)根据工作人员指引进行缴费程序
三、缴费确认
1.确认缴费成功
(1)在网上缴费页面或纳税服务大厅领取缴费凭证2.查看缴费记录
(1)登录税务局网站
(2)点击“个人纳税信息查询”查看缴费记录。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6.15版升级的通告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6.15版升级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11.01.11•【字号】青国税发[2011]2号•【施行日期】2011.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增值税正文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6.15版升级的通告(青国税发〔2011〕2号)一、升级范围(一)凡在2010年5月以前已安装使用非V6.15版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纳税人本次均需要进行升级,2010年5月以后新安装且已使用V6.15版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纳税人本次不需进行升级。
(二)对我市仍有部分未进行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及红字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的纳税人(名单见青岛国税局网站),由于一机多票的升级涉及金税卡底层,故该类纳税人本次应进行一机多票、红字发票管理系统及V6.15版开票系统三项升级,并应更换金税卡及IC卡。
(三)对已进行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及红字发票管理系统升级且目前仍使用ISA插槽金税卡的纳税人(名单见青岛国税局网站),由于目前ISA技术已被淘汰,ISA插槽金税卡已停止生产,本次升级是否更换新金税卡及IC 卡由纳税人自行确定。
二、升级时间2011年1月15日-3月31日。
三、升级的主要内容(一)销方纳税人识别号增加了对17位和20位税号的支持,即支持15位、17位和20位税号。
(二)如果企业使用的金税卡为AI3新型金税卡,且开票子系统软件为V6.15,则不论销方税号如何,生成的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密文区的密文均扩展为108个字符,分4行显示,每行显示27个字符,同时由于密文区空间有限,取消了加密版本号,将密文区原有的发票代码和号码打印在发票右上角、开票日期的上方。
如果企业使用的是非新型金税卡,则无论升级前后,开具的发票密文都是84个字符。
(三)删除“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发票填开”下的“废旧物资发票填开”菜单和“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未开发票作废”下的“废旧物资发票作废”菜单。
全国县级纳税服务规范最新(

设 立 登 记
税务登记规范
第4页
关注点 变化点
抓住三个点
突破点
设 立 登 记
税务登记规范
单位纳税人设立登记
是否需要提供生 产经营地址证明
是否可以取消事后调查 国地税联合办税列入基 本规范还是升级规范
减少了1个文书:《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
增加了1项资料: 外出经营合同或其他外出经营 活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税务登记规范
非正常户解除
适用范围
被税务机关认定为 非正常户的纳税人, 需恢复履行纳税义务 的,向税务机关提出 办理解除非正常户。 不涉及表证单书 (由纳税人主动发起)
第 22页
不提供网上办理
变 更 登 记
税务登记规范
变更登记
第 1 4页
非行政审批事项
变 更 登 记
总体变化
取消了工商变更登记表
免填单服务是基本规范
税务登记规范
第 1 6页
主 要 内 容
1
注销登记(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
注 销 登 记
2
注销登记(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税务登记规范
免填单服务
与我区目前 实际一致
第 1 7页
税务登记规范
第 20页
1 主 要 内 容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
2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核销
报 验 登 记
3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税务登记规范
1《外管证》的开具核销是否应归入税务登记 2 3 4
表证单书和资料的变化 是否属于行政审批事项 网上开具《外管证》
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需填报的表单目录、清册、表样

附件1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需填报的表单目录、清册、表样1.税务登记类 (14)1.1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 (14)1.2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 (19)1.3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 (22)1.4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 (27)1.5变更税务登记表 (31)1.6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 (33)1.7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34)1.8重新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36)1.9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 (37)1.10扣缴义务人登记表 (39)1.11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 (41)1.12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43)1.13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44)1.14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表 (46)1.15建筑业工程项目情况登记表 (47)1.16不动产项目情况登记表 (49)2.认定管理类 (51)2.1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表 (51)2.2自开票纳税人年审申请审核表 (52)2.3取消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申请审核表 (53)2.4邮寄(数据电文)申报申请核准表 (54)2.5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 (55)2.6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申请变更)纳税定额表 (56)2.7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57)2.8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 (75)3.发票类 (76)3.1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 (76)3.2代开发票申请表 (77)3.3发票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78)3.4发票担保书 (79)3.5发票担保财产清单 (80)3.6发票验旧情况报告表 (81)3.7发票缴销登记表 (82)3.8企业印制发票申请表(附表) (83)3.9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84)3.10挂失/损毁发票清单 (86)4.证明管理类 (87)4.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87)4.2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 (89)4.3《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 (91)4.4《涉税证明》申请表 (92)5.税收优惠类 (94)5.1报批类减免税申请表 (94)5.2备案类减免税申报备案表 (96)6.申报征收类 (97)6.1福建省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 (97)6.2福建省地方税(费)临时纳税业务申报表 (99)6.3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___税纳税分月汇总申报表 (101)6.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103)6.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110)6.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113)6.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 (137)6.8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140)6.9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156)6.10福建省地方税务局扣缴非居民税收报告表 (157)6.1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161)6.12外国公司境外收取船舶运输收入情况报告表 (171)6.1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173)6.14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176)6.15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181)6.16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 (182)6.17土地使用权转移纳税申报表 (184)6.18福建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纳税申报表 (185)6.19福建省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192)6.20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 (195)6.21契税纳税申报表 (197)6.22烟叶税纳税申报表 (200)6.23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 (202)6.24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203)6.25退(抵)税申请审批表 (204)6.26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书 (205)6.27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表 (207)6.28启动相互协商程序申请书 (208)7.规费类 (209)7.1社会保险费登记表 (209)7.2社会保险费费种登记表 (211)7.3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212)7.4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审批表 (213)7.5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表 (214)7.6福建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215)7.7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 (217)7.8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 (218)7.9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审批表 (220)7.10福建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表一) (221)7.11福建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表二) (222)8.通用类 (224)8.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24)附件1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需填报的表单清册1.税务登记类1.1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各类单位纳税人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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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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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解读《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简并涉税文
书报表的公告》
【标 签】涉税文书报表
【业务主题】征收管理
【来 源】
一、涉税文书报表清理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务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的通知》(税总
发〔2013〕56号)精神,不断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推动税务机关转变职
能,改进作风,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负担,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进一步规范涉税文书报表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50号)文件要求,经过多次
征求基层局和市局各业务处室意见,决定取消38个涉税文书报表。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这次取消涉税文书报表主要按照以下四个原则:一是不在行政审批目
录、税收执法权力目录中的相关文书报表,以及所依据的文件已废止执行的相关文书报表;
二是通过信息共享可以获得相关信息的文书报表;三是对于填报作用意义不大,取消简并之
后有利于优化服务纳税人的文书报表;四是总局下发的涉税文书报表清册未包含、青岛国税
局自行制定的,且取消简并后有利于减轻纳税人负担和提高办税效率的文书报表。
按照上述原则,本次取消的38个涉税文书报表,包含《税务登记验证申请表》、《税务
登记换证申请表》等7个登记类的,《发票退票申请表》《发票购票特批申请表》等18个发
票类的,《纳税申报方式认定申请表》《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申请变更)纳税定额表》
等13个申报类的。这些文书报表取消之后,一是纳税人可以无须填写表格,直接到税务机关
相关窗口办理涉税业务,二是纳税人通过“免填单”服务,提供相关的资料,由办税服务厅
工作人员录入信息,对打印出的文书签字即可完成办理,三是纳税人填写其他简化了的文书
报表完成涉税业务的办理。通过这些报表的取消,优化了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大大减轻了纳
税人负担,提高了办税效率。
关联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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