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撤销碧江县建制给云南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严格行政区划建制表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10]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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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严格行政区划建制表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民政部关于严格行政区划建制表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10〕2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近来,有些地方在启动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过程中,个别地方负责同志在讲话中提到,将强镇建设成为“镇级市”、“镇级小城市”等。
这些不规范的提法,经新闻媒体相继报道后,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避免在行政区划建制上产生混乱和越权行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要严格行政区划建制表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对我国行政区划建制有明确的规定,各地在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要认真遵循宪法和法律有关规定,严格行政区划建制表述,统一宣传口径,确保宣传内容准确、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不规范的行政区划建制表述。
二、要及时纠正违规表述和行为。
“镇级市”、“镇级小城市”等提法是不规范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各地要对前一阶段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中存在不规范行政区划建制表述的,要明确指出并责令改正;对媒体报道中出现不规范提法的,要及时予以说明和澄清,避免引发混乱和歧义。
三、要严格执行行政区划调整审批程序。
《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国发〔1985〕8号)对行政区划调整的审批权限等有明确的规定,各地在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如涉及到行政区划调整,要严格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不得超越权限擅自进行行政区划调整。
请将本通知精神及时报告同级党委和政府。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结束——。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县级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云政发[1994]2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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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县级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县级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云政发〔1994〕264号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十一日)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置,省直各委、办、厅、局:为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两个《决定》,进一步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加快我省县级综合改革的步伐,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增强县级经济综合实力,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加快县级综合改革试点的问题,通知如下:一、县级综合改革的涵义、目的和指导思想(一)涵义。
县级综合改革,就是在县域内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城乡经济协调发展为目标,以城乡结合为特点,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集生产、流通、分配和宏观、市场、企业于一体的,全面、综合、配套的改革。
(二)目的。
县级综合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解决和发展生产力,促进县域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高综合经济实力,改善人民生活,尽快实现小康目标;通过机制创新,挖掘和发挥各地资源、区位等潜在优势,增强自我发展能力,逐步缩小与沿海发达地区的差距。
试点县的任务是实现“两个率先”,即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方面率先有所建树,在经济发展方面率先登上新台阶,使较富裕的县经济更加繁荣,人民更加富裕,一般县尽快赶上先进县,贫困县尽快脱贫,为全省县级综合改革和发展创造新的经验。
(三)指导思想。
一是要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进行改革。
发展是目的,改革是动力,以改革促发展。
要在吃透县情的基础上,根据自身优势制定出经济发展战略,围绕发展战略制定改革方案,寻找改革的突破口,把改革与发展紧密地结合起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云南省政府令第222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正文:----------------------------------------------------------------------------------------------------------------------------------------------------云南省政府令(第2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21年6月21日第十三届云南省人民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王予波2021年7月1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为主动适应我省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维护法制统一,省人民政府决定:一、废止下列7件规章(一)《云南省放射性废物管理实施细则》(1988年9月3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函〔1988〕181号批准公布2015年7月1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修正)(二)《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1998年9月3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71号公布2015年7月1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修正)(三)《云南省专利行政执法规定》(2005年5月1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公布)(四)《云南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2008年10月3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9号公布)(五)《云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10年12月2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5号公布)(六)《云南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2012年8月2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9号公布)(七)《云南省木材运输管理规定》(2017年1月1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8号公布)二、修改下列6件规章(一)将《云南省价格监测规定》第十三条修改为:“价格监测单位违反价格监测规定,拒报、虚报、瞒报或者伪造、篡改价格监测资料的,由下达监测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建议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国务院批准这些地方撤县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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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这些地方撤县设市
作者:
来源:《新传奇》2017年第16期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湖南省撤销宁乡县,设立县级宁乡市。
此外,陕西神木县撤销,设立县级神木市;浙江玉环县撤销,设立县级玉环市;河北平泉县撤销,设立县级平泉市;四川隆昌县撤销,设立县级隆昌市。
县转市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阶段,否则我们的人口就会向大城市无限集中,就会导致一些城市房价上涨等问题。
从“县”到“市”,一字之差,背后千差万别。
首先是职权。
從全国范围来看,县归地级市直管,县级市则由省政府直管,地级市政府只是代管。
隶属层次不一样,行政管理权限就要大一点,优惠政策也会多一点。
其次是定位。
县一般以农业为主,市则以工商业或者服务业等非农产业为主。
再次,体现在政府部门设置和编制确定上。
县一般涉农部门较多,市则以城市经济和城市管理部门设置为主。
第四,财权不一样。
上级政府转移支付或者專项扶持资金也有差别,县一般只能用于农业相关领域,而市可以用于城市相关领域。
还有,市可以开征并使用城市维护建设税,而县不可。
(《经济日报》)。
民政部关于调整地区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1999]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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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调整地区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民政部关于调整地区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1999]105号1999年11月22日)山西、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1999]2号)指出:“要调整地区建制,减少行政层次,避免重复设置。
与地级市并存一地的地区,实行地市合并;与县级市并存一地的地区、所在市(县)达到设立地级市标准的,撤销地区建制,设立地级市,实行市领导县体制;其余地区建制也要逐步撤销,原地区所辖县改由附近地级市领导或由省直辖,县级市由省委托地级市代管。
各自治区调整派出机构一地区的建制,要结合民族自治的特点区别对待。
盟的建制原则上不动”。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积极稳妥地做好地区建制调整工作调整地区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于理顺行政关系、精简机构具有重要意义。
鉴于地区建制调整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因此各地在工作中即要积极,又要稳妥。
要切实加强领导,从实际出发,从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出发,深入调查,充分论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研究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调整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地区建制调整工作。
二、适当调整地改市的标准我国现行地改市标准是1993年经国务院批准试行的,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现行标准存在着指标体系不够合理、未充分体现分类指导原则等问题,难以适应当前地区建制调整工作,需作适当调整。
撤县设市列表

撤县设市列表简介撤县设市是指将原属县级行政区划升格为地级行政单位的过程,属于中国行政区划调整的一种形式。
撤县设市一般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以及中央政府的决策而进行。
本文将介绍一些在中国历史上发生的撤县设市的案例,以展示这一行政区划调整的重要举措。
撤县设市案例1. 浙江省温州市撤县设市温州市位于浙江省东南沿海地区,是中国著名的渔港和对外开放城市之一。
温州市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壮大,县级行政区划已不足以适应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
因此,1994年,温州市申请将原属于温州市的瓯海县、洞头县、鹿城县、龙湾县升格为地级市,并成功获得中央政府的批准。
这一撤县设市的举措,进一步提升了温州市的地位,促进了该市的经济发展和对外交流。
2. 河北省石家庄市撤县设市石家庄市是河北省省会,也是中国重要的工业和交通枢纽城市。
为适应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2001年,石家庄市向中央政府申请将原属于石家庄市的井陉县、正定县、栾城县、行唐县、灵寿县、高邑县、深泽县、赞皇县、无极县、平山县、元氏县、赵县升格为地级市。
这一撤县设市的决策,进一步完善了石家庄市的行政管理体制,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3. 广东省广州市撤县设市广州市是中国南方重要的经济、金融中心和贸易港口,也是广东省的省会城市。
为更好地满足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2000年,广州市推动撤销了原属于广州市的从化县、增城市的县级行政区划,将其升格为地级市。
这一调整进一步提升了广州市的行政地位,推动了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社会进步。
结论撤县设市是中国行政区划调整的一种重要形式,能够更好地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温州市、石家庄市和广州市的案例充分说明了撤县设市对地方发展的积极影响。
撤县设市不仅提升了行政地位,也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社会进步。
这也为其他地方在行政区划调整中提供了借鉴和参考的经验。
在实行撤县设市时,需要充分考虑地方实际情况,结合中央政府的意见和决策,确保调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以推动地方发展,提升行政管理水平。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18•【字号】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4号•【施行日期】2008.01.18•【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已经2008年1月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秦光荣二00八年一月十八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为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的要求,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省级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
经严格审核和论证,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229项行政审批项目。
其中,取消行政许可项目165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42项;调整行政许可项目17项,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5项。
经清理后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由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
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以及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努力在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完善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附件1: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65项)┌───────┬───┬─────────────────────────────┐│部门│ 序号│行政许可项目名称│├───────┼───┼─────────────────────────────┤│省发改委│1│企业债券发行年度计划审核││├───┼─────────────────────────────┤││2│云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省计生委│3│涉及计划生育技术的广告内容审查││├───┼─────────────────────────────┤││4│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省科技厅│5│国际科学技术会议和展览审批│├───────┼───┼─────────────────────────────┤│省教育厅│6│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跨省开展业务活动││├───┼─────────────────────────────┤││7│具有研究生单独命题考试资格的高等学校确定││├───┼─────────────────────────────┤││8│省级对实施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的资格审批││├───┼─────────────────────────────┤││9│组织中小学生赴境外开展夏(冬)令营等活动审批││├───┼─────────────────────────────┤││10│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调整改派计划审批││├───┼─────────────────────────────┤││11│外国公司设立以外国公司或外国人名字命名的奖学金审批││├───┼─────────────────────────────┤││12│学校校舍、教室命名审批││├───┼─────────────────────────────┤││13│高等学校聘请外籍和港澳台政要、知名人事、高级公务员为名誉(││││客座)教授审批││├───┼─────────────────────────────┤││14│因公赴港澳就读、任教、合作研究人员资格审核││├───┼─────────────────────────────┤││15│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颁发外国学历、学位证书的资格审批││├───┼─────────────────────────────┤││16│学校招收外籍学生和港澳台学生资格审批│├───────┼───┼─────────────────────────────┤│省民政厅│17│生产、销售丧葬用品审批││├───┼─────────────────────────────┤││18│公墓单位跨省设立销售机构审批││├───┼─────────────────────────────┤││19│生产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的企业资质认定││├───┼─────────────────────────────┤││20│地名标志产品生产企业指定││├───┼─────────────────────────────┤││21│创办、撤销农村敬老院审批││├───┼─────────────────────────────┤││22│省级范围内福利彩票销售额度审批││├───┼─────────────────────────────┤││23│城镇建筑物名称审核│├───────┼───┼─────────────────────────────┤││24│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设立审批││省公安厅├───┼─────────────────────────────┤││25│培训保安人员资格证核发││├───┼─────────────────────────────┤│省公安厅│26│爆破器材保管员作业证核发││├───┼─────────────────────────────┤││27│爆破器材押运员作业证核发││├───┼─────────────────────────────┤││28│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安全员作业证核发││├───┼─────────────────────────────┤││29│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核发││├───┼─────────────────────────────┤││30│深圳、珠海经济特区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省司法厅│3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认可││├───┼─────────────────────────────┤││32│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设立审核││├───┼─────────────────────────────┤││33│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核准│├───────┼───┼─────────────────────────────┤│省交通厅│34│外国籍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审批││├───┼─────────────────────────────┤││35│进口二手船(客船和危险品船除外)审批││├───┼─────────────────────────────┤││36│车辆、人员进入港区审批││├───┼─────────────────────────────┤││37│外资贷款项目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预审审查│├───────┼───┼─────────────────────────────┤│省建设厅│38│自建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审批││├───┼─────────────────────────────┤││39│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40│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41│注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核发││├───┼─────────────────────────────┤││42│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核发││├───┼─────────────────────────────┤││43│出租汽车在外地从事起、讫点均在该地区的经营活动审批││├───┼─────────────────────────────┤││44│出租汽车营业站及相应的停车场地的关闭或改变用途审批││├───┼─────────────────────────────┤││45│动物园规划设计方案审批││├───┼─────────────────────────────┤││46│城市客运交通营运证审批││├───┼─────────────────────────────┤││47│游乐园(含游乐园设施)登记核准││├───┼─────────────────────────────┤││48│在实施专营权管理的线路内经营城市公共交通营运业务审批││├───┼─────────────────────────────┤││49│国营农、林、牧、渔场场部和分场部所在地规划审批││├───┼─────────────────────────────┤││50│城市测绘资料核准││├───┼─────────────────────────────┤││51│住房置业担保公司设立审批│├───────┼───┼─────────────────────────────┤│省农业厅│52│种畜禽场建场审批││├───┼─────────────────────────────┤││53│农机维修工人技术合格证书核发││├───┼─────────────────────────────┤││54│兽医医疗单位兽药制剂许可证核发││├───┼─────────────────────────────┤││55│畜禽品种的认可和新品种的鉴定命名批准│├───────┼───┼─────────────────────────────┤│省文化厅│56│设立营业性演出场所审批││├───┼─────────────────────────────┤││57│设立美术品经营单位审批│├───────┼───┼─────────────────────────────┤│省文物局│58│文物部门与外国机构和团体合作制作音像制品或以文物为主要内容││││的出版物审批││├───┼─────────────────────────────┤││59│文物拍卖标的鉴定机构资格认定││├───┼─────────────────────────────┤││60│为销售目的复制一般文物审批│├───────┼───┼─────────────────────────────┤│省环保局│61│环境工程设计证书││├───┼─────────────────────────────┤││62│废物进口环境审查│├───────┼───┼─────────────────────────────┤│省工商局│63│店堂牌匾广告登记││├───┼─────────────────────────────┤││64│店堂广告登记││省工商局├───┼─────────────────────────────┤││65│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广告审批││├───┼─────────────────────────────┤││66│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广告审批││├───┼─────────────────────────────┤││67│临时性广告经营资格审批││├───┼─────────────────────────────┤││68│境外就业中介服务广告审批││├───┼─────────────────────────────┤││69│轿车生产企业销售网点核准││├───┼─────────────────────────────┤││70│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批准││├───┼─────────────────────────────┤││71│企业广告经营资格审批│├───────┼───┼─────────────────────────────┤│省旅游局│72│旅行社经理资质认证核准││├───┼─────────────────────────────┤││73│旅行社门市部设立审批││├───┼─────────────────────────────┤││74│旅行社变更注册地审批││├───┼─────────────────────────────┤││75│境内旅行社在境外设立旅游经营机构审核││├───┼─────────────────────────────┤││76│漂流企业资格核准││├───┼─────────────────────────────┤││77│旅游景区等级评定││├───┼─────────────────────────────┤││78│优秀旅游城市评定││├───┼─────────────────────────────┤││79│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定││├───┼─────────────────────────────┤││80│国内旅行社分社设立审批││├───┼─────────────────────────────┤││81│国际旅游设分社设立初审│├───────┼───┼─────────────────────────────┤│ 省食药监管局│82│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立项批准││├───┼─────────────────────────────┤││83│新建生产车间或新增生产范围(剂型)立项批准││├───┼─────────────────────────────┤││84│医疗机构研制医疗器械审批││├───┼─────────────────────────────┤││85│放射性药品研制立项││├───┼─────────────────────────────┤││86│癌症病人麻醉药品专用卡核发││├───┼─────────────────────────────┤││87│咖啡因和氯胺酮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发││├───┼─────────────────────────────┤││88│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生产计划核准││├───┼─────────────────────────────┤││89│医疗器械新产品证书核发││├───┼─────────────────────────────┤││90│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91│辐射加工计量许可证核发││├───┼─────────────────────────────┤││9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检测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单位资格认││││定││├───┼─────────────────────────────┤││93│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注册││├───┼─────────────────────────────┤│省质监局│94│棉花收购加工单位质量保证能力资格认定││├───┼─────────────────────────────┤││95│锅炉用无缝钢管生产许可初审││├───┼─────────────────────────────┤││96│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生产许可初审││├───┼─────────────────────────────┤││97│螺旋焊缝钢管生产许可初审││├───┼─────────────────────────────┤│省质监局│98│民用船舶生产许可初审││├───┼─────────────────────────────┤││99│重要电子元器件生产许可初审││├───┼─────────────────────────────┤││ 100│电子应用仪器及电源装置生产许可初审││├───┼─────────────────────────────┤││ 101│教学用安全仪器生产许可初审││├───┼─────────────────────────────┤││ 102│油锯生产许可初审││├───┼─────────────────────────────┤││ 103│铁路车辆闸瓦生产许可初审││├───┼─────────────────────────────┤││ 104│弹条扣件生产许可初审││├───┼─────────────────────────────┤││ 105│带电作业工器具生产许可初审││├───┼─────────────────────────────┤││ 106│轧钢辊生产许可初审││├───┼─────────────────────────────┤││ 107│建筑幕墙生产许可初审││├───┼─────────────────────────────┤││ 108│工业搪玻璃设备生产许可初审│├───────┼───┼─────────────────────────────┤│省安监局│ 109│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企业审查│├───────┼───┼─────────────────────────────┤│省宗教局│ 110│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 111│外国人到中国宗教院校留学审查│├───────┼───┼─────────────────────────────┤│省气象局│ 112│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113│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省测绘局│ 114│测绘行业特有工种从业资格认定│├───────┼───┼─────────────────────────────┤│ 省通信管理局│ 115│移动、固定电话机维修单位资质认证│├───────┼───┼─────────────────────────────┤│省国税局│ 116│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 117│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 118│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审批│├───────┼───┼─────────────────────────────┤│云南检验检疫局│ 119│出口质量评审员注册││├───┼─────────────────────────────┤││ 120│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 121│国境口岸从业人员健康证签发│├───────┼───┼─────────────────────────────┤││ 122│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副监事长任职资││││格审查││├───┼─────────────────────────────┤││ 123│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支行副行长任职资格审查││├───┼─────────────────────────────┤││ 124│农村信用社(联社)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备案││├───┼─────────────────────────────┤││ 125│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外汇││││业务主管负责人和其他外汇业务人员从业资格认证││├───┼─────────────────────────────┤││ 126│外资金融机构自递交解散或关闭申请之日起转移或出售资产审批││云南银监局├───┼─────────────────────────────┤││ 127│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联社)外汇││││资本金或者营运资金做本外币币种调整或者营运资金的增加或者减││││少审批││├───┼─────────────────────────────┤││ 128│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联社)、邮政储蓄机构变││││更银行卡名称、修改银行卡章程审批││├───┼─────────────────────────────┤││ 129│商业银行代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和赎回、注册登记业务审批││├───┼─────────────────────────────┤││ 130│外资银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审批││├───┼─────────────────────────────┤││ 131│保险公司外汇资金境外运用托管业务审批││├───┼─────────────────────────────┤││ 132│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业务审批││云南银监局├───┼─────────────────────────────┤││ 133│保证收益类产品审批││├───┼─────────────────────────────┤││ 134│电子银行业务审批││├───┼─────────────────────────────┤││ 135│农村商业银行开办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审批││├───┼─────────────────────────────┤││ 136│农村合作银行开办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审批││├───┼─────────────────────────────┤││ 137│农村商业银行同城分支机构(含支行、分理处、储蓄所)设立(筹││││建)的审批││├───┼─────────────────────────────┤││ 138│农村合作银行同城分支机构(含非法人信用社、分理处、储蓄所)││││设立(筹建)的审批││├───┼─────────────────────────────┤││ 139│社保基金托管业务的审批││├───┼─────────────────────────────┤││ 140│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业务审批││├───┼─────────────────────────────┤││ 141│银行借记卡业务审批││├───┼─────────────────────────────┤││ 142│外资银行总代表处设立、终止审批││├───┼─────────────────────────────┤││ 143│外资银行总代表任职资格核准│├───────┼───┼─────────────────────────────┤│云南保监局│ 144│保险代理机构开业核准││├───┼─────────────────────────────┤││ 145│保险经纪公司开业核准││├───┼─────────────────────────────┤││ 146│保险公司股利分配方案核准││├───┼─────────────────────────────┤││ 147│保险公司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 148│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撤销审批││├───┼─────────────────────────────┤││ 149│保险代理机构解散审查││├───┼─────────────────────────────┤││ 150│保险代理机构修改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审查││├───┼─────────────────────────────┤││ 151│保险代理机构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审查││├───┼─────────────────────────────┤││ 152│保险代理机构变更股东或合伙人、变更股权结构或出资比例审查││├───┼─────────────────────────────┤││ 153│保险经纪公司解散审查││├───┼─────────────────────────────┤││ 154│保险经纪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审查││├───┼─────────────────────────────┤││ 155│保险经纪公司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审查││├───┼─────────────────────────────┤││ 156│保险公估机构开业核准││├───┼─────────────────────────────┤││ 157│保险公估机构解散审查││├───┼─────────────────────────────┤││ 158│保险公估机构修改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审查││├───┼─────────────────────────────┤││ 159│保险公估机构变更股东或合伙人、变更股权结构或出资比例审查││├───┼─────────────────────────────┤││ 160│保险公估机构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审查││├───┼─────────────────────────────┤││ 161│保险公司投资基金的有关制度和人员情况审查││├───┼─────────────────────────────┤││ 162│兼职代办合同文本格式审查││├───┼─────────────────────────────┤││ 163│保险中介机构聘请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审查││├───┼─────────────────────────────┤││ 164│保险公司在保险代理机构设置远程出单点审查││├───┼─────────────────────────────┤││ 165│保险公司相互代理保险业务内部管理办法审查│└───────┴───┴─────────────────────────────┘附件2: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42项)┌───────┬───┬─────────────────────────────┐│部门│ 序号│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名称│├───────┼───┼─────────────────────────────┤│省发改委│1│国家特殊规定的移动通信系统及终端等生产项目核准│├───────┼───┼─────────────────────────────┤│省民委│2│少数民族特需黄金分配指标审核││├───┼─────────────────────────────┤││3│民委系统统计项目审查││├───┼─────────────────────────────┤││4│少数民族地区乡镇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审核││├───┼─────────────────────────────┤││5│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目录调整审批│├───────┼───┼─────────────────────────────┤│省侨办│6│对华侨、港澳同胞捐赠款物审批│├───────┼───┼─────────────────────────────┤│ 省国防科工办│7│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爆器材买卖合同审批│├───────┼───┼─────────────────────────────┤│省科技厅│8│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省公安厅│9│保安人员资格审批││├───┼─────────────────────────────┤││10│准驾警车和“云O”专用号牌车辆驾驶人审批│├───────┼───┼─────────────────────────────┤│省财政厅│11│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计划、立项审批│├───────┼───┼─────────────────────────────┤│省交通厅│12│水运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资信登记││├───┼─────────────────────────────┤││13│港口消防安全设施综合审批││├───┼─────────────────────────────┤││14│船舶消防安全设施综合审批││├───┼─────────────────────────────┤││15│港口所属机动车辆管理审核││├───┼─────────────────────────────┤││16│跨省(区、市)地方航道发展规划审批│├───────┼───┼─────────────────────────────┤│省地税局│17│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审批││├───┼─────────────────────────────┤││18│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审批││├───┼─────────────────────────────┤││19│关停企业闲置和尚未利用的占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审批││├───┼─────────────────────────────┤││20│微利、亏损企业,企业停产、报销后原有房产闲置,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免征或暂不征收房产税审批││├───┼─────────────────────────────┤││21│耕地占用税纳税人申请法定减免税审批││├───┼─────────────────────────────┤││22│纳税人因困难减免农业税审批││├───┼─────────────────────────────┤││23│纳税人因困难减免车船使用税审批││├───┼─────────────────────────────┤││24│拆本使用发票审批││├───┼─────────────────────────────┤││25│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审批││├───┼─────────────────────────────┤││26│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核准│├───────┼───┼─────────────────────────────┤│省国税局│27│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核准││├───┼─────────────────────────────┤││28│农、林、牧业和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延长减征企业││││所得税期限审批││├───┼─────────────────────────────┤││29│外商投资企业分阶段投资或追加投资享受税收优惠审批││├───┼─────────────────────────────┤││30│中西部地区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延长三年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审核││├───┼─────────────────────────────┤││31│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可行性研究费用列入开办费核准││├───┼─────────────────────────────┤││3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批││├───┼─────────────────────────────┤││33│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机构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审批││├───┼─────────────────────────────┤││34│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缩短折旧年限审批││├───┼─────────────────────────────┤││35│外商投资企业特许权使用费预提所得税减免审批││├───┼─────────────────────────────┤││36│在特定地区设立的从事特定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减征所得税审批││├───┼─────────────────────────────┤││37│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减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审批││├───┼─────────────────────────────┤││38│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审批││├───┼─────────────────────────────┤││39│外国企业改变纳税年度审批││├───┼─────────────────────────────┤││40│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核准││├───┼─────────────────────────────┤││41│拆本使用发票审批││├───┼─────────────────────────────┤││42│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审批│└───────┴───┴─────────────────────────────┘附件3: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6项)。
国务院关于同意撤销云南省丽江地区设立地级丽江市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撤销云南省丽江地区设立地级丽江市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
•【公布日期】2002.12.26
•【文号】国函[2002]122号
•【施行日期】2002.12.26
•【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区划地名
正文
国务院关于同意撤销云南省丽江地区设立地级丽江市的批复
(国函[2002]122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请求撤销丽江地区设立地级丽江市的请示》(云政发[2002]72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丽江地区和丽江纳西族自治县,设立地级丽江市。
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古城区福慧路。
二、丽江市设立古城区。
古城区辖原丽江纳西族自治县的大研镇、龙山乡、七河乡、大东乡、金山白族乡、金江白族乡。
区人民政府驻大研镇福慧路。
三、同意设立玉龙纳西族自治县。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辖原丽江纳西族自治县的黄山镇、石鼓镇、巨甸镇、白沙乡、拉市乡、太安乡、龙蟠乡、金庄乡、鲁甸乡、塔城乡、大具乡、宝山乡、奉科乡、鸣音乡、石头白族乡、仁和傈僳族乡、黎明傈僳族乡、九河白族乡。
县人民政府驻黄山镇。
四、丽江市辖原丽江地区的永胜县、华坪县、宁蒗彝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古
城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
丽江市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所需经费和人员编制由你省自行解决。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
国务院
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