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云南省人民政府政策文件解读专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10.14•【字号】省委文件•【施行日期】2023.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推动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深入推进健康云南建设,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资源集成、人才兴医和人民满意,推动医疗卫生发展方式转向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服务模式转向更加注重系统连续、管理手段转向更加注重科学化治理,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逐步提高,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中西医发展更加协调,有序就医和诊疗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到2035年,形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优质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升。
二、全面提升能力,争创服务水平新高度(一)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提质。
支持省内医疗机构与省外优质医疗资源合作,推动医疗服务、科研教学、医院管理等同质化发展,按规划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按设置管理要求建好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7.05.19
•【字号】云政办函〔2017〕95号
•【施行日期】2017.05.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
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
云政办函〔2017〕95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精神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41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中的第一平台作用,省政府办公厅在梳理国务院办公厅和我省2013年以来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制定了《政府门户
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并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省直有关部门要依据建设规范,于2017年7月底前完成本部门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并将专栏网址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形式同时报送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文档发送邮箱:*****************)。
各州、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完善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7〕18号)要求,于2017年11月底前完成州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19日。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12•【字号】•【施行日期】2007.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州、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7年12月12日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和《关于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8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制定本意见。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列入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上述事业单位内的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范围。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
3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人民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中使用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其人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单位和有明确的转企时间表并已启动了转制程序的事业单位,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22•【字号】云办发[2011]15号•【施行日期】2011.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1]15号)各州、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年8月22日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结合云南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的重要性。
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
《意见》科学总结了全国各地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实践经验,提出了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总体要求和具体工作任务。
为做好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对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提供高效便民服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意见》的重要性,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密结合自身建设实际,进一步巩固提高、拓展创新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加强指导、扎实工作,严格责任、强化监督,确保《意见》要求落到实处。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44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44号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直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省人民政府决定将云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名称改为云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一)组成人员常务副省长李江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副省长高峰、和段琪、刘慧晏,省政府秘书长李邑飞担任副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杨杰、罗昭斌、王以志、蒋兴明,省政府督查室主任唐文祥,省编办主任刘绍平,省法制办主任张宪伟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在各地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地有关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育改革组、科技改革组、文化体育改革组、卫生计生改革组9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
综合组设在省政府办公厅,从省政府办公厅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29•【字号】云政办发[2014]24号•【施行日期】2014.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4〕24号)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直各委、办、厅、局:《2014年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分解细化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并于2014年12月15日前将落实情况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4月29日2014年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2014年是落实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起步之年。
2014年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以及《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云南省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云南省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进一步深化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优化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二、加强平台和渠道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发挥政务大厅(行政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便于群众获取信息载体和场所的作用。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13]41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13]41号](https://img.taocdn.com/s3/m/fa0489e7f605cc1755270722192e453610665bbc.png)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13〕41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2013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4月9日2013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3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制约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一、做好我省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公开工作(一)围绕我省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特别是关于推进桥头堡建设、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城镇化、“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地、本部门贯彻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
二、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二)认真执行我省重大决策听证制度。
扩大行政决策公开领域和范围,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
积极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省预防腐败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纪发〔2012〕8号)精神,严格执行我省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有关规定,依法公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6.27•【字号】云办发〔2018〕19号•【施行日期】2018.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州、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6月27日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民对村务进行民主监督的机构。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和监督,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以及云南省有关地方性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部署要求,以保障村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村集体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不断健全领导有力、权责清晰、衔接配套、运转有效的村务监督机制,为决战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加快跨越发展、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始终坚持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各项工作都要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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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云南省人民政府政策文
件解读专家库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云政办函[2016]135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07.15
【实施日期】2016.07.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云南省人民政府政策文件解读专家库实施方案的通
知
(云政办函〔2016〕135号)
省直各委、办、厅、局,有关大专院校,中央驻滇和省级媒体各单位:
《关于建立云南省人民政府政策文件解读专家库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15日
关于建立云南省人民政府政策文件解读专家库的实施方案
为不断强化政策文件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提高政策文件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云南省人民政府政策文件解读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
一、目的意义
组建一支专业人才队伍,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重要政策文件、重大举措开展解读、评论、宣传等工作,使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了解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各部门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和重大改革举措,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专家库组成
专家库由民生、经济建设、重点关注问题等3个方面的专家组成。
(一)民生方面
主要包括教育、医疗、计划生育、扶贫、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
(二)经济建设方面
主要包括发展改革、农业、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