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40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特别纳税调整管理办法概要

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经济法(中级)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知识点:特别纳税调整管理办法● 详细描述:1.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2.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当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息。
加收的利息,应当按照税款所属纳税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计算。
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例题:1.下列关于特别纳税调整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人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B.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C.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当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5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曰加收利息D.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5年内,进行纳税调整正确答案:C,D解析:选项C,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当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息;选项D,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2020年新《经济法基础》 第8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四)税前扣除项目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
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时扣除。
1.税前扣除的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相关性原则;确定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三)非居民企业与征税对象 1.非居民企业的标准 (1)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
构、场所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
内所得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2.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1)设立机构、场所,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
分,准予扣除。(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 费、供暖费、防暑降温费、困难补助等。)
(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按照企业分得产品 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4)非货币性交易,以及将货物、劳务用于捐赠、偿 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等,视同销售货物、 转让财产或提供劳务。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三)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1.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其他不征税收入 包括“国有资产无偿划入”和“社保基金投资收益”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2.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注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 义务人。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二)居民企业与征税对象 1.居民企业的标准 (1)在中国境内成立 (2)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 境内 2.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境内所得+境外所得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1.税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范围和不同类型企业的税率差异。
根据不同企业的类型和所得额的不同,税率相应有所调整。
例如,对于一般企业,税率为25%,而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则可以享受较为优惠的税率。
2.纳税义务人3.计算和申报企业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纳税期限和纳税申报周期,计算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按时申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应根据真实、合法的财务数据按照法定的税前扣除项目和税前扣除额计算应纳税额。
4.征收管理1.税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税率的范围和不同收入标准的税率差异。
根据个人实际年应税所得额的大小,税率相应有所调整。
一般而言,个人所得税税率是逐级递增的。
2.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纳税义务人的范围和纳税义务人的责任。
纳税义务人一般是指取得所得的自然人,包括国内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纳税义务人有义务按照国家的税法规定,履行计算、申报和缴纳税款的义务。
3.计算和申报个人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纳税期限和纳税申报周期,计算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按时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应根据真实的收入情况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
4.征收管理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制度。
税务机关应依法组织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工作,对纳税人进行税务查验、核销、勘察和核定等工作。
总结: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和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是国家税收制度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主要针对企业营业收入进行征收,而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主要针对个人所得进行征收。
这两个法律制度都规定了税率、纳税义务人、计算和申报、征收管理等具体事项。
个人和企业应按照国家的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合法缴纳所得税。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辅导讲义第40讲_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3)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6)公益性捐赠企业当年发生以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职工教育经费可结转,不存在年限限制)注意: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企业同时发生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度扣除限额时,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不计算在内。
(7)业务招待费①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孰低)②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提示:收入的内容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其他企业就是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①一般情况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和公益捐赠(3年)可结转扣除)企业在筹建期间,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税前扣除。
(筹建期间的业务招待费按照60%扣除)②特殊情况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章节习题: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含答案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章节习题: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含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所得中,不能实行源泉扣缴的是()。
A.某美国企业向中国境内企业投资而取得的股息B.某美国企业向某英国企业出租机器设备,供其在英国使用而收取的租金C.某美国企业出售其在深圳的房产而取得的所得D.某美国企业向中国企业转让专利权而取得的所得2.下列各项中,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是()。
A.销售货物所得B.提供劳务所得C.动产转让所得D.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不同方式下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确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采用商业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商业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B.采用现金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C.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扣除回购商品公允价值后的余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D.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扣除回收商品公允价值后的余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补征税款所属纳税期限在一定期限内的应当按日加收利息。
该期限为()。
A.自税款所属年度终止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B.自税款所属年度的次年5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C.自税款所属年度的次年5月3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D.自税款所属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B.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C.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当年扣除标准的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D.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5%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6.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债务重组的税务处理说法不正确的是()。
所得税法律制度

所得税法律制度简介所得税是国家对居民个人和企业在一定时期内获得的收入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种。
所得税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对所得税征收与管理的法律规范体系,其制度设计具有重要的财政和社会意义,对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所得税法的法源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法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
宪法规定了税收的法律根据,税收征收涉及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法律是所得税的基本立法依据,包括所得税法、增值税法等相关税法;行政法规则是对法律的具体细化和规范,例如所得税实施条例、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等;最后,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税法问题的解释和规范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所得税的征税主体和对象所得税的征税主体和对象包括居民个人和企业。
对于居民个人,收入来源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股本利得、转让财产所得等。
对于企业,收入来源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利息、股息、土地出让收入、财产转让所得等。
所得税的对象分类和税率根据所得税法律制度,对于不同类别的所得,征税的对象和税率有所区别。
在居民个人方面,所得税根据收入来源可以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对外承包工程、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涉及不同的税率标准。
对于企业所得,也有不同等级的税率适用,包括一般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等税率优惠政策。
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是指国家通过纳税人主体对居民个人和企业依法征收所得税的全过程管理。
在所得税法律制度中,对于所得的计算、申报、缴纳、抵扣、退还等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纳税人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履行所得税的各项义务,如不按时缴纳税款或者不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所得税法的完善与发展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纳税人对税收法规的需求,所得税法律制度也不断完善和发展。
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促进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公平。
中级经济法 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4)服务费: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5)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6)会员费:对只取得会籍而不享受连续服务的,在取得会费时确认收入。一次取得会费而需提供连续服务的,其会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合同约定收款日期
合同约定收款日期 ,未约定的在货物发出当天
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
收到代销清单时
收到代销清单时或收到全部或部分款项,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发货180天
其他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①售后回购
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根据有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股东承担无限责任,个人财产和企业财产无法明确区分,并且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为避免重复征税,所以税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考点2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损失
1.企业发生的损失(含不能抵扣的进项税),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2.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3.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的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
其他支出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第5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第5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一部分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考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单选题】(2020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企业和取得收入的组织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A.事业单位B.民办非企业单位C.个人独资企业D.社会团体『正确答案』C 『解析』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
【多选题】(2019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
A.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B.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C.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社会团体D.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分公司『正确答案』BCD『解析』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选项A缴纳个人所得税。
考点:适用税率与征税对象(☆)考点:所得来源地的确认(☆)【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确定来源地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B.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C.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活动发生地确定D.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正确答案』C『解析』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考点: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多选题】(2019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属于货币形式的有()。
A.债务的豁免B.现金C.应收账款D.存货『正确答案』ABC『解析』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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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01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考点6】税前不得扣除项目2013年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2014年单选题、不定项选择题2015年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2017年不定项选择题2018年单选题、不定项选择题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但是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用,准予在税前扣除。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考题1•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支出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按照税法规定的标准扣除的是()。
(2013年)A.税收滞纳金B.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C.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D.企业所得税税款【答案】B【解析】(1)选项ACD:不得在税前扣除;(2)选项B: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考题2•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是()。
(2014年)A.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B.税收滞纳金C.违反合同的违约金D.违法经营的行政罚款【答案】C【考题3•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有()。
(2015年)A.向客户支付的合同违约金B.向税务机关支付的税收滞纳金C.向银行支付的逾期借款利息D.向公安部门缴纳的交通违章罚款【答案】AC【考题4•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是()。
(2018年)A.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B.企业发生的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C.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D.企业转让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答案】B【考点7】资产税务处理2012年多选题2013年单选题、不定项选择题2014年判断题、多选题2015年单选题、不定项选择题2016年多选题2017年单选题、多选题2018年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1.固定资产(1)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①“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提示】在税法上关于“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1)对于“房屋建筑物”来说,不论是否投入使用,只要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就应该开始计提折旧。
(2)对于“未投入使用”的“设备”,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相关性原则”,税收扣除费用必须从性质上与根源上与纳税人取得的应税收入直接相关,因此在税法上不允许提取折旧。
②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③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④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⑤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⑥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⑦其他不得计提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考题1•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折旧费的是()(2013年)A.未投入使用的房屋B.未投入使用的机器设备C.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D.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答案】A【考题2•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有()。
(2016年;2018年)A.未投入使用的厂房B.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运输工具C.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生产设备D.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电子设备【答案】BCD【解析】选项A: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考题3•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资产中,不可以计提折旧扣除的有()。
(2018年)A.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商品B.未投入使用的厂房C.未投入使用的生产设备D.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生产设备【答案】CD【考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的是()。
(2017年)A.盘盈的固定资产B.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C.外购的固定资产D.通过捐赠取得的固定资产【答案】A【解析】(1)选项B: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2)选项C: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3)选项D: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3)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①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②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案例】2018年7月购进一台机器设备并投入使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00万元,增值税税额96万元(已抵扣),公司按照5年直线法计提了折旧。
该设备不符合加速折旧的条件,计算折旧的年限为10年,不考虑净残值,计算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解析】甲公司计提的折旧金额=600÷5×5/12=50(万元),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折旧金额=600÷10×5/12=25(万元)。
甲公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购进的机器设备折旧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25=25(万元)。
【考题•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固定资产折旧的处理中,不正确的有()。
(2018年)A.甲企业2017年3月5日购进一台起重机,2017年4月5日投入使用,应当自2017年4月起计算折旧B.丙企业2017年4月1日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一架小型喷气式飞机,之后继续对该飞机计提折旧C.乙企业因生产经营调整,于2017年10月1日停止使用一批设备,应当自2017年11月起停止计算折旧D.丁企业2017年9月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一辆大型巴士,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对该巴士计提折旧【答案】ABD【解析】(1)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扣扣除。
(2)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2.生产性生物资产(1)生产性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2)计税基础①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②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3)计提方法①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②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4)最低折旧年限①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10年;②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3年。
【考题1•判断题】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
()(2014年)【答案】√【考题2•判断题】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的当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2014年)【答案】×【解析】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例题•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属于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有()。
A.薪炭林B.产畜C.役畜D.经济林【答案】ABCD【解析】生产性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3.无形资产【解释】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1)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①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②自创商誉;【提示】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③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④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2)计税基础①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②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③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3)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考题1•单选题】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是()。
(2014年)A.商标权B.自创商誉C.专利权D.土地使用权【答案】B【解析】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但是自创商誉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考题2•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无形资产中,应当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的有()。
(2018年)A.接受捐赠取得的无形资产B.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C.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D.接受投资取得的无形资产【答案】ABD【解析】(1)通过捐赠(选项A)、投资(选项D)、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选项B)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2)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选项C),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4.长期待摊费用(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提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①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②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考题•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长期待摊费用的有()。
(2017年)A.购入固定资产的支出B.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C.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D.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答案】BCD【解析】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