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告知及职业病报告制度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职业病问题日益突出。
职业病是指由于一种具体工作环境中的特定因素和工作方式所产生的疾病。
职业病的发生和管理对于维护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管理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报告,建立了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目的1. 确保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及时报告,实现早发现、早治疗。
2. 提供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管理和防控指导。
3.加强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统计和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三、管理制度内容1. 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报告要求(1)明确报告对象:报告对象包括职业病患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及其监护人、相关疾病及各级卫生管理部门。
(2)报告时限:发现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24小时内向卫生管理部门报告。
(3)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包括患者的基本情况、职业史、工作环境和职业暴露史、临床症状和体征、相关化验和检查结果等。
2. 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报告流程(1)报告流程: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报告流程包括发现、报告、登记、核实、统计、分析和处理。
(2)报告渠道:报告渠道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形式进行。
3. 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管理和防控(1)明确责任:各级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管理和防控工作,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职业病防控工作。
(2)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通过培训班、讲座等形式宣传职业病的防治知识,提高职工的防护意识。
(3)建立职业病监测系统:建立职业病的监测系统,及时掌握职业病的发病情况,为制定相应防控策略提供参考。
(4)改善工作环境:通过调整工作方式、改进工作条件等措施,减少职场暴露和职业病的发生风险。
4. 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统计和分析(1)统计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的报告情况,及时发布统计数据。
(2)分析职业病的流行病学特点和变化趋势,为职业病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四、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1. 实施: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报告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悉并且遵守相关制度。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5篇)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一、报告责任主体1、用人单位;2、接诊急性职业病的综合医疗卫生机构;3、承担职业病诊断和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
二、职业病报告管理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的职业病报告监督管理工作,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负责报表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
2、职业病报告实行属地管理为了保证职业病报告不重报、不漏报,职业病报告实行属地管理,即不论隶属于____各部门,还是地方企业、事业和个体经济____,一律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负责统一汇总上报。
职业病报告由用人单位、承担职业病诊断和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直接报告。
对于确诊职业病人,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3、法定报告人责任法定职业病报告责任人未按规定报告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职业病报告类别及时限职业病报告分为急性职业病报告、非急性职业病报告、疑似职业病报告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
①任何医疗卫生机构接诊的疑似急性职业病均应立即向当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电话报告;②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以上职业性____,初诊医疗机构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③发生急性职业中毒的用人单位也应当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以上职业病报告在实施紧急报告后,应由确诊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在____小时内填报《职业病报告卡》。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的职业病病人(死亡的职业病病人),应在____日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报告。
3、疑似职业病报告职业病诊断机构发现或接诊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在____日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报告;职业病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到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
4、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按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规定执行。
十三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十三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第一项:制定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度。
该制度主要是明确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和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义务,确保卫生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项:开展岗位职业卫生风险评估。
此项工作是对不同岗位以及工作环境中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从而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第三项:建立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该制度要求企业对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进行告知,对员工进行相关危害因素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意识。
第四项:完善职业卫生监测与评价制度。
此项制度要求企业进行职业卫生监测与评价工作,及时掌握职业危害因素的情况,为职业卫生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第五项:建立职业病防治体系。
该制度要求企业建立起完善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措施,确保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第六项:实施职业卫生宣传教育。
这是一项重要的制度,要求企业不断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员工的职业卫生意识,提高其自我防护能力。
第七项:建立疑似职业病报告制度。
该制度要求员工、医疗机构和职业卫生监测机构等单位及时报告疑似职业病病例,并及时采取必要的防护和治疗措施。
第八项: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此项制度要求企业建立员工的职业卫生档案,包括职业危害因素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记录等,以便进行职业卫生监测和评价。
第九项:实施职业卫生组织检查制度。
该制度要求企业定期进行职业卫生组织检查,重点检查危险作业、职业病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等,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第十项:建立职业卫生事故报告制度。
此项制度要求企业建立职业卫生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职业卫生事故及时报告,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一项:建立职业卫生培训制度。
该制度要求企业为不同岗位的员工定期组织职业卫生培训,包括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护措施等的知识培训。
第十二项:健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制度。
此项制度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对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卫生管理工作的规范实施。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

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职业病是指工作环境中特定的职业因素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病例的及时报告和管理是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前提和基础,也是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职业病病例的报告和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
一、报告对象和范围:二、报告义务:1.用人单位:发现疑似职业病的病例,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2.医疗机构:诊断出职业病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提供详细的病例信息和诊断报告。
三、报告程序:1.疑似职业病的发现:用人单位应设立职业健康监测机构,并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有职业病症状的劳动者应及时进行检测。
一旦发现疑似职业病的病例,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2.报告内容:报告包括疑似职业病的劳动者基本信息、病情描述、可能的职业病病因、病例诊断报告等。
四、报告责任:1.用人单位:应设立职业健康监测机构,负责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疑似职业病的病例,并进行报告。
2.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接收职业病报告,进行核实和调查,并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3.医疗机构:负责对疑似职业病的劳动者进行诊断和治疗,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五、报告处置:1.卫生行政部门接收到职业病报告后,应及时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对用人单位的责令整改、罚款或暂停生产等。
2.医疗机构应及时向报告的劳动者提供相关的诊断和治疗,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的调查工作。
六、隐私保护:1.报告的劳动者信息应严格保密,只能用于职业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2.报告的劳动者有权要求隐匿其个人信息,但不能影响职业病的诊断和治疗工作。
通过建立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能够提高职业病病例的报告率和及时性,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和扩散。
同时,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也能迅速处理职业病病例,减少经济和声誉上的损失。
职业卫生告知制度(5篇)

职业卫生告知制度一、目的意义。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尘肺病防治条例》、《煤矿安全规程》、《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推动全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告知:员工教育培训部门要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三、合同告知:人力资源部门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
四、重要场所告知:产生职业卫生危害的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告知员工相关职业卫生危害的有关内容。
五、宣传告知:矿宣传部门应当加大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员工思想认识,增长员工职业卫生知识。
六、体检告知:医院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检查,如实告知员工检查结果,促使员工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七、监督检查:工会应定期对各部门员工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行政部门进行整改,依法维护员工职业卫生方面的合法权。
职业卫生告知制度(2)是指企事业单位应向员工和相关方面告知其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护措施的制度。
职业卫生告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企事业单位应向员工告知其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告知内容应包括职业病危害的类型、程度、可能引发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等。
2.防护措施告知:企事业单位应向员工告知有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措施,包括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方法、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等。
告知内容应包括防护设施的摆放位置、使用方法、维护要求等。
3.教育培训告知:企事业单位应向员工告知职业卫生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机会,包括开展职业病预防知识宣传、组织职业卫生培训等。
4.职业健康监护告知:企事业单位应向员工告知职业健康监护的存在和意义,包括职业病体检的目的、程序和结果告知等。
医院职业病报告制度

医院职业病报告制度篇一:医院职业病报告管理办法XX医院职业病报告管理办法为加强职业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为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尘肺病防治条例》、《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和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颁布的《北京市职业病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疾控处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的管理;感染管理科负责职业病信息报告的数据统计、业务指导、质量管理;各临床、医技医生为疑似职业病报告人,各科主任负责对本科室的职业病报告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我院为接诊遭受职业病的劳动者的医疗机构,是疑似职业病报告单位。
我院不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故不是职业病确诊报告单位。
(三)、职业病报告名单,以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为准。
(如:电光性眼炎、噪声性耳聋、尘肺、农药中毒、急.慢性放射病、布氏杆菌病、沼气中毒等等)(四)、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依照国家、我市和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下列人员发生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属于报告范围:1、直接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2、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岗位辅助工或同一作业场所的其他劳动者;3、在作业场所内有职业病因素的作业岗位与一般作业岗位交叉或混杂布局的,应该包括在该作业场所内从事工作的所有劳动者;4、参加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抢救的人员,或因事故发生中毒的其他人员。
(六)、疾控处负责组织培训临床、医技科室报卡医务人员,培训后上岗。
(七)、职业病报告卡统一使用由XX市卫生局制定的《XX市尘肺病报告卡》、《XX市职业病报告卡》和《XX市农药中毒报告卡》。
(八)、首诊医生在接诊急性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立即电话报感染管理科,感染管理科立即上报疾控处,并在30分钟内电话上报宣武区疾控中心。
(九)、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诊断后,填写相应的职业病报告卡。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6篇)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改善劳动环境,预防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减少有害员工健康的因素,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使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五条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六条公司设立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业安全卫生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人事、车队主管组成。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主要负责人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综合部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领导。
第九条车队主管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责:(一)制定职业卫生对策与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二)督查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三)制定职业卫生奖惩事宜。
第十一条相关人员职责(一)主要负责人1、全面领导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应负有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职责。
1mz十二3、定期召开职业安全卫生小组会议,听取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问题。
(二)综合部主管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组织制定相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组织审定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长远规划、年度计划。
3、负责组织重点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项目的审查、实施、竣工验收。
职业危害防治、告知、申报、教育培训、检验检测制度模板

职业危害防治、告知、申报、教育培训、检验检测制度模板1. 前言为了保护员工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提高生产管理水平,确保生产过程中没有职业危害发生,本公司订立了本规章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全部员工和劳务工,旨在规范职业危害防治、告知、申报、教育培训、检验检测等管理工作。
2. 职业危害防治制度2.1 职业危害识别与评估2.1.1 建立职业危害识别与评估制度,定期对工作岗位上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进行识别和评估。
2.1.2 依据职业危害评估结果,订立相应的掌控措施和防护要求,确保员工在工作岗位上不受职业危害的影响。
2.2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装备2.2.1 依据职业危害评估结果和国家相关标准,确定必需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装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2.2 强制员工依照规定配戴和正确使用相关的职业危害防护装备,保证其有效防护。
2.3 应急预案与演练2.3.1 订立职业危害应急预案,明确危害源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
2.3.2 定期组织职业危害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响应本领和自救本领。
3. 告知制度3.1 职业危害告知3.1.1 公司负责人应负责向员工告知其工作岗位上存在的潜在职业危害及防护措施,并确保员工充分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
3.1.2 员工入职时,需对其进行职业危害告知,并要求员工签署告知书,以记录其已经接受过相关告知。
3.2 外来人员告知3.2.1 外来人员在进入公司工作区域前,应接受职业危害告知,并签署告知书。
3.2.2 外来人员在进入施工区域前,必需佩戴相关的职业危害防护装备。
4. 申报制度4.1 职业病申报要求4.1.1 员工对怀疑自身罹患职业病的,应及时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报。
4.1.2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接到申报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机构对员工进行职业病检测。
4.2 职业危害事件申报4.2.1 员工发现职业危害事件发生时,应立刻向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报告。
4.2.2 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刻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需措施掌控和除去职业危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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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告知及职业病报告制度
1、聘用作业人员时,将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产生的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及相关权益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
2、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产生职业病种类、后果及其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4、当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将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情况等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发生3人以上的急性职业中毒或发生残废的急性职业病,立即电话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6、发生3人以下的急性职业病在12-24小时内电话报告或用“职业病报告卡”报告有关部门。
7、非急性职业病如尘肺病、慢性中毒和其他慢性职业病以及尘肺病死亡患者在15日内分别填报“尘肺病报告卡”和“职业病报告卡”报告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