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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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一、背景概述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深入推进,面临着职工安置难题。

为确保职工权益,保障社会稳定,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职工安置方案尤为重要。

本文将针对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问题,提出一套全面、细致的方案。

二、安置原则和目标1. 安置原则(1)保护员工权益。

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福利、社保、退休金等。

(2)灵活安排职工就业。

鼓励职工自主创业,提供培训和创业支持,促进其就业和再就业。

(3)加强政府引导。

政府要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提供就业机会,减少职工安置中的不确定性。

2. 安置目标(1)实现零失业。

力争每个拟安置职工都能够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2)提高生活质量。

通过职业培训和再就业,提高职工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

(3)保障社会稳定。

通过安置方案的落实,维护社会安定与和谐,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三、实施步骤和措施1. 变革前准备(1)人员统计和评估。

对改制前的职工进行登记和评估,了解其技能、特长、单位岗位与资历等情况,为安置提供基础数据。

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2)集中岗前培训。

组织专业培训机构,对职工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3)建立安置数据库。

建立一个全面的内部安置数据库,包括职工信息、就业需求和资源信息,通过信息匹配实现最佳安置结果。

2. 工作安排(1)优先内部调剂。

国有企业改制后,应优先考虑内部调剂,将职工安置到其他岗位,解决一部分就业问题。

(2)提供创业支持。

鼓励职工自主创业,政府可以提供相关的创业培训和资金支持,帮助职工实现自主就业。

(3)积极推动外部就业。

国有企业可与当地企业、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推动职工外部就业,开展职业介绍、推荐和公益岗位等。

(4)做好离退休职工安置。

国有企业改制后,要合理安置离退休职工,保障其合法权益。

3. 监督和反馈(1)建立监督机制。

成立职工安置专门工作组,负责职工安置方案的执行和效果的监督,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导语】国有企业建⽴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那么企业改制如何制定⼀个员⼯安置⽅案呢?以下是⽆忧考整理的企业改制职⼯安置⽅案,欢迎阅读!【篇⼀】企业改制职⼯安置⽅案 经太原市迎泽区委、区政府的批准,太原⽩鹭⽂具⼚进⾏国有企业改制⼯作。

随着企业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劳动关系发⽣了新的变化。

为了推动国企改制的顺利进⾏,切实维护⽤⼈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我市国有企业建⽴多元投资主体的指导意见》(并政发[2000]81号)及其实施细则(并经[2001]56号)、太原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交、商贸企业改⾰的实施意见》(并发[2004]1号)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以下职⼯安置⽅案。

⼀、企业职⼯情况 1、截⾄2004年5⽉30⽇,企业职⼯⼈数为255⼈。

2、离退休⼈员109⼈,全部为退休⼈员。

3、在职职⼯146⼈,其中在岗⼈员107⼈,不在岗⼈员39⼈。

其中1986年9⽉30⽇前参加⼯作的职⼯113⼈,1986年9⽉30⽇后参加⼯作的职⼯33⼈。

4、内退职⼯5⼈。

5、特殊职⼯1⼈,是⼯伤职⼯。

6、职⼯遗属3⼈。

⼆、安置的指导思想和依据 略 三、职⼯安置的原则、思路及形式 (⼀)安置的原则 职⼯安置实⾏充分尊重职⼯意愿、企业友情操作、区别合理对待的原则,做到服从分配有岗位,置换⾝份有补偿,内部退养有保障。

改制后的新公司应负责安置原企业职⼯。

在改制中由于资产重组,⽤⼈主体发⽣变化,原企业与职⼯解除劳动合同,由改制后的企业代为⽀付经济补偿⾦;新企业与原企业职⼯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重签劳动合同,负责续接各种保险,并由劳动⾏政主管部门进⾏鉴证。

(⼆)安置的思路 1、改制后的企业与职⼯实⾏双向选择,对不进⼊改制企业的职⼯,由企业按国家规定⽀付职⼯经济补偿⾦、⽣活补助费或⼀次性安置费,原企业依法与职⼯解除劳动关系。

对进⼊改制企业的职⼯也要调整劳动关系,由改制后的企业与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其经济补偿⾦可在职⼯⾃愿的基础上转为对改制企业的债权或股权。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是指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为确保职工权益,保障其合法权益和社会保障待遇,对职工进行转岗安置、培训再就业、职业技能提升等一系列措施和制度的规定和安排。

下面将介绍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的主要内容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一、职工安置的主要内容1.转岗安置:对于因企业改制而需要进行岗位调整的职工,通过对其现有技能和特长的评估,合理安排其转岗职位,并提供培训机会和转岗补贴。

2.培训再就业:对于因企业改制而无法继续从事原有职业的职工,提供系统的培训机会,帮助其获得新的就业技能,并提供就业帮扶和推荐服务。

3.退休安置:对于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退休政策进行退休安置,并保障其退休待遇。

4.经济补偿:对于因企业改制而需要解除合同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5.社会保障:继续支付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保障其享受相关福利和待遇。

6.法律援助: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并保障其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维护。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该法规定了职工的基本权益和权责,对职工安置提供了一般性的法律保障。

2.《企业破产法》:该法规定了国有企业改制时职工的财产保护和债务偿还等相关规定。

3.《国有企业法》:该法规定了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并对职工安置提供了一般性的法律依据。

4.《国有企业职工培训就业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国有企业改制期间对职工进行培训和再就业的政策和措施。

5.《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暂行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国有企业职工退休的基本条件和程序。

6.《国有企业工会章程》:该章程规定了工会的职责和职工权益的保护等相关规定。

7.《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该法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程序,为职工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国有企业改制是中国经济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旨在调整国有经济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效率和竞争力。

随着国有企业改制的深入推进,改制职工的安置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

为了保障改制职工的合法权益,国家制定了一系列职工安置方案,帮助改制职工实现再就业,确保经济改革和社会稳定的顺利进行。

一、职工安置方案的制定背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国有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也面临诸多问题,例如过度扩张、效益低下、管理不规范等。

为了改善这种状况,中国采取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措施,通过改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方式优化国有企业结构,提高企业效率和竞争力。

但由此也导致了一大批职工失去工作,成为社会稳定的隐患。

为保护改制职工的合法权益,中国政府制定了职工安置方案,以帮助改制职工实现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

二、职工安置方案的主要措施1. 再就业补贴为了鼓励企业接纳改制职工,并提供就业机会,国家制定了再就业补贴政策。

按照政策规定,企业应当先优先录用改制职工,再招收其他人员。

针对不同的企业类型和职工人数,再就业补贴标准也有所区别。

补贴标准通常以月为单位,补贴的期限在1年至3年不等。

2. 职业培训为了帮助改制职工提升岗位技能和职业素养,国家制定了职业培训政策。

改制职工可以报名参加职业培训班,提高自己的职业技能和工作能力,以适应市场需求。

国家还为改制职工提供了资金支持和培训费用补贴,以降低职业培训的负担,让更多的改制职工能够受益。

3. 退休安置如果改制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企业应该按照法律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提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如果改制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工致残或职业病受害,企业还应该为其提供相应的赔偿或补贴。

4. 创业支持国家还为改制职工提供了创业支持政策。

政府设立了创业贷款、创业补贴等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和服务支持,帮助改制职工创业就业。

此外,政府还鼓励企业为职工发放股权和分红,让改制职工分享企业成果,增强他们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引言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国有企业改制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国有企业改制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企业效益和竞争力,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

然而,国有企业改制往往涉及到大量的职工安置问题,如何妥善安置职工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的方案。

一、背景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运营能力。

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可能出现大量的人员流动,甚至可能会出现职工失业的情况。

因此,制定合理的职工安置方案对于国有企业改制的成功至关重要。

二、职工安置的原则1. 公平性原则在制定职工安置方案时,要坚持公平性原则,确保每个受到影响的职工都能够公平地得到安置。

不论是管理层还是基层员工,都应当平等地享受到职工安置的待遇。

2. 尊重职工意愿原则职工安置方案应当尊重职工的意愿,并给予职工足够的选择空间。

不同职工有不同的能力和兴趣,应当充分尊重职工的个人选择,使其能够选择适合自己的安置方式。

3. 帮助职工转岗原则在安置方案中应当充分考虑职工的能力和特长,帮助职工进行转岗安置。

通过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职工再就业的机会,减少职工的失业风险。

三、职工安置方案的具体内容1. 培训和继续教育职工安置方案中应当包括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内容。

通过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职工的竞争力和就业机会。

可以组织职工参加各种培训班和技能培训,提升职工的专业能力。

2. 置换岗位和内部调整在职工安置方案中,可以考虑将一些职工置换到其他部门或企业,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支持。

另外,内部调整也是一种常见的安置方式,通过调整职工的岗位,使其能够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要求。

3. 创业支持对于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职工,可以提供创业支持。

通过提供资金支持、政策支持和专业指导,帮助职工成功创业,实现就业自主。

4. 外部就业介绍和推荐对于无法在原企业内安置的职工,可以提供外部就业介绍和推荐。

通过与其他企业的合作,为职工提供就业机会,并提供相应的岗位推荐。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3篇(关于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3篇(关于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3篇(关于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训练,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样本(一)职工安置。

1.改制企业(以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即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等于或小于50%的企业为例)依据《劳动法》、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看法的通知》(粤府办〔20xx〕25号)等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赐予经济补偿金。

解除职工人数为××名,其中安置到改制后企业的××名,分流到社会的××名。

2.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方法。

(1)企业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劳部发〔1994〕481号)、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看法的通知》(粤府办〔20xx〕25号)等文件的规定,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按单位正常生产(工作)状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企业月平均工资高于单位所在地上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单位所在地上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

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训练,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三篇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三篇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三篇篇一: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众所周知,职工安臵问题是目前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一个重点和难点。

职工安臵方案的制订也将直接关系到企业改制的成功与否。

下面,笔者试从七个方面阐述制订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臵方案时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一、对改制企业职工情况的定位及安臵办法由于我国劳动制度从新中国建立后经历过重大变革,国有企业特别是历史悠久的老国有企业内部的职工劳动关系极为复杂。

我国颁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有企业的用工制度由固定工制改变为劳动合同制。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职工又出现了待岗、下岗、进再就业中心等情况,在改革的推进过程中,再就业中心又被统一的社会失业保险机制所取代。

因此,在一个老国有企业中必然存在着各种复杂的企业与职工的劳动情况,只有理清这些关系,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制订不同的安臵措施才能真正顺利、稳妥地安臵企业的每一位职工。

下面,笔者将就通常会遇到的几种情况以及处理的相关政策法律依据进行讨论:1.与企业保持正常劳动合同关系的在岗职工:企业有权根据自身改制的实际需要,与这部分职工变更劳动合同关系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若企业欲与这部分职工解除劳动关系,通常的做法及法律依据为(1)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法律依据:*•劳动法‣第26条第3款:“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改制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改制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部关于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XX]34号)第2条:“二、在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与职工经协商确实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三)项的规定办理。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1. 引言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为了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就业安置问题,制定本职工安置方案,旨在规范改制过程中的安置工作,保障职工的利益。

2. 职工安置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所有被裁员工,包括各级岗位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等。

3. 安置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平等、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职工安置,注重职工个人的特殊情况和能力特长。

4. 安置流程4.1 职工登记改制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对职工进行登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技能特长、工作经验等。

4.2 职工评估通过制定评估标准、开展能力测试等方式,对职工的能力和岗位适应性进行评估。

4.3 工作岗位匹配根据职工的能力和岗位适应性评估结果,为职工匹配适当的工作岗位。

4.4 岗前培训为新岗位提供培训机会,提升职工的技能和胜任能力,使其能够胜任新工作。

4.5 安置方案确认经过岗位匹配和培训后,改制企业和职工共同商定安置方案,并签订相关协议。

5. 安置方式5.1 内部安置优先考虑在改制企业内部为职工安排新的工作岗位,根据职工的技能和能力,安排适当的岗位。

5.2 外部安置对于无法在改制企业内部安排到新岗位的职工,改制企业将积极协助职工在外部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提供就业推荐、职业规划等支持。

6. 安置补偿根据职工的服务年限、工资水平和个人能力等综合因素,对职工进行公平合理的补偿。

补偿方式可以包括一次性补偿金、月退休金、就业补助金等。

7. 岗位保障为了保障职工的就业权益,改制企业将积极与外部企业、机构合作,争取为职工提供优质的工作机会和岗位保障。

8. 后续服务改制企业将建立健全的后续服务机制,为职工提供职业培训、求职指导、职业规划等支持服务,帮助职工实现职业发展和就业稳定。

9. 附件9.1 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9.2 职工能力评估表9.3 安置方案协议书10. 法律名词及注释10.1 国有企业改制:指国家通过各种方式对国有企业的产权进行重组、调整、变更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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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参考样本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政策依据改制前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年××月××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部门以××号文件(附后)批准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持股比例,职工持股比例),改制后拟定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其中原则部分应明确计算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和理顺劳动关系的基准日(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的计算,以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改制方案之日为基准日;国家或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政策依据。

根据改制的具体情况,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粤发〔2005〕15号)、《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国有企业改制或退出市场后离休干部安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委办〔2003〕3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25号)、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参加省直社会保险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后有关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函〔2003〕396号)、《关于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560号)、××市政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号),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文件等。

二、企业人员状况(一)改制前企业现有人员基本情况。

1.在册职工××名,其中离岗退养人员××名。

2.离休人员××名、退休人员××名。

3.工伤(职业病)职工××名。

4.其他人员情况及人数等.(二)改制后企业接收安置职工情况。

1.接收安置的职工××名。

2.其中办理离岗退养职工××名、工伤(职业病)职工××名等。

三、职工安置办法(一)职工安置.1.改制企业(以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即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等于或小于50%的企业为例)依据《劳动法》、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25号)等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经济补偿金.解除职工人数为××名,其中安置到改制后企业的××名,分流到社会的××名。

2.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办法。

(1)企业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25号)等文件的规定,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按单位正常生产(工作)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企业月平均工资高于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

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为×××元,实行此办法解除劳动关系并分流到社会的职工××人,总工龄为××年,经济补偿金平均月工资为××元,经济补偿金总额为×××万元,医疗补助费为××万元;解除劳动关系并安置到改制后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职工××人,总工龄为××年,经济补偿金平均月工资为××元,经济补偿金总额为×××万元,医疗补助费为××万元。

(2)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经原企业与职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时可将经济补偿金转为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以及一次性计发生活费,不足部分由原企业与职工协商解决。

一次性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及年递增5%的幅度为缴费基数,按距法定退休年龄前的年限和缴费时的费率计算。

一次性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按所在地级以上市的规定执行。

一次性计发的生活费,按不低于所在地失业保险金月标准和距法定退休年龄前的月数计算.实行此办法安置的职工××名,总工龄为××年,费用××万元。

3.(如改制为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即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大于50%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职工××名,职工在改制前企业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改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

4.改制后的企业原则上接收安置原企业的××名职工,占改制后企业职工人数的××%。

(二)离岗退养人员安置.1.改制前原已办理离岗退养人员××名.2.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经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办理离岗退养的职工××名。

离岗退养期间,企业依法发放生活费,企业和离岗退养人员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达到退休年龄后企业为离岗退养人员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养老保险待遇(其中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其内退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费××万元,社会保险费××万元,共××万元,可从国有净资产中支付).(三)退休人员安置。

1.本企业××名退休人员的安置办法将按《关于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560号)要求办理移交属地管理手续,附《中央省属驻穗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管理服务工作方案》和《中央、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管理服务备案表》(或按《关于印发广东省退休人员依托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1010号)要求办理依托企业管理手续,附《广东省企业退休人员依托企业管理备案表》)。

2.移交相关资金费用预提及支付办法,按接收方××市政府××号文件规定项目标准计算,退管活动经费××万元,支付××县(区)退管机构(依托管理办法的应明确预留方式);××名退休人员需支付计划生育奖励金,每人××万元,共××万元.总费用为××万元.(四)离休人员安置。

1.离休人员人数。

2.(如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经×××老干局同意,离休人员移交×××老干局管理。

3.离休人员的各项安置费用及依据、总额(具体与当地老干局联系)。

(五)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

1.在××社保局(或社保中心)参加了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保费情况(附《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表》)。

2.欠缴社保费××万元,从企业转让的国有产权收益中支付(收益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由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企业集团统筹解决)。

3.企业改制过程中将积极做好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理顺和接续工作,并为分流人员办理停保及申请有关待遇手续,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改制后在××社保局(或社保中心)继续为职工参加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六)参加医疗保险.1.改制前××名职工在××医保经办机构参加了医疗保险。

2.按照××市《××××》(××〔××〕××号)第××条的规定(附具体文件),对距退休年龄10年(或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年限)内且解除劳动关系的××名职工计缴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万元,及其他医疗保险费用××万元。

3.按照××市《××××》(××〔××〕××号)第××条的规定(附具体文件),××名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需一次性缴交过渡性医疗保险金××万元,重大疾病补助金××万元,共××万元。

(七)工伤(职业病)职工安置。

1.工伤(职业病)职工××名,安置办法及总费用。

2.其中1-4级工伤职工人数(附花名册)、预留费用的依据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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