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同意河北省地方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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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最新版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最新版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最新版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建筑与建筑热工;4.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5.给水排水;6.电气;7.可再生能源应用。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建立了代表我国公共建筑特点和分布特征的典型公共建筑模型数据库,在此基础上确定了本标准的节能目标;2.更新了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和冷源能效限值,并按建筑分类和建筑热工分区分别作出规定;3.增加了围护结构权衡判断的前提条件,补充细化了权衡计算软件的要求及输入输出内容;4.新增了给水排水系统、电气系统和可再生能源应用的有关规定。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编制组(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建筑技术水平得到快速提高,适应了社会经济生活和生产对建筑产品的质量、标准的不断提高的要求。

近几年来,我国建筑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开发、技术创新,开发的新技术和新设备已广泛应用于建筑产品的各专业。

一些新的建筑思想和理念也在建筑工程设计的各专业中体现出来。

我国建筑给水排水技术在建筑技术的这种日新月异的发展中取得了巨大进步,在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及宜用性等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研究,取得了很多新的技术成果和设计新思想。

适应了建筑产品的多功能化、宜人化发展的需求,同时在建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做了技术上的创新性改进。

在建筑给水排水系统与建筑内、外部系统的对接和与相关专业技术的衔接上进行了设计理念的更新。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01.27•【字号】•【施行日期】2021.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厅有关处室,有关单位: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管理办法》(建标〔2006〕221号)的规定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和标准体系优化工作的通知》(豫建科〔2020〕155号)要求,我厅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专家对2020年前批准发布的我省现行有效的156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进行了复审,其中,确认继续有效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99项,废止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18项,予以修订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39项。

为落实本通知的复审结果,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一、确认为继续有效的工程建设标准,再版时应在该标准封面和扉页的英文名称下方居中增加“(2021年1月确认继续有效)”标记。

二、确认为废止的工程建设标准,自2021年3月1日起停止实施。

三、确认为予以修订的工程建设标准,请该标准的主编单位登陆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信息管理系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系统中心-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信息管理系统),注册账户,填写《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立项申请表》,于2021年3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向我厅提出修订申请;逾期未提交修订申请的标准项目,我厅将另择单位承担修订工作。

四、2021年3月1日后,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对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进行复查,在工程建设活动中不得再使用本公告确认废止的工程建设标准。

五、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规划、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工程咨询、检测鉴定、监督检查等机构,应当结合本通知的复审结果及有关要求,做好本单位工程建设标准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现行有效标准执行。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近日,我有幸阅读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 用规范》,这是一本具有深远影响力的书籍,它以全新的视角和全面的内容, 为我们揭示了建筑行业在能源利用方面的未来走向。这本书不仅拓宽了我对建 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认知,也让我深感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每一个人 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和推动这些重要议题。
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以详尽且严谨的方式阐述了建筑节能与可再 生能源利用的重要性。书中引用了大量的数据和案例,证明了当前建筑行业对 能源的巨大需求,以及这种需求对环境产生的压力。同时,它也指出了建筑行 业在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的巨大潜力。这种清晰且有力的阐述方式, 使得我们对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
这本书还给我带来了许多新的启示。比如在建筑运行阶段,如何实现高效的能 源管理,如何通过技术手段减少能源消耗,如何在保证建筑功能的最大程度地 实现能源的可再生利用。这些问题的探讨,不仅让我对建筑节能有了更深的理 解,也让我对可再生能源的未来充满了期待。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是一本极具价值的书籍。它不仅对建 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的重要性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也为我们展示了未来的 建筑能源之路。作为读者,我深受其启发,也深感我们在推动建筑节能和可再 生能源利用方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让我们一起努力,为构建一个更加绿色、 更加可持续的未来而努力。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作为一本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具有 很高的实用价值和指导意义。通过对其目录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该规范在建 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的全面规定和特点。这为建筑行业提供了明确的 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要求,有助于推动我国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该规范的 实施也将对提高能效、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绿色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安徽省地方标准《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

安徽省地方标准《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

安徽省地方标准《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各相关单位:安徽省《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已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查,现批准为安徽省地方标准,编号为DB34854—2008,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1。

0.8、1。

0.9、1.0.10、3.0。

3、4、3.8、4.4.12、6.3.2(6)、6.3.4、6。

4.1、6.4。

2、6.4。

4、6.4。

5、6.6。

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

现将省建设厅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合肥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一、自2009年3月1日起,我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建筑工程中应用太阳能利用系统应纳入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与建设工程同时投入使用.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十二层及以下居住建筑,建设单位应为全体住户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并做好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规划区范围内十二层以上新建居住建筑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应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小区的草坪、庭院、住宅建筑楼梯间及地下车库等公共照明部位应统一设计和安装光伏、LED(节能灯)等绿色照明系统。

由政府投资建设和使用的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公共建筑,必须带头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一体化应用。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实施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如医院、学校、宾馆、游泳池、洗浴场所等),应采用太阳能集中供热水技术和产品,已建成的鼓励增设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农村集中建设的居住点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二、鼓励和推广太阳能光伏、LED(节能灯)和风能发电技术在城市路灯、景观亮化、道路交通指示牌、村庄道路灯中应用.三、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太阳热水系统设计、安装及工程验收技术规范》(GB/T18713—2002)、安徽省《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DB34854—2008)和《合肥市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技术实施细则》等标准、细则进行系统设计.农村住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光伏照明系统也应进行系统设计。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府〔2017〕31号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府〔2017〕31号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府〔2017〕31号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已经七届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2017年2月7日三亚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在本市民用建筑领域的应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节能减排,根据《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7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太阳能热水系统是指把太阳辐射能转换成热能用以加热水并输送至各用户的系统装置,包括太阳能集热系统、辅助加热系统和热水供应系统。

第三条在本市城镇规划区域内以及旅游度假区、开发区、产业园区、成片开发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或者具备安装应用条件的在建和既有民用建筑,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简称市住建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管理与促进政策;负责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的监督管理;按规定程序办理太阳能热水系统补助资金的申报和审核工作。

三亚市发改、规划、工信、财政、质监等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工程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成立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专家委员会,委员会专家具有给排水、建筑、结构、电气等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我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为项目评审提供技术指导。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_GB50015-2010要点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_GB50015-2010要点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及关键技术应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Code for design of building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修订西南交通大学2009-12-3(杨敏)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建筑技术水平得到快速提高,适应了社会经济生活和生产对建筑产品的质量、标准的不断提高的要求。

近几年来,我国建筑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开发、技术创新,开发的新技术和新设备已广泛应用于建筑产品的各专业。

一些新的建筑思想和理念也在建筑工程设计的各专业中体现出来。

我国建筑给水排水技术在建筑技术的这种日新月异的发展中取得了巨大进步,在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及宜用性等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研究,取得了很多新的技术成果和设计新思想。

适应了建筑产品的多功能化、宜人化发展的需求,同时在建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做了技术上的创新性改进。

在建筑给水排水系统与建筑内、外部系统的对接和与相关专业技术的衔接上进行了设计理念的更新。

这些新技术新设计思想应在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中体现出来,提高技术设计水平,适应建筑工程技术的发展。

有的技术已用于工程实践中,并已取得了良好的工程效益。

本次规范的修订是为适应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技术的新的发展成果和新的建筑产品要求进行的。

加强了建筑给水排水技术严谨性和系统性,集成了目前我国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最新的技术和经验。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2.3A、3.2.4、3.2.4A、3.2.4C、3.2.5、3.2.5A、3.2.5B、3.2.5C、3.2.6、3.2.10、3.9.14、3.9.18A、3.9.20A、3.9.24、4.2.6、4.3.3A、4.3.4、4.3.6、4.3.6A、4.5.10A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建科[2006]231号

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建科[2006]231号

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正文:----------------------------------------------------------------------------------------------------------------------------------------------------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建科[2006]231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精神,加强建筑节能和城市公共交通节能工作,实现“十一五”期间建设领域节能目标,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提高认识,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建设领域节能工作(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城乡建设方式的根本转变,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引导住房合理消费,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建筑节能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为重点,以技术进步为支撑,近期措施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加大标准的执行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政策法规,实现“十一五”建筑节能、城市公共交通节能目标,促进建设事业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道路。

(二)工作目标建筑节能:到“十一五”期末,实现节约1.1亿吨标准煤的目标。

其中:通过加强监管,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推动直辖市及严寒寒冷地区执行更高水平的节能标准,严寒寒冷地区新建居住建筑实现节能2100万吨标准煤,夏热冬冷地区新建居住建筑实现节能2400万吨标准煤,夏热冬暖地区新建居住建筑实现节能220万吨标准煤,全国新建公共建筑实现节能2280万吨标准煤,共实现节能7000万吨标准煤;通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加强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实现节能3000万吨标准煤,大城市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面积要占既有建筑总面积的25%,中等城市要完成15%,小城市要完成10%;通过推广应用节能型照明器具,实现节能1040万吨标准煤;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25%以上。

新能源在建筑工程的应用

新能源在建筑工程的应用

• 1.已对本地区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 资源进行评估,具备较好的可再生能源应 用条件。
2.已制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
• 3.已制定近2年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 施方案(编写提纲见附1),详细说明在今 后2年可以实施的项目情况,做到项目落实, 并说明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工程应用的技 术类型、应用面积、实施期限等,并填写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项目备案表》 (详见附2)。
• (二)创新机制,放大效应。各地应创新补助资 金使用方式,立足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充分发挥 市场机制,可综合采用财政补助、贷款贴息、以 奖代补、资本金注入、设立种子基金等方式,放 大资金使用效益。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工程项目建 设及配套能力建设两个方面,其中,用于可再生 能源建筑应用工程项目的资金原则上不得低于总 补助的90%,用于配套能力建设的资金,主要用 于标准制订、能效检测等。
• 六、支持城镇污水管网建设。
•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建 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 财建[2009]305号
• 二、示范城市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及审核确认
(一)申请示范城市应具备的条件。申请示范的 城市是指地级市(包括区、州、盟)、副省级城 市;直辖市可作为独立申报单位,也可组织本辖 区地级市区申报示范城市。
就开展了被动式太阳能房的研究和试点, 在辽宁、甘肃等地建设了一些中小学校的 教室;本世纪初在国家的攻关计划中也安 排了太阳能与建筑结合的技术研究、标准 制定、试点工程建设等项目;近几年国家 又大力支持太阳能建筑一体化项目,先后 出台了很多政策和文件。
• 太阳能光电技术是近几年发展最快的,是 全国上下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金融投 资和广大老百姓都非常关心的事情,甚至 也影响到股市。
• (三)示范城市审核确认。财政部、住房 城乡建设部组织对各地上报的申报材料进 行审查,综合考虑项目落实程度、今后2年 内推广应用面积、技术先进适用性、城市 能力具备条件、机制创新实现程度等因素, 选择确定纳入示范的城市。对于逾期上报 的城市示范申请,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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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同意河北省地方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技术规程》备案的函
【法规类别】行业标准管理
【发文字号】建标标备[2009]45号
【发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09.03.23
【实施日期】2009.03.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同意河北省地方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技术规
程》备案的函
(建标标备[2009]45号)
河北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河北省地方标准申请备案的函”(冀建标函[2009]01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技术规程》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

其中,同意第1.0.4、3.1.6、3.3.6、3.3.10(1)、3.3.11(4、5)、3.4.4、3.5.4、4.1.6、4.3.13、5.2.1条(款)作为强制性条文,将第3.1.7、3.3.12(2、3、4)、3.3.13(2、3、6)、3.4.2、3.4.7、5.4.5条(款)修改后作为强制性条文,不同意第5.3.2、5.3.5、5.5.4、5.6.5、5.10.1条作为强制性条文,其备案号为
J11369-2009。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附件:河北省地方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三日附件:
河北省地方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
一体化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
1.0.4 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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