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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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加强信息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提高公司内部管理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确保公司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可靠。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的档案管理工作,涵盖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积极主动、全员参与、法规合规、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基本制度第五条公司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组织结构、管理职责和工作程序,规范档案管理行为。

第六条公司应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公司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整理、检索和保存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七条公司应制定档案管理工作计划,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八条公司应制定档案管理操作手册,明确各类档案的归档、借阅和销毁的具体操作指南。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档案室,确保档案的安全和防火措施。

第三章档案的归档和检索第十条公司应制定档案归档规范,明确不同类别档案的归档要求和流程。

第十一条公司应将纸质档案进行编号和分类,并建立档案目录和档案检索系统,方便日后的查阅和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应制定档案检索规范,明确档案借阅的程序和要求。

第十三条档案借阅申请应由相关人员填写并经过档案管理员审核后方可借阅,借阅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归还借阅档案。

第四章档案的保存和销毁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档案保存制度,明确档案保存的时间和条件。

第十五条档案保存期限届满后,公司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档案销毁工作,确保档案销毁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十六条档案销毁应经过严格审核和监督,销毁过程应有记录和证明,确保销毁后不再恢复。

第五章电子档案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准确和可用性。

第十八条公司应制定电子档案归档和备份规范,明确电子档案的归档、备份和恢复的具体要求。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九条对于档案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公司将根据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处理,违规人员将被追究相应责任。

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档案的管理,规范档案工作流程,保护和利用档案资源,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定。

二、档案的范围公司档案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及其他形式的档案。

其中,核心业务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合同档案等为重点档案。

三、档案管理机构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及销毁工作。

四、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部门由一名负责人和若干档案管理员组成。

档案管理员应具备档案管理专业知识,责任明确、制度规范的管理公司档案工作。

五、档案的存储和保管1.纸质档案应妥善保存于指定的档案库房中,每个档案柜及文件夹应标注清楚存放的档案分类及档案号。

2.电子档案应通过服务器进行存储,并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

3.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免烟尘、湿气侵害。

六、档案的整理和归档1.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进行档案的整理,确保档案能够被快速检索和利用。

2.档案应按照年度进行归档,每个档案文件夹都应标注清楚档案号、文件名、归档日期等信息。

七、档案的借阅和利用1.部门有权借阅与其工作相关的档案,但需填写借阅申请表,并注明借阅目的和预计还档日期。

2.借阅的档案应保持原样,不得篡改、损毁和外借。

3.利用档案需提前申请,并按规定进行审批。

同时,应保证档案的安全和机密性。

八、档案的销毁1.将对公司业务没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纸质档案,按规定的销毁周期进行销毁。

2.对于电子档案,应根据公司规定的保留期限进行删除或销毁。

九、档案的保密1.档案管理人员对于档案资料应保守秘密,未经许可,不得泄露。

2.涉密档案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密,未经审批,不得随意浏览、复制和传播。

十、档案的定期检查和鉴定1.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纸质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电子档案应定期进行备份及防病毒扫描。

3.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确认档案的价值和可利用性。

十一、附则1.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公司档案管理部门所有。

(完整版)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doc

(完整版)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doc

(完整版)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doc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档案管理⼯作,保证档案完整性和保密性,准确地反映公司各项⼯作,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档案管理1、主要内容1.1档案是公司在施⼯⽣产及各项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

包括保密制度、⾏政、经营、⽣产技术管理档案、会计档案、基本建设、产品、设备档案和⼈事档案等,其构成以项⽬、设备和会计、经营档案为主体。

1.2公司档案⼯作是企业管理基础⼯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貌的⼀项⼯作。

1.3公司档案管理⼯作要坚持集中统⼀的管理原则。

2、⽂件的收集与归档2.1 各部门形成的⽂件材料,由各部门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收集管理,并于每年 12 ⽉ 31 ⽇之前向公司办公室办理移交。

2.2⼀项⼯作由⼏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作中形成的⽂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员收集,交⾏政部备案。

会议⽂件由⾏政部收集。

2.3 ⾏政部在接收移交的档案后,应对移交档案进⾏检查、汇总、并编制档案总⽬录。

2.4⾏政部对档案应区分全宗、区分年度、区分类别分别存放、排列,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的档案装具,档案排列⽅法要科学,以便查找。

2.5 定期进⾏对库房档案的清理核对⼯作,做到账务相符,对破损、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修补或复制。

2.6收进的档案要及时⼊库,借阅档案归还后,及时放回原处。

3、公司⽂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3.1 归档的⽂件材料必须完整。

3.2 归档的⽂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公司⽣产、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3归档的⽂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4、公司⽂件材料的归档范围4.1保密办公室:保密相关法规、制度;重要的会议纪要;学习培训资料;⼯作计划、总结等。

4.2⾏政综合类:包括重要的会议材料;制定的内部法规性、政策性⽂件;组织变⾰、变迁、⼤事记、年报等⽂件材料;发展规划、⼯作总结汇报;政府机关颁发的重要⽂件。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借阅和销毁等工作。

三、档案管理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2. 行政部负责公司行政管理档案、合同档案、会议档案等的管理工作;3. 技术部负责技术档案、研发档案、项目档案等的管理工作;4. 财务部负责财务档案、审计档案、合同档案等的管理工作;5.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本部门产生的各类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整理归档。

2. 档案整理:档案资料应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3. 档案编号:档案资料应进行编号,编号应具有唯一性,便于查阅和管理。

五、档案保管与安全1. 档案保管:档案资料应按照档案类别、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2. 档案安全:档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3. 档案保密:涉及公司机密的档案资料,应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六、档案借阅与利用1. 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资料需填写借阅单,经批准后方可借阅。

2. 借阅期限:借阅档案资料应在规定期限内归还,逾期需缴纳滞纳金。

3. 档案利用:档案资料仅限于公司内部查阅、复制和利用,不得外传。

七、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档案资料达到保管期限或因其他原因需销毁时,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销毁手续。

2. 销毁手续:销毁档案资料需填写销毁单,经批准后方可销毁。

八、监督检查1. 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九、附则1.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本实施细则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制定本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销毁、安全保管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档案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类,纸质档案以文件形式保存、电子档案以电子文件形式保存。

第四条公司档案应遵循透明、公正、保密、合法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档案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公司档案管理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和管理。

第七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与公司其他工作相结合,加强协作与沟通。

第八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制订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计划,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第九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定期进行档案清理和整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进行定期的档案审核,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应按照规定,及时向档案部门提交相关的档案材料。

第十二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及时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

第十三条公司档案部门应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对档案进行分类归档。

第十四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制定具体的档案整理规范,保证整理工作的质量。

第三章档案保存与利用第十五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建立合适的档案保存环境,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备份,防止档案丢失。

第十七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加强档案利用的网络平台建设,方便企业内部人员进行查阅。

第十八条公司档案部门应根据需要,定期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档案利用情况报告。

第四章档案销毁与安全保管第十九条公司档案部门应按照一定的规定对档案进行定期的销毁和清理。

第二十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档案销毁程序和流程,确保档案销毁的合规性。

第二十一条公司档案部门应加强对档案的安全保管,防止档案被非法获取。

第五章档案管理的法律与责任第二十二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最新版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最新版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促进档案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档案管理遵循的原则是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保密性。

第三条公司档案管理的范围涵盖公司一切业务活动的有关档案。

第二章档案的定义与分类第四条公司档案是指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与公司业务活动相关的一切纸质和电子形式的文件、档案、记录等。

第五条公司档案分为机关档案、业务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等不同分类。

第六条公司档案应按照文件的形式、内容的特点和保存期限的长短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管理和使用方便。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构,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公司档案的归档、借阅、销毁等操作应按照档案管理流程进行,确保操作规范、审批严格。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对档案信息的集中管理、查询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第十条公司应提供安全、干燥、通风、无虫害等保管条件,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公司应制定保密管理制度,对涉及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进行保护。

第十二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按照规定进行,及时进行归档和转存,避免档案遗失和损坏。

第五章档案的利用第十三条公司应制定档案利用制度,明确档案利用的范围、程序和要求。

第十四条档案利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利用的正当性和及时性。

第六章档案的销毁第十六条公司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销毁程序和方法进行档案的销毁,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七条档案销毁应有销毁记录,并应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查证。

第七章档案的转让与接收第十八条公司转让档案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档案转让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十九条公司接收档案应对档案进行核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章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评估第二十条公司应建立档案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模板

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分散使用;(三)完整准确,安全可靠;(四)便于检索,提高效率。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其他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二)组织实施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三)负责档案库房、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四)开展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五)对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其他部门的主要职责:(一)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二)按照档案利用规定,提供档案查询服务;(三)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档案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档案应涵盖本单位所有业务领域和活动;(二)真实性: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三)时效性:收集的档案应具有保存价值。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的性质、来源、时间等进行分类整理;(二)系统化: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三)标准化:按照档案标准进行整理。

第九条档案收集与整理的具体要求:(一)收集档案时,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整理档案时,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系统性;(三)对收集和整理的档案进行编号,便于管理和查询。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保管: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二)定期检查: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三)科学保管:采取科学的保管措施,延长档案寿命。

第十一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利用:严格按照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档案利用;(二)合理利用:合理利用档案资源,充分发挥档案作用;(三)保密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依法进行保密。

公司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形成的各类档案。

第三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原则;(三)科学性、规范性和便捷性原则;(四)保密性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二)组织实施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和销毁工作;(三)指导、监督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四)开展档案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五)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

第六条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应设立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档案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工作;(二)协助档案管理部门开展档案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三)完成档案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公司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二)基建工程档案;(三)仪器设备档案;(四)财务人事档案;(五)声像档案;(六)其他档案。

第九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全面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二)及时收集,确保档案的时效性;(三)准确收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四)分类收集,便于档案的整理和利用。

第十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按档案类别、时间顺序和编号进行整理;(二)编目整理,编制档案目录、索引等检索工具;(三)装订整理,对档案进行装订、塑封等保护措施;(四)数字化整理,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一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二)科学保管,采用适宜的保管条件,延长档案寿命;(三)保密保管,严格保密制度,防止档案泄密;(四)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档案保管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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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其完整性、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筑工程文件归档范围(GBT-50328-2014)》的最新规定等有关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公司档案指公司筹建以来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各项目分公司。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其职责第四条管理部门档案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档案管理工作由总经理/项目分公司经理领导,行政部直接负责各部门和所属各项目分公司的具体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管理职责行政部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办法,履行管理职责。

档案管理专员在档案工作上接受档案负责人的领导,档案负责人接受行政经理及总经理领导(部门及岗位管理职责详见附件二)。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收集与归档第六条公司及下属各项目分公司、各部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必须及时收集、整理,按年度立卷。

第七条一项工作若涉及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由主办部门负责收集立卷。

第八条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应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

第四章档案的管理第九条公司及各项目分公司应设专门的档案库对档案进行存放、保管,并指派专人负责档案库的管理工作。

第十条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部门对应人员负责收集管理,并于每年3月31日之前向行政部办理移交。

工程档案按各单位工程完成后或在工期各节点分批移交。

第十一条公司行政部在接收移交的档案后,应对移交档案进行检查、汇总,并编制档案总目录(附录A)。

第十二条行政部对档案应区分全宗、区分年度、区分类别分别存放、排列,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的档案装具,档案排列方法要科学,以便查找。

第十三条定期进行对库房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物相符,对破损、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或复制。

第十四条收进的档案要及时入库,借阅档案归还后,及时放回原处。

第十五条档案的鉴定和销毁1、编制档案保管期限表,保管期限可分永久、长期(16-50年)、短期(15年以下)三种。

2、档案鉴定工作由项目经理、行政经理/副总经理、档案管理专员组成的档案鉴定小组负责鉴定,并由行政经理写出鉴定报告,行政经理和项目经理注明鉴定意见,并注明日期。

3、销毁档案应严格把关,销毁前要造具清册,由档案负责人提出销毁报告经行政经理审核后报项目经理/总经理批准。

销毁档案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第十六条档案的移交凡在本公司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都应移交归档。

第十七条档案的借(查)阅档案管理员应根据档案的密级和查阅等级,严格执行借(查)阅制度,档案一般只能在档案室内查阅,未经批准不准携带到其他地方。

第十八条档案的保密工作档案管理员应严格保守公司档案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十九条档案库管理公司及项目分公司档案库由行政部指派专人管理。

库房是机要重地,除档案管理人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库房。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处罚,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1、损坏、遗失或擅自销毁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和档案。

2、对档案进行涂改、伪造的。

3、将公司档案占为己有、在职位变更或离职时不及时移交档案资料,造成工作延误或经济损失的。

4、擅自出卖、倒卖档案,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由行政部制定,经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核准后公布实施,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档案分类类目代码编号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档案分类的标准化,规范化,使文件材料归档更具科学性。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各项目分公司。

第三条分类代码的标识以各类第一、第二个字的汉语拼音组合而成。

第四条分类设置1、行政管理(XZ)的分类综合、档案、固定资产、后勤、采购等。

2、人力资源管理(RL)的分类人员招聘、录用、薪资福利、教育培训等。

3、财务管理(CW)的分类综合、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会计账簿。

4、招商管理(ZS)的分类综合、合同文本。

5、前期开发管理(KF)的分类综合、合同文本。

6.经营管理(JY)的分类综合、合同文本。

7、工程管理(GC)的分类综合、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

8、法律事务(FW)的分类综合、法律文本、授权书、委托书等。

9、规划设计(GH)的分类设计任务书、规划设计图纸、规划设计进度等。

10、营销企划(YX)的分类销售合同、各类企划书、楼书等。

=综合、照片、磁带、磁(光)盘。

12、实物档案(SW)的分类奖状、奖牌、奖杯、锦旗等。

第五条档案分类代码编号ZJ –XZ -I期(单体)-2020 -001卷号年份项目号档案分类号公司名称缩写第二章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第六条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主要分:永久、长期(16-50年)、短期(15年以下)三种。

一、作为永久保存的文件材料范围有:公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以及终止、解散后清算等方面的文件材料;董事会、股东大会形成的文件材料;公司权限证照、合同、章程类文件(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批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房地产权属文件材料(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书等);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政府部门的批复;与有关部门、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正本。

二、作为长期保存的文件材料范围有:本公司对外正式发文和与有关单位的往来文件;各种工作计划、报告、总结、会议纪要、年(季)度报表等的文件材料。

三、作为短期保存的文件材料范围有:内部日常往来文件(如内部备忘录、会议纪要、内部工作联系单、签报等)。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主要分:永久、长期(16-50年)、短期(15年以下)三种。

具体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参见附件三《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八条项目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主要分:永久、长期、短期(20年以下)三种。

具体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参见《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由国家建设部、国家质检局联合发布)。

第九条声像档案的保管期限均为永久保存一、归档的载体主要为: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幻灯片、磁盘、光盘、缩微胶片等。

二、归档的范围主要有:公司重大纪念、庆祝活动;公司领导重要会议;外事接待活动;项目开工、奠基仪式;项目竣工声像档案等。

第十条实物档案的保管期限均为永久保存归档范围主要有:在各种比赛中荣获的奖状、奖牌、奖章、奖杯、锦旗、证书;在各类活动中接收的具有保存价值的赠品、礼品等。

第三章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的方法和质量要求第十一条立卷原则各部门立卷应按问题、时间、重要程度和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分类组卷,反映真实性,便于查找。

第十二条立卷分类一、按年度分。

先将文件材料按其形成或针对的年度分开,一般文件归入文件形成的年度(如: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归入批复年度;跨年度的规划、计划,可归入文件内容针对的第一个年度;跨年度的总结、报告,归入文件内容针对的最后一个年度;统计报表、预决算归入针对年度)。

二、按问题分开,将文件材料按其所反映的问题分开。

三、按保管期限分开。

第十三条立卷组合立卷组合一般应以问题为主,兼顾文件材料的时间、责任者、名称、等特征组合。

第十四条填写卷内目录的要求一、顺序号:以卷内每件文件材料的先后顺序填写的序列号。

二、文号:文件制发单位的发文字号。

三、责任者:形成该文件材料的单位或对该文件材料负有责任的署名者。

一般指文件材料的落款盖章单位或负责人。

联合行文的责任者写前两个单位加“等”字。

四、文件名称:文件材料标题,一般应完整填写清楚。

五、日期:文件形成的时间。

六、页号:卷内文件起止页的编号。

页号用铅笔暂时编写在右上角,以便最终调整组卷。

(表单详见附件四《卷内目录》)。

第十五条填写卷内备考表的要求一、立卷人:由组成本卷的责任者签名。

二、检查人:由对案卷质量进行审核的责任者签名。

三、立卷时间:完成该案卷的编制时间。

(表单详见附件五《备考表》)。

第十六条拟写案卷标题要求结构完整,一般应准确概括卷内文件材料主要责任者、内容、名称(文种)。

案卷封面要用黑色碳素墨水钢笔或黑色水笔工整填写,不能用圆珠笔。

第十七条案卷的装订对破损的文件材料在装订同时应进行加边、修补或裱糊,对较大的纸张应折叠,并拆除文件材料上的金属物。

案卷装订要整齐。

第十八条归档验收各部门在将案卷编制完成后,移交公司档案室,经档案主管人员验收合格后,双方履行签字手续,办理移交。

工程档案按单位工程完成或工期各节点移交。

第四章档案移交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严格执行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凡在本公司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都应移交归档,统一管理。

第二十条各部门应在资料产生结束后将档案移交公司档案室,并办理相关手续。

工程档案按各单位工程完成后或在工期各节点分批移交档案室。

第二十一条项目公司各部门在年终时,要按“归卷类目”将平时归卷(预立卷)的文件材料检查后进行组卷、装订,于资料产生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档案移交行政部档案管理员,经验收后统一移交公司档案室。

第二十二条移交文件案卷时,必须填写《档案移交清单》(详见附件六),一式二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三条档案管理员若有变动,要做好档案移交工作,认真办好交接手续。

第五章档案借(查)阅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档案一般只能在档案室内查阅,不准携带到其他地方。

第二十五条如需外借,必须填写《档案借(查)阅申请单》(详见附件七),如需查阅、复印,由部门经理、行政经理签字,如将文件外借,必须由项目经理加签,方可借阅。

第二十六条会计档案原则上不予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财务副总经理审批签字,并按限期归还。

第二十七条借出的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可任意转借、复印,更不能遗失、拆开、调换、污损文件或在文件上圈点、划字等。

第二十八条在归还档案时,档案负责人必须仔细检查,双方点交清楚后注销借阅登记。

第二十九条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不准泄密,如发现外借档案遗失,行政经理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追究相应责任。

第三十条工程档案底图除晒图、复印外,一律不予外借。

第六章档案保密工作实施细则第三十条严格保守公司档案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是每个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三十二条档案室在接收、保管、提供利用时,应按有关规定认真核对、签字,做到手续严格,帐目清楚。

第三十三条档案管理员要严守机密,不得随意摘抄、传播密级档案内容,不准私自进行复印。

第三十四条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将档案带出档案室,不得向外传播档案内容。

第三十五条档案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废纸,不准随意扔掉,必须销毁。

第七章档案库管理制度第三十六条档案库是机要重地,除管理人员外,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库。

第三十七条库房要保持清洁和相对温湿度,以利档案保管。

同时做好“七防”(防火、防盗、防虫、防霉、防灰尘、防潮湿、防高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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