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五篇】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五篇】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一、采购目标和原则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的目标是为了保证公司运营的顺利进行,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采购管理的原则包括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公开透明、公正公平、高效便捷以及保证质量和安全。

二、采购程序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的程序包括需求确认、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方案编制、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履约管理和评价等环节。在采购需求编制和采购方案编制阶段,应充分考虑市场情况和供应商竞争能力,确保采购工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三、采购方式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的方式包括询价采购、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委托代理采购等。在选择采购方式时,应根据采购项目的性质、规模和紧急程度等因素进行合理选择,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公平。

四、供应商管理

国有集团公司应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评价供应商的经营和质量绩效,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和管理。对于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或者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供应商,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供应商的稳定和可靠。

五、采购合同管理

国有集团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采购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签订、履约监管、变更管理和索赔管理等各个环节,确保采购合同的履行和执行。并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和协调,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提高合同履约的成功率。

以上是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五篇内容,通过细化采购目标和原则、采购程序、采购方式、供应商管理和采购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可以有效地指导国有集团公司的采购工作,并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高效。六、采购预算和资金管理

国有集团公司在进行采购活动时需要制定采购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和管理资金。采购预算是在公司年度计划和业务需求的基础上制定的,要充分考虑市场行情、产品价格和采购数量等因素,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在资金管理方面,国有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采购资金的安全、合规和高效使用。包括资金的预付和支付管理、财务审计和报告,以及风险评估和控制等方面。同时,要加强对采购资金的监督和内部控制,避免出现滥用资金、贪污腐败等问题。

七、采购监督和风险管理

国有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采购监督和内部控制机制,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包括建立采购监督部门或委员会,定期进行采购活动的审核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采购违规行为。

此外,国有集团公司还应加强采购风险管理,对采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进行预测和防范。比如市场风险、供应商风险、质量风险等,要建立相应的风险分析和评估机制,制定应对措施,降低采购风险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八、采购信息化建设

国有集团公司应积极推进采购信息化建设,提升采购管理的效率和质量。通过搭建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采购流程的可视化、信息的共享和数据的分析,提高采购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降低采购成本和风险。

九、采购人员培训和激励机制

国有集团公司应加强对采购人员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升其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包括对采购法律法规、市场情况、质量管理和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采购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同时,还要建立激励和考核机制,给予优秀的采购人员一定的奖励和晋升空间,激发采购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通过合理的激励机制,提高采购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升采购管理的效能。

十、采购环保和社会责任

国有集团公司在进行采购活动时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选择环保型产品和符合社会责任标准的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注重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做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此外,要加强对供应商的社会责任管理,要求供应商合法合规经营,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权益和福利,防止出现违反劳动法规和社会伦理规范的行为。

综上所述,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应综合考虑采购目标、采购方式、供应商管理、采购合同管理、采购预算和资金管理、采购监督和风险管理、采购信息化建设、采购人员培训和激励机制以及环保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提高采购管理的效能和质量,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五篇】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五篇】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一、采购目标和原则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的目标是为了保证公司运营的顺利进行,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采购管理的原则包括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公开透明、公正公平、高效便捷以及保证质量和安全。 二、采购程序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的程序包括需求确认、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方案编制、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履约管理和评价等环节。在采购需求编制和采购方案编制阶段,应充分考虑市场情况和供应商竞争能力,确保采购工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三、采购方式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的方式包括询价采购、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委托代理采购等。在选择采购方式时,应根据采购项目的性质、规模和紧急程度等因素进行合理选择,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公平。 四、供应商管理 国有集团公司应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评价供应商的经营和质量绩效,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和管理。对于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或者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供应商,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供应商的稳定和可靠。 五、采购合同管理

国有集团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采购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签订、履约监管、变更管理和索赔管理等各个环节,确保采购合同的履行和执行。并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和协调,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提高合同履约的成功率。 以上是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五篇内容,通过细化采购目标和原则、采购程序、采购方式、供应商管理和采购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可以有效地指导国有集团公司的采购工作,并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高效。六、采购预算和资金管理 国有集团公司在进行采购活动时需要制定采购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和管理资金。采购预算是在公司年度计划和业务需求的基础上制定的,要充分考虑市场行情、产品价格和采购数量等因素,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在资金管理方面,国有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采购资金的安全、合规和高效使用。包括资金的预付和支付管理、财务审计和报告,以及风险评估和控制等方面。同时,要加强对采购资金的监督和内部控制,避免出现滥用资金、贪污腐败等问题。 七、采购监督和风险管理 国有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采购监督和内部控制机制,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包括建立采购监督部门或委员会,定期进行采购活动的审核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采购违规行为。

集团采购管理办法(8篇)

集团采购管理办法(8篇) )1、采购总则 1、1为规范集团公司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各分公司的商务采购活动。 2、采购原则 2、1、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进行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2、大宗材料、特殊材料或技术要求比较复杂材料的采购,必须经过工程技术部、生产部、销售部和客服部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方可实施采购。材料采购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相关部门不得找理由拒绝。 2、3、采购人员必须参与货物和服务的验收,采购货物质量、数量、交货期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2、4、采购人员采购的材料或服务必须与采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采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将信息反馈给销售、客服或工程技术部供更改采购单作参考。

2、5、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廉洁制度: 2、5、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5、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2、5、3廉洁自律,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2、5、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2、5、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2、5、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及市场信息。 3、采购程序 3、1供应商的选择 3、1、1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相关资质及履约能力。 3、1、2对于经常使用的材料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管理状况、质量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记录,会同客服、销售、生产、工程技术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1、3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公司物资采购规范化管理制度五篇

公司物资采购规范化管理制度五篇 公司物资采购规范化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及子公司运营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所有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易耗品、营销礼品等)的采购。 三、职责权限 1、公司董事长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批; 2、公司财务部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 3、产品中心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制订。 四、采购原则 1、询价和比价原则 对于货物的采购,必须有两个以上的供应商提供报价,并在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信用、客户群等因素的权衡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与供应商进一步协商最终价格,但临时采购的货物因紧急情况除外。 2、一致性原则 买方订购的物品必须符合采购申请中列出的要求、规格、型号和数量。如果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的要求或成本过高,采购人员必须及时反馈信息,以便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参与。因具体情况不能与请购单完全一致的,经审核,差额不超过请购单的57096。

3、低价搜索原则 采购人员应随时收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了解最新的市场趋势和最低价格,实现最优采购。 4、清廉的原则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进货质量,降低进货成本。 (2)诚实自律,不收受礼品、贿赂、邀请,不主动联系供应商。 (3)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和程序,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设备和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细致,无失误,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5、招标采购原则 所有大宗或经常使用的项目都要进行谈判或招标,由采购、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一段时间(一年或半年)确定供应商和价格,签订供应协议,简化采购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快速变化的商品,除了缩短招标间隔外,还需要随时掌握市场情况,调整采购价格。 6、审计监督原则: 采购人员应自觉接受财务部门或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询问。对于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违反诚信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甚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材料分类: (一)材料分类 1、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IOoo元以上,使用寿命在一年以上的有形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采购 质量,促进国有企业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以及国家有关采购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国有企业进行货物、工程、服务类采购 活动,但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经济活动除外。 第三条国有企业的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加强管理,注重效率,提高质量。 第四条采购活动应当积极支持和倡导落实绿色采购、循环经 济等社会责任和环保、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第二章采购组织 第五条国有企业采购应当建立统一、规范的采购组织机构。 第六条采购组织机构应当依据业务需要,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编制采购程序及采购文件,实施和管理采购活动。 第七条采购人员应当熟悉国家有关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遵 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护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采购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采取适 当的报酬形式,避免利益冲突。 第九条为增加采购公开透明度,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及时公告 采购信息,向社会公众提供采购公告、开标记录及评审结果等信息。 第三章采购方式 第十条国有企业的采购方式应当根据采购品目、金额等不同 情况采用招标、询价、单一来源、协议供货等方式。 第十一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等方式。 第十二条单一来源采购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在采购实施前,经采购人员确定后进行公示。 第十三条协议供货应当根据采购品目进行制定,建立符合实 际情况的供货协议,明确配套技术、价格、质量要求等内容。 第四章采购文件 第十四条采购文件应当明确采购标准、采购需求、投标要求、评审标准、合同要求等项目内容。 第十五条采购文件应当有完整的文件序号、日期、版本、页 码等信息,并在文件制定前,进行内部审查。 第十六条采购文件应当按照规定发布,公告应当提供采购活 动信息的概括和采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 一、目的和范围 本规定旨在规范国有集团公司的采购管理行为,确保公平、公正、 透明、有效地进行采购活动。适用于国有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资 企业和控股的公司的采购活动。 二、定义 1. 采购活动:指国有集团公司为满足经营和经济利益需求而购买或 租赁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行为。 2. 供应商:指参与国有集团公司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 提供商。 3. 采购合同:指国有集团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协议,明确双方 权益和责任的文件。 三、采购程序 1. 采购需求确认:各部门根据业务需求提交采购申请,包括货物、 工程或服务的具体要求和数量。 2. 采购方案编制: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进行市场调研、预算编制,并制定采购方案。 3. 供应商选择:采购部门根据采购方案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供应商 投标,并进行评审和选择供应商。

4. 采购合同签订:选定供应商后,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并签 订采购合同。 5. 履约管理:国有集团公司对采购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 6. 采购验收: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进行验收,确保符 合合同要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 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能够履行合同义务。 3. 对于某些特定的采购项目,需求方可要求供应商具备特定的技术、经验或资质。 五、采购费用控制 1. 采购预算编制:各部门在提交采购申请时,需提供合理的采购预算,确保采购费用可控。 2. 采购成本核算:国有集团公司建立采购成本核算制度,对采购费 用进行核算和监控。 3. 采购审批程序:设立采购审批制度,对高额采购项目进行审批, 确保经费使用合理。 六、合规和风险控制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国有企业适用)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国有企业适用)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国有企业适用)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与管理活动所需物资的正常持续供应,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防范采购过程中的舞弊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采购范围和定义 本制度所称公司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制度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制度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制度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公司采购对象。 本制度所称供应商是指向公司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第三章采购执行 公司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公司为执行经营类合同而需要对外采购的,按照合同约定和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采购方式 公司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的范围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发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 第五章采购对象

公司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六章采购人员回避 在公司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

公司采购管理规章制度(5篇)

公司采购管理规章制度(5篇) 篇一:公司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一、目的 加强采购业务工作管理,做到有章可循,预防采购过程中的各种弊端,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业务的质量和经济效益。 1:采购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品(原材料、辅料、备品备件、固定资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或劳务(技术、服务等)的采购。 三、职责 3.1市场部根据销售订单编制销售计划并下发相关部门。 3.2生产技术部根据市场部销售计划,编制原辅材料需求清单。负责制版、模具、量板等外包产品、技术服务以及其它外协业务采购申请及计划的编制。 3.3供应部根据生产部门报送的材料需求清单,核实仓库存量,结合材料库存安全定额,编制采购计划,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采购。 3.4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司劳保、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办公用品日常维修申请计划。 3.5设备工程部依据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设备运行状况以及生产经营需要编制设备的采购、固定资产维修以及零星维修制造所用备品备件采购计划。

3.6各物品、劳务需求部门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供应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3.7分管副总负责权限内的采购审批和超出权限的采购初审,总经理负责生产经营采购、固定资产购置、维修等计划的审批。 3.8财务部负责日常采购的价格审查,负责对价值10万元以上的采购组织或上报集团公司进行招标。 3.9质量部负责原材料、辅料的验收,设备部会同生产技术部负责备品备件、设备、监视和测量工具及维修等劳务的验收。 3.10各采购经办人负责索要发票、办理结算,并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四、采购作业操作规程 4.1物资采购的计划、申请与审批 4.1.1授权的请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实际需要以及库存情况每月28日前报次月的采购计划,报分管经理审核。 4.1.2经分管副总初审后的月度采购计划报财务副总审批后执行。 4.1.3未列入月份采购计划或超出计划的临时采购申请需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供应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4.1.4对价值超过2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及500元以上的配件、设备、仪器、劳务等需要由申请部门写出申请报告经分管副总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10篇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10篇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篇1) 一、目的 加强采购业务工作管理,做到有章可循,预防采购过程中的各种弊端,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业务的质量和经济效益。 回复1:采购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品(原材料、辅料、备品备件、固定资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或劳务(技术、服务等)的采购。 三、职责 3.1市场部根据销售订单编制销售计划并下发相关部门。 3.2生产技术部根据市场部销售计划,编制原辅材料需求清单。负责制版、模具、量板等外包产品、技术服务以及其它外协业务采购申请及计划的编制。 3.3供应部根据生产部门报送的材料需求清单,核实仓库存量,结合材料库存安全定额,编制采购计划,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采购。 3.4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司劳保、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办公用品日常维修申请计划。 3.5设备工程部依据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设备运行状况以及生产经营需要编制设备的采购、固定资产维修以及零星维修制造所用备品备件采购计划。

3.6各物品、劳务需求部门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供应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3.7分管副总负责权限内的采购审批和超出权限的采购初审,总经理负责生产经营采购、固定资产购置、维修等计划的审批。 3.8财务部负责日常采购的价格审查,负责对价值10万元以上的采购组织或上报集团公司进行招标。 3.9质量部负责原材料、辅料的验收,设备部会同生产技术部负责备品备件、设备、监视和测量工具及维修等劳务的验收。 3.10各采购经办人负责索要发票、办理结算,并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四、采购作业操作规程 4.1物资采购的计划、申请与审批 4.1.1授权的请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实际需要以及库存情况每月28日前报次月的采购计划,报分管经理审核。 4.1.2经分管副总初审后的月度采购计划报财务副总审批后执行。 4.1.3未列入月份采购计划或超出计划的临时采购申请需根据需求物品或 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供应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4.1.4对价值超过2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及500元以上的配件、设备、仪器、劳务等需要由申请部门写出申请报告经分管副总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1.5采购计划或申请应列明采购物品或劳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估计价值、交货日期、用途等。

国有公司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

国有公司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 国有公司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国有公司物资采购供应管理行为,加强物资采购供应监督管理,保障国有公司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国有公司通过采购活动获取生产资料、办公用品、维修设备等物资的行为。 三、供应商的准入与退出 1、供应商准入依据本办法所规定的采购条件、供应能力等因素,由国有公司或 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格评定。 2、供应商退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自愿退出。 (2)在采购活动中连续3次未被评为合格供应商。 (3)供应商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在廉政档案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情节严重的。 (4)供应商产品、服务质量失信行为在承办部门范围内存在记录,且情节严重的。 四、采购文件 国有公司依据各自需求,需制定采购文件以明确采购范围、采购条件、供应商资格、报价报名、评审、结果通报等等。 五、招标方式 国有公司依据各自采购需求,可采用招标、拟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采购。 六、评审方法 1、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方式包括单项评审、两轮评审等。 2、竞争性谈判评审的方式包括对谈、文件询问、实质性问答等。

七、报价报名 1、供应商应提交报价、报名等文件和资料。 2、提供虚假信息或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供应商或个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八、中标 1、由成交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 2、中标结果应当在采购公告或官方网站公示,并备案。 九、合同签订 1、国有公司与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签订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 2、合同内容应包括合同名称、合同类型、合同双方名称、数量、价格、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等等。 十、变更和解除合同 1、国有公司和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同。 2、当效力的特定情况出现时,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解除合同。 十一、考察和监督 1、考察和监督应根据采购活动的不同阶段进行。 2、供应商、国有公司和其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结果相关行业组织等,均有权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考察。 十二、处罚措施 1、违反采购行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2、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供应商,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有关部门的协同处理。 十三、附则 本办法所载采购文件、报名文件、报价文件等证实资料,应当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泄露。

国有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 一、前言 国有企业集团是国民经济支柱,各个领域都有其身影。招标采购是国有企业集团运行中不可或缺的环节,也是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提高效益、降低成本、服务社会的重要方式。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招标采购中出现了不少违规行为和不良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形象和社会信任度。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国有企业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招标采购活动。 三、招标采购的监督管理机构 国有企业集团应成立专门的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其任务是对招标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防范招标采购中出现的不规范操作、违法违规行为。 四、招标采购的程序 1. 招标公告发布 国有企业集团发布招标公告,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鼓励参与竞标的企业数量,提高竞争力。招标公告应明确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评审标准、评审程序等信息。 2. 投标报名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提供相关资料和申明。 3. 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标准,认真编制投标书和相关资料,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给国有企业集团。 4. 投标文件评审 国有企业集团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保评审过程公正、透明。 5. 中标公示和合同签订

按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向社会公示中标结果;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五、监督管理措施 1. 招标采购违规行为的查处 对于招标采购中的违规行为,国有企业集团应当及时发现并进行处理,公正、透明地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2. 投诉处理机制 国有企业集团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对于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3. 监督检查 国有企业集团应定期对招标采购实施监督检查,确保招标采购活动的规范运行,防范违规行为的发生。 4. 培训指导 针对国有企业集团中存在的招标采购问题,应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指导,提高管理人员及员工的专业能力和法律法规意识,确保规范运行招标采购系统。 六、结语 国有企业集团是国家重要的经济支柱,招标采购是其运行的不可或缺环节。建立科学规范的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将有利于提高国有企业集团的效益、降低成本、提高企业形象和社会信任度。同时,也将更好地保障竞标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实现双方的平稳发展。

企业采购管理规定(精选5篇)

企业采购管理规定(精选5篇)企业采购管理规定范文第1篇 1.国有企业采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国有企业相对于其它一些企业来说必定具备着肯定的特别性,这些特别性的存在导致国有企业在采购管理中面临着更多的困难,进而导致了当前我国国有企业采购管理中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影响着采购管理的质量,其中重要表现在统一性、规范性和考核等三个方面。 1.1统一性差 虽然我国国有企业都具备自身的管理制度,其中对于采购管理来说也具备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但是这些制度实在来说都指向了实在的采购操作层次,在一些较高层次的统一性管理上还存在着一些欠缺,其中实在表现在两个方面:(1)对于国有企业来说一般都是一些较为大型的集团企业,其涉及到了很多的分公司,对于这些子公司之间的采购统一性的规定并不是非常完善,没有做好相应的协调工作,进而影响了国有企业采购管理的质量;(2)另外一方面则是在分公司或者子公司内部各个部门之间也存在着协调性不足的问题,尤其是在生产部和采购部之间存在着交流不畅等问题影响着采购的合理性,进而导致了采购工作可能显现一些失误影响着企业的采购管理。

1.2规范性差 针对现有的我国国有企业的采购管理制度来说由于其订立和实 施的阅历较少,所以其中依旧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尤其是在规范性 上还需要我们进一步的完善,其中最为明显的一个问题就是当前我 国国有企业采购管理中对于相关采购过程的实在操作规定不够详尽,而仅仅是对于采购方法进行了泛泛规定,这就导致了实在采购人员 在采购过程中面临着更多的问题和困难,导致我国国有企业在采购 管理的执行中显现一些问题,此外,在当前国有企业信息化规范管 理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着采购管理的效果,不仅不能够很好地 利用信息化的优势,还对于我国国有企业采购管理的效果产生较大 影响。 1.3考核方法问题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在采购管理中存在的另一份问题就是考核过 程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大多数国有企业当前对于采购人员进行考 核都是采纳领导决议制度,一切都是由领导对于采购人员进行评价 考核,决议采购人员的工作质量,这在很大程度上来看是不合理的,甚至会由于对于领导缺少必要的监督导致显现徇私舞弊现象,进而 影响考核的公正性,最后影响到国有企业采购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导致采购管理质量低下,所以说,考核方法问题也是当前困扰国有 企业采购管理质量的一个重要问题。 2.提高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水平的对策

2023年最新的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2023年最新的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县国有企业采购行为,提高国有企业资金使用效益和采购效率,保护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属、乡镇属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采购活动适用于本规定。 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第三条国有企业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采购人应建立健全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明确采购经办人员与负责采购合同审核、验收人员的职责权限,并相互分离。 采购人是指依照本办法进行采购的国有企业。 第五条采购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线下采购活动应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线上采购应依托政采云网(企业购)竞价采购。 县属国有集团公司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可以根据企业采购内

控管理制度进行采购活动。 对涉及应急、抢险、救灾、国家安全、秘密等采购项目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须由企业自行组织采购的,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国资中心核准。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条采购人应当按照国有企业主管部门管理规定,履行企业内部决策程序,确定采购需求。 采购金额估算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及其以上的,预算应由有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单项的、简单的也可由采购人自行编制。 第八条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跟单采购,以及经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跟单采购是指,近6个月内在本省(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国有企业交易平台,已经过招标、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的采购项目,采购单位认为其采购结果符合其采购需求、中标(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通过询价后,只有原中标(成交)供应商一家报价或其报价最低的,可直接确认其成交并签订采购合同。 第九条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规模、性质和特点,选择合理的采购方式。拟采用邀请招标、单一来源采购、跟单采购等方式的,必须经专家论证、董事会决策,书面报县国资中心核准。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

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国有资产权益;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的货物、服务及维修工程的采购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办公用品、设备、材料、耗材、家具、电子出版物等.. 本办法所称维修工程;是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及水电管网和道路维修、改造、绿化施工等.. 本办法所称的服务;是指除货物和维修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 本办法所称的供应商/提供方;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供应商/提供方参加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办法中的竞争性谈判指的是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3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适用于: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因不可预见的或者非因采购人拖延导致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因采购艺术品或者因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因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导致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五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必须招标的项目;集团总经理办公会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 本办法中的单一来源采购指的是向唯一供应商进行采购的方式..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规章要求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五篇】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五篇】 篇一: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国有集团公司采购活动,确保采购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加强对国有企业资金使用的监管,特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范围 1.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活动包括物资采购、设备采购、工程采购等。 2. 采购金额超过一定数额的项目,应进行公开招标。 二、采购程序 1. 采购需求确定:各单位向集团公司提交采购需求申请,包括采购物品或服务的具体要求和数量。 2. 采购方式选择:根据采购需求,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 3. 采购文件编制:根据采购方式选择,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编制相应的采购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 4. 公告发布:针对进行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应发布公告,公开征集投标人。 5. 投标评审:根据招投标文件的要求,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选定中标供应商。 6. 合同签订: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内容进行货物或服务的交付和支付。 三、采购管理 1. 采购计划编制:集团公司每年制定采购计划,明确各单位的

采购需求和预算。 2. 采购过程监督: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效果。 3. 供应商管理:集团公司建立供应商资格审查和评价制度,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考核。 4. 采购合同管理: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负责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监督,确保合同的执行情况。 5. 采购结果公示: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应及时公示中标结果,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和透明。 四、监督与惩处 1. 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凡违反本办法的采购活动,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责令改正、暂停采购资格、撤销中标资格等。 2. 内部监督机制:集团公司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五、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办法解释权归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所有。 篇二: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的规范和监督,提高采购效率和节约成本,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活动范围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及国企询价采购流程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监督和管理,节约国有企业资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货物和服务采购活动。 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采购,是指国有企业使用国有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国有企业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 和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货物,是指形成固定资产的物品。 第三条国有企业的工程建设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国有企业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采购文件和公告信息必须在当地国资网和招标投标网 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内发布,根据需要可以在其他媒体上发布信息,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六条在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 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 第七条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市国资部门)是国有企业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对国有企业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市国资部门负责制订年度国有企业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实施。并负责审批采购任务确认书,明确采购方式。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履行国有企业进场采购综合协调和场 内管理职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提供交易场所。市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依法履行对国有企业采购活动的监督职责。 第二章采购当事人

国企采购管理办法x

GGG公司米购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计划及预算管理 第三章限额标准(含)以上采购程序 第四章限额标准以下采购方式和要求 第五章限额标准以下采购程序 第六章计划外采购程序 第七章采购公告、公示 第八章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第九章合同、验收、档案 第十章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GG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购行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保证质量,节约资金,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GG 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GG政发〔20GG〕70号)、《关于公布20GG年GG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GG政办〔20GG〕164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GG 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GG国资委 〔20GG〕182号)、GG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GG工集【2015】93号)等有关采购、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货物、服务采购和子公司限额以上采购。企业工程建设

必须进行招投标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 第三条定义 (一)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形成固定资产类的物品和低值易耗的办公用品;(二)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咨询服务、物业服务、保险服务等; (三)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等。 第四条公司采购办负责公司的货物、服务采购的管理工作,与市工投集团采购办工作对接,指导各部室采购工作。 第五条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制定符合自己本单位实际情况的采购管 理办法,并上报集团采购办备案。 第二章计划及预算管理 第七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每年12月20日前向集团采购办报下一年度采购计划、预算,公司需同时上报本年度采购总结,由集团汇总审议确定并上报市国资委。确定的米购项目按米购程序进行米购。 第八条为加强采购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和有效性,采购工作纳入部室年度资产安全性指标考核之中,并根据计划外采购的性质、数量,将计划外采购也纳入考核之中。第九条年度采购及预算计划应尽量做到适用、有效、节约、合理。 第三章限额标准(含)以上采购程序 第十条采购限额标准定义:服务类、货物(通用)类50万元(含);货物(生 产经营专用)类100万元(含)。 第^一条采购单项合同预算金额在限额标准(含)以上的项目,按照市有关文件执行,主要程序如下: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通用5篇)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通用5篇)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1 一.总则 (一)为规集团及下属生产企业的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下属各生产企业的采购活动。 二.采购原则 (一)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 凡未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价格的物品的采购,每次采购金额在2000元以上, 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二)合同会签制度 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如生产管理部、质量部、财务部、审计部、生产企业总经办、设备维修部共同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签约。属集团采购的项目,应报总裁批准。 (三)职责分离 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和服务的验收,采购物资质量、数量、交货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四)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资或服务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作参考。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五)最低价搜寻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各地区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六)廉洁制度

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 1.热爱企业,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升采购材料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加强学习,提升认识,加强法治观念。 3.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 信息。 (七)招标采购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材料,如原、辅、包材料、零星且繁杂的物资、办公用品、中药材等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生产、质量、财务、审计、采购、总经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或一季度)的供应商、价格, 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升工作效率。 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材料,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着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三.采购程序 1.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有生产产品的合法证件。变更原辅材料的 供应商必须经过送样检验、小试、中试,征得生产、质量部门同意。必要时,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2.对于大宗和经常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生 产管理状况、生产能力、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业务记录,会同企业生产、质量、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固定资产及零星物资采购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4.为保证原、辅、包材质量的稳定,供应商也应相对稳定。

国有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企业管理)

重庆XX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重庆XX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采购行为,落实各相关单位在采购管理过程中的职责,明确采购事项和标准,确定具体的操作程序,提高采购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XX区区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暂行)》和《XX区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暂行办法》(XX国资〔2018〕109号)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重庆XX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和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单位"。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采购,是指除财务费用和人工成本以外,以书面合同方式有偿获得企业生产运营相关的工程、货物或服务的采购行为.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施工,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施工。

本实施细则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设备、材料、用品等,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物资、维修货物、营销用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其中,工程货物是指与工程有关的货物,是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须的设备、材料等。 本实施细则所称服务是指除工程和货物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服务、维修服务、咨询服务、行政服务、保安服务等。其中,工程服务是指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包括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本实施细则所称非工程物资和服务是指工程施工、工程货物以及工程服务以外的物资和服务,主要包括生产经营物品、办公家具、网络维护物资以及广告宣传服务、行政后勤服务、专业咨询服务等。 本实施细则所称大宗物资、服务采购是指采购单位采购的生产或管理所必需的年度累计采购金额超过20万元的物资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脑及其耗材、打印纸、每月必购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维修服务、咨询服务、广告宣传服务等. 第五条采购单位实施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廉洁高效的原则.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完整资料)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完整资料)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监督和管理,节约国有企业资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货物和服务采购活动。国有企业采购是指国有企业使用国有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国有企业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行为。货物是指形成固定资产的物品。

国有企业的工程建设必须进行招标投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国有企业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采购文件和公告信息必须在当地国资网和招标投标网或XXX场内发布,根据需要可以在其他媒体上发布信息,但涉 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在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有企业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对国有企业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市国资部门负责制订年度国有企业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实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履行国有企业进场采购综合协调和场内管理职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负责提供交易场所。市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依法履行对国有企业采购活动的监督职责。 第二章采购当事人 国有企业采购当事人是指在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采购人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进行采购的市属国有企业。采购人应当按照国资和企业管理有关规定,集体决策采购需求,科学合理测算并明确采购预算,报市国资部门备案。 当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时,应与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委托代理的事项,并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并经市国资部门认可,方可进入中介机构库进行管理。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 根据项目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代理机构选定办法可分为随机抽取和综合评估法。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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