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维修管理规定
办公用房维修管理规定

办公用房维修管理规定办公用房维修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以下简称“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改进和加强办公用房管理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01〕58号)和《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国管房地〔2004〕153号)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办公用房维修,是指使用中央预算内维修资金、行政事业费对归口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管理的办公用房(含房屋本身及其设施设备)进行的维修。
房屋本身和设施设备定义及分类参见《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标准(试行)》(国管房地〔2004〕85号)(以下简称《标准》)有关规定。
第三条国管局根据房屋建筑年代、使用年限、危旧老化损坏程度、使用功能调整等因素,结合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合理安排办公用房维修项目,负责项目审批、计划编制安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等。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简称“各使用单位”),根据办公用房的完好情况和实际需求,提出维修项目申请,参与或受国管局委托组织项目设计、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等。
第四条办公用房的维修,应在保证安全、卫生、节能、环保的前提下,科学组织,严格控制标准,注重维护和完善使用功能,做到经济、简朴、适用。
第五条根据损坏程度和修缮工作量的大小,办公用房维修分为大修、中修和日常维修。
大修:指对办公用房及其设施进行的全面修复,以及建筑面积调整不超过原建筑总面积15%的小型扩建等;中修:指对办公用房及其设施进行的局部修复;日常维修:指对办公用房及其设施进行的及时修复和日常维护、保养。
第六条办公用房维修的程序主要包括检查鉴定、项目确立、计划安排、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等,必须严格执行,并按顺序逐步实施。
第二章检查鉴定第七条已投入使用的办公用房必须按照《标准》规定的时限和内容进行日常检查、详细检查和专门检查。
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办公用房的规范管理,提高办公用房的利用率,保障办公用房的合理分配和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办公用房的规划、建设、分配、使用、维修、保养和处置等工作。
第三条办公用房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开、节约、高效的原则,确保办公用房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四条单位办公用房的规划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充分考虑单位的规模、职能、工作性质和未来发展需求。
第五条办公用房的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和设计进行施工,确保建设质量。
第六条办公用房的建设资金应纳入单位年度预算,并确保专款专用。
第三章分配与使用第七条办公用房的分配应根据岗位需求、工作性质和人员编制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第八条办公用房的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先内部调剂,后对外出租;(二)优先保障核心业务部门、重点岗位和紧缺人才;(三)实行轮换使用,促进资源共享。
第九条办公用房的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合理使用,避免浪费;(二)爱护办公设施,保持办公环境整洁;(三)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办公用房的用途。
第四章维修与保养第十条办公用房的维修和保养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办公用房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第十一条办公用房的维修和保养费用应纳入单位年度预算,并确保及时、到位。
第十二条办公用房的维修和保养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三)合理规划,节约成本。
第五章处置第十三条办公用房的处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
第十四条办公用房的处置程序如下:(一)提出处置申请;(二)进行资产评估;(三)经批准后实施处置;(四)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办公用房的处置所得款项应纳入单位预算,并用于办公用房的维修、更新和补充。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六条单位设立办公用房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办公用房的管理工作。
办公用房管理规章制度

办公用房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本单位办公用房的管理,合理配置办公资源,提高办公用房使用效率,保障办公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属的各类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档案室等。
三、管理职责1、设立专门的办公用房管理部门,负责办公用房的规划、分配、调整、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2、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办公用房的使用管理,并配合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四、办公用房规划与配置1、根据单位的人员编制、工作职能和业务需求,合理规划办公用房的总体布局和面积。
2、按照工作性质和岗位需求,确定不同职级和岗位人员的办公用房面积标准。
3、新入职人员的办公用房应在现有空余房源中合理安排,不得擅自占用其他房间。
五、办公用房分配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公平合理地分配办公用房,避免出现特权和不公平现象。
2、按需分配原则:根据部门和人员的实际工作需要,分配相应面积和功能的办公用房。
3、集中高效原则:在可能的情况下,将相关业务部门集中安排,便于工作协调和沟通,提高工作效率。
六、办公用房调整1、因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原因,需要对办公用房进行调整的,由管理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领导审批后实施。
2、各部门不得擅自调整办公用房,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应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七、办公用房使用规定1、办公用房仅限本单位工作人员使用,不得转借、出租或挪作他用。
2、使用者应爱护办公用房内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
3、保持办公用房的整洁和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和整理。
八、办公用房维护与维修1、管理部门负责定期对办公用房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房屋及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2、使用者发现房屋及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
3、维修工作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
九、监督与检查1、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办公用房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023修正版办公用房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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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办公用房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有效管理和合理利用企业的办公用房资源,规范办公用房的使用和维护,制定本办公用房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办公用房的管理,包括企业自有办公用房和租赁的办公用房。
2. 办公用房管理责任2.1 办公用房管理部门公司成立办公用房管理部门,负责办公用房的规划、分配、维护和更新等工作,并监督办公用房的使用情况。
2.2 办公用房管理员每个办公用房安排一名办公用房管理员,负责日常的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包括维护房屋设施、协调维修、接收和处理相关投诉等。
2.3 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本部门员工遵守本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并定期报告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 办公用房使用规定3.1 办公用房的分配和调整新员工入职时,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根据员工职位和需要分配办公用房。
对于部门内的调整或人员变动,需要及时通知办公用房管理员进行调整。
3.2 办公用房的使用权限只有经过授权的员工可以使用办公用房,未经许可,不得将办公用房用于其他目的。
3.3 办公用房的使用期限办公用房的使用期限根据公司政策确定,使用期满后需重新申请。
4. 办公用房维护与保养4.1 日常维护办公用房管理部门负责定期巡检办公用房设施设备,及时处理故障,确保办公用房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4.2 环境清洁办公用房管理员负责协调清洁公司进行办公用房的日常清洁工作,保持办公用房的整洁和卫生。
4.3 设备保养办公用房管理部门负责维护保养办公用房内的设备设施,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换老化设备。
5. 办公用房安全管理5.1 安全设施办公用房管理部门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备、监控设备、安全报警系统等。
5.2 安全责任全体员工都有责任确保办公用房的安全。
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办公用房管理员或安全人员报告。
6. 办公用房违规处理6.1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未经审批私自使用办公用房;- 擅自调整办公用房的布局和设施;- 破坏办公用房内的设备设施;- 未经许可将办公用房出租或借给他人使用。
办公用房维修管理规定范文(4篇)

办公用房维修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1.为了保持办公用房的安全、舒适和正常使用,制定本维修管理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办公用房的维修工作,包括设备、设施、房屋结构等方面。
3.维修工作由相关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在维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
二、维修管理的目标和原则1.目标:确保办公用房的正常运转,保持其安全、舒适和高效使用。
2.原则:科学调配资源、规范操作程序、优化服务质量、节约维修成本。
三、维修管理的责任1.办公用房的负责人负有维修管理的总责任。
2.负责人应指定专门的维修管理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3.维修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有效地进行维修工作。
四、维修类别划分1.根据维修工作的性质和需要,将维修工作分为预防性维修、日常维护和紧急维修三类。
2.预防性维修:定期对办公用房进行检查和维护,以防止可能出现的故障和问题。
3.日常维护:对办公用房的常规设备和设施进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和使用。
4.紧急维修:及时处理突发性的设备故障、设施损坏等紧急情况,确保办公用房的正常运转。
五、维修工作的程序和要求1.预防性维修:(1)制定维修计划:根据办公用房的特点和维修需求,制定详细的维修计划,并由负责人审核和批准。
(2)定期检查和保养:按照维修计划,定期对办公用房进行检查和保养,并记录维修情况和维修措施。
(3)评估和改进:根据维修记录和实际情况,评估维修计划的执行效果,并及时调整和改进。
2.日常维护:(1)责任明确:明确各项设备和设施的维修责任人,负责日常维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定期检查:定期对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办公用房的正常使用。
(3)维修记录:对每次维护工作进行记录,包括维修时间、维修内容、维修人员等信息,方便日后查询和参考。
3.紧急维修:(1)及时响应:接到紧急维修的通知后,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必要的维修工作。
(2)快速处理:紧急维修要求高效率,维修人员应按照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操作,尽快恢复办公用房的正常运转。
办公用房规章制度

办公用房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办公用房的管理,合理利用办公资源,提高办公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用房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二条办公用房的分配与使用1. 办公用房的分配应遵循公平、合理、节约的原则,根据部门人员数量、工作性质和实际需要进行合理配置。
2. 员工入职时,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安排办公用房,并根据员工职务、级别和实际需要确定办公用房的面积和位置。
3. 员工调离或离职时,应及时归还办公用房,由人力资源部门重新分配。
4. 办公用房的使用者应合理使用办公设施和设备,不得私自改变办公用房的布局和结构,不得损害办公设施和设备。
第三条办公用房的维护与管理1. 办公用房的维护管理工作由公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确保办公用房的安全、整洁和完好。
2. 定期对办公用房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建立健全办公用房的维修保养制度,对办公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
4. 加强办公用房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5. 办公用房的租金、水电费等费用由使用者承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结算。
第四条办公用房的调整与重建1. 办公用房的调整应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部门设置和人员变化等情况进行,由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公司领导审批。
2. 办公用房的重建应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进行,由行政管理部门提出重建方案,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五条违规处理1. 员工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2. 员工故意损坏办公用房设施和设备的,应照价赔偿。
第六条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行政管理部门所有。
3. 公司内部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以上规章制度,我们希望能够建立一个公平、合理、节约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
办公用房维修管理规定范文(2篇)

办公用房维修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工作,提高办公环境质量,保障办公用房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维修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注重维修保养工作的持续性和协同性。
第三条办公用房维修管理范围包括:办公用房内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大修、装修、消防设施的检修、环境卫生的清洁和绿化等。
第四条办公用房维修管理遵循便民、高效、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单位自主管理权和市场化机制,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和监督评价机制。
第五条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维修管理效率。
第六条办公用房维修管理责任制度应明确,工作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到工作有人负责、维修有专人维护。
第七条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应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维修保养知识,提高员工的维修意识和技能,推动全员参与维修保养工作。
第二章维修保养第八条办公用房维修保养应按照统筹、计划、预算、安全、保障的原则,坚持预防和立即维修相结合。
第九条办公用房维修保养工作应建立健全维修工作计划,明确维修保养内容、时间和责任人,并定期评估和调整工作计划。
第十条办公用房维修保养工作应制定维修保养预算,确保资金的合理调配和使用,按照需要提前向上级单位提出资金申请。
第十一条办公用房维修保养工作应注重日常巡检和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二条办公用房维修保养工作应遵循科学管理、精细化操作的原则,合理利用和节约资源,提高维修保养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三条办公用房维修保养工作应优先考虑安全和环保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防护措施和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章大修第十四条办公用房大修工作应建立维修档案,记录大修需求和计划,明确维修内容、工期和费用预算,并进行评估和审批。
第十五条办公用房大修工作应严格按照维修计划进行,积极采取先进的工程技术和管理方法,确保大修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办公用房维修管理规定(3篇)

办公用房维修管理规定一、总则1. 为了保障办公用房的正常使用和延长使用寿命,提高办公工作效率,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办公用房的维修管理。
二、维修责任1. 维修负责人应负责办公用房的维修工作,包括工作计划的制定、维修项目的安排和维修质量的监督。
2. 维修负责人应确保维修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以确保办公用房的正常使用。
三、维修项目1. 维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房内部设施维修、墙体和天花板修复、漏水修复、电路故障维修等。
2. 维修项目应根据办公用房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拓展。
四、维修计划1. 维修负责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维修计划,明确维修项目、维修时间和维修费用等。
2. 维修计划应提前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维修流程1. 接到维修申请后,维修负责人应及时进行现场勘查,确定维修项目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范围。
2. 维修负责人应组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工作,并对维修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 维修工作完成后,维修负责人应对维修质量进行评估,确保维修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六、维修费用1. 维修费用应根据维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估算,经财务审批后支付。
2. 维修费用应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进行核算和报销,确保维修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监管。
七、维修记录1. 维修负责人应建立健全维修记录制度,详细记录每次维修的项目、时间、费用以及维修结果等。
2. 维修记录应妥善保存,作为维修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八、维修验收1. 维修工作完成后,维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维修验收。
2. 维修验收应根据维修项目的要求进行,确保维修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九、维修反馈1. 维修负责人应定期收集维修用户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2. 维修用户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应及时进行整理和回复,以改进维修工作。
十、附则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3.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进行追责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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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维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办公用房的维修管理工作,保障办公用房的正常使用和维护,提高办公用房的使用效率和环境品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所属的办公用房的维修管理工作。
第三条办公用房的维修管理工作应当以保证其基本功能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为目标,遵循经济、安全、便利的原则,强调预防性维修,积极推行分包维修和委托维修等管理模式,优化维修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四条办公用房的维修管理工作应当与预算编制、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相关工作衔接,形成相互支撑、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维修计划
第五条单位应当按照实际需要制定年度维修计划,并及时报送上级单位备案。
第六条维修计划应当综合考虑办公用房的实际使用情况和维修需求,明确维修项目、预算、时间节点等关键信息。
第七条维修计划应当根据维修需求的紧迫程度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合理的排序和安排。
第八条维修计划的编制应当参考历史维修数据、设备使用年限、安全隐患等因素,并征求维修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维修计划应当确定维修工作的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维修资金的使用方式。
第十条维修计划应当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三章维修资金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按照预算编制的要求,合理安排维修资金,并确保按时足额拨付。
第十二条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办公用房的维修工作,不得挪用或滞留。
第十三条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招投标。
第十四条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益。
第十五条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进行核查和评估,对不合理的使用情况要进行追责。
第四章维修工作
第十六条维修工作应当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经验。
第十七条维修工作应当按照维修计划进行,及时、高效地完成。
第十八条维修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维修过程中的人员和设备安全。
第十九条维修工作应当注重环境保护,合理使用资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二十条维修工作应当及时记录和汇报,维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解决并报告上级。
第五章维修合同
第二十一条维修工作应当采取合同化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维修合同应当具备合法合规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合同内容、履行方式、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
第二十三条维修合同的订立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遵循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维修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双方应当及时、如实地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六章维修验收
第二十五条维修工作完成后,应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六条维修验收应当根据维修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标准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维修验收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及时做好验收记录和归档。
第二十八条维修验收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双方,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处理。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维修工作应当接受上级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
第三十条上级单位对维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遵循事先通知、听取意见、公正评价的原则。
第三十一条对于维修工作出现的问题和隐患,上级单位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第三十二条对于维修工作中的优秀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未尽事宜可根据需要由上级单位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解释权归上级单位所有。
以上为办公用房维修管理规定____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