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可转债回售条款及其会计处理——以“模塑转债”为例
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

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
可转换债券是指可以在特定条件下将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股票的
一种债券。
在会计处理中,可转换债券需要根据其不同特征进行分析
和记录。
下面将具体介绍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
首先,可转换债券发行时,公司需要将债券的发行款项记录为债
券应付账户。
债券应付是公司欠债主体的债务,应计入负债方面。
同时,公司还需要在权益部分(股东权益)中记录可转换债券的转股权益。
其次,公司需要按照可转换债券的年利率计算利息费用,并在每
个利息支付日将利息费用记录到利息费用账户中。
同时,在债券应付
中也需要记录利息费用。
当债券持有人选择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时,公司需要根据转
股比例将债券应付账户中的特定金额减少,并将相应金额划入股本账户。
这是因为可转换债券的转股行为会增加公司的股东权益。
另外,如果债券持有人选择在到期日以现金方式偿还债券,公司
需要将债券应付账户中的应付本金和利息进行清算,并从现金账户中
支付给债券持有人。
这时候,债券应付账户中的金额将被清零。
需要注意的是,在会计处理中,公司需要对可转换债券进行衡量,并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相关信息。
公司应该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
将可转换债券的公允价值进行披露,并将其区分为负债和权益的组成部分。
综上所述,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债券发行时的债务和权益的记录,以及债券转股和到期偿还时的清算和支付。
同时,公司还需要对可转换债券的公允价值进行衡量和披露。
这些会计处理对于公司准确反映财务状况和公允价值至关重要。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第一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它避免了增配股融资手段所带来的股价下跌、稀释股权等问题,又不象发行一般的债券筹资会导致高资金成本和到期偿还的资金压力,从而越来越受到资金需求者的青睐。
而新会计准则发布后对可转债业务的会计处理作了较大的调整,对于该债券的发行者来说,也就必然关注如何在新准则指导下,对可转债进行合理的会计处理。
本文拟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点和相关的会计核算问题进行介绍。
一、所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其期限最短为一年,最长为六年,每张面值一百元。
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1、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债权和股权双重属性,发行时与一般公司债券相同,定期发放利息;但它还赋予债权人在未来一定期间可依合约上的转换价格,将其持有的公司债券转换成发行公司普通股的权利。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所谓转换期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股份的起始日至结束日的期间。
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发行公司的股东。
[3]2、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一般比不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低,因而发行企业可以用较低的利率筹措资金。
例如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16日发行的5年期“海马转债”,第一至五年的利率分别为1.5%、1.8%、2.2%、2.5%、2.7%,是当时银行同期利率的36%~43%,可见,可转债的发行企业的融资成本相对较低。
3、发行人赎回性和投资人回售性。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募集说明书可以约定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3]所谓的赎回是指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高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公司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而回售则是指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债券卖给发行人。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
胡子会计
一、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兼具债权和期权的特征:(1)债权性
(2)股权性
(3)可转换性
因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既含有负债成份,又含有权益成份,所以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负债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分别进行处理。
企业在进行分拆时,应当先确定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并以此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确认为应付债券;再按照可转换公司债整体的发价格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
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是合同规定的未来现金流量按一定利率折现的现值。
发行该可转换公司债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其初始确认的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分摊。
二、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的分拆
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包含的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进行分拆,将负债成分确认为应付债券,将权益成分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会计核算。
可转债会计处理

可转债会计处理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可转换和可赎回特点的债券,是企业将债务转换成股权的重要方式之一。
因其具有转换性和可赎回性,具有一定的运筹学和法律特性,可转债的会计处理比较复杂。
一、可转债的特点可转债是指企业发行的可以把债务转换为股权的债券。
特点是可转换和可赎回。
可转换部分是指发行人可以按照发行时约定的条件将债务转换为股权,而可赎回部分则是指发行人可以按照发行时约定的条件到期时将待偿金额全部赎回。
二、可转债的会计处理1、发行可转债时的会计处理一般而言,在发行可转债时,应先按债权金额收回借款,再将减少的借款及新增的股权记录在账上,计入当前期间收益。
2、转换和赎回可转债时的会计处理当企业转换可转债时,应清楚地确定保留价值,以及投资者获得价值。
发行人应将保留价值计入投资收益,将投资者获得价值记入当期收益。
当企业赎回可转债时,应在相应的账户上减少可赎回债券余额,并计入当期收益。
三、可转债的会计实务1、确定发行金额和票面利息可转债的发行金额应当在政府或地方证券交易所的核实后确定,通常以票面上的利息水平为基础确定发行金额。
2、根据可转债原则确定可转债会计处理企业在处理可转债时,若采用准则相关原则,则必须对可转债在会计处理上采取合理的处理方式,即在发行企业和投资者双方都受益的基础上,尊重市场发展和运筹学原则,保护受益人的利益,使发行企业和投资者双方都能从中受益。
3、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在可转债的处理中,应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风险的可能性,包括发行时的投资者风险、投资期间的市场风险以及到期时的可能发生的赎回风险等,以便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会计处理机制,确保企业及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所述,可转债的会计处理因其特殊的运筹学特性,较一般债券复杂。
因此,企业在处理可转债时,必须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发行需要、法律法规以及与受益人的利益,以便构建相应的会计机制,保护双方的利益,实现 win-win果。
浅谈可转换债券及其会计处理

浅谈可转换债券及其会计处理摘要随着市场的繁荣发展,可转换债券这一新型公司债券,已成为资本市场中筹资者和融资者炽手可热的投融资新宠,逐步成为继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后的第三大证券市场。
可转换债券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兼具债权和股权者两重属性的衍生金融工具,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的可转换债券转换为一定数量的股票的债券。
资本市场经过二十多年来的蒸蒸日上的发展,需要融资的企业逐渐将目光投放于可转换债券这一融资方式上。
可我国可转换债券市场起步相对于发达国家较晚、发展缓慢、相关准则规定还未完善。
国内外对可转换债券的研究也存在局限性,大多数学者对可转换债券的研究也仅止步于对其未来发展的动因优势上、企业发行的动机上、企业发行了可转换债券对公司融资形式和结构的影响上、以及公司如何确定可转债的发行价格上进行研究,而且目前可转换债券较缺乏在各种具体经济业务实操情况对应的会计确认和相关会计处理的研究。
另外,可转换债券同时具备债权和股权双重属性的特殊性质,其会计处理也面临更多的不同层面的情况,也存在不同层面的风险。
因此,整理可转换债券各方面的会计处理过程,分析可转换债券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非常必要。
论文首先介绍可转换债券的定义和特征,然后对可转换债券国内外的研究文献进行简述,为研究可转换债券奠定基础。
再通过动因、现状、发展优势及投资机会等方面对可转换债券进行分析。
接下来梳理可转换债券在不同的情况下其会计处理方式。
最后阐述可转换债券隐含的风险并提出风险规避的建议,为我国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方法的创新与完善提供一定的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可转换债券;会计确认;会计计量一、引言可转换债券是公司发行的一种能够转换的债券,在合约约定的期限内投资者可以行使自己的转股特权,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股东融通资金和减少持股的一种新工具,可以使企业有效降低融资成本、让企业资本结构得到优化,还能扩大企业资本规模,增加股东投资收益。
公司回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账务处理分录

一、公司回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背景和意义1.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公司发行的一种债券,持有人在特定条件下可以选择将债券转换为公司的股票。
这种债券既有债务工具的特点,又具有股权工具的潜在收益,因此备受投资者青睐。
2. 公司回售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公司在特定条件下有权将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给债券持有人,以实现资金的灵活运用和财务结构的优化。
二、公司回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账务处理分录1.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借:可转换公司债券贷:长期债务2. 公司回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账务处理① 若公司回售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小于债券面值借:长期债务贷:可转换公司债券贷:溢价或交易差价② 若公司回售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等于债券面值借:长期债务贷:可转换公司债券贷:已确认的股本③ 若公司回售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大于债券面值借:长期债务贷:可转换公司债券贷:已确认的股本贷:盈余公积三、公司回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说明1. 公司回售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需根据实际回售金额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对长期债务进行相应调整。
2. 若回售金额小于债券面值,应将溢价或交易差价确认为长期债务,以后可按比例摊销或利随本清,从而影响未来的利润表。
3. 若回售金额等于债券面值,应将已确认的股本中对应的金额转回长期债务。
4. 若回售金额大于债券面值,超额部分应确认为已确认的股本或盈余公积,从而提高公司的股本结构,优化财务指标。
四、结论公司回售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公司财务活动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其会计处理需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要求。
公司应严格按照上述分录和处理说明进行会计处理,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同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提高财务透明度,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五、公司回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财务影响分析公司回售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项复杂的资本结构调整活动,其会计处理不仅涉及债务和股本的调整,还对财务报表和财务指标产生影响。
1. 财务报表影响公司回售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长期债务和股本的调整,会影响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两大方面。
可转债的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

可转债的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可转债,这玩意儿听起来挺高大上的,但其实跟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选择题差不多,选错了可就有点儿心疼了。
说到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咱们不妨轻松聊聊,别把自己搞得那么紧张。
回售条款就像是个“退货保障”,让你心里多了几分底气。
买了个可转债,如果它表现不如你所愿,你随时可以选择把它卖回给发行公司,拿回自己的本金。
就像网购的时候,发现衣服不合适,退货的时候心里总是觉得踏实。
可转债的回售条款通常是在某个特定的时间段内有效,投资者可以根据市场的情况来决定,这可比那些“一次买了就不能退”的东西要灵活多了。
再说说赎回条款,这个就像是游戏里的“逃跑技能”。
公司如果觉得现在市场条件不错,或者融资需求大,可能就会选择提前赎回可转债。
这时候,投资者得听从公司的安排,像个乖孩子乖乖把手里的债券还给他们。
不过,别急,赎回也有它的好处。
假如市场利率上升,债券的价值可能下跌,提前赎回让你能及时保住一些收益。
就像你在超市看到特价商品,赶紧把它放进购物车,不然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再想想这两者的区别。
回售条款是你主动出击,想退就退;而赎回条款则是公司说了算,他们想收回债券,你就得配合。
这两者就像是两个不同的游戏策略,一个是玩家的主动出击,另一个则是老板的强势回收。
市场上风云变幻,哪天就可能遇到个“霸王条款”,这可得让投资者保持警惕。
大家一定要认真看看合约条款,别到时候手里的“宝贝”被无情收回,心里那个不是滋味,简直比吃了闷亏还难受。
投资可转债也是有风险的,谁也不能保证每一次都能赢得大满贯。
就像买彩票,有时候也得看运气。
回售和赎回条款就像是给你多开了几条路,有些时候让你能在泥潭里多挣扎一会儿,别一下子就跌得粉身碎骨。
不过也不能过于依赖这些条款,毕竟,最终能否收获甜蜜的果实,还得靠你自己的判断和市场的变化。
保持一颗平常心,灵活应变,才能在投资的路上走得更稳。
想说的是,不论是回售还是赎回,关键在于理解这些条款背后的逻辑。
可转债转股会计处理案例

可转债转股会计处理案例一、案例背景。
假设咱们有个公司叫小酷公司,它发行了可转债。
这可转债的面值是100元一张,总共发行了10万张,那就是发行总额为1000万元啦(100×10万 = 1000万)。
债券的票面利率是3%,转股的价格是每股5元。
二、会计处理过程。
1. 发行可转债时。
小酷公司收到了1000万元的可转债发行款。
这时候,在账上要做这样的分录:借:银行存款1000万。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1000万。
为啥这么做呢?就好比你从别人那儿拿到了一笔钱(银行存款增加了),然后你得承认你欠人家这笔钱,而且还是一种特殊的债券(应付债券就增加啦)。
2. 债券存续期间计息(假设按年计息)第一年年底的时候,按照票面利率3%来计算利息。
利息就是1000万×3% = 30万。
这时候的分录是:借:财务费用30万。
贷:应付利息30万。
这就相当于小酷公司使用这笔钱是有成本的(财务费用),然后欠人家的利息也得记着(应付利息)。
3. 转股的时候(假设债券持有者把50%的债券转股了)转股的债券面值是1000万×50% = 500万。
能转成多少股呢?用转股的债券面值除以转股价格。
也就是500万÷5 = 100万股。
那会计分录就有点复杂了。
先把要转股部分的应付债券面值转掉: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500万。
贷:股本100万(转成的股数)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00万(差额部分,因为债券面值500万转成了价值500万的股票相关权益,股本是100万,那多出来的400万就进资本公积啦)你看,这样就完成了可转债转股的会计处理啦。
就像是玩一个数字的魔法游戏,把债券变成了股票相关的权益呢。
而且这个过程,就是要把每一步的资金往来和权益变化都清清楚楚地记录下来,就像记账管家把家里的收支和财产变动记录得明明白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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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可转债回售条款及其会计处理——以“模塑转债”为例摘要:可转债在我国兴起之初,发行公司通常设置回售条款,由于该条款能有效保护持有者的权益,因而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投资者的投资兴趣。
然而随着可转债市场的发展,投资者对可转债市场的信心加大,回售条款渐渐演变,对投资者的保护作用已经越来越小。
本文以“模塑转债”为例,分析其回售条款对投资者的安全保障作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以及实际发生回售的会计处理,最后提出:投资者应该防范高溢价购入转债带来的投资风险,而公司应该在回售条款的设计上更科学和严格。
关键词: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条款;会计处理一.引言2022年3月8日,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模塑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该公司也成为了可转债市场上为数不多的触发回售条款的上市公司之一。
回售条款是发行公司为了成功募集可转债资金而设置的触发性条款,在逆势市场中,标的股票持续走低甚至长期低于转股价格时,转债持有人可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转债,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由于回售条款既避免了逆势市场下的转股损失,又避免了债券持有者的资金被长期套牢,因此投资者的利益就能得到很好的保护。
然而,回售条款并非总能发挥对投资者资金的安全保障作果,即便正股价格一路低行,而回售条款的触发条件可能比较难达到,另一方面发行公司还可以在关键时点释放利好刺激股价,使得回售条款不被触发。
目前国内对可转债的研究范围主要集中在可转债融资效应、赎回条款的设计和赎回效应上,而对于回售条款的研究则相对较少,本文选取模塑科技2017年发行的“模塑转债”(债券代码127004)为案例,这是因为该债券今年刚发生了回售且其回售条款的设定是目前国内最常规的做法,具有普适性和参考性。
本文首先站在投资者利益角度,分析可转债回售条款的安全保障作用;而后又以发行公司的视角分析回售条款的潜在风险以及实际发生回售的会计处理;并在最后给出投资者和发行方相关建议以规避风险。
二.案例分析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700)注册地址是江苏无锡,公司成立于1988 年6月, 1997年2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主要从事汽车保险杠等零部件、塑料制品、模塑高科技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主要配套厂包括了华晨宝马、北京奔驰、特斯拉、上汽通用、上汽大众等。
公司具有国内一流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已建立起一套独立完善的研发体系,拥有设计、研发、计算中心,先后引进AutoCAD、 Pro/E、MasterCAM、UG、CATIA等先进软件,运用现代高新技术快速响应,大大提高了产品设计效率,缩短了开发时间。
模塑科技于2017年6月公开发行了813.6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模塑转债”,债券代码“127004”,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1,366.00万元。
该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8.00元/股,票面利率在0.5%到2.0%之间不等,可转债的存续时间为6年。
根据《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条件回售条款的约定如下: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一)回售条款对投资者资金的安全保障作用可转债回售条款是为投资者提供的一项安全性保障,是发行可转债时的一个附加的条款,然而,在实际中其作用往往是有限的。
1.回售覆盖期较短自2017年6月2日“模塑转债”发行以来,模塑科技的股价一路走低,直到2020年初才实现猛涨,而在此期间,正股价格最低跌到了2.76元/每股,当时对应的转股价格为7.72元/每股。
如此大的转股损失,导致了绝大部分的债券持有者在近2.5年的时间里没有转股,面对这样的情况,公司并没有考虑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模塑转债”的转股价格一直在7.24-8.00元之间,而调整转股价格的原因基本在于每年一次的现金股利派发。
表1 转股价格调整情况根据《募集说明书》,回售条款只有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才能启动,在2017.6.2到2021.6.2这4年的时间里,即便公司的股价再低,债券持有者也不能要求公司赎回债券。
正是因为可转债的回售覆盖期仅为最后两年,即便2020年之前“模塑转债”的转股价一直远高于正股价,公司也不需要做出任何应对措施,这种情形下转股意味着巨额亏损,因此几乎全部转债在这两年半的时间里处于未转股状态。
1.回售触发价偏低“模塑转债”自2021年6月起进入“最后两个计息年度”,相比于7.24元/股的转股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的回售条件拉低了回售触发价,而公司的正股价格在2021年10月后开始下滑低于5.06元/股的回售触发价,此后股价虽然经常在触发线下徘徊,但受限于“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模塑债券一直没达到回售条件。
自可转券上市以来,触发回售条款的案例极少,本研究对比了发生该类回售的“华菱转债”(转债代码125932),发现其回售条款中约定:在公司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15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以面值107%(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回售予公司。
持有人在上述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回售,首次不实施回售的,当年不能再行使回售权。
通过对比“模塑转债”与华菱转债的回售条款可知,“模塑转债”的回售门槛设置得比较高,并不利于保护债券持有者的利益。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70%”,这些门槛的设立都更倾向于回售条款不被触发,因此对投资者的保护作用比较小。
1.回售条款更倾向于保护最初购买者截至2022年12月31日,“模塑转债”尚未转股金额仍有1.31亿元,占发行总金额的比例为16.14%。
然而今年3月的回售结果中,在回售价格101.410 元/张的条件下,回售数量仅为250 张,回售金额仅2.54万元。
数据显示,在回售申报期间(3月15日-3月21日),“模塑转债”的市场价格在149.520-157.586元/张间波动,显然该可转换债券在二级市场的价值远高于回售价格,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大部分转债持有者都不选择回售了。
回售条款更倾向于保护最初购买者的利益,因为他们取得债券的成本往往略低于债券面值,不会相差太多。
而我国的可转换市场受到资本的炒作,容易出现高溢价的热炒现象,例如“模塑转债”在二级市场上的历史最高价格达到312元/张,即便现在因为股价不振导致回售条款被触发,对于高位买入该可转债的投资者来说,回售仍意味着巨亏。
由于回售价格一般只是略高于债券面值,因此回售条款的作用更倾向于保护最初购买者,而非是二级市场中溢价进场的购买者。
(二)回售条款给公司带来风险触发回售条款时,如果未赎回的可转债占发行总额比例较大,意味着公司可能要在短期内拿出大量的现金,这将对公司造成很大的资金压力,与此同时,与债券回售相关的会计分录还会影响当年利润,对年度报表造成一定的影响。
值得庆幸的是,虽然本案例中“模塑转债”发生了回售,但当时未转股金额占发行总金额的比例仅为16.14%,而且可转债市场上其转债溢价率仍达到了126.22%的水平,因此可以预见模塑科技公司需要用于回售的资金不会太多,这也是为什么模塑科技没有采用向下修正转股价等手段避免回售的原因。
果不其然,最终结果显示发生的回售金额仅为2.54万元,对公司现金流、资产状况的影响很小。
对可转债发行公司来说,回售条款往往不会被触发。
这是由于发行公司为了保护自身权益,对回售条款的设置越发严格,表现在可转债的回售覆盖期逐步下降,回售补偿金额逐步降低,回售次数稳定在每计息年1次,回售条件比较苛刻。
另一方面,发行公司还可以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在关键时点释放利好刺激股价等手段避免回售条款被触发。
(三)可转债回售的会计处理1.基本情况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3月7日,模塑科技的股价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24元/股的 70%,即5.07元/股,而且“模塑转债”目前正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模塑转债”回售条款生效。
根据3月23日的回售结果的公告,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250 张,回售价格是101.410元人民币/张(含息税),回售金额达25,352.5 元。
从回售金额上看,该事项涉及的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现金流、资产状况和股本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1.会计处理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应当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
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无论其名称中是否包含“股”,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1.模塑科技公司相应的会计处理(1)查阅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他公告,可转债回售前相关科目余额如下:1 应付债券(面值)=131,322,800.00 (元)2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7,188,308 .2(元)3 债券已计提的应付利息=131,322,800.00×1.80%÷12×2=393,968.4(元)4 其他权益工具=21,858,432.20(元)5 递延所得税负债=45,144,057.09 (元)6 负债部分账面金额=124,123,491.83 (元)7 权益部分账面金额=21,858,432.20(元)(2)账面科目结转1 债券面值=25,000.00(元)2 利息调整=-7,188,308 .2 ÷131,322,800.00×25,000.00 =-1,368.44(元)3 应付利息=393,968.4÷131,322,800.00×25,000.00=75.00(元)4 其他权益工具=21,858,432.20÷131,322,800.00×25,000.00=4,161.20(元)5 递延所得税负债=45,144,057.09÷131,322,800.00×25,000.00=8,594.10(元)6 回售金额=25,352.5(元)7 负债回售金额=25,352.5÷(124,123,491.83 +21,858,432.20)×124,123,491.83=21,556.37(元)8 权益回售金额=25,352.5÷(124,123,491.83 +21,858,432.20)×21,858,432.20=3,796.13(元)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25,000.00应付利息 75.00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1,368.44银行存款 21,55 6.37财务费用 2,1 50.19借:其他权益工具 4,161.20递延所得税负债 8,594.10贷:银行存款 3,7 96.13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8959.17三.研究结论与建议(一)投资者角度目前可转债市场常规的回售条款的触发门槛和“模塑转债”一致,即“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