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经营管理制度范本
农药经营管理制度上墙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农药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农药产品质量和安全,保护消费者和农业生态环境,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农药经营资格管理1. 经营农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经营方式从事农药经营活动。
2. 经营农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备熟悉农药知识和法律法规的业务人员,并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三、农药进货管理1. 经营农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或批发企业进货,并索取相关证明文件。
2. 进货时,应当查验农药产品标签、说明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合格。
3. 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农药进货台账,详细记录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等信息。
四、农药储存管理1. 经营农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设置专用仓库,并保持仓库干燥、通风、清洁,防止农药受潮、变质。
2. 储存农药时,应当按照农药种类、剂型、规格等进行分类存放,并设立明显的标识。
3. 定期检查农药储存情况,确保农药储存安全。
五、农药销售管理1. 经营农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农药产品标签、说明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告知农药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禁忌。
2. 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的农药产品。
3. 建立农药销售台账,详细记录农药的销售日期、数量、购买人等信息。
六、农药废弃物处理1. 经营农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理制度,对废弃农药包装物、残留农药等进行集中处理。
2. 不得随意丢弃农药废弃物,防止污染环境。
七、安全管理制度1. 经营农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确保农药经营场所、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2. 经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 经营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灭火器、防护手套等。
八、监督检查1. 经营农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农业、工商、质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精选3篇)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精选3篇)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篇11、凡是公司统一接种或统一投放的农药,必须由公司统一购进并保管使用,严禁小家户私自购买,并自作主张投放使用或在家中存放农药。
2、公司职工或承包户单独使用农药前,必须请示连安委会,并且由公司相关的技术人员根据实情核准农药的使用种类、数量、方法以及在使用过程中的应注意的事项等,坚决消除在农药的使用方面我行我素的不良行为。
3、在农药的发放方面,保管要做到认真发放,细致登记所发放的农药种类、数量、承包户姓名、做到心中有数,避免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4、农药的存放需单列,严禁与其它物品混放,特别是与粮油等食用物品混放,小家户严禁存放农药,必须在公司统一管理,用时领取。
5、职工承包户在地头地边投放或喷施农药时,必须经连安委会同意,公司相关技术人员认可,同邻地承包户互相协调后方可进行,同时必须在投放或喷施农药地段做醒目告示。
6、严禁使用上级部门禁止使用的农药(如911农药、666农药),一旦发放上报上级部门严肃处理。
7、凡违反上述条款或私自用药,造成后果,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篇21、本公司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把握进货渠道,每一种农药的购进必须有国家规定的“三证”。
2、严禁高毒、高残留农药进入本公司销售。
3、产品通过本公司的植保技术人员田间实验后方可销售。
4、严禁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本公司。
5、在购进农药时,仔细将农药产品与产品的标签或者、产品质量合格证核对无误,并进行质量检验。
6、禁止收购、销售无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无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无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验不合格的农药。
7、在经营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的农业产品,必须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药鉴定机构检验,符合标准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销售;但是,必须注明“国企农药”字样,并附具使用方法和用量。
8、严格执行国家针对高毒、高残留物的农药的有关规定,杜绝国家禁止的农药产品进入本公司。
农药管理规章制度(3篇)

农药管理规章制度(3篇)农药管理规章制度(精选3篇)农药管理规章制度篇1一、农药采购管理制度1、采购部根据农药经营部申报计划制定采购清单,经总经理审批后,采购符合规定的农药;2、所采购的农药需具备国家规定要求的"三证":农药产品登记证、农药产品执行标准、农药生产批准文件;二、农药仓库管理制度1、建立专用的农药产品存放库,库房要相对独立、干燥整洁、存取方便;2、农药库有专门的保管人员,并制定有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农药使用责任制;3、有清晰、连续的农药出入库记录;4、农药按说明要求,分类分隔安全存放;5、每周清理农药库存一次,并做好弃置农药的有关记录。
三、弃置农药药液和农药包装器具处理规定1、农药库房出的农药数量应和回收的包装数量相符;2、空的'包装袋,玻璃瓶,塑料瓶等分类放置,统一进行处理;3、过期的农药,破损的器具和容器应集中处理;4、定期(每季)对过期农药、包装箱具和农药容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由农药提供商统一进行回收处理;5、保留相关记录(弃置农药药液处理记录表;废弃农药包装箱器具处理记录表)。
四、安全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3、农药部经理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4、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剧毒农药和杀鼠剂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5、不得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6、经营者必须了解和掌握自己所销售的农药存在的危险因素;7、农药不得与其他货物、危险化学品和日常用品混放在一起;8、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和失效的农药;9、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产品;10、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中毒。
五、岗位操作规程1、严格按照国家《农药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产品说明书正规销售;2、经营场所不得擅自离人,并做到持证上岗;3、不得混淆产品或卖错、拿错产品;4、农药摆放规范,销售要有详细的登记台帐;5、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农药经营管理规章制度6

农药经营管理规章制度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农药经营管理行为,保障农药使用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二条农药经营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农药经营企业及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农药经营活动。
第三条农药经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科学合理、安全高效、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第四条农药经营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农药经营管理信息系统,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数据,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第二章经营许可第五条从事农药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向农药经营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证。
第六条经营农药的单位和个人需具备相关资质和条件,包括资金、场所、设备等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申请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方可颁发许可证。
第八条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及时办理延续手续,否则将被注销。
第九条经营许可证持有人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禁超范围、假冒伪劣、私自调剂等违法行为。
第十条农药经营管理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将按规定采取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将吊销经营许可证。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一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所售农药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定期对进货农药进行质量检测,对不合格品及时退货或淘汰处理。
第十三条农药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产品包装、标识、说明书等要求,并建立相应档案资料。
第十四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技术水平,确保质量管理的落实。
第十五条农药经营企业应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确保质量安全。
第四章安全防护第十六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农药使用全过程的安全。
第十七条农药经营企业应配备防护设施和器材,保障员工在操作过程中的安全防护。
第十八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环境保护第十九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防止农药对环境造成污染。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5篇)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农药属于有毒、易燃危险化学品,为了保证农药经营过程的安全性,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农药经营单位必须从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农药经营、储存场所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建筑物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4、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中须经国家授权的部门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资格。
5、农药经营、储存单位应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6、经营、储存场所须根据规模大小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做好防火、防毒、防盗工作。
7、经营、储存场所须根据所涉危险化学品(农药)的性质分类、分库存放,禁忌物料不能温存。
8、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农药。
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为确保农药经营活动的安全性和合规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农药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重要内容:1. 资质要求:农药经营企业必须依法注册,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
必须备案登记,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 仓储管理:农药经营企业必须建立明确的仓储管理制度,确保农药储存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要定期对仓库进行检查,确保农药的存放、标识、出入库等过程符合规定。
3. 销售管理:农药经营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要确保销售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提供准确的使用说明和警示信息。
4. 废弃物处理:农药经营企业必须建立废弃农药和包装废物的处理制度,确保废物无害化处理。
禁止将废物随意丢弃或倾倒到水源、土地或其他环境中。
5. 安全培训:农药经营企业要进行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其对农药安全的认识和管理能力。
农药经营管理制度范本(2篇)

农药经营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本制度是为了加强农药经营管理,确保农药的安全合规运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而制定的。
凡在本单位范围内从事农药经营活动的相关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责任与义务1. 农药经营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明确了解农药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具备合法经营农药的证照。
2. 农药经营管理人员应保证农药的质量安全,不得销售过期、假冒伪劣农药,要确保所经营的农药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
3. 农药经营管理人员应加强农药的存储和保管工作,确保农药的正确使用和保存,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农药使用记录。
4. 农药经营管理人员应积极宣传农药的正确使用方法,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用户正确、安全地使用农药。
5. 农药经营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农药经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三、农药经营管理流程1. 农药进货:1.1 农药进货应从合法正规渠道采购,确保农药的质量合格。
1.2 农药进货前,必须核查供应商的证照和资质,确保其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不得购买假冒伪劣农药。
1.3 农药进货时,要对农药进行验收和检验,按照规定的要求对农药的包装、标签、出厂日期、有效期等进行核对,确保农药的质量安全。
2. 农药销售:2.1 农药销售必须出示合法有效的购买凭证,购买者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
2.2 农药销售时,必须向购买者提供农药的质量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书,并对其正确使用方法进行明确指导。
2.3 农药销售人员必须对销售的农药进行登记记录,包括销售时间、数量、购买者姓名等信息。
2.4 农药销售人员要定期进行库存清点和销售情况统计,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和备案。
3. 农药存储和保管:3.1 农药存储场所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远离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
3.2 农药存放要分类进行,避免不同种类的农药混放。
3.3 农药存储场所要定期检查和清理,及时清除过期和变质的农药。
3.4 农药存储场所要做好防潮、防尘、防虫等工作,确保农药的质量安全。
农药管理制度范本

农药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药管理,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农药的生产、经营、使用、管理和监督活动。
第三条农药管理工作要坚持依法行政、科学管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农药安全、合理使用。
第四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处理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农药管理责任制。
第二章农药生产企业管理第五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保证农药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七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农药安全使用指南制度,提供农药的安全使用、注意事项、中毒急救等信息。
第八条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理制度,对农药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三章农药经营企业管理第九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
第十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农药质量管理制度,保证农药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一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农药安全使用培训制度,提高农民的安全用药意识。
第十二条农药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理制度,对农药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四章农药使用管理第十三条农民应当严格按照农药标签使用农药,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方法、剂量和用药时间。
第十四条农民应当妥善保存农药包装物,不得随意丢弃。
第十五条农民应当掌握农药中毒急救措施,发生中毒事故时,及时采取救治措施。
第五章农药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农药安全事故应对能力。
第十八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药残留的监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违反本制度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药经营规章制度范本

农药经营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药经营管理,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体健康,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农药生产、经营、使用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农药经营活动应遵循合法、合规、诚信、公平的原则,提高农药安全、环保、高效的使用水平,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农药经营者应具备相应的经营条件,建立健全农药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农药采购与储存管理制度第五条农药经营者应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农药采购计划,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产品质量合格证等合法资质的生产企业作为供应商。
第六条农药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农药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对采购的农药进行查验,确保农药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要求。
第七条农药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农药储存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的农药储存仓库,确保农药储存安全。
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盗,温度应控制在适宜范围内。
第八条农药经营者应定期对储存的农药进行检查,确保农药质量稳定,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三章农药销售与服务制度第九条农药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农药销售管理制度,遵守国家有关农药销售的规定,诚信经营,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农药。
第十条农药经营者应明确标注农药的名称、规格、含量、用途、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中毒急救措施等信息,确保消费者正确使用。
第十一条农药经营者应提供农药使用技术指导服务,帮助消费者正确使用农药,提高农药使用效果,减少农药残留。
第十二条农药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农药售后服务制度,对消费者在使用农药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给予及时解决。
第四章农药废弃物处理制度第十三条农药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农药废弃物处理制度,对废弃的农药包装物、药液等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存放,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四条农药经营者应定期对废弃物处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五章农药质量事故处理制度第十五条农药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农药质量事故处理制度,对发生的农药质量事故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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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经营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药经营管理行为,保障农产品安全质量,维护农药市
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农药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企业农药经营管理活动应坚持安全第一、科学管理、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原则。
第四条农药经营者应具备依法经营、合规经营、有良好商业信誉、有
敬业精神的业务人员。
第五条本企业应配备专职农药管理员,负责农药经营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企业应设立农药库房,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二章农药经营准备
第七条农药经营者应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并在执照上明确注明经营农
药的类别、范围和有效期。
第八条农药经营者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认定,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
第九条农药经营者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要求,选用符合安全质量要求的
农药经营场所,并将场所用于农药经营活动。
第十条农药经营者应按照规定购买专业合格的农药经营设备和器材,
并做好设备和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
第十一条农药经营者应建立农药进货和销售的记录,并留存相关票据、凭证和销售记录。
第十二条农药经营者应建立农药库房管理制度,确保农药的储存和保
管符合安全要求。
第三章农药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农药经营者应严格按照农药经营许可证的范围和指示,营业
执照的类别和范围经营。
第十四条农药经营者应注意农药产品的有效期,不得延长使用期限,
不得销售已过有效期的农药产品。
第十五条农药经营者应向购买农药的农户提供农药使用和安全管理方
面的指导,提醒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农药。
第十六条农药经营者应严格控制农药销售的数量和比例,防止超量销
售和滥用农药。
第十七条农药经营者应对销售的农药产品进行质量跟踪和追溯,及时
核实农药产品的质量问题。
第十八条农药经营者应建立农药产品使用记录和农民农药使用记录,
及时核查农药使用情况。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处罚
第十九条监督机构按照法定职责对农药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
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十条监督机构有权要求农药经营者提供与农药经营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第二十一条监督机构发现农药经营者有违反法律法规或影响农产品安全质量的行为,有权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制度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并对相关部门进行告知。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企业所有。
以上是一份农药经营管理制度的范本,具体的制度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农药经营者在遵守本制度的同时,还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确保农药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