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预算法实施中的思考和建议_0
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

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一、问题描述预算执行是一个国家或组织在每个财政年度内实施预算的过程。
然而,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影响财政稳定和资源分配的公平性。
本文将探讨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
二、不透明度和信息不对称首先,预算执行过程缺乏透明度可能导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公众难以获得足够的信息来了解预算如何使用。
相关决策经常在封闭的背景下进行,这限制了公众对行为和决策的监督能力。
此外,各级政府部门之间也存在信息共享不及时、不完整的情况,导致资源分配效率低下。
针对这一问题,需要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透明度。
政府应该主动公开预算执行情况、相关数据和决策依据,建立起与社会公众之间良好的沟通渠道。
此外,在各级政府部门之间建立更高效便捷的信息共享机制是必要的。
三、资金挪用和滥用现象其次,资金挪用和滥用是预算执行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些政府官员可能会将预算资金用于非法或个人目的,导致资源的浪费和效益的降低。
这种行为不仅对财政健康造成威胁,还损害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建立严格的监督制度来监控预算资金的使用。
加强审计机构和监察机构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增加对滥用行为的惩罚力度,并提高透明度以及公众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知情权。
四、执行效率低下另一个问题是预算执行效率低下。
部分原因是决策过程繁琐、流程复杂,导致事务处理速度较慢。
此外,一些项目可能存在供应商选择不当、管理失灵等问题,进一步降低了执行效率。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简化和优化预算执行流程,并加强项目管理与监督。
通过引入科技手段如智能化管理系统和数据分析等工具可以提升效率。
同时,制定明确的指导方针和规范性文件,确保各级政府部门在项目选择、投标过程中遵守规范,提高执行效果。
五、资源分配不公平此外,预算执行中的资源分配问题也屡见不鲜。
一些地区或特定群体可能会受到偏向性的待遇,导致财富和机会的不公平分配。
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

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核心,预算执行是落实国家政策、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影响着预算的有效执行。
本文将从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措施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与探讨。
一、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1. 部门履行预算责任不到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应当按照预算的安排,合理规划和使用预算资金。
然而,许多部门存在履行预算的责任不到位、浪费资金、项目不落实等问题,导致预算执行效果不佳,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2. 预算编制与执行过程中信息不透明预算执行过程中,信息透明度较低,一些部门和单位在执行预算时采取不透明的方式,如不同程度的资金挤占、背书、拖欠等,造成巨额财政资金的浪费和挥霍。
同时,一些重大项目中,原本预算用途清晰明了,但在执行过程中,部分资金分流,难以监督和追究责任,影响了预算执行效果及销账和资金追回。
3. 预算执行程度低预算执行程度低是存在的问题之一。
某些部门执行预算时存在违规行为、偏差、滞留等不当情况,造成预算没能实现其规划目标和成果,使政府定下的政策目标无法实现。
4. 预算执行过程中监督机制有待完善预算的监督机制不完善,由此可能存在着一些违规行为和利用财政预算的情况。
一些部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利益纠葛、过度审批以及其他问题,但监督部门审核和追溯的难度较大,导致一些违规行为长期存在。
二、建议措施1. 加强部门预算责任,提高预算执行效能为加强部门预算责任,可通过落实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多方面考核及奖惩机制,明确预算责任范围和责任人及其所需资源,创造良好预算执行环境。
同时加强对各级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管,形成预算监督合力,与较重要的民意相衔接,做到“问责”和“公开”,逐步形成完整、规范的预算执行机制,提高预算执行效能。
2. 完善预算执行过程中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强化财政监督,全面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信息公开、监督、追溯、惩罚等方面工作。
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财政预算的执行是一个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环节。
然而,在实践中,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旨在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问题一: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存在较大差距
在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编制往往不够科学、合理,导致预算与实际支出存在较大差距。
例如,预算编制时可能没有考虑到一些实际情况,如通货膨胀、自然灾害等,导致财政资金无法有效使用。
建议: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经济形势、社会状况等,制定合理的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预算。
问题二:资金使用效益较低
在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有些项目的资金使用效益较低,甚至是浪费或者贪污腐败。
这样既浪费了国家财政资源,也损害了公众利益。
建议:加强对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和评估,对低效、浪费、贪腐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问题三:部门间协调不足
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部门间协调不足也是一个问题。
有些部门可能只关注自己的利益,而忽视了整个财政预算执行的大局。
建议: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建立起一个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体系,确保财政预算执行顺利进行。
问题四:信息公开不够
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信息公开不够也是一个问题。
公众对财政
预算执行的了解较少,难以对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建议: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向公众发布财政预算执行的相关信息,使公众能够深入了解财政预算执行的情况,发挥监督作用。
综上所述,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对待,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确保财政预算执行的顺利进行,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
1.坚持预算管理的立法化、公开化、分级管理、多元监督和信息化,
充分激发财政支出的社会效益;
2.严格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加强对财政预算管理的监督检查;
3.建立完善财政预算报表的填报、审核程序,同时把财政预算审计、安全审计以及其他财政监督审计统一起来;
4.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财政预算的经费使用管理,完善
财务核算制度。
二、完善财政预算收入分配体制
1.财政预算收入分配体制,实现财政与地方自治的结合,完善政府
投资收益的分配机制;
2.加大专项资金的投入,有效推动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发展;
3.发展社会公益支出,实行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相结合的财政拨款
政策,确保基本公共服务的公平性;
4.完善财政支出分配政策,建立严格的财政预算审核制度,把财政
预算管理加以细化,有效阻止和遏制腐败行为,实现财政预算的精细化管理。
三、实施“精准财政补贴”
1.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实施精准财政补贴,有效补齐地方财政支出不
足的缺口。
学预算法实施条例心得体会

学预算法实施条例心得体会预算法实施条例是我国财政领域的一项重要法规,近日我国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
经过阅读和学习,我对这个法规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和体会。
以下是我对《预算法实施条例》的心得体会。
首先,预算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对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修订后的条例在原有法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各级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增强了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例如,在修订后的条例中明确了政府部门预算编报要遵循“入口统一、固定预算表格式、明晰明细、事前审批、动态调整”的原则,有利于规范和提高财政预算的编制质量。
其次,预算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强化了预算执行的监督和责任追究。
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了各级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督要求,将预算执行过程纳入审计范围,加强了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和评估。
同时,修订后的条例还进一步明确了失职渎职责任追究的标准和程序,对于那些违规违法行为将严格追究责任,有助于提高财政预算执行的效能和效益。
再次,预算法实施条例的修订突出了预算信息公开和公民参与的重要性。
修订后的条例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要求,要求各级政府在预算制定、决策和执行环节公开相关信息,增强了财政预算的透明度。
同时,新修订的条例还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财政预算有参与、监督和评价的权利,增强了公众对财政预算管理的参与度,有利于发挥民众的监督作用,推动财政预算管理向更加民主、规范和透明的方向发展。
最后,预算法实施条例的修订为我国财政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支持。
修订后的条例强调了预算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各级政府按照改革的要求和目标进行财政预算管理,推动财政管理从“权力管理”向“绩效管理”转变。
这对于改进我国财政管理的方式和方法,提高财政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推动财政部门向现代化的财政管理转型。
总之,预算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对于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推动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预算的透明度和规范性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浅析如何在基层财政工作中贯彻落实新《预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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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3 . .
划 、各部 门中长期 工作 目标 以及 中期 项 目规 划 ,依 据 有关 财 政 经 济 政策 , 制 定科 学 的 中长期 财政 规划 ,科学 结 合 预算 稳 定 调 节基 金 、预 算 周转 金 、 债券 等财政 工具实现跨年度预算平衡 。
财政资金尽其用 、尽其效 。
般公 共 预算 收入 的编制 内容 既 包括
本 级一 般 公共 预算 收 入 ,也包 括 上级 税 收返 还 和转 移支 付 、下 级上 解 收入 等 ,同时 还包 括从 政 府性 基金 预算 和
( 六)探 索跨 年度预 算平衡机 制 创造 各 预算 部 门积极 协 同配 合 的 优 质 环 境 ,结 合 政 府 中 长 期 工 作 规
一
、
科 学 编 制预 算 ,提 升精 细 化
可评价 的。
管 理 能 力
第 一 ,预 算 编 制 的依 据 需 合 法 、
合 理 。根 据 各征 收部 门 的科学 分 析 ,
( 一 )完善全 口径预 算管理
一
方 面 ,要 保 持 一 般 公 共 预算 、
合 理预 测 预算 收支 ,根 据 年度经 济社 会 发展 目标 、国家 宏 观调控 总体 要求
出 和国有 资本 经 营支 出 中相应 的包 含
需贯 彻落 实到位 。 目前 ,《 预算 法实施 条例 ( 征 求意见稿 )》 ( 以下 简称实施 条 例 )也 正 在广 泛征 求 意见 中 ,实施 条 例 的 出 台将 进 一 步为 规范 理财 行 为 提供 制度 保 障 。将新 《 预算 法》 及 实
法 ,科学压缩 “ 三公”经费预决算。
方 面 ,要 加 大 四本 预 算 之 间 的 衔
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级标题:引言预算是一个国家或组织实现其政策目标的重要工具,也是对财政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和管理的基础。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预算执行往往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针对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级标题:问题描述1. 预算编制不准确:缺乏详细可靠数据、过分乐观估计收入以及忽视支出风险等都可能导致预算编制不准确。
2. 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由于信息不畅通、审批程序繁琐、职责划分不清晰等原因,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成为了常见问题之一。
3. 纪律性差距大:在某些情况下,预算执行部门无法做到刚性节约开支或者超额开支;同时,个别官员滥用公款或者违规操作现象也时有发生。
二级标题:问题原因与分析1. 预算编制不准确:部分政府机构缺乏专业数据支持,在信息共享和协作方面存在困难。
此外,在经济波动较大的时期,预算编制更容易出现不准确问题。
2. 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审批流程繁琐、机构之间协作不密切等原因导致信息传递滞后和资源分配不均衡。
3. 纪律性差距大:管理体制尚未完善,监督措施不够严格。
在一些地区,公款滥用等违规行为较为普遍。
二级标题:解决方案建议1. 改进预算编制过程:a) 优化数据收集及共享机制,确保预算编制所依据的数据准确可靠;b) 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充分考虑财政风险,并提前做好变动情况的应对准备;c) 开展中长期财政规划与税源战略研究,在经济波动时期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
2.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a) 优化资源配置程序和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并推行网上办事平台以提高办理效率;b) 加强内部沟通与协作,明确职责范围以及工作流程,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c) 建立绩效评估体系,对公共项目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3. 提升纪律性:a) 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和改革,完善预算执行的规范流程与标准;b) 增加内部审计力量,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监督检查;c) 强化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员工揭发不当行为。
新预算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3篇)

新预算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3篇)新预算法学习篇1根据20xx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新《预算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深入学习贯彻新预算法,是财政部门当务之急的一件大事,也是每位财政干部应尽的职责,通过学习,我们认为需要强化六个方面,以更好适应新《预算法》对规范财政收支管理与监督的各项新要求。
一、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在原预算法体系下,我国有相当一部分的政府收支活动没有纳入地方预算管理的范畴,比如第76条规定,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预算外资金的存在致使政府预算只对预算内资金进行约束,预算外资金长期游离于预算监管之外。
松江在财政管理过程中也产生了大量游离于政府预算体系的财政资金,如国库102账户、151账户、往来账户以及单位过渡户的资金等,截至20xx年底,区级各部门过渡户资金为2748.68万元,其他账户资金为44352.09万元,经过清理后,实际停留在单位账户的资金为5908万元,这些预算外资金的存在,不仅增加了财政工作的复杂性,而且不利于发挥政府预算的作用,破坏了整体效率。
为此,新预算法重新界定了政府预算收支的定义,明确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不再有预算外这个概念。
其中,第5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这就从法律上真正确立了四本预算的法定性,使预算编制的全口径有法可依。
此外,第5条还强调了四本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可见,新预算法彻底颠覆了以往单一预算的概念,代之以全口径预算的理念,实现了预算体系的新跨越。
为了贯彻新预算法精神,松江区在推进全口径预算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下一步,我区将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一方面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科学性,并做好国库102账户、151账户及过渡户等资金的清理工作,逐步消除预算外资金,使政府预算真正做到不留死角,全面完整地反映政府收支情况;另一方面要建立起三本预算之间的合理联系,形成畅通的资金流动渠道,改善预算缺口与预算盈余并存的局面,增强政府调控能力,发挥预算资金的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切实提高预算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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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预算法实施中的思考和建议
新预算法实施中的思考和建议新预算法实施中的思考和建议 2019 年是新预算法全面实施的第一年。
新预算法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财税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吸收了近年来财政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同时也为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引领了方向,在预算管理诸多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
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不仅对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有重要意义,而且对规范政府收支行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也将产生重大影响。
我市充分认识到新预算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以改革的精神、法治的意识,全面做好新预算法的组织实施,有效应对预算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整个预算过程进一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透明化。
但在新预算法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存在一些疑虑,亟待上级财政部门统筹考虑解决或进行政策指导。
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重点事项挂钩支出的问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
新预算法提出国家确定的各项重点支出,应当在统筹兼顾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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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下,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要的前提下,予以优先安排,取消了法定支出的规定。
但新预算法未设立若相关法律的拨款安排与本法发生冲突,以本法为准的条款,《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对于财政预算安排的规定仍有效力。
同时,各级部门在自上而下的考核时,考核体系和指标并未改变,仍然十分强调经费落实情况,这些大大影响到预算法的法律效力,也为地方政府执行新预算法,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预算带来了困难。
建议通过出台办法,更改考核指标,进一步规范部门各项考核工作,为新预算法的执行创造更好的条件。
二是部门预算的法律定位问题。
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从横向明确了四位一体的预算体系,分别对其概念、范围和编制原则、相互之间的衔接关系做出规范。
第八条则指出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并提出部门预算由部门编制,财政部门批复。
对于部门预算没有给予清晰明确的定位,也没有对部门预算和四本预算的关系进行阐述。
在实际工作中,部门预算收入来源通常不仅仅包括四本预算中,还有一部分政府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性收入,如医院的医疗服务收入、档案馆的经营收入等,对于这一部分收入是否属于政府性收支,
---------------------------------------------------------------最新资料推荐------------------------------------------------------ 是否应该纳入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这一范围,新预算法并没有明确,这也就为部门编制预算带来了难题。
新预算法作为我国预算法制的母法,也只适合于对部门预算制度做出一些原则性规定。
建议通过制定《部门预算实施细则》,对上述问题进行明确,使其在新预算法的原则性指导下发挥对部门预算改革的全面导引作用,二者互为补充,相得益彰。
三是年初预算细化的问题。
新预算法对年初预算细化有明确阐述,要求报送各级人大审查和批准的预算草案应当细化,四本预算支出都要按功能分类编列到项,一般公共预算还要按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编列到款。
这一规定能有效促进各部门单位加大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科学化程度,有利于实现预算的透明化。
但是这一规定也为年初预算的编制带来了困难,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调整,无预算不支出的规定,对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以收定支的项目例如土地收入,只有在土地出让后才能安排到具体项目,还存在一些据实结算项目需要在执行过程中逐步细化,如预留增资等,这些项目要在年初就充分预测并细化到项级科目存在较大的困难。
四是预备费的适用范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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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预算法第四十条对预备费的设立和使用作了规定,其中提到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对于部门不可预见的事务是否能从预备费中列支没有明确。
但从实际出发,部门在年初预算时就界定一年的工作存在困难,中途追加的零星工作、突发性支出很多,比如年中安排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按照无预算不支出的规定,若预备费仅能用于应急救灾等突发事件,不能用于部门不可预见事务,可能会影响到部门的实际工作。
同时,预备费可能还会造成结余。
建议预算法实施细则对预备费的使用进一步细化解释,同时对预备费的结余使用也进行明确。
五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问题。
强调绩效是新预算法的一大亮点。
讲求绩效首次被作为一条重要原则,和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相并列。
新预算法提出,编制预算要参考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人大出具的预算审查报告要对提高预算绩效提出意见和建议。
绩效原则已经贯穿到预算编制、预算审查和批准、预算执行和监督、决算等各个环节。
对于市州等地方政府来说,强调绩效有利于促使政府部门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缓解资金压力。
但从技术层面上来讲,预算绩效评价的技术核心在于指标评价体
---------------------------------------------------------------最新资料推荐------------------------------------------------------ 系的建立,而对众多项目建立评价指标和考核标准的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对项目目标的制定、绩效指标的编制、绩效数据的收集、绩效报告的完成、绩效的考核等等。
市州一级普遍存在缺乏专业人才,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
财政部已经下发了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对地方的绩效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大的指导作用。
在此基础上,建议财政部会同国家部委,针对不同的行业,陆续分类建立指标体系模板,基层单位用报表的办法进行绩效评价,让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能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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