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积分制管理办法和要求9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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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积分制管理规定和要求

学生积分制管理规定和要求

学生积分制管理规定和要求引言:学生积分制管理是一种旨在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管理模式。

通过积分制,学校可以对学生的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品德表现等方面进行评估,并根据积分结果给予相应奖励或惩罚。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生积分制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一、学生积分制管理的目的学生积分制管理的主要目的是激励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学业和品德的提高。

通过积分制,学校可以对学生在学业、实践、品德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帮助学生发展其优势,弥补劣势,并提供综合素质的评估依据,为学生的未来发展提供指导。

二、学生积分制管理的基本原则1.公平原则:学生积分制管理应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一名学生,不论其背景、资质和特长。

2.激励原则:学生积分制管理应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活动,鼓励他们主动发展个人特长和能力。

3.全面发展原则:学生积分制管理应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同时注重学业、实践和品德等方面的提升。

三、学生积分制管理的具体要求1.学业要求: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评定,设置相应的积分。

积分可以与学期、学年的学业成绩挂钩,如学期前十名可获得额外积分。

2.实践要求:学生应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类实践活动,如参加社团、科研项目、志愿者活动等,学校对参与程度、表现等进行评定并给予相应积分。

3.品德要求:学校应对学生的品德进行考察和评估,如遵守纪律、尊师重道、团结友爱、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表现,给予相应积分。

4.完成学校任务要求:学生应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如作业、报告、实验等,学校对任务完成的质量和及时性进行评价并给予相应积分。

5.互助合作要求:学生应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如班级、社团、团队等,学校对学生互助合作和共同协作的表现给予相应积分。

四、学生积分制管理的奖惩机制1.积分奖励:学校对积极参与学生积分制管理的学生进行奖励,如设立积分排行榜、颁发奖状或奖品等。

2.积分惩罚:对于违反学校规定、品行不端或恶意损害他人的学生,学校可给予相应的积分扣除,甚至取消其参与学生积分制管理的资格。

学生积分制管理办法

学生积分制管理办法

酒泉第四中学学生德育积分制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技能型人才,把学生在校德、智、体三方面的表现化为分数,以此来衡量每位学生的综合成绩,让学生学习、生活、工作、娱乐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管理工作逐步达到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

一、德育积分(占40%)(一)指导思想学生思想品德、行为规范、各种表现都用分数来计量。

以此来考核德育,其目的培养学生自治自理、自我评价的能力。

(二)德育量化积分(占德育积分的70%)德育量化积分由基础分、加分、奖分和减分四部分组成。

第一项:基础分,能够熟练地掌握学生手册中的各种制度的详细内容,可得基础分70分(一般通过考试确定)。

第二项:加分或奖分1、担任学生工作职务,完成任务,经学校和班主任鉴定后,可适当加3—7分,但不重复加。

2、被评为校、县、市、省级先进个人分别情况奖励5—16分。

3、代表班级或学校参加各类比赛、竞赛活动,获奖者分别情况奖励2—15分。

4、做好事、影响大,经学校认可适当加3—10分。

第三项:减分1、出勤:不能出满勤者分别情况扣0.5—3分。

2、学习:违犯课堂纪律,酌情扣2—5分。

3、集体活动:违反活动规定酌情扣2—5分。

4、晚就寝(包括午休):违犯宿舍纪律规定,视其情节扣2—5分。

5、卫生劳动:不按时或不按要求参加卫生扫除和劳动者酌情扣2—5分。

6、爱护公物:损坏学校公物,除照价赔偿外酌情扣2—10分。

7、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违犯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酌情扣2—10分。

8、违犯《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受到处分者分别扣10—30分。

(三)德育评议积分(占德育积分的30%)每学期结束由各班班主任组织学生进行德育评议,评议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对于每个学生的德育评议积分,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德育评议积分=(优秀数×85+良好数×75+及格数×60+不及格数×0)/参评人数×4 (四)德育积分及管理办法1、德育积分=德育量管积分×70%+德育评议积分×30%2、德育量管积分:各班建立“学生德育量管积分册”,由班主任把关,德育量管员具体负责记录,要求记录真实细致,填清加分、减分的原因,按照标准记分,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标准,每月各班按加分、减分、总分分别统计好,上报政教处,同时班级公布每个学生的德育量管积分。

学生积分制管理办法和要求

学生积分制管理办法和要求

学生积分奖励使用管理办法为使学生自理自立,结合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遵规守纪、文明礼仪的优良品质,学会认知,学会生存,学会共同生活,并鼓励学生创先争优,积极参与学校生活,特制定学生积分奖励使用管理办法。

一、学生积分学生积分由基本积分、奖励积分和扣分三部分组成。

奖励积分包括班级奖励分和学校奖励分。

(一)基本积分:每生每学期50分。

主要用于购买本子、纸、笔等学习用品。

(二)奖励积分:1、班级奖励分:⑴学业评价10分。

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优秀,奖励10分。

⑵综合评价10分。

每学期结束,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进行评议。

评议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30%、良好30%、合格和不合格40%。

分值分别为优秀10分、良好7分、合格5分、不合格0分。

2、学校奖励分:⑴荣获各级各类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等集体荣誉(全国、省、市、区、校),每生奖励80、50、30、20、15分。

⑵学校组织的各类大活动(如体育节、艺术节等)获得优秀组织奖等集体荣誉,每生奖励10分。

⑶表现优异,品学兼优,获得国家、省、市、区级荣誉称号的学生,奖励80、50、30、20分。

⑷学生会任职,工作认真负责。

优秀的团委、学生会干部奖励25分,优秀的团委、学生会干事奖励15分。

⑸校级三好、班干部、团支书、团员、少先队员奖励15分,优秀住校生奖励10分。

⑹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宿舍管理工作,优秀楼长、护导长奖励25分,舍长一二等奖分别奖励20分、15分,优秀护导生一二等奖分别奖励15分、10分。

⑺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比赛、竞赛等,获奖者(一二等奖,一次运动会选最高一项奖励)国家级奖励50分,省级奖励30分,市级奖励20分,区级奖励10分(一次运动会选最高一项奖励);代表班级参加校级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5分、10分、5分。

⑻好人好事,经学校认可,适当奖励5—20分。

⑼积极参加公益劳动,主动承担学校公益岗位管理服务,评价好,每月奖励20分。

学生综合积分管理办法

学生综合积分管理办法

学生综合积分管理办法为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手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实施1.学生处教导科是负责学生综合积分的管理部门,负责学生综合积分的初始化、加分、减分、恢复等工作。

其中学生入学时初始综合积分皆为100分。

2.学生有违纪情况,视情节轻重,可分别做出:(1)批评教育,不扣除综合积分;(2)批评教育,扣除综合积分;(3)批评教育,扣除综合积分并同时给予处分的建议。

3.保卫处负责校园内学生违纪行为督察,学生处公寓科负责宿舍内学生违纪行为督察,学生处教导科负责学院内学生违纪行为督察。

如发现学生违纪行为及时予以劝阻、批评教育,并对违纪行为向学生处教导科报送学生违纪行为清单。

4.教学管理人员在以下工作过程中,发现学生违纪,视情节,将学生违纪行为明细报送学生处教导科进行综合积分扣罚。

(1)班主任对学生参加学校各种活动以及学生自习课期间遵守课堂秩序和其它校规校纪情况进行考勤、监督、检查;(2)任课教师对学生遵守课堂纪律以及遵守其它校规校纪情况进行监督;(3)监考教师按规定对学生参加考试情况及违纪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分院院长有权对所有环节学生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并扣罚学生综合积分。

5.教导科每天根据任课老师的点名表统计当天旷课、迟到、早退学生纳入违纪清单扣除相应综合积分。

6.全校教职员工均有责任对学生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学生发生违反校规校纪情况应及时予以劝阻并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如属校园违纪则将违纪学生报保卫处,如属院内违纪报教导科,如属宿舍违纪则报宿管教师。

7.教导科每周一向学院发送《违纪学生处理单》,学院根据《违纪学生处理单》对各类违纪达到处分级别的学生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当周周五下班前反馈给教导科。

如达到开除处分的学生在当周内未处理完毕,可向学生处教导科申请延期一周处理,特殊情况需向主管校领导提交书面申请缓期处理,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综合积分应用1.重修(1)综合积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的,可以免费重修;(2)综合积分在70分(含70分)至79分之间的,须交纳100元重修费,教学周期为半个教学月度的须交纳50元重修费;(3)综合积分在60分(含60分)至69分之间的,须交纳200元重修费,教学周期为半个教学月度的须交纳100元重修费;(4)综合积分在50分(含50分)至59分之间的,须交纳300元重修费,教学周期为半个教学月度的须交纳150元重修费。

学生积分制管理办法和要求

学生积分制管理办法和要求

学生积分管理办法涩埠校区四年级一班2017.9为使学生白理白立,结合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遵规守纪、文明礼仪的优良品质,学会认知,学会生存,学会共同生活,并鼓励学生创先争优,积极参与学校生活,特制定学生积分奖励使用管理办法。

一、积分项目班主任在班级日常管理中,根据学习、纪律、卫生、文明礼仪、安全、晨读-午写-暮醒、家庭表现、其他奖励、临时奖励等方面计分统计。

每项设基础分,完成后得到该项分数,根据实际情况增减项内分数。

二、积分方法1、奖分:(1) 班级科任教师可随课堂根据学生表现,适时给予积分奖励。

(2) 获得班内、校内、单元内、市集体奖,根据范围每人奖励2-5-10-15 分。

(3) 参加各种比赛获得优秀奖次,获奖学生根据级别每人奖2-5-10-15(4) 表现优异,品学兼优,获得国家、省、市、区市级荣誉称号的学生,奖励80、50、30、20 分。

(5) 好人好事,经学校认可,适当奖励2—5分。

(6) 被学校奖扣分者,班级内将双倍奖扣同等分数。

(7)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主动发现、报告校内安全隐患,或监督、制止同学中的不安全行为,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经学校或班级认可,视避免损失情况,适当奖励1 — 3分。

(二)扣分:1、班级在日常管理中,对于违反〈〈积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小组长检查,酌情扣1-5分,对于没有得到“红星”标志的学生,通知家长座谈或当众批评或课余训诫谈心。

2、教师根据学生的具体表现,对于影响班级形象,增添负能量的学生,如打架、骂人、侮辱同学、欺负小同学、不尊重教师、同学举报后又屡教不改的坏现象等,教师酌情扣1-5分。

3、校园内发生不安全事故,影响恶劣的加倍扣分。

三、积分管理程序。

1、班级建立学生积分记录簿。

小组长根据小组成员的日常表现,结合积分-可编辑修改-管理办法规定,做好奖扣分记录。

2、小组长每天到班长处统计一天的积分情况。

小组长由班长统计,两个班长交换统计。

学生积分制管理办法和要求

学生积分制管理办法和要求

学生积分管理办法涩埠校区四年级一班2017.9为使学生自理自立,结合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遵规守纪、文明礼仪的优良品质,学会认知,学会生存,学会共同生活,并鼓励学生创先争优,积极参与学校生活,特制定学生积分奖励使用管理办法。

一、积分项目班主任在班级日常管理中,根据学习、纪律、卫生、文明礼仪、安全、晨读-午写-暮醒、家庭表现、其他奖励、临时奖励等方面计分统计。

每项设基础分,完成后得到该项分数,根据实际情况增减项内分数。

二、积分方法1、奖分:(1)班级科任教师可随课堂根据学生表现,适时给予积分奖励。

(2)获得班内、校内、单元内、市集体奖,根据范围每人奖励2-5-10-15分。

(3)参加各种比赛获得优秀奖次,获奖学生根据级别每人奖2-5-10-15(4)表现优异,品学兼优,获得国家、省、市、区市级荣誉称号的学生,奖励80、50、30、20分。

(5)好人好事,经学校认可,适当奖励2—5分。

(6)被学校奖扣分者,班级内将双倍奖扣同等分数。

(7)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主动发现、报告校内安全隐患,或监督、制止同学中的不安全行为,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经学校或班级认可,视避免损失情况,适当奖励1—3分。

(二)扣分:1、班级在日常管理中,对于违反《积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小组长检查,酌情扣1-5分,对于没有得到“红星”标志的学生,通知家长座谈或当众批评或课余训诫谈心。

2、教师根据学生的具体表现,对于影响班级形象,增添负能量的学生,如打架、骂人、侮辱同学、欺负小同学、不尊重教师、同学举报后又屡教不改的坏现象等,教师酌情扣1-5分。

3、校园内发生不安全事故,影响恶劣的加倍扣分。

三、积分管理程序。

1、班级建立学生积分记录簿。

小组长根据小组成员的日常表现,结合积分管理办法规定,做好奖扣分记录。

2、小组长每天到班长处统计一天的积分情况。

小组长由班长统计,两个班长交换统计。

3、班长每周统计好学生本周综合表现,记好积分,根据积分求得标记“红星”标记,及时上奖牌榜展示。

学生成长积分实施细则

学生成长积分实施细则

学生成长积分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学生成长积分是一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方式,旨在全面衡量学生在学术、体育、文艺、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学生成长积分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学生成长积分的获取和使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具体规定。

一、积分获取方式1.1 学业表现学生成绩是学生成长积分的重要组成部份。

学生在每学期末根据学业表现评定获得相应的积分,包括考试成绩、作业完成情况、课堂表现等。

1.2 体育活动学生积极参预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如运动会、体育比赛等,可获得一定的积分奖励。

1.3 文艺表现学生参预学校的文艺活动,如文艺演出、朗诵比赛等,表现突出者将获得相应的积分奖励。

二、积分使用方式2.1 奖学金评定学生成长积分可以作为评定奖学金的重要依据之一,表现优秀者将获得额外的奖学金奖励。

2.2 学生干部选拔学生成长积分也可以作为选拔学生干部的参考依据,表现突出者将有机会担任学生会、班干部等职务。

2.3 评优评先学生成长积分还可以作为评选各类优秀学生的重要依据,如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的评选。

三、积分管理机制3.1 积分记录学生成长积分的获取和使用情况将被详细记录,学生可以随时查询自己的积分情况。

3.2 积分审核学生成长积分的获取需要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核,确保积分获取的公平公正。

3.3 积分激励学校将定期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学生积极参预各项活动。

四、积分补偿机制4.1 学生特长对于某些学生在学习以外有特长的情况,学校可以赋予相应的积分奖励,以补偿其在学业上的不足。

4.2 社会实践学生积极参预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等,也可以获得一定的积分奖励。

4.3 个性发展学生在个性发展方面表现突出,如领导力、创新能力等,也可以获得相应的积分奖励。

五、积分评定标准5.1 等级划分学生成长积分将根据不同等级进行划分,包括优秀、良好、普通等级,以便更好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

5.2 积分权重不同类型的积分将有不同的权重,如学业表现的积分权重较高,体育活动的积分权重较低,以体现学生在各个方面的平衡发展。

积分制学校管理制度

积分制学校管理制度

积分制学校管理制度一、基本原则1. 积分制学校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以学生为中心,倡导全面发展、个性化教育,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2. 积分制学校管理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学生的努力程度和表现给予相应的积分奖励或惩罚,对学生进行激励和引导。

3. 积分制学校管理制度注重学生的全面素质培养,强调学生的品德、智慧、体魄和美感的综合发展。

4. 积分制学校管理制度要求学生和教师、家长之间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形成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二、积分奖励和惩罚机制1. 积分奖励机制(1)学习方面: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完成作业认真、取得优异成绩等均可获得相应积分奖励。

(2)品德方面:热心助人、遵守校纪校规、勇于创新等行为也将受到奖励。

(3)体育方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团体比赛获奖等也将受到奖励。

(4)艺术方面:参加文艺活动、获得艺术奖项等同样可获得积分奖励。

2. 积分惩罚机制(1)学习方面:未完成作业、迟到早退、考试作弊等行为将受到相应积分惩罚。

(2)品德方面:欺凌他人、抽烟喝酒、违反纪律等行为同样会受到惩罚。

(3)体育方面:拒绝参与体育锻炼、逃避运动比赛等行为也将受到惩罚。

(4)艺术方面:不尊重他人作品、恶意破坏艺术品等行为同样会受到惩罚。

三、积分管理规定1.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表现和成绩获得相应的积分,根据积分高低确定学生在学校的地位和享受的权利。

2. 学生的积分将定期进行评定和清零,以激励学生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和行为表现。

3. 学校将定期组织一次大型的积分活动,对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学生进行督促和帮助。

4.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积分申请参加一些特殊的活动或项目,以拓展自己的学习和生活经验。

四、积分管理流程1. 学校设立专门的积分管理小组,负责对学生的积分进行评定和管理。

2. 学生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积分,包括学习、参加活动、社会实践等。

3. 学生的积分情况将定期进行记录和汇总,向学生本人和家长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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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河店镇回族学校学生积分奖励使用管理办法为使学生自理自立,结合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遵规守纪、文明礼仪的优良品质,学会认知,学会生存,学会共同生活,并鼓励学生创先争优,积极参与学校生活,特制定学生积分奖励使用管理办法。

一、学生积分
学生积分奖励积分和扣分二部分组成。

(一)奖励积分:
(1)班级科任教师可随课堂根据学生表现,适时给予积分奖励。

(2)班主任在班级日常管理中,可根据《中小学生守则》《南河店镇回族学校养成教育》《南河店镇回族学校学生在校一日常规》内容给予适当奖励。

(3)荣获各级各类先进班集体等集体荣誉(全国、省、市、区、校),每生奖励50、30、20、10、5分。

(4)学校组织的各类大活动(如体育节、艺术节等)获得优秀组织奖等集体荣誉,每生奖励5分。

(5)表现优异,品学兼优,获得国家、省、市、区级荣誉称号的学生,奖励80、50、30、20分。

(6)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比赛、竞赛等,获奖者(一二等奖,一次活动选最高一项奖励)国家级奖励50分,省级奖励30分,市级奖励20分,区级奖励10分(一次运动会选最高一项奖励);代表班级参加校级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5分、10分、5分。

⑻好人好事,经学校认可,适当奖励2—5分。

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主动发现、报告校内安全隐患,或监督、
制止同学中的不安全行为,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经学校或班级认可,视避免损失情况,适当奖励1—3分。

(二)扣分:
班级在日常管理中,对于违反《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南河店镇回族学校学生在校一日常规》和班级的有关规定,造成较大影响的,经班主任、科任老师或班委会审核,酌情扣1-5分,扣分直接从积分中收回,对于没有获得积分的学生,通知家长座谈或当众批评或课余训诫谈心。

二、积分使用管理
学生积分制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类,学校在执行积分制奖励时本着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的原则,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可同时享受。

总结表彰后收回学生的积分卡,以备下周使用。

精神奖励:
1、班级建立学生积分手册。

班级奖励积分由班主任负责,每周统计总结,对于表现突出者,可当家长面(电话)表扬学生,或面对全班学生,拥抱受奖励学生,或者受奖励学生在指定时间段内享受特权等。

2、班级学生周积分前三名报政教处审核。

学校设积分荣誉榜,由少先大队部负责,根据获得的荣誉及时张榜公布或利用每周升旗仪式集中表彰。

物质奖励:
学生可凭积分卡到学校后勤处兑换适合自己物品。

月积分达60分者,可兑换作业一本或学生套尺一套;
月积分达70分者,可兑换笔记本;
月积分达80分者,可兑换文具包一个;
月积分达90分及以上,可兑换少儿图书一本。

三、有关要求
1、实施学生积分是学生管理和班级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对学生积极参与学校活动和管理,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活动,创先争优,自主管理,融入社会等具有重要意义。

2、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在使用积分卡时,要适时适度,切勿滥用,避免因激励学生而出现负面效应。

3、学校奖品品来源:社会捐赠的物品;学校统一购置的物品。

4、班主任要切实加强学生教育管理,教育学生保管使用好自己的积分卡。

教会学生用积分卡兑换适合自己的物品,并杜绝不良现象的出现。

5、学生积分奖励使用管理由政教处具体负责实施,未尽事宜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南河店镇回族学校
2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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