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专学校学生德育积分条例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一、学生德育学分的获得和使用1.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各种德育活动获得德育学分。
这些德育活动可以包括班级会议、团队合作、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
每项活动对应的德育学分数量由学校教育部门根据活动的重要性和难度进行评定。
2.学生可以在一学年内自由选择参加的德育活动,但获得的德育学分不能重复计算,即同一个活动只能获得一次学分。
3.学生获得的德育学分可以在学生的个人成绩中单独计算和体现。
学生在申请升学、求职等时可以提供德育学分作为参考。
4.学生获得的德育学分可以用于弥补其他学科的成绩不足。
例如,若学生学科成绩不及格,但在德育学分较高且没有达到上限的情况下,可以将德育学分用于该学科成绩的弥补,以提高学生的总绩点。
二、评定德育学分的标准1.学校教育部门制定评定德育学分的标准,包括参与德育活动的时间、质量、成果等方面的要求。
2.参与德育活动的学生必须按照规定参与并完成活动,否则无法获得相应的德育学分。
3.德育学分的评定应公平、公正、客观。
学生参与的德育活动应有明确的绩效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
三、德育学分绩点及其计算方式1.德育学分绩点是指学生获得的德育学分与其对应的学分绩点进行相乘得到的绩点。
2.学生每学期的德育学分绩点计算方式为:德育学分绩点=∑(德育学分×学分绩点)/总学分。
3.学期德育学分绩点的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四、其他相关规定1.学生获得的德育学分应有明确的记录。
学校可通过班级德育档案、学生档案等形式进行记录,以备查验和证明。
2.学生获得德育学分的详细情况应向学生报告,并在学校内部进行公示。
3.学校教育部门应定期对学生进行德育学分的审核和评估,确保德育学分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总之,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对学生德育教育进行了具体规定,通过获得德育学分,可以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德育活动,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综合素养。
同时,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还为学生提供了一定的激励,可以用德育学分弥补其他学科不足,提高学生的总绩点,有助于学生全面发展。
中职学校量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量化管理,规范学生行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量分管理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促进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
第二章量分体系第四条量分体系包括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五个方面。
第五条德育量分包括:思想道德、遵纪守法、文明礼仪、心理健康等方面。
第六条智育量分包括:学习成绩、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方面。
第七条体育量分包括:体育锻炼、体育竞赛、运动技能等方面。
第八条美育量分包括:艺术欣赏、艺术创作、艺术实践等方面。
第九条劳动教育量分包括:劳动技能、劳动态度、劳动成果等方面。
第三章量分标准第十条德育量分标准:(一)思想道德:积极参与政治学习,关心国家大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二)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三)文明礼仪: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共财产,讲究卫生;(四)心理健康:乐观向上,积极进取,面对困难能自我调节,无心理障碍。
第十一条智育量分标准:(一)学习成绩:根据各科成绩进行排名,给予相应分值;(二)学科竞赛: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并获得奖项,给予相应分值;(三)科技创新:参与科技创新项目,获得专利或奖项,给予相应分值;(四)社会实践: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取得良好成果,给予相应分值。
第十二条体育量分标准:(一)体育锻炼: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锻炼活动,完成规定任务,给予相应分值;(二)体育竞赛:参加学校或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并获得奖项,给予相应分值;(三)运动技能:掌握一定运动技能,积极参加学校体育活动,给予相应分值。
第十三条美育量分标准:(一)艺术欣赏: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欣赏活动,给予相应分值;(二)艺术创作:参与艺术创作,取得良好成果,给予相应分值;(三)艺术实践:参加学校或省级及以上艺术实践项目,取得良好成果,给予相应分值。
学校德育积分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全面提高学生的德育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校特制定德育积分制度。
该制度旨在通过量化评价,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德育活动,增强学生的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制度目的1. 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提高学生的道德素养。
2. 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德育活动,形成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3. 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三、积分规则1. 基础分:每人每月基础分为60分。
2. 加分项目及分值:a. 参与德育活动:每参与一次德育活动加1分。
b. 优秀班干部、团员、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根据荣誉称号的级别,每月加2-5分。
c. 纪律表现:每月评选一次,表现优秀者加2分,表现良好者加1分。
d. 学习进步:每月评选一次,进步明显者加2分。
e. 社会实践:每参加一次社会实践活动加1分。
f. 志愿服务:每参加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加2分。
3. 扣分项目及分值:a. 违纪行为:每发生一次违纪行为扣2分。
b. 拖欠作业:每拖欠一次作业扣1分。
c. 课堂纪律:每违反一次课堂纪律扣1分。
四、积分评定1. 每月底,班主任根据学生的德育积分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学校德育部门。
2. 学校德育部门对班主任上报的德育积分进行审核,确定最终积分。
3. 学校德育部门将学生的德育积分结果公布于学校网站和班级公告栏。
五、积分应用1. 德育积分作为评选优秀班干部、团员、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
2. 德育积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3. 德育积分作为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六、结语学校德育积分制度旨在通过量化评价,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德育活动,提高学生的道德素养。
我们相信,在德育积分制度的引导下,我校学生的德育素质将不断提高,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

德育学分制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德育学分制是指通过对学生德育表现进行评价,并将其转化为学分的一种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德育活动,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本文将详细介绍德育学分制的实施细则,包括评价标准、学分获取途径、学分使用规定等。
二、评价标准1. 遵守校规校纪: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课堂纪律、宿舍管理、考试规定等。
2. 诚实守信:学生应诚实守信,不作弊、不抄袭,遵守学术道德和社会公德。
3. 社会实践活动: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服务、社区活动等。
4. 精神文明建设:学生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5. 体育锻炼:学生应定期参加体育锻炼,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
6. 学术科研成果:学生积极参与学术科研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三、学分获取途径1. 德育表现评价:学校将根据学生在各项德育活动中的表现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转化为相应的学分。
2. 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根据活动的时长和质量获得相应的学分。
3. 学术科研成果:学生参与学术科研活动,根据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获得相应的学分。
4. 优秀德育案例:学生可以提交自己在德育方面的优秀案例,经评审通过后获得相应的学分。
四、学分使用规定1. 学分兑换:学生可以将获得的学分兑换为奖励,如奖学金、荣誉称号等。
2. 学分抵扣:学生可以将获得的学分抵扣部分课程的学分要求,从而减轻学业负担。
3. 学分转让:学生可以将获得的学分转让给其他有需要的同学,帮助他们完成学分要求。
五、学分管理1. 学分记录:学校将建立学生德育学分的记录系统,详细记录每位学生的学分获取情况。
2. 学分公示:学校将定期公示学生的德育学分情况,以保证公平公正。
3. 学分监督:学校将设立学分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学分的评价、发放和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六、奖惩措施1. 优秀学生奖励:对于在德育学分制中表现优秀的学生,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如荣誉称号、奖学金等。
中职部学生德育考评办法

中职部学生德育考评办法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的文明素质,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使学生成为适应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
同时通过对学生德育量化评分,为学院专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定提供基本依据。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特制定学生德育考评办法。
一、德育考评的评分细则(一)学生德育考评分由基本分与附加分(奖励或惩罚份)两部分组成。
每学年学生的德育考评量化得分,满分为100分,最低分为0分。
(二)基本分:在每学年的学生德育考评工作中,学生如基本达到学生德育考评当中所列内容的要求,政治合格,学习认真,遵纪守法、尊规守纪,诚实守信,遵守公德,热爱集体,团结友善,即可获得德育考评基本分70分。
(三)附加(减)分:1、附加(减)分是在学生基本分基础上进行的加减分操作,分为奖励分和惩罚分。
奖励分是鼓励那些在具体的日常生活中,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大力支持学生工作,热心公益事业,刻苦努力学习,成绩显著,综合素质好,科研、文艺、体育等能力突出,为集体争得各项荣誉,表现优异的学生,具体细则见下面《奖励分》表格;2、惩罚分是惩罚那些纪律观念淡漠,不遵守校规校纪,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努力,集体荣誉感缺乏,有违反公民道德和大学生行为准则的学生,具体实施细则见下面《惩3、每学年学生德育考评附加分奖励分小计最多不超过30分,超过30分以30分计。
4、凡受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德育考评成绩应为“不合格”。
受其他处分的学生按实际考评情况记录考评结果。
二、几点说明1、学生德育考评量化评分是学生思想、品德行为表现的综合体现,评定时要以事实为根据,各班要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
2、平时总分接近60分或60分以下时,班主任、班委干部要向学生亮“黄牌”警告。
3、学期末学生德育考评若成绩为不及格,系上要通知学生家长,并作劝其退学处理。
4、德育考评量化成绩将装入学生档案。
三、本考评办法由中职部负责解释。
四、本考评办法从开学之日起实行。
育才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德育积分“百分卡”管理方案

育才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德育积分“百分卡”管理方案一、背景介绍育才中等专业学校作为一所重视学生全面发展和德育教育的学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德育引导和管理,特推出学生德育积分“百分卡”管理方案。
该方案旨在通过给予学生德育积分,激励学生优化自己的行为,培养良好的品行和习惯,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方案内容1.“百分卡”分为德育积分部分和个人积分部分。
德育积分部分:根据学生的德育表现,学校将给予不同程度的积分,包括先进个人奖励、文明行为奖励、社会实践奖励等,以此鼓励和弘扬学生的良好行为和优秀品德。
个人积分部分:学生可以通过积极参与学校活动、课堂表现等途径积累个人积分,这部分积分可以用来兑换商品或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2.德育积分的奖励机制(1)先进个人奖励:根据学生的德育表现,学校每月选出一批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一定数量的德育积分,并发布公示,充分激励学生的积极参与。
(2)文明行为奖励:学校设置文明行为奖励项,如文明宿舍奖、文明餐厅奖、文明交通奖等,根据学生在相应场景下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德育积分。
(3)社会实践奖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经过认证和反馈后,可以获得一定数量的德育积分。
3.个人积分的获取和使用(1)学生通过积极参与学校各类活动,如文艺节、运动会等,表现突出者可以获得个人积分。
(2)在课堂上积极回答问题、认真完成作业等,学校将给予相应的个人积分。
(3)学生可以通过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竞赛活动,获得相应的个人积分。
(4)学生可以使用个人积分兑换学校提供的商品或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4.管理和监督机制(1)学校将设立德育积分管理中心,负责德育积分的评定、统计和管理工作。
(2)学生德育积分将作为学生综合评价的重要指标,定期向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公示。
(3)学校将通过定期座谈会、家长会等方式听取学生和家长对“百分卡”管理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三、预期效果1.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德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行为和优秀品德。
德育人员积分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德育工作质量,激发德育人员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德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德育部门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以德育工作实际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德育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第二章积分管理第四条积分分为基础积分和奖励积分两部分。
第五条基础积分:1. 每位德育人员每月的基础积分为100分。
2. 每学期结束,根据德育人员工作表现,基础积分按照实际工作月数进行累加。
第六条奖励积分:1. 德育人员在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如开展特色德育活动、获得上级表彰等,可给予奖励积分。
2. 奖励积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分别对应10分、5分、3分。
3. 奖励积分每学期累计,超过30分者,可享受学期末的表彰和奖励。
第三章积分使用与考核第七条积分使用:1. 积分可用于评选优秀德育人员、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2. 积分可作为德育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3. 积分可参与德育部门内部评优评先活动。
第八条考核:1. 德育部门设立考核小组,负责对德育人员进行定期考核。
2.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育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团队协作等方面。
3. 考核结果作为德育人员积分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奖惩与激励第九条奖惩:1. 对表现优秀的德育人员,给予积分奖励,并在德育部门内部进行通报表扬。
2. 对工作不力的德育人员,给予积分扣除,并进行批评教育。
第十条激励:1. 定期对积分较高的德育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2. 积分累计达到一定标准者,可享受岗位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的优先权。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德育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德育人员积分制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德育工作质量,激发德育人员工作积极性,为学校德育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德育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努力提升自身素质,为学校德育事业贡献力量。
德育积分计算法则

德育积分计算法则一、德育积分学期满分为100分。
二、德育积分为两部分组成:日常行为规范和奖励加分三、计算方法:日常登记时德育积分采用加分制,不封顶。
每生在新学期开始的第一天都为0分,以后视每天的表现情况累加,每周公布本周所得积分情况和实时总分情况。
㈠、日常行为规范计算方法:每天日常行为规范满分为10分,一周以5天算,星期天晚并入周五计算。
1、迟到每次扣1分,事假每节课扣1分,病假每节课扣0.5分,旷课每节课扣3分,对于旷课行为再犯的加倍扣分。
夜不归宿每次扣5分,再犯的加倍扣分2、纪律不好的每次扣0.5分(具体为早读不认真,不跟读或早读不出声的扣0.5分;晚自习或上课说话聊天,影响老师或同学上课的扣0.5分,老师和同学提醒后仍不改正的每次扣1分;有抽烟、喝酒、打架、吵架等不良行为的,每次扣5分,屡教不改的加倍扣分。
3、卫生没做好的,当天的值日生分摊扣当天班级被扣的日常行为规范分值,同时相关同学每次扣1分。
(每位同学要养成不要乱扔垃圾的习惯,对于身边的垃圾即使不是自己扔的,也要顺手捡起扔到垃圾桶。
)4、仪容仪表每违反学校规定每项每次扣1分。
㈡、奖励加分计算方法:1、个人奖:(1)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活动每次2分。
(2)成绩良好有获奖者另行加分(个人奖):2、集体奖:全班50%以上人员参加:每次每生加10分50%以下10人以上:每次每生加510人以下:每次每生加2分。
3、班级主要干部加分班干部比别的同学多了一些锻炼的机会,完成班级工作的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能力,考虑到班干部要花课余的时间来完成班级的工作,所以给予一定的德育积分奖励,以上条例若有不足的另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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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王职业学院中专部学生德育积分条例
第一条:总则
一、采取学生德育积分是为了更好地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思想品德的健康发展。
二、德育积分考核办法以学校校纪校规及各项管理制度等其它规定为标准,以学生本人的行为表现为依据,实行量化考核。
三、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200分,每学期100分,采取增减分办法进行,一学期统计汇总一次。
四、每学期学生德育积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至90分为良,70分至80分为中,60分至7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五、凡学期德育积分在60分以下(不论学分成绩如何)为学年德育积分不及格。
如学生二年期德育积分连续不及格者,根据实际情况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二年中有两年德育积分不及格者予以劝退。
二年中有一年德育积分不及格者推迟发放毕业证书。
六、对所有学生严重违纪和违法行为由学校根据校纪校规作出的处理的效力优于德育积分条例规定处理的效力。
七、各班主任将学期德育总积分作为学期操行等第评定的重要依据和参考,并与学生评优、评先等评比挂钩。
第二条:减分细则
一、打架、斗殴违纪行为的扣分规定同时按照学生管理规定相应处分两项并处:
凡是打架都要扣分,根据打架双方责任轻重规定。
1.先动手打人未伤他人者,扣15分,被打后动手打人未伤他人者,扣10分。
2.手持器械打人或两人以上打一个未造成伤害,扣20分,造成伤害扣20分以上,视伤害情况处理。
3.蓄意肇事,不守秩序,不听劝阻,用语气挑逗,用各种方法触及他人虽未动手打人,但造成打架后果者扣15分。
4.策划参与聚众斗殴者,40分以上,视伤害情况处理。
5.为他人提供器械者,视情节轻重扣20-25分。
6.纠集校外青年或授意校外青年殴打校内同学者扣50分。
7.在打架过程中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事态发展,并产生后果者扣25分。
以上规定仅限于未造成严重后果(伤、残严重破坏教学秩序等)的情况,如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将交由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二、辱骂、殴打教职工违纪行为扣分规定:
1.凡辱骂教职工者每次扣40分。
2.对教职工的正确教育批评、劝告不接受并顶撞,态度恶劣者每次扣10分。
3.对教职工进行威胁者每次扣50分。
4.动手殴打教职工看后果程度扣80分以上。
三、学生吸烟、喝酒违纪行为的扣分规定:
1.凡吸烟、喝酒者无论何种原因每次扣5分。
2.将烟酒带入学校者扣5分,不但自己抽烟,还招待他人抽烟每次扣10分。
3.在校内外集体活动中出现吸烟、喝酒行为依据1、2条加倍扣分。
4.如因喝酒造成严重的后果(如中毒、闹事、旷课及恶劣影响者)扣25分。
四、学生赌博、偷窃、敲诈、勒索,违纪行为的扣分规定:
1.组织他人赌博者扣20分,参与赌博者扣10分,经教育不改,或情节严重者扣30分。
2.为他人提供赌博工具,场所或引诱,逼迫他人赌博者扣50分。
3.凡偷窃钱财无论金额多少扣30分。
4.凡敲诈、勒索无论数额多少扣50分。
五、学生故意破坏公共财物的扣分规定:
故意破坏教学设备,实验用品,体育器材,书刊,杂志课桌椅,教室门窗及其他一切学校的财物设施,除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按价或加倍赔偿外,视其情节轻重参照赔偿金额中幅度并给予扣分。
1.公物价值在20元以下者扣5分。
2.公物价值在20—100元以内扣10分。
3.公物价值在100元以上者扣15分。
六、学生考试作弊的违纪扣分规定:
1.考试中夹带,偷看,翻书,抄袭,更换试卷等各种作弊行为扣15分。
2.偷窃试卷,答案,评卷标准,扣30分。
七、学生仪表仪容违纪扣分规定:
1.男生长发,染发,佩戴饰物有其中之一现象者,每次扣2分。
2.穿拖鞋,赤脚不得入校,违者每次扣2分。
八、学生迟到旷课行为违纪扣分规定:
1.学生每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
2.学生每旷课一节扣10分。
3.寄住生无故不参加晚自习,每次扣5分。
4.寄宿生无故晚归每次扣5分(以熄灯为限),未经请假夜不归者每次扣20分。
九、其他扣分规定:
1.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两操者(含无故缺席、迟到)每次扣2分。
2.不认真完成值日任务或老师布置工作者每次扣1分。
3.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每次扣1分。
4.在墙上乱涂乱画或踩脚印者扣2分。
5.在校园内放鞭炮,每次扣5分。
6.违反课堂纪律视情节轻重扣分,轻微的扣1分,严重的扣2分。
7.无故不参加班级集体活动扣2分,不参加学校集体活动的扣5分。
8.不服从班级和学校的教育管理每次扣2分。
9.夜间爬楼、爬墙,每次扣10分。
10.在宿舍不按时休息或大声喧哗,每次扣2分。
11.在宿舍不讲卫生,每次扣2分。
12.宿舍发现明火,每次扣行为人15分。
13.在宿舍随便串门,每次扣1分。
被子不折叠扣5分,
14.未经同意留宿他人,每次扣20分。
15.抄袭他人作业,每次扣0.5分。
16、在教室上课及自习期间听收音机(录音机、MP4、mp3等)玩手机,每次扣3分。
十、学生违纪扣分与纪律处分挂钩的说明
1.德育积分低于10分学生,给予劝其退学处分。
2、德育积分低于50分学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德育积分低于60分学生,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4、德育积分低于70分学生,给予警告处分。
第三条:增分办法
一、学生对校风建设或班风建设具有突出贡献的行为方可予以增分。
1.对班级和校园内不良行为敢于揭发、检举者视情况加5-10分。
2.做好事及积极参加社区服务,拾金不昧等每次增1分。
3.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每次增分:学校1分,班级0.5分。
4.参加各种活动获奖按级别增分:国家级加8、7、6、5分,省级加
6、5、4、3分,市级加4、3、2、1分,校级加3、2、1分。
二、学生德育增分应坚持从严掌握,原则上每学期不超过20分。
三、一般学生的增分减分由班主任负责实施,受过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其德育增分须报学生处审批方可有效。
四、如有其它应予以增分情况出现,班主任应上报学生处,并经学生处审批后方可加分。
五、学生学期德育总积分因增分而超过100分以100分计,学生学期德育总积分最低为0分。
第四条:其他说明
一、其它部门管理人员以及各教师可填写增减分通知单,通知班主任对学生增分或减分。
二、学生周德育积分在班级每周公布一次。
三、此规定与学生管理条例并行。
四、如出现以上未规定之情形,其增减分值可参照相类似条款执行。
山东大王职业学院中专部
201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