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重点复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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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知识总结知识点

期末知识总结知识点

期末知识总结知识点一、语文知识总结语文是人类的交际工具,是表达思想、感情及交换信息的工具。

语文是语言文学与语言能力的训练结合起来的教学科目。

下面就此学科的相关知识进行总结。

1. 语文科目的教育目标:通过语文教学,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语言理解能力、语文鉴赏能力、语言运用能力等。

培养学生正确使用语文,使语文成为学生思维表达的工具,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 语文教学的内容包括:语言文字的基本知识(文字、词、句、段、篇等),语言文字的表达和理解技能,文学知识,修养情感,人文艺术知识等。

3. 语文教学的特点:语文教学是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式,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因材施教,注重培养学生的语言能力和思维能力。

4. 语文相关知识的学习方法:在学习语文的过程中,应当注重语言文字的积累和运用,多读书、看报、学写作,并且要培养语文鉴赏和表达的兴趣和能力。

二、数学知识总结数学是一门研究数量、结构、变化以及空间等概念的学科。

下面对数学的相关知识进行总结。

1. 数学教学的目标:数学教学的主要目标是培养学生的数学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数学教学的内容包括:数学的基本概念、基本运算和基本技能,数的认识,整数、分数、小数,代数、几何、概率与统计等。

3. 数学教学的特点:数学教学应当注重传授数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要培养学生的数学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数学相关知识的学习方法:在学习数学的过程中,要注重实际问题、引导学生进行探究,激发学生对数学的兴趣,培养学生的数学思维,提高学生的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英语知识总结英语是一种世界通用的语言,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

下面对英语的相关知识进行总结。

1. 英语教学的目标:英语教学的主要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听、说、读、写等语言能力,使学生能够运用英语进行日常交流和与他人交流。

2. 英语教学的内容包括:英语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如字母、单词、语法规则等,以及听力、口语、阅读、写作等。

教育法学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教育法学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教育法学一、填空和选择1、了解世界最早、美国最早的、我国第一本教育法学著作是什么人编写的,书名是什么,主要内容是什么。

世界最早:汉斯·赫克尔与希普教授,于1957年合著的,《教育法学》;书的主旨是倡导教师在教育上的自由,由三编构成;美国最早:诺尔特和林恩于1963年编写出版的,《学校法—-教师手册》;以判例为主要素材编写的中国最早:米桂山、龚有明为北京市各类教育管理干部培训班编写的教材,《教育法概述》第一本以教育法学命名的专著—-张维平《教育法学》,阐述教育法学的基本理论问题.2、了解我国教育法学产生和发展的四个基本阶段。

P141.问题提出阶段,20C 70S末——20C 80S中.这一阶段在反思了以人治教的种种弊端的历史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依法治校的主张;2.体系探索阶段,20C 80S中—-20C 80S末,这一阶段以我国颁布了对全国人民教育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义务教育法为契机,开拓了教育法学研究的新局面;3.学科基本定型阶段,20C 80年代末-—20C 90S初,专门阐述教育法规的专著终于在我国出版4.教育法学理论深化发展阶段,1993年以后,这一阶段某些专题研究获得较为充分的展开3、了解教育法规的本质特点:阶级性和公共性。

P331.教育法规是上层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阶级性,这是教育法规最根本的本质特性;2.教育法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具有社会性质。

4、了解教育法规的目的价值和工具价值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P38●目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保障教育的平等与效率和教育的自由与秩序上;●工具价值体现在分配与确认,指导与评价,规范与保护等方面。

5、了解我国教育法规的纵向形式,了解各层次教育法规的主要制定机关.P431.教育基本法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制定并发布实施2.单行教育法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并发布实施的有关教育某一方面的法律,这一表现形式的规范性文件一般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

期末考试复习方法【最新8篇】

期末考试复习方法【最新8篇】

期末复习方案篇一小学语文复习计划是为即将面临小升初的孩子制定的一份小学语文考试前复习计划,这一计划针对小学阶段语文的重点,从考试的指导思想到孩子复习的重点内容,并详细的罗列出了复习中的重点,这些重点也是小升初考试上的一些侧重点,希望对广大学生在语文复习中有所帮助。

一、指导思想1、通过复习旨在考察检测学生对所学基础知识基本能力、技能掌握的程度,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总结、归纳,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2、本着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宗旨,让学生通过复习综合提高认知水平、理解能力。

二、复习内容1、汉语拼音要求学生能正确地认读声母、韵母和整体认读的音节;能正确地书写大小写字母;能正确地拼读音节。

要着重复习读拼音,写词语和句子。

读拼音,写词语、句子的关键,是拼读后,要先想出语义,然后正确地写出有关的汉字。

2、汉字认识所学的带读字,掌握生字,读准字音,认清字形,理解字义,并能正确地书写。

3、词语4、句子一个句子能清楚地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

要求学生掌握四种基本的句式:陈述句、疑问句、感叹句、祈使句。

认识句子中所运用的修辞手法,比喻、拟人、排比、反问等。

要能恰当地运用比喻,把话写得生动一点。

认识复句。

要求能用关联词语造句,在句子中填上恰当的关联词语。

要能正确地修改病句。

病句的类型主要是:用词不当、句子成分残缺、前后重复和矛盾等。

复习时,要安排修改一段话的练习(标点、字、词、句等)。

扩句和缩句。

扩句,是在句子中添加恰当的词语,使句子表达的意思更加清楚。

缩句,是把句子中附加成分删去,使句子简洁明了。

在复习的时候,要讲清要求和方法。

能按要求改写句子。

5、标点符号能正确地运用句号、逗号、顿号、冒号、问号、感叹号、双引号、书名号、省略号。

认识分号和破折号。

有些标点符号,还要求说出其作用。

6、阅读阅读部分的分类方法很多,可以从文章的内容来复习,也可以从文章的表达方式上复习。

关于阅读的要求,作一些说明:(1)句子意思的理解。

(2)给自然段划分层次。

物权法期末考试复习复习资料重点

物权法期末考试复习复习资料重点

《物权法学》必背复习题第一章1.物权的特性:(1)对世性(主体):除物权人之外任何人,主体广泛性(2)支配性(内容):同L(2)(3)特定性(客体):物J/行为&非物质义,具体制定、存在、独立,有体动产/不动产(实现方式):负有不为侵害或妨害的消极不作为容忍义务(4)绝对性(5)排他性(效力):成立排他效力、实现上排他、对债权的优先效力、物上请求权效力(6)法定性、公示性:区别债权2.物权与债权的联系与区别:(1)联系:基础、目的交易物权. 债权,人+财产=物权------- >新物权,物权+债权=财产权、方式(债权)3.物权的排他效力:(1)涵义:物权的排他效力,是指物权相互之间的对抗效力,即一项物权排斥内容和性质与其相抵触的另一物权并存于同一标的物之上,或者得压制同一标的物上的其他物权而先行实现的效力。

包含绝对的一相斥物权之间于成立上的排他效力,也相对的f包含相容物权之间于实现上的排他效力。

(2)强弱之分:物权排他效力分为成立上的排他效力和实现上的排他效力,不存在哪种物权的排他效力绝对强或者弱的问题。

一物之上客观不得有两个直接占有与现实支配,故同以直接占有标的物为要件和权利内容的物权之间,不得并立,这是内容与性质相斥之物权在成立上的排他效力;而不以直接占有标的物为要件的两个物权之间得发生并立之情形,内容与性质相容物权之间仅存在行使和实现上的排他效力,即被法律赋予较强效力之物权得以压制、排斥效力较弱之物权而先行实现。

相容物权哪一个居于先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和法律规定而不仅仅是成立时间。

(3)各类物权排他效力表现:①所有权之间的排他效力。

所有权是全面支配权,有成立上的绝对排他效力,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一物一权)。

②用益物权之间得排他效力。

用益物权是占有、使用、收益的实体支配权,具有成立上的排他性(例外:典权,非继续性地役权)。

③担保物权之间的排他效力。

担保物权是以获得标的物之交换价值为目的的价值权,除动产质权和以权利凭证交付为成立要件的权利质权之间具有成立上的排他效力,其他均为实现上的排他效力。

期末考试计划(集合15篇)

期末考试计划(集合15篇)

期末考试计划(集合15篇)期末考试计划(集合15篇)期末考试计划1一、复习目标:字:1、生字表里所有的生字组词,听写。

2、多音字组词,能正确区分所学的形近字、同音字。

3、能进一步巩固平常学习中的易错字、难记忆的字。

4、每个单元的读读写写全部都会写,听写要过关。

词:1、所有生词,书本里的,练习册里的词都要会写,会运用。

2、所有四字词语,成语牢记,听写,并会填空。

3、按照词的类型分类复习,掌握所学的词语盘点中的.词语,认读并听写这些词语。

4、复习课文中出现词语的近义词和反义词。

5、根据句意填出适当的词语。

句:1、所有日积月累里的句子全部会背,会默写,天天早读背,天天抽考。

2、所有句型之间的转换,练习册上的,卷子上的难点,弱点,3、会背诵默写日积月累中的名言警句及古诗。

4、能够按照一定的顺序排列次序错乱的句子。

5、能按要求完成或改写各种句式:比喻句、拟人句、陈述句、被字句、把字句、缩句、扩句。

段:1、能正确背诵本册要求背诵的课文段落,并能按课文原形填空。

2、正确在段落中使用逗号、句号、问号、叹号、引号、分号,能给句子加上正确的标点符号。

期末考试计划2一、复习内容与目标:1、知识上:通过复习,学生能达成以下的学习目标:a、巩固12组会话,能进行较流利、顺畅的交流、诵读。

b、能够准确记住文具、人体部位、颜色、动物、食品、数字73个重点单词,并能简单地运用。

c、巩固日常交际用语、四会句型,大胆开口,发音正确:2、态度上:通过有针对性,较为系统地复习巩固,继续保持对英语学习的浓厚兴趣,树立和增强学好英语的自信心。

3、方法上:以教师辅导学生为主,结合练习,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积极主动探索有效的学习方法,培养学生的小组合作能力。

二、班级情况分析:三(1)、三(2)两个班,上课气氛都是比较活跃的,对于英语学习也表现出比较大的兴趣,自信心较强,学生课堂表现积极、主动,乐于参与,乐于表现自己,引发的热情也很高,但因此也带来了一定的困扰,“热过了头”,自觉性不强,部分学生有时课堂上管不住自己,有时会趁机捣乱,因此怎样控制好课堂纪律很重要,要有紧有松,充分发挥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以语言操练、对话交流、单词巩固与试卷练习相结合,加上一帮一互助结队小组,提优补差,营造互帮互助,共同学习英语的氛围,培养他们学习英语的积极态度,使他们树立起学习英语的自信心,形成初步的英语语感,打好语音、语调基础,帮助他们具备初步的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也希望通过这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复习计划帮助学生更好地巩固新知,提升教学质量。

六年级下期末复习知识点

六年级下期末复习知识点

六年级下学期的期末复习知识点主要包括数学、语文、英语和科学等多个学科的知识点。

以下是以每个学科为单位,介绍六年级下学期期末复习的重点知识点。

一、数学:
1.小数
a.四则运算:小数加减乘除;
b.小数与分数之间换算;
c.小数的应用:比大小、计算长、宽、高等;
d.小数的混合运算。

2.几何
a.平面图形:圆的性质、圆心角与圆周角、多边形的内角和、平行线与垂直线等;
b.空间立体:长方体、正方体、三棱柱、三棱锥、四棱锥等的计算。

3.比例与均值
a.比例的概念:比的意义、比的性质、比的应用等;
b.类型题:比例的计算、找出未知量等;
c.均值的概念:算术、几何均值的计算。

4.分数
a.分数的概念:分数的大小比较、分数的化简,分数的四则运算;
b.分数的应用:分数的加减乘除、分数的综合运用。

5.数据统计
a.统计图表的读取和绘制:表格、折线图、柱形图等;
b.数据的分析与解释:数据之间的比较、总结等。

中国近代史纲要 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中国近代史纲要 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近代史期末考试重点1、近代中国为什么会沦为西方列强侵略的对象?1、从政治上看:A、中国的封建专制制度压制商业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在国内设置重重关卡。

B、封建专制走向末期,政治上日益黑暗腐朽,社会动荡,生产遭到破坏。

2、从经济上看:A、原始的农业经济仍是经济体系的主体,商业经济的发展举步维艰,资本主义基本上被扼杀在摇篮中。

B、即使是农业的发展也是时断时续,往往是朝代初期很重视,末期就受到严重破坏。

3、从军事上看:A、中国的封建王朝发展的主要还是比较原始的军队,而西方的洋枪洋炮中国的武器根本没法对付。

B、中国的军队军纪也比不上西方,特别是清朝末期,吸食鸦片让中国的军队战斗力大大削弱。

4、从文化思想上看:A、科举制度在其后期表现出越来越大的弊端,特别是八股取士更是浪费人才;清朝大兴文字狱,压制摧残人性。

B、当西方的文人思想家哲学家在大力宣传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时候,中国的文人还在儒家文化影响下吟诗作对、歌功颂德、编纂《四库全书》。

C、中国根深蒂固的重农轻商思想让很多人不到迫不得已时不去从事商业。

5、从对外关系上看:中国封建末期的王朝主要奉行闭关锁国的政策,打击阻碍对外贸易,导致中国人看不到也学不到外面的新东西新思想新制度,错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生产技术革命的机会。

2、如何正确认识资本帝国主义侵略与近代中国社会的变化和发展?①积极影响:外国资本主义经济在客观上对中国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具有推动作用。

外国资本主义经济的侵略,使中矛盾成为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随着外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入侵,逐步破坏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方的先进生产技术、经济制度、经营管理方法和科技人员,从而为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条件和可能;随着民族矛盾的尖锐,又推动先进的中国人积极向西方学习、探索救国救民的真理,大力宣主义政治、经济制度与资产阶级思想文化,并在实践上积极努力,客观上又推动了中国经济工业化、政治民主进程。

②消极影响:外国资本主义经济对中国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具有阻碍作用,这是主要的。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期末考试复习要点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期末考试复习要点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期末考试复习要点一、考试题型1、单项选择题:共10题,每题2分,共20分2、多项选择题:共5题,每题3分,共15分3、简答题:共2小题,每题15分,共30分4、材料题:共l题,15分5、论述题:共1题,20分二、考试重点:以绪论和前三章内容为主。

1、对待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是(坚持和发展)。

2、(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3.马克思主义最主要、最显著的特征是(实践性)4.马克思主义与旧哲学的最主要的区别是(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

5、(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立场上)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

6、古人云:“思所以危则安矣,思所以乱则治矣,思所以亡则存矣。

”这表明(正确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7、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8、马克思的两个伟大理论发现是(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

9、设想没有物质的运动必然导致(唯心主义)。

10、把物质说成是一种或几种可直接感知的实物是(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物质观)。

11、物质的存在方式和根本属性是(运动)。

12、对思维和存在何者是第一性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标准)。

13、“真理是人造的供人使用的工具”的看法是(主观唯心主义)。

14、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

15、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

16、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实质和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

17、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直接理论来源是(德国古典哲学)。

18、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前提条件是(劳动力成为商品)。

19、生产关系的基础是(生产资料所有制)。

20、资本主义周期性经济危机的实质是(生产的相对过剩)。

21.英雄创造历史的唯心史观的理论出发点是(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

22.历史进步的最根本的标准是(生产力的发展)。

23、“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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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应考指南共分三个部分:一、复习应考基本要求二、复习应考资料及其使用三、复习应考重点范围辅导一、复习应考基本要求本学科是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本科行政管理本科的必修课,课程结业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

(一)考试范围见中央电大“期末复习指导”各章的考核知识点及考核要求(二)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时间:90 分钟(三)试题类型1、单项选择题2、多项选择题3、填空4、名词解释5、简答题6、论述题二、复习应考的资料及其使用(一)平时作业:考试时约占30%的内容(二)中央电大期末复习指导(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习指导书》三、特别提示及强调:(一)上述强调的三种复习资料缺一不可,共同构成期末考试内容。

(二)中央电大期末复习指导中的综合练习P19——P43 应是复习考试重点。

本书P44——P62 有综合练习的部分答案。

但名词解释被略。

(三)中央电大“期末复习指导“中综合练习的名词解释答案如下:(以下页码为教材页码)一章:1、P4 2、P2 3、P10——P114、P45、P66P67、P68、P9——-二章:1、P182、P19- k三章:1、P242、P263、P29四章:1、P302、P303、P394、P395、P396、P39六章:1、P552、P57七章:1、P59八章:1、P62九章:1、P682、P723、P694、P705、P706、P707、P708、P709、P7010、P7611、P7612、P77十章:1、P782、813、P824、P83十一章:1、P882、P994、P2635、司法变更权——是法院为了有效监督和制约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而具有的一种权利,是行政 审判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十二章: 1、P272二十三章: 1、P258 2、P289 3、 P287 4、 P286 二十四章:1、P2922、P2923、P2924、P2955、P304二十五章: 1、P316 2、诉讼阻却— —指由于某些特定原因使诉讼过程不能按正常诉讼程序进行审判和裁判。

3、P3244、 P3295、P3656、执行阻却——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因出现法定事由而暂时停止或终结执行的制度十二章: 1、P1192、P1193、P1154、P1175、P1196、P1207、P127十三章: 1、P1292、P1383、P139十四章: 1、P140十五章: 1、P150 2、P157 3、P155 4、P156 5、P157十六章: 1、P183 2、P186 3、P1804、P190十七章: 1、P195 2、P195 3、P196十八章: 1、P200 2、P201 3、P201十九章:1、P2032、P2063、P2074、P2085、P2096、P2107、P212二十章: 1、P249 2、P2233、P2374、P249—— P250二十一章 :1、P2622 、 P2653 、 P269— —P2707 行政诉讼强制措施——法院对防碍诉讼的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包括: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罚款及司法拘留。

8、执行回转——案件标的之一或全部执行完后,原据以执行的判决书被撤消,由法院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自执行开始时状况。

9、再执行——执行程序结束后,因发生某些特殊情况需要再次执行。

二十六章:1、P333 2、P336 3、P354 4、P349 5、P351 6、P352二十七章:1、P357 2、P362 3、P364 4、P357 5、P3586、P3597、P359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1)复习、作业讲评(知识概要、重点、难点、疑点、易混易错点)第一个知识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有两个基本原则,即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

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法律规范的要求,不得享有行政法规范以外的特权,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应受到法律制裁,行政主体应对其行政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的内容。

行政程序合法包含三方面的内容:1、任何人不能成为审理自己案件的法官。

2、行政机关在裁决行政纠纷时不能偏听偏信,应当给与当事人同等的辩论机会。

3、决定对当事人不利的事务时,应预先通知当事人并给其发表意见的机会。

行政合法性原则应包括以下三个具体要求: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不得违法行政,滥用职权,越权行为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只能是法律和法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国务院颁布的),而不能是规章(其他部门颁布的规章不能成为行政委托和授权的依据)等。

行政合法性原则者三方面的具体内容要求行政主体应严格依法办事,行政管理活动应有法可依,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进行。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找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做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基于实际行政活动的需要而存在的。

任何法律都是有限度的,尤其是规范行政活动的法律。

主要表现在:1、法律不可能规范全部行政活动。

2、法律对行政活动的规范,应留出一定的余地,以便使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如果法律对行政活动规定得面面俱到,毫无裁量余地,则最终可能导致行政机关束手无策。

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主要有: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

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

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共同构成行政法治的原则。

合法性原则主要解决行政合法问题,合理性原则解决行政是否适当的问题。

相关作业题:形成性考核册小论文第1 题。

第二个知识点:行政主体的特征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主体具有以下特征:一、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二、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三、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相关作业题:形成性考核册小论文第1 题。

第三个知识点:行政救济的途径行政救济主要有三种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做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

行政赔偿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因其行为违法而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主体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

相关作业题:形成性考核册小论文第1题。

答题时要注意:1、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一种。

实践中有人常常会把国家赔偿和国家补偿搞混淆,其实二者的区别在于前提不同,前者的前提是行为违法,后者的前提则是行为合法。

2、分清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几种关系:选择型,复议前置型,复议终局型。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行政法上两个基本的救济制度和纠纷解决机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二者在为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提供救济方面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有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考查也是历年来常识部分的重中之重。

为此,考生出了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制度外,还需要理清制度之间的关系,尤其是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问题,更应熟练掌握。

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共同(1 )都是因具体行政行为而引起;(2)都是以解决行政争议为直接目的;(3)都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为核心;以独立行使职权为保障;复议或诉讼均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4 )都不适用调解。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我国法律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上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复议选择型即由行政相对人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之间自由选择,在选择了行政复议之后如对复议决定不服仍可提起行政诉讼。

我国绝大多数法律、法规是这样规定的。

考生需要注意复议结束后应如何起诉的问题,这主要分为四种情形:(1)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告原机关;(2)复议机关作出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的,告复议机关;(3)复议机关不予受理,既可以告复议机关,也可以告原机关;(4)复议机关不予答复的,既可以告复议机关,也可以告原机关。

(二)复议前置型即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行政相对人必须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如不服复议决定,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适用于:有关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的行政裁决;有关纳税数额争议的行政征收考生仍需注意复议结束后应如何起诉的问题,这主要分为以下四种情况:(1)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告原机关;(2)复议机关作出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的,告复议机关; (3)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只能告复议机关;(4)复议机关不予答复的,只能告复议机关。

(三)行政复议为终局裁决这主要有两种情形:(1)法律规定相对人可以在复议和诉讼两者之间作出选择。

选择了行政复议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如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都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律处罚,对处罚不服,可选择行政复议,也可选择行政诉讼,若选择行政复议,复议裁决则为终局裁决,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2)法律规定只能复议,复议裁决就是终局裁决,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如《商标法》就规定,对申请注册商标中的行政争议,商标评审委员会有终局裁决权。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1)性质不同。

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行为;行政诉讼属于司法行为。

(2)受理机关不同。

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一般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主管部门而受理行政诉讼的机关则是人民法院。

(3)受理范围不同。

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行政案件,只是行政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案件。

而复议机关所受理的则既有行政违法的案件,也可以有行政不当案件。

凡是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行政相对人都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而法律规定行政复议裁决为终局决定的,当事人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4)审查力度不同。

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审查其是否适当,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且还要审查其是否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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