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公益认证细则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根据《河北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字【2005】6号),为了确保我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定原则: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采取综合测评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评成绩满分100分,包括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和德育分,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测评成绩=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70%+德育分×30%二、评定方法:1. 首先计算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按照由高到低排序。
(1)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排名不在本班前8%者,不允许参评一等奖学金;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排名在本班后50%者,不允许参评奖学金。
必修课包括公共基础平台课和学科基础平台课,课程性质以教学计划为准。
(2)一年内,成绩出现不及格的学生不允许参评奖学金。
(3)2009、2010级参评奖学金的学生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需达到425分以上。
2.符合上述成绩要求的学生计算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按照由高到低排序。
3.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和德育分满分均为100分。
德育分计算办法参考“优秀学生奖学金德育分评定规则”。
三、其它评定要求:1. 思想进步,积极参加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政治活动;尊师爱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讲究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近一年内有违纪行为受到校院通报批评或处分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比。
2.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自觉遵守学习纪律,无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
在相同或相近情况下,学习成绩上升者优先考虑,所修课程较多者优先考虑。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合格。
4.宿舍出现一星级、二星级不得参加奖学金评比;宿舍出现三星级者,不得参加一、二等奖学金评比。
5.在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中有迟到、不到者,免评或降等。
6.评选三好学生需获得一、二等奖学金。
四、奖学金评定中特殊情况的处理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电子信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2016.9)

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目录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条例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学生基本素质测评项目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学生实践创新能力测评项目附件1 武汉大学学生科技创新类大赛项目列表附件2 武汉大学学生文艺体育类大赛项目列表附件3 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条例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培养我院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按照《武汉大学大学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条例。
一、综合测评项目组成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包括基本素质测评、学习成绩测评、实践创新能力测评三个部分。
基本素质测评部分分为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社会工作与社会活动、违反校纪校规处罚(内容详见学生基本素质测评项目)。
实践创新能力测评部分分为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技能培训及其它(内容详见学生实践创新能力测评项目)。
二、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1.成绩组成: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80%+奖励成绩- 处罚成绩2.学业成绩:学业成绩=必修课成绩+选修课成绩必修课成绩是本学年所有必修课成绩的加权平均,即将各科目成绩乘以该科目学分,相加后除以所有必修课学分之和;选修课成绩是本学年所修选修课(包括双学位课程)中选择不超过8门,各科目成绩乘以该科目学分,相加后总和乘以0.002。
3.奖励成绩:按照各项奖励成绩相关规定,直接记入总分4.处罚减分:按照处罚成绩相关规定,直接从总分中扣除三、成绩审核确定1.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具体工作在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以班级为单位进行。
测评结果最后在年级内部进行公示,如无异议,最终上报学校。
2. 如学生对测评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年级辅导员反映。
五、综合测评成绩适用范围1. 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将作为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党员”等各类评奖、评优的主要依据;2. 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将作为学生选专业和直升研究生的重要依据;3. 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将作为毕业生就业时向用人单位推荐的重要依据。
工程教育认证标准

通用标准1.1 学生1. 具有吸引优秀生源的制度和措施。
2. 具有完善的学生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的措施并能够很好地执行落实。
3. 对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跟踪与评估,并通过形成性评价保证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4. 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认定过程,认可转专业、转学学生的原有学分。
1.2 培养目标1. 有公开的、符合学校定位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培养目标。
2. 培养目标能反映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与专业领域预期能够取得的成就。
3.定期评价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并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有行业或企业专家参与。
1.3 毕业要求专业必须有明确、公开的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应能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
专业应通过评价证明毕业要求的达成。
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应完全覆盖以下内容:1.工程知识:能够将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用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
2.问题分析:能够应用数学、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的基本原理,识别、表达、并通过文献研究分析复杂工程问题,以获得有效结论。
3.设计/开发解决方案:能够设计针对复杂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案,设计满足特定需求的系统、单元(部件)或工艺流程,并能够在设计环节中体现创新意识,考虑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以及环境等因素。
4.研究:能够基于科学原理并采用科学方法对复杂工程问题进行研究,包括设计实验、分析与解释数据、并通过信息综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5.使用现代工具:能够针对复杂工程问题,开发、选择与使用恰当的技术、资源、现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术工具,包括对复杂工程问题的预测与模拟,并能够理解其局限性。
6.工程与社会:能够基于工程相关背景知识进行合理分析,评价专业工程实践和复杂工程问题解决方案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应承担的责任。
7.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够理解和评价针对复杂工程问题的专业工程实践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2024年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科工作总结(2篇)

2024年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科工作总结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科是学院学生工作的重要部门,负责学生日常管理、思想引导、素质提升等工作。
在____年,学生科紧紧围绕学院和学生的实际需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和进展。
现对____年学生科工作总结如下:一、组织实施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1. 开展专题讲座:通过邀请学院内外的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为同学们提供了更多的学术与知识交流机会,并拓展了同学们的眼界与思维。
2. 举办学术比赛:组织了各类学术比赛,如学生创新实践大赛、学科竞赛等,激发了同学们的创新热情,培养了他们的专业技能与思维能力。
3. 组织社会实践:组织了一系列的社会实践活动,让同学们深入社会实践,增长社会经验,提高社会责任感和综合素质。
4. 举办文化活动:组织了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如学生文艺晚会、诗歌朗诵大赛等,展示了同学们的才艺与风采,丰富了同学们的校园生活。
二、加强学风建设,提升学术氛围1. 组织学风教育活动:开展了学风教育活动,包括学习方法培训、学风评选等,引导同学们形成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果。
2. 推进学术交流:组织了多场学术交流会,邀请行业专家和学长学姐分享学习经验和就业信息,培养同学们的学术兴趣,提升学术素养。
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同学们的心理健康1.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咨询与辅导等活动,帮助同学们克服心理困扰,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保障同学们的心理健康。
2. 搭建心理疏导平台:建立心理咨询室和心理热线,为同学们提供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四、加强学生干部培训,提高学生干部能力1. 组织学生干部培训:开展学生干部培训班,培养同学们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2. 建立学生干部交流平台:建立学生干部微信群和论坛,促进学生干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学生干部之间的学习互助,共同进步。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细则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工作,提高学生综合测评的可操作性,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指导意见》和有关通知,结合信电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学院需开展综合测评的各年级研究生。
第二章综合测评指标体系与评价方法第三条综合测评指标体系严格参照《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指导意见》,指标体系由德育模块、智育模块、素质拓展模块和创新模块组成,各模块根据研究生培养类型的不同被赋予不同权重。
各类考核项目权重(Wi)表计量单位:%总分S=W1×S1+ W2×S2+ W3×S3+ S4第三章德育模块第四条德育模块主要考察研究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情况,由评议成绩和记实考核两部分组成,即德育模块分数S1=评议成绩+记实成绩,其中评议成绩满分60分,记实考核满分40分。
(一)评议内容和评议方法:1.评议内容为政治素养、法制观念、诚实守信、团队协作和专业精神。
政治素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政策,思想积极向上,主动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法制观念:具有法制意识,爱护校园环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为人真诚,待人友善,品行正直,诺守诚信,遵守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团队协作:关心班集体,关心学校事务和学校发展,遵守团队规则,尊重团队利益,积极参加各类团队活动,善于沟通和协作;专业精神:具备专业操守、学术态度严谨、勤奋钻研、具有研究创新能力。
2.评议办法:评议由本人导师、研究生代表评价、辅导员评价构成,三部分之和满分为60分,其中导师评分满分为30分,辅导员和研究生代表评分满分均为30分。
研究生代表除班长、团支书指定参加(若班级建有党支部,则支部书记也指定参加),其余代表由选举产生,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参评人数的20%,研究生代表评议分计算方法为除去最高、最低得分,取平均分。
信息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

信息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1. 总则1.1 本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信息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运行,加强组织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志愿者的成长与发展而制定。
2. 组织结构2.1 协会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两个部门。
理事会由全体志愿者组成,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方向和工作计划,以及监督协会的运行。
秘书处负责协会日常工作的组织和执行。
3. 入会与退出3.1 任何信息工程学院的学生都可以申请加入协会,经过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正式志愿者。
3.2 志愿者有自愿退出协会的权利,需向协会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经过同意后方可退出。
4. 权利与义务4.1 志愿者享有参与协会活动的权利,并能按照协会要求参加培训和学习。
4.2 志愿者有义务按照协会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保证服务质量和自身形象。
4.3 志愿者应当维护协会的声誉,不得损害协会利益和形象,不得私自向外界承诺或签署合同。
5. 组织管理5.1 协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等职务,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会长负责协会的正常运行和决策工作,副会长负责协助会长工作。
5.2 协会设立不同的工作组,如活动组、宣传组等,由志愿者自愿报名参加,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和项目。
5.3 协会在每学期召开理事会会议,讨论协会工作进展和问题,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6. 奖惩制度6.1 协会将根据志愿者的表现和贡献进行奖励,并制定相应的奖励制度。
6.2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志愿者,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参与协会活动等。
7. 修改与解释7.1 本规章制度由协会理事会讨论并制定,必须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理事会成员的同意才能进行修改。
7.2 对于未尽事宜,将由协会理事会进行解释和补充。
本规章制度自协会理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协会内的所有志愿者。
信息及电子工程学系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信息及电子工程学系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一、总则目的:为全面提高信息及电子工程学系本科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细则。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信息及电子工程学系全体本科生。
评价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准确、有效。
二、评价内容思想道德素质:包括政治态度、道德品质、社会责任感等。
专业素质:包括专业知识掌握、学术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等。
文化素质:包括人文科学知识、艺术修养、国际视野等。
身心素质:包括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团队协作能力等。
社会实践能力:包括社会活动参与、志愿服务、实习经历等。
三、评价方法自评:学生根据个人情况,对自身综合素质进行自我评价。
互评:学生之间相互评价,增进了解,促进共同进步。
教师评价:教师根据学生表现,给出客观评价。
综合评价:结合自评、互评和教师评价,形成最终评价结果。
四、评价标准思想道德素质评价标准:依据学生参与政治学习、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以及日常行为表现。
专业素质评价标准:依据学生课程成绩、科研活动参与情况、创新项目成果等。
文化素质评价标准:依据学生参加文化活动、艺术修养展示等。
身心素质评价标准:依据学生体育课程成绩、心理健康测试结果等。
社会实践能力评价标准:依据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的次数和质量。
五、评价程序准备阶段:学生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教师准备评价工具。
实施阶段:按照评价方法进行评价。
汇总阶段:将自评、互评和教师评价结果进行汇总。
公示阶段: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和社会监督。
反馈阶段:根据反馈调整评价方法和标准。
六、评价结果的应用奖学金评定:作为奖学金评定的重要参考。
荣誉评选:作为评选各类荣誉的依据。
毕业推荐:作为推荐就业、升学的重要参考。
个人发展:作为个人发展规划的参考。
七、监督与改进监督:设立监督小组,对评价过程进行监督。
改进:根据评价结果和反馈,不断改进评价方法和标准。
八、附则解释权:本细则的解释权归信息及电子工程学系所有。
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志愿服务纳入本科课程体系考评细则

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志愿服务纳入本科课程体系考评细则
具体评分细则: 1、服务时数
2、活动总结
3、文化传播
4、组织动员
注:
1、考评体系由基础项和加分项构成。
其中,基础项满分85分,是学生必须完成的课程任务;加
分项由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和条件选择性完成。
学生最终得分由基础项和加分项两项得分相加取得,不得超过100分,该成绩计入《形势与政策Ι》,《形势与政策Ⅱ》课程时,将所得成绩按40%的比例与笔试成绩60%的比例相加取得。
2、《形势与政策》课外实践成绩等级评价:
不合格:0----24分。
合格:25----30分。
良好:31----35分。
优秀:36----40分。
参与评选社会实践单项奖学金及志愿服务相关荣誉的学生,该年《形势与政策》课外实践成绩不得低于良好等级。
3、如学生完成多次志愿服务活动,在对个人总结进行评分时,将根据总结的质量好坏按一定比例进
行打分。
(如完成两次活动A,B。
A的总结质量较高,则个人总结分数为A得分×0.7+B得分×0.3)4、秋季学期志愿服务时间:当年9月----次年2月
春季学期志愿服务时间:当年3月----当年8月
5、学生在假期进行志愿服务的服务时数以受援单位开据的证明为准。
志工部在判定得分时会根据活
动总结判定志愿服务时数是否真实。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志工部
2011年10月25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4: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公益认证细则
为培养本院学生关心他人、服务社会的公益精神,提升信科学子关心社会、关爱他人的公益情怀,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现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全体学生的公益认证管理。
第二条公益认证管理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指导原则。
第三条申报公益时数的志愿服务活动应符合“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以及“服务社会、传播文明”的行动宗旨,以及“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建立互助服务体系”的奋斗目标,原则上不以盈利为目的。
第二章公益时数申报与认证
第四条个人参与的志愿服务,其公益时数的申报与认证程序如下:
1.个人根据自己参加的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如实填写《中山大学本科生年度公益活动认证表》(附件四),表上应附有活动主办单位的签章(或以附件形式提供由活动主办单位开具的正式证明认证),否则无效。
2. 本科生公益认证工作由各班班委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汇总后统一交由各年级辅导员负责审核登记。
3. 逾期未交认证表者,其所积累的公益时数,不再参与下一学年的公益认证。
第五条团体参与学院组织的志愿服务,其公益时数的申报与认证程序如下:
1. 社团主办或承办的活动中,分为社团职能活动和公益活动,没有经过认证的活动不属于公益活动,不能申请相关公益证明。
该社团所属学生干部及干事在公益活动中参与计算公益时。
2. 学院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包括:三下乡活动,迎新工作,院运会服务等(填写具体规范见《电子与信息工程公益认定补充条例》(附件一))在活动招募志愿者前应说明本活动可认证的公益时数。
3.学院组织的公益志愿服务由该活动的主办单位或团体填写《电子与信息工程公益志愿服务团体申请表》(附件二),统一进行申报。
由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团总支进行审批,签字盖章后活动公益时数方才有效。
4. 活动结束后,由主办单位或团体提交经过审批的《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公益志愿服务团体申请表》、活动总结和《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公益志愿服务团体申请表》(附件五),由本科生团总支审批盖章后,作为个人公益时认定的凭证。
第六条每天参与志愿服务的公益时长上限为 8小时,超出8小时按 8小时计算。
第七条勤工助学公益岗的同学服务时长等同于公益时数时长,申报与认证办法参照本细则第四条。
第八条参与义务献血一次,计算10个公益时。
第九条个人和团体志愿服务的公益时数认证工作由各年级辅导员负责,本科生团总支负责争议仲裁,最终解释权归属学院团委。
第三章公益时数管理
第十条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的公益认证管理解释权,归电
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团委所有。
第十一条公益时数认证工作于次学年小学期统一进行,认证工作完成后公示一周,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本科生团总支提出。
第十二条学工部根据本科生团总支提供的公益认证证明确定奖助学金参评资格。
原则上要求参评奖助学金的同学必须有公益活动证明,但对具体时数不做限定。
第十三条公益时数的有效积累时段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止。
第十四条公益时数的认证与管理工作接受学院全体师生监督。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团委所有。
第十六条校内各级青年志愿服务规章制度如与本细则相冲突,以本细则为准。
第十七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团委
附件4-1: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公益认定补充条例
一、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内部公益活动活动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团体开展的活动,如需申请公益时数认证,须填写《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公益志愿服务团体申请表》(附件二),经院团委确认盖章后方可生效。
不同种类的公益活动申请公益时数认证规定如下:
1.社团活动志愿者类
活动志愿者类活动的范围比较广,如迎新活动志愿者、院运会志愿者等。
公益时数认证按照实际参与活动的时间计算,原则上一天不超过8个小时。
2.班级集体活动类
班集体组织的公益类活动,一般有班级义卖、班级慰问养老院等形式。
公益时数认证按照实际参与活动及前期准备时间计算,原则上一天不超过8个小时。
3.培训活动类
培训类公益活动可包括经验交流会、技术培训课程或者相关知识培训课程等。
面向对象一般指全院学生,对于组织内或社团内人员不得区别对待。
公益时数认证按照实际参与活动及前期准备时间计算,原则上一天不超过8个小时。
4.支教公益类
支教类公益活动,由组织者填写《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公益志愿服务团体申请表》(附件二),写明公益时数的组成和相应说明,由团委确认盖章后方可生效,活动结束后需提交活动总结报告。
一个支教活动的公益时数不超过40个小时。
二、公益时数申报与认证程序
1.学院公益志愿服务认证,由该活动的主办单位或团体填写《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公益志愿服务团体申请表》(附件二),统一进行申报。
2.《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公益志愿服务团体申请表》(附件二)由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团总支进行审批,签字盖章后活动公益时数方才有效。
3.活动结束后,由主办单位或团体提交已经过审批的《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公益志愿服务团体申请表》、活动总结和《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公益志愿服务团体申请表》(附件五),由本科生团总支审批盖章后,作为个人公益时认定的凭证。
备注:审核过程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由一名本科生团总支同学负责对活动进行跟进,确认活动的实施和参与情况,确认方法可以有(亲自到场观察、要求活动方出示有关照片或视频等等)
4.公益时数的有效积累时段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止,每年小学期,学院会统一开展公益认定及结果公示。
三、公益认定抽查机制
各班公益时数认证情况公示无误之后,院团委将成立相应的抽查小组,对各班公益时数认证数据进行随机抽查,如发现问题,则通报勒令及时整改。
附件4-2:
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公益志愿服务团体申请表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公益活动简介范例:
以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团委“云梯”项目为例:
内容:与中大附中的初高中学生共同了解学习小Q机器人;
起止时间:服务对象:中大附中学生
公益时数申请计算:讲师:10小时/次,其中:准备一堂课内容5小时,试讲2.5小时(7:00-9:30),正式讲课2.5小时(2:00-4:30)。
随队志愿者:5小时/次,其中:听取培训和学习2.5小时(7:00-9:30),随队志愿活动2.5小时(2:0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