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培训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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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关于《产品质量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

情况汇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坚持把产品质量工作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全面强化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大力实施“质量兴县”战略,通过抓产品质量,创优质名牌,全县产品质量水平大幅提高,为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质量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现在的工作状态

(一)坚持多措并举,优化执法环境。全县各级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积极开展《产品质量法》的宣传培训,逐步形成了“政府重视质量、部门监督质量、企业提高质量、社会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一是抓普法宣传。坚持举办“3.15”消费者权益日、“9月质量月”等主题活动,在县城、乡镇繁华街道设立宣传点,开展法律宣传、质量咨询、投诉受理、真假产品识别等活动,共制作宣传牌320多块,悬挂横幅760多条,发放宣传资料7万余份,接待现场咨询近万人次。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作用,在县电视台开辟《质监园地》宣传平台,在部门网站开通质量投诉信箱,进一步提升了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质量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二是抓教育培训。县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局等单位制定了严格的学习制度和案件审理制度,持之不懈的对干部职工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与企业、社区、学校等广泛合作,深入开展进社区、进村镇、进校园等质量共建活动,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质量检验检测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共举办培训班160余期,培训人员11000多人次。通过狠抓教育培训,社会公众对《产品质量法》的认识水平稳步提升,全县贯彻、遵守、实施《产品质量法》的氛围日益浓厚。

(二)坚持依法行政,整顿市场秩序。近年来,我县始终坚持“打击和防范结合、整顿和规范并重”的方针原则,突出专项执法,强化联合执法,先后开展了食品(含乳制品、豆制品、大米、蜂蜜、植物油、酱腌菜、食品添加剂等)、农资(含化肥、农机及配件、农用膜、农药等)以及液化石油气、特种设备等多项专项检查和打假活动。近年来,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00多起,案值600多万元。一是食品专项整治。年抽检上市蔬菜品种3万多个,不合格率为0.4%左右,远远低于6%的控制性标准;年抽检畜产品5000多个,没有检测出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剂和兽药残留,合格率为100%。扎实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非法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餐厨废弃物、定点市场、问题乳品、餐饮业等7大专项整治行动,取缔无证经营摊贩119家,立案查处20多起,全县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食品安全中毒事件。二是农资专项整治。认真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的农资打假集中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800人次、执法车辆1600台次,检查农资、兽药、饲料等经营门店(企业)3700多家次,立案查处120多起,收缴高毒、高残和废弃农药6吨,有效净化了农业投入品市场。三是pet桶专项整治。去年,县质监局联合工商、药监、教育等部门,对全县桶装饮用水企业进行了清理整顿,共清缴pet桶10000余个,目前,我县23家桶装饮用水企业已将pet 桶全部置换为pc桶。四是液化石油气专项检查。从2010年4月份开始,对全县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进行了抽样检测,立案查处液化气中违法添加“二甲醚”的充装单位13家。五是酒类产品专项整治。对全县72家109个酒类品牌进行了清理整顿,审定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酒类品牌73个,对36个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酒类品牌予以了退市处理,累计查处涉酒案件211起,销毁假冒伪劣酒 18500多瓶。

(三)坚持政府引导,实施品牌战略。实施品牌战略是提升商品产品知名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力抓手。2009年以来,我县以“打造地方特色品牌、提升整体质量水平”为目标,大力推进品牌战略,取得了明显成效。县质监局坚持“有标贯标、无标制标”的原则,每年

标准化审查企业140多家,全县工业企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了100%。截至2011年底,共有*县葡萄(*州葡萄)1个产品获得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县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工贸实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的7项产品获得*省名牌;*县太青山有机食品有限公司、*市远智鬃毛制品有限公司、*县食品厂等3家企业4项产品获得*市名牌。另外,还有10家企业通过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3家企业获得国际标准产品认可证书,5家企业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60家企业通过计量合格确认。县工商局充分发挥商标指导职能,积极扶持本地企业争创品牌。截至2011年底,我县共有注册商标711件,持有率100%,其中市知名商标22件,省著名商标16件,中国驰名商标1件,各级商标品牌数量位居全市前列。由于工作成绩突出,我县还作为全市唯一的县被省工商局评为“全省商标示范县”。

(四)坚持质量兴县,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奠立组织保障。2007年,县政府制定了《*县“品牌强企、质量兴县”战略实施方案》(*政办发〔2007〕84号),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到2015年我县产业素质目标、产品质量目标、工程质量目标、服务质量目标、环境质量目标、企业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目标、质量法制建设目标、农业标准化目标、质量安全工作目标等九项主要工作目标。二是提供优质服务。在巩固消灭无标生产成果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帮助企业制订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有能力的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几年来,共为50家企业制定了企业标准,为96家企业建立了质量档案。三是创新激励机制。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以提高质量水平、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为重点,将创牌与奖励、质量兴县与实施品牌战略有机结合起来,仅仅2011年一年,县政府用在产品质量方面的奖励达到了60万元。四是做好基础工作。在抓监管的同时,大力加强硬件投入,建成了全市一流的县级质量监督检验及计量检定中心,现有检测仪器58台(套),检验专业技术人员6名,具备对建材、加工食品、饲料、化肥(复混肥)、石膏(硬石膏)、煤及其制品、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等七大类共435个参数产(商)品的检测能力。

二、现存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在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但从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实施品牌战略情况来看,也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全民法律意识不高。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对《产品质量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广大消费者对自己合法权益认识不清,维权意识不强。

二是经费保障不到位。《产品质量法》明文规定,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不得收取检验费用,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列篇二:产品质量法总结

产品质量法

一、产品质量法概述

二、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

(一)、产品质量管理体制

(二)、产品质量标准制度-----引申国家质检标准列表

(三)、产品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与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四)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三、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1.生产者:在于生产和售后

2.销售者:在于严检和维护

四、我国产品责任法律制度

案例

案例1 销售者是否应承担产品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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