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费基和费率一览表
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费基和费率一览表

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费基和费率一览表
补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8]25号)规定:
一、自2018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19%的省(区、市),以及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6号)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9%的省(区、市),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截至2017年底,下同)高于9个月的,可阶段性执行19%的单位缴费比例至2019年4月30日。
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研究确
二、自2018年5月1日起,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4号)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区、市),延长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期限至 2019年4月30日。
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研究确定。
、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保持八类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工伤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缴纳比例计算

社会保险缴纳比例计算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社会保险缴纳比例的计算方法,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通过本文的阅读,大家将了解如何计算各项保险的缴纳比例,以及在实际应用中的意义。
一、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职工而言,单位和个人都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
具体缴纳比例如下:单位缴费比例为19%,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缴费比例为8%,全部划入个人账户。
二、医疗保险缴纳比例医疗保险也是社会保险中的重要险种,旨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障。
单位缴费比例为8%-10%,个人缴费比例为2%。
不同地区的具体比例可能存在差异,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三、失业保险缴纳比例失业保险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
单位缴费比例为0.5%-1%,个人缴费比例为0.2%-0.5%。
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执行。
四、工伤保险缴纳比例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时能够得到及时救治和补偿而设立的。
单位缴费比例为0.2%-1.9%,个人无需缴费。
工伤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执行。
五、生育保险缴纳比例生育保险是为了保障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能够得到一定的经济和医疗保障而设立的。
单位无需缴纳生育保险费,个人缴费比例为0.8%-0.9%。
生育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社会保险缴纳比例的计算涉及到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利益,了解各项保险的缴纳比例对于保障自身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应用中,具体缴纳比例还需根据当地政策规定进行调整。
社会保险缴纳意见书尊敬的领导:我谨以此信表达我对社会保险缴纳的关注和建议。
社会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养老等多项保障。
然而,在实践中,我发现社会保险缴纳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改进。
首先,缴费标准不明确。
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缴费标准存在较大差异,导致一些参保人员不知道该如何缴纳社会保险,甚至出现漏缴、少缴的情况。
全国37个城市社会保险基数及缴费比例表

表二:2011.07上海市(非城镇新三险)社保明细
表三:2011.07 菏泽市(非城镇五险)社保明细
表五:2011.07深圳市(城镇)社保明细
表六:2011.07深圳市(非深户)社保明细
表七:2011.07惠州市社保明细
表八:2011.07杭州市社保明细
表九:2011.07 苏州市社保明细
表十:2011.07济南市社保明细
表十一:2011.07青岛市社保明细
表十二:2011.07北京市社保明细
表十三:2011.07成都市社保明细
表十四:2011.07厦门市社保明细
表十五:2011.07厦门市(外来职工)社保明细
表十六:2011.07东莞市社保明细
表十七:2011.07郑州市社保明细
表十八:2011.07长沙市社保明细
表十九:2011.07昆山市社保明细
表二十:2011.07南昌市社保明细
表二十一:2011.07福州市社保明细
表二十三:2011.07宁波市社保明细
表二十四:2011.07武汉市社保明细
表二十六:2011.07重庆市社保明细
表二十七:2011.07贵阳市社保明细
表二十九:2011.07吉林市社保明细
表三十:2011.07太原市社保明细
表三十一:2011.07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社保明细
表三十二:2011.07合肥市社保明细
表三十三:2011.07西安市社保明细
表三十四:2011.07昆明市社保明细
表三十五:2011.07 天津市社保明细
表三十六:2011.07南宁市社保明细
表三十七:2011.07乌鲁木齐市社保明细。
2019社保缴费标准

2019社保缴费标准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障职工基本生活和提高生活质量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2019年,我国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有所调整,以下是具体内容:
一、养老保险。
2019年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按月计算,具体标准根据参保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工资水平而定。
一般来说,缴费基数在职工工资的60%至300%之间,具体标
准由各地人社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一般为单位和职工各自缴纳8%,合计16%。
二、医疗保险。
2019年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也根据参保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工资水平而定,缴费基数一般在职工工资的60%至300%之间。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一般为单位和职
工各自缴纳2%,合计4%。
三、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和比例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类似,也是根据参保地区的
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工资水平而定,缴费基数在职工工资的60%至300%之间,缴
费比例一般为单位和职工各自缴纳1%,合计2%。
四、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和比例由各地人社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也是根据参保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工资水平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2019年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具体标准以当地人社部门的通知为准。
总的来说,2019年的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在保障职工基本生活的同时,也要求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一定比例的缴费,以维护社会稳定和职工权益。
希望各地单位和职工能够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共同建设和谐社会。
社保缴费基数及领取基数对照表

社保缴费基数及领取基数对照表我们都知道社保有三大险种,分别是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可以终身缴纳,而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只能在退休时领取。
社保最重要的功能就是为你减轻生活负担,帮助你解决一些生活中的小问题。
其中养老保险主要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纳。
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和工伤四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缴费基数下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每个月会根据职工个人的缴费情况和工资标准给职工本人核定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中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项保险每年会在社会保障卡中自动扣除一次。
五项保险扣除后的钱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可以直接用于支付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
1、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具有一定经济实力、不与城镇职工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且从事其他非全日制工作,或从事其他职业,或因本人原因中断生活来源,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后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年并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领取标准:参保人员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计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储存额=(参保人员缴费基数×100%)÷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个人缴费部分记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一次性补齐个人账户储存额后即可办理退休。
2、灵活就业人员由单位缴费一般情况下,个人只需要缴纳5%的养老保险费和8%的医疗保险费就可以了。
对于城镇户口,社保部门要求单位按50%缴纳。
如果你的单位不给你缴纳这部分费用的话,单位需要承担这部分费用。
具体由哪个部门来决定呢?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中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可以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和计发月数。
2019年湖南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表

2019年湖南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表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提高,社会保险制度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表对于每个参保人来说都至关重要。
2019年湖南省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表就成为了众多湖南人关注的话题。
让我们来看一下2019年湖南省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表。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文件,2019年湖南省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具体的缴费基数分别为:1.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2342元,最高缴费基数为xxx元。
2.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2342元,最高缴费基数为xxx元。
3. 工伤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2342元,最高缴费基数为xxx元。
4. 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2342元,最高缴费基数为xxx元。
5. 生育保险:按规定缴费。
以上是2019年湖南省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情况。
通过这些数字,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的社会保险项目有着不同的缴费基数,这也意味着不同的社会保险项目对参保人的保障程度是有所区别的。
接下来,让我们来深入探讨一下这些缴费基数背后的含义。
缴费基数的设定是根据参保人的收入水平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缴费基数越高,意味着参保人在享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时可以获得更多的保障,而缴费基数越低,则意味着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也会相应减少。
缴费基数的设定也反映了当地经济发展的水平。
2019年湖南省缴费基数的调整,可以看出湖南省的经济发展水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也意味着湖南省的社会保障体系在不断完善和提升。
缴费基数还对参保人的个益和保障程度产生着重要影响。
参保人在选择缴费基数时,需要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保障需求来合理选择。
对于参保人来说,了解和理解缴费基数是至关重要的,这样才能够确保在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时能够获得最大的保障。
在思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意义时,我们也需要关注未来的发展趋势。
社会保险费征缴制度

拟稿人:时间:社会保险费征缴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并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
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征缴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第五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社会保险费实行三项保险费集中统一征收。
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第二章征缴管理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2019年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标准表

缴费单位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月缴费额(元)
备注
企业及其职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未纳入编制管理的职工
用人单位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个人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
单位缴纳
14
1、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2018年省月平均工资5536元的60%(3322元),最高不高于2018年省月平均工资5536元的300%(16608元)。
2、各参保单位应于7月25日前,根据职工实际收入自行申报缴费基数。企业逾期未申报的,其职工缴费基数将从2019年7月起按其上月缴费基数的110%确定。
3、工伤保险一类至八类风险类别的行业基准费率分别确定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3%、0.5%、0.9%、1.1%、1.2%、1.4%、1.6%、1.9%。符合工伤费率浮动条件的单位,以浮动后实际费率缴纳。
个人缴纳
0.5
城镇个体工商户雇主、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养老保险
个人缴纳
18
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2018年省月平均工资5536元的60%(3322元),最高不高于2018年省月平均工资5536元的300%(16608元)。
医疗
保险
C类
个人缴纳
8
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2018年温岭市月平均工资5122元的80%(4098元),最高不高于2018年温岭市月平均工资5122元的300%(15364元)。
4、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缴费基数从7月起核定为2018年省月平均工资5536元。
个人缴纳
8
医疗
保险
C类
基本医疗
单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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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费基和费率一览表
补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25号)规定:
一、自2018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19%的省(区、市),以及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6号)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9%的省(区、市),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截至2017年底,下同)高于9个月的,可阶段性执行19%的单位缴费比例至2019年4月30日。
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研究确定。
二、自2018年5月1日起,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4号)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区、市),延长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期限至2019年4月30日。
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研究确定。
三、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保持八类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工伤保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