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一组
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8号

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正文:----------------------------------------------------------------------------------------------------------------------------------------------------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8号)《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已于2021年12月3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评价第三章审查第四章跟踪评价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从源头上预防、减轻规划实施对环境的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与审查、规划实施后的跟踪评价以及其他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国土空间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下统称综合性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下统称专项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四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全面、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的原则,注重专家审查与公众参与相结合,统筹考虑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督导检查、跟踪评价和信息共享制度,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

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3.29•【字号】•【施行日期】2020.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2020年3月20日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3月29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问题导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强化督察问责、形成警示震慑,推进工作落实、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第三条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有机衔接、形成合力。
督察方式主要包括: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和驻区督察。
督察所需经费由省财政予以保障。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展情况,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视情组织对各市党委和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有关省属企业开展例行督察;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强化日常巡查督导,组织开展驻区督察。
第四条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二)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有关情况;(三)负责拟订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制度、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四)承担例行督察、专项督察、驻区督察的组织协调和督察整改的调度督促等工作;(五)承担省委、省政府安排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例行督察第五条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组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承担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任务。
第六条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的督察对象包括:(一)各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并可以下沉至有关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二)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省政府有关部门;(三)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有关省属企业;(四)省委、省政府要求督察的其他单位。
山东兰生能源有限公司

山东兰生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山东兰生能源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山东金菱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十二月建设单位:山东兰生能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谢清喜编制单位:山东金菱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王济枚项目负责人: 张克柱建设单位:山东兰生能源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山东金菱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电话: 电话: (0531)传真: 传真: (0531)邮编: 274400 邮编: 250100地址: 菏泽市曹县庄寨镇工业集中区地址: 山东济南张辛庄西区舜风路322号9号楼4层目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第一章项目概况 0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山东兰生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了《山东兰生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菏泽市环境保护局以菏环审[2017]15号文件《关于山东兰生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该项目现已建成并投产试运行,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
(1)第二章验收依据 (2)法律依据 (2)其他法规、条例 (2)技术文件依据 (3)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3)第三章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5)地理位置及厂区平面布置 (5)工程建设内容 (5)项目名称、性质 (5)工程建设基本内容 (6)生产工艺流程 (9)原辅材料使用及储存情况 (17)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治理、排放情况 (20)全厂污染物排放汇总情况 (22)第四章环评结论与环评批复的要求 (24)环评结论与建议 (24)环评批复主要要求 (25)第五章验收执行标准 (29)标准依据 (29)标准限值 (29)第六章验收监测内容 (32)监测目的和范围 (32)监测目的 (32)监测范围 (32)验收监测期间工况检查及现场监测照片 (32)验收监测工况检查 (32)验收监测照片 (33)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35)废水监测 (38)废气监测 (39)废气监测内容 (39)厂界噪声监测 (45)总量核算 (46)总量控制对象与总量指标 (46)第七章固体废弃物检查及分析 (48)固体废弃物的来源和排放量 (48)第八章环境管理检查 (50)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50)环保机构设置及监测计划落实情况 (50)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 (50)环保设施运行调查,维护情况 (51)固体废物检查情况 (52)厂区环境绿化情况及环保图形标志设置情况 (52)第九章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54)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落实情况 (54)事故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建立情况 (54)第十章公众意见调查 (56)调查目的 (56)调查时间 (56)调查方式 (56)第十一章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58)第十二章结论与建议 (62)结论 (62)三同时”执行情况 (62)废水 (62)废气 (62)厂界噪声 (63)固体废弃物 (63)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除尘器收集的灰尘、锅炉燃烧产生的炉渣。
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范本(4篇)

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落实环境保护责任,规范环境保护行为,优化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条环境保护工作应遵守的基本原则为依法、科学、预防为主。
第四条环境保护工作应坚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思想,保护生态环境、修复生态系统、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第五条环境保护工作应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价,实施环境管理,推动环境保护工作落地生根。
第二章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和职责第六条本单位应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七条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1. 确定环境保护目标和工作重点;2. 制定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预算;3. 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工作,并进行督查检查;4. 审核环境保护工作的报告和评价结果;5. 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第八条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环境保护管理人员担任组员。
第九条环境保护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1. 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实施;2. 负责组织环境保护培训和宣传工作;3. 负责监测和评价环境质量;4. 负责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第十条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可以根据需要成立环境保护工作专职机构,具体组织形式和人员编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环境保护工作的监测和评价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和评价体系,定期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选派专业人员负责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并确保其独立、客观、公正。
第十三条环境监测和评价的内容包括:1. 大气环境的监测和评价;2. 水环境的监测和评价;3. 噪声和振动环境的监测和评价;4. 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监测和评价。
第十四条环境监测和评价的结果应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并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六十二项有关整改任务的销号公示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六十二项有关整改任务的销号公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01.14•【字号】•【施行日期】2021.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六十二项有关整改任务的销号公示按照省委、省政府《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鲁办发﹝2018﹞23号)要求,我厅已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六十二项有关任务的整改工作,并进入销号程序,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如对该项任务的有关整改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馈,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一、反馈问题2012年,山东省政府要求到2015年小清河流域干流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标准,主要支流消除劣Ⅴ类水体。
但直到2017年上半年,小清河干支流18个省级以上控制断面中8个还处于劣Ⅴ类。
二、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济南、淄博、东营、潍坊、滨州市委、市政府三、整改方案涉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整改措施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十三五”山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
小清河流域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同步建设配套管网,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治理,有效解决建成区污水直排、雨污混排问题。
到2020年底,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全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
四、落实情况(一)出台政策文件。
一是2019年,联合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开展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的通知》,明确三年工作目标,不断补齐城市和县城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印发《关于以加强排水管理为重点组织开展“清水入河、污水入管”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指导各地以加强管理为手段开展提质增效工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办法》的通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1.05.08•【文号】中生环督办〔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5.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办法》的通知中生环督办〔2021〕1号机关各部门,各督察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办法》已经中央领导同志批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2021年5月8日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及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中央、国务院交办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要求,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组织实施的专项督察。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提出建议,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开展的专项督察,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督察组织和实施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正确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聚焦精准,推动整改落实;坚持目标导向,强化警示震慑,倒逼责任落实;坚持依法依规,做到实事求是,确保客观公正;坚持求真务实,加强暗查暗访,减轻基层负担。
第四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负责专项督察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
每次专项督察均应组建督察组,具体承担专项督察任务。
督察组成员以生态环境部各督察局人员为主体,根据工作需要,可抽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人员及相关专家参加。
第二章督察对象和内容第五条专项督察对象应当根据具体督察事项而定,一般包括:(一)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二)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三)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有关中央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四)其他与督察事项直接相关的责任主体。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0.27•【字号】鲁政办字[2014]151号•【施行日期】2014.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4〕151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0月27日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环境保护部总量减排核查组的要求和省政府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鲁政发〔2013〕12号),严格执行我省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全面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促进污染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通过对全省建设项目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底数,分类制定环保整改措施,规范环保管理,督促达标排放,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三、工作依据(一)《环境保护法》等环保法律法规;(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三)《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四)《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3〕41号文件化解过剩产能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4〕4号);(五)《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山东省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990-2013),《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3),《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
山东省环境污染行政责任追究办法

山东省环境污染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第一条为保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及时有效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改善环境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污染的防范、发生和治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办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环境污染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办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的,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对污染单位和有关人员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对环境污染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举报环境污染违法行为。
接到举报的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及时组织调查处理。
第五条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一)采取地方保护措施,不执行国家、省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导致辖区或者相邻区域环境受到严重污染的;(二)对人民政府依法作出的关于排污单位限期治理、限产、停业或者关闭的决定组织实施不力,造成严重污染的;(三)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编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而为其办理立项、用地、设计、证照等审批手续的;(四)新建或者未按规定取缔国家和省明令禁止的污染项目的;(五)对发生的污染事故未按规定报告或者未及时、妥善处理,造成污染加重的;(六)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纠纷,未及时妥善处理,致使矛盾激化的;(七)纵容、包庇、放任排污单位闲置、拆除或者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造成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的;(八)阻挠、限制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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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质污物及地面油泥进行清理, 26 日
已清理完毕。
东二路与汾河路交叉
2.8 月 26,市城市管理局对检查井及污
经调查,小饭店所在商品楼位于东二路与
口东北角的一排小饭
水管道进行清理、疏通。
店经常将产生的油污
汾河路交叉口东北角,在黄河钻井工程运
3.对未办理污水排放许可证的四家餐
3 2018035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东营区 水污染 输一公司院内。由于污水管网不配套,检 是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 备
被处理 注
情况
经调查,天鹅湖小区北侧的沟是菏泽路水
系,是周边小区雨水排沟。因周边部分小
区内部雨污管线存在混流点,污水经雨水
1.灾情发生后,迅速启动自然灾害救助
西一路海信天鹅湖小
管道流入菏泽路水系,造成水系污染。小
现场有油烟滴落痕迹。
管道等设施,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
味,且噪音扰民严重。
行。
认为小区内建设餐饮
不合理。
3
东营开发区黄河路上
经调查,万达丽日小区北门两侧涉及经营
1.对 4 家店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限
的万达丽日小区北门
施工机械租赁和废品收购的店铺共计 4
两侧有经营“施工机
家,其中,机械租赁 1 家,废品收购 3
渠,沟渠的水散发难
经调查,该区域是规划的华山路绿化带,
当事人限期拆除鸡舍。8 月 26 日,拆除
闻气味,有很多住户
尚未施工,处于闲置状态。附近小区居民
完毕。
在此空地建设小型
在此建设鸡、鸭棚,开荒种菜,并堆放肥
2.8 月 26 日,市城管局对该区域影响市
2 2018034
东营区 大气污染
是
鸡、鸭棚,散发难闻
和污水排放至北侧的
饮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查井和污水管道堵塞,导致楼后检查井污
黄河钻井工程运输一
4.加强污水排放情况的巡查,及时查处
水外溢,油泥污染地面较为严重。
公司院内。
违规行为。
5.计划重新铺设一条污水管线,将产生
的污水导入市政主管网,彻底根治污水
外溢问题。
2
广饶县丁庄镇王道村 的养殖户由于前期政 府承诺建设集中养殖 区域至今未建成,以 及政府承若对旧养殖 4 2018036 场 的 评 估 迟 迟 未 开 广饶县 展,导致出现复养情 况,想咨询政府对于 旧养殖场的评估何时 开展以及集中养殖区 域何时建成
积极宣传畜禽养殖“三区划定”规定, 做好关停养殖户的思想工作,进行政策 解释,消除群众误解。限期清理禁养区 复养行为。
曹州路惠和小区东侧
为餐饮店,103 烧烤、
1.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执法监管,加强
泰山纸包鱼、鱼范烤
经调查,惠和小区东侧商铺共有 3 家餐饮
错时值班,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餐
全鱼,均将烟囱安装
堆肥发酵等处理工序后,产生的沼液在沼
作,最大限度减轻环境影响。
放至新户镇中和村村
液池暂存,每年的 3 月、7 月、11 月采用
2.对 169 号地块挡水坝进行加高作业,
西侧的刘圈干排涝沟
管道输送至种植区用作液态肥料还田。受
阻止沼液溢出,并对刘圈干渠排涝沟进
7 2018039 内,污水顺着排涝沟 河口区 水污染 台风“温比亚”影响,持续出现暴雨、大 是 行截堵。
IV 级应急响应,掘沟排水。截至 8 月
区北侧有一条沟,小
区东南侧的湖是小区人工景观水系,与菏
24 日,积水已排空,雨污管网恢复到正
区的东南侧有一个
1 2018033
东营区 水污染 泽路水系之间建设土坝,进行物理隔离。 是 常运行。
湖,沟和湖的水污染
受台风“温比亚”影响,东营区遭遇特大
2.加快实施中心城雨污分流改造工
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一组 向东营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三批)
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一组向我市交办第三批信访件共计 24 件(其中 6 件均反映同一问题),24 件信访件(其中
6 件均反映同一问题)已全部办结。其中属实的 23 件,不属实的 1 件。办理情况:责令整改 17 件,问责 1 件。
圾杂物。民生汽车快保店铺门前有 1 处小
营条件的商户,依法责令其停业或吊销
圾,泡沫和散落的渣
区物业公司对商铺水管线维修产生的渣
营业执照。
土。
土堆。
河口区新户镇东兴村
经调查,澳亚牧场第五牧场养殖产生的粪
南侧的澳亚牧场第五
污经收集、沉砂、厌氧消化、固液分离、
1.启动应急处置,妥善做好灾后处置工
牧场不定期将污水排
严重,散发臭味,夏
暴雨天气,降水量超过历史极值,该区域
程,预计年底前全部完工,届时小区及
季尤为严重。
小区、道路积水严重,雨污水大量进入截
道路雨污混流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
污导管,污水进入水系,造成水系受到一
定程度污染。
1
锦苑三区西墙外与华
山路之间有一块 70
平的空地上有一个沟
1.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
其它
经调查,1.上述王道村 29 家养殖户原养 殖区属于丁庄街道禁养区,按照上级要 求,对禁养区内 29 家养殖场予以关停, 从未向禁养区内关闭养殖户承诺建设集 中养殖区域。2.经查,禁养区以《广饶县
是 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为划定依据, 广饶县内各镇街对禁养区关闭旧养殖场 均无评估政策。3.8 月 25 日现场抽查, 禁养区内未发现复养情况。8 月 29 日再 次复查,发现 2 处出现复养。
期对垃圾杂物进行了清理。26 日,已经
对渣土堆进行清理完毕。
械租赁”,“ 废品收 东营经济
家,店铺外有摆放的出租机械设备、回收
6 2018038
固废污染
是 2.加强对商户的监管和巡查,规范其经
购”的店铺,店铺门 开发区
的纸箱、泡沫板、废铁等废品和少量的垃
营行为,不超范围经营,对无法达到经
前有许多堆积的垃
服务项目,四通小区西侧共有 8 家餐饮服
饮服务项目油烟净化设施正常开启。
在住户窗户处,油烟
5 2018037
东营区 大气污染 务项目,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现场检 是 2.督促餐饮服务项目经营者清理油烟
污染严重,该店做饭
时小区内弥漫着油烟
查时,油烟净化设备均正常开启,但发现
痕迹,定期检查餐饮油烟净化器、排烟
料。受台风和强降雨影响,堆积的肥料和
容市貌的栅栏、菜地、沟渠进行全面清
气味,也有很多住户
粪便被雨水浸泡,并流入部分沟渠,发出
理,争取于 8 月 31 日前清理完毕。
在此处种植蔬菜使用
难闻气味。
3.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
肥料时散发难闻气
及时处理,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味,影响附近居民生
活。
1.8 月 25,市城市管理局对检查井井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