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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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1. 简介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是为确保客运驾驶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能够遵循相关规定,提高驾驶安全性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责任、操作流程等内容,旨在确保客运驾驶员的安全驾驶和乘客的出行安全。

2. 目的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提高客运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规范客运驾驶员的行为准则,避免违规操作;•保障乘客的出行安全,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维护运营单位的形象和声誉。

3. 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客运驾驶的员工,包括公交车驾驶员、出租车司机、在线打车平台司机等。

4. 责任4.1 运营单位责任•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安全管理制度;•对客运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驾驶工具和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驾驶工具和设备的安全性;•加强对客运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4.2 客运驾驶员责任•具备合法的从业资格和驾驶证;•遵守交通法规和运营单位的相关规定;•保持良好的驾驶技术和态度;•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协助运营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5. 安全操作流程5.1 出车前准备•车辆检查:在每次出车前,客运驾驶员应仔细检查车辆的刹车系统、灯光、轮胎等关键部件,确保车辆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乘客座椅检查:确保乘客座椅的安装牢固,调整合适的位置;•行李安放:将行李放置在指定的区域,不得影响乘客和驾驶员的安全。

5.2 驾驶操作规范•遵守交通法规:客运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得超速、闯红灯、逆行等违规操作;•安全驾驶技巧:熟练掌握安全驾驶技巧,如保持安全车距、注意观察和判断等;•驾驶工具使用规定:正确使用驾驶工具和设备,如安全带、防滑垫等。

5.3 突发事件处理•突发情况报告:客运驾驶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运营单位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乘客疏散:在紧急情况下,客运驾驶员应引导乘客安全疏散,并提供必要的协助;•报警求助:在遇到危险情况时,客运驾驶员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并向相关部门求助。

2024年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一、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学习、会议,并服从管理部门的管理、调度。

二、行车过程中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证件上岗,文明驾驶,热情服务。

严禁欺行霸市、强拉强运、拒载的现象发生。

三、认真执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收费。

四、正确驾驶车辆,坚持每天对车辆进行例检,定期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严禁驾驶"病车"上路。

五、严禁超员、超速、酒后开车、开疲劳车、带病行驶。

六、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禁止"三品"上车。

七、单车行车____公里以上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____小时,____小时内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____小时。

八、夜间不得在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行驶。

车辆管理制度一、公司经理负责车辆管理的全面工作,车辆驾驶员为第一责任人。

二、严把车辆技术关,安全员应全面掌握车辆的车况、技术状况,及时通知车辆第一责任人进行车辆的二级维护、年检、年审、综检、春检、保险。

坚持车辆的例检制度,严禁"病车"上路。

三、严把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关。

没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龄的人员不得从事道路客运,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或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人员驾驶。

四、严把"包车"管理关。

跨区包车必须办理临时线路牌,开具客运路单,单车行车____公里以上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____小时,中途须休息____分钟以上,____小时内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____小时。

五、对车况较差,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一律报废更新,杜绝非法拼装、改装车、报废车从事道路客运。

六、车辆实行"公司化"经营,不能"以包代管",必须落实对车辆的管理内容、管理人员和管理责任。

最新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最新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最新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客运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客运驾驶工作的驾驶员。

第二条安全管理是客运驾驶员工作的核心要求,是驾驶员履行职责的基本前提和条件。

第三条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树立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规范驾驶行为,确保驾驶员安全上岗,安全运营,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四条新招收的驾驶员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安全驾驶技巧的培训、突发情况应急处理的指导等。

第五条每年对驾驶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组织相关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驾驶工作。

第六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教育和培训要求,不能懈怠,不得随意拒绝或逃避培训。

第三章安全装备和车辆检查第七条车辆必须按时进行检查,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营,做到随时随地满足乘客的需求。

第八条车辆必须配备应急工具箱、灭火器、急救包等安全装备,并做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驾驶员工具必须保持在良好状态,不得使用损坏的工具。

第十条驾驶员必须按时提交车辆检查和维护的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需及时做出处理。

第四章安全驾驶行为规范第十一条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第十二条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必须集中精力,不得吸烟、打电话、穿戴耳机等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三条驾驶员在遇到恶劣天气、夜间行车等特殊情况时,必须谨慎驾驶,保证行车安全。

第十四条驾驶员不得携带超员,不得疲劳驾驶,驾驶时间不得超过法定标准。

第五章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第十五条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报警并采取必要的救援措施,保护乘客的人身安全。

第十六条受伤乘客的救治应及时送至医院,确保得到及时救治,同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存在责任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经济赔偿和其他协调工作。

最新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最新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最新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道路客运业务的驾驶员。

第三条客运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驾驶员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提升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四条客运企业应当对驾驶员进行定期安全培训,确保驾驶员掌握道路运输安全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

第五条客运企业应当对驾驶员实行星级评定制度,激励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第二章驾驶员招聘与培训第六条客运企业招聘驾驶员时,应当严格按照招聘程序,确保驾驶员具备下列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证类型与所驾驶车辆类型相符;(三)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四)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五)身体健康,符合驾驶要求;(六)具备初中以上学历。

第七条客运企业应当对新招聘的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道路运输安全知识、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等。

第八条驾驶员每年应当参加不少于48学时的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法律法规、安全知识、驾驶技能等。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九条客运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驾驶员档案,实时更新驾驶员的基本信息、驾驶经历、安全记录等。

第十条客运企业应当对驾驶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安全行驶里程、遵守交通规则情况、安全责任事故等。

第十一条驾驶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客运企业应当暂停其驾驶工作:(一)一次记满12分的;(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三)违反法律法规,被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的;(四)身体状况不适合继续驾驶的;(五)其他影响安全驾驶的情形。

第十二条驾驶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客运企业应当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一)两次以上记满12分的;(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三)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四)因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五)其他不适合继续从事驾驶工作的情况。

客运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

客运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客运公司驾驶员的管理,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确保乘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客运车辆驾驶员。

第三条公司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第二章驾驶员招聘与培训第四条驾驶员招聘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五条驾驶员招聘条件:(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至55周岁之间(男),18至50周岁之间(女)。

(二)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且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三)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四)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六条公司对新招聘的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安全驾驶、服务礼仪、公司规章制度等内容。

第三章驾驶员职责第七条驾驶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第八条驾驶员应按照规定的行车路线、班次时刻行驶,确保乘客准时到达目的地。

第九条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整洁,为乘客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

第十条驾驶员应尊重乘客,文明服务,热情回答乘客询问。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车。

第十二条驾驶员应主动配合公司检查,接受公司对车辆和个人的考核。

第四章驾驶员奖惩第十三条公司对表现优秀的驾驶员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第十四条公司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驾驶员给予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客车队驾驶员规章制度

客车队驾驶员规章制度

客车队驾驶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客车队驾驶员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提高驾驶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客车队驾驶员,所有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客车队驾驶员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丰富的驾驶经验和优秀的服务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驾驶,确保驾驶安全。

第四条客车队驾驶员应当熟悉客车的结构和性能,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做到安全驾驶。

第二章道德规范第五条客车队驾驶员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做到言行文明,礼貌待人,保持良好的形象。

第六条客车队驾驶员应当维护车辆的内外卫生,做到爱护公共财物,保持车辆的整洁。

第七条客车队驾驶员应当尊重乘客,礼貌待客,积极帮助乘客解决问题,确保乘客的安全和舒适。

第八条客车队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章驾驶,保持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第三章驾驶技术第九条客车队驾驶员应当具备扎实的驾驶技术,熟练掌握客车的操控技能,确保行车平稳。

第十条客车队驾驶员应当遵守车速限制,根据道路条件合理控制车速,确保驾驶安全。

第十一条客车队驾驶员应当注意保持车距,避免急刹车和急转弯,确保行车平稳。

第十二条客车队驾驶员应当熟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知识,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油、水箱、刹车等部件,确保车辆的安全。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三条客车队驾驶员应当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保持冷静,及时报警并做好现场管理,确保乘客的安全。

第十四条客车队驾驶员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工作,协助救护伤员、疏散乘客,确保事故处理的有序进行。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五条客车队驾驶员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停驶或解雇。

第十六条客车队驾驶员如遵守本规章制度,表现出色,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奖金、表彰等形式。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客车队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违反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客车队所有,如有修订,将提前通知驾驶员,并适时调整。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总57页)页内文档均可自由编辑,此页仅为封面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驾驶人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驾驶人安全操作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驾驶人“五统一”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客运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客运驾驶人安全告诫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章客运驾驶人调离和辞退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九章客运驾驶人黑名单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客运驾驶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行车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市行业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客运车辆驾驶人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行为。

第三条公司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和运输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客运驾驶人管理,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

客运驾驶人防止疲劳驾驶制度范文(3篇)

客运驾驶人防止疲劳驾驶制度范文(3篇)

客运驾驶人防止疲劳驾驶制度范文1.驾驶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安排1.1 每位驾驶员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1.2 每位驾驶员每天至少有2个小时的休息时间,可分为2次,其中一次休息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1.3 长途驾驶前,驾驶员应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以确保精神状态良好。

2.轮班制度2.1 为了防止疲劳驾驶,客运公司应采取轮班制度,确保每位驾驶员有充足的休息和休假时间。

2.2 轮班时应安排合理的休息时间,并尽量避免连续夜班或长时间驾驶。

2.3 不得出现疲劳驾驶员接替疲劳驾驶员的情况,应确保新上岗的驾驶员具备良好的状态。

3.定期体检和心理评估3.1 驾驶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包括心血管、视觉、听力等项目的检查。

3.2 驾驶员应接受心理评估,以确保其精神状态良好。

3.3 有不适应驾驶岗位的身体或心理情况的驾驶员,应暂停驾驶工作,并接受相应的治疗。

4.道路安全宣传和教育4.1 客运公司应定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防止疲劳驾驶的知识。

4.2 驾驶员应接受安全法规和驾驶技能培训,提高其驾驶技术和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5.报警装置的安装和使用5.1 每辆客运车辆应安装报警装置,以便驾驶员在疲劳驾驶时及时报警求助。

5.2 驾驶员应熟悉报警装置的使用方法,并及时报警求助。

6.自我管理和监督6.1 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疲劳驾驶,不饮酒驾驶。

6.2 驾驶员应自我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作息习惯和体力状态。

6.3 客运公司应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驾驶员的防止疲劳驾驶制度进行监督和落实。

7.奖惩制度7.1 对严重违反防止疲劳驾驶制度的驾驶员,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停驶时间等。

7.2 对遵守防止疲劳驾驶制度的驾驶员,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8.事故处理和后续跟踪8.1 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并报警,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

8.2 客运公司应及时处理事故,并做好相关的跟踪和记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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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管理制度
新驾驶员的考核、选拔制度
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客运驾驶员队伍素质,改善旅客运输服务质量,保障旅客
运输安全,参照国家颁布的交通法规、规范和标准,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及安全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驾驶员的考核、选拔管理。

第三条公司所有驾驶员必须通过驾驶员职业适应性选择:
1、身体选择。

年龄20~50岁,健康状况能胜任驾驶工作。

2、文化选择。

具有职业高中文化水平。

3、职业道德选择。

精神风貌、社会公德、职业责任健全。

4、驾驶技能选择。

驾驶技能好,安全经验足。

第四条驾驶员聘用要求:
1、驾驶员必须经交通警察部门审核合格并持有相应的A1A2大客车驾驶证件;
2、驾驶员必须经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并持有大客从业资格证件;
3、驾驶客运车辆必须有相应的《准驾证》;
4、驾驶员必须经公司考核取得合格后,报送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与公司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后方准驾车。

5、驾驶员三年内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员死亡负同等责任及以上的,或有酒后驾车的,超载超过20%的或超速超过50%的或12个月内累计扣分达到12分的,不得聘用其为驾驶员。

第五条公司对符合条件的新驾驶员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的录取。

1、理论科目:职业道德、道路运输法规、车辆维修及技术管理知识、道路运输业务知识等。

2、实际操作:机动车常见故障排除,行车安全检查。

驾驶员持证上岗和岗位责任制度
第六条为了使旅客运输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使驾驶员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更好地做好客运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公司所有驾驶员必须先培训,考核定级,持证上岗。

第八条驾驶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及客运管理有关规定,按时参加安全学习,精心保养车辆,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和例保制度,确保行车安全和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开带“病”车和超员车。

2、服从调度命令和现场指挥,认真执行运行作业计划,正点运行,按时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上各项设施齐备有效。

4、运行中协助乘务员维护好乘车秩序,做到不越站、不甩客、不载无票乘客和行包,按规定线路营运。

5、服从站内指挥和管理,协助乘务员做好清洁工作,保证正点发车,运行中遇稽查人员查车时应主动停车接受检查。

第九条驾驶员工作标准。

1、上岗前认真检查车辆各系统,特别是制动、转向系统技术状况是否良好,整理车容,检查各项设施是否齐备有效,油、水是否充足,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2、携带各种证件,领取行车路单,按规定时间进站,听从站内调度,进入指示停靠站口,开启行包仓。

3、检查行包是否装捆牢固,长宽高及重量是否符合规定,协助乘务员组织旅客上车,维护好乘车秩序。

4、①运行时集中精力,谨慎驾驶,按规定时速运行,礼貌行车,安全第一。

②途经危桥,险路,渡口和加油站,要主动停车以组织旅客下车。

③途中停、歇后,应协助乘务员核实人数后方可继续运行。

④遇有非常情况或发生事故应尽快呼救,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必要时及时疏散旅客。

⑤途中遇稽查人员检查时要主动停车接受检查。

6、按规定站点进站停靠,不甩客、不超员。

临近车站时要减速行驶、平稳停靠,要利用停歇时间抓紧检查车辆,发现故障立即排除,不带“病”运行。

要协助乘务员监装、监卸行包。

7、收车后把车辆开到指定停车位进行检查、清洁车辆卫生,做好下班准备。

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条驾驶员应遵章守纪,讲究职业道德,具备过硬驾驶技术。

运距在400公里以上的班车,必须配备双班驾驶员。

第十一条公司对驾驶员实行统一安全管理。

凡是驾驶我司营运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办理内部准驾证,并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500元,方准予驾驶我公司营运车辆,否则不允许驾车。

并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

第十二条建立驾驶员安全档案,分为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和行车事故档案,对重大事故应建专门案卷,以便查阅。

第十三条各级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驾驶我司车辆人员进行管理和检查。

凡查实有违章行为的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惩处。

第十四条驾驶员必须认真遵守下列规定。

1、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和准驾证等,缺少证件或证件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者,不准驾驶车辆,且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或伪造。

2、严禁酒后开车,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闲谈或有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3、不准超速行驶,严禁将车交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或不符合驾驶员管理规定的人员驾驶。

4、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证不相符合的车辆;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符合规定或机件失灵的车辆;不准客货混装;
5、车未停稳不准开门下客;车门未关好不准行车。

6、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纪守法。

起步做到“三看”,超车时做到“二不”,停车做好“四好”,行车中做到“四慢”,掌握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掌握道路及装载情况,掌握气候及地区变化。

遵守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

8、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不准载客加油。

9、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必须做好开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安全例保工作,对所驾车辆应妥善保管和使用,经常保持车容整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计划按期进行车辆各级保养作业,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10、驾驶员应自觉服从交通管理机关和企业的安全管理和检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自觉地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

1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运行纪律,服从调度和站务管理,不准私自开班。

12、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和公司报告,听候处理。

不得开车逃逸或伪造现场。

14、肇事驾驶员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教训,写出深刻检讨,按照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接受处理。

第十五条驾驶员违章违规处罚规定。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200-500元罚款,停班学习一周,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

1、无证开车,或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2、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合的车辆。

3、、酒后驾车。

4、客车载运危险品的。

5、实习驾驶员单独驾车的。

6、使用失效驾驶证或行驶证的。

7、发生特大交通事故苗头的。

8、不按车辆保养计划进行车辆保养作业的。

9、无《准驾证》驾驶营运车辆的。

10、擅自改变营运线路的。

11、严重超速行驶的。

12、驾驶员开车时不带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的。

13、驾车时吸烟、打电话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14、驾驶转向、制动机件有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的。

15、无故不参加单位安全活动的。

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的报告与现场处理制度第十六条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驾驶员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划执勤交通警察,听候处理。

第十七条发生交通事故在报告公安机关或执勤交通警察后,立即报告公司和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使公司和保险公司能迅速了解交通事故的情况,便于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处理交通事故。

第十八条驾驶员因违章造成事故使人受伤,当事人尽可能使受伤者得到及时的抢救、治疗,以免伤情恶化,甚至造成死亡。

第十九条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应根据事故类型尽法定义务,不得有故意改变现场的行为或驾车逃逸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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