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军队转业干部报到程序
退役军人报到流程须知

退役军人报到流程须知
1.报到登记。
携带《退出现役证》和部队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到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报到登记。
2.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如果是党员,还需要到市委组织部或相关地方组织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
3.办理落户手续。
在完成报到登记后,需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4.社会保险关系转接。
持身份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接。
5.住房公积金转接。
如果有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转接手续。
6.预备役登记。
如果是服预备役的退役士兵,还需要到当地人民武装部办理预备役登记。
7.领取退役金。
根据《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以申请逐月领取退役金。
转业报到

『具体流程如下』◎接到部队政治部门(干部科、政治处)电话通知:军转干部安置报到通知书已到。
(注:该通知书由省或市军转办发至部队政治部门)1、到部队政治部门(干部科、政治处)领取《××省人民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该《通知》一式两联,部队留存一联,本人携带一联到地方单位报到;同时领取部队政治部门开具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行政介绍信》,该《介绍信》一式两联,主联是行政介绍信,副联是介绍信回执(回执由地方接收单位加盖公章后交回部队)。
2、携带《通知》、《介绍信》到《通知》所标注的地方接收单位报到。
完成报到凭证:由接收单位在《通知》上标注“××同志已于×年×月×日来我单位报到”字样,并在字样上加盖该单位公章,同时再打印一份《已报到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注:该“证明”军转办要收取)。
3、携带接收单位加盖公章的《通知》,到你准备落户的所在区域人民武装部办理“预备役登记”。
办理预备役登记,要事先准备好三张军人登记照,并填写一张《预备役登记表》,该表中须填写你的个人简历情况(最好带份个人简历过去,就可节省办理时间)。
完成预备役登记凭证:由武装部在《通知》上标注“已登记”字样,并在字样上加盖人武部公章;同时,开具《预备役登记证明书》(办理入户手续时用)。
4、携带加盖两个公章(报到单位、武装部)的《通知》及《已报到证明》、《预备役登记证明书》,到省(市)军转办开具《××市入户登记证》和《入户登记介绍信》。
省(市)军转办,确认《通知》中“已报到”和预备役“已登记”两个字样及公章,收取《已报到证明》,并开具《入户登记证》和《入户登记介绍信》。
办完手续后,切记要将《通知》带回给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存放在你的个人档案中,并将《通知》复印一份交给接收单位财务部门。
5、携带省(市)军转办开具的《入户登记证》、《入户登记介绍信》、《军人地方身份证登记表》(2张,一张交给公安分局、一张交给派出所)、《户口薄》(你爱人的户口薄或接收单位的集体户口薄)、结婚证(或接收单位证明),到你准备落户区域的“××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安局”柜台办理《批准入户通知单》(注:未设“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就到该区公安分局办理《批准入户通知单》),并在《入户登记介绍信》上标注“同意入户”字样,加盖公安分局公章。
退伍后回地方报到的流程

退伍后回地方报到的流程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军队已经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力量。
然而,每名士兵都有自己的军旅生涯,终有一天会选择退伍回到自己的家乡。
那么,退伍后回地方报到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将详细介绍。
一、离退休军人管理机构报到退伍后,士兵首先需要前往所在地的离退休军人管理机构进行报到。
在报到时,士兵需要携带身份证、军人退伍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以及与离退休军人管理机构签订的有关文件。
离退休军人管理机构将根据士兵的情况,进行相关登记和审核手续。
二、政策待遇申请在报到离退休军人管理机构后,士兵可以申请相关政策待遇。
这包括住房补贴、医疗保障、生活补贴等。
士兵需要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离退休军人管理机构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审核并确认士兵的申请。
三、就业安置退伍后,士兵可以选择继续从事军队相关工作,也可以选择回到地方投身于其他行业。
如果士兵选择回到地方就业,他们可以通过就业安置服务机构了解就业信息,并进行职业规划和求职指导。
就业安置服务机构将根据士兵的意愿和能力,为其提供合适的就业机会和帮助。
四、社会保障申请退伍士兵回到地方后,可以申请各类社会保障。
这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士兵需要前往当地社会保险事务受理中心,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社会保险事务受理中心将根据士兵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安排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五、重新安置家庭退伍士兵回到地方后,可能需要重新安置家庭。
这包括解决住房问题、子女教育问题等。
士兵可以通过政府提供的住房保障政策,申请住房补贴或公租房。
同时,士兵还可以向当地教育部门咨询子女入学的相关政策,以便为子女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
六、社区融入退伍士兵回到地方后,应积极融入社区生活。
他们可以主动参与社区组织的各类活动,与邻居建立良好的关系。
同时,也可以参与志愿者活动,为社区的发展和建设做出贡献。
七、继续学习提升退伍士兵回到地方后,可以继续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
军转安置工作程序

军转安置工作程序每年的4、5月份,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小组、中组部、人事部、总政治部联合召开全国军转安置工作大会,部署当年的安置任务,提出具体要求。
各省区市按照大会精神,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开展军转安置工作。
现将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管理的企业(在京)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程序介绍如下:1、召开安置工作会。
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召开"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管理的企业(在京)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会议",总结去年经验,部署本年度工作,下达转业干部的接收分配计划。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民团体;中央管理的各企业集团、公司、科研、院校与事业单位人事(干部)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2、召开选调会。
接收分配计划下达1个月左右,国务院军转办择期组织召开军队转业干部分配选调会,有转业于部接收任务的单位与符合进京条件的当年转业干部在会上直接见面,进行双向选择。
部队二部部门在会上可当场向接收单位介绍转业干部情况,提供有关材料并根据需求推荐转业干部。
会后,接收单位与转业干部可以自行联系,继续进行选调。
3、签订接收卡。
经过双向选择达成意向后,由转业干部与接收单位共同填写《中央国家机关(企业)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登记卡》,转业干部本人亲笔签名、接收单位人事(干部)部门盖章后报国务院军转办。
每名转业于部只能填写一张登记卡(即只能确定一个单位)。
登记卡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接收单位和转业干部不得改变。
4、移交档案。
国务院军转办根据签订的接收卡,向北京卫戍区转业工作办公室、武警北京移交办、公安部现役办调阅转业干部的档案。
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国务院军转办将在确定时间统一向转业干部所在部队发出报到通知。
同时,向接收单位移交转业于部档案。
5、转业干部报到。
转业于部接到通知后,持国务院军转办开具的《报到通知》和部队开出的行政、组织、供给关系等介绍信到接收单位报到。
接收单位在转业干部报到后,为国务院军转办开具《报到函》,根据档案材料为转业干部出具落户用的一刍然情况证明》,交转业于部本人。
关于北京市军转办接收转业(复员)干部有关事项的说明

关于北京市军转办接收转业(复员)干部有关事项的说明为便于各单位在转业干部移交安置工作中实际操作,根据中发[2001]3号、[2007]8号文件和北京市军转办接收转业(复员)干部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转业移交安置条件、取证材料和离队报到中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接收条件㈠转业干部本人具备条件之一1、北京市出生且北京市入伍。
2、北京市入伍并且家庭生活基础在北京。
3、配偶婚前或随军前有本市常住户口。
4、配偶随军并且取得本市常住户口满4年(截止当年3月31日前,以户口本登记时间为准)。
5、双军人单转或双转。
6、未婚或者离异的军队转业干部,可比照北京市军队干部配偶随军条件予以安置(城区正营职或技术10级,副营职或技术11级且军龄满15周年,郊区副营或技术11级即可)。
㈡父母具备条件之一7、父母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身边无子女。
8、配偶父母有本市常住户口,配偶为独生子女。
9、父母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本人未婚。
10、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并且在边远艰苦地区(国人部发[2006]61号,下同)满10年,出生地、入伍地或离退休安置地是北京市。
㈢具有特殊情况之一的,配偶或者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常住户口在北京市的11、自主择业的。
12、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
13、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14、因战因公致残的。
㈣工作需要15、军队转业干部具有本科学历,取得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被国家或北京市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高新技术企业接收,并经国务院军转办或北京市军转办批准的。
㈤其它条件之一16、配偶毕业分配或工作调动属高校毕业、单位骨干、不能调离北京(非随军、非当年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的)。
二、不能接收移交安置的1、结婚、离婚及双军人转业在京一方调京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
2、主要档案材料不全的。
3、计划分配转业干部爱人因购房取得北京市小城镇户口的,户口取得时间不满4周年的。
【军转】军队转业复员干部离队报到前交接工作

【军转】军队转业复员干部离队报到前交接工作关键词:军转张为臻军队转业复员工作交接军转干部军转政策军转公选
军队转业复员干部离队报到前,一般应做到:
(1)工作要交清。
要把自己负责的工作做完或告一段落,并向接替工作的同志交待清楚。
(2)帐目要结清。
有从单位预借款的,离阴前要还清;经管经费的,要按财务规定核查交接清楚。
(3)公物要还清。
要把单位的办公用品、营房营具,集中清理归还单位。
(4)文件要理清。
对保存的文件资料要进行清理,该归还的归还,该移交的移交,对涉及秘密的文字材料、载体、U盘、工作笔记等应上交部队,防止失泄密。
(5)服装要交清。
要根据有关规定,到军需部门把该领的服装领清,该交该还的交清还清。
军转论坛:北京市军队转业干部报到程序

军转论坛:北京市军队转业干部报到程序关键词:军转军转干转业干部军转论坛军转干考试军转网军转干考试军转干部安置军转待遇军转干考试公告军转干考试大纲军转干考试成绩一、报到程序(一)落户信息采集报送及报到的组织1.预落户信息采集报送。
按照本市户籍管理规定,驻京部队各大单位干部部门负责所属转业干部预落户信息的采集、核实、录入北京户口审批信息管理系统(单机版)及数据打包报送,打包数据与转业干部档案同步向地方移交,由北京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军转办”)统一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
2.报到通知及报到组织。
转业干部确定工作单位后,市军转办发出报到通知,由北京卫戍区转业干部工作办公室、武警北京市转业干部移交办公室、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现役干部转业移交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部队移交办”)通知部队干部部门,组织转业干部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报到手续。
(二)计划分配转业干部报到1.接收区县(单位)开具报到证明信。
由区(县)接收安置或市级单位接收安置的转业干部,持原部队师、旅级以上机关开出的行政、组织、供给关系等介绍信(以下简称“部队手续”)和转业证,分别到接收区(县)的人力社保局或市级接收单位的人事(干部)处报到,由区(县)人力社保局或市级单位人事(干部)处向市军转办开具转业干部报到证明信。
2.市军转办办理行政关系和入户介绍信。
转业干部本人持区(县)人力社保局或市级单位人事(干部)处开出的报到证明信及部队手续和转业证,到市军转办办理接转行政关系和入户介绍信手续。
3.接收区县(单位)接转关系并开具户口登记证明。
将市军转办开出的行政介绍信和部队手续,交各区(县)人力社保局或市级单位人事(干部)处接转,由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向转业干部预落户公安机关开具填写户口卡内容的户口登记证明。
4.预备役登记。
持转业证、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接收单位所在区(县)武装部办理预备役登记手续。
5.公安(分)局办理入户通知单。
持市军转办开具的入户介绍信、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开出的填写户口卡内容的户口登记证明、已盖预备役登记章的转业证、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结婚证、预落户地址的房屋产权证或部队营房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到区、县公安(分)局户籍接待室办理入户通知单。
军转论坛:北京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管理实施细则

军转论坛:北京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实施细则关键词:军转军转干部安置转业干部军转论坛军转干考试军转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和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等部门《印发〈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转联[2001]8号)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等12家委办局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实施细则》。
现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实施细则》中有关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报到、退役金发放、医疗保障、住房补贴、就业和未就业期间的有关待遇、随调随迁家属子女就业就学等安置管理问题摘要刊登出来,欢迎广大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和有关接收单位上网阅览,有不明之处请登陆市政府人事局网站(网址/)或向市人事局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电话:65231004、65134978、65134979)咨询。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实施细则》有关内容摘要一、接收报到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持部队团以上政治、后勤机关出具的组织介绍信、行政介绍信、人员供给介绍信等有关手续,以及转业证、近期5张1寸平光免冠身份证照和户口本,到以下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1.市级有关部门(1)到市军转安置工作部门办理行政关系接转、入户介绍信。
(2)到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办理入户通知单。
2.区县有关部门(1)到区县人事局办理行政、人员供给关系等有关落入手续。
(2)到户口所在区县人民武装部办理预备役登记。
(3)到区县委组织部转换组织介绍信。
(4)到户口所在区县公安分局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和身份证。
3.随调随迁家属、子女需办理的手续需随调随迁家属、子女的,持部队出具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经市军转安置工作部门审核,到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办理准迁证,再到家属、子女户口所在地迁出户口。
随调家属在落实接收单位后,由迁出地县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开具行政、组织、工资介绍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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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军队转业干部报到程序
关键词:军转张为臻军转干部军转程序
(一)报到程序
1.报到准备工作
(1)通知办理报到手续。
转业干部确定工作单位后,北京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军转办”)发出报到通知,由北京卫戍区转业干部工作办公室、武警北京市转业干部移交办公室、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现役干部转业移交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部队移交办”)通知部队干部部门,组织转业干部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报到手续。
(2)采集报送预落户信息。
按照本市户籍管理规定,驻京部队各大单位干部部门负责所属转业干部预落户信息的采集、核实、录入北京户口审批信息管理系统(单机版)及数据打包报送。
转业报到通知发出后,驻京报到各大单位转业办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统一将电子预落户数据打包报送市军转办,市军转办每天定期收集汇总并报送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
驻京部队各大单位转业办向市军转办报送数据5—7个工作日后,转业干部可按相应程序办理入户手续。
2.计划分配转业干部报到
(1)接收区县(单位)开具接收证明信。
原部队师、旅级以上机关开出行政、组织、供给关系等介绍信(以下简称“部队手续”)和转业证。
由区(县)接收安置的转业干部,到接收区(县)的党委组织部或人力社保局报到;由市级单位接收安置的转业干部,到市级接收单位的人事(干部)处报到。
区(县)党委组织部、人力社保局或市级单位人事(干部)处向市军转办开具转业干部接收证明信。
(2)市军转办开具报到信和入户介绍信。
转业干部本人持区(县)党委组织部、人力社保局或市级单位人事(干部)处开具的接收证明信及部队手续、转业证和人员调动落户信息表,到市军转办开具报到信和入户介绍信手续。
(3)接收区县(单位)接转关系并开具户口登记证明。
转业干部本人将市军转办开出的报到信和部队手续,交各区(县)党委组织部、人力社保局或市级单位人事(干部)处接转,由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向转业干部预落户公安机关开具填写
户口卡内容的户口登记证明。
(4)预备役登记。
转业干部持转业证、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接收单位所在区(县)武装部办理预备役登记手续。
(5)公安(分)局办理入户通知单。
转业干部本人持市军转办开具的入户介绍信、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开出的填写户口卡内容的户口登记证明、已盖预备役登记章的转业证、军人
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居民户口薄和身份证、结婚证、预落户地址的房屋产权证或部队营房部门开出的住房证明,到区(县)公安(分)局户籍接待室办理入户通知单。
(6)派出所入户。
转业干部本人携带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户口卡内容的户口登记证明和区、县公安(分)局户口接待室开具的入户通知单,以及转业证、军人身份号码登记表、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居民户口薄、结婚证、5张一寸身份证照片,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7)组织关系接转。
安置到区(县)的军转干部及家属,其党、团组织关系有部队直接开到区(县)党委、团委组织部转换;安置到市属单位的转移干部,其党、团组织关系开到接收单位党委、团委转换。
3.随调(随迁)家属手续办理
(1)填写《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情况登记表》。
转业干部家属随调(随迁)的,应在部队填写《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情况登记表》(家属随调填写四份,家属随迁填写三份),由部队干部部门在向地方移交转业干部档案的同时,到市军转办审核编号并盖章(此表由部队干部部门留存一份,装入随调家属档案一份,发还转业干部一份用于办理家属户口准迁证,市军转办留存一份)。
(2)转业干部办理报到及落户手续。
转业干部本人持《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情况登记表》、转业证(暂未办理的持军官证)、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预落户地址的房屋产权证或部队营房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等,按照转业干部本人报到程序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报到及落户手续。
(3)办理随调(随迁)家属准迁证。
转业干部本人持《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情况登记表》、转业证(暂未办理的持军官证)、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预落户地址的房屋产权证或部队营房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以及市军转办开具的落户手续等,到预落户区县公安(分)局户籍接待室办理家属户口准迁证。
(4)户口迁出。
凭户口准迁证到家属户口所在地将户口迁出。
(5)与转业干部同步办理落户手续。
随调(随迁)家属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与转业干部同步到预落户区县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
(6)关系接转。
随调家属在落实接收单位后,由迁出地县以上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开具行政、组织、工资介绍信等,按照各区(县)或市级接收单位的要求办理关系接转。
(二)有关要求
1. 已确定接收单位并发出报到通知的转业干部,应及时按要求报到。
2. 转业干部和随调(随迁)家属办理报到手续,必须由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
3.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时间报到,各大单位干部部门向部队移交办申明理由,经市军转办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最迟不得超过本年度工作结束。
4. 逾期未报到或不到接收单位报到,市军转办将作退档处理。
5.转移干部和随调(随迁)家属预落户信息的采集报送要及时、准确、完整,一次性全部报齐。
因特殊原因需要补报或更改预落户信息的,转移干部应及时与驻京部队各大单位转业移交组联系电子预落户信息的采集、核实和录入等相关工作。
市军转办于安置报到期间的每个星期一,集中受理驻京部队各大单位转业移交组报送的预落户信息补录和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