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能力评价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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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22.12.26•【字号】津工信规〔2022〕5号•【施行日期】2022.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津工信规〔2022〕5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天津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制定了《天津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 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2. 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评价标准3. 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4.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5. 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2022年12月2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评价和认定第三章动态管理第四章培育扶持第五章附则天津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决策部署,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专业化水平高、细分市场领先的中小企业,助力推进制造业立市战略深入实施,结合本市中小企业发展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优质中小企业是指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本市结合中小企业发展实际,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种子”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

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专精特新“种子”企业是专精特新特征明显的中小企业,是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壮大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点培育对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

工信部敦促加快工业企业品牌建设

工信部敦促加快工业企业品牌建设

商务部 门要加强对商业机构的指导和管理 ,拓
宽 品牌 产 品的 销 售 渠 道 ,为 国 内 、外 工 业 企 业
点内容 ,通过组织质量攻关和提高供应链质量 保证能力等工作 ,支持 品牌建设 ;要加快工业 产品质量控制和技 术评价能 力建设 ,大力发展
中 小 企 业服 务平 台 ,为 企 业 对 外 交 流 、 信 息 咨 询 、 技 术 咨 询提 供 服 务 ,并 发 挥 产 品研 发 设计 和 品牌推 广平 台 的作用 。
制。
( 五)业以 品牌为纽带进行并 购重
组。
要加快 国家和行业标准建设 ,组织开展对 国际标准和 国外先进标准的研究 ,鼓励工业企 业参 与国际标准 的制修订 ,提高企业适应市场
和 技 术环 境变 化 的能 力 。
发展改革 、商务 、工商 、质检等部门 ,要
加强对合资合作过程 中工业企业 品牌的保护和 管理 。
牌培育意识和商标注册、运 用、管理和保护能 力 ;要推广先进的营销理论 、品牌管理模式和
方 法 ,重点 增 强 企 业 在 市场 调 研 、产 品 定 位 、 营 销 策 划 、传 播 宣 传 、公 关服 务 等 方 面 的 能 力
和水 平 。
为导向 ,通过市场竞争 、优胜劣汰 ,培育拥有 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工业品牌 ;坚持政策 引
加强 质量监督 、市场监管 ,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活动 ,打击侵犯注册商标 专用权违法行 为,加 大对我 国工业企业行业商标专用权行政保护力 度,保护商标持有企业合法权益。
工业 和 信 息 化 、质 检 部 门 会 同 行业 协 会 , 要 在 “ 高 工 业 产 品 质量 示 范 ” 、 “ 量 兴 提 质 业 ” 和 “ 量兴 企 ”活 动 中 ,以 品 牌 培 育 为重 质

品牌培育管理体系

品牌培育管理体系

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指南第一版第一部分:引言品牌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核心竞争力,也是企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提高我国企业品牌竞争力,促进我国品牌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指南,以推动我国品牌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第二部分: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概述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是指通过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的管理手段,提高企业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从而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管理模式。

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包括品牌策略、品牌文化、品牌形象、品牌传播、品牌评价等五个方面。

其中,品牌策略是品牌培育管理体系的核心,品牌文化是品牌培育管理体系的灵魂,品牌形象是品牌培育管理体系的外在表现,品牌传播是品牌培育管理体系的重要手段,品牌评价是品牌培育管理体系的重要保障。

第三部分: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指南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指南包括品牌策略、品牌文化、品牌形象、品牌传播、品牌评价等五个方面的具体实施指南。

其中,品牌策略实施指南包括品牌定位、品牌目标、品牌差异化、品牌扩张等内容;品牌文化实施指南包括品牌价值观、品牌精神、品牌形象实施指南包括品牌标识、品牌视觉、品牌包装等内容;品牌传播实施指南包括品牌推广、品牌传媒、品牌活动等内容;品牌评价实施指南包括品牌价值评估、品牌形象评估、品牌效益评估等内容。

第四部分: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效果评估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效果评估是指对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的效果进行评估,以确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效果评估包括品牌知名度、品牌美誉度、品牌市场占有率、品牌价值等方面的评估。

评估结果将为企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

本文旨在介绍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主要内容。

ISO 9001是一种国际标准,旨在帮助组织实现客户满意度和持续改进。

该标准包括一系列要求,涵盖了组织的各个方面,包括领导力、战略规划、过程管理、资源管理、监视、测量、分析、评审和改进等。

关于加快我国工业企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快我国工业企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
注册 商标 专用 权违 法行 为 ,加 大对我 国工 业企 业行
工 业 和信 息 化 、 商 、 检 等部 门和 行 业 协 培育 意识
和 商标 注 册 、 用 、 理 和保 护 能 力 ; 推 广先 进 的 运 管 要
营销 理论 、 品牌管 理模 式 和方法 , 点增 强 企业 在市 重
的优 秀经 验 , 加强 对我 国工 业企 业商 标 境外 注册 、 使
用 和保护 情况 的跟 踪研 究 ,分 阶段 建立 海外 商标 纠 纷预警 机制 和危机 管理机 制 。 商务 、 商 、 检 等部 门会 同有 关 行 业 协会 , 工 质 要
推动 中 国制造 的 品牌形 象 塑造 ,在 重点 市场 和新 兴 市场 举 办 产 品展 览 、 广 、 告等 活动 , 进 提 升 品 推 广 促
( ) 强对 品牌建设 的指 导和服 务 五 加
工业 和信 息化 主管 部 门会 同商务 、 工商 、 检等 质 部 门及 行业协会 , 要加 强对 品牌建设 的具体指 导 。鼓 励 各行 业 根据特 点 提 出行 业性 品牌 建设 的指 导性 文 件 :指导 工业企 业 建立 完善 品牌 培育 管理体 系 和评 估 体 系 , 高 品牌培 育 的科 学 化水平 , 提 实现 品牌 培育 工 作 的持续 改 进 :支持工 业企 业积 极参 与 国际优 秀 品牌 管理 经验 和标 杆 的交 流 与分 享 ;鼓 励 地 区和行 业规 范 并推 广 与 品牌 培 育相 关 的 咨 询和 培 训 服务 , 加强对 品牌工作 的专业 指导 。 各 级部 门、 行业 协会 , 可对 品牌 培 育工作 成效 显 著 的区域 、行业 和 企业进 行 重点扶 持并 给予 适 当 的 表 彰奖励 , 以加 大对 品牌建 设 成功经 验 的宣传 力度 , 推动 品牌 建设深 入开展 。

《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

《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

《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发评价[2006]157号关于印发《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各中央企业:为做好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4号),我们制定了《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执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二日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开展中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有效发挥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的评判、引导和诊断作用,推动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4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开展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应当充分体现市场经济原则和资本运营特征,以投入产出分析为核心,运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横向对比与纵向对比互为补充的方法,综合评价企业经营绩效和努力程度,促进企业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第三条开展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应当制定既符合行业实际又具有标杆引导性质的评价标准,并运用科学的评价计分方法,计量企业经营绩效水平,以充分体现行业之间的差异性,客观反映企业所在行业的盈利水平和经营环境,准确评判企业的经营成果。

第四条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产权管理关系进行组织,国资委负责其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企业集团(总)公司负责其控股子企业的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第五条企业年度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一般结合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核工作组织进行;企业任期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一般结合对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价指标与权重第六条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指标由二十二个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指标和八个管理绩效定性评价指标组成。

第七条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指标由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状况、资产质量状况、债务风险状况和经营增长状况等四个方面的八个基本指标和十四个修正指标构成,用于综合评价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所反映的经营绩效状况(定量评价指标计算公式见附件1)。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年”活动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年”活动情况
3 2 0 1 3年发展预测
可望略高于 2 0 1 2年 .产 销 增 速 预计 在 1 2 %左 右 。利 润增速在 8 %左右 ,出 口增速在 8 %左右 。
2 0 1 3年 是全 面深入 实 践科学 发 展观 的重 要

年 .全 行业必须清楚地 认识到行业 发展阶 段和
经济环境 的深刻 变化 .更主动地推 进产业结 构调 整和发展 方式 的转 变 。全 面提升行业发展 质量 ( 文章摘 编 自:中国机械 工 业联 合会 . 机 经 网)

广泛参与 ,开展 了形式 多样 、富有成效 的
活动 ,圆满完成 了建 设年各项任 务 ,取得 了显著 成效 。 1 活动基本情况
( 1 ) “ 加 快工业 品牌培育 ”活动
活动
通过组织全 国工业企业 品牌培育试 点 .带动 地区和行 业推进 品牌 建设 .指导企 业建立 品牌培 育管理体 系 ,提高 品牌培 育能力 。以提高企 业 品 牌创建能 力为着力点 .研 究制定 品牌 培育管 理体
进 ”的总方针下 .机械企 业将更加 注重运行 质量
的提 升 。预 计 2 0 1 3年一季 度 .受前期订 货疲 软 滞 后 影 响 .各项 主 要 指标 开 局 的数 据 可能 不 乐
观 。但 之后走势将较 为平稳 。全 年经济运行 增速
三是通胀压 力有 回升可 能 近期 国际主要经 济体相 继实施的宽松 货币政策 。将通过 大宗商 品 的 国际 贸易 。加大我 国输入性通 胀的压 力 ,由此 导致对 行业效益 的进 一步挤压 。
综 合上述分 析 .2 0 1 3年市 场 需 求形势 将 比

聚焦 l F o c u s
上 。评 审确 定 了 5 0家全 国 “ 质量 标杆 ” 。编 印了

品牌培育管理体系第一部分实施指南

品牌培育管理体系第一部分实施指南

品牌培育管理体系第一部分实施指南第一版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目录1 范围 (1)2 引用和参考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3.1 品牌 (1)3.2 品牌培育 (1)3.3 品牌培育管理体系 (1)3.4 品牌战略 (1)3.5 品牌培育方针 (2)3.6 品牌培育目标 (2)4 品牌培育管理体系 (2)4.1 总要求 (2)4.2 管理职责 (2)4.3 组织的环境 (3)4.4 相关方需求和期望 (3)5 品牌战略和方针 (3)5.1 总则 (3)5.2 战略和方针的制定 (3)5.3 战略和方针的部署 (4)5.4 战略和方针的沟通 (4)6 资源 (4)6.1 总则 (4)6.2 财务资源 (5)6.3 人力资源 (5)6.4 供方和伙伴 (5)6.5 自然资源 (6)6.6 知识、信息和技术 (6)7 过程管理 (7)7.1 总则 (7)7.2 过程的策划和控制 (7)7.3 过程的职责和授权 (7)7.4 品牌培育的关键过程 (8)8 监视、测量、分析、评审和改进 (10)8.1 总则 (10)8.2 监视 (10)8.3 测量 (10)8.4 数据信息分析 (12)8.5 管理评审 (13)8.6 改进 (13)引言建立和实施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持续增强组织的品牌培育能力,提升品牌价值是组织的一项战略性决策。

品牌培育的成功取决于品牌培育过程与组织管理的其他方面(如质量、财务、风险、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的协调一致。

品牌战略的实质就是差异化的竞争战略。

培育品牌有助于组织提高特定顾客群体对其产品的认知程度,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培育品牌还有助于组织发挥在信誉、文化、管理和技术等方面的优势,提高顾客对其产品的忠诚度和美誉度,创造品牌溢价,提升组织盈利能力。

品牌培育是系统性的活动。

本指南意图指导组织增强品牌培育能力,提高品牌培育的有效性和效率。

培育品牌的过程受组织内外部环境、目标、产品以及规模和结构影响,本指南无意统一品牌培育管理体系的结构、文件或方法。

安徽工业精品评价标准

安徽工业精品评价标准

安徽工业精品评价标准
安徽工业精品评价标准是对安徽工业制造领域中的产品进行评价的一套标准。

这些评价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评价标准会对产品的技术指标、性能要求进行详细说明,包括产品的功能、可靠性、稳定性等。

2.产品的质量标准:评价标准会规定产品的质量要求,包括产品的外观质量、材料的选用、加工工艺等。

3.产品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含量:评价标准会评估产品的创新水平和技术含量,包括产品的研发投入、科技成果转化等。

4.产品的环境友好性:评价标准会对产品的环境友好性进行评估,包括产品的能耗、污染物排放等。

5.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评价标准会评估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包括产品的市场需求、销售情况、品牌影响力等。

6.产品的售后服务:评价标准会对产品的售后服务进行评估,包括产品的质保期、维修保养等。

以上是安徽工业精品评价标准的一般内容,具体标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

同时,评价标准一般还会制定相应的评价方法和评价体系,以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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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能力评价细则
(试行版)
1.目的
为引导工业企业建立实施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指导企业科学地评价品牌培育能力和绩效,持续改进企业品牌培育工作,提升品牌价值和竞争力,特制定本《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能力评价细则》(以下简称《评价细则》)。

本《评价细则》是《品牌培育管理体系评价指南》(以下简称《评价指南》)在外部评价中的应用原则,不是对《评价指南》内容的补充。

2.适用范围
《评价细则》适用于对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和绩效所开展的外部评价活动。

对企业实施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所开展的自我评价活动具有指导作用。

3.品牌培育的外部评价
成功的品牌培育外部评价应包括以下活动:
a) 组建评审组;
b) 策划评价活动;
c) 受理评价申请;
d) 实施评价;
e) 反馈评价情况;
f) 经验案例总结及宣传推广。

4.组建评审组
科技司委托评价活动组织单位组建评审组。

评审组由工业品牌培育专家组成员组成。

需要时,可邀请工业行业协会及相关单位代表参加。

评审组成员应签署责任书,声明与被评价企业明确及潜在的责任
关系,遵守回避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并承诺保守被评价企业的商业秘密。

评审组召开预备会议,对评价程序及评价准则等内容进行交流沟通,保证评价结果的水平一致性。

5.策划评价活动
评审组对评价活动进行策划,明确评价活动的范围、时间、职责、程序和评价准则,形成评价工作计划,并编制评价所需工作文件。

6.受理评价申请
评价活动组织单位受理被评价企业的评价申请,并接受申报资料。

申请评价的企业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a) 具有合法经营的主体地位;
b) 实施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开展自我评价活动;
c) 能够提交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证实性资料;
d) 在商业秘密得到保护的情况下,自愿交流分享品牌培育的经
验和案例;
e) 在需要现场评价时,提供相关条件。

申请评价的企业应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a) 《品牌培育能力外部评价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b) 《品牌培育管理手册》或其他说明品牌培育管理体系的文件
(以下简称《手册》);
c) 《品牌培育能力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自评报告》);
d) 《品牌培育能力评价记录表》(完成由企业填写的内容,以
下简称《记录表》);
e) 相关证实性材料。

评价活动组织单位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申请资料汇总提交评审组。

7.实施评价
7.1 评价的关注点
品牌培育能力评价基于对品牌培育过程成熟度及过程结果的评价。

为实现这一目的,在评价过程中重点关注以下方面的信息:
a) 品牌培育管理体系运行的整体效率和效果;
b) 品牌培育过程及其内在关系的完整性与合理性;
c) 品牌培育战略、职能、目标、资源和过程的内在逻辑;
d) 各过程的实施情况及其结果的水平;
e) 与以往自我评价结果相比较的变化情况。

7.2 文件评价
文件评价信息来源为被评价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

评审组应指定不少于两位评价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同时审阅企业申报资料。

评价人员根据申报资料反映的信息,以企业填写完成的《记录表》为基础,审阅《自评报告》、《手册》及证实性资料,对照《评价指南》等评价准则,对该企业品牌培育能力给出各自的评审意见。

评审小组内协商一致后,将小组评价结果报评审组审议。

评审组召开会议,汇总分析并核定小组评价结果。

评审小组对评价结果不能协商一致时,可由小组人员投票表决或将问题保留到评审组会议。

在评审组会议上对评价结果不能协商一致时,评审组成员投票表决,采纳多数成员的意见。

文件评价的输出应包括以下内容:
a) 被评价企业品牌培育能力的整体情况;
b) 被评价企业主要品牌培育过程的成熟度等级及分值;
c) 被评价企业品牌培育的亮点和需要改进的方面;
d) 确定集中现场评审企业名单。

评审小组根据评价情况编制反馈报告,由评价组长审核批准后反馈到被评价企业。

7.3集中现场评审
评价活动组织单位应及时通知需集中现场评审的企业,以便参评企业做好准备工作。

集中现场评审采用现场答辩的形式,由企业代表说明品牌培育情况,证实品牌培育的能力和绩效,评审组专家就相关问题进行现场提问。

集中现场评审的作用有:
a) 核实被评价企业品牌培育能力的整体情况;
b) 确定需要实地调研和评价的企业名单;
c) 确定全国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推荐名单。

7.4 实地调研和评价
评价活动组织单位应及时与需要实地调研和评价的企业沟通协调,安排调研和评价相关事宜。

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价小组,分头开展实地调研和评价工作。

实地调研和评价的作用有:
a) 补充收集或现场验证与评价有关的信息;
b) 深入提炼品牌培育的典型案例。

评价小组根据实地调研和评价的情况,对文件评价及集中现场评审的结果进行复核。

有新信息导致评价结果变化时,由授权人员对评价结果进行调整。

7.5 评分准则
在评价过程中,遵循以下评分准则:
7.5.1 对过程和结果的评价
评价中既关注过程的运行情况,也关注过程的结果水平。

对过程和结果的综合评价决定该过程的成熟度等级。

7.5.1.1在评价每个过程时,从以下方面观察过程的运行情况:
a) 过程在相关文件或惯例中是确定的;
b) 过程通过职责和程序在企业内部被展开;
c) 过程得到实施并改进;
d) 该过程与相关过程保持内在联系。

7.5.1.2 在评价过程的结果时,从以下方面判断结果的水平:
a) 是否有数据表明结果;
b) 结果能否达到预定目标;
c) 数据能否体现过程处于改进之中;
d) 结果是否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e) 结果是否达到标杆(和)或行业的最好水平。

综合评价过程运行情况和结果水平后,参照《评价指南》“附录C成熟度评价分级原则”给出评价等级和得分比重。

7.5.2 加减分情况说明
以下方面将对评价得分产生影响:
a) 对照《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指南》,缺失相关过程的信息,且未做出合理说明,该部分内容将不予评分;
b) 企业对于品牌培育过程做出合理剪裁时,被剪裁部分的分数平均分配到该过程上级要素所包含的其他部分之中;
c) 自我评价过程中能够识别过程的亮点和缺陷,并对缺陷采取改进措施,适当提高该过程得分比重;
d) 有证据表明过程或其结果处于改进状态的,适当提高该过程得分比重;
e) 除基本关键绩效指标外,对品牌培育各主要过程确定目标并说明目标实现情况的,适当提高该过程得分比重;
f) 能够与主要竞争对手、行业平均水平或行业标杆水平对比说明品牌培育结果的,适当提高相关过程得分比重。

7.5.3 基本关键绩效指标
关键绩效指标与企业所采取的品牌培育战略及战略措施相关。

外部评价至少应获得以下方面的关键信息:
a) 品牌产品的销售收入;
b) 品牌产品在目标市场上的市场占有率;
c) 顾客满意度和(或)忠诚度;
d) 与主要竞争对手相比核心竞争力的水平。

注:如,品牌核心竞争优势为创新,则应说明新产品产值率或专利数量;如竞争优势为质量,则应说明产品质量合格率或等级品率等。

如企业采用多产品品牌战略,应分品牌说明以上信息。

如开展品牌货币化价值评价工作,品牌货币化价值可作为关键绩效指标之一。

如可能,应提供连续3年的关键绩效指标同比数据。

鼓励企业在基本关键绩效指标基础上,建立与品牌培育管理体系相适应的关键绩效指标体系。

7.5.4 自我评价信息的作用
外部评价时,以企业所提交的评价资料作为信息来源,但企业在自我评价时给出的评价等级及得分,对外部评价的结果没有影响。

8.反馈评价情况
评价活动组织单位向被评价企业反馈评价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品牌培育能力和绩效的整体情况;
b) 主要品牌培育过程的成熟度等级(对应于《评价指南》第4-8部分);
c) 企业品牌培育的亮点和需要改进的方面。

9.经验案例总结及宣传推广
根据评审组推荐,科技司会同有关司局、全国性行业协会最终确定全国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名单。

评价活动组织单位汇编典型经验或案例,组织会议和(或)通过媒体形式予以表扬和宣传推广。

鉴于每次评价活动的评分尺度可能存在差异,《评价指南》“附录 D 评价等级”给出的“评价得分”为参考性分数。

评价活动中可
选取评价得分前列的企业作为评价结果良好的企业。

这部分企业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全部被评价企业的25%。

与品牌培育评价相关的交流推广活动应为公益性、非赢利性活动,被评价企业自愿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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