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学分认定项目类别列表学校负责录入部分
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为规范学校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和认定工作,引导学生积极有序地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创新创业学分范围创新创业学分是指本科生在校期间通过参加各类科技活动、竞赛、社会实践、发明创造、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实践,取得成效,经审核认定取得的学分。
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1.已结题的级、省级、校级、院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2.参加经学校认可的各级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创新创业竞赛活动;3.作为正式代表受邀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4.正式发表论文;5.发明创造获得专利;6.参加创业培训或者开展创业实践活动(指学生依托专业知识开展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等企业运营过程);7.经学校认定的其他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二、创新创业学分用途经本人申请,学院、教务处审核认定的创新创业学分记入学生成绩单,可用于免修不超过8学分的开放课程学分或代替第二课堂学分。
三、奖励项目1.竞赛凡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各类竞赛学生,级各类竞赛获个人一、二、三等奖者,每人分别计4、3、2个创新创业学分/项,获集体一、二、三等奖的参加者,每人分别计3、2、1个创新创业学分/项;省级各类竞赛获个人一、二、三等奖者,每人分别计3、2、1个创新创业学分/项;获集体一、二、三等奖的参加者,每人分别计2、1.5、1个创新创业学分/项。
市级、校级竞赛活动中一等奖获得者,每人分别计1个创新创业学分/项。
2.科技活动(1)国际性大学生科技活动(含设计、发明创造等)中获奖者或研究成果(发明创造成果)得到实际应用,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取得专利,经学校审批,可获得2-4个创新创业学分。
(2)代表学校参加级科技活动获个人一、二、三等奖者,每人分别计4、3、2个创新创业学分/项,获集体一、二、三等奖的参加者,每人分别计3、2、1个创新创业学分/项;省级科技活动获个人一、二、三等奖者,每人分别计3、2、1创新创业学分/项,获集体一、二、三等奖的参加者,每人分别计2、1.5、1个创新创业学分/项;级或省级科技活动获优秀奖、鼓励奖者,级每人1个创新创业学分/项,省级每人计0.5个创新创业学分/项。
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 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学时认定对照表

国际级
特等奖
80
团委
一等奖
72
二等奖
64
三等奖
56
优秀奖
48
其他参与者
32
国家级
特等奖
72
一等奖
64
二等奖
56
三等奖
48
优秀奖
32
其他参与者
16
省级
特等奖
56
一等奖
48
二等奖
40
三等奖
32
优秀奖
16
其他参与者
8
三、素质拓展类
(三)国防教育类比赛
国防教育各类竞赛、比赛
国家级
特等奖
72
学工处
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
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学时认定对照表
类别
具体项目
获奖情况
学时
认定
部门
一、
创新创业实践类
(一)学术科研类
1.科研训练(包含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等项目)
国家级
第一\二完成人
128\96
学院
其他参与者
64
省级
第一\二完成人
96\64
其他参与者
48
校级
第一\二完成人
64/32
其他参与者
16
学院
77.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举办的系列活动,如“声动南林”普通话推广等
校级
组织、参与
16
78.教务处举办的实践创新活动,如“大学生实践创新活动成果展”等
校级
组织、参与
16
79.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校园手语操大赛
校级
组织或获奖
16
参与
8
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标准表

创新学分
以科技主管部门鉴定意见;专利证书、证明等为准
市级
4
校级
2
发明及专利
取得发明专利
6
创新学分
有用新型专利
4
外观设计专利
2
纵向课题
共青团工作课题、新苗人才计划、科研基金、SRIP等立项并结题
国家级
8
创新学分
根据申报材料确定
省部级
5
市厅级
3
校级
2
院级
1
横向课题
课题经费20万元及以上并结题
5
由科技处或者社科处提供证明
4
按“华夏创业奖励基金评定办法”评定等级;
每个创业团队限报5名。
获二等奖创业团队负责人、一等奖创业团队成员
3
获三等奖创业团队负责人、二等奖创业团队成员
2
其他创业团队负责人、获三等奖创业团队成员
1
其他创业团队成员
0.5
校外创业实践
拿到地方创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或者进入地方创业基地
2
有关证明
网上创业实践
网上商店获三钻或者相应等级
1
相应证明或者证书;
每个商店限报1名。
开办网上商店获1-2钻或者相应等级
0.5
创业获奖
省级以上
2
创业学分
相应证明或者证书
市级以上
1
职业生涯规划大赛
国家级获奖
3
相应证明或者证书
省级获奖
2
校级获奖
1
校级参与奖
0.5
人文素养提高
理论、人文与艺术类社团活动
在校党委宣传部、学工部与团委认可的一个社团中连续参加活动两学期以上,且参加一次以上大型演出、读书研讨活动或者取得其它标志性工作成果等。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办法

**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的管理和认定工作,引导学生积极有序地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教育学分是指本科生在校期间通过参加各类科技活动、社会实践、创业训练及实践,取得成效,经审核认定取得的学分。
第三条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的认定范围1. 参加学校本科生研究发展计划(OUC—SRDP)、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学校组织开展的各类创新创业实践项目;2. 参加经学校认可的各级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3. 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或开展设计型、研究型实验;4. 作为正式代表受邀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5. 正式发表论文、文学作品,获得专利或行业资格(技能)证书;6. 参加创业培训或者开展创业实践活动;7. 参加社会调查、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8. 代表学校参加体育比赛或者文艺演出;9. 经学校认定的其他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第四条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标准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的认定按照《**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对应表》(见附件)执行。
第五条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申请、审核与认定1. 学校每年集中受理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申请。
— 1 —2. 各教学单位依照有关要求组织学生申报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组织相关教师对学生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和落实,并对资料存档备案。
3. 教务处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的最终审核和认定。
4. 参加学校本科生研究发展计划(OUC—SRDP)、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学校组织开展的各类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无须进行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申请,教务处负责根据项目结题情况对项目组成员进行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的认定。
第六条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的记载与管理1. 通过审核认定的创新创业教育学分,教务处统一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2. 不同项目的创新创业教育学分据实记载,同一项目获得的创新创业教育学分不能累加,只按照最高项计算。
3. 创新创业教育学分不能替代人才培养方案中其他类课程的学分,已获得其他实践类课程学分的实践活动不能用以进行创新创业学分的申报。
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细则

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细则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方案改革,根据学校《“四个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标准》文件精神,特制订电信学院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一、学分类型及认定安排创新创业活动学分包括学生通过参加假期教学、技能竞赛、科技创新、特长生培养、首席工人技术能手带徒、校园创业、第二课堂等活动取得的学分。
三年制学生在校期间应取得创新创业学分不低于10分,两年制学生在校期间应取得创新创业学分不低于6分。
表1 三年制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类型及认定安排表二、学分内容1、假期实践假期实践主要是指利用暑假期间,到与本专业相关的企业进行实习,了解企业对专业人才专业技术能力的要求、职业素质的要求和岗位设置情况。
或者利用暑假期间,对专业相关企业进行调研,了解行业发展动态,企业发展对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
假期实践学习成果为在企业进行生产实习的实习报告,或者行业调研报告,行业调研报告调研企业不得少于8家。
假期教学结束后一学期开学2周内上交学习成果,根据学制不同,每次学分分别为1分或者2分,设封顶。
2、技能竞赛(1)技能竞赛学分认定细则电信学院大学生技能竞赛活动包括《大学生科技活动与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浙工商教〔2007〕87号)所规定的技能竞赛活动和院级技能竞赛活动。
得分标准是:省级一等奖8分,省级二等奖6分,省级三等奖4分。
其他级别奖项得分以省级奖项为基准,国家级为2,省级为1,市级为0.8,校级为0.5,院级为0.25。
多人参加的竞赛每个人平均分配分数。
成功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但未获得奖项者,按校级三等奖认定,成功参加市级竞赛但未获得奖项者,按院级三等奖认定(竞赛级别按教务处备案级别执行)。
3、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指学生参与各类科技创新、开发活动,含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科技制作、申报各种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以结题通过为准,专利以正式的专利证书或相关公告为准。
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网上认定操作说明

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网上认定操作说明1学生申请端功能介绍1.1登录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入学生专区进行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申请。
1.2网上申请操作步骤1.点击申请,弹出申请对话框;2.点击选择,选择需要申请的创新学分项目;3.根据认定要求,填写项目描述;4.填写获得项目时间,须与取得项目成果时间一致;5.填写描述,对项目取得情况进行简要描述;6.点击保存,完成申请。
1.2.1创新创业活动项目列表功能介绍●组织方式:1.学生申请——非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活动学分,学生需个人网上提交;2.统一组织——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组织部门或学院统一导入,无需学生个人网上提交。
●认定要求:须按项目认定要求提交申请。
●初审部门:项目组织部门或学院,初审部门为空指学生所在学院。
1.3学院现场提交佐证材料网上申请成功后,创新、创业、素质学分学生将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所在学院审核;技能学分学生将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组织部门或学院审核。
1.4网上查询关注项目流程记录,当学院、职能部门审核认定通过后,学生即可在网上查询到项目所获学分。
2学院审核端功能介绍1.1登录学院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入培养方案模块进行创新创业活动学分审核。
1.2功能介绍学院审核端可以实现如下功能:06.认定项目总库、08.学分审核、10.学分成绩综合查询、11.创新学分统计查询等功能,具体功能列表如下:1.2.106.认定项目总库功能介绍:●组织方式:1.学生申请——非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活动学分,学生需个人网上提交;2.统一组织——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组织部门或学院统一导入,无需学生个人网上提交。
●认定要求:描述项目认定要求,根据认定要求,申请、审核、认定。
●初审部门:项目组织部门或学院,初审部门为空系统默认。
●认定部门:按学分类型分配学分认定部门。
创新学分(项目编号为1开头)由教务处和团委负责认定,创业学分(项目编号为2开头)由学生处负责认定,素质学分(项目编号为3开头)由团委负责认定,技能学分(项目编号为4开头)由继续教育与培训处负责认定。
可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项目及其得分一览表

附件1
可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项目及其得分一览表
第一部分高级研究性学分
一、科研活动
二、论文论著发表
三、知识产权方面
四、科研成果奖
五、学术讲座
第二部分竞赛学分六、展演与创作获奖作品类成果
注:原则上,学生在竞赛中获得的金奖对应一等奖,银奖对应二等奖,铜奖对应三等奖;获得的各类专项奖(如,优秀奖、佳作奖、入围奖、成功参赛奖等)不可以申请学分。
但是,如果学院认为某项赛事的专项奖确有较高水平,在向教务处报批后,学生可以以此类成果申请学分。
第三部分技能学分
1、能够申请学分的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类证书,如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等证书,由各学院各专业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要求自行确定,并通知学生。
2、各学院在每学年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申请工作开始前,须将本学院能够申请学分的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类证书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第四部分社会实践学分
注:参加社会实践团队的调查报告作者原则上为一人,调查报告若发表,则以科研学分记录;
第五部分创业实践学分。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高等教育的普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成为高校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了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并将其转化为学分认定的有效途径,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标准和程序。
二、创新学分认定的范围1. 创新创业项目:包括科研项目、创业项目、社会实践项目等;2. 创新创业竞赛:包括学校级、地区级、国家级及国际级的创新创业竞赛;3. 创新创业论文:包括学术论文、专利申请、发明创造等;4. 创新创业实践:包括参与创新创业团队、创新创业实习等。
三、创新学分认定的标准1. 创新创业项目:根据项目的创新性、实践性、影响力等指标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2. 创新创业竞赛:根据竞赛的级别、获奖情况、参赛人数等指标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参与奖四个等级;3. 创新创业论文:根据论文的学术水平、创新性、影响力等指标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4. 创新创业实践:根据实践的时长、实践的内容、实践的成果等指标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四、创新学分认定的程序1. 学生申请:学生根据自己的创新创业经历,填写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学院审核:学院成立创新学分认定委员会,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评估其创新学分的认定等级;3. 学校审批:学校成立创新学分认定委员会,对学院审核通过的申请进行审批,并最终决定创新学分的认定等级;4. 学分认定:学校将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录入学生的学籍系统,并在学生的学分绩点中予以体现。
五、创新学分认定的权益1. 学分抵扣:获得创新学分的学生可以将其抵扣到学业课程中,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2. 学业辅导:获得创新学分的学生可以享受学校提供的创新创业相关的学业辅导服务;3. 荣誉称号:获得创新学分的学生可以获得学校颁发的创新创业荣誉称号,并在毕业证书中予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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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责任部门
责任人
1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教务处
舒慧东
2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教务处
舒慧东
3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教务处
马东梅
4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教务处
马东梅
5
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竞赛
教务处
马东梅
6学生电子商务竞赛
教务处
马东梅
8
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26
大学生英语演讲与写作竞赛
教务处
马东梅
27
大学生证券投资竞赛
教务处
马东梅
28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
教务处
马东梅
29
“尖峰时刻”全国商业模拟大赛
教务处
马东梅
30
“卡尔•马克思杯”思政理论知识竞赛
教务处
马东梅
31
“外研社杯”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
教务处
马东梅
32
“问鼎杯”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与保密技能大赛
教务处
马东梅
33
ACM世界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教务处
马东梅
34
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教务处
马东梅
35
全国大学生“新道杯”沙盘模拟经营大赛
教务处
马东梅
36
金融学术创新挑战赛
教务处
马东梅
37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教务处
马东梅
38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分析大赛
教务处
马东梅
39
全国大学生网络编辑创新大赛
教务处
马东梅
47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
教务处
马东梅
48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
团委
张华
49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级、国家级)
团委
张华
表
序号
项目内容
责任部门
责任人
1
由校团委、校学生会组织开展的文化体育活动和竞赛获奖名单
校团委
周干植
2
由校体育工作部组织开展的体育活动和竞赛获奖名单
教务处
马东梅
40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教务处
马东梅
41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教务处
马东梅
42
全国高校移动互联网应用开发创新大赛
教务处
马东梅
43
浙江省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教务处
马东梅
44
浙江省日剧PLAY大赛
教务处
马东梅
45
中国包装创意设计大赛
教务处
马东梅
46
中国传统食品大学生创新大赛
沈绍伟
8
参加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组织的国(境)外交流的名单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郭士涛
9
参与校团委、校学生会组织的学术讲座的名单
校团委
周干植
教务处
马东梅
9
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
教务处
马东梅
10
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
教务处
马东梅
11
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应用大赛
教务处
马东梅
12
大学生工业设计竞赛
教务处
马东梅
13
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
教务处
马东梅
14
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教务处
马东梅
15
大学生化学竞赛
教务处
马东梅
16
大学生机器人竞赛
教务处
马东梅
17
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校体工部
严小虎
3
在校团委集中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校级及以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论文荣誉的名单
校团委
郑晓春
4
参加校艺术团且经考核合格的名单
校团委
屠锋锋
5
参加校体育代表队且经考核合格的名单
校体工部
严小虎
6
参加校礼仪队且完成工作任务的队员名单
校团委
周干植
7
参加校国旗护卫队且完成工作任务的队员名单
学工部
教务处
马东梅
18
大学生经济管理案例竞赛
教务处
马东梅
19
大学生力学竞赛
教务处
马东梅
20
大学生企业经营沙盘模拟竞赛
教务处
马东梅
21
大学生摄影竞赛
教务处
马东梅
22
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
教务处
马东梅
23
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教务处
马东梅
24
大学生统计调查方案设计竞赛
教务处
马东梅
25
大学生物理科技创新竞赛
教务处
马东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