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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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模板(4篇)

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模板(4篇)

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模板__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__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优化项目资金的配置和监督,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效果的最大化,制定本管理方案。

第二条本管理方案适用于__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涉及资金的拨付、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估等环节。

第三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预防保健、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和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等。

第四条项目资金主要从政府财政拨付,可以接受其他社会捐赠等非财政拨款。

第五条资金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项目资金的用途范围,稳妥、合理、透明、高效地使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效益性。

第六条资金使用单位应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账务档案,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第七条资金使用单位应定期报告项目执行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第八条资金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公开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工作成果,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价。

第二章资金拨付第九条资金拨付由项目资金的出资单位(一般为财政部门)负责,按照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进行拨付。

第十条资金拨付应当及时、准确,拨付金额应与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相符。

第十一条资金拨付应采取银行转账等安全、快捷的方式进行,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二条资金拨付前,资金使用单位应提供相关的项目执行进展报告和资金使用计划等文件,接受资金出资单位的审查和核准。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十三条资金使用单位应按照项目的具体需要和资金使用计划,开展相应的项目活动。

第十四条资金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资金使用单位应进行项目资金的分类管理,明确资金的用途和责任人。

第十六条资金使用单位应根据项目需要,及时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节奏和规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规范和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覆盖率和质量,保障和促进人民的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相关部门的相关政策、计划和要求,通过向各级政府提供专项资金以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

第三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是指国家、省、市、县(区)人民政府等部门为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卫生需求而拨付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管理原则是:继承保留,切实保障,规范管理,严格使用,全面监管,依法追责。

第五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及其下属单位负责全国范围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及其下属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资金的投入和使用监管,推动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确保实施效果。

第二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对象第七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包括基层卫生机构的设备购置、改造和扩建等;(三)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和专业技术支持项目,包括卫生人员的继续教育、技能培训等;(四)公共卫生监督和环境保护项目,包括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危险废物处理等;(五)其他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的项目。

第八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对象为各级政府、公立医疗机构、卫生职业学校和其他经认定的相关机构。

第九条各级政府应当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和要求进行资金的统筹安排和使用,优先确保基层卫生机构和偏远地区的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第三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管理程序第十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管理程序包括资金划拨、项目申报与审核、资金使用与监管、绩效评估与追踪等环节。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一、背景公共卫生是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领域。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由政府主导,面向全体居民提供的一系列全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全民基本健康水平的提高。

为了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制定本管理方案。

1.中央财政拨款。

2.地方财政拨款。

3.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的自筹资金。

三、资金管理原则1.平等公正原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分配应按照人口数量、疾病负担、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保证各地区和人群能够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专款专用原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预算进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3.财务透明原则: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应进行公开和监督,确保资金的使用情况透明、公正。

4.资金监管原则: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监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效益性。

四、资金使用流程1.资金申请阶段:a.各地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需求,编制项目计划和预算。

b.提交项目计划和预算给上级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

2.资金拨付阶段:a.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资金按照批准的金额拨付给各地卫生健康部门。

b.各地卫生健康部门收到资金后,按照项目计划和预算进行资金使用。

3.资金使用阶段:a.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要求,严格执行资金使用流程,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b.每年结束后,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应向上级卫生健康部门报告资金的使用情况,包括项目执行进度、资金使用情况、效果评估等。

4.资金监督阶段:a.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对下级卫生健康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的合理、规范和高效使用。

b.社会各界、媒体和监察机构可以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资金使用范围1.全民健康档案建设和管理。

2.常见疾病防控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范本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范本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范本:一、项目背景本项目是为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覆盖率和质量,促进全民健康,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而设立的。

项目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专项用于支持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

二、资金管理原则1. 专款专用原则。

严格按照项目预算用途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 费用合理性原则。

确保项目费用合理、符合实际情况,杜绝浪费和奢侈。

3. 严格监管原则。

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

4. 绩效评估原则。

定期对项目进展和成效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案,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效果。

三、资金使用范围1. 人员经费:包括项目执行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等支出。

2. 采购物资:购买项目所需器材、设备、药品等物资支出。

3. 差旅费用:项目相关人员出差所产生的交通、食宿、通讯等费用支出。

4. 宣传推广费用:开展宣传推广活动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5. 其他相关支出:经评审确认的其他与项目相关的支出。

四、资金管理流程1. 项目预算编制:项目执行单位根据工作计划制定项目年度预算,报相关部门审批。

2. 资金拨付: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按照预算拨付至执行单位指定账户。

3. 资金使用:执行单位根据预算计划,按照规定范围使用资金。

4. 资金监管:执行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5. 资金结算:项目执行单位应及时进行项目结算,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结算报告。

五、资金管理责任1. 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项目执行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

2. 项目执行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预算计划使用项目资金,保证资金使用合法、规范。

3.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账目清晰、资金安全。

4. 审计部门应定期开展审计工作,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六、项目效果评估1. 项目执行单位应定期进行项目效果评估,向主管部门提交评估报告。

2. 项目效果评估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情况、服务覆盖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评估。

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

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

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公卫资金的管理,切实做好中心公共卫生经费的发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的工作开展,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拨付1.根据本年度上级财政部门对我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补助数额,结合辖区实际服务人口,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拨付总额。

2.我院收到拨付资金后,根据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成情况,拨付到村卫生室。

3.根据辖区常住人口等因素确定预拨资金,第一次拨付金额为上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总额的50%。

4.按照《医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由各项目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评内容为服务项目完成质量和数量、居民满意度、居民健康指标改进情况等。

将项目资金余额按考核情况进行拨付。

二.资金使用1.对下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2.专项资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不得与其他经费混用。

3.凡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要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原始资料的归档工作,加强信息化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和管理水平,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三.资金监督1.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日常监督,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的要及时制止和纠正。

2.我院要成立考核评估小组,将专项资金的落实、管理、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施的绩效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考核到人。

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项目规定用途之外的工作,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或事业经费等。

4.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公示、提高项目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性。

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项目基金辖区常住居民数 00000人。

1.居民健康档案录入:镇、中心:2元/份村、站:2元/份2.居民健康档案使用:镇、中心:5元/份×40%村、站:5元/份×60%二、健康教育全区共有9个镇卫生院,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4个行政村卫生室,1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条文一:管理范围
(一)本办法所称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是指各级政府从中央财政预算上分配给地方政府和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供其发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专项资金。

(二)本办法所称的地方政府和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是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定义,负责发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市、县级政府和其设立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

条文二: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一)建设购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设项目;
(二)改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环境;
(三)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四)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人员经费;
(五)建设和管理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
(六)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教育培训;
(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研;
(八)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问题的重点监测和研究;
(九)开展有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其他活动。

条文三:资金管理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管理,应以县级地方政府为主要负责单位,结合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实际,采取综合管理的方式。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共。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拨付管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中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绩效考核后,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账务管理和使用管理,为保障资金专项管理,运作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特制定本中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一、资金来源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标准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年74元。

2、区卫健局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3.区卫健委根据对政下拨经费情况及上半年考核结果,在每年第一季度末,下拨当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预拨款。

二、专账管理1.中心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拨入款项统一计入“对政补助收入一专项补助-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补助”科目,支出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支出列支。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必须严格财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专项资金的使用率要与项目工作进度相适应。

三、强化制度为保证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的合理运用,中心严格管理,制建立基本公共卫生资全专账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监督力度,规范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本公共卫生限务资金是中心为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特定工作,由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给本单位的专项工作经费补助。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一)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专项、专人审批开支,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由中心领导统一安排。

(二)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应设置“专项资金管理合账”进行日常管理,定期对专项工作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査,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专项工作完成后,应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卫资金打包支付管理制度

公卫资金打包支付管理制度

公卫资金打包支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共卫生资金的收支管理,加强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管理和使用监督,保障公共卫生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涉及公共卫生资金的收支管理,包括财政拨款、社会捐赠、专项补助等各类资金的收支管理。

三、资金打包支付管理流程1.资金编制(1)各级国民卫生计生委根据财政拨款额度和支出预算编制资金支付计划。

(2)结合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工作任务、支出标准等编制详细的支出预算。

2.资金审批(1)资金支付计划由国民卫生计生委进行内部审批。

(2)符合条件的资金支付计划报批上级财政部门进行审定。

3.款项拨付(1)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资金支付计划进行资金拨付。

(2)款项拨付后,国民卫生计生委应当及时将款项转入指定账户。

4.资金支付(1)国民卫生计生委按照支付计划的支出标准、用途等进行资金支付。

(2)支付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资金支付计划,不得挪用、挤占、挪窜资金。

5.资金监管(1)国民卫生计生委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2)对于每一笔支付,需进行专人审批,凭据清晰明确。

6.资金报账(1)支出完毕后,国民卫生计生委应当及时办理资金报账手续。

(2)报账材料应符合相应规定,真实、合法、合规。

7.资金结算(1)国民卫生计生委应当定期进行资金结算,及时调整支出计划。

(2)资金结算应当向财政部门进行报告,接受审计核查。

8.资金使用绩效评价(1)国民卫生计生委应当对资金使用及公共卫生事业发展进行绩效评价。

(2)对资金使用绩效得分情况进行反馈,调整相应的资金使用计划。

四、资金使用管理1.严格限制资金使用范围(1)资金使用应当严格按照支出预算和资金支付计划进行,不得超支或挪用。

(2)资金使用范围仅限于公共卫生事业的支出,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规范用款标准(1)资金使用应当遵循统一的用款标准,确保公共卫生事业的支出合理合规。

(2)对高额支出需进行审批,确保合规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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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公卫资金的管理,切实做好中心公共卫生经费的发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的
工作开展,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专项资金
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浦楼街道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根据清浦区有关要求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指: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
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
等。

第三条
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浦楼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成本补
助。

第四条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主要体现两个结合,一是经费管理采取
预算和项目管理相结合;二是经费核拨以工作数量和质量相结合。

第五条
专项资金必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实行
项目管理。

第二章
资金拨付
第六条根据本年度上级财政部门对我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补助数额,结
合辖区实际服务人口,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拨付总额。

第七条
中心收到拨付资金后,根据工作人员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成情况,下发到工
作人员。

第八条
根据辖区常住人口等因素确定预拨资金,第一次拨付金额为本年度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总额的
50%。

第九条
按照
《清浦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由项目实施办公室组织
公共卫生机构人员对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评内容为服务项目完成质量和数量、居民满意度、居民健康指标改进情况等。

根据考评结果将项目资金余额按季度
进行拨付。

第三章
资金使用
第十条
对下拨的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明确专人负责。

项目不得相互混用,确保
全面、真实地反映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不得与其他经费混用。

第十二条
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凡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要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原始资料的归档工作,
逐步
实行计算机管理,加强信息化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和管理水平,自觉接
受上级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第四章
资金监督
第十四条
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日常监督,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
金的要及时制止和纠正,情节严重的按照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
中心要建立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机制,将专项资金的落
实、管理、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施的绩效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考核到人。

第十六条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
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项目规定用途之外的工作,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或事业经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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