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督导验收方案(2014年11月修订)

合集下载

教育强镇复评工作实施方案

教育强镇复评工作实施方案

梅州市**区**镇教育强镇复评工作方案2010年10月,我镇顺利通过了广东省教育强镇的督导验收。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我镇将于2014年11月接受复评。

对照《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督导验收方案》,参照教育强镇督导验收的做法,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现就迎接广东省教育强镇复评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深化教育改革为动力,以促进学校内涵提升为导向,以建设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创建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为契机,以提高基础教育水平为重点,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中心,按照2010年10月广东省教育强镇(街)督导验收专家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和整改建议,进一步总结经验,改进薄弱环节,明确努力方向,积极自查整改,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镇顺利通过省教育强镇的复评验收。

二、工作目标通过教育强镇复评,充分展示我镇近几年来重视教育、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教育的成果,力争在党政领导与规划、教育行政领导、经费投入与管理、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教师待遇、管理体制、素质教育、教育科研、均衡发展、综合实力、社区教育与成人教育等各项指标都达标,促进我镇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优化全民教育、终身教育体系,加速我镇教育现代化进程,顺利通过教育强镇的复评验收。

三、工作要求(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教育强镇复评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整改规划,部署落实整改措施,检查督促整改落实情况。

各村委会、有关部门、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订相应工作方案和措施,切实加强对复评工作的领导。

(二)提高认识,落实到位。

把教育强镇复评工作列入我镇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将教育强镇复评纳入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按照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统一规划、全面推进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教育强镇复评的实施工作。

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进一步提高对教育强镇复评工作的认识,确保教育强镇复评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潮州市饶平县饶洋镇

潮州市饶平县饶洋镇

潮州市饶平县饶洋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自评报告潮州市饶平县饶洋镇人民政府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目录一、基本情况 ....................................................................................... - 1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 - 3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进创强工作全面开展 ................. - 3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 - 3 -2、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 - 4 -3、营造氛围,凝心聚力 ......................................................... - 4 -(二)群策群力上下一心,夯实教育事业发展基础 ................. - 5 -1、党政重视,加大投入 ......................................................... - 5 -2、乡贤支持,注入活力 ......................................................... - 6 -3、创新机制,协调发展。

..................................................... - 6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 - 6 -1、提高待遇,稳定队伍 ......................................................... - 7 -2、师德为先,树立形象 ......................................................... - 7 -3、强化师资,提高质量 ......................................................... - 7 -4、加强管理,凝聚合力 ......................................................... - 8 -5、注重人文强管理 ................................................................. - 8 -(四)规范办学秩序,创建平安文明校园。

创建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

创建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

创建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评分说明茂名市电白县旦场镇人民政府二〇一三年十一月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自评打分说明自评说明:(分值2分,自评2分)1.我镇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宗旨,积极实施“科教兴镇”战略,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社区教育等纳入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一手抓经济,一手抓教育”的工作思路,把办好教育、培育人才作为全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本大计来抓,先后出台了《旦场镇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旦场镇加强义务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把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巩固和提高“两基”、“两全”工作,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为教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镇党委、政府把握契机,立足实际,科学规范,精心部署,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切实加强创建“教育强镇”的组织实施。

成立旦场镇“创强”工作领导小组和“创强”经费管理监督小组,从抽调精干人员设立“旦场镇创建省级教育强镇办公室”,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了《旦场镇创建广东省教育强镇实施方案》和《旦场镇创建教育强镇集资工作方案》,高标准、高规格推进教育强镇的创建工作。

自评说明:(分值2分,自评2分)1、我镇党委政府认真遵照上级规定,建立健全镇级教育领导体制,强化旦场教育领导小组,委任两名副镇长分管教育工作,其中黄永泽副镇长为主管,丁艳副镇长为协管,对杨梅镇长负责,协助杨镇长管理全镇教育事务,3位领导对全镇教育创强工作负总责。

2、我镇党委政府积极构建完善的教育管理体系,不断规范各项教育管理制度,建立镇领导挂钩联系学校制度。

规定镇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定点挂钩一所学校,负责与挂钩学校联系工作。

要求挂钩领导要经常深入挂钩学校调研,及时帮助学校解决发展的实际困难,每年为学校办几件以上实事。

如:旦场中学天桥建设、青福小学运动场建设、红花小学运动场征地等问题都是在镇党委政府的协助下圆满解决的。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申报广东省教育强街督导验收自评报告申报单位: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办事处申报时间:2015 年12 月7 日目录一、基本情况二、主要做法和成效(一)党政高度重视,优先发展教育。

1、领导重视,教育优先。

2、落实责任,全力创强。

3、尊师重教,蔚然成风。

(二)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教育发展。

(三)整合优化资源,推动教育均衡发展。

1、实施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充分整合教育资源。

2、完善设备设施,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

(四)坚持科学发展,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办好中心幼儿园。

2、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

3、发展成人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六)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1、强化德育实效,培养学生良好品德。

2、落实课程计划,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3、开展体艺活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

三、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四、自评结果创建教育强街谱写教育新章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申报广东省教育强街自评报告近年来,我街道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积极实施“教育强街”战略,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整合优化教学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素质教育,全力推进创建广东省教育强街,取得显著成效,谱写了田墘街道教育发展新篇章。

一、基本情况田墘街道位于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所在地,东接壤环境旖旎的红海湾旅游园区,西紧邻汕尾市区,北临水产资源丰富的白沙湖畔。

田墘街道旅游资源丰富,历史和宗教环绕白沙湖周围交相辉映。

田墘人杰地灵,名人辈出,历来崇文重教,书画文化艺术底蕴深厚,素有“戏曲之乡”美誉;石岗寮麒麟狮获得省级非文化遗产称号。

全街道辖区总面积55.5平方公里,辖12个村(社区)委会,共41个自然村,总人口52844人,常住人口3.1万人。

我街道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及学前教育布局调整规划、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着力打造教育强街。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通过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名单的通知-粤教督函〔2018〕45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通过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名单的通知-粤教督函〔2018〕45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通过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名单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通过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名单的通知粤教督函〔2018〕45号湛江、揭阳市教育局:根据《广东省教育创强督导验收办法》《关于做好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工作的通知》规定,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托有关市对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开展复评。

经抽查和公示,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等63个镇(乡、街道)通过复评,现予以公布。

希望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等63个镇(乡、街道)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中再创佳绩,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通过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的名单广东省教育厅2018年8月9日附件通过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的名单(共63个)湛江市(40个)麻章区湖光镇、太平镇、麻章镇坡头区坡头镇、龙头镇、官渡镇、乾塘镇遂溪县北坡镇、港门镇、界炮镇、洋青镇、草潭镇、杨柑镇、黄略镇、乌塘镇、岭北镇、建新镇、河头镇、江洪镇、乐民镇徐闻县海安镇、下桥镇、迈陈镇、曲界镇、和安镇、下洋镇、前山镇、新寮镇、城北乡、西连镇、徐城街道、锦和镇、角尾乡、龙塘镇、南山镇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民安街道、东简街道廉江市石角镇、塘蓬镇揭阳市(23个)榕城区仙桥街道、新兴街道、梅云街道、榕华街道、西马街道、中山街道、榕东街道、东兴街道、东升街道、东阳街道空港经济区砲台镇、地都镇、登岗镇、凤美街道、京冈街道、溪南街道、渔湖镇普宁市大坝镇、流沙东街道、流沙北街道、占陇镇、流沙西街道、流沙南街道——结束——。

普宁大坝镇申报广东教育强镇督导验收

普宁大坝镇申报广东教育强镇督导验收

普宁市大坝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自评分说明2014年11月普宁市大坝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总评分统计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得分自评他评一、政府责任(69分) (一)规划与机制(18分)1.1.1 2 21.1.2 2 21.1.3 4 3.81.1.4 3 31.1.5 2 21.1.6 3 31.1.7 2 2小计18 17.8(二)改善办学条件(33分)1.2.1 12 121.2.2 4 41.2.3 5 51.2.4 4 41.2.5 4 41.2.6 2 21.2.7 2 2小计33 33 (三)师资队伍建设(18分)1.3.1 10 101.3.2 8 8小计18 18 合计18 18二、教育管理(19分)(四)规范办学行为(19分)2.4.1 3 32.4.2 3 32.4.3 3 32.4.4 3 32.4.5 3 32.4.6 2 22.4.7 2 2合计19 19三、办学水平(12分)(五)办学成效(12分)3.5.1 3 33.5.2 3 33.5.3 4 43.5.4 2 2合计12 12 得分总计100 99.8普宁市大坝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自评分说明及材料目录指标内容指标系数分值自评分他评分政府责任 1.1.1 2 2评估标准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社区教育等纳入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教育“创强”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教育强镇创建工作。

评分标准2个要素都达到,得满分。

否则,一个要素扣0.2分。

自评说明(1)我镇历任主要领导都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在制定《大坝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011-2015年)》时,着重把教育发展纳入规划中,把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向镇党代会、人代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

(2)我镇树立“创建教育强镇,建设幸福大坝”发展理念,研究并制定了《大坝镇创建广东省教育强镇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教育“创强”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亲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积极推进教育强镇创建工作。

普宁市洪阳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

普宁市洪阳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

普宁市洪阳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自评分说明2014年11月普宁市洪阳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总评分统计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得分自评他评一、镇政府责任(69分) (一)规划与机制(18分)1.1.1 2 21.1.2 2 21.1.3 4 3.81.1.4 3 31.1.5 2 21.1.6 3 31.1.7 2 2小计18 17.8(二)改善办学条件(33分)1.2.1 12 121.2.2 4 41.2.3 5 4.71.2.4 4 41.2.5 4 3.81.2.6 2 21.2.7 2 2小计33 32.5 (三)师资队伍建设(18分)1.3.1 10 101.3.2 8 7.6小计18 17.6 合计69 67.9二、教育管理(19分)(四)规范办学行为(19分)2.4.1 3 32.4.2 3 32.4.3 3 32.4.4 3 32.4.5 3 32.4.6 2 22.4.7 2 2合计19 19三、办学水平(12分)(五)办学成效(12分)3.5.1 3 2.83.5.2 3 33.5.3 4 43.5.4 2 1.8合计12 11.6得分总计100 98.5普宁市洪阳镇申报广东省教育强镇自评分说明及材料目录指标内容指标系数分值自评分他评分政府责任 1.1.1 2 2评估标准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社区教育等纳入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教育“创强”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教育强镇创建工作。

评分标准2个要素都达到,得满分。

否则,一个要素扣0.2分。

自评说明(1)我镇历任党政主要领导都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在制定《洪阳镇“十二五”发展规划》时,着重把教育发展纳入规划中,把教育工作列入镇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向镇党代会、人代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

(2)我镇党委、政府树立“创建教育强镇,建设幸福洪阳”发展理念,研究并制定了《洪阳镇创建广东省教育强镇工作实施方案》,镇党委书记亲任领导小组组长,镇长任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积极推进教育强镇创建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3号——广东省教育督导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3号——广东省教育督导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3号——广东省教育督导规定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3号《广东省教育督导规定》已经2002年3月2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九届8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

省长卢瑞华二○○二年五月十三日广东省教育督导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教育工作的行政监督,促进和保障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育督导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省、市、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是省、市、县人民政府行使教育督导职能的专门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教育督导工作,并接受上级教育督导机构的指导。

第四条省、市、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对本行政区域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督导;(二)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教育督导工作,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教育督导制度及评估指标体系;(三)对下级人民政府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督导;(四)对本行政区域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行督导;(五)参与对下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抓教育工作的实绩进行考核;(六)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履行教育的职责进行督导;(七)对下级人民政府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及教师工资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八)统筹管理、组织实施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督导评估及其办学水平等级评估;(九)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和专项督导,向本级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十)组织教育督导科研和教育督导人员培训工作;(十一)参与评审教育先进集体与个人;(十二)承办上级教育督导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督导验收方案(修订)申报单位:申报时间:年月日申报:初评()复评()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2014年11月修订— 1 —说明一、《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督导验收方案(修订)》(以下简称《验收方案》),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政策、法规以及《广东省教育创强督导验收办法(修订)》制定的。

二、本《验收方案》既是申报教育强镇(乡、街道)(以下简称教育强镇)验收、复评的申报书,也可以作为年终工作自评报告书。

三、本《验收方案》包括六部分:(一)督导验收指标体系;(二)总评分统计表;(三)自评报告;(四)县、市审核推荐意见;(五)督导验收情况记录;(六)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省教育厅意见。

其中自评报告独立成篇。

四、教育强镇督导验收满分为100分。

得分85分以上、且必达指标(用黑体字标示)全部达标,为通过教育强镇督导验收。

得分90分以上,且必达指标全部达标,为通过教育强镇复评验收。

五、督导验收指标体系评分具体操作请看《教育强镇督导验收指标评分操作说明》。

六、本《验收方案》和《教育强镇督导验收指标评分操作说明》中的“高于”、“大于”、“以上”均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逐年提高”是指近3年连续每年比上年有所提高。

《督导验收指标体系》中的三级指标由若干个要素构成,两个要素以上的,一般用“;”隔开。

— 2 —(一)督导验收指标体系— 3 —— 4 —— 5 —(二)总评分统计表(三)自评报告— 6 —(四)审核推荐意见— 7 —(五)督导验收情况记录— 8 —(六)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省教育厅意见— 9 —教育强镇督导验收指标评分操作说明教育强镇督导验收共有2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 28个三级指标。

指标具体评分操作说明如下:1.1.1本指标需通过查阅乡镇(街道)党代会、政府工作报告、党委、政府文件等档案和听取汇报进行评分。

已制定教育“创强”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教育强镇创建工作得1分,没有制定教育“创强”实施方案的扣0.5分,没有推进教育强镇创建的扣0.5分,有推进教育强镇创建工作但成效不明显的扣0.2分(扣分是在本要素满分1分里扣除,下同)。

镇党委政府教育领导体制健全,把教育工作作为镇、村及有关部门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效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的得1分,镇党委政府教育领导体制不健全的扣0.5分,未把教育工作作为镇、村及有关部门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未能较好地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的扣0.5分。

政府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的得0.5分,否则0分。

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良好的得0.5分,否则0分。

1.1.2本指标需通过听取汇报和访谈进行评分。

积极发动乡贤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捐资助学并且成效明显的得3分,积极发动过没有成效的扣1.5分,成效不明显的扣0.5分。

1.1.3本指标需查阅建设用地、学校土地使用证等证明材料并通过听取汇报和访谈进行评分。

— 10 —积极解决镇内中小学新增建设用地和学校土地使用证等问题、有土地使用证的学校比例逐年提高的得3分,否则,未采取措施解决上述问题的扣3分,已采取措施但新增建设用地和解决学校土地使用证等问题成效不明显的一个要素扣1.5分。

1.1.4本指标需通过查阅档案、访谈和听取汇报进行评分。

依法履行职责,依法依规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得1分,否则0分;采取措施切实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由于经济、生活、行动等带来的入学困难的得 2分,未采取措施的扣2分,已采取措施但成效不明显的扣1分。

1.1.5本指标需通过查阅档案、访谈和听取汇报进行评分。

积极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的得1.5分,否则,没有防止辍学措施的扣1.5分,已采取措施但成效不明显的扣1分。

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无违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现象,得 1.5分,否则,有违法招用童工现象的扣1.5分。

1.1.6本指标需通过实地调查、访谈和听取汇报进行评分。

全镇(乡、街道)80%以上的中小学校实现“一校一章程”,全镇及各学校有依法治校实施方案且落实,教育普法工作有规划、有措施、有总结,全体教师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专门的学法培训。

上述要素均达到的得2分,否则0分。

能采取措施依法维护和整治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和良好周边治安环境,成效明显的得1分,否则,未采取措施的扣1分,采取措施但成效不明显、周边环境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0.5分。

— 11 —1.2.1本指标需通过对镇内所有中小学(含民办及非完全小学、教学点)实地调查、查阅档案并根据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进行评分。

主要看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是否公示并经过县级政府批准,是否按批准的规划调整完毕。

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需经地级以上市教育督导部门复查认定。

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已通过的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数÷义务教育学校总数。

义务教育学校总数以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为准,包括独立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小学、非完全小学、教学点。

中小学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布局调整按时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中公办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100%、民办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60%(教育强镇复评时达100%);平均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且起始年级小学无51人以上、初中无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

上述3个要素全部达到的得10分,否则0分。

1.2.2本指标需通过现场检查并根据县上报数据进行评分。

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基本条件和艺术教育基本条件达标率=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基本条件都达标的学校数÷中小学校总数×100%。

当达到100%时,得3分。

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本指标分为止。

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基本条件达标学校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广东省学校体育卫生基本条件标准》(试行)《广东省学校艺术教育基本条件标准》(试行)进行评估认定。

1.2.3本指标需通过现场检查并根据学校上报数据进行评— 12 —分。

常规仪器设备达标是指达到《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 0386-2006)、《初中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 0387-2006)、《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 0388-2006)和《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0406-2010)等标准。

实验开出率是指每个学校实际开出实验总时数与计划开出实验总时数之比,计划开出实验总时数是指按照教学大纲或者所用教材规定的必做演示(分组)实验个数之和。

中小学常规教学仪器设备达标率为100%;所有学校的实验开出率均达100%;中小学校按照规定每年补充符合师生实际需要的图书,并提高师生阅读率,新增图书比例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生均图书册数小学达到20册以上,初中25册、高中40册以上。

上述4个要素都达到,得6分,否则0分。

1.2.4本指标需通过现场检查、登录广东省教育信息平台、学籍管理平台并根据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进行评分。

本指标共4个要素: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全部学校接通互联网;中小学校网络多媒体教室占总课室数不低于60%;100%教师配备专用教学用终端,100名学生拥有学习终端不少于20台,100名学生以下的非完全小学、教学点按最大班额配备学习终端;全部学校均将教师、学生、办学条件等数据及时录入系统,并同时更新到省市各级教育信息管理平台。

4个要素全部达到得6分,否则0分。

网络多媒体教室指配备计算机、数字显示设备,且具备宽带互联网接入能力的教室。

教学用终端是指计入学校固定资产且使用年限未满5年的— 13 —专门用于教与学的终端,主要包括为服务学生学习活动而配备的个人计算机、平板电脑、掌上电脑等数字化学习终端设备。

学习终端是指学生专用的教学用终端。

1.2.5本指标需查阅档案资料和通过现场检查进行评分。

建成 1 所以上公办规范化乡镇中心幼儿园且幼儿园有消防合格证明文件和收费备案表的得2分,否则0分。

消防合格证明文件包括:对新建、改(扩)建的1000㎡以上的幼儿园,需提供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1000㎡以下的需提供消防验收备案凭证和抽查或复查合格意见书。

对既有建筑的幼儿园,需提供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检查合格同意投入(继续)使用意见书等。

常住人员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有相对独立幼儿园的得1分,每一个符合条件的行政村没有相对独立幼儿园的扣0.1分,扣完为止。

民办园许可证办证率100%的得1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规范化幼儿园比例达50%以上且逐年提高,得1分,不达50%以上的扣1分,达50%以上但近3年内未逐年提高的,扣0.5分。

1.2.6本指标需通过现场检查进行评分。

常住人口4万人以上的镇中心小学设立了特殊教育随班就读资源课室,且达到《广东省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粤教基…2012‟8号)规定的基本要求,得4分,否则0分。

1.2.7本指标需通过现场检查进行评分。

已设立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或社区教育中心的得1分,否则0— 14 —分。

成人教育培训面逐年扩大得1分,否则0分。

1.2.8本指标需通过现场检查进行评分。

完善中小学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辖区内学校配置足够的符合安全、卫生、健康标准的食堂、浴室、学生宿舍、厕所(厕位够用,按1:3比例设置男女蹲位)等基本生活设施设备(寄宿制学校应有食堂(伙房)、沐浴房,寄宿学生一人一个床位),配备安全饮用水供应设施的得2分,检查中每发现1所学校未按上述规定配备扣1分,扣完为止。

1.3.1本指标需通过现场核查、访谈并根据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及省编制标准进行评分。

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粤机编办…2008‟73号)、《印发广东省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粤机编办…2012‟232号)等文件所规定的员生比与专任教师占教职员编制的比例折算出各级各类学校师生比(专任教师与学生比)标准为:(一)幼儿园:1:12.5-1:8.7;(二)小学:城市达1:20.6;县镇、农村达1:23.3;(三)初中:城市达1:15.3;县镇、农村达1:18.1。

(四)高中:城市达1:14.7;县镇、农村达1:15.2。

各类学校按照上述师生比及有关要求配齐配足幼儿园、中小学教师;6个班以上的非完全小学、教学点按照小学编制标准配备教师,6个班以下的非完全小学、教学点班均教师不少于1人;无代课教师。

以上3个要素都达到的得5分,否则0分。

1.3.2本指标需通过现场核查、访谈并根据学年初教育事业— 15 —统计数据进行评分。

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持证率=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学前教育教师人数÷学前教育教师人数×100%。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学科结构与中小学课程结构基本匹配,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以及小学英语、科学等学科教师满足课程开设要求的得6分,检查发现有未能满足课程开设要求的,一个科目扣1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