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工作文件资料管理规定
施工单位资料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施工单位资料管理,确保工程资料齐全、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1. 施工单位资料管理部门负责整个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
2. 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范围内的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
三、资料管理要求1. 资料收集(1)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收集并整理以下资料:- 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 合同文件、监理文件、验收文件等;- 材料设备清单、进场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等;- 施工现场照片、视频等;- 施工日志、工作总结、整改记录等。
(2)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收集并整理以下资料:- 施工记录、检验记录、试验报告等;- 施工变更、签证等;-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记录;- 施工进度计划、变更计划等;- 施工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相关资料。
2. 资料整理(1)施工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编号、编目。
(2)资料整理应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便于查阅和利用。
3. 资料归档(1)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后,将所有资料按照规定归档。
(2)归档资料应按照工程类别、施工阶段、资料类型等进行分类、整理。
4. 资料保管(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资料保管制度,确保资料安全、完整。
(2)资料保管应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采用防火、防潮、防虫蛀等措施。
5. 资料借阅(1)施工单位应制定资料借阅制度,明确借阅程序、借阅期限等。
(2)借阅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时归还。
6. 资料销毁(1)施工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对过期、失效的资料进行销毁。
(2)销毁资料应办理销毁手续,并做好销毁记录。
四、监督检查1.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资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施工单位应接受上级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对资料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办公室现场管理制度(4篇)

办公室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办公室的工作秩序,提高办公效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办公室的现场管理工作。
第三条办公室现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高效:合理规划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 公平公正:保障每位员工的权益,公正评价工作绩效。
3. 规范有序:建立统一的工作标准,维护办公室秩序和安全。
4. 人性化管理: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办公室负责人应合理安排人员岗位,确保所需人员数量和结构。
第五条新员工入职后,应进行岗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办公室负责人对员工进行职业规划和能力培养,提供晋升机会。
第七条临时离岗期间应及时安排人员代班,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第八条员工请假应提前报备,并由上级审批批准。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九条设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制定日、周、月、年工作计划。
第十条员工应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工作,记录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
第十一条遇有重大任务或紧急情况时,应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和部署。
第十二条重要会议、活动应提前安排,并向员工传达必要信息。
第四章工作标准第十三条建立统一的办公室内务规范,如打卡制度、办公室清洁制度等。
第十四条设定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十五条对重要工作进行集体讨论和决策,形成共识。
第十六条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难题,应及时进行分析和解决。
第五章办公设备管理第十七条办公设备应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和用途进行使用。
第十八条办公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应及时进行。
第十九条新购置办公设备应经过合理的调研和评估。
第二十条丢失或损坏的办公设备需进行报修和赔偿。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办公室负责人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二十二条员工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第二十三条办公室设有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
第二十四条办公室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设备检查。
第七章工作评价第二十五条建立明确的绩效考核制度,评价员工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工程资料管控制度

工程资料管控制度一、目的建立和实施工程资料管控制度,以确保所有工程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同时满足法规要求和合同规定,支持项目管理决策和工程质量控制。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部门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监理、供应商以及项目管理团队。
三、职责分配1. 项目经理负责整体的资料管理工作,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设计部门负责提供设计文件和图纸,并及时更新变更。
3. 施工部门负责现场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等资料的编制和提交。
4. 监理部门负责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资料记录和整理工作。
5. 供应商负责提供材料、设备的合格证明和相关技术资料。
6. 资料管理员负责资料的收集、归档和保管工作。
四、资料分类与编号1. 工程资料应按照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如设计资料、施工记录、检验报告、会议纪要等。
2. 每类资料应有明确的编号规则,便于识别和检索。
五、资料编制与提交1. 所有资料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编制。
2. 资料提交应及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 对于关键性资料,应实行双重审核制度,确保资料无误。
六、资料存储与保护1. 所有工程资料应妥善保存在指定的档案室内,防火、防潮、防虫害。
2. 电子资料应备份在安全可靠的服务器或云存储中,防止数据丢失。
3. 对于涉密资料,应实行严格的访问控制和权限管理。
七、资料检索与使用1. 资料管理员应建立有效的检索系统,确保资料能够快速准确地被找到。
2. 资料的使用应遵循相应的保密规定,不得随意外传或泄露。
八、资料更新与作废1. 随着工程进展,相关资料应及时更新,保持最新状态。
2. 作废的资料应明确标记,并在适当的时候进行销毁处理。
九、监督与改进1. 定期对资料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管理经验,不断完善资料管控制度。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经理负责解释,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文件资料管理规定

文件资料管理规定一、文件资料的定义和重要性文件资料是组织和个人在工作和生活中产生的各类书面记录和信息,如公文、报告、合同、备忘录等。
它们具有重要的历史、法律和工作价值,对组织和个人的正常运转和决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文件资料管理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二、文件资料管理的原则1. 合法原则:文件资料的收集、保管、传递和利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2. 规范原则:建立统一的文件资料编码规则和命名规范,明确文件资料的分类和编号,以提高文件的检索效率和管理水平。
3. 完整原则:对文件资料进行全面、准确的记录,确保文件完整性和真实性。
4. 保密原则:对涉密文件资料进行严格的保密措施,保护国家和个人的利益。
5. 方便原则:为用户提供便捷的检索和利用服务,提高工作效率。
6. 经济原则:合理利用文件资料,节约资源,提高管理效益。
三、文件资料的管理要求1. 文件资料的收集:建立文件资料收集制度,统一管理单位的文件资料收集,确保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2. 文件资料的归档:制定文件资料归档规定,对文件进行分类、编号和装订,确保文件的整齐有序和易于管理。
3. 文件资料的保管:建立完善的文件资料保管制度,制定文件存放位置、保管期限等相关规定,确保文件的安全可靠。
4. 文件资料的检索:建立简便的文件资料检索系统,通过文件名称、编号、日期等进行检索,提高文件的查阅效率。
5. 文件资料的传递:规定文件资料的传递渠道和流程,确保文件的准确传递和信息的连贯性。
6. 文件资料的销毁:制定文件资料销毁规定,依法对过期、无用的文件进行定期清理和销毁。
7. 文件资料的备份:建立文件资料备份制度,确保文件的安全备份和灾难恢复能力。
四、文件资料管理的措施1. 建立文件资料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文件资料管理部门负责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保管等工作。
2. 培训文件资料管理人员:对文件资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文件管理的专业水平。
施工档案管理制度

施工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施工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所有文件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2. 施工档案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施工日志、会议纪要、技术交底记录、质量检验报告、安全生产记录、合同文件、变更洽商记录等。
3.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和移交工作。
二、档案管理职责1. 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监督施工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制度的执行。
2.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以及档案的借阅和复制服务。
3. 各专业工程师负责及时提交与其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1. 所有施工文件应在产生后立即进行分类,按照预先设定的目录结构进行归档。
2.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和协助现场人员完成档案的收集工作。
3. 对于重要文件,应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的双重保存机制,以防万一。
四、档案保存与保管1. 所有档案应妥善保存在指定的档案室内,防火、防潮、防虫害。
2. 纸质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电子档案应定期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3. 对于涉密档案,应实行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制访问权限。
五、档案借阅与复制1. 借阅档案需经过项目经理或档案管理人员的批准,并填写借阅登记表。
2. 复制档案应遵循相应的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或外传。
3. 借阅人应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涂改、折损或丢失。
六、档案移交与验收1. 项目竣工后,所有施工档案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理,准备移交给业主或相关部门。
2. 档案移交时,应编制详细的档案清单,由双方签字确认。
3. 业主或相关部门接收档案后,应进行验收,确保档案的完整无误。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经理负责解释。
2. 对于特殊情况下未能涵盖的问题,应及时修订和完善本制度。
工作注意事项中的资料管理要求与标准操作规程

工作注意事项中的资料管理要求与标准操作规程工作中的资料管理要求与标准操作规程一、规范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在工作中,资料是重要的信息来源,良好的资料管理是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
首先,我们需要规范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在收集资料时,应该明确需要的信息范围,避免收集冗余的资料。
同时,及时更新和删除过时的资料,保持资料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在整理资料时,要分类存放,并编制目录,方便查阅和使用。
二、确保资料的安全性资料的安全性是资料管理的重要要求之一。
首先,我们需要保护资料的机密性。
对于涉及机密信息的资料,应设置权限,确保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访问。
其次,我们需要备份资料,预防资料丢失或损坏。
可以使用云存储或外部硬盘等方式进行备份,并定期检查备份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另外,还需要进行物理安全措施,如设置安全门禁、监控设备等,防止非法侵入和破坏。
三、建立规范的文件命名和编号规则文件命名和编号规则是标准操作规程的一部分,可以提高资料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在建立文件命名规则时,应统一使用清晰、简明的命名方式,避免过长或模糊的命名。
文件编号规则应具有唯一性,以便快速查找和辨识资料。
在使用文件编号时,以及时更新和记录文件状态,如增加新文件、变更或废弃文件等。
四、保持资料的有序性和完整性有序性和完整性是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
要保持资料的有序性,可以采取定期整理、分类和归档的方式。
每个部门或个人都应有责任维护自己所使用的资料,并及时归档不再使用的资料。
同时,要保持资料的完整性,避免资料的遗漏或丢失。
可以使用记录表或日志进行记录,确保资料的来源和去向清晰可查。
五、建立良好的资料借阅和归还制度在工作中,资料的借阅和归还是常见的操作。
为了避免资料遗失和混乱,需要建立良好的借阅和归还制度。
首先,借阅资料需要填写借阅申请并经过审批,明确借阅期限。
借阅者需要妥善保管资料,并按时归还。
另外,可以定期进行资料的盘点和审核,确保资料的数量和状态与记录一致。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工程资料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完整性,促进工程进展与管理的有效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程资料是指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维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文档、图纸、档案等记录和数据。
第三条工程资料的管理原则是科学、规范、及时和完整。
第四条工程资料的管理责任主体是工程项目的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
第五条工程资料的管理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查询使用等环节。
第六条工程资料的保管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如物理保护、电子保护、密级管理等。
第七条工程资料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禁止擅自公开、传播或使用。
第二章资料收集第八条工程资料应尽可能全面地收集,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施工方案、变更通知等。
第九条资料收集的方式可以通过纸质文档的印刷、复印和归档,也可以通过电子信息的存储和备份。
第十条资料收集应建立相应的流程和记录,包括谁负责、何时收集、收集的形式、收集的内容等。
第十一条资料收集过程中应注意不得收集、保留和使用涉密信息,有涉密要求的资料应按规定进行申请和管理。
第三章资料管理第十二条工程资料的管理应按照分类、编号和归档的原则进行。
第十三条资料的分类可以按照工程阶段、专业分类、文档类型、责任主体等进行。
第十四条资料的编号应遵循一定的规则,包括标识资料的内容、格式和编号的规则等。
第十五条资料的归档应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包括定期归档、档案销毁、档案转交等。
第十六条资料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明确各个责任主体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七条资料管理的内容包括资料的保存、检索、借阅、移交等。
第四章资料查询使用第十八条工程资料的查询和使用应符合实际需求,并遵守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资料查询和使用应进行合规审核,确保使用者有相应的权限和需要。
第二十条资料查询和使用应建立相应的记录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资料使用的情况和效果。
第二十一条资料查询和使用应注重保护资料的机密性和完整性,未经授权,不得泄露或篡改资料。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规定、规范标准,结合《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局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编制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局及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在施工现场应配备专人整理和保管安全管理资料。
第四条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局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中检查项目检查评分的顺序,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共分为以下十九项内容以及相应配合表式。
1.安全管理基本情况.2.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办法、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3.安全目标管理、安全计划、总结、考核。
4.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纪要。
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6.安全技术交底。
7.危险因素、危险点、危险部位、危险源辩识与控制.8.安全投入。
9.安全检查。
10.安全教育。
11.班前安全活动。
12.特种作业管理。
13.事故管理。
14.安全标志。
15.验收、检测。
16.救援预案.17.外协队伍(分包队伍、外雇、临时佣工)的管理。
18.向外或外来安全文件或通知要求。
19.专项安全管理(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备安全、防汛安全、用电安全、职业病防治、民用爆破、环境保护、社保、冬雨季施工等)。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应分别按上述十九项内容分类建档.第二章安全管理基本情况第五条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应基本反应本单位项目的概况(包括建设单位以及周边环境情况)。
第一类资料应包括(原件或复印件):1.工程基本情况;2.规划许可证;3.中标通知书;4.施工合同(明确与建设单位各自的安全义务和责任);5.施工许可证;6.有关开工手续;7.企业安全许可证;8.安全监督申请表;9.管理机构及项目管理人员一览表(或花名册)及相关证件;10.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企业任命文件(或任命书、委托书)和相应岗位资格证书;11.现场平面布置图及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12.现场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13.其他有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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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规范施工现场文件和资料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各类技术文件和资料的完整、系统和可追溯,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适用于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所形成的各类工程文件和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3.引用文件
3.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3.2记录控制程序
3.3竣工资料归档管理办法
4.职责
施工/开车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
施工经理
—组织检查、审签施工现场工程文件和资料;
现场资料员
—负责日常的工程文件和资料的接收、编目、分类、登记、传递、发放等;
—负责收集、整理和项目施工阶段现场工程文件和资料的保管工作;
—项目结束后负责立卷、移交归档。
5.程序
5.1现场工程技术文件和资料的分类
现场工程文件和资料的分类: 政府部门的审批文件和资料、合同文件和资料、设计文件和资料、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工程文件资料及现场来往文件资料等;
5.1.1政府部门的审批文件和资料,包括:项目批文、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文件;
5.1.2合同文件和资料,包括: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及与分包商签订的合同;
5.1.3项目设计图纸文件和资料,包括: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修改通知单等;
5.1.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文件和资料,包括:施工过程中与监理、施工分包商发生的各类工程文件和资料及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文件资料,如技术核定单、各类报审表、施工例会纪要、施工日记等;
5.1.5现场来往文件和资料,包括:通知、联络函、联系单、变更报价单等;
5.2现场工程技术文件和资料管理
5.2.1政府部门审批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5.2.1.1所有的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在收到第一时间在“来文记录”上予以登录。
5.2.1.2在办理各种政府审批手续需要时,如能使用复印件,则使用复印件;如一定要使用原件正本或副本,则应记录借用人、借用时间及归还时间。
如政府部门要求收回原件或复印件,则需注明原因,并保留复印件,以备不时之需。
在对外使用文件时,应填写“政府文件使用记录”。
5.2.2合同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合同签订后,现场资料员应要求相关人员提供合同副本及合同中所提及的所有图纸、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报价书等文件,保证合同的完整,并在“文件台帐”予以记录。
5.2.2.1在收到完整的合同后,现场资料员需将副本归档,同时复印合同用作日常查询使用。
5.2.2.2凡在向政府部门申办手续需要合同时,原则上使用合同复印件,如需要原件,则可要求公司提供其他副本,但需予以记录。
用后立即归还及时销帐。
5.2.2.3合同文件作为保密文件,应予以严格保管,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翻阅。
原则上合同文件的可阅读者为项目经理、现场经理、费控工程师、估算工程师。
其他人员需要借阅,应填写“合同借阅/使用申请书”并需获得项目经理的批准。
借阅/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
同时资料员应在“合同借阅/使用申请书”中记录回收情况。
5.2.3设计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5.2.3.1现场资料人员负责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和资料,包括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修改通知单等文件和资料,并应将其登录在“设计图纸接收单”上,按专业装订成册。
5.2.3.2图纸版本变更时,应在旧版图纸上加盖作废章,同时用新版图纸替换旧版图纸。
旧版图纸不应丢弃,另册保留作参考。
5.2.3.3设计修改通知、技术核定单应在相关图纸对应部位标示,并注明设计修改通知编号,以备索引。
5.2.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施工经理应责成现场资料员建立各类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技术文件和资料台帐,将其登录在“文件台帐”上。
现场资料员负责对其进行收集、管理和保管,并按月汇总成册。
5.2.4.1分部工程验收前,资料员对该分部工程的工程文件和资料进行整理,并汇总该分部工程文件资料清单;单位工程验收前,以各分部工程文件资料清单为基础,整理该单位工程文件资料清单;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资料员对项目全部工程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并整理全部工程技术文件资料清单。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全部工程技术文件资料清单均应交施工经理审查签署。
5.2.5现场来往文件和资料
5.2.5.1现场资料员负责现场项目所有往来文件的接收、记录、分发及归档。
在收到来文时,现场资料员应在“来文记录”上进行记录,对于需要流转的文件,应转交相关人员并予以签署记录;
业主或各相关方提供的作为施工服务的依据合同、图纸、文件等资料,应在“顾客提供的文件/资料清单”上登记,并由施工经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证。
5.2.5.2所有需要发出的文件需由现场资料员统一对外发送。
现场资料员在收到相关管理人员提交的分发文件时,应做好备份,在发文时应填写“发文记录”,并要求收件人签收。
5.2.5.3文件归档时,均应按来发文单位分类装订成册保存。
5.3 现场项目技术文件的归档管理
5.3.1现场施工结束时,施工经理应组织现场资料员按《竣工资料归档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工程总承包资料归档分册目录”中的项目分类目录后,交项目经理验收归档。
6. 记录
来文记录
政府文件使用记录
合同借阅/使用申请书
设计图纸接收单
文件台帐
顾客提供的文件/资料清单
发文记录
工程总承包资料归档分册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