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粉尘检测制度
矿井粉尘检测制度

矿井粉尘检测制度
为了加强粉尘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场所的粉尘检测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保护好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2023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通风科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测尘人员和测尘仪器,进行矿井粉尘总尘浓度测定、呼吸性粉尘的采样工作。
2、通风科应根据测定的矿井粉尘浓度实际状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严格控制矿井粉尘浓度在2023年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浓度范围以内。
3、对矿井生产性粉尘进行检测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总粉尘: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地面每月测定1次。
(2)呼吸性粉尘: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测定1次。
(3)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
(4)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4、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每半年必须经具备资质单位进行测定,并将测定结果进行公示。
5、测尘员应严格按规定进行检测,并将测定记录填入台帐,月
底前向通防副总、总工程师及时上报测尘报表,否则,每少报或迟报一次对测尘员罚款200元。
粉尘测定

各矿井:为认真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的规定,规范和加强煤矿作业场所的粉尘监测工作,分析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的危害程度,科学评价作业场所的劳动卫生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煤电公司研究制定了《平禹煤电公司矿井粉尘监测规定》,现予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为规范和加强煤矿作业场所的粉尘监测工作,分析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的危害程度,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现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等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测尘机构设置(一)各矿井必须设置专职测尘机构,建立粉尘测定实验室和配置专职测尘人员。
专职测尘人员的配备每个采区不少于1人。
(二)测尘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两年以上的井下工龄,并经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能从事测尘工作。
(三)矿通风科负责本矿范围的测尘管理和指导工作。
负责检查测尘人员的工作质量,了解、评价防尘情况,定期公布和上报测尘结果。
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严重超标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以便采取措施改善作业环境。
(四)粉尘测定实验室按规定配备感量不低于0.0001g的分析天平、烘箱、采样器、气体流量计、秒表(计时器)、干燥器、滤膜等仪器和材料。
(五)使用的粉尘检测仪器仪表,必须具有有效的计量检验合格证。
二、测尘时间(一)作业场所的总粉尘(以下称“全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每半月测定1次),地面每月测定1次。
(二)定点呼吸性粉尘:每月测定1次。
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它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
(三)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采掘工作面有变动时,应及时进行SiO2测定。
(四)采掘工作面每个月应进行1次全工作班连续粉尘(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测定。
三、测尘方法及合格率计算(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测尘点应布置在尘源的回风侧粉尘扩散的较均匀地区的呼吸带(井上下作业场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见附表1)。
粉尘、噪声危害防治检测制度

粉尘、噪声危害防治检测制度一、粉尘监测:1、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73 9条的规定。
2、配备粉尘监测人员、监测设备及仪器仪表,必须定期测尘,按照国家规定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一)总粉尘:(1)、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地面每月测定1次;(2)、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二)呼吸性粉尘:(1)、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
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2)、定点呼吸性粉尘每月测定1次。
(三)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
3、粉尘浓度测定方法执行GB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呼吸性粉尘浓度测定方法执行GB16225—1996《车间空气中呼吸性矽尘卫生标准》;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浓度测定方法执行LD38—92《矿山个体呼吸性粉尘测定方法》。
4、总粉尘中粉尘分散度测定方法选用滤膜溶解图片法,粉尘粒径为几何投影定径;总粉尘游离SiO2含量测定方法选用焦磷酸重量法,呼吸性粉尘游离SiO2含量测定方法选用红外分光或X线衍射法。
二、噪声及其他职业危害的监测:1、矿井必须按国家规定对生产性毒物、有害物理因素等进行定期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噪声、放射线及其他物理因素每年至少测定1次。
2、有毒物质按WSI—1996《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测定、采样规范》检测;噪声按GBJ122—88《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测定;高温按GB934—122《高温作业环境气象条件测定方法》测定;放射线按GB4752—84《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方法测定。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575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矿井粉尘监测规定标准版本矿井粉尘监测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规范和加强煤矿作业场所的粉尘监测工作,分析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的危害程度,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现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等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测尘机构设置(一)各矿井必须设置专职测尘机构,建立粉尘测定实验室和配置专职测尘人员。
专职测尘人员的配备每个采区不少于1人。
(二)测尘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两年以上的井下工龄,并经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能从事测尘工作。
(三)矿通风科负责本矿范围的测尘管理和指导工作。
负责检查测尘人员的工作质量,了解、评价防尘情况,定期公布和上报测尘结果。
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严重超标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以便采取措施改善作业环境。
(四)粉尘测定实验室按规定配备感量不低于0.0001g的分析天平、烘箱、采样器、气体流量计、秒表(计时器)、干燥器、滤膜等仪器和材料。
(五)使用的粉尘检测仪器仪表,必须具有有效的计量检验合格证。
二、测尘时间(一)作业场所的总粉尘(以下称“全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每半月测定1次),地面每月测定1次。
(二)定点呼吸性粉尘:每月测定1次。
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它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
(三)粉尘中游离SiO₂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采掘工作面有变动时,应及时进行SiO₂测定。
(四)采掘工作面每个月应进行1次全工作班连续粉尘(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测定。
三、测尘方法及合格率计算(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测尘点应布置在尘源的回风侧粉尘扩散的较均匀地区的呼吸带(井上下作业场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见附表1)。
粉尘测定制度(5篇)

粉尘测定制度(1)矿井必须按照《粉尘防治规范》要求,配备专职测尘员(专职测尘员不少于____人),进行粉尘测定工作。
(2)配足测尘仪器,所用仪器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计量检定,并贴有计量合格证,方可使用,同时要有仪器维修记录。
(3)根据生产布局及作业场所,每月编制测尘计划;根据《粉尘浓度和分散度测定办法》(MT79-84)中有关规定进行合理选择和布置煤矿井下测尘地点。
(4)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____次,地面每月测定____次,测尘时要同时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粉尘分散度每____个月测定____次。
粉尘测定结果(粉尘浓度测定汇总表和粉尘测定报表)每月上报通防部。
(5)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____个月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一次。
(6)每季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一次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
所涉及到的井下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班次、工种进行监测。
对损坏个体呼吸性粉尘采样器的,处以仪器原值五倍以上的罚款。
(7)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____个。
(8)测尘员有权监督防尘措施执行情况,发现有违章作业的或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严重超标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粉尘测定制度(2)是指针对工作场所中粉尘浓度进行检测并制定相关规定和程序的制度。
粉尘是一种常见的空气污染物,对工人的健康产生潜在的风险,因此建立粉尘测定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粉尘测定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测定方法和标准:制定针对不同颗粒物的测定方法,并参考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适用于工作场所的粉尘浓度上限标准。
2. 测定频率:规定粉尘测定的频率,例如每月、每季度或每年测试一次。
3. 测定地点和范围:确定需要测定的工作场所和区域,并制定测定点位的选择和划定范围。
4. 测定责任与程序:明确负责进行粉尘测定的部门或个人,制定相应的操作程序和检测流程。
5. 结果评价和报告:对测定结果进行评价和分析,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员工报告。
粉尘测定管理制度

粉尘测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作业场所的粉尘监测工作,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粉尘测定管理领导小组,由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安全管理部门、生产部门、卫生部门等相关人员任组员。
2. 粉尘测定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粉尘测定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粉尘测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4. 生产部门负责提供测定的作业场所和必要的支持。
5. 卫生部门负责对粉尘测定结果进行分析,提出防治措施。
三、粉尘测定方法及要求1. 粉尘测定应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方法进行。
2. 粉尘测定应按照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和作业特点进行,确保测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粉尘测定应定期进行,并根据作业场所的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4. 粉尘测定应覆盖所有可能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确保无死角。
四、粉尘测定结果的处理和应用1. 粉尘测定结果应如实记录,并按照规定格式进行填报。
2. 粉尘测定结果应进行及时的分析,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作业场所提出整改措施。
3. 粉尘测定结果应作为制定粉尘防治措施的依据,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五、粉尘测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1. 粉尘测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确保测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粉尘测定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 粉尘测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测定工作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六、粉尘测定设备的维护和管理1. 粉尘测定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校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测定结果的准确性。
2. 粉尘测定设备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测定结果的准确性。
七、粉尘测定资料的保存和管理1. 粉尘测定资料应进行妥善保存,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 粉尘测定资料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归档和管理,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矿井粉尘检测制度

矿井粉尘检测制度
一、为了给矿井创造一个安全生产和环境,减少粉尘对矿井职工的职业性危害,防止发生煤尘爆炸,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粉尘防止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二、各分矿分矿必须按规定制定制定专人负责,定期对井下各个作业场所进行粉尘检测。
三、测尘工必须有经过培训并取得测尘资格证书,熟悉井下环境及粉尘的危害性的人员担任。
四、检测要求:
1、对井下作业场所的总粉尘应每月测定2次。
2、呼吸性粉尘,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地点每6个月测定一次。
3、粉尘中的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变更工作地点重新测定一次。
五、操作程序:检查仪器准备滤膜现场采样
分析采样填写数据整理仪器绘制粉尘浓度曲线图。
六、测尘位置选择:
1、采样地点设在回风巷。
2、采样高度为1.5米。
3、掘进工作面时,在风筒另一侧距装载及打眼或喷浆点4-5米。
4、多工作面工作地点在回风巷据工作面回风口10-15米处采样。
七、测尘开始时间要求:
1、对于连续产尘作业,应在生产达到正常状态5分钟后进行采样。
2、
2、对于间断性产尘作业,应在工人作业时采样。
八、每次进检测结果填入测尘报表上和测尘台帐。
有矿长及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名,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留存备案。
九、各分矿凡未按要求对井下作业场所粉尘进行定期检测的,以违反制度进行处罚。
十、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粉尘测定、化验制度范本

粉尘测定、化验制度范本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粉尘测定化验工作,确保工作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粉尘测定化验工作的人员。
执行本制度是每个人的责任,违反本制度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一、工作目的粉尘测定化验旨在监测和测定工作场所中空气中的粉尘浓度,评估工作场所的粉尘暴露水平,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
二、工作原则1.准确性:粉尘测定化验工作必须准确无误,确保测定结果的可靠性。
2.安全性:在进行粉尘测定化验时,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佩戴个人防护设备。
3.保密性:工作人员必须严守保密协议,不得泄露测定结果或相关信息。
三、工作程序1.采样准备:1.1.选择合适的采样位置和设备,保证采样的代表性。
1.2.准备采样仪器和器材,确保其工作正常。
1.3.校准仪器并记录校准结果。
2.采样操作:2.1.佩戴防护口罩和手套,避免污染样品。
2.2.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空气采样并记录采样条件,如采样时间、风速等。
2.3.保持采样仪器稳定,避免干扰因素对结果的影响。
3.样品处理:3.1.合理保存采样样品,避免样品受到污染和损坏。
3.2.在实验室内进行样品处理,按照标准方法进行分析。
3.3.记录样品处理过程和结果。
4.数据分析:4.1.对测定结果进行数据分析,计算粉尘浓度。
4.2.比对测定结果与相关标准要求,评估工作场所的粉尘暴露水平。
4.3.编制数据汇报和统计分析报告。
四、质量控制1.标准曲线的建立:根据标准物质,建立粉尘浓度与实验结果之间的关系曲线,并校准仪器。
2.质控样品的使用:使用正常范围内的质控样品进行验证和监控仪器的性能。
3.重复性和精确度:每个样品测定至少重复3次,计算平均值并计算相对标准偏差。
4.实验室内环境监测:定期进行实验室内环境的粉尘浓度监测,确保实验室的空气质量。
五、安全与应急措施1.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口罩、手套等。
2.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个人安全和实验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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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粉尘检测制度
一、为了给矿井创造一个安全生产和环境,减少粉尘对矿井职工的职业性危害,防止发生煤尘爆炸,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粉尘防止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二、各分矿分矿必须按规定制定制定专人负责,定期对井下各个作业场所进行粉尘检测。
三、测尘工必须有经过培训并取得测尘资格证书,熟悉井下环境及粉尘的危害性的人员担任。
四、检测要求:
1、对井下作业场所的总粉尘应每月测定2次。
2、呼吸性粉尘,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地点每6个月测定一次。
3、粉尘中的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变更工作地点重新测定一次。
五、操作程序:检查仪器准备滤膜现场采样
分析采样填写数据整理仪器绘制粉尘浓度曲线图。
六、测尘位置选择:
1、采样地点设在回风巷。
2、采样高度为米。
3、掘进工作面时,在风筒另一侧距装载及打眼或喷浆点4-5米。
4、多工作面工作地点在回风巷据工作面回风口10-15米处采样。
七、测尘开始时间要求:
1、对于连续产尘作业,应在生产达到正常状态5分钟后进行采样。
2、
2、对于间断性产尘作业,应在工人作业时采样。
八、每次进检测结果填入测尘报表上和测尘台帐。
有矿长及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名,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留存备案。
九、各分矿凡未按要求对井下作业场所粉尘进行定期检测的,以违反制度进行处罚。
十、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