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人员的义务
导游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导游人员的权利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导游人员进 行导游活动时,其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 不受侵犯。导游人员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侮辱其人格 尊严或者违反其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
一、导游人员的权利
必须是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的过程中 必须是在遇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形
有权拒绝 寻求保护
调整或变更接待计划
必备四个条件
对旅游行政部门的行为不服 申请复议
对旅游行政部门的行为不服 提起行政诉讼
受理机构 旅行社、旅游行政机门、 公安部门、人民法院 旅行社 上一级旅游行政机关 人民法院
导游人员的义务
义务
责令 改正
1.提高自身素质和职业技能
√
2.佩戴导游证
√
3.经旅行社委派
三、违反导游人员管理法规的法律责任
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处罚 私自承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处罚
对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行为的处罚 未佩戴导游证的处罚 违反旅游规定的处罚
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和索要小费的处罚 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处罚
导游人员的权利
维护途径
人格尊严受到尊重 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时,导游人员才可能行使这一权利 必须征得多数旅游者的同意 必须立即报告旅行社
一、导游人员的权利
投诉权 申请复议权 行政诉讼权
二、导游人员的义务
导游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遵守职业道德 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接待计划
简述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简述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导游人员作为旅游行业的专业人士,担负着向游客传递旅游信息和提供相关服务的重要角色。
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导游人员既享有一定的权利,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
作为导游人员,他们享有一定的权利。
导游人员有权要求游客尊重他们的工作,不干扰他们的导游活动,并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
例如,导游人员有权要求游客遵守旅游团的规定和安排,不擅自离团或违反旅游行程。
导游人员还有权要求游客文明旅游,不损坏旅游景点的环境和设施。
此外,导游人员还享有合理的工作时间和工资待遇,应得到雇主或旅行社的合理对待和保护。
导游人员也有一系列的义务需要履行。
首先,他们需要熟悉旅游目的地的相关知识,包括景点的历史、文化、地理等方面的知识,并且准确地向游客介绍和解释。
导游人员应该通过专业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和服务能力,以更好地满足游客的需求。
其次,在旅游过程中,导游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与游客保持良好的互动,解答游客的问题,并及时提供帮助和支持。
导游人员还应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尤其是在危险或紧急情况下,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游客的安全。
此外,导游人员还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活动或违反道德和职业规范的行为。
导游人员还有义务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他们需要确保游客享有公平合理的价格和服务,并且不得向游客强制购买任何商品或服务。
导游人员应当保护游客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游客的个人信息。
在游览景点期间,导游人员还应引导游客遵守景区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景区的秩序和管理。
导游人员作为旅游行业的一员,既享有一定的权利,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
他们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为游客提供准确、全面的旅游信息和优质的服务。
同时,他们也需要遵守法律法规,保护游客的权益,维护旅游行业的良好形象。
只有在权利与义务的平衡中,导游人员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为游客创造愉快、安全的旅游体验。
导游人员的义务

四、导游擅自离岗,导致游客自行在景区游览 导游擅自离岗, 事由: 事由: 成都某国际旅行社于2001年9月组织北京游客罗先 生赴九寨沟—黄龙旅游,当团队结束九寨沟的游程 抵达黄龙景区时,随团导游唐某安排游客自行上山 游览,并要求3小时后在停车场集合,自己却呆在 旅游车上休息。返程后,罗先生即向旅游执法部门 进行投诉。 请问此案如何处理?
1、导游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 2、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带导游证 3、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导游人员不得私自 承揽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 4、导游人员进行活动时,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得 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 5、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着装整洁,礼貌 待人,尊重旅游者的宗教信仰、民族习俗和生活习惯 6、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 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 7、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以发生危及 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 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8、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旅 游者索要小费 9、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 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一
二、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三)诉权
诉权是指起诉和诉愿的权利,具体包括投诉权、申请复议权和起诉权。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会因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请求有关部门予以解 决。诉权是导游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权利受到法律保护的有力保障。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21 条规定)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
导游人员不得私自承揽或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 《条例》第19 条规定:“对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
自承揽或者以其他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 ,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 元以上 ,30000元以 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导游 证并予以公告。
行为是合法的,超过这一范围,则是非法的或不受法律保护的。
5)导游人员的权利主要是指导游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所具有的权能, 其享受的权利主要是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及有关法律所规定的 权利。
6)在某些情况下,导游人员的权利是与职责相连的,是履行职务时 的特定权利,它代表着所属企业的权利,因而与一般权利相比,具有 不能轻易放弃的性质。
【分析与提示】
本案例中,导游员李某关于西藏的言行有损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缺乏必备 的政治素质。除对导游员李某依法给予处罚外,其所在的旅行社也应给予处 罚。
案例三
某旅游团到达目的地后已是深夜12点多了,为使第二天带团精力充沛,家离 酒店较远的地陪赵某与全陪商量,当晚合住一宿。第二天早上,全陪觉得抽 屉里似乎少了300元,便不好意思地询问赵某是否见过。谁知赵某顿时大发 雷霆,拿起包转身欲走。全陪觉得团队不能没有地陪,再三向赵某道歉,但 赵某不顾而去。 全陪打电话到地接社,总是忙音,打给赵某,关机。全陪只 好立即打电话向组团社报告请示。结果在没有地陪的情况下,全陪付钱为客 人买门票,并找饭店安排游客吃午饭,勉强完成了上午的行程。 直到下午, 地接社接到组团社的电话后,才另派了一名导游员前来与他们联系。
简述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简述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导游人员作为旅游行业的重要从业人员之一,在工作中有着一定的权利与义务。
本文将以简述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为标题,详细介绍导游人员在工作中的权益和责任。
一、导游人员的权益1. 薪酬权益:导游人员有权按照国家规定获取合理的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
同时,导游人员还有权利享受各项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
2. 工作时间和休假权益:导游人员有权享受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确保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并能够按时休假,保障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3. 培训与提升权益:导游人员有权接受相关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同时,导游人员也有权获取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为个人发展和职业晋升打下基础。
二、导游人员的责任1. 服务责任:导游人员是旅游行业的形象代言人,有责任向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导游人员应热情接待游客,讲解旅游景点的历史文化背景和知识,提供相关的旅游信息和建议,确保游客的旅游体验。
2. 安全责任:导游人员应对游客的人身安全负责。
在旅游过程中,导游人员应引导游客注意安全事项,确保游客在景区内的安全。
在紧急情况下,导游人员需要冷静应对,并及时组织游客疏散或求助相关部门。
3. 维护环境责任:导游人员应引导游客爱护旅游景区的环境,不随意破坏或乱扔垃圾。
导游人员还应宣传环保意识,提倡低碳出行,促进可持续发展。
4. 保护文物责任:导游人员应对旅游景区内的文物和历史遗迹负责。
导游人员应向游客普及相关的文物保护知识,引导游客文明游览,不触碰、刻画或损坏文物。
5. 法律责任:导游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旅游行业的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导游人员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接受或索取非法利益,保证服务的公平公正。
三、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是相互关联的,互相制约和支持的。
只有在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的基础上,导游人员才能够获得相应的权益。
同时,导游人员享有的权益也是保障其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基础,使其能够更好地为游客提供服务。
导游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导游队伍建设,规范导游人员行为,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保障旅游者和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导游业务的导游人员。
第三条导游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导游职责,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为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导游人员资格与注册第四条导游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三)取得导游资格证;(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第五条导游人员应当向旅行社或者旅游管理部门申请注册,取得导游证。
第三章导游人员职责与义务第六条导游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向旅游者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信息;(二)遵守旅游合同,按照行程安排为旅游者提供导游服务;(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协助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四)保护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五)遵守导游人员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导游形象。
第七条导游人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二)按时提交导游证、导游资格证等相关证件;(三)不得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四)不得强迫或者诱导旅游者消费;(五)不得接受旅游者的小费。
第四章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制度第八条导游人员实行年度10分制计分制度。
第九条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10分:(一)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二)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三)有殴打或谩骂旅游者行为的;(四)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五)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六)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第十条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8分:(一)拒绝、逃避检查,或者欺骗检查人员的;(二)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三)擅自终止导游活动的;(四)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的;(五)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
导游的工作制度和职责

导游的工作制度和职责一、工作制度1. 导游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旅游行业的规章制度,尊重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2. 导游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并取得导游证,方可从事导游工作。
3. 导游人员在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遵守旅游行程安排,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提供服务,不得擅自改变行程或者减少服务内容。
4. 导游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游客利益的行为。
5. 导游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为游客提供热情、周到、优质的服务,确保游客的旅行体验。
6. 导游人员应当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妥善处理旅游活动中的突发事件,保障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7. 导游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旅游行业组织的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工作职责1. 导游人员负责组织和引导游客参观游览,介绍景点的历史、文化、风俗等知识,使游客获得丰富的旅游体验。
2. 导游人员负责为游客提供讲解服务,解答游客的疑问,帮助游客了解旅游目的地的相关信息。
3. 导游人员负责维护旅游团队的秩序,确保游客的安全,处理旅游活动中的突发事件。
4. 导游人员负责协调游客与旅游服务提供商之间的关系,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5. 导游人员负责安排游客的住宿、餐饮、交通等服务,确保游客的旅行顺利进行。
6. 导游人员负责收集游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旅行社,为旅行社改进服务提供参考。
7. 导游人员负责宣传和推广旅游目的地,提高旅游目的地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8. 导游人员负责遵守旅游行程安排,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提供服务,不得擅自改变行程或者减少服务内容。
9. 导游人员负责协助游客办理签证、机票、门票等事宜,提供全方位的旅游服务。
10. 导游人员负责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导游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以游客为中心,始终关注游客的需求和利益,为游客提供满意的服务。
同时,导游人员还应当注重自身素质的提升,不断学习和积累经验,成为一名合格、优秀的导游人员。
第四节 导游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分析与提示】
此案中,赵某的行为是中止导游活动的行为。
该行为发生在旅游途中,且由于个人恩怨未 经旅行社同意置游客于不顾,损害了游客利 益,理应受到处罚。
7、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 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情 况,向旅游者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 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问题一
1、本案例中,导游员刘某有无权利调整接待
计划?
【案例分析】 答:1、《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导游人
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遇有可能危及旅游 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时,经征得多数旅游者的同意, 可以调整或者变更接待计划,但是应当立即报告旅行 社。”第14条规定:“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 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 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旅 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本案例中,导 游员刘某应根据当时的天气变化,尊重大多数游客的意 见,有权为避免可能发生的危险而果断变更行程,率团 返回宾馆,并将当时情况立即报告旅行社。
导游人员作为一般公民,依法享有我国宪 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履行其法定的义务, 以下是《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范 给导游人员所设定的权利。
1、导游人员享有人身自由权 狭义的人身自由仅指公民的身体自由不受侵犯, 即公民享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搜查、审问、限 制和侵害的权利。广义的人身自由还包括与人身紧 密联系的人格尊严和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 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等。
从未讲过这类笑话的李某感到非常为难,婉言 拒绝,并提议让大家参与做一个互动游戏,张 某等人拒绝,并指责导游不开放,不能满足游 客需要,遂产生怨气。到达黄山后,张某发现 自己的手机不见了,怀疑是导游员李某拿错了, 要检查她的包并搜身。李某反复说明自己并没 有见过他的手机,对其搜身更是不能接受。但 张某坚持要查包搜身,否则就投诉李某所在的 旅行社。李某想自己刚参加工作,为了避免旅 行社遭受投诉而委曲求全,让张某检查了包, 并让一名女游客搜查了身上的衣服,但均未发 现张某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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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人员的义务
? 2、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 动时,应当佩带导游证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规定:“导 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 未佩戴导游证的,由旅 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处 500元以 下的罚款。”
导游人员的义务
? 3、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 经旅行社委派,导游人员不得私自 承揽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直接承揽 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规定:“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 ,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 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 ,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 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 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 证并予以公告。”
?谢 谢 大 家!
导游人员的义务
? 9、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 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导游人员 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 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 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 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 什么是导游人员
? 导游人员:依法取得导游证, 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 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 服务的人员。
? 类别: ? 1)、以职业性质分专职导游
员和兼职导游员 ? 2)、以语言为标准分为中文
导游员和外语导游员 3)、以业务范围为标准分为 全程陪同导游员和地方陪同 导游员
导游人员的义务
? 二、导游人员的义务 ? (一)义务 ? 所谓义务,是与权利相
对称的概念,是指法律 关系主体依法承担的某 种必须履行的责任,它 表现为必须作出或不作 出一定的行为。导游人 员的义务是指导游人员 依法承担的必须履行的 责任
导游人员的义务
? (二)导游人员的义务 ? 1、导游人员应当不断提
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 技能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第七条 导游人员应当 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和职业技能。国家对导 游人员实行等级考核制 度。
案例分析
1、导游欺骗游客消费,授受回扣,造成恶劣 社会影响 事由:
2001年9月下旬,某媒体以《九寨 美景醉人 导游黑心宰人》为题,批露 了成都某旅行社在接待外省游客赴九 寨沟—黄龙旅游中,导游欺骗游客消 费,授受回扣等问题 。
请根据所学法规常识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 见。
认定处理: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导游人员进行导
导游人员的义务
? 5、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遵守 职业道德,着装整洁,礼貌待人,尊重 旅游者的宗教信仰、民族习俗和生活习 惯。
导游人员的义务
? 6、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 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不得擅自 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导游 人员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擅自变更 接待计划的,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 政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 3至6个月;情节 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 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 告
导游人员的义务
主讲人: 刘建才 副教授
一、教学目标:
1、掌握导游人员必须履行的九项义务; Nhomakorabea、掌握导游人员违反这些义务的处罚; 3、理解、运用本节内容,学会根据所学法 规常识进行案例分析。 二、教学重点:
导游人员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处罚。 三、教学难点:
案例分析 四、授课方法:
讲授法、案例分析法
导游人员的义务
导游人员的义务
? 7、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 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 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 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 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旅行 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 措施。
导游人员的义务
? 8、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向旅 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 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 小费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 定: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 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 或者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 小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 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 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 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 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 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 责令停业整顿。”
游活动,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以营者串通欺骗 、胁迫旅游者消费。第二十四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
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 消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 1000元以3万元以下 罚款;有违法所得,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 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停业 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分别对其作出如 下处理: 1、给予成都某旅行社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 处人民币1万元罚款; 2、吊销林某导游证并予以公告;没收违法 所得。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导游人员的义务
? 4、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 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 尊严,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 民族尊严的言行。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 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 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 族尊严的言行的,由旅游行政 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 予以公告;对该导游人员所在 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 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