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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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制度

学籍管理制度

学籍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是一套用于管理学生学籍信息的规章制度,旨在确保学生的学籍信息准确、完整、安全,并为学校和学生提供必要的管理便利。

学籍管理制度包括学生信息采集、学籍档案管理、学籍变更管理、学籍查询与证明等方面。

一、学生信息采集1. 学生信息采集内容:学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家庭背景信息(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入学前学历信息等。

2. 学生信息采集方式:学生信息采集可以通过线上填写、线下提交纸质表格等方式进行,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学生信息保密:学校应确保学生信息的保密性,严禁将学生个人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二、学籍档案管理1. 学籍档案建立:学校应为每一个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入学前学历证明、入学考试成绩、学习成绩单、奖惩记录等。

2. 学籍档案保存: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籍档案管理系统,确保学籍档案的安全保存和易于查询。

电子档案可以采用数据加密、备份等措施进行保护。

3. 学籍档案迁移:学生转学或者毕业时,学校应将学生的学籍档案及时迁移给新学校或者毕业院校,确保学籍信息的连续性。

三、学籍变更管理1. 学籍变更种类:学籍变更包括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毕业等情况。

学校应及时处理学生的学籍变更申请,并更新学籍档案中的相关信息。

2. 学籍变更手续:学生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

3. 学籍变更通知:学校应及时将学籍变更情况通知相关部门和学生本人,确保学籍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准确传达。

四、学籍查询与证明1. 学籍查询:学生和教职工可以通过学校提供的学籍查询系统查询学生的学籍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奖惩记录等。

2. 学籍证明: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学籍证明,用于就业、升学、出国留学等需要提供学籍证明的场合。

学籍证明应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奖惩记录等内容,并经学校盖章或者签字认证。

3. 学籍证明的办理时间: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学籍证明申请,确保学生能够按时获得所需的学籍证明。

学籍管理制度

学籍管理制度

学籍管理制度学籍管理是教育系统中重要的一环,它旨在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和学业发展,确保学校教育的有效进行。

学籍管理制度是指一套旨在确保学生学习和成长的规则和规定,包括学籍登记、学籍档案管理、出勤管理、成绩管理等方面。

本文将从学籍登记、学籍档案管理、出勤管理和成绩管理四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学籍登记学籍登记是学生进入学校后必须进行的一项程序。

学校根据学校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学生的身份信息、户籍信息等进行登记。

在学籍登记中,学校应当确保学生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学生的个人隐私安全。

学籍登记是学生进入学校的重要一步,学校有责任确保学生学习的公平、公正。

二、学籍档案管理学籍档案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记录。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学籍档案的完整、准确。

学籍档案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学习成绩、奖惩情况、出勤情况等内容。

学校应当妥善保存学生学籍档案,防止档案丢失或损坏。

同时,学校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学生学籍档案的保密工作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学生个人隐私不被泄露。

三、出勤管理出勤管理是学生学习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出勤管理制度,要求学生按时参加各类活动和课程。

学校可以通过学生签到、考勤记录等方式进行出勤管理,并记录学生的迟到、早退等情况。

对于缺勤情况,学校应当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出勤管理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守时守纪的好习惯,并确保学生获得充分的学习时间和机会。

四、成绩管理成绩管理是学校对学生学习成绩进行评定和记录的过程。

学校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成绩管理包括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等各个环节。

学校应当对学生的成绩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与学生及家长进行沟通,帮助学生识别自身的不足,并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

成绩管理也是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监督和指导,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条件。

总结起来,学籍管理制度涵盖了学籍登记、学籍档案管理、出勤管理和成绩管理等方面。

学籍管理制度(3篇)

学籍管理制度(3篇)

学籍管理制度是指学校为管理学生的基本信息、学习情况、行为表现等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学生信息管理:学校通过建立学生档案和信息系统,记录学生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学籍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这些信息能够为学校管理学生提供基础数据。

2. 学籍注册与变动管理:学校要求学生在入学时进行学籍注册,并及时更新个人信息。

学生在学籍变动时(如转学、休学、退学等)也需要向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则对这些变动进行管理。

3. 学业管理:学校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和监控。

通过成绩管理、课程安排、选修管理等方式,对学生的学习进展进行管理,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4. 行为管理:学校制定纪律规范和行为规则,对学生行为进行管理,包括课堂纪律、校规校纪、安全管理等。

对于违反规定的学生,学校会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5. 奖励与荣誉管理:学校设立奖励制度,通过评选和表彰优秀学生,鼓励学生积极进取、努力学习,并为他们提供一定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6. 学籍档案管理:学校建立学生学籍档案,保存学生的学习记录、成绩单、奖惩情况等资料,用于证明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校管理的依据。

学籍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旨在有效管理学生的信息和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学籍管理制度(2)是指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对学生学籍信息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

学籍是学生在学校的身份标识,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入学年级等基本信息,以及学生在学校的学习情况、考试成绩、奖励惩罚等相关记录。

学籍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入学管理:包括学生报名、录取、注册等手续的办理,确定学生的入学年级、专业等信息。

2. 学业管理:包括学生选课、修读课程、考试和评价等的管理,记录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业进展。

3. 奖惩管理:根据学校的奖励和惩罚规定,记录学生的奖励和惩罚情况,对学生的行为进行评价和引导。

学籍管理制度6篇

学籍管理制度6篇

学籍管理制度6篇1、学生档案管理学生档案是学生学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学生档案的建立、管理、保管和利用等方面的规定。

每位学生入学时应当建立学生档案,并在学生学业结束后保存一定年限。

学生档案应当包括学生的身份信息、入学成绩、任课教师评价、学生活动情况等内容,为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管理提供依据。

2、学生考勤管理学生考勤是学籍管理的重要环节,有利于监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出勤情况。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考勤制度,明确学生的考勤规定和扣分标准,对于旷课、迟到等情况要及时记录和处理。

学校可以通过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多种方式进行考勤管理,确保学生出勤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学生成绩管理学生成绩是学生学习成果的客观反映,也是学校对学生学业水平进行评价的重要依据。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成绩管理制度,明确成绩的考核方式、评定标准和发布规定,保证成绩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学校应当及时记录学生成绩,并根据学生成绩的情况对学生进行奖惩和引导,促进学生的学习进步和提高。

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学生的综合素质是学生综合发展的体现,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评价的重要依据。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包括学生的品德修养、学习态度、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评定标准。

学校可以通过班主任评价、学生自评、家长评价等方式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对学生的表现进行全面评定和反馈。

5、学籍信息安全管理学籍信息安全是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关系到学生个人隐私和学校内部管理的安全。

学校应当建立学籍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生个人信息的保护,禁止泄露学生的隐私信息。

学校可以通过网络加密、密码保护等方式提升学籍信息的安全性,保证学籍信息的安全不被篡改和泄露。

6、学籍管理质量评估学籍管理质量评估是学校对学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学校应当建立学籍管理质量评估制度,明确评估的内容、标准和频次,对学籍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不足。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范文十篇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范文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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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学校学籍管理制度,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学校学籍管理制度范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籍管理,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学籍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学生入学、学籍注册、转学、休学、复学、升级、跳级、退学、奖励、处分、毕业等事项的处理。

第二章入学、学籍第三条新生入学,按教育行政部门当年的招生规定办理。

第四条凡贴合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日期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取得中学学籍。

新生无故延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如若发现系采取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中学学籍的,取消其学籍。

第六条新学期开学后一月内,由学校负责将新生名单造册,并按统一要求编写学籍号,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建立学籍档案。

第七条凡因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或其他原因发生学籍变更的,均需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原学籍号注销,不再启用。

第三章成绩考核第八条学生的成绩考核包括学科和操行两个方面。

学科方面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操行方面按《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规定的教育目标资料和要求,对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九条学科成绩的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种。

根据考试、考查的成绩和平时的成绩综合评定学生的学年成绩,作为升级的依据。

第十条考试科目不及格的学生,须按规定复习补救。

第四章升级、跳级第十一条学生学年考核,操行评定、学业成绩均贴合要求者,准予升级。

第十二条经学年操行、学业成绩考核,若有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业成绩个性优异并已到达上一年级的学业水平,可由本人提出跳级申请,经学校考核批准,予以跳级。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通用4篇)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通用4篇)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通用4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整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含宪法和各种实在法规)、戒律、规章(包含政府订立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管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管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整理的学校学籍管理制度(通用4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共享一下给您最好的伙伴。

学籍管理制度篇一一、入学1、新生入学,实行开学时以通告形式将开学通告张贴到街上及学校相近的各村各组,使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接到入学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入班同学都无条件地要定案,定案后学校教育处应马上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籍号。

同学学籍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新学籍号。

3、新生入学后,接任的班主任老师要填写好新生基本情况表和该班同学花名册,上交学校教务处。

4、同学的学籍卡内容由学校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填写,全部栏目要填齐。

学籍卡中的填写要实事求是,要照实反映同学真实情况。

学籍卡由教育处保管,同学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卡归档备查。

二、转学1、同学因家长变更工作地区、家庭搬离(户籍更改)或有其他特别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同学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发给转学证明书,再凭接收学校的“接收证明”,然后由教育处办理转学手续,连同本人学籍簿一并转出。

2、转入同学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育处考核通过,凭原所在学校的转学证明方可办理插班手续,由教育处统一布置插入指定班级。

三、休学、复学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合集体生活者;(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同学(病休同学须持医疗单位的证明),由同学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5篇)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5篇)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1、符合以下条件者,才能招收为本校学生(1)居住在本学区;(2)户口在本学区;(3)符合本地区入学年龄的儿童(教职工子女和特殊需照顾的按教代会讨论的决定,由校长批准招收)。

2、我校学生必须填写学籍卡,编写统一学号,学籍卡每学期末由班主任填写考试成绩,品德表现和奖惩情况,建立学籍档案。

3、转学:由家长说明原因,经教导处批准,开具转学证明并在学籍卡上注销学籍,注明去处。

转入热点学校要由转入学校开具联系单)。

4、插班:由家长提出申请,验证户口及原校品德学习情况,并进行必要的插班考试。

然后根据转学证明登记学籍卡,并在学籍卡上注明转入的时间和原来的学校。

5、休学:家长提出休学申请,交验有关证明,经班主任签署意见,由教导处审查批准,休学以一年为限,休学应有学籍卡上写明原因和时间。

6、复学:休学期满,家长向教导处申请复学,并交验有关证明,经批准准办理复学手续,并记入学籍卡。

7、借读:因某种原因,要求暂时借读的必须向教导处提出申请,经同意成为借读生,借读学生需在学籍卡上注明原因和借读时间。

8、毕业:学生在学校学习期满,经德、智、体全面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学籍卡上记录毕业时间和去向。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2)导言:学校学籍管理制度是一套完整、系统的规章制度,旨在管理和监督学生的学业、行为和成长。

学籍管理是学校管理的核心工作之一,合理、科学的学籍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学生权益、促进学校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学校学籍管理制度展开,探讨其意义、目标、内容以及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挑战和解决方案。

一、学校学籍管理制度的意义学校学籍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1. 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学籍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学生的行为和学习,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

通过明确学生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学生的行为,使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2.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籍管理制度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还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

学籍管理制度

学籍管理制度

学籍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精选6篇)学籍管理制度1一、实行学籍管理分级责任制小学学籍实行分级负责管理,既教育局依据省市文件规定相关政策,教育科通过中心校间接管理全市农村小学学籍;各镇乡中心校安排专职人员(小学教研员)负责所辖小学学籍的验章、管理。

学校由教导处负责学籍的管理工作。

二、严格学籍管理权限和手续省、市教育部门有关学籍管理的政策性文件,是我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各校一定要严格执行。

(一)入学依据省市文件,学校接收新生入学时应首先认定该生是否属于学校服务范围,坚持“两个统一”的原则:既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统一,实行“按时免试、就近入学”。

凡年满6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的儿童,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凭实际常住地户口薄、房产证明到就近小学报名登记入学。

教育局和各小学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查学生身份,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得接受,一经查出违反规定入学者,一律清退。

凡年满6周岁的流动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居住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同时取得就业证明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原居住地户口薄及以上证件到教育局指定的学校登记借读。

小学一般不接受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学生入学后,由教育局按上级规定统一为一年级新生建立学籍(借读生建临时借读学籍),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乡镇学生学籍号由中心校统一编排。

(二)转学1、转学条件学生有下列理由之一者,准予转学: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转学者。

学生转学必须提供转入学校所在地户口本和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有效票据)。

2、转学手续办理程序a、由乡镇小学转往城区小学,由学生监护人持迁入地户口本、房产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初步认定合格后,持转出校开具的证明信、学籍表到转出校所在地中心校开具正式转学证明,然后持相关证件到教育科审批。

b、乡镇之间相互转学,由学生监护人持迁入地户口本、房产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初步认定合格后,持转出校开具的证明信、学籍表到转出校所在地中心校开具正式转学证明,然后持相关证件到转入校所在地中心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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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制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一)入学与注册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

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3、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4.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二)考核与成绩记载5.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6.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者补考,由学校规定。

7.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要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学生体育课的成绩应当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

8.学生学期或者学年所修课程或者应修学分数以及升级、跳级、留级、降级、重修等要求,由学校规定。

9.学生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辅修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

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

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 (学分)由本校审核后予以承认。

10.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并由学校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下处分的,经教育表现较好,在毕业前对该课程可以给予补考或者重修机会。

11.学生不能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

未经批准而缺席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三)转专业与转学12.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

学生转专业由所在学校批准。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13.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

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14.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4)应子退学的;(5)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15.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四)休学与复学16.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

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由学校规定。

17.学生申请休学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由学校批准,可以休学。

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

18.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19.休学学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离校,学校保留其学籍。

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

休学学生患病,其医疗费按学校规定处理。

20.学生休学期满,应当于学期开学前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五)退学21.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1)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2)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3)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4)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5)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6)本人申请退学的。

22.对学生的退学处理,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

对退学的学生,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本人,同时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3.退学的本专科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办理退学手续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退学的研究生,按已有毕业学历和就业政策可以就业的,由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没有聘用单位的,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24.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退学处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25.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

需要改变原退学处理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重新研究决定。

26.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

(六)毕业、结业与肄业27.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28.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结业后是否可以补考、重修或者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以及是否颁发毕业证书,由学校规定。

对合格后颁发的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29.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位授予单位应当颁发学位证书。

30.学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学校应当颁发肄业证书。

31.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2.学校应当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每年将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3.对完成本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者,由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34.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学校不得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应当予以追回并寺艮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

35.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

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学籍管理工作是学生管理的核心部分,是建立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保障。

学籍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开展各项工作。

为了严肃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籍管理工作。

制定如下规定:一、学生学年注册:(一)注册时间:每学年开学第二周,学生处统一组织学生进行注册。

老生:要求返校后第一周内缴纳学费,辅导员收齐学费票据。

(二)注册程序:各二级学院必须严格按照学生处统一规定的时间,组织学生本人持学生证、身份证和缴费票据进行注册。

(三)不及时注册情况:因故不能及时注册的学生,必须由二级学院提出申请,上报学生处学籍科备案,否则按自动退学处理。

(四)实习期间注册要求:学生实习期间,由二级学院督促辅导员联二级学院学生本人亲自核实信息,反馈结果由辅导员和二级学院领导签字,上交学生处学籍科。

(五)学籍抽查:学生处不定期到二级学院抽查学生在籍情况,凡在抽查期间,学生不在班级且没有请假,一律视为旷课。

一经发现学籍有空挂等违规现象,一律除名,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一)请假制度:请假1天内由辅导员审批,报二级学院备案;请假3天以内由二级学院批准,二级学院备案;请假3天以上,由辅导员签字,二级学院盖章,学生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由本人申请上报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审核后上报学生处,最后由学院审批后方可执行。

杜绝隐报瞒报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销假制度:学生请假期满,必须履行销假手续,未按时销假者,按旷课处理。

累计一定学时,注销学籍。

(三)参军入伍学生学籍管理规定1.学生入伍参军:严格按照教育部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的规定执行,各二级学院和个人无权批准学生以社会青年名义入伍,必须经学院同意,向学生处上交相关材料,予以保留学籍。

否则一律视为自动退学,不享受相关政策。

2.学生退伍复学:学生服役期满,必须到学生处履行复学手续,返校继续就读,否则注销学籍。

四、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一)采集时间:三年制学生二年级第2学期,五年制学生四年级第2学期。

(二)查询时间:图像采集后当年的10月份,学生本人到学信网查询并核实图像信息。

(三)采集要求:毕业图像信息采集期间,必须按照要求,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采集图像等信息。

未能及时采集信息,不能办理毕业手续者后果自负。

五、毕业信息核对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本人亲自登陆学信网注册核实信息,本人未核实,出现错误责任自负。

六、档案管理(一)档案保管:新生入学后,辅导员收齐学生档案,交由二级学院统一保管。

学生办理毕业手续期间,二级学院严格按照学生处归档要求,整理归档。

(二)装档要求:按照学生处学籍科统一要求,整理档案。

凡经公示的奖励和处分材料必须装入本人档案。

凡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毕业生档案管理:统一由学生处保管,二级学院督促毕业生在毕业后三个月内到校领取档案。

七、学生证办理(一)办理时间:入学后三周内。

(二)补办、注册、充磁时间:每学期开学后第二周(三)办理程序: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办理。

(四)注意事项:严格按照要求统一填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交,乘车区间必须如实按身份证信息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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