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务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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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乘务人员管理制度

南航乘务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南航乘务人员的管理,提高乘务服务质量,保障旅客安全与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民航局相关规定,结合南航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南航所有乘务人员,包括正班乘务员、航班乘务员、空中安全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乘务人员进行全面、系统、规范的管理。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乘务部负责乘务人员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乘务人员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负责乘务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等工作;(三)负责乘务人员的飞行安排、航班调配、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四)负责乘务人员的健康检查、体检、休息时间管理等;(五)负责乘务人员的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缴纳等。

第五条乘务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民航局相关规定;(二)遵守南航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三)确保航班安全,做好旅客服务工作;(四)维护航班秩序,协助机组处理突发事件;(五)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三章招聘与培训第六条乘务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培训等环节选拔优秀人才。

第七条新招聘的乘务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包括飞行安全、旅客服务、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

第八条乘务人员应定期参加复训,以提高业务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章考核与晋升第九条乘务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飞行时间、服务质量、安全记录、业务水平等方面。

第十条考核结果作为乘务人员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乘务人员晋升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核结果、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进行选拔。

第五章奖惩第十二条对表现突出的乘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规定、服务质量低下、安全记录不良的乘务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警告、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十四条奖惩决定应经过乘务部审核,并报上级领导批准。

第六章休息与休假第十五条乘务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南航制度享受休息时间和休假待遇。

民航乘务员规章制度内容

民航乘务员规章制度内容

民航乘务员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航乘务员的行为,提高民航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中国民用航空乘务员及中国民航乘务员培训机构。

第三条乘务员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规定。

第四条乘务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对乘客热情周到,服务质量高。

第五条乘务员应熟悉民航安全操作规程,保障飞行安全。

第二章乘务员基本要求第六条乘务员应具备民航乘务员从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乘务员应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明显残疾。

第八条乘务员应具备良好的外表形象,仪容整洁,着装整齐。

第九条乘务员应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善于沟通。

第十条乘务员应具备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冷静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第三章乘务员行为规范第十一条乘务员应尊重乘客,礼貌待人,不得恶语相向。

第十二条乘务员应办理登机手续时,核对乘客信息准确无误,不得马虎应付。

第十三条乘务员应协助乘客就坐,确保座位有序排列。

第十四条乘务员应在飞行过程中,及时为乘客提供饮食及其他服务。

第十五条乘务员应保持机舱内安静整洁,不得大声喧哗。

第十六条乘务员应在飞行过程中,密切关注乘客情况,随时准备应对紧急情况。

第十七条乘务员应认真学习和遵守民航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八条乘务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四章乘务员管理制度第十九条乘务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工请假。

第二十条乘务员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

第二十一条乘务员应维护公司形象,不得损坏公司财物。

第二十二条乘务员应保守公司机密,不得泄露公司信息。

第二十三条乘务员应与同事和睦相处,团结合作。

第五章乘务员奖惩制度第二十四条对于表现优秀的乘务员,公司可以给予奖励或晋升。

第二十五条对于违反规定的乘务员,公司可以做出批评教育或处罚处理。

第二十六条乘务员应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在工作中发挥模范作用。

第二十七条本规章由公司向全体乘务员宣传并执行,乘务员应严格遵守。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乘务员工作管理制度

乘务员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乘务员队伍建设,提高乘务服务质量,确保航班安全、正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乘务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乘务员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第二章乘务员职责第四条乘务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航空安全规定。

第五条乘务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树立服务意识,关心旅客需求,确保旅客安全、舒适、愉快地旅行。

第六条乘务员应熟悉所乘航班的相关信息,包括航线、机型、旅客人数、行李重量等。

第七条乘务员应掌握航班运行程序,熟练操作飞机设备,确保航班正常、安全运行。

第八条乘务员应做好旅客服务工作,包括办理登机手续、协助旅客存放行李、提供餐食、饮料等。

第九条乘务员应关注旅客情绪,及时处理旅客投诉,维护旅客合法权益。

第十条乘务员应协助机组人员做好应急处理工作,确保航班安全。

第三章乘务员培训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对乘务员进行岗位培训,包括航空安全知识、服务技能、应急处置等方面。

第十二条乘务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三条乘务员应参加国家民航局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四章乘务员考核与奖惩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乘务员考核制度,对乘务员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五条考核内容包括:航班安全、服务质量、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十六条对考核优秀的乘务员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晋升机会。

第十七条对考核不合格的乘务员,公司应进行整改,必要时予以处罚。

第五章乘务员休息与调休第十八条乘务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班次安排进行休息。

第十九条乘务员在连续工作一定时间后,应享有调休待遇。

第二十条乘务员调休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三条乘务员应严格遵守航空安全规定,确保旅客和航班安全。

第二十四条乘务员在航班运行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旅客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航空公司乘务人员管理制度

航空公司乘务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航空公司乘务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旅客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航空公司所有乘务人员,包括乘务员、安全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企、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乘务部负责乘务人员的管理、培训、考核和奖惩工作。

第五条乘务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公司制度,履行岗位职责,确保航班安全、正点和服务质量。

第六条乘务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一)严格遵守航班运行规定,确保航班安全;(二)负责旅客乘机手续办理、行李托运、座位安排等工作;(三)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解答旅客咨询,处理旅客投诉;(四)协助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客舱秩序;(五)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七条乘务人员享有以下权利:(一)依法获得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二)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三)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八条乘务人员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应急培训。

第九条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公司规章制度、业务知识、服务技能、安全知识等。

第十条在职培训包括:业务知识更新、服务技能提升、应急处理能力等。

第十一条应急培训包括:应急演练、突发事件处理等。

第十二条乘务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

第十三条年度考核内容包括:业务知识、服务技能、安全意识、职业道德等。

第十四条日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团队协作等。

第四章奖惩与晋升第十五条对表现优秀的乘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公司制度、影响航班运行和旅客服务的乘务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罚款、降职、辞退等处罚。

第十七条乘务人员晋升应依据岗位需求、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因素进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乘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乘务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乘务员岗位管理制度

乘务员岗位管理制度

乘务员岗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对乘务员工作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旅客的安全和舒适,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乘务员的工作职责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乘务员的职责,保障旅客的安全和舒适。

2、负责车厢的卫生和整洁,保持车厢内外环境的良好状态。

3、维护车辆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报告车辆故障,确保列车的安全运行。

4、负责旅客的乘车安全,保证旅客的正常乘车秩序。

5、热情周到地为旅客提供各项服务,解答旅客的问题,为旅客提供帮助。

第三章乘务员的管理办法1、乘务员应当严格遵守车站和列车的工作纪律,服从车长和其他管理人员的指挥。

2、乘务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3、乘务员应当熟悉各项安全规程和应急处理方法,能够熟练操作各种安全设备。

4、乘务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第四章乘务员的考核办法1、对乘务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以确保其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

2、对乘务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

3、对乘务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奖励和惩罚,激励其提高服务质量。

4、定期组织乘务员进行模拟演练,检验其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乘务员的权益保障1、保障乘务员的劳动权益,确保其工资福利的合法享受。

2、为乘务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学习条件,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3、对乘务员的个人安全和身体健康进行严格保障,确保其工作安全。

第六章附则1、本制度由公司负责人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3、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就是对乘务员岗位管理制度的详细规定,希望能够对乘务员的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保障其工作质量和安全。

同时也希望乘务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提升服务质量,为旅客提供更好的乘车体验。

乘务员列车安全管理制度

乘务员列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列车安全、有序、高效地运行,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运输安全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乘务员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铁路运输安全规章制度及本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2. 负责列车内旅客的安全、秩序和服务工作,确保旅客人身和财产安全。

3. 严格执行列车运行过程中的各项操作规程,确保列车运行安全。

4. 加强对旅客的宣传教育,提高旅客的安全意识。

5. 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旅客安全。

三、列车安全管理制度1. 车门管理(1)严格执行“四门检查瞭望”制度,确保车门关闭严密,锁好。

(2)动车组列车运行过程中,严禁随意开关车门。

2. 旅客安全管理(1)认真巡视车厢,及时制止旅客吸烟、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2)加强对重点旅客的关心和照顾,确保其安全。

(3)发现旅客携带危险品、违禁品等,立即报告列车长,妥善处理。

3.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1)加强对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2)发现电气设备故障,立即报告列车长,及时处理。

4. 火灾自动报警显示屏管理(1)加强运行中对火灾自动报警显示屏的监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发现报警及故障,立即报告列车长,及时处理。

5. 消防安全管理(1)学习消防知识,达到“三懂三会”,熟练掌握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2)做好查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工作,发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时报告列车长妥善处理。

(3)发生火灾时,按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立即通知列车长和司机,及时疏散旅客,扑救初起火灾,维护秩序,保护旅客安全。

6. 应急预案管理(1)熟悉各类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监督检查与考核1. 列车长对乘务员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制度得到落实。

2.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追究。

3. 定期对乘务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空乘人员生活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空乘人员的生活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航班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空乘人员,包括正副驾驶、乘务员、安全员等。

第三条空乘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形象,确保航班安全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生活作息第四条空乘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作息时间,确保身体健康和精神饱满。

第五条空乘人员应每天保证充足的睡眠,每晚睡眠时间不少于7小时。

第六条空乘人员应保持规律的生活习惯,避免熬夜、过度饮酒等不良生活习惯。

第七条空乘人员应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八条空乘人员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章饮食管理第九条空乘人员应注重饮食卫生,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

第十条空乘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合理搭配饮食,保证营养均衡。

第十一条空乘人员应遵守公司规定的饮食禁忌,如对某些食物过敏,应及时告知公司。

第十二条空乘人员在外出就餐时,应选择卫生条件良好的餐厅,避免食用过期、变质的食物。

第四章个人卫生第十三条空乘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洗澡、换衣。

第十四条空乘人员应保持工作服整洁,不得穿戴破损、污渍或非公司统一配发的服装。

第十五条空乘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第五章休闲娱乐第十六条空乘人员应合理安排休闲娱乐时间,丰富业余生活。

第十七条空乘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与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空乘人员应遵守公司规定,不得在航班上饮酒、吸烟。

第十九条空乘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文娱活动,丰富企业文化。

第六章航班纪律第二十条空乘人员应严格遵守航班纪律,确保航班安全。

第二十一条空乘人员应按时到达机场,按规定办理登机手续。

第二十二条空乘人员应熟悉飞行航线、机型、设备操作等,确保能够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第二十三条空乘人员应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热情周到地为旅客服务。

第七章考核与奖惩第二十四条公司对空乘人员的生活日常管理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作息时间、饮食卫生、个人卫生、休闲娱乐等方面。

高铁乘务员考勤管理制度

高铁乘务员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高铁乘务员队伍的规范化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旨在明确乘务员的工作时间、考勤规定、请假及休假制度,强化乘务员的纪律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高铁列车正常运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高铁乘务工作的全体乘务员。

三、工作时间1. 高铁乘务员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标准,结合乘务工作特点,合理制定班次和工时。

2. 乘务员工作周期为连续工作天数,根据工作性质和任务需求,具体周期如下:(1)正常工作周期为4天(含)以内;(2)连续工作周期为5-6天;(3)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工作周期。

3. 乘务员工作时间内,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

4. 乘务员休息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确保乘务员身心健康,提高服务质量。

5. 遇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重大活动等,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工作时间,并给予相应补贴。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乘务员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前30分钟到达指定签到地点,进行签到。

(2)签到方式采用电子签到系统,乘务员需使用本人身份信息进行签到。

(3)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无误,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考勤管理人员汇报。

2、签到次数和时间(1)乘务员每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岗前签到和下班后签到。

(2)上岗前签到时间为规定工作时间前30分钟,下班后签到时间为当班次列车到达终点站后30分钟内。

(3)如有特殊情况下需调整签到次数和时间,由考勤管理人员提前通知。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乘务员,应提前向考勤管理人员报告,并提交书面说明。

(2)考勤管理人员核实情况后,可予以免签处理,并在考勤记录中注明具体情况。

4、忘记签到处理(1)乘务员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的,应在发现后第一时间向考勤管理人员汇报,并说明原因。

(2)考勤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对忘记签到的乘务员进行口头警告或书面批评,并记录在案。

高铁乘务员工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高铁乘务员工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旅客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高铁运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高铁运营公司所有乘务员工。

三、管理制度1. 职业道德教育(1)乘务员工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高铁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旅客,诚实守信。

(2)定期组织乘务员工参加职业道德培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2. 培训与考核(1)新入职乘务员工需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在岗乘务员工应定期参加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3)公司每年对乘务员工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进行培训和调整。

3. 仪容仪表(1)乘务员工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穿戴整齐,仪态端庄。

(2)女性乘务员工应佩戴工作牌,佩戴规范,保持发型整洁。

(3)男性乘务员工应着装整洁,保持发型整洁,不得留长发、烫发。

4. 乘务服务(1)乘务员工应主动热情地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解答旅客疑问,帮助旅客解决问题。

(2)保持车厢整洁,及时清理垃圾,确保旅客舒适。

(3)在列车运行过程中,注意观察旅客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

5. 安全管理(1)乘务员工应严格遵守高铁运营安全规定,确保旅客安全。

(2)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确保旅客生命安全。

(3)严格执行列车安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6. 考勤与奖惩(1)乘务员工应按规定参加考勤,按时上下班。

(2)对表现优秀的乘务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乘务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3)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乘务员工,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高铁运营公司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空乘人员管理制度

空乘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空乘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航空服务的空中乘务员和地面服务人员。

第三条空乘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努力提高服务水平,确保乘客的舒适和安全。

第四条空乘人员应当服从公司的管理和安排,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第五条公司将按规定对空乘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供相关技能和知识,确保其胜任工作。

第六条空乘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不得有损乘客及公司的利益。

第七条空乘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形象,服装整洁,仪表端庄,言谈举止文明。

第二章空乘人员的入职条件及资格第八条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健康体检标准。

第九条本科及以上学历。

第十条具备一定的英语水平,能够进行基本的英语交流。

第十一条具备相关的服务技能和知识。

第十二条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善于沟通,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十三条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应对紧急情况。

第十四条具备相关职业证书和资格证明。

第十五条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

第三章空乘人员的职责和权利第十六条空乘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管理和安排。

第十七条空乘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乘客的舒适和安全。

第十八条空乘人员应当保障飞行安全,做好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

第十九条空乘人员应当积极协助乘客解决问题,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二十条空乘人员有权享受公司提供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

第二十一条空乘人员有权享受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和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空乘人员有权维护个人合法权益,提出合理要求。

第四章空乘人员的工作规范第二十三条空乘人员应当遵守航空规章制度,确保飞行安全。

第二十四条空乘人员应当保持平和心态,礼貌待客,尊重每一位乘客。

第二十五条空乘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服务职责,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二十六条空乘人员应当保护航空设备和乘客财物,确保航班顺利进行。

第二十七条空乘人员应当及时向公司汇报工作情况和问题,协助公司解决相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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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最新推荐------------------------------------------------------乘务员管理制度第一条乘务员应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和“乘客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热爱旅客运输工作,掌握服务技能,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第二条乘务员要有强烈的安全和优质服务意识,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普通话流畅,性格、气质好,能吃苦耐劳、助人为乐、身体健康。

第三条乘务员需熟悉运行线路、运行里程、票价、发车时间、途经地点及各站点转乘线路和附近各大型的企事业单位、学校、工厂等。

第四条乘务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安排,搞好优质服务工作,做到不早退、不迟到、不旷工,保质保量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乘务员必须坚持贯彻执行“优质服务、文明行车、礼貌待客”的服务宗旨,并认真做到主动售票,不与乘客发生纠纷,工作时使用文明用语(如:请、你好、对不起、谢谢、再见等),对乘客提出的问题有问必答、百问不厌、耐心解释,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和理1/ 16由与乘客发生谩骂和斗殴。

第六条乘务员在服务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服从稽查人员的检查并积极配合稽查人员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阻挠刁难稽查人员。

第七条做好开车前、行车中、到站后的宣传和站名预报工作,维护好乘车秩序,爱护车内设施,保持车内卫生。

乘务员要做到精力集中、操作熟练、准确。

售票时主动将票据交付旅客手中,做到钱票相符,并提醒乘客“保管好车票,以备待查”.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票价出售车票,严禁收钱不给票、少给票、售废票。

第八条乘务员必须保持仪容、仪表端庄、大方,不得留怪异发型,不得染怪异发,不得披头散发;讲究个人卫生,佩带服务证上岗。

第九条尊重乘客意愿,不得强行拉客上车,对重点乘客(老、幼、病、残、孕)优先照顾,严禁乘客携带违禁“三品”和超重、超高物品乘车。

第十条维护乘客秩序,做到报站准确及时,应在车上组织乘客按顺序上下车,使乘客上下有序,防止错上错下。

乘车时乘务员要提醒乘客拉好扶手,同时配合驾驶员做好安全工作。

倒车时,要下车察看、指挥,保证乘客和行人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如在行驶中发生交---------------------------------------------------------------范文最新推荐------------------------------------------------------ 通事故,要配合驾驶员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及时通知交警部门和公司,协助驾驶员做好有关工作。

如遇车辆抛锚不能继续行驶或延时,乘务员应向乘客耐心说明情况,及时安排转乘或给予退票,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一条乘务员要主动为有困难并需要服务的乘客服务。

照顾重点乘客,扶老携幼,给老弱病残让座,对乘客提出的问题,要耐心解答,直至乘客满意为止;不能回答时,要婉转说明原因并请求谅解;回答问题时要恭敬,做到百问不厌。

第十二条车辆行驶途中,严禁与驾驶员闲谈,要配合好驾驶员做好行车途中各项安全工作,行车途中不得饮食、不得打盹、带小孩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三条乘务员在行车服务过程中,必须做到“三勤”(勤走动售票、勤疏导、勤宣传)“四报”(预报站名、报站台、报转乘地点、报线路方向)“五照顾”(照顾老、幼、病、残和抱小孩的乘客),除流动售票以外,应在指定的位置为乘客服务。

第十四条乘务员必须做到每班车到达终点站后,及时清扫车厢内垃圾,确保车内无烟头、纸屑及杂物。

清理票据做到票、款相符无差错,3/ 16不压不挪用票据。

乘务员违反服务规范准则处罚办法2、车内卫生不合格,车厢内不整洁,仪表台乱放杂物;每次罚款10元。

3、服务态度恶劣,与乘客闹纠纷,与其它车辆驾乘人员闹纠纷,造成后果,每次处以50元罚款。

4、与驾驶员聊天、嬉笑、打闹、吃零食、打瞌睡、带小孩、打手机(因工作原因除外)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每次处以20元罚款。

5、不随车到站、中途上车、中途下车的。

每次处以10元罚款。

6、未按照规定做到“四报”(预报站名、报站名、报转乘地点、报线路方向)的;每次处以10元罚款。

7、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与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每次罚款100元。

8、因售票员失职,乘客携带危险品上车而造成伤亡事故,后果自负,解除聘用资格,并追究刑事责任。

---------------------------------------------------------------范文最新推荐------------------------------------------------------ 9、消防器材、应急设备丢失,每项罚款50元。

11、违反以上制度,不按规定时间接受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以停岗整顿,培训合格后准予上岗,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处理。

票务管理规定为推进企业管理创新,提高管理水平,完善管理制度,从维护企业和乘客的利益出发,便于售票员驾驶员在售票、验票、验证过程中规范操作,以堵票款流失,特制定本规定。

一、售票员所领票面为有价票面,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或向他人借用,违者一律没收,罚款100元。

二、售票员领用的备用票,由自己妥善保管好,丢失(包括被盗)一律由本人负责,并一次性全额赔偿。

三、售票员如发现所领票面有破损或票本缺张,应主动向公司报告,由相关部门负责处理,售后报告,一律无效。

5/ 16四、售票员在当班时,携带与本人当班无关的票据,及自己已出售的票据,每查实一次,罚款100元。

五、售票员售票时,要做到唱票、找零、扎洞无误。

按站距、人次、票面序号依次逐一售清票,在越过两站后仍未售清票者按每人次罚款100元。

六、售票员售票时,应收钱后立即给票,遇有大面值找零,应先给票后找零,否则,每查实一次,罚款100元。

七、车辆收班后,驾驶员、售票员必须做好当日票款结算工作,上缴收款室,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当日票款当日交清不得截留,否则按挪用票款处理。

八、售票员在售票工作中,对收钱不给票或收钱少给票者,每查实一次,罚款100元,并按票务违纪处理。

九、售票员在售票工作中,对出售回笼票,每查实一次,罚款100元,并按票务违纪处理。

十、售票员在售票工作中,对故意停售票(包括亲戚、朋友无票乘坐),在越过一站后仍未开始售票,按每人次罚款100元。

---------------------------------------------------------------范文最新推荐------------------------------------------------------十一、乘客乘车时如携带重量20公斤或体积为0.5立方米的物品,均应购同程货票一张,售票员也应在两站内售清货票。

故意停售或不售货票,罚款100元。

十二、售票员在售票工作中,要严守操作规程,杜绝不扎洞和错扎洞现象,不扎洞或错扎洞罚款100元。

十三、驾驶员、售票员要相互监督,防止以任何方式侵吞票款,每查实一次,罚款500元,并按票务违纪处理。

十四、车辆在营运途中,因故停止营运,暂时无法回场,驾驶员或售票员不得离开车辆,应负责钱箱的看管工作,否则,每查实一次,罚款100元。

十五、驾驶员、售票员应监督、督促乘客按乘坐里程投币入箱,发现钱数不够或有钱币未投入投币箱时,应及时提请乘客重新投币入箱,严禁箱面或仪表台范围内留有钱币,否则,每查实一次,罚款100元。

十六、驾驶员严禁接触钱币,也不得替代乘客投币或向乘客收钱、7/ 16换钱、找钱,不得安排他人在车上收钱、找钱。

否则,每查实一次,罚款100元,并按票务违纪处理。

十七、售票员、驾驶员在运营服务过程中,对亲朋好友、熟人不卖票,不督促刷卡,不督促投币,不验看有效乘车凭证。

每查实一次,罚款100元。

十八、如发生票务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予以按规定罚款,2次以上者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并给予经济罚款2000元。

违反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一、使用原则1、保证领导工作用车;2、酌情安排干部职工工作用车。

二、管理办法1、领导工作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配和安排,凡出车到城区之外,一般情况下(除特殊情况外),提前通知办公室和分管机关领导,以便---------------------------------------------------------------范文最新推荐------------------------------------------------------ 统筹安排。

2、科室下乡工作用车,在与领导工作用车不矛盾的情况下,由用车科室提前向办公室告知,由办公室征求分管机关领导意见后统筹安排。

3、严禁公车私用,即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受亲友、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

4、车辆加油由办公室统一办理燃油卡并负责保管,司机领卡加油,下乡或出差途中补充油料由用车人员负责办理,购油发票由经手人和司机签字后,按正常程序予以核销。

5、车辆维修保养,车辆零部件更换及车用物品购置,由驾驶员填写好报告单,报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后施行,发票由经办人和司机共同签字后,按正常程序予以核销。

6、办公室负责派车方向、行车里程、用油数量等方面登记,实行车辆、油料以及器材的有效管理,注意节约开支。

7、司机应随时保持车内外干净、整洁、清新,随时把握车辆运行状9/ 16况,确保安全行驶。

**市档案局(馆)、史志办公室二0一*年一月一日篇二:局机关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为搞好车辆的使用管理,确保安全、有效的行驶,本着规范有序,安全节俭的原则,特制定如下规定:1、局里车辆由局长统一调度(局长出差或请假期间,由主持工作的副局长调度),未经统一调度安排使用车辆的,一律作非正常用车对待,发生的一切费用和事故等问题均与单位无关,并提出严肃批评。

2、凡因公、因私出差使用单位车辆的,按照“谁用车、谁自备资金”的办法,出差结束后,因公出差的,按规定报销;经批准本单位人员因私出差的,个人负责汽油费(特殊情况除外);经批准外单位人员借用车辆的,借车人负责汽油费、路桥通行费及驾驶员的食宿费。

3、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地点由局长办公会议确定。

车辆如需要维修时,维修工作由局办公室主任与驾驶员共同组织实施,维修费从---------------------------------------------------------------范文最新推荐------------------------------------------------------ 严管理,并按规定程序报账。

4、严格车辆停放管理。

单位车辆未使用时,一律停放在县政府机关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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