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防治吃空饷工作制度
学校“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近年来,学校“吃空饷”现象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还影响了教育行业的公平正义。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教职工薪酬发放,确保国家教育资源的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对学校“吃空饷”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教育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目标与任务1. 目标:通过本次专项治理,全面清理学校“吃空饷”现象,规范教职工薪酬发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维护国家教育资源的合理使用。
2. 任务:(1)全面排查学校教职工薪酬发放情况,确保无“吃空饷”现象。
(2)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薪酬发放流程。
(3)加强教职工管理,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
(4)提高财务管理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步骤1. 启动阶段(1)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
(2)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
(3)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教职工对“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的认识。
2. 排查阶段(1)对学校教职工薪酬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编、长期请假、虚假考勤等“吃空饷”现象。
(2)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制定整改措施。
(3)对涉及“吃空饷”的教职工进行约谈、核实情况。
3. 整改阶段(1)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处理。
(2)建立健全教职工管理制度,规范教职工薪酬发放。
(3)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
4. 总结阶段(1)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梳理经验教训。
(2)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吃空饷”现象反弹。
(3)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
四、具体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1)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栏、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和目的。
(2)加强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职工廉洁自律意识。
2. 规范教职工薪酬发放(1)建立健全教职工薪酬发放制度,明确薪酬发放标准、发放程序和发放时间。
学校“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及意义近年来,我国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学校教职工队伍不断壮大。
但在一些学校中,存在“吃空饷”现象,即教职工在编不在岗,却领取工资、福利等财政资金。
这种现象不仅浪费了国家财政资源,影响了教育质量,还损害了教育公平正义。
为此,开展学校“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及原则(一)目标1. 彻底查清学校“吃空饷”问题,确保每名教职工在编在岗。
2. 完善学校教职工管理机制,杜绝“吃空饷”现象再次发生。
3. 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保障学生权益。
(二)原则1. 公平公正:对待所有教职工一视同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治理。
2. 公开透明:治理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3. 宽严相济:对主动整改的教职工给予宽容,对顽固不化者依法严肃处理。
三、治理范围及内容(一)治理范围本次专项治理范围涵盖全校所有在编教职工。
(二)治理内容1. 查清教职工在编不在岗情况,包括因病、因事、因私等原因离岗的教职工。
2. 查清教职工挂名未实际到岗情况,即挂名在学校却在外兼职、创业等。
3. 查清教职工退休、死亡未注销编制情况,确保编制资源合理分配。
4. 查清教职工违规领取工资、福利等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10月)1. 召开动员大会,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2. 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教职工的认识。
3. 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11月)1. 教职工对照治理内容,认真开展自查。
2. 各部门、年级组开展交叉检查,互相监督。
3. 学校领导小组对自查情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整改落实阶段(2022年12月)1. 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2. 对主动整改的教职工给予宽容,对顽固不化者依法严肃处理。
3. 完善学校教职工管理机制,杜绝“吃空饷”现象再次发生。
学校吃空饷材料制度

一、背景近年来,我国教育系统吃空饷现象日益严重,严重影响了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教师队伍的稳定。
为规范学校人事管理,杜绝吃空饷现象,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学校人事管理,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和纯洁性。
2. 加强对学校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3. 促进教育公平,保障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
三、制度内容1. 学校吃空饷的定义学校吃空饷是指学校虚构人员,冒用他人身份,虚报工资、补贴等,非法占有学校经费的行为。
2. 学校吃空饷材料制度(1)建立吃空饷问题举报机制。
学校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鼓励广大师生和群众举报吃空饷问题。
(2)完善人事管理制度。
学校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规范教师招聘、聘用、调动、辞退等程序,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和纯洁性。
(3)加强工资发放管理。
学校应建立健全工资发放制度,确保工资发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禁虚构人员、冒用他人身份等行为。
(4)定期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
学校应定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部门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5)严肃查处吃空饷行为。
对发现吃空饷行为的,学校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公开曝光。
3. 学校吃空饷材料制度实施步骤(1)宣传发动。
学校通过会议、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吃空饷材料制度,提高广大师生和群众对吃空饷问题的认识。
(2)自查自纠。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制度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吃空饷问题及时整改。
(3)监督检查。
学校成立吃空饷问题监督检查组,对各部门、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严肃查处。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制度保障1.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吃空饷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学校将吃空饷材料制度纳入绩效考核,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3. 学校加大对吃空饷问题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师生和群众对吃空饷问题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学校吃空饷规章制度

学校吃空饷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工作秩序,保障教职员工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教职员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吃空饷是指教职员工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按规定出勤、不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但收取相应工资的行为。
第四条学校吃空饷行为严重损害学校形象,破坏学校工作秩序,必须依法依规予以制止和纠正。
第二章吃空饷行为认定第五条教职员工应当按规定出勤,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如无正当理由缺勤、旷工,视为吃空饷行为。
第六条教职员工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及工作量履行职责,不能擅自缩短工作时间、减少工作量,视为吃空饷行为。
第七条教职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玩手机、看视频、逛商场等不属于工作性质的行为,属于吃空饷行为。
第八条教职员工不按规定穿着校服、打扮整洁、佩戴工作证等,影响学校形象,视为吃空饷行为。
第九条学校吃空饷行为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认定,并报学校纪律委员会进行处理。
第三章吃空饷处罚措施第十条学校吃空饷行为经认定属实的,将给予教职员工以下处罚措施:(一)口头警告;(二)书面警告;(三)通报批评;(四)扣发工资;(五)调整工作岗位;(六)降职或停职;(七)开除。
第十一条教职员工对于学校吃空饷行为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纪律委员会提出申诉,学校纪律委员会将进行再次调查并作出处理。
第十二条学校吃空饷行为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教职员工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章吃空饷预防和教育第十三条学校吃空饷行为的预防和教育工作应该得到各级管理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第十四条学校可以通过召开吃空饷行为警示教育会议、开展吃空饷行为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吃空饷行为的宣传和教育。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吃空饷行为的举报渠道,鼓励教职员工积极举报吃空饷行为。
第十六条学校可以通过制定吃空饷行为奖惩制度,激励教职员工积极工作,杜绝吃空饷行为的发生。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对于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吃空饷行为,学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教职员工刑事责任。
学校吃空饷相关管理制度具体办法

一、制度背景为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人员编制使用,防止和纠正吃空饷现象,保障学校财政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包括编制内、编制外及临时用工人员。
三、管理制度1. 编制管理(1)学校应根据教育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合理设置岗位,严格控制人员编制使用。
(2)学校不得擅自增设岗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超编使用人员。
(3)教职工因工作需要临时调岗,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 工资支付管理(1)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地方政策,执行工资支付标准。
(2)教职工因请假、离职、退休等原因不在岗的,不得发放工资。
(3)学校对请假、离职、退休等不在岗教职工,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 绩效考核管理(1)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绩效考核制度,对在岗教职工实行绩效考核。
(2)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工资、奖金、晋升等依据。
(3)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教职工,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 请假管理(1)教职工请假,应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2)请假期间,学校应扣除相应工资和绩效。
(3)教职工请假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 离职管理(1)教职工离职,应提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职。
(2)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应及时将离职教职工的相关信息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离职教职工的工资、奖金等应按照相关规定结算。
6. 退休管理(1)教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应办理退休手续。
(2)退休教职工的退休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退休教职工的退休待遇调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监督检查1. 学校成立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小组,定期对学校吃空饷问题进行检查。
2. 学校对发现吃空饷问题的,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学校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吃空饷问题整改情况。
学校治理吃空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编教职工。
第三条治理“吃空饷”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杜绝在编不在岗、虚报冒领工资等违规违纪行为。
第二章治理范围与内容第四条治理范围:我校所有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辅机构及其在编教职工。
第五条治理内容:(一)在编不在岗,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二)虚报人员编制,套取财政资金的;(三)伪造人员编制,骗取财政资金的;(四)退休和死亡人员未注销编制,继续领取工资的;(五)其他违反国家规定,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第三章治理措施第六条建立健全“吃空饷”问题排查机制,定期对在编教职工进行核查。
第七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职工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教职工对“吃空饷”问题的认识。
第八条严格执行编制管理制度,严禁违规增设编制、超编招聘和编制内外混岗。
第九条严格执行工资发放制度,确保工资发放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十条加强师德师风考核,对师德表现不佳、存在违规行为的教职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打击“吃空饷”违法行为。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对“吃空饷”问题,一经查实,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教职工,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学校领导,依法依规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十五条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校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供有力保障。
学校“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吃空饷”是指教职工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长期不在岗,但仍然领取工资、津贴等薪酬的行为。
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学校的教育资源,损害了广大师生的利益,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教职工行为,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现制定学校“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1. 全面清理学校教职工队伍中的“吃空饷”现象,确保教职工在岗在位。
2. 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教职工请假、休假程序。
3. 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组织架构1.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校专项治理工作。
2. 成立以人事部门、财务部门、教务部门等相关负责人组成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治理工作。
四、工作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1. 制定详细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等。
2. 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传达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目标和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3. 利用校园网、宣传栏、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1. 组织教职工对照“吃空饷”现象进行自查,主动申报个人存在的问题。
2.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教职工在岗在位。
3. 人事部门对教职工请假、休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请假、休假情况进行纠正。
(三)集中整治阶段1. 对自查自纠阶段未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整治。
2. 对查实的“吃空饷”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追回冒领的工资、津贴等薪酬。
3. 对涉及“吃空饷”的教职工,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分。
(四)总结验收阶段1. 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 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吃空饷”现象反弹。
3. 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吃空饷学校内部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学校内部管理,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
2. 确保学校财政资金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维护学校声誉,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管理职责1. 学校人事部门负责全校教职工的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工资待遇等管理工作。
2. 学校财务部门负责教职工工资发放、福利待遇等财务管理工作。
3. 学校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管理制度1. 教职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实名制登记,明确工资待遇、岗位、工作职责等信息。
2. 教职工在岗期间,不得出现吃空饷现象。
如有发现,立即停止发放工资,并进行调查核实。
3. 教职工离职或退休,必须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停止发放工资。
4. 学校每年对教职工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表现、教学成果、学术成果等。
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5. 学校设立举报渠道,鼓励教职工举报吃空饷现象。
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6. 学校对吃空饷现象进行公开曝光,加强警示教育。
四、处罚措施1. 对吃空饷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2. 对吃空饷者所在部门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处分。
3. 对吃空饷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监督与执行1. 学校设立吃空饷问题举报箱,接受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监督。
2. 学校监察部门定期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学校将吃空饷问题纳入年终考核,对查处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人事部门所有。
通过以上制度,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杜绝吃空饷现象,确保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防治“吃空饷”工作制度
为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巩固我校清理成果,加强我校防治“吃空饷”制度建设,构建杜绝“吃空饷”现象的长效机制,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1、进一步严格落实单位人员请销假制度。
单位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报批、备案。
2、单位出现工作人员因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情况的,应及时向防治吃空饷专项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依据事实及相关规定报上级组织作出处理决定。
3、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本人自愿办理退休(退职)的,由本人书面申请,单位上报上级主管单位,经同意后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从次月起领取养老金。
4、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自愿提出辞职的,单位在收到个人书面申请15个工作日内,将个人申请及单位意见一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经研究批准其辞职后办理离职手续,从次月起停发工资。
5、单位工作人员受记过以上处分,退休人员受降级(降低岗位等级)、撤职以上处分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上级组织,申报变更直至停发工资(退休费、养老金)待遇。
6、单位对出现人员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开除、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情况,遗属(孀)死亡、失踪等情况的,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申报停发工资(退休费、养老金、遗属生活费)。
7、对出现人员(含在职及退休人员)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的,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和行政拘留的,受到刑事处罚但处分机关尚未作出开除处分决定的,单位应按一事一报的原则第一时间报上级主管单位按规定处理。
8、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进行督查,适时研究我校存在的问题,严格按政策规定进行,使自查自纠工作高度公正、处理透明,不留隐患,确保自查自纠工作长期化、阳光化。
9、加强组织保障,严把工资发放关。
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将防治“吃空饷”长效机制落实到位,促进源头治理。
10、长期监督管理。
继续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防治“吃空饷”工作制度
*****学校
20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