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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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范文(四篇)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范文(四篇)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一、引言随着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已经成为各地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关注的热点问题。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推进____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提高招生质量和效益,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____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依法、公平、公正、择优,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和少年都能享有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教育公平性和质量。

三、招生政策1. 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平等开放的招生政策,不得以家庭背景、财产状况等因素作为招生条件。

2. 优先录取户籍所在地居民子女,同时积极推进学区制度,适量划定学区边界,提高学区内学生的入学方便度。

3. 定期进行区域内学校的学科专长和特色招生,鼓励有特长和特色的学生报考相关学校。

4. 合理安排农村学生入学,提供农村学生适应城市学校生活的支持和帮助。

5. 完善多元评价体系,综合考察学生素质、能力、兴趣和特长,避免过分依赖单一考试成绩。

四、招生程序1. 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提前向社会公开透明。

2. 设立招生咨询热线和网上报名系统,方便家长和学生了解招生政策和报名流程。

3. 严格按照报名和选拔时间表进行操作,确保程序的规范和公正。

4. 采用随机派位或者抽签方式确定学生的入学学校,确保公平性和公正性。

5. 对于特殊群体学生的招生,根据相关政策和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公平和合理。

五、招生宣传1. 开展多种宣传形式,包括家长会、学校开放日、招生简章、媒体宣传等,向社会全面介绍学校的办学理念、教学特色和招生政策。

2. 鼓励学校建立官方网站和社交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招生信息,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3. 拓宽宣传渠道,加强与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宣传当地优质学校和特色教育资源。

六、招生选拔1. 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进行选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选拔过程的透明和公开。

2. 考试科目和内容要科学合理,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进行设定。

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____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一、前言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义务教育的普及,____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将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确保每个孩子都能接受高质量的教育,我校制定了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为每个家庭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机会。

二、招生对象____年招生对象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包括农村户籍和城镇户籍。

根据实际情况,将分别对城市和农村的招生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三、招生计划根据当地教育资源以及学校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制定适当的招生计划。

确保每个孩子都能有机会进入学校接受教育。

四、招生渠道和方式(一)招生渠道1. 政府指定渠道:学校将通过政府指定的招生渠道进行招生。

家长可以根据政府的通知,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

2. 学校自主招生渠道:学校将建立自主招生渠道,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招生信息,家长可以直接向学校报名。

(二)招生方式1. 面试录取:学校将通过面试的方式来选拔学生。

面试内容包括学生的基本知识和能力测试,以及家庭背景和学习情况的了解。

2. 笔试录取:学校将组织学生进行笔试,测试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基本知识掌握情况。

3. 综合评定录取:学校将综合考虑学生的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以及家庭背景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五、招生程序(一)报名阶段家长根据学校发布的招生信息,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

报名阶段将设立专门的咨询服务窗口,解答家长的疑问,确保报名过程的顺利进行。

(二)面试/笔试阶段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相应的面试/笔试时间和地点。

家长需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和证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三)录取阶段学校将根据面试/笔试成绩以及综合评定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结果将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布。

(四)确认阶段录取名单公布后,家长需按要求到学校确认录取并办理相关手续。

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意见》和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和全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积极推进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划片入学政策,加强招生管理工作,不断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入学合法权益,努力实现老百姓在家门口“学好上、上好学”。

二、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教育立县战略,着眼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推进依法治教,构建公办、民办中小学平等发展的良性机制,切实维护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三、工作原则(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负责制定本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依法组织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现招生工作规范管理。

(二)坚持免试就近原则。

坚持户籍为主的招生原则,按照“就近划片、免试入学、计划招生、合理派位”的入学政策,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依法保障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三)坚持阳光招生原则。

坚持“阳光招生”,支持公办和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各学校制定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流程、招生方式要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

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同时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学校要优待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工作,全力保障残疾接受教育的权利,不得拒收。

对于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需要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采用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培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义务培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省培训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20xx年义务培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xx〕10号〕和《陕西省义务培训阶段同学学籍管理方法》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秋季义务培训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状况〔一〕幼升小。

全区现有幼儿园大班〔含学前班〕适龄幼儿2641名〔其中城区1689名、农村952名〕,秋季学期城区七所学校〔张小、杨小、杨陵二小、高新学校、高新二小、邰城学校、张分校〕一班级现有31个班,学位1395个,学位总量短缺294个。

城西、城南、城东南三个区域人口密度大,生源集中,对应的张小、邰小、高新二小3所学校资源所限,开设学位远不能满足实际入学需求。

今秋开学城区幼升小仍存在大班额现象。

〔二〕小升初。

全区现有学校六班级在校生1981名,初一在校生2022名。

城区及其周边8所学校共有六班级在校毕业生1532人〔张小275人、杨小243人、杨陵二小98人、张分校62,高新学校406人、高新二小60人、邰城学校273人,杨村中央115人〕,城区四所学校〔第二中学10个班、第三中学6个班、高新初级中学8个班、西农附中8个班〕可设初一学位1600个,学位总量基本能够满足需求,但必要解决合理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师资短缺等实际问题。

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那么〔一〕免试原那么。

全部公办、民办学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入学考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果、嘉奖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格做到免试入学。

〔二〕就近入学原那么。

各公办学校依据同学户籍和家庭住址,依据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入学登记原那么明确新生录用规定,规范招生程序,有序部署本片区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三〕严格实行平行分班原那么。

义务培训段各学校原那么上不招收特长生;严禁举办各种形式的试验班提高班创新班国际班等快慢班;一律实行平行分班教学,严格保障同学公平享有受培训权利。

临汾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临汾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临汾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临汾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是通过市场化运作提供教育服务的学校,其发展符合我市的教育要求和社会需求,贯彻了我市教育改革的方向,在保证教育质量的前提下,有效地促进了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不仅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也为我市的教育事业做出了贡献。

为了更好地促进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本文制定了如下方案:一、招生对象在临汾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里,招收的学生以本市户籍的小学(含小学五年级)和初中学生为主,同时也欢迎其他户籍和外地学生前来报名。

二、招生名额在临汾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进行招收时,建议按照每个班级不超过40人的标准来设置招收名额。

三、招生时间和地点招生时间一般从每年的六月开始至七月底结束。

招生地点主要在民办学校门口进行,亦可通过其他管道宣传和推广,如宣传单、网站等。

四、招生条件(一)基本硬件条件:学生具备适应环境的基本条件,如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健康等。

(二)学业条件:招生对象需达到当地义务教育的学前教育要求,小学生需具备小学阶段的基本学科学习能力,初中生需具备初中阶段的基本学科学习能力。

(三)品德条件:招生对象需具备基本的道德素质和行为习惯。

五、招生规则(一)按照本校实行的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招生计划和招生名额。

(二)坚持公平公正,保证不以任何形式附加不合理的门槛或限制,更不做任何根据性别、家庭背景、地区等的不合理限制。

(三)招生考试由学校主持,旨在全面考核学生的学习基础和综合素质。

六、招生程序(一)宣传和咨询:学校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电话、面谈、宣传单、广告等渠道宣传学校招生说明和政策,接受家长的咨询。

(二)报名:报名时间按学校规定报名表格登记,提供相关资料。

(三)审核:学校负责审核学生报名资料。

(四)考试:学校开展招生考试,并通过官方网站通知考生和家长。

(五)录取:学校根据考试成绩、面试情况,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学生。

(六)缴纳学费: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方可成为本校学生。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选5篇)在写作工作方案时,可以预想多种方法避免可能发生的问题。

在一个项目被提出时,提前准备多种方案,可以更好的帮助上级做决策,相信写工作方案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1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维护义务教育公平性,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着力缓解大班额,破解择校难题,根据黄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0xx]2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我区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规范办学行为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解决好招生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每一位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入学秩序,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招生政策、招生办法适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

(二)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原则。

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的学区就近入学,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

(一)小学招生乡镇小学招生:范围为本乡镇适龄儿童,在学位有余前提下,可适当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但不得招收20XX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

其中,仙源中心小学招生工作按照《仙源镇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规划及实施方案》执行。

(二)初中招生初中按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原则招生,实施农村初中集中办学乡镇的小学毕业生,可根据学生志愿就近调整录取学校,即:1、甘棠小学和甘棠、龙门、新丰、永丰、谭家桥等5所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黄山二中。

其中,永丰、新丰等2所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自愿就近升入新华中心学校初中部;谭家桥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自愿就近升入汤口或三口中心学校初中部。

2、汤口、三口、耿城、仙源、焦村、贤村、郭村、乌石、清溪、桃源、太平湖、广阳、新华等13所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本乡镇中心学校初中部。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范文(3篇)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范文各初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根据《____义务教育法》、《____民办教育促进法》、《____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____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____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____》(沪教委基〔____〕____号)等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国家和____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3、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每一位适龄学生的入学需要,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并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三、具体要求1、各校要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本辖区内生源的摸底调研(南桥城区生源由教育局统一摸底调研;非南桥城区生源由所在镇区、社区学校摸底调研),并根据学校办班规模、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学生都有相应的学位。

2、根据本地区实际,南桥城区学校原则上班额控制在____人,其他镇区学校班额控制在____人以内,接纳农民工同住子女的学校班额可适当放宽。

有条件的学校,小学班额可在____人以内,初中____人以内。

3、各校要切实贯彻就近入学原则,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

各类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不得以任何形式测试选拔学生,不得将创建特色学校与招生入学工作挂钩。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三篇)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名称:____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1. 背景与目标:为了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和少年享有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制定并实施此方案。

2. 方案实施机构:方案由教育主管部门牵头,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家长、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

3. 招生政策制定:3.1 招生政策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下制定。

对各类适龄儿童和少年一视同仁,不歧视、不偏袒任何学生群体。

3.2 招生政策依据地区实际情况和学校办学特点制定。

考虑到地理、经济、文化等因素,确定相应的招生政策。

3.3 招生政策应包括学校招生规模、学校特长招生、学区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升学安排等内容。

通过多种方式,确保每个学生都有适合的学校和教育资源。

4. 招生程序与安排:4.1 制定透明、公开、公正的招生程序。

明确各个环节的时间、方式和要求,确保程序的公平性。

4.2 执行统一的招生考试。

制定招生考试的科目、内容和标准,确保公正公平的评价结果。

4.3 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指标,综合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学业成绩、特长发展、学科兴趣等。

4.4 学校特长招生应公开透明,根据学生的特长进行招生。

特长招生不得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一定比例,确保整体教育质量不受影响。

4.5 学区划定应综合考虑学校资源、人口分布、交通便利性等因素,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确定学区。

4.6 义务教育阶段升学安排要合理、科学,通过建立评价制度确保学生的顺利升学。

5. 宣传与信息发布:5.1 将招生政策、程序、标准等信息及时公布于教育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平台,提高透明度。

5.2 各学校应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宣传栏、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招生政策、程序和安排等信息,方便家长和学生了解并参与。

5.3 给予学校和教师相应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在招生宣传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6. 监督与反馈:6.1 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定期对招生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估和反馈。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1.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规范,公平,公正,公开。

2.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顺利入学,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

3.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声誉,吸引更多的优质学生。

二、组织机构1.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

2.招生办公室由一名主任负责,并配备适当的工作人员。

三、招生宣传1.招生宣传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

2.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如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

3.宣传内容包括学校的办学特色、教学质量、设施条件等。

4.宣传方式包括开展招生家庭讲座、参加教育展览、举办开放日等。

5.制作宣传材料,包括招生简章、学校介绍册等。

四、招生政策1.制定完善的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性。

2.严禁任何形式的招生附加条件,如收取任何费用。

3.优先录取优秀生源,如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省级以上比赛获奖者等。

4.公平竞争,保证招生工作的公正性。

五、招生程序1.确定招生名额,按照招生政策进行招生。

2.发布招生公告,公布招生简章和报名时间。

4.打印报名表格,收集报名材料。

5.进行面试和考试,选拔合适的学生。

6.发布录取名单,通知被录取学生及其家长。

六、招生流程1.开展学校观摩活动,让家长和学生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特色。

2.宣布招生政策和报名条件,鼓励家长积极报名。

4.进行面试和考试,评估学生的能力和潜力。

5.评定录取名单,根据综合素质和面试成绩综合考虑。

6.发布录取名单,通知被录取学生及其家长。

七、招生管理1.建立学生档案,保存学生的相关材料。

2.制定学生入学和注册手续,确保学生合法入学。

3.开展学生培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4.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问题。

5.定期进行考试和评估,提供学生的学习进展。

八、招生评估1.定期进行招生工作的评估,了解工作的成效和问题。

2.收集家长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招生工作。

3.与其他学校进行经验交流,学习他们的成功经验。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一:为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收义务教育权利九项规定》、《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xx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法律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就xx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原则1、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所有公办小学、初中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初步实现域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一所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2、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使其享受同等义务教育的权利;3、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均衡编班,加强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一)就读城区小学的条件为:1、年龄条件:年满6周岁(xx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

2、居住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监护人具有浠水城区户籍;(2)监护人在浠水城区有固定房产;(3)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就读城区初中的条件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xx年的小学毕业生即可。

(1)监护人具有浠水城区户籍;(2)监护人在浠水城区有固定房产;(3)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计划实验小学:450人;师范附小:3xx人;实验二小:3xx人;实验三小:360人;实验中学:750人;思源学校:小学225人,初中550人;望城中学:400人;麻桥中学:300人。

四、施教区划分1、小学施教区:实验小学:浠水河以北、四桥北路以东、新华正街以西、车站路以南部分,其中不含文化路以东、清泉路以北部分。

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宪司坳、莲花池、环城、白果树等社区的适龄儿童。

师范附小:丽文路老转盘至金谷园路段以东、车站路老转盘至疾控中心路口以北、文化路民福大厦路口至疾控中心路口以东、清泉路老清泉镇政府路口至民福大厦路口以北、新华正街以东、浠水河以北、红烛路金谷园至人民医院路段以南、红烛路人民医院至闻一多纪念馆路段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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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xx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x教基〔XX〕x号)、《xx 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教基〔XX〕x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义务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制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维护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招生原则(一)坚持依法招生。

坚持以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为依据;坚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坚持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均等教育服务体系,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就近、划片、免试入学”。

根据生源、学校分布、办学规模等情况,确定各校招生学区范围与招生计划,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享有相应的学位。

(三)坚持规范入学工作程序。

通过xx教育网和社区、学校公示栏,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信息(如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招生日程安排、招生结果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招生对象(一)一年级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在学校学位有剩余的前提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可以接收部分有入学要求的XX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二)七年级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XX年毕业的小学生。

四、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需在7月20日—7月30日内登录“xx网上办事大厅—xx厅—xx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入口”,如实填写学生相关信息。

若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所在学区学校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

如有特殊情况或疑问,可到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或xx县教育局一楼咨询。

五、招生办法(一)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

.城区小学。

(1)适龄儿童具有城关街道辖区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房产。

适龄儿童既可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学区入学(需凭户口簿),也可在房产所在地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和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明)。

(2)适龄儿童具有城关街道辖区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

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的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

(3)适龄儿童非城关街道辖区户籍,但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居住房产。

已办理房屋登记(含房产证)的,在房产所属的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房屋登记证明材料、户口簿);已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房产证的,在房产所属的学区学校入学(需凭加盖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室印章的不动产登记复印件或房产证复印件、户口簿);已购房,截止到XX年8月31日前已交房,未能办理房产证的,在房产所属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房产局备案的购房合同)。

(4)适龄儿童非城关街道辖区户籍,监护人居住在未参加房改的单位住房或自建房,未办理房产登记手续的,在现居住地入学(需凭户口簿、城关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2.城区初中。

(1)XX年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

凭毕业证到毕业小学所在地中学学区学校报名,也可凭城区户籍和相关房产证明材料到划定的学区中学报名。

(2)非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

具有城区户籍的,在户口所在地所属的学区中学入学(需凭小学毕业证、城区户口簿)。

非城关街道辖区户籍,但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居住房产,已办理房屋登记(含房产证)的,在房产所属的学区学校入学(凭房屋登记证明材料、户口簿);已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房产证的,在房产所属的学区学校入学(需凭加盖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室印章的不动产登记复印件或房产证复印件、户口簿);已购房,截止到XX年8月31日前已交房,未能办理房产证的,在房产所属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房产局备案的购房合同)。

以上所指房产均不含商业房产。

3.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政策照顾人员子女入学。

(1)外来投资、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与县政府、开发区、招商局签订招商引资合同且已开工建设企业(以下简称招商引资企业)的外来投资者(非xx 户籍)随迁子女、在城区招商引资企业务工(非xx户籍)的随迁子女入学,需凭户口簿、监护人居住证,由开发区管委会或县招商局出具证明,用工企业出具工资卡或工资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签字。

父母一方在我县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截止到XX年8月31日)的子女入学,务工人员需凭户口簿、监护人居住证、县社保局备案的务工合同和一年以上的缴费明细,用工企业工资卡或工资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签字;经商户需凭户口簿、监护人居住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和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2)本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在城区招商引资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务工的本县户籍人员子女,父母双方务工一年以上或父母一方务工两年以上(截止到XX年8月31日),需凭户口簿、县社保局开出的缴费明细、备案的务工合同。

开发区范围内企业由开发区管委会出具招商引资企业证明,开发区以外的企业由县招商局出具招商引资企业证明,用工企业出具工资卡或工资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签字。

符合以上政策照顾人员的子女小学入学,在新城区庄子大道以东、乐土路以北的企业职工子女,到附小南校仁和路分校入学;庄子大道以西、鲲鹏路以南、嵇康路以东、乐土路以北的企业职工子女,到附小南校三义路分校入学;乐土路以南的企业职业子女,到附小南校阳光分校入学;嵇康路以西、乐土路以北、鲲鹏路以南、西外环以东企业的职工子女,到城关三小联盟仁和路二小分校入学;老城区企业职工的子女,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到所属学区入学。

符合以上政策照顾人员的子女中学入学,到xx中学联盟三义路分校、xx四中初中部、鲲鹏路中学联盟入学。

(3)城市规划区内拆迁户子女。

已安置的拆迁户,在安置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安置房屋确认单)。

已拆迁未安置的拆迁户(或至XX年8月31日已签正式拆迁协议的),在拟安置地或租住地所在地学区学校入学(凭户口簿、原始拆迁协议或加盖乡镇证明的拆迁协议复印件、租住地所属社区出具的租住证明)。

(4)现役官兵子女。

按照《xx省教育厅xx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x教秘基〔XX〕x号)和《xx市贯彻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x联〔XX〕x号)要求,在现居住地所在的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人武部证明、社区出具的现居住证明)。

(5)船民、渔民子女.按照《xx省教育厅关于解决渔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通知》(x教秘基〔XX〕x号)要求,在现居住地所在的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船民证、船舶营运证、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6)返乡创业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子女就学(已正式开工建设且投资手续齐全、千万元以上项目的),经县政府创业办审核,就近在城区学校安排就读。

(7)其他符合政策要求入学的,按照政策办理。

(二)农村公办中小学招生。

.农村小学。

由乡镇中心小学(或中心校)组织实施,按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的学区学校就近入学(凭户口簿)。

2.农村初中。

小学毕业生在原乡镇划定的学区学校入学(凭小学毕业证、户口簿)。

3.其他符合政策要求入学的,按照政策办理。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必须具有办学许可证,必须严格执行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政策。

民办学校学区与公办学校的学区交叉双重覆盖,交叉双重覆盖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自愿选择本学区内的公办或民办学校入学,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招生计划由县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师资配备等审批下达,按下达的招生计划与公办学校同时招生,不准提前。

六、招生程序与时间(一)网上报名登记、提交入学证明材料。

7月20日—7月30日,监护人向招生学校提交与网上报名登记信息一致的新生入学的相关证明材料;招生学校结合网报登记信息进行初审;特殊情况不能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持新生入学证明材料到划定的学区学校提交材料。

(二)复审、公示。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复审,复审拟录取学生的名单在学校、社区和xx教育网公示详细录取信息。

复审、公示时间为7月31日—8月10日。

(三)发放入学通知书。

经复审、公示无异议的新生,由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录取通知书。

8月14日—15日,监护人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七、招生纪律及要求(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要服从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顾全大局、精心组织、规范操作;要多渠道、多形式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

各校在招生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杜绝有偿招生,坚决打击售卖名额现象。

凡被举报违规招生经查实的,取消相关学生入学资格,并给予直接责任人、分管责任人相应党政纪处分,有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强化服务意识。

各招生学校和招生成员单位要设立专门的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招生相关工作,对群众反映的子女就学问题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及时处理,不推诿、不扯皮。

(三)增强责任意识。

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

各招生学校和招生成员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政策规定,确保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四)签订责任书。

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分管招生的负责人、具办人层层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纪律及处罚规定。

(五)学校的收费必须按县财政局、物价局、教育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得自立名目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六)切实加强学校联盟建设。

联盟学校的教育经费要向联盟内的新校、薄弱校倾斜,领导力量、优秀教师要向联盟内的新校、薄弱校倾斜。

联盟学区内起始年级符合交流条件的任课教师在联盟内实行电脑派位均衡配置。

学生入学原则上在所属的学区学校入学,也可在联盟内学位相对剩余的学校入学(调剂方案和调剂的学生名单要报备)。

联盟内统一编班,统一组织教学。

(七)严禁各招生学校通过考试选拔招收学生,严禁招收在籍学生,严禁违规收费,严禁超计划和大班额招生,严禁提前招生,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并负责退回。

民办学校违规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吊销办学许可证。

(八)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入学工作。

学校不得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妥善安排到所属学区公办学校随班就读。

普通学校接收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按每年6000元标准拨付。

(九)做好新生学籍的录入和上报工作。

要认真采集一年级新生学籍信息,及时录入,并保存纸质采集表,纸质采集表由家长填写并签字。

七年级新生学籍接续原来的学籍档案,并完善相关信息。

各校要按照县教育局通知的时间上报新生学籍,县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的新生名单进行学籍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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