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养护的管理制度

药品养护的管理制度药品养护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品养护工作,提高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药品养护工作,包括药品的接收、储存、配送、使用、追溯和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药品,是指本医院采购的药品,包括中药饮片和中成药。
第四条药品养护工作应常规进行,在药品流通过程中实行全程冷链方式。
第五条本制度中的职责和责任,是指本医院各部门及人员在药品养护工作中应承担的工作职责和法律责任。
第六条本制度将不断完善和更新,需适时进行修订。
第二章药品接收第七条药品接收应由指定人员进行,对药品进行质量和数量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填入《药品验收报告》。
第八条药品接收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检查产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和生产厂家等信息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二)检查原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外观是否正常,有无变质、霉变等现象。
(三)对应保质期的药品进行按照规定的温度要求存放,并及时进行标识。
(四)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药品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并进行退回或报废处理。
第九条药品接收人员应密切配合以上检查,并对药品的安全储存和管理进行必要的指导和建议。
第三章药品储存第十条药品的储存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不同性质和特点,严格控制温度、湿度和光照等储存条件。
第十二条药品应存放在规定的货架上,并标示品名、生产日期、有效期、货架编号等信息。
第十三条对于冷链运输的药品,应当实行全程记录并储存合格,保证药品在运输、货架上、取出时均不超过规定温度。
第十四条药品储存区应保持整洁、干燥、通风、无毒无害,严格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第十五条配置有防火设备,药品库房应保持进行防火、防爆等安全检查。
第四章药品配送第十六条药品配送应有指定的人员进行,严格控制配送的时间、地点及数量等要素。
第十七条药品配送应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配合完成健康卡工作及管理。
第十八条药品配送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保证药品在配送过程中不受损失。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范本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养护管理行为,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性和可追溯性,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药店、药品生产企业以及其他未列明的具有药品养护管理需要的单位。
第三条药品养护管理的原则是: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经济、便捷、可追溯。
第四条药品养护管理工作由负责药品养护管理的部门负责,相关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同时,药品养护管理涉及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并不定期的进行复核和督导。
第五条制度的具体内容由各地实际情况和现有法规法规规定,结合《药品管理法》、《药品养护管理规范》等文件,可以在本制度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和补充。
第二章药品养护管理机构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药品养护管理机构,由专职人员负责,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药店应设立药品养护管理机构,由专职人员负责,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药品生产企业应设立药品养护管理机构,由专职人员负责,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药品养护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对药品进行定期检查、清点、整理、标记、记录等工作;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检验;对过期、损坏、受潮等药品进行处置等。
第三章药品养护管理流程第十条药品养护管理流程包括药品进货验收、药品存储管理、药品销售管理、药品退货管理等环节。
第十一条药品进货验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对药品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包装是否完好等方面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药品存储管理应遵循规范要求,要保持药品库房内干燥、通风、避光、防潮,并根据药品性质进行分类存放。
第十三条药品销售管理应遵循相关政策和法规,对患者提供合理、准确、规范的用药指导。
第十四条药品退货管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对退货的药品进行详细记录和登记,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四章药品养护管理的应用第十五条药品养护管理的应用包括利用药品管理软件、建立药品档案、定期对药品进行盘点等。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该制度旨在规范药品养护管理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维护医疗机构的形象和信誉,并提高药品利用率和效益。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药品的养护管理工作。
二、药品养护管理责任1. 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应负起药品养护管理的责任,确保药品的储存、配发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严禁私自占用和转借药品。
2. 药剂科负责人药剂科负责人具体负责药品的养护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和完善养护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相关培训、监督检查药品养护情况等。
三、药品养护管理流程1. 药品采购(1)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确保药品采购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2)药品采购后,应立即存放到指定的药品储存区域,做好相应记录。
2. 药品储存(1)药品储存区域应符合相关规范,确保温度、湿度、通风等环境条件适宜。
(2)各类药品应分开储存,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3)保持药品储存区域的整洁和干燥,避免灰尘、昆虫等污染。
(4)药品的有效期应定期检查,过期药品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3. 药品配发(1)根据医疗机构的临床需求,合理配发药品,避免浪费和过量使用。
(2)配发的药品应记录相关信息,包括药名、规格、数量、领用人等,以便追溯和统计。
(3)药品配发应由专人执行,确保准确无误。
4. 药品使用(1)药品使用前,要对药品进行核对,确保是正确的药品和规格。
(2)按照使用要求正确使用药品,严禁私自更换或调剂药品。
(3)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副作用应及时报告。
5. 药品库存管理(1)对药品库存进行定期盘点,确保库存与账实相符。
(2)库存药品应按类别整理摆放,避免混乱和交叉污染。
(3)库存药品应定期进行检查、清理和消毒,保持药品的良好状态。
四、药品养护管理的监督检查1. 药剂科负责人应定期监督检查药品养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监督检查应包括药品采购、储存、配发以及使用环节,确保所有环节符合相关规定。
3. 检查结果应有记录,同时要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的储存和养护工作,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药品的储存、养护、运输和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药品养护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和规范,确保药品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药品养护管理工作由药品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下设药品养护组具体负责药品养护工作。
第五条药品养护组的职责:(一)制定药品养护计划和养护措施,组织实施药品养护工作;(二)对药品储存环境进行监测和控制,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三)对药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四)对药品养护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进行隔离、登记、报告和处理;(五)对养护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养护人员业务水平;(六)完成药品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药品储存环境管理第六条药品储存环境应当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药品质量稳定。
第七条药品储存环境应当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防止药品受潮、霉变、虫蛀、鼠咬等质量问题的发生。
第八条药品储存环境应当实行温湿度监测和控制,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第九条药品储存环境监测和控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常温库温度控制在10℃-30℃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二)阴凉库温度控制在不超过20℃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三)冷库温度控制在2℃-10℃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四)药品储存环境监测和控制应当采用准确的监测仪器,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五)药品储存环境监测和控制应当每天进行两次,上午9:30和下午3:30各一次,并做好监测记录。
第四章药品养护管理第十条药品养护组应当根据药品的特性、储存环境等因素,制定药品养护计划和养护措施。
第十一条药品养护组应当对药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药品养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药品的养护管理,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药品养护管理。
第三章药品养护管理的责任(一)医院党委、院长负责医院药品养护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策划,并把药品养护工作列为医院的重点工作之一。
(二)医院药剂科负责医院药品养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检查。
(三)医院药剂科药品养护员对医院内所有药品负责,药品养护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负责制定药品进货验收及养护计划,加强药品养护的管理,保证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2. 负责对药品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排序、处理过期药品及不合格药品并填写相关记录。
3. 负责制定不同药品的养护标准,制定合理的养护方案,保证各类药品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保持恒定的质量。
4. 负责规范仓库管理,确保仓库整洁、清爽,药品存放得宜并防潮、防尘、防虫。
5. 负责对药品的验收、入库、销售等操作进行核对,防止出现失误。
6. 负责处理药品养护中的紧急事件,保证医院内药品供应的顺畅。
7. 与医院内其他相关部门务实合作,提高药品养护的管理水平。
8. 完成上级机构和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章药品养护管理的实施(一)药品养护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医院党委、院长及药剂科负责监督和检查药品养护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相关部门进行跟踪检查。
(二)药品养护标准的制定药剂科药品养护员应制定药品养护的标准要求,针对不同的药品、不同的储存条件及有效期制定相应养护方案。
(三)药品的验收1. 对于药品质量及包装有明显破损、变形、露霉、腐臭等不良现象的应当拒收;2. 药品验收应按要求进行记录,并经过质量检验合格才能上架存放。
(四)药品的存放1. 医院药剂科应设置良好的药品存放设施,确保药品存储环境的稳定性和卫生清洁。
2. 按照药品养护标准的要求,规范药品存储温度、湿度、光照等环境条件,保证药品质量不受影响。
(五)药品的定期检查1. 对于每种药品,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检查,包括药品存储环境、商品名称、状态和有效期等信息。
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5篇)

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1、药库、药房应建立和健全药品保管养护____,全面负责药品储存养护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财产免受损失。
2、药库、药房均应配置防尘、防潮、防污染、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等设施。
特殊管理药品还应配置必要的防盗或防护设施。
3、合理使用库容,做到五距合理、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所有药库的药品存放区均应配备底垫或货架;药房应配置适宜药品陈列的货架或货柜,摆放整齐,无倒置现象,并设置拆零专柜或专区。
根据药品的性能和储存要求,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保证药品质量。
4、养护员坚持以预防为主、养护为辅的方针,每季对药库、药房药品全面检查一次,将易变质的药品、储存时间长的药品、拆零药品、近效期药品以及不合格药品的相邻批号等作为重点养护品种,必须酌情增加养护次数。
做好养护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与质量管理室联系,对有问题的药品应设置明显的标示牌,并暂停调拨或使用。
5、质量管理组负责对养护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包括审核药品养护工作计划、处理药品养护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监督考核药品养护工作质量。
6、药库药品应按规定的储存要求实行专库存放,即。
(1)西药、中成药、生物制品与中药饮片分库存放。
(2)特殊管理药品、危险品实行专库存放。
(3)根据药品的温湿度要求,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保证药品质量。
7、做好药库的安全及分类储存工作,药品实行分开摆放,即:(1)注射剂、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2)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分开存放。
(3)品名和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分区存放。
(4)化学原料药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8、药房药品的储存实行分房或分区摆放,即。
(1)西药、中成药、生物制品与中药饮片分药房或分区摆放。
(2)注射剂、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3)药品按用途与功能分类定位,整齐存放。
(4)拆零药品集中专区或专柜摆放。
(5)特殊管理药品集中专区或专柜摆放。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范本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品的储存、养护、配送和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药品养护管理应遵循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避免事故的原则。
第二章药品储存第四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不同自然属性进行分类,防止差错、混淆、变质。
第五条药品储存应按照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进行,包装上没有标示具体温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贮藏要求进行储存。
第六条各库房储存药品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5%-75%。
第七条在人工作业的库房储存药品时,应按质量状态实行色标管理,合格药品为绿色,待确定药品为黄色,不合格药品为红色。
第八条储存药品时,应采取避光、遮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
第九条搬运和堆码药品应严格按照外包装标示要求规范操作,堆码高度符合包装图示要求,避免损坏药品包装。
第十条药品应按批号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放。
第三章药品养护第十一条药品养护员应指导保管员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营业员对陈列药品进行规范陈列。
第十二条养护员负责库房、营业厅的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午、下午各进行一次监测,并记录在《温湿度监测记录表》上。
第十三条养护员每季度应将库内所有品种按30%、40%的比例循环检查一遍。
抽取件药品打开外包装箱,从中间和底部各取出一盒(瓶)药品检查外观质量、摇晃声音是否异常、中盒是否破损等。
若药品完好无损,应恢复原样。
第十四条每月对重点品种进行养护。
首营品种、药监部门重点检测品种、近效期品种等应进行检查。
检查药品外包装是否符合标准、药品有无短缺、破损,外观质量有无异常等。
发现问题及时悬挂黄牌,填写药品《停售通知单》,通知保管员暂停发货,并在养护系统中反映该问题药品,开票员暂停开票。
同时上报质量管理部复查处理。
第十五条养护员应定期对药房的温湿度、药品的储存陈列、清洁和防火、防潮、防尘、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进行检查。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药品的储存、养护、配送和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医院药剂科负责药品养护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
第二章药品储存第四条药品储存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
第五条药品应按照药品的性质、储存要求和安全有效期限进行分类存放。
第六条药品储存环境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持恒温、恒湿、通风、防潮、防晒、防虫、防鼠、防盗、防爆等条件。
第七条医院应配备符合要求的药品储存设施设备,如冰箱、冷柜、空调、除湿机等,确保药品储存条件。
第八条医院应定期对药品储存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检查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药品养护第九条药品养护工作应由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资质的药剂人员负责。
第十条药剂人员应按照药品的特性、储存要求和安全有效期限,定期对药品进行养护和检查。
第十一条药品养护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检查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等,确保其完好无损。
(二)检查药品的效期,避免过期药品的使用。
(三)检查药品的储存条件,确保其符合要求。
(四)对特殊药品进行特殊养护,如冷藏、避光等。
(五)对药品进行定期清理、整理,保持储存环境的整洁。
第十二条药剂人员在进行药品养护时,应做好养护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养护时间、养护人员等。
第四章药品配送第十三条药品配送应由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资质的药剂人员负责。
第十四条药剂人员在进行药品配送时,应按照医嘱、处方和药品的特性、储存要求等进行配送。
第十五条药剂人员在进行药品配送时,应做好以下工作:(一)确保药品在运输过程中符合储存要求,如温度、湿度等。
(二)避免药品受到撞击、挤压等,确保药品完好无损。
(三)及时将药品送达指定地点,确保患者用药及时。
第五章药品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明确药品采购、储存、养护、配送、使用、回收等环节的职责和流程。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4篇)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一、概述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是医药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环,直接关系到药品质量和安全。
良好的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能够确保药品的有效成分不受损失,减少药品的变质、失效等情况的发生。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详细介绍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二、陈列管理制度1. 陈列区域划定根据药品种类和特性,将药品按照不同的分类放置在相应的陈列区域,避免不同种类的药品混淆。
同时,应对陈列区域进行标识,方便查找和取用。
2. 陈列位置安排将不同种类的药品根据其特点和需求,合理安排在陈列区域内的位置。
例如,对于易受热的药品,应将其放置在远离阳光直射和热源的位置,以免造成药品成分的变化。
3. 陈列货架规划根据药品的大小、重量和数量,合理规划陈列货架的数量和结构,并确保货架的承重能力和稳固性。
陈列货架的高度和层数应适中,方便取用和检查。
4. 陈列方式将同种类的药品按照规定的方式陈列,例如,将同一种药品的不同剂型进行分区陈列,方便用户查找和选择。
同时,要定期对陈列的药品进行整理和摆放,保持陈列的整洁和美观。
5. 陈列标识管理对于陈列区域内的药品,要对其进行标识,包括药品名称、规格、产地和有效期等信息。
标识应清晰可见,易于辨认。
并及时更新药品的标识信息,防止过期药品的出现。
三、储存管理制度1. 储存环境要求药品的储存环境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和标准,例如,储藏室的温度、湿度和光照等要求。
应定期监测和记录储存环境的数据,确保储存环境的稳定性和合格性。
2. 药品储存方式根据药品的性质和特点,采取适当的储存方式,例如,将易受潮的药品放置在密封的容器中,防止受潮变质;将易受热的药品放置在低温环境中,防止热量引起的变化。
此外,药品的储存应避免与其他物品混放,以免发生混淆和交叉感染。
3. 储存区域管理储藏室的区域划分要合理,根据药品的种类和特性,将其放置在相应的区域,防止不同种类的药品混淆。
对于易受光照的药品,应放置在避光柜或遮光物下,防止光照引起的药品变质和失效。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一、坚持预防为主的原那么,按照“药品养护操作方法”对在库药品根据流转情况进行养护与检查,作好养护记录,防止药品变质失效造成损失。
二、养护人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熟悉药品保管和养护要求。
三、对6个月内到失效期的近效期药品,按月做好相关记录。
四、定期对各类养护设备检查一次,并记录,记录保存二年。
五、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及时与质量管理员联系,悬挂明显标志,停止上柜销售。
六、养护人员应配合保管人员对库存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
待验品、退货药品区为黄色;合格品区、零货称取区、待发药品区为绿色;不合格品区为红色。
七、养护人员配合保管人员作好温度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下午同一时段各记录一次库内温湿度。
根据温湿度的情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湿、加湿等措施。
重点作好夏防、冬防养护工作。
养护人员负责,适时检查、养护,确保药品平安度过夏、冬季。
八、报废待处理及有问题的药品,必须与正常药品分开,并建立不合格药品台帐,防止错发或重复报损,造成帐货混乱和严重后果。
九、建立健全重点药品养护档案工作,认真分析,不断总结经验,为药品储存养护提供科学依据。
十、因养护人员未尽职尽责,工作不实造成药品损失的,
将在季度质量考核中按照损失金额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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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1、为规范药品仓储养护管理行为,确保药品储存养护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孝感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建立和健全药品养护组织,应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养护人员。
养护员的条件:应具有药师或中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经过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对药品性能比较熟悉,并能指导保管人员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
养护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合格才能上岗。
3、坚持以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开展在库药品养护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储存药品质量的安全、有效。
4、养护人员应坚持按药品养护管理的程序,每季度对在库药品根据流转情况进行养护与检查,做好养护记录。
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上报科室主任或质管员,对有问题的药品设置明显标志并暂停发货。
5、经质量管理部审批,确定重点养护品种,建立健全重点药品的养护档案,结合经营品种的变化,每年分析、调整重点养护的品种目录,不断总结经验,为药品储存养护提供科学依据。
6、配合仓库管理人员对库存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
待验库(区)、退货药品库(区)--黄色;合格品库(区)、中药饮片零货称取库(区)、待发药品库(区)--绿色;不合格品库(区)--红色。
7、按照药品温湿度储存条件的要求,设置适宜温湿度条件的恒
温库。
常温库在0-30℃之间,阴凉库温度≤20℃,冷库温度在2-10℃之间,正常相对湿度在45%-75%之间。
8、对库房温湿度实施监测、控制工作,每日上午10:00、下午4:00各记录一次库内温湿度。
根据温湿度的变化,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除湿等措施。
9、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干燥等方法养护。
10、养护中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相邻批号的药品和存储时间超过二年的药品,报请质管员抽样送检。
11、养护员当月28日截止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药品等质量信息交质管员。
12、负责养护用的仪器、温、湿度检测和调控、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并做好养护设备的定期检定记录和使用记录。
13、养护员休假时指定值班员代为做温湿度及仪器设备使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