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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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养护的管理制度

药品养护的管理制度

药品养护的管理制度药品养护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品养护工作,提高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药品养护工作,包括药品的接收、储存、配送、使用、追溯和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药品,是指本医院采购的药品,包括中药饮片和中成药。

第四条药品养护工作应常规进行,在药品流通过程中实行全程冷链方式。

第五条本制度中的职责和责任,是指本医院各部门及人员在药品养护工作中应承担的工作职责和法律责任。

第六条本制度将不断完善和更新,需适时进行修订。

第二章药品接收第七条药品接收应由指定人员进行,对药品进行质量和数量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填入《药品验收报告》。

第八条药品接收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检查产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和生产厂家等信息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二)检查原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外观是否正常,有无变质、霉变等现象。

(三)对应保质期的药品进行按照规定的温度要求存放,并及时进行标识。

(四)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药品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并进行退回或报废处理。

第九条药品接收人员应密切配合以上检查,并对药品的安全储存和管理进行必要的指导和建议。

第三章药品储存第十条药品的储存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不同性质和特点,严格控制温度、湿度和光照等储存条件。

第十二条药品应存放在规定的货架上,并标示品名、生产日期、有效期、货架编号等信息。

第十三条对于冷链运输的药品,应当实行全程记录并储存合格,保证药品在运输、货架上、取出时均不超过规定温度。

第十四条药品储存区应保持整洁、干燥、通风、无毒无害,严格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第十五条配置有防火设备,药品库房应保持进行防火、防爆等安全检查。

第四章药品配送第十六条药品配送应有指定的人员进行,严格控制配送的时间、地点及数量等要素。

第十七条药品配送应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配合完成健康卡工作及管理。

第十八条药品配送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保证药品在配送过程中不受损失。

医院药品日常养护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日常养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养护原则1. 药品养护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2. 药品养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执行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3. 药品养护应确保药品质量,防止药品变质、失效、污染等。

4. 药品养护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养护范围1. 药品库房内所有药品,包括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

2. 药品陈列区所有药品。

3. 药品拆零区所有药品。

四、养护内容1. 药品储存条件:库房温湿度、药品储存环境等。

(1)库房温湿度:常温库(10~30℃)、阴凉库(不高于20℃)、冷库(2~10℃),相对湿度(45%~75%)。

(2)药品储存环境:通风、干燥、避光、防潮、防尘、防虫、防鼠。

2. 药品外观质量:药品包装、标签、有效期、规格、剂型等。

3. 药品数量:账、货相符,防止药品短缺。

4. 药品效期:定期检查药品效期,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5. 药品质量:检查药品是否有变质、失效、污染等现象。

五、养护方法1. 温湿度监测:养护人员每日对库房、陈列区、拆零区的温湿度进行监测,记录并保持温湿度在规定范围内。

2. 药品检查:每月对库房内所有药品进行检查,包括外观质量、数量、效期等。

3. 药品养护:对易变质、易潮解、易霉变的药品进行特殊养护,如密封、避光、低温等。

4. 药品盘点:定期对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账、货相符。

5. 药品报废:对过期、变质、污染的药品进行报废处理。

六、养护记录1. 温湿度记录:每日对库房、陈列区、拆零区的温湿度进行记录。

2. 药品检查记录:每月对药品进行检查,记录检查结果。

3. 药品养护记录:对特殊养护的药品进行记录。

4. 药品报废记录:对报废的药品进行记录。

七、责任与奖惩1. 药品养护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养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范本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范本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养护管理行为,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性和可追溯性,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药店、药品生产企业以及其他未列明的具有药品养护管理需要的单位。

第三条药品养护管理的原则是: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经济、便捷、可追溯。

第四条药品养护管理工作由负责药品养护管理的部门负责,相关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同时,药品养护管理涉及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并不定期的进行复核和督导。

第五条制度的具体内容由各地实际情况和现有法规法规规定,结合《药品管理法》、《药品养护管理规范》等文件,可以在本制度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和补充。

第二章药品养护管理机构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药品养护管理机构,由专职人员负责,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药店应设立药品养护管理机构,由专职人员负责,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药品生产企业应设立药品养护管理机构,由专职人员负责,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药品养护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对药品进行定期检查、清点、整理、标记、记录等工作;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检验;对过期、损坏、受潮等药品进行处置等。

第三章药品养护管理流程第十条药品养护管理流程包括药品进货验收、药品存储管理、药品销售管理、药品退货管理等环节。

第十一条药品进货验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对药品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包装是否完好等方面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药品存储管理应遵循规范要求,要保持药品库房内干燥、通风、避光、防潮,并根据药品性质进行分类存放。

第十三条药品销售管理应遵循相关政策和法规,对患者提供合理、准确、规范的用药指导。

第十四条药品退货管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对退货的药品进行详细记录和登记,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四章药品养护管理的应用第十五条药品养护管理的应用包括利用药品管理软件、建立药品档案、定期对药品进行盘点等。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一、概述药品作为医疗机构重要的资源之一,其质量和安全对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健康安全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合理使用,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养护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二、药品养护流程1. 药品接收与验收•药品接收应由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执行,并于药品送达时进行验收。

•验收人员应仔细核对药品种类、批次、规格、数量等信息,确保与采购订单一致。

•验收时应检查药品的包装完好性、有效期是否合理,并对外包装进行质量检验。

•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及时登记入库,并进行标识和分类存放。

2. 药品储存与保管•药品库房应符合相关要求,确保储存环境温度、湿度等参数符合要求。

•药品应按照分类进行储存,不同种类的药品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药品存放区域应保持干燥、通风,并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库存数量应进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盘点,避免过期药品的出现。

3. 药品发放与退库•药品发放应按照医嘱、药师审核等程序进行,确保发放的药品准确、安全。

•发放人员应根据药品的存储期限和使用频次,合理设置药品的存放位置,避免过于频繁的取放对药品质量的影响。

•药品退库应按照规定流程进行,验收人员应仔细核对退库药品的种类、数量,并对过期或损坏的药品进行处理。

4. 药品临床应用与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和完善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药品的临床应用和使用。

•药师应指导医务人员合理使用药品,并监测药物治疗效果和患者不良反应情况。

•对于高风险药品的使用,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和风险预防措施。

三、药品养护质量控制1. 药品质量评价与跟踪•医疗机构应建立与供应商建立药品质量评价体系,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评估。

•药品质量跟踪工作应主动发现和排除潜在的药品质量问题,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出现药品质量问题时,医疗机构应及时采取措施,包括停止使用、追溯、报告等,确保患者安全。

2. 药品养护设备与仪器管理•药品养护设备和仪器应经过严格的验收和日常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该制度旨在规范药品养护管理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维护医疗机构的形象和信誉,并提高药品利用率和效益。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药品的养护管理工作。

二、药品养护管理责任1. 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应负起药品养护管理的责任,确保药品的储存、配发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严禁私自占用和转借药品。

2. 药剂科负责人药剂科负责人具体负责药品的养护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和完善养护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相关培训、监督检查药品养护情况等。

三、药品养护管理流程1. 药品采购(1)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确保药品采购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2)药品采购后,应立即存放到指定的药品储存区域,做好相应记录。

2. 药品储存(1)药品储存区域应符合相关规范,确保温度、湿度、通风等环境条件适宜。

(2)各类药品应分开储存,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3)保持药品储存区域的整洁和干燥,避免灰尘、昆虫等污染。

(4)药品的有效期应定期检查,过期药品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3. 药品配发(1)根据医疗机构的临床需求,合理配发药品,避免浪费和过量使用。

(2)配发的药品应记录相关信息,包括药名、规格、数量、领用人等,以便追溯和统计。

(3)药品配发应由专人执行,确保准确无误。

4. 药品使用(1)药品使用前,要对药品进行核对,确保是正确的药品和规格。

(2)按照使用要求正确使用药品,严禁私自更换或调剂药品。

(3)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副作用应及时报告。

5. 药品库存管理(1)对药品库存进行定期盘点,确保库存与账实相符。

(2)库存药品应按类别整理摆放,避免混乱和交叉污染。

(3)库存药品应定期进行检查、清理和消毒,保持药品的良好状态。

四、药品养护管理的监督检查1. 药剂科负责人应定期监督检查药品养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监督检查应包括药品采购、储存、配发以及使用环节,确保所有环节符合相关规定。

3. 检查结果应有记录,同时要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的储存和养护工作,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药品的储存、养护、运输和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药品养护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和规范,确保药品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药品养护管理工作由药品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下设药品养护组具体负责药品养护工作。

第五条药品养护组的职责:(一)制定药品养护计划和养护措施,组织实施药品养护工作;(二)对药品储存环境进行监测和控制,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三)对药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四)对药品养护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进行隔离、登记、报告和处理;(五)对养护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养护人员业务水平;(六)完成药品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药品储存环境管理第六条药品储存环境应当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药品质量稳定。

第七条药品储存环境应当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防止药品受潮、霉变、虫蛀、鼠咬等质量问题的发生。

第八条药品储存环境应当实行温湿度监测和控制,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第九条药品储存环境监测和控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常温库温度控制在10℃-30℃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二)阴凉库温度控制在不超过20℃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三)冷库温度控制在2℃-10℃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四)药品储存环境监测和控制应当采用准确的监测仪器,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五)药品储存环境监测和控制应当每天进行两次,上午9:30和下午3:30各一次,并做好监测记录。

第四章药品养护管理第十条药品养护组应当根据药品的特性、储存环境等因素,制定药品养护计划和养护措施。

第十一条药品养护组应当对药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是指对药品进行养护、保管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它的目的是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防止药品受到污染、失效和损坏。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药品贮存管理:规定药品的储存条件和环境,如温度、湿度、光线等,以保证药品不受到不良环境的影响。

2. 药品保管管理:规定药品的保管人员、保管地点和保管方式,确保药品完好无损,并防止药品被盗、被错用。

3. 药品检验管理:规定药品的检验、鉴定和监测要求,包括药品的外观、成分、纯度等方面的检验,以确保药品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

4. 药品过期处理:规定药品过期后的处理方式,如销毁、退货等,以防止过期药品被错误使用。

5. 药品出库管理:规定药品出库程序和出库记录,确保药品出库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6. 药品调拨管理:规定药品调拨的程序和记录,包括药品调拨的原因、数量、目的地等,以确保药品调拨的合理性和追踪性。

7. 药品报废管理:规定药品报废的程序和记录,包括药品报废的原因、数量、程序等,以防止报废药品再次流入市场。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和责任制,加强对养护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药品养护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同时,也需要密切关注药品养护管理的动态,不断改进和完善制度,以适应药品管理的需求和发展。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药品养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药品的养护管理,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药品养护管理。

第三章药品养护管理的责任(一)医院党委、院长负责医院药品养护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策划,并把药品养护工作列为医院的重点工作之一。

(二)医院药剂科负责医院药品养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检查。

(三)医院药剂科药品养护员对医院内所有药品负责,药品养护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负责制定药品进货验收及养护计划,加强药品养护的管理,保证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2. 负责对药品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排序、处理过期药品及不合格药品并填写相关记录。

3. 负责制定不同药品的养护标准,制定合理的养护方案,保证各类药品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保持恒定的质量。

4. 负责规范仓库管理,确保仓库整洁、清爽,药品存放得宜并防潮、防尘、防虫。

5. 负责对药品的验收、入库、销售等操作进行核对,防止出现失误。

6. 负责处理药品养护中的紧急事件,保证医院内药品供应的顺畅。

7. 与医院内其他相关部门务实合作,提高药品养护的管理水平。

8. 完成上级机构和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章药品养护管理的实施(一)药品养护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医院党委、院长及药剂科负责监督和检查药品养护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相关部门进行跟踪检查。

(二)药品养护标准的制定药剂科药品养护员应制定药品养护的标准要求,针对不同的药品、不同的储存条件及有效期制定相应养护方案。

(三)药品的验收1. 对于药品质量及包装有明显破损、变形、露霉、腐臭等不良现象的应当拒收;2. 药品验收应按要求进行记录,并经过质量检验合格才能上架存放。

(四)药品的存放1. 医院药剂科应设置良好的药品存放设施,确保药品存储环境的稳定性和卫生清洁。

2. 按照药品养护标准的要求,规范药品存储温度、湿度、光照等环境条件,保证药品质量不受影响。

(五)药品的定期检查1. 对于每种药品,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检查,包括药品存储环境、商品名称、状态和有效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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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1.药房、药库应配备专职的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熟悉药品保管和养护要求。

2.药库、药房工作人员负责储存和陈列药品的日常养护工作,每月对所保管的药品进行质量养护,对发现的问题,有记录可查。

3.药品养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原则,储存药品的仓库应阴凉、干燥、通风;有安全、防霉、防蛀、防鼠、防虫、防潮、防污染等设施,库内保持清洁卫生。

4.药库、药房工作人员须认真检查仓库及陈列环境的温、湿度是否符合药品储存要求,每日上、下午定时做好二次记录,有异常情况即采取相应措施如:开窗通风、闭窗防湿;电扇或空调机降温;干石灰或除湿机吸潮降湿等,并记录采取措施后的温湿度。

5.质量管理员每月对库房库存药品进行质量抽查,及时了解库存、陈列药品质量状况,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对3个月内近效期药品,按月及时催销。

6.对新进品种、易变质药品、近效期药品、曾发生质量问题的相邻批号的品种以及滞销、贮存日久的品种应加强重点养护。

7.养护中发现药品质量问题,要及时与药房负责人联系,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

报废、待处理及有问题的药品,必须
与正常药品分开,并建立不合格药品台帐,防止错用或重复报损,造成帐货混乱和严重后果。

海州区新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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