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药品储存和养护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药品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涉及药品储存和养护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三、药品储存1.储存环境•药品储存室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
•温度应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按照药品的要求进行分类储存。
•应设置温湿度记录仪,定期检查并记录温湿度数据。
2.储存设施•药品储存柜和货架应整齐摆放,合理利用空间。
•药品应按类别和有效期进行分区存放,避免过期药品混放。
•易碎、易腐败药品应单独存放,并进行标识。
3.储存管理•药品储存前应对包装进行检查,杜绝破损包装的入库。
•药品储存前应进行验收,核对数量和有效期。
•药品储存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更新进货记录。
•药品储存柜应定期清洁,避免积灰和异味。
四、药品养护1.养护措施•药品的光敏性药品应存放在避光的环境中。
•药品的温敏性药品应存放在低温环境中,避免高温暴晒。
•药品的湿敏性药品应存放在干燥环境中,避免潮湿和漏水。
2.养护记录•对存放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建立养护记录表,记录养护的时间和养护人员。
•每日对存放有特殊要求的药品进行养护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3.养护人员•养护工作由专门的养护人员负责,具备相关药品养护知识和技能。
•养护人员应接受定期培训,提高养护技能和养护质量。
五、药品安全1.安全措施•药品储存室应设置防火设施和防盗措施,确保药品的安全性。
•储存涉及危险药物的区域应进行合理隔离,并设置相关警示标识。
2.安全培训•所有涉及药品储存和养护工作的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培训,提高药品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责任和监督1.责任分工•药品储存和养护工作由指定的责任人和部门负责,明确责任分工。
2.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储存和养护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医院药品日常养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养护原则1. 药品养护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2. 药品养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执行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3. 药品养护应确保药品质量,防止药品变质、失效、污染等。
4. 药品养护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养护范围1. 药品库房内所有药品,包括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
2. 药品陈列区所有药品。
3. 药品拆零区所有药品。
四、养护内容1. 药品储存条件:库房温湿度、药品储存环境等。
(1)库房温湿度:常温库(10~30℃)、阴凉库(不高于20℃)、冷库(2~10℃),相对湿度(45%~75%)。
(2)药品储存环境:通风、干燥、避光、防潮、防尘、防虫、防鼠。
2. 药品外观质量:药品包装、标签、有效期、规格、剂型等。
3. 药品数量:账、货相符,防止药品短缺。
4. 药品效期:定期检查药品效期,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5. 药品质量:检查药品是否有变质、失效、污染等现象。
五、养护方法1. 温湿度监测:养护人员每日对库房、陈列区、拆零区的温湿度进行监测,记录并保持温湿度在规定范围内。
2. 药品检查:每月对库房内所有药品进行检查,包括外观质量、数量、效期等。
3. 药品养护:对易变质、易潮解、易霉变的药品进行特殊养护,如密封、避光、低温等。
4. 药品盘点:定期对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账、货相符。
5. 药品报废:对过期、变质、污染的药品进行报废处理。
六、养护记录1. 温湿度记录:每日对库房、陈列区、拆零区的温湿度进行记录。
2. 药品检查记录:每月对药品进行检查,记录检查结果。
3. 药品养护记录:对特殊养护的药品进行记录。
4. 药品报废记录:对报废的药品进行记录。
七、责任与奖惩1. 药品养护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养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范本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养护管理行为,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性和可追溯性,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药店、药品生产企业以及其他未列明的具有药品养护管理需要的单位。
第三条药品养护管理的原则是: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经济、便捷、可追溯。
第四条药品养护管理工作由负责药品养护管理的部门负责,相关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同时,药品养护管理涉及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并不定期的进行复核和督导。
第五条制度的具体内容由各地实际情况和现有法规法规规定,结合《药品管理法》、《药品养护管理规范》等文件,可以在本制度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和补充。
第二章药品养护管理机构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药品养护管理机构,由专职人员负责,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药店应设立药品养护管理机构,由专职人员负责,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药品生产企业应设立药品养护管理机构,由专职人员负责,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药品养护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对药品进行定期检查、清点、整理、标记、记录等工作;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检验;对过期、损坏、受潮等药品进行处置等。
第三章药品养护管理流程第十条药品养护管理流程包括药品进货验收、药品存储管理、药品销售管理、药品退货管理等环节。
第十一条药品进货验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对药品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包装是否完好等方面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药品存储管理应遵循规范要求,要保持药品库房内干燥、通风、避光、防潮,并根据药品性质进行分类存放。
第十三条药品销售管理应遵循相关政策和法规,对患者提供合理、准确、规范的用药指导。
第十四条药品退货管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对退货的药品进行详细记录和登记,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四章药品养护管理的应用第十五条药品养护管理的应用包括利用药品管理软件、建立药品档案、定期对药品进行盘点等。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三篇)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品的储存和养护工作,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和正常使用,增强药品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相关部门,包括药店、医院、制药企业等药品管理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遵循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分层管理和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促进药品养护工作的规范化和提高药品管理水平。
第四条养护工作的核心任务是储存安全和药效保持。
要以养护员为主导,建立健全的养护体系和养护流程,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全体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依法履行职责,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共同促进药品养护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药品养护管理要求第六条养护员要熟悉药品储存和养护技术规范,确保药品在适宜的环境下储存,避免药品变质、受潮等情况的发生。
第七条养护员要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和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的问题,确保药品在储存期间保持良好的状态。
第八条养护员要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采取合适的措施保护药品,避免受到日光、潮湿、高温等外界因素的影响。
第九条养护员要做好药品的整理和分类工作,确保不同类型和不同批次的药品能够分开储存、易于取用。
第十条养护员要建立药品档案,记录药品的来源、入库时间、储存条件等信息,便于药品的追溯和管理。
第十一条养护员要定期组织药品的清理工作,清除过期、变质和不合格的药品,确保库存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药品养护管理流程第十二条入库环节:药品入库前要进行验收和检查,确保药品符合规定的质量和安全要求。
入库后要进行分类、整理和标识,以方便药品的取用和管理。
第十三条储存环节:药品要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储存,保证在适宜的温度、湿度和光照下保存。
养护员要定期检查药品的储存环境,及时处理温度、湿度、光照等方面的问题。
第十四条使用环节:药品的取用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私自取用和使用过期的药品。
使用药品后要及时记录使用情况,包括药品的用量、用途等信息。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该制度旨在规范药品养护管理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维护医疗机构的形象和信誉,并提高药品利用率和效益。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药品的养护管理工作。
二、药品养护管理责任1. 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应负起药品养护管理的责任,确保药品的储存、配发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严禁私自占用和转借药品。
2. 药剂科负责人药剂科负责人具体负责药品的养护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和完善养护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相关培训、监督检查药品养护情况等。
三、药品养护管理流程1. 药品采购(1)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确保药品采购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2)药品采购后,应立即存放到指定的药品储存区域,做好相应记录。
2. 药品储存(1)药品储存区域应符合相关规范,确保温度、湿度、通风等环境条件适宜。
(2)各类药品应分开储存,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3)保持药品储存区域的整洁和干燥,避免灰尘、昆虫等污染。
(4)药品的有效期应定期检查,过期药品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3. 药品配发(1)根据医疗机构的临床需求,合理配发药品,避免浪费和过量使用。
(2)配发的药品应记录相关信息,包括药名、规格、数量、领用人等,以便追溯和统计。
(3)药品配发应由专人执行,确保准确无误。
4. 药品使用(1)药品使用前,要对药品进行核对,确保是正确的药品和规格。
(2)按照使用要求正确使用药品,严禁私自更换或调剂药品。
(3)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副作用应及时报告。
5. 药品库存管理(1)对药品库存进行定期盘点,确保库存与账实相符。
(2)库存药品应按类别整理摆放,避免混乱和交叉污染。
(3)库存药品应定期进行检查、清理和消毒,保持药品的良好状态。
四、药品养护管理的监督检查1. 药剂科负责人应定期监督检查药品养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监督检查应包括药品采购、储存、配发以及使用环节,确保所有环节符合相关规定。
3. 检查结果应有记录,同时要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的储存和养护工作,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药品的储存、养护、运输和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药品养护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和规范,确保药品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药品养护管理工作由药品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下设药品养护组具体负责药品养护工作。
第五条药品养护组的职责:(一)制定药品养护计划和养护措施,组织实施药品养护工作;(二)对药品储存环境进行监测和控制,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三)对药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四)对药品养护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进行隔离、登记、报告和处理;(五)对养护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养护人员业务水平;(六)完成药品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药品储存环境管理第六条药品储存环境应当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药品质量稳定。
第七条药品储存环境应当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防止药品受潮、霉变、虫蛀、鼠咬等质量问题的发生。
第八条药品储存环境应当实行温湿度监测和控制,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第九条药品储存环境监测和控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常温库温度控制在10℃-30℃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二)阴凉库温度控制在不超过20℃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三)冷库温度控制在2℃-10℃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四)药品储存环境监测和控制应当采用准确的监测仪器,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五)药品储存环境监测和控制应当每天进行两次,上午9:30和下午3:30各一次,并做好监测记录。
第四章药品养护管理第十条药品养护组应当根据药品的特性、储存环境等因素,制定药品养护计划和养护措施。
第十一条药品养护组应当对药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是指对药品进行养护、保管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它的目的是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防止药品受到污染、失效和损坏。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药品贮存管理:规定药品的储存条件和环境,如温度、湿度、光线等,以保证药品不受到不良环境的影响。
2. 药品保管管理:规定药品的保管人员、保管地点和保管方式,确保药品完好无损,并防止药品被盗、被错用。
3. 药品检验管理:规定药品的检验、鉴定和监测要求,包括药品的外观、成分、纯度等方面的检验,以确保药品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
4. 药品过期处理:规定药品过期后的处理方式,如销毁、退货等,以防止过期药品被错误使用。
5. 药品出库管理:规定药品出库程序和出库记录,确保药品出库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6. 药品调拨管理:规定药品调拨的程序和记录,包括药品调拨的原因、数量、目的地等,以确保药品调拨的合理性和追踪性。
7. 药品报废管理:规定药品报废的程序和记录,包括药品报废的原因、数量、程序等,以防止报废药品再次流入市场。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和责任制,加强对养护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药品养护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同时,也需要密切关注药品养护管理的动态,不断改进和完善制度,以适应药品管理的需求和发展。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药品养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药品的养护管理,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药品养护管理。
第三章药品养护管理的责任(一)医院党委、院长负责医院药品养护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策划,并把药品养护工作列为医院的重点工作之一。
(二)医院药剂科负责医院药品养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检查。
(三)医院药剂科药品养护员对医院内所有药品负责,药品养护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负责制定药品进货验收及养护计划,加强药品养护的管理,保证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2. 负责对药品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排序、处理过期药品及不合格药品并填写相关记录。
3. 负责制定不同药品的养护标准,制定合理的养护方案,保证各类药品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保持恒定的质量。
4. 负责规范仓库管理,确保仓库整洁、清爽,药品存放得宜并防潮、防尘、防虫。
5. 负责对药品的验收、入库、销售等操作进行核对,防止出现失误。
6. 负责处理药品养护中的紧急事件,保证医院内药品供应的顺畅。
7. 与医院内其他相关部门务实合作,提高药品养护的管理水平。
8. 完成上级机构和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章药品养护管理的实施(一)药品养护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医院党委、院长及药剂科负责监督和检查药品养护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相关部门进行跟踪检查。
(二)药品养护标准的制定药剂科药品养护员应制定药品养护的标准要求,针对不同的药品、不同的储存条件及有效期制定相应养护方案。
(三)药品的验收1. 对于药品质量及包装有明显破损、变形、露霉、腐臭等不良现象的应当拒收;2. 药品验收应按要求进行记录,并经过质量检验合格才能上架存放。
(四)药品的存放1. 医院药剂科应设置良好的药品存放设施,确保药品存储环境的稳定性和卫生清洁。
2. 按照药品养护标准的要求,规范药品存储温度、湿度、光照等环境条件,保证药品质量不受影响。
(五)药品的定期检查1. 对于每种药品,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检查,包括药品存储环境、商品名称、状态和有效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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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目的:保证药品质量,降低损耗
范围:适用于药品养护管理
职责: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各相关人员
内容:
1、为了规范药品仓储,陈列养护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坚持以预防主为,消除隐患的原则,开展药品养护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储存,陈列药品质量的安全、有效。
3、质量负责人对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处理药品养护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4、建立设施、设备的管理台帐及档案,对各类养护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5、对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暂停销售,定期汇总,分析养护工作信息。
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目地:明确药品陈列要求,规范药品分类摆放
范围:适用于药品陈列管理
职责: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各相关人员
内容:
1、为了保证药品质量、方便消费者购药,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营业场所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陈列货架及柜台,陈列货架及柜台应保持清洁卫生。
3、营业场所应配备发现不符合药品正常陈列要求时,应及时调控,监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
4、药品应按品种、用途或剂型分类摆放,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晰。
5、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陈列,内用药与外用药,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的药品应分柜存放,标志明显清晰。
6、拆零药品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7、陈列药品应避免阳光直射,需避光,密闭储存的药品不应陈列。
8、凡上架陈列的药品,应按月检查,并做好陈列药品的质量检查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架。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目地:规范药品销售过程,保证售出药品质量,保证顾客用药安全有效。
职责: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各相关人员。
内容:
1、为保证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确保药品销售质量,为消费者安全、合理、有效地提供放心药品和优质服务。
2、企业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经营药品。
3、企业应在营业的店堂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执业人员要求相符的执业证明。
4、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经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同,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5、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
对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认真核对无误后,方可销售。
6、拆零药品出售时应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7、对缺货药品认真登记,及时反馈信息,组织货源补充上柜。
8、药品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销售。
9、企业应在店堂内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正确用药。
药品的采购管理制度
一、门店药品进货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从加盟连锁公司或受公司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货。
二、门店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
三、门店在接受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的药品时,应对药品质量进行逐批检查验收,按送货凭证的相关项目对照实物,对品名、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等进行核对,做到票货相符。
四、验收时如发现有货与单不符、包装破损、质量异常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销售和质量管理部门,在接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退货通知后,再作退货处理。
五、药品验收合格,质管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上“验收合格”字样并签名或盖章。
六、药品购进票据应按顺序分月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质量负责人管理职责
1、在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做好质量管理工作,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落实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企业的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有效实施质量否决权。
3、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实施和维护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
4、善于发现经营过程中的不足之处,研究解决有关制质量问题。
5、负责对首营企业、首营品种质量审批。
6、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让企业相关人员接受医药专业培训。
7、监督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执行,定期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做好记录。
8、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性管理、审核、清点品种数量确认之后进行销毁处理,并做好记录。
9、负责种类质量记录、收集质量标准,保证各项质量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10、负责处理药品质量查询,对顾客反映的质量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尽快予以答复解决。
11、定期接受医药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自身的质量管理职能。
企业负责人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企业依法经营。
保证消费者用药的安全、有效、及时方便。
2、在“质量第一、关爱健康”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经营管理,对本企业所经营的药品质量负领导责任。
3、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4、督促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保证质量负责人有效行使职权。
学习向科学型靠近,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业务素质和质量管理水平。
5、重视客户意见和投诉的处理,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和质量改进。
6、督促、检查质量负责人履行质量职责,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并随时监督和检查。
8、确保营业场所干净、整治,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并设有防蚊蝇、防鼠、防潮、防虫、防霉变等设施。
9、本制度未尽事宜,则按《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实施条例》、《贵州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设置暂行规定》的其他相关制度、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