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药品储存和养护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药品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涉及药品储存和养护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三、药品储存1.储存环境•药品储存室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
•温度应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按照药品的要求进行分类储存。
•应设置温湿度记录仪,定期检查并记录温湿度数据。
2.储存设施•药品储存柜和货架应整齐摆放,合理利用空间。
•药品应按类别和有效期进行分区存放,避免过期药品混放。
•易碎、易腐败药品应单独存放,并进行标识。
3.储存管理•药品储存前应对包装进行检查,杜绝破损包装的入库。
•药品储存前应进行验收,核对数量和有效期。
•药品储存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更新进货记录。
•药品储存柜应定期清洁,避免积灰和异味。
四、药品养护1.养护措施•药品的光敏性药品应存放在避光的环境中。
•药品的温敏性药品应存放在低温环境中,避免高温暴晒。
•药品的湿敏性药品应存放在干燥环境中,避免潮湿和漏水。
2.养护记录•对存放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建立养护记录表,记录养护的时间和养护人员。
•每日对存放有特殊要求的药品进行养护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3.养护人员•养护工作由专门的养护人员负责,具备相关药品养护知识和技能。
•养护人员应接受定期培训,提高养护技能和养护质量。
五、药品安全1.安全措施•药品储存室应设置防火设施和防盗措施,确保药品的安全性。
•储存涉及危险药物的区域应进行合理隔离,并设置相关警示标识。
2.安全培训•所有涉及药品储存和养护工作的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培训,提高药品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责任和监督1.责任分工•药品储存和养护工作由指定的责任人和部门负责,明确责任分工。
2.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储存和养护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品的储存和养护工作,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和正常使用,增强药品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相关部门,包括药店、医院、制药企业等药品管理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遵循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分层管理和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促进药品养护工作的规范化和提高药品管理水平。
第四条养护工作的核心任务是储存安全和药效保持。
要以养护员为主导,建立健全的养护体系和养护流程,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全体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依法履行职责,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共同促进药品养护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药品养护管理要求第六条养护员要熟悉药品储存和养护技术规范,确保药品在适宜的环境下储存,避免药品变质、受潮等情况的发生。
第七条养护员要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和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的问题,确保药品在储存期间保持良好的状态。
第八条养护员要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采取合适的措施保护药品,避免受到日光、潮湿、高温等外界因素的影响。
第九条养护员要做好药品的整理和分类工作,确保不同类型和不同批次的药品能够分开储存、易于取用。
第十条养护员要建立药品档案,记录药品的来源、入库时间、储存条件等信息,便于药品的追溯和管理。
第十一条养护员要定期组织药品的清理工作,清除过期、变质和不合格的药品,确保库存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药品养护管理流程第十二条入库环节:药品入库前要进行验收和检查,确保药品符合规定的质量和安全要求。
入库后要进行分类、整理和标识,以方便药品的取用和管理。
第十三条储存环节:药品要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储存,保证在适宜的温度、湿度和光照下保存。
养护员要定期检查药品的储存环境,及时处理温度、湿度、光照等方面的问题。
第十四条使用环节:药品的取用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私自取用和使用过期的药品。
使用药品后要及时记录使用情况,包括药品的用量、用途等信息。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范本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养护管理行为,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性和可追溯性,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药店、药品生产企业以及其他未列明的具有药品养护管理需要的单位。
第三条药品养护管理的原则是: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经济、便捷、可追溯。
第四条药品养护管理工作由负责药品养护管理的部门负责,相关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同时,药品养护管理涉及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并不定期的进行复核和督导。
第五条制度的具体内容由各地实际情况和现有法规法规规定,结合《药品管理法》、《药品养护管理规范》等文件,可以在本制度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和补充。
第二章药品养护管理机构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药品养护管理机构,由专职人员负责,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药店应设立药品养护管理机构,由专职人员负责,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药品生产企业应设立药品养护管理机构,由专职人员负责,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药品养护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对药品进行定期检查、清点、整理、标记、记录等工作;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检验;对过期、损坏、受潮等药品进行处置等。
第三章药品养护管理流程第十条药品养护管理流程包括药品进货验收、药品存储管理、药品销售管理、药品退货管理等环节。
第十一条药品进货验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对药品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包装是否完好等方面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药品存储管理应遵循规范要求,要保持药品库房内干燥、通风、避光、防潮,并根据药品性质进行分类存放。
第十三条药品销售管理应遵循相关政策和法规,对患者提供合理、准确、规范的用药指导。
第十四条药品退货管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对退货的药品进行详细记录和登记,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四章药品养护管理的应用第十五条药品养护管理的应用包括利用药品管理软件、建立药品档案、定期对药品进行盘点等。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1. 引言药品是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的重要资源,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直接影响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命健康。
为了保证医疗机构药品的安全、有效、合理使用,必须建立质量保障体系,规范药物养护管理,确保所有药品符合质量标准,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本文档旨在规范药品养护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护患者用药安全。
2. 适用范围本养护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医疗工作人员,涉及到全院范围内药品的日常保管、使用、养护等。
3. 术语定义•药品养护:指药品在储存、保管过程中的保养、整理、清洁、防腐蚀、防潮、防热以及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保持、监测、报告等工作。
•库存管理:指药品的进、存、发、转、退、销、毁等各个环节中的管理综合系统。
•过期药品:指已过保质期的药品,不能再继续使用,需按规定进行处理。
•合格品:指药品在质量指标、包装标准、标签标记、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完整、符合要求的药品。
4. 药品进货管理医疗机构的药品进货必须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法规进行。
药品进货管理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优先采购国产药品及优质、经济、适用的进口药品。
2.药品进货必须获得医院药品委员会的批准方可实施。
3.进货药品应确保质量合格,花费应合理,发票应齐全。
4.进货药品的标签、说明书等应与进口药品标签、说明书一致。
5.专门受理药品发票,盖好公章并归档,防止丢失和擅自挪用。
5. 药品养护管理药品养护管理是保证药品质量的重要环节,医疗机构应按照以下规定开展药品养护管理工作:5.1 采购时养护药品进库后,首先要按要求验收,给药品贴上进货日期和有效期标签,并且根据药品的释放元素和特殊要求进行保存和摆放,以保证药品的易取用和“先进先出”的原则。
5.2 库存时养护库存时养护是指药品在保质期内在仓库内的养护工作。
应根据药品性质和要求,分类存放,进行定期、定量的检查(频率不得低于每季度一次)。
5.3 兑换时养护药品在出库时,保证药品的完整性,药品的包装、标签应符合要求。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的储存和养护工作,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药品的储存、养护、运输和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药品养护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和规范,确保药品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药品养护管理工作由药品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下设药品养护组具体负责药品养护工作。
第五条药品养护组的职责:(一)制定药品养护计划和养护措施,组织实施药品养护工作;(二)对药品储存环境进行监测和控制,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三)对药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四)对药品养护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进行隔离、登记、报告和处理;(五)对养护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养护人员业务水平;(六)完成药品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药品储存环境管理第六条药品储存环境应当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药品质量稳定。
第七条药品储存环境应当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防止药品受潮、霉变、虫蛀、鼠咬等质量问题的发生。
第八条药品储存环境应当实行温湿度监测和控制,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第九条药品储存环境监测和控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常温库温度控制在10℃-30℃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二)阴凉库温度控制在不超过20℃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三)冷库温度控制在2℃-10℃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四)药品储存环境监测和控制应当采用准确的监测仪器,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五)药品储存环境监测和控制应当每天进行两次,上午9:30和下午3:30各一次,并做好监测记录。
第四章药品养护管理第十条药品养护组应当根据药品的特性、储存环境等因素,制定药品养护计划和养护措施。
第十一条药品养护组应当对药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是指对药品进行养护、保管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它的目的是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防止药品受到污染、失效和损坏。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药品贮存管理:规定药品的储存条件和环境,如温度、湿度、光线等,以保证药品不受到不良环境的影响。
2. 药品保管管理:规定药品的保管人员、保管地点和保管方式,确保药品完好无损,并防止药品被盗、被错用。
3. 药品检验管理:规定药品的检验、鉴定和监测要求,包括药品的外观、成分、纯度等方面的检验,以确保药品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
4. 药品过期处理:规定药品过期后的处理方式,如销毁、退货等,以防止过期药品被错误使用。
5. 药品出库管理:规定药品出库程序和出库记录,确保药品出库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6. 药品调拨管理:规定药品调拨的程序和记录,包括药品调拨的原因、数量、目的地等,以确保药品调拨的合理性和追踪性。
7. 药品报废管理:规定药品报废的程序和记录,包括药品报废的原因、数量、程序等,以防止报废药品再次流入市场。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和责任制,加强对养护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药品养护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同时,也需要密切关注药品养护管理的动态,不断改进和完善制度,以适应药品管理的需求和发展。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药品养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药品的养护管理,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药品养护管理。
第三章药品养护管理的责任(一)医院党委、院长负责医院药品养护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策划,并把药品养护工作列为医院的重点工作之一。
(二)医院药剂科负责医院药品养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检查。
(三)医院药剂科药品养护员对医院内所有药品负责,药品养护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负责制定药品进货验收及养护计划,加强药品养护的管理,保证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2. 负责对药品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排序、处理过期药品及不合格药品并填写相关记录。
3. 负责制定不同药品的养护标准,制定合理的养护方案,保证各类药品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保持恒定的质量。
4. 负责规范仓库管理,确保仓库整洁、清爽,药品存放得宜并防潮、防尘、防虫。
5. 负责对药品的验收、入库、销售等操作进行核对,防止出现失误。
6. 负责处理药品养护中的紧急事件,保证医院内药品供应的顺畅。
7. 与医院内其他相关部门务实合作,提高药品养护的管理水平。
8. 完成上级机构和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章药品养护管理的实施(一)药品养护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医院党委、院长及药剂科负责监督和检查药品养护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相关部门进行跟踪检查。
(二)药品养护标准的制定药剂科药品养护员应制定药品养护的标准要求,针对不同的药品、不同的储存条件及有效期制定相应养护方案。
(三)药品的验收1. 对于药品质量及包装有明显破损、变形、露霉、腐臭等不良现象的应当拒收;2. 药品验收应按要求进行记录,并经过质量检验合格才能上架存放。
(四)药品的存放1. 医院药剂科应设置良好的药品存放设施,确保药品存储环境的稳定性和卫生清洁。
2. 按照药品养护标准的要求,规范药品存储温度、湿度、光照等环境条件,保证药品质量不受影响。
(五)药品的定期检查1. 对于每种药品,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检查,包括药品存储环境、商品名称、状态和有效期等信息。
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5篇)

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1、药库、药房应建立和健全药品保管养护____,全面负责药品储存养护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财产免受损失。
2、药库、药房均应配置防尘、防潮、防污染、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等设施。
特殊管理药品还应配置必要的防盗或防护设施。
3、合理使用库容,做到五距合理、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所有药库的药品存放区均应配备底垫或货架;药房应配置适宜药品陈列的货架或货柜,摆放整齐,无倒置现象,并设置拆零专柜或专区。
根据药品的性能和储存要求,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保证药品质量。
4、养护员坚持以预防为主、养护为辅的方针,每季对药库、药房药品全面检查一次,将易变质的药品、储存时间长的药品、拆零药品、近效期药品以及不合格药品的相邻批号等作为重点养护品种,必须酌情增加养护次数。
做好养护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与质量管理室联系,对有问题的药品应设置明显的标示牌,并暂停调拨或使用。
5、质量管理组负责对养护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包括审核药品养护工作计划、处理药品养护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监督考核药品养护工作质量。
6、药库药品应按规定的储存要求实行专库存放,即。
(1)西药、中成药、生物制品与中药饮片分库存放。
(2)特殊管理药品、危险品实行专库存放。
(3)根据药品的温湿度要求,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保证药品质量。
7、做好药库的安全及分类储存工作,药品实行分开摆放,即:(1)注射剂、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2)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分开存放。
(3)品名和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分区存放。
(4)化学原料药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8、药房药品的储存实行分房或分区摆放,即。
(1)西药、中成药、生物制品与中药饮片分药房或分区摆放。
(2)注射剂、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3)药品按用途与功能分类定位,整齐存放。
(4)拆零药品集中专区或专柜摆放。
(5)特殊管理药品集中专区或专柜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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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1.养护员指导并协助保管员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每日上班每间隔1小时在电脑上查看一次温湿度自动记录仪的显示情况。
2.发现温、湿度超标要采取相应调控措施,如:打开空调、换气扇、拖把加湿拖地等,进行除湿、通风、降温、保湿、恒温处理措施。
确保库房温、湿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并将处理过程和结果记录在《养护设备使用记录》上,以备后查。
3.养护员每季度应将库内所有品种按30%、40%的比例循检一遍。
随机抽取3件药品打开外包装箱,从中间和底部各取出一盒(瓶)药品检查其外观质量,摇晃声音是否异常、中包装盒是否破损等,若药品完好无损应恢复原样。
4.每月对重点品种进行养护。
重点包括:首营品种、新品种、主营品种、质量不稳定品种、药监部门重点检测品种、近效期品种的养护。
检查药品外包装是否符合标准、药品有无短缺、破损,外观质量有无异常等。
发现问题及时悬挂“停售”黄牌,填写药品《停售通知单》,通知保管员暂停发货,并在养护系统中反映该问题药品,通知开票员暂停开票,同时上报质量管理部复查处理.
5.养护员每季度将仓库进货总批次、养护批次、养护情况等记录汇总,对养护中的不合格药品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并上报质量管理部。
每季度将“重点养护药品确定表”、“药品质量养护检查记录”存档。
每年将养护设施、设备使用检查记录存档管理。
以上存档记录和养护检查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药品温湿度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仓库的温湿度管理,满足药品贮存条件的要求,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库内温湿度应严格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常温库:温度10~30℃相对湿度45% ~75%
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相对湿度45% ~75%
冷库:温度2~10℃相对湿度45% ~75%
二、养护组成员负责督促各库保管员每天上午9:30,下午3:30两次对各库温湿度进行记录;
三、养护员必须每天对各库的温湿度进行检测,针对超标的实际情况,结合库外环境状况,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开关门窗、洒水增湿、启动空调等相应措施,使之达到各库温湿度的要求,并对采取的措施及调控后的结果进行记录;
四、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由领导指定专人对温湿度进行监测记录;
五、室外的温湿度记录工作由养护员完成,各库的温湿度记录表每月底由养护组统一收集整理归档。
药品在库养护程序
1.药品养护人员应指导保管员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
2.每日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监测和管理库房温、湿度仪器,当温、湿度超标时,相应的调控设备采取措施达到规定温湿度范围。
3.对库存药品每季进行巡回质量检查,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对规定储存条件下仍易变质的品种、近效期品种、药品质量公告中不合格药品的相邻批号及首营品种(重点养护至有效期)应作重点养护,每月检查一次,并建立养护档案。
4.养护检查中发现有疑问药品应挂黄色标识暂停发货,并填写《药品质量信息反馈单》反馈给质量管理部,经复检合格者,则由质量管理部解除“停售”。
若发现破碎;过期失效;水针剂变色;注射剂可见异物检查不合格、片剂出现花斑、裂片;胶囊熔化、粘连等情况,则对药品悬挂红色标识。
对储存已久的老批号品种、易变质的品种,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问题的药品及已经发现不合格品相邻批号的品种应加强抽样检查。
5.每月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情况,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药品的质量信息。
6.建立养护用仪器、设备的管理台帐,定期检查,并做好《养护设备使用记录》,每年还应全面检查保养一次。
7.药品在库养护流程图:
1)药品养护人员应指导保管人员合理储存在库药品。
合
要求的
2)养护人员每日每相隔一小时上电脑查看各库区的温、湿度情况
不符合要求的
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至规定范围
再在电脑上记录。
近效期、规定储存条件下易变质的、
首营品种及质量公告中相邻批号等
品
种
档
案
3)养护人员定期检查、养护在库药品
填写停售通知
质管部确认
保管员将药品移入
不合格库区。
挂黄色标示、填写复检单填写暂停销售通知单质量有疑问品种质量部抽样复
检或送药
质管部门解除停售
检验合格继续销售。
检部门检验
质管部填写停售通知单
检验不合格入不合格库区。
4)做好每季药品的质量售息报表,向质管部门报告库存老批号、近效期药品的
质量情况。
5)建立养护用仪器、设备的管理台账,并做好使用记录,经常进行检查。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