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方在处理分包方下属民工工资时应注意的问题精编
分包结算管理的思路和主要措施

分包结算管理的思路和主要措施一、定义分包结算管理分包结算管理是指在工程项目中,主包与分包单位之间进行结算的管理过程。
主包是指承接整个工程项目的总包单位,而分包单位则是由主包单位委托承接工程项目的其中一部分任务的单位。
分包结算管理是确保主包与分包单位之间合理结算的过程,旨在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分包结算管理的重要性分包结算管理在工程项目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分包结算管理能够确保主包与分包单位之间的权益得到保障,避免因不合理的结算方式而导致纠纷。
其次,分包结算管理能够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效率,确保工程进度的顺利推进。
最后,分包结算管理能够促进工程项目各方之间的合作与沟通,增强项目团队的凝聚力。
三、分包结算管理的思路1.明确分包范围:在分包结算前,主包和分包单位应明确分包范围,确保结算的任务清晰明了,避免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争议。
2.梳理分包工作量:分包结算管理应对分包单位的工作量进行梳理,包括工程量、工作内容、工程进度等,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制定结算标准:主包和分包单位应共同制定结算标准,明确工程项目的成本、价格和支付方式等,以确保结算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4.完善结算文件:主包和分包单位应完善结算文件,包括结算报告、结算清单、结算凭证等,确保结算过程的规范与透明。
5.加强监督与审核:分包结算管理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监督与审核,确保结算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四、分包结算管理的主要措施1.建立健全分包结算管理制度:主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分包结算管理制度,明确结算的流程、责任和要求,以规范分包结算管理的各个环节。
2.加强沟通与协调:主包和分包单位应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结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结算的顺利进行。
3.做好结算凭证的管理:主包和分包单位应妥善保管结算凭证,确保结算的真实可信。
4.建立健全结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制度:主包单位应建立健全结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制度,确保结算报告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5.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监督与考核:主包单位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监督与考核,确保分包单位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结算,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出台后的总包管理措施建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出台后的总包管理措施建议建筑行业吸纳了我国大量的农业劳动人口,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截至最新的统计,我国农民工总量约为2.88亿人,其中从事建筑业工作的比例为18.6%,建筑业是仅次于制造业的第二大用工行业。
上述国情决定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在我国不仅仅是劳动报酬纠纷,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三农问题”之一。
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发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加大了总承包方的工资支付义务和责任。
本文结合条例规定探讨施工总承包单位如何通过加强管理措施应对农民工工资支付风险。
案情导读在讨论具体问题前,我们先通过案例了解常见的农民工欠薪纠纷类型。
(一)总包方违法转分包并拖欠工程款2017年4月,A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方承揽某电力项目建筑工程后,将所承接的工程全部交由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B公司施工。
B公司将该建设工程项目中的部分主体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C。
C公司将工程中的劳务工作委托给无任何资质的包工头李某承揽。
2017年底,包工头李某以劳务工作已经完成,但农民工工资未足额支付为由聚集农民工向总承包方A公司、B公司和C公司要求支付款项,C公司主张因工程未完成结算且未收到工程款项无力垫付工资为由要求总承包方垫付农民工工资。
本案例中,A公司将其承揽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了子公司B,而B公司又将主体工程违法分包给了C公司,C公司将劳务工作直接委托无资质的包工头完成,存在层层违法转分包的事实。
(二)总包方如期支付工程款但分包单位欠付下游工程款2018年10月,A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方承揽了某建筑工程,该工程已经完成主体工程尚未移交给建设单位。
同年12月,包工头孙某聚集班组农民工向总包方A公司主张支付农民工工资。
A公司核实后发现孙某班组为分包方B公司聘用的农民工,并无劳务分包资质。
而A公司分包给B公司部分非主体工程已经完工,且连同质保金在内的全部工程费用已经支付完毕,B公司并未支付全部农民工工资。
项目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项目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项目分包单位工资发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维护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项目分包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促进社会稳定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施工人员工资有序发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为加强项目分包单位工资支付管理工作,项目部成立分包单位工资发放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宣传、协调和查处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专项监管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各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公司派驻项目部的管理人员为副组长,负责制定农民工工资管理合同、管理制度和工资发放等工作。
第三章监管办法在项目现场设立施工人员劳动权益保障告示牌,明确工资发放制度,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开举报电话和各级责任人名单。
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项目分包单位必须与施工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合同内容必须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及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等内容。
分包单位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不得与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各项目部关于分包单位工资支付,具体措施如下:1.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
2.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分包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一般为分包合同金额的3%--5%;以保证施工人员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推行分包单位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立健全分包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4.推行施工人员上下班打卡制度,动态监管施工人员个体工时情况,以保证施工人员工资核算真实性、准确性。
5.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分包单位招用施工人员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
6.项目部必须对分包单位使用的施工人员建册管理,随时掌握施工人员数量,分包单位必须每月25日向项目部提供本月在场、退场人员花名册。
7、分包单位需按照合同约定,编制工资支付清单,记录施工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用工天数、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信息,并保存至少两年备查。
农民工工资篇——项目总包、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管理要求

①是否可以单独开农民 工 工资专用账户
②桂建通卡是否可以办理
③桂建通登陆平台账户是 否可以单独发放
①②③项全部可以
南宁市、梧州市(含岑溪市、 藤县)、崇左市、防城港市、
河池市、来宾市、贺州
①②项可以
_人
蒙山县、柳州市 各地市政府对民工工资管理要求
①②③项均不可以
玉林市(含各县城)、桂林 市(含荔浦市)、合浦县、
分
中风险
我方付款不到位造成;
级
城 市 公 司 ◆有高风险情况但老板为人诚信; Nhomakorabea定
监控
◆ 有高风险情况合同未超付
性
低风险
◆项目运转正常;
项 目 监 控 ◆未出现以上风险项目所述问题;
◆项目总在周巡盘时要关注一下管理措施是否落地; ◆每月要对总包5项和精装3项的管理台账更新; ◆定期主动向政府汇报工作,管控台账与政府共享; ◆多用法律法规保护自身权益; ◆不逃避不回避,主动接受投诉;
五、 处罚要求
◆内部处罚:个人经济处罚最高可达2万元,行政处罚最高 可降级或免职;
◆合作单位处罚:经济处罚最高可达10万元,行政处罚可 停标或列入黑名单;
◆讨薪舆情项目总作为第一责任人追责;
◆ 逐级筛选,逐级上报; ◆一旦进入高风险将提供各类详细的监控数据,约谈汇报;
感谢聆听
门禁 系统
刷脸 考勤
工资 办卡 发放比例 数
考勤数
单人 发放金
额
整体 发放金
额
人人都办卡 考勤不作假 月月发工资
02 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管理要求
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管理要求
二、分包民工工资管控措施
因考虑分包未单独报建问题,各地市政府对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管理要求大致可分为 两类:①分包单位人员强制纳入总包管理;②分包单位可参照总包方式独立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面临的问题及保障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面临的问题及保障措施摘要:近年来,我国建筑工程建设有很大进展,建筑施工企业也越来越多。
目前虽然建筑施工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仍然存在,必须足够重视。
在施工企业的发展历程中,不但要加强对其监管,而且要切实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本文分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面临的问题,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策略进行论述,希望能为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提供一定的思路。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引言建筑施工企业由于本身的员工数量有限,直接参与到项目施工建设工作的,尤其是完成一线施工任务的,基本上都是农民工。
农民工的人员流动和工作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建筑施工企业所承揽的项目能否如期完成建设、项目成本能否达到预期。
为了保障施工项目正常完工,就要保障农民工能拥有良好的工作状态,而能够有效保障农民工工作状态的关键环节就是要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全额发放。
因为保障工资发放对农民工来说就好比吃了一颗“定心丸”,这样农民工才会更加积极的安心工作,不仅保障了施工项目的建设进程,还能确保项目利润。
下文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现状和施工项目如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出分析。
1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现状研究表明:农民工社会保障的解决办法存在诸多争议。
第一种观点认为:农民工社会保障应该纳入现行的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这可以通过分级方式或者户籍改革来实现;第二种观点认为:农民工社会保障应该纳入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因为这更切合实际情况并且通过完善的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建立一个更为完整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第三种观点认为:可以为农民工建立一个“独立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多数人的观点。
这三种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模式在我国城市的实际运作中都能找到具体的例子,比如纳入城市保障体系的北京、天津、广东、深圳、厦门、南京、郑州,纳入农村保障体系的沿海发达农村地区以及实行一体化保障体系的上海、成都、大连,当然每种保障体系模式都各有优缺点。
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措施

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措施为规范公司和项目部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劳务分包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劳务农民工能拿到应得的劳务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操作的具体问题,制定本措施。
第一节总则第一条本措施适用于公司下属各工程项目(包括联营工程项目,下同)的劳务分包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公司财务部负责本《措施》的执行和监督。
公司下属各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本《措施》支付农民工的劳务工资。
第二条项目部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应明确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办法,包括平时每月支付农民工生活费的标准和支付时间。
第三条劳务承包人在了解公司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的前提下,必须签署《员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第四条农民工工资分每月的生活费和最终的结算工资两部分发放,并必须委托银行全部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打包式的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第二节办理农民工工资银行卡第四条为每位实际出勤的农民工本人办理银行工资卡。
做到“只要有出勤,必办工资卡”。
2、劳务承包人在签订《劳务合同》后,应在十个工作日之内,将进入项目工地的所有农民工(包括“包工头”及劳务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收集齐全后,交公司财务部办理银行工资卡。
劳务承包人对其收集的身份证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3、公司将在中国****银行为每位农民工办理银行工资卡,已经持有中国****银行卡的人员可免办,但需本人填写《免办工资卡申请单》,并注明卡号、账号及申办卡的开户行(如中国****银行**分行或分理处)。
6、农民工拿到银行工资卡后,应立即更换原来的银行初始密码。
因各种原因密码被泄而造成的损失,均由其本人负责。
7、后续进入项目工地施工的农民工,应及时补办银行工资卡。
8、所办理的银行卡属持卡人私有,均由其本人妥善保管,工程完工或因其它原因提前离开工地的,其银行卡由其本人负责处理。
第三节农民工劳务工资的发放办法1、每月15日发放上月民工劳务工资,如15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上班工作日。
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分包款应急预案(三篇)

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分包款应急预案一、背景分析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工成为了城市建设和工业生产的主力军。
然而,由于缺乏有效保障机制和监管措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直存在。
尽管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但仍有一些不法企业或分包商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分包款的情况。
二、预案目标本预案的目标是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及时解决和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或分包款问题,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
三、预案内容1. 加强政策法规建设(1)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责任主体和惩罚措施,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
(2)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机制,建立工资保障基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
2. 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1)加强对企业和分包商的监管力度,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分包款的惩罚力度。
(2)建立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并调查处理投诉。
3. 建立信息平台(1)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平台,要求企业和分包商在平台上按时上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2)农民工可以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自己的工资支付情况,一旦发生拖欠情况,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举报。
4. 堵塞风险漏洞(1)加强对企业和分包商的评估和监测,重点监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风险企业或分包商。
(2)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多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分包款的企业或分包商列入黑名单,并予以相应处罚。
5. 建立工资保障机制(1)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基金,由政府和企业共同缴纳,用于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分包款。
(2)对欠薪企业和分包商依法进行强制执行,可以采取查封、拍卖等手段追缴拖欠款项。
四、预案实施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的知晓率和法律意识。
2. 建立相关部门和农民工之间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并做好记录。
3. 加强与企业和分包商的合作,建立稳定的工资支付机制。
4. 定期召开会议,总结经验,解决问题,不断完善预案措施和工作机制。
分包工程结算中常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修订版

分包工程结算中常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修订版在分包工程结算过程中,常常存在一些风险,从而对项目的最终结算结果产生影响。
下面将介绍常见的分包工程结算风险以及相应的防范措施。
1.分包工程质量风险:有时分包商可能会采用低质量的材料或施工技术,从而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这将对最终结算结果产生影响。
为了避免这种风险,业主可以在选择分包商时,要求其提供相关的资质证书和施工经验,并在合同中明确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同时,监理人员应加强对分包工程的监督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分包工程变更风险: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会导致分包工程产生变更,从而对结算造成影响。
为了防范这种风险,业主应在合同中明确变更管理和计价方式,并要求分包商提前向业主申请变更,并审核验收。
此外,还应加强设计与施工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尽量避免频繁变更。
3.分包工程支付风险:有时分包商可能会提前要求支付工程款项,但未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进度或质量,从而对结算产生影响。
为了防范这种风险,业主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和比例,并根据实际进度要求分批支付。
同时,监理人员应加强进度和质量的监督,确保支付的款项与工程实际完成情况相符。
4.分包商资金风险:有时分包商可能会因资金问题而无法及时完成工程,从而延误工程进度和结算。
为了防范这种风险,业主可以在选择分包商时,要求其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和履约保证金,并与分包商签订合同约定完工期限和违约责任。
同时,监理人员应及时掌握分包商的施工进度和财务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管理措施。
5.分包工程争议风险:在分包工程结算中,可能会出现分包商与业主之间的争议,这将对结算结果产生影响。
为了防范这种风险,业主可以在合同中明确争议解决方式和程序,并约定采用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或调解。
同时,监理人员应加强对分包工程的监督和记录,提供必要的证据来支持争议解决过程。
综上所述,分包工程结算中存在一些常见的风险,但通过合理的防范措施,可以减少这些风险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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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方在处理分包方下属民工工资时应注意的
问题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总包方在处理分包方下属民工工资时应注意的问题 (2013-03-02 11:19)
分类:项目管理
建筑市场的民工工资支付一直是社会热点问题。
一般来说,分包方下属的民工工资应由分包方自行支付,然而现实中,分包方下属的民工经常以拖欠工资为由到工地闹事向总包方索要工资或以上访为手段讨要工资,对此无非有两种情况:一是分包方确实拖欠民工工资;二是分包方并未拖欠民工工资,而是以“民工讨薪”的形式企图多要工程款。
由于涉及社会稳定,政府遇到此种情况都会向总包方施压,要求其先行垫付民工工资,尤其是在分包方不出面甚至下落不明的情况下。
但是,总包方对于分包方下属民工的身份、欠薪是否属实等情况并不清楚,支付之后将来与分包结算时,认定也比较困难。
所以,总包方往往处于两难境地。
本文对总包方处理分包方下属民工工资时应注意的问题作一总结,以供总包方处理时借鉴。
总包方在处理分包方下属民工工资时可能涉及到的问题根据笔者的经验,总包方在处理分包方下属民工工资时共同遇到的问题一般有:
第一,分包方拖欠民工工资,总包方是否有义务予以垫付;
第二,总包方应如何处理,才能保证垫付的民工工资在事后可以被认定为已付分包方的工程款,并确保在多付工程款的情况下可以向分包方追偿。
总包方垫付分包方下属民工工资的依据
(一)依法分包的,总包方应在未支付工程款限额内承担农民工工资垫付责任。
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10条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因此,在合法分包的情况下,总包方是否有义务垫付农民工工资,要视其是否有因拖欠工程款致使分包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而定。
但在总包方与分包方工程结算前,总包方是否拖欠分包方工程款无法确认,故政府部门为了维稳,不论是否拖欠都要求总包方先行垫付,如果结算后发现多付工程款,则由总包方向分包方追要。
(二)违法分包的,总包方负连带支付责任。
违法分包的情况下,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
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的规定,总包方对分包方拖欠的工资承担连带责任,而且该责任不以总包方拖欠分包方工程款数额为限。
此外,如果违法分包人是个人,该个人从总包单位承接工程后组织民工施工,从劳动关系上来说这些民工也易被直接认定为与总包方形成劳动关系,总包方更有义务支付民工工资,此种分包模式对总包风险巨大。
总包方在处理分包方下属民工工资问题时应注意的问题根据经验,笔者认为总包方在处理分包方下属民工工资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严把合同关,选择合法的承发包模式和分包人,在合同层面做好法律风险防范。
首先,在签订合同前,总包方应对分包方的施工资质进行审查,将分包工程发包给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
其次,分包合同中应约定在总包方不拖欠分包方工程款的情况下,因分包方原因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到施工现场闹事的违约责任方法,违约责任要具有一定的威慑力并且细化,这样,就会增大分包方拖欠民工工资的成本,降低民工因被拖欠工资而到工程现场闹事的可能性。
再次,分包合同中可约定在分包方拖欠民工工资时,总包方有权将未支付的工程款直接用于支付分包方拖欠的民工工资,相应的工程款视为总包方已支付。
(二)加强现场施工劳动管理,监督分包方下属民工工资的发放。
1.加强现场施工劳动管理,对分包方使用的所有民工,进场前均到总包方进行劳动合同备案管理;
2.加强施工现场进出入管理,出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民工均须持证或佩戴工作牌,以尽可能地使所有在现场的民工信息被总包方所掌握。
3.加强对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如果前述两项工作做得细致且到位,总包方即可对分包方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注意保存证据,规范操作,为后续追讨做准备。
如果出现民工讨薪事件,总包方在处理过程中要注意保存证据,规范操作,为后续追讨做准备。
对此,要注意区分分包方出面处理和不出面处理两种情形:
1.在分包方出面配合的情况下,总包方在处理民工工资时,应先与分包方签订垫付民工工资协议,约定民工领款签字后分包方应签字确认民工已实际领取。
此种情况下,总包支付民工工资被确认为支付分包方工程款没有任何问题。
2.在分包方不出面配合的情况下,我们认为,总包方应注意做好如下工作:
(1)要求民工或班组对拖欠的民工工资制作工资表。
(2)就所有民工或班组自行提交或汇总的工资表及相关工资数额向分包方发函,要求其予以核实确认,并告知逾期确认的后果。
(3)政府(如信访办、民工办公室等)对民工工资见证确认。
(4)应在项目工地进行公告。
经政府确认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由政府或总包方在项目工地进行醒目张贴公告(最好由政府相关部门发布公告),并对该公告拍照留存。
(5)相关文件要标明具体项目名称,以确保证据与项目工程的相关性。
(6)民工领款前的文件签署和确认文件要齐全。
民工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其申报的工资数额属实,能提供欠薪依据的要求其予以提供,并承诺领款后不再继续闹事,否则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民工要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尽量本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要出具委托书,委托书要有现场办理的其他民工两人(最好包括班组长)以上签字见证。
(7)实际支付过程中,应优先选择银行卡方式支付工资。
首先,应该核实申领工资的农民工的个人身份信息;
其次,支付方案应该首选银行卡支付,以便证据固定。
再次,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可选择现金支付,现金支付时最好是在政府的协调下集中进行,现场建议安排录像,政府也要对相关支付进行签章见证,收款人要写收条。
(8)应注意证据的事后保存,建议保存期限应不少于5年。
综上,本文只是笔者从亲历案件所得到的一点启发,希望对总包方处理分包方下属民工讨薪时能有些许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