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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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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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农民工,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派遣工、临时工、季节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第二章工资构成及标准第四条农民工工资由以下部分组成:1. 基本工资:根据农民工的工种、技能、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并按月支付。

2. 计时工资:根据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包括加班工资、节假日工资等。

3. 绩效工资:根据农民工工作表现、完成工作量等因素确定,并按月支付。

4. 补贴及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高温补贴等。

第五条工资标准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章工资支付第六条工资支付周期为每月一次,具体支付日期为每月的某一天,如遇节假日则提前或延后支付。

第七条工资支付方式:1. 通过银行转账直接发放至农民工个人账户。

2. 如农民工要求,可发放现金。

第八条工资支付时,应确保以下材料齐全:1. 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

2. 劳动合同或相关协议。

3. 工作考勤记录。

第四章工资管理与监督第九条企业设立工资管理办公室,负责农民工工资的核算、发放及管理工作。

第十条工资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自查,确保工资支付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台账,记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包括工资构成、支付日期、支付方式等。

第十二条企业应接受劳动行政部门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离职工资支付第十三条农民工离职时,企业应在办理离职手续后的次月内支付其工资。

第十四条农民工离职时,如有未结清的工资,企业应一次性结清。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企业应立即整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民工工资管理制度一、工资支付制度1.工资支付主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雇佣民工的单位为工资支付主体。

2.工资支付方式:可以通过现金支付、银行转账、支付宝等形式支付工资,同时要保证工资支付安全、及时、准确。

3.工资支付时间:工资支付周期一般为一个月,具体支付时间由用工单位与民工劳动者协商确定,但最晚不能超过下个月5日。

二、工资构成和计算1.工资构成:工资一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加班费、岗位津贴、工龄津贴等组成,具体标准由用工单位制定并公示。

2.工资计算:工资计算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执行,企事业单位可以依据工作业绩设定绩效工资,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三、工资条制度1.工资条发放:用工单位应为每名民工提供工资条,明确工资组成和计算方式,并在每次工资支付时及时发放给民工,确保工资透明化。

2.工资条内容:工资条应包含民工的个人信息、工作时间、基本工资、加班费、绩效奖金、扣除项目等详细信息,以便民工了解自己的工资构成和发放情况。

四、工资保障制度1.工资保障措施:用工单位应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如有违约情况,应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和赔偿。

2.工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工资监督制度,由相关部门加强对用工单位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工资支付合法、规范。

五、工资争议处理1.协商解决:对于工资争议,用工单位和民工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途径解决。

2.法律途径:如协商无效,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法律保护。

六、工资信息保密1.工资信息保密:用工单位应对民工的工资信息进行保密,不得私自泄露或滥用民工的工资信息。

2.惩罚措施:对于违反工资信息保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宣传教育和培训1.宣传教育:用工单位应加强对民工的权益宣传和教育,使民工了解自身权益和相关法律法规。

2.培训机会:提供培训机会,提高民工的技能水平,提高工人工资和就业能力。

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民工工资管理制度民工工资管理制度1. 引言民工工资管理制度是针对建造工地等行业的民工工资问题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该制度旨在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民工工资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2. 工资计算和结算2.1 工资计算- 工资计算方式:按小时工资、按日工资或者按月工资计算。

- 民工的工作时间记录应准确记录,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工资。

- 工资计算时应考虑加班和加班工资的计算。

2.2 工资结算- 工资结算周期:普通不超过一个月。

- 工资发放方式:现金支付、银行代发等。

- 工资发放时间:在规定的工资结算周期内发放。

3. 工资保障3.1 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最低工资标准,确保民工的最低收入。

- 最低工资标准应根据地区、行业、工种等因素进行调整。

3.2 工资支付周期- 规定工资支付周期,保证工资及时发放,避免拖欠工资现象的发生。

3.3 工资支付方式- 工资支付方式应便利、高效、安全,可以采用银行代发、现金支付等方式。

3.4 工资单和明细- 工资支付时应提供工资单,明细列出工资基本金额、加班工资、扣除项等。

- 工资明细应明确、清晰,防止工资争议。

4. 工资保险和福利4.1 工伤保险- 依法为民工购买工伤保险,保障民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所导致的损失。

4.2 医疗保险- 依法为民工购买医疗保险,确保民工在生病时能够得到及时治疗。

4.3 住房公积金- 依法为民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匡助民工解决住房问题。

4.4 假期和节假日福利-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保障民工的年休假和法定节假日福利。

5. 工资争议解决5.1 内部解决- 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工资争议解决机构,及时处理民工的工资争议。

- 对于工资争议,应及时召开商议会议,与民工进行沟通和协商,尽快解决问题。

5.2 外部解决- 如果内部解决不了工资争议,民工可以向劳动部门、仲裁机构或者法院提起诉讼。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5篇)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5篇)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一、前言农民工是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城市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由于一些企业存在薪资拖欠、违法违规行为,农民工的工资待遇往往不能得到保障,给农民工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为了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制定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的背景1. 迅速增长的农民工人数: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规模逐年扩大,农民工的数量持续增加。

2. 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很多企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以欺诈手段降低农民工工资等行为,导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

三、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的内容1. 工资支付方式:规定企业应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工资,禁止以现金形式支付工资。

2. 工资发放时间: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支付工资。

如有特殊情况导致未按时支付工资,应当向农民工支付滞纳金。

3. 工资标准: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4. 工资核查机制:建立农民工工资核查机制,由社会组织、工会等第三方进行工资核查,确保工资支付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 工资保障基金:建立工资保障基金,用于解决企业破产、资金困难等情况下无法支付工资的问题,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障。

6. 法律责任: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以欺诈手段降低农民工工资等行为,依法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和处罚。

四、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农民工是社会的一部分,应当享有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待遇和权益。

制定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可以保障农民工的工资待遇,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2. 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农民工工资的拖欠和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行为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

有效实施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可以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

3. 推动经济发展:农民工是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劳动力来源,他们的工资待遇直接影响到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就业积极性。

民工工资管理制度--两份

民工工资管理制度--两份

民工工资管理制度目录一、引言二、主体部分1. 定义和术语2. 工资支付制度3. 工资支付时间4. 工资支付方式5. 工资支付标准6. 工资扣除和罚款7. 工资争议解决三、附则四、附件引言为了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主体部分1. 定义和术语(1)民工:指在建筑、制造、服务等行业从事体力劳动或者简单技术劳动的劳动者。

(2)工资:指民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为雇主提供劳动所取得的报酬。

2. 工资支付制度(1)实行按月支付工资制度,每月支付一次。

(2)工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

3. 工资支付时间(1)工资支付时间不得迟于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2)如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工资支付时间应当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

4. 工资支付方式(1)雇主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资。

(2)民工应当提供本人有效的银行账户信息。

5. 工资支付标准(1)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工资支付标准应当根据民工的工作时间、工作强度、工作技能等因素确定。

6. 工资扣除和罚款(1)雇主不得随意扣除民工工资。

(2)如有罚款,应当依法进行,并出具书面通知。

7. 工资争议解决(1)民工对工资支付有异议的,可以向雇主提出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未尽事宜,可以依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附件1. 工资支付记录表2. 工资支付通知单3. 工资扣除和罚款明细表4. 工资争议解决流程图以上附件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和格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目录一、引言二、主体部分1. 定义和术语2. 工资支付制度3. 工资支付时间4. 工资支付方式5. 工资支付标准6. 工资扣除和罚款7. 工资争议解决8. 第三方介入机制三、附则四、附件引言为了进一步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加强监管,确保工资支付的真实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民工工资管理制度一、引言民工工资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用工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工资支付、工时管理、福利待遇及奖惩措施等方面探讨民工工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及具体实施。

二、工资支付1. 工资支付时间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每月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建议公司在每月固定日期前完成工资支付,确保工人能够按时收到工资,以满足其正常生活所需。

2. 工资支付方式公司可以采用银行转账等电子支付方式,确保工人工资到账安全、准确与便捷。

同时,公司应为工人提供详细的工资条,明确标注各项收入及扣款情况,以维护工人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工时管理1. 工时合理安排公司应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制定科学合理的工时制度,确保工人的正常劳动时间不超过法定的标准工时。

对于加班工时,应按照法定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同时要保证工人的休息和休假权益。

2. 加班管理公司应依法记录每位工人的加班情况,合理组织和安排加班工作。

对于强制加班或者单方面延长工人工时的情况,公司需向工人支付加班费,并积极整改,减少加班时间。

四、福利待遇1. 社会保险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工人购买必要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同时,公司还应提供相应社会保险的政策咨询和服务,确保工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 住房条件公司应提供具备基本卫生、安全条件的宿舍或住房,确保工人有良好的居住环境。

同时,公司还可为工人提供相关的食宿、洗浴等生活服务设施,以提高工人的生活质量。

五、奖惩措施公司应建立奖惩制度,对于表现优良、工作出色的工人进行奖励,如表彰、奖金等。

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工作失职的工人,应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相应的惩罚,如警告、罚款等。

同时,公司应公开制度,确保奖惩制度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六、监督与投诉渠道为了维护工人的权益,公司应建立有效的监督与投诉渠道。

工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向公司领导或相关部门投诉工资支付、工时管理等问题,公司应及时受理并积极解决。

民工工资发放保障制度及监督措施(3篇)

民工工资发放保障制度及监督措施(3篇)

民工工资发放保障制度及监督措施民工工资发放保障制度是为了保障民工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而建立的一套制度。

以下是对民工工资发放保障制度及监督措施的简要描述:1. 政府法律政策:政府应当制定相关法律政策,明确规定雇主应当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并对违法拖欠工资行为进行法律惩处;同时,政府也应当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加强对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2. 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企事业单位在开展工程建设或服务项目时,应当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如果企事业单位拖欠工资,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充抵保证金的方式垫付民工工资。

3. 推行实名制工资支付:将民工工资支付与劳动合同及身份证明进行绑定,确保工资支付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减少拖欠和非法克扣工资的情况。

4. 加强信息公开和督导核查: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信息公开和监督核查,向社会公开雇主是否存在工资拖欠违法行为以及是否存在不合规的工资支付情况。

5. 依法维权机制:建立民工劳动维权机构,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协助民工对拖欠工资行为进行维权,并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渠道解决工资纠纷问题。

6. 多方合作机制:政府、企事业单位、工会和民工代表等应当建立起多方合作的机制,共同推动民工工资发放保障制度的实施,解决工资拖欠和非法克扣工资问题。

以上是民工工资发放保障制度及监督措施的一些基本内容,通过这些措施的综合运用可以有效保障民工工资的按时足额支付,并减少工资纠纷的发生。

民工工资发放保障制度及监督措施(2)一、引言民工工资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因为涉及到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和社会的稳定和谐。

为了解决民工工资发放问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进行监督和保障。

本文将深入探讨民工工资发放保障制度及监督措施的建立和完善。

二、民工工资发放保障制度的建立1. 法律法规制度的建立为了更好地保障民工工资的支付,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制度,明确民工工资支付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建筑公司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建筑公司民工(以下简称“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和克扣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民工的工资支付管理。

三、工资支付原则1. 民工工资支付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2. 民工工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其他方式替代。

3. 民工工资支付应当执行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工资支付标准1. 民工工资标准根据劳动岗位、工作性质、技能水平、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

2. 民工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 民工工资标准应与公司经济效益、物价水平等因素相适应。

五、工资支付形式1. 民工工资以月为单位支付,每月支付一次。

2. 民工工资支付时,应出具工资支付凭证,包括工资条、工资支付明细等。

3. 民工工资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方式进行。

六、工资支付时间1. 民工工资应在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支付。

2.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后支付工资的,应提前告知民工,并经公司批准。

七、工资支付管理1. 公司设立工资支付专责机构,负责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

2. 工资支付专责机构应定期检查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确保工资支付及时、准确。

3. 工资支付专责机构应建立民工工资支付台账,记录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4. 民工工资支付专责机构应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八、工资支付争议处理1. 民工对工资支付有异议的,应向公司工资支付专责机构提出。

2. 工资支付专责机构应及时核实情况,并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民工。

3. 民工对答复不满意,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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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维护全公司民工的合法权益,规企业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促进社会的稳定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从而保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

二、围
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外地区域公司管辖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各项建筑工程。

三、管理制度
1、劳动合同制度。

规定工程中使用的各类人员,都必须由建筑施工企业法人代表与之签定劳动合同;合同使用统一规格式;合同期限可以完成某一项工作为期限;合同中必须标明工作岗位、工作、工资支付时间及支付式,劳动纪律及相关事宜;合同必须有劳动者本人签具真实姓名,具有法人主体的用人单位盖章可生效。

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职工花名册制度。

对工程中使用的各类人员都必须建立职工花名册。

花名册包括工程用工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岗位、进工地时间、离开工地时间、合同起止时间等。

花名册根据工地人员的进出,随进随建,各类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花名册由项目部保存,保存时间至竣工后6个月。

3、考勤制度。

要求对工程中使用等各类人员实行考勤制度,使用统一考勤表。

考勤可采用分项、班组专业队或项目部统一考勤等式。

考勤表以月为单位,于次月5日前交由项目部统一留存。

4、工资发放和公示制度。

规定各建筑施工工地必须在每月5日前上墙公示上月工程应付各类人员工资清单,每月10日前将各类人员工资在建筑施工单位派员监督下由项目部直接发放给劳动者,劳动者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工资,并在工资发放单上签名。

工资发放单由项目部保存,需要代领的必须办理委托证明。

工程完工后,项目部应在一个月结清工资。

无论工程是否完工,每年春节前工资应全部结清和支付。

各建筑工程项目部必须在工地醒目位置设置工资发放公示牌,每月定时公示工资发放单,以便劳动者查对。

5、监督和责任制度。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劳动用工五项管理制度落实。

项目部必须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至每个民工手中,禁以包代管,杜绝由包工头带领现象发生。

各建筑施工工地如未按劳动用工上述管理制度执行,发生农民工投诉上访现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项目经理及施工企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情节重的将记入黑,并取消工程所有创优及创标化资格。

劳动行政部门将给予劳动保障诚信评价一票否决,情况特别重的给予媒体曝光,上报省劳动保障黑,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四、实施法
1、准则
为规务工人员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或扣克务工人员工资问题,有效维护广大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人民国劳动法》、《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劳动保障部、建设部,
《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7号)和各级政府与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劳动合同的签订
项目部在招用民工时,可通过劳务公司的途径,依法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容。

其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支付时间等容。

3、加强对民工工资支付的监控
①项目部应制定部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应根据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禁发放给班组长或其他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项目部应建立民工记工考勤卡,编制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如实记录民工姓名、身份证、用工天数、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情况,并保存二年以上备查。

项目部可采用银行存折发放工资,或派专人到工地监督每个月民工工资的发放。

一旦出现拖欠苗头,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避免事态扩大。

②各项目部要落实专人负责处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工作,成立民工工资应急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让事态从源头上进行遏制。

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民工工资维权告知牌》
项目部必须于开工前将《民工工资维权告知牌》设置在“八图二牌”处,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5、拖欠民工工资投诉的处理
①项目部应高度重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对有拖欠民工工资的工程项目,必须采取措施,及时给予解决,避免民工到有关部门投诉。

②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民工被拖欠的民工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③项目经理把民工工资发放给班组长等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导致拖欠民工工资的,由项目部负责解决所拖欠的民工工资。

④若有民工投诉拖欠工资问题,项目部接到相关部门通知后,应立即派项目部处理拖欠民工工资的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到指定地点处理。

已结清工账的,当场确定清欠期限、清欠式等;未结清工账的,当场确定结清工账的期限、清欠期限、清欠式等。

6、处罚措施
①凡到公司投诉,经协调及时解决的,对该项目承包经理人处于10000元罚款。

②凡发生务工人员上访到上级建设、劳动等主管部门而责成公司进行解决的,对承包项目经理人处于20000元罚款。

③导致公司被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取消建筑工程施工资格而被清退的,对项目承包经理人处于200000元以上的罚款。

润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
人都容易以自己心所想的为标准,以此来分析和判断他人。

如果有人的言行跟自己心的标准不一致,则认为他人是装腔作势,虚伪透顶,这实在是自以为是!
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是看你不顺眼的。

没关系,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相安无事便好。

朋友,没有必要强求,意气相投就真心相处,看不惯的就拂袖而去,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不必把太多人,请进生命里。

若他们走进不了你心,就只会把你的生活搅扰得一地鸡毛。

生活无需过多陪衬,三观不和的朋友多了,越热闹反而越让人感到冷清。

三、圈子不同,不必强融
人是群居动物,怎么可能离开群居而独自生存?这是圈子存在的必要性。

对我们平常百姓来说,处世式相近,三观较为一致的,自然就在同一个圈子,相互帮助,同进同退。

如果我们一路同行,那便风雨同舟;如果我们只是彼此的过客,那便淡淡一笑,无需多言。

以利相交,利尽则散;以势相交,势败则倾;以权相交,权失则弃;以情相交,情断则伤;唯以心相交,能成其久远。

朋友不在多,而在是否能同道,是否能知心。

同道则能共行,知心则能互信。

当然,志同道合指的并不是完全一样,而是求同存异,互相包容。

人生就像一列行驶的列车,中途陆陆续续有人上车,也有人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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